黃帝內經靈樞三家注 · 卷第八

五十營第十五〔1〕 黃帝曰:余願聞五十營奈何① ?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2〕 ,人氣行一周〔3〕 ,千八分〔4〕 ,日行二十八宿② ,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5〕 ,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6〕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7〕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8〕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分③〔9〕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10〕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11〕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12〕 。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也〔13〕 ,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14〕 ,凡行八百一十丈也〔15〕 。 ①奈何:《太素》無此二字。 ②二十八宿:《太素》作「二十八分」。 ③二十五分:《太素》作「二十分」。 〔1〕【馬蒔】 營者,運也。脈之營行有五十度,故名篇。 〔2〕【楊上善】 此據大率言耳,其實弱三十六分。 〔3〕【楊上善】 謂晝夜周。 〔4〕【楊上善】 其實千分耳,據三十六全數勝之,故勝八分也。宿各三十五分七分分之五,則千分也。知必然者,下雲氣行一周,日行二十分,氣行再周,日行三十分,人晝夜五十周,故知一千分也。 【張介賓】 五十營者,即營氣營運行之數,晝夜凡五十度也。以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相因,共得一千零八分。人之脈氣,晝夜運行一周,亦合此數。 〔5〕【楊上善】 日行二十分,人經脈一周,言八分者誤也,以上下文會之可知也。 〔6〕【楊上善】 以二十八脈氣之周身,上應二十八宿,漏水之數,晝夜之分,俱周遍。 【張介賓】 人之經脈十二,左右相同,則為二十四脈,加以蹺脈二,任督脈二,共為二十八脈,以應周天二十八宿,以分晝夜之百刻也。 〔7〕【楊上善】 一息之間,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數。 〔8〕【楊上善】 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謂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氣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三息半,則一分矣。 【張介賓】 人之宗氣積於胸中,以行呼吸而通經脈,凡一呼一吸是為一息,脈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其日行之數,當以每日千八分之數為實,以一萬三千五百息為法除之,則每十息日行止七厘四毫六絲六忽不盡。此雲日行二分者,傳久之誤也。下仿此。 〔9〕【楊上善】 十息六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一百六十二尺。又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則為二十分矣。 【張介賓】 凡一百三十五息,水下一刻之度也,人氣當半周於身,脈行八丈一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於身一周,水下當二刻,日行當得二十分一厘六毫為正。 〔10〕【楊上善】 倍一周身之數。 【張介賓】 氣行二周,脈行三十二丈四尺,日行當得四十分三厘二毫為正。上文言二十五分者太多,本節言四十分者太少,此其所以有誤也。 〔11〕【楊上善】 十倍一周,故日行二百分也。宿各三十六分,故當五宿二十分也。由此言之,故知五十周以一千分為實也。 【張介賓】 氣行十周,脈行一百六十二丈,日行當得五宿二十一分六厘為正。 〔12〕【楊上善】 此人晝夜之息數,氣行二十八脈之一終,與宿漏相畢。 【張介賓】 此一晝夜百刻之總數,人氣亦盡而復起矣。 〔13〕【楊上善】 謂二手足脈氣並行,而以一數之,即氣行三寸者,兩氣各三寸也。而二氣之行,相交於中,故曰交通。上有交通之文,故云所謂也。 【張介賓】 此釋上文交通二字之義。並行一數,謂並二十八脈通行一周之數也。 〔14〕【楊上善】 壽,即終之義也。天地以二十八宿下水百刻為一終也。 〔15〕【馬蒔】 此篇詳言經脈之行,晝夜有五十度之數也。營者,運也。五十營者,謂五十度也。經脈之行於晝者二十五度,行於夜者二十五度,故曰五十營。伯言人身經脈之行,上合於天星之度,下合於漏水之下者也。天周二十八宿,即角亢氐房心尾箕,鬥牛女虛危室壁,奎婁胃昴畢觜參,井鬼柳星張翼軫也。按:本經《衛氣行》篇云:歲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宿,房昴為緯,虛張為經,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陽主晝,陰主夜者是也。每宿析為三十六分。積而推之,十宿得三百六十分,二十宿得七百二十分;八宿,三八得二百四十分,六八得四十八分,共得一千八分。 人之脈氣,其晝夜一周,亦合此一千八分之數,而日之所行者,已周二十八宿。義詳下文。 正以人之經脈上下升降,凡左右前後共二十八脈。蓋十二經有十二脈,而左右相同,則為二十四脈,加以陽蹺、陰蹺、督脈、任脈,共計二十八脈。其脈總計長短之數,凡手之三陰三陽、足之三陰三陽、兩蹺督任,周身共有一十六丈二尺,見後 《脈度》篇。 上應天之二十八宿,下應漏水百刻,以分為晝夜運行之度也。故人一呼脈再動,其脈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其脈氣行三寸,呼吸總為一息,則其脈氣行六寸。積至十息,則其脈氣行六尺,而天之日,其行為七厘五毫。按正文本雲二分,今細推之,其所謂二分者誤也。假如曰二分,則百息當行二十分,千息當行二百分,萬息當行二千分;加三千五百息,又當行七百分。原數止得一千八分,今反多得一千六百九十二分,想此經向無明注,遂致誤傳未正,今考其數,當雲日行七厘半,則一萬三千五百息,正合日行一千八分之數。詳見下文。 由是而悉推之,則一百三十五息,脈行八丈一尺,下水一刻,日行十分六厘。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而一周於身,其下水計二刻,日行二十分一厘二毫。按:正文曰二十五分者,蓋誤寫一厘二毫為五分也。若據此數,則下文五百四十息,水下四刻,當雲五十分,不應曰四十分。且據二十五分而推之,則一萬三千五百息,水下百刻,當得一千二百五十分,比原數多得二百四十二分。 五百四十息,其脈氣當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厘二毫。正文闕二厘二毫。 二千七百息,其脈氣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一分六厘。正文闕一分六厘, 自此以下,當雲五千四百息,氣行二十周於身,下水四十刻,日行十一宿七分二厘。又當雲八千一百息,氣行三十周於身,下水六十刻,日行十六宿二十八分八厘。又當雲一萬八百息,氣行四十周於身,下水八十刻,日行二十二宿一十四分四厘。積至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下水百刻,日又行五宿二十一分六厘。則共行二十八宿,其漏水皆盡,而脈氣終矣。吾前所謂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者,並五十營而皆如始時一周之數也。故五十營備者,必無病,而得以盡天地所賦之壽矣。否則,如《根結》篇之所謂不應數者,名曰狂生也。 【楊上善】 即二十八脈相續五十周之數也。 【張介賓】 使五十營之數常周備無失,則壽亦無窮,故得盡天地之壽矣。八百一十丈,脈氣周行晝夜五十營之總數也。 營氣第十六〔1〕 黃帝曰:營氣之道。內谷為寶。谷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2〕 ,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毋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3〕 。 〔1〕【馬蒔】 此篇論營氣運行,故名篇。 〔2〕【楊上善】 谷入胃已,精濁下流,清精注肺,肺得其氣,流溢五臟,布散六腑也。又曰:流溢臟腑之中,布散□絡之脈也。 〔3〕【楊上善】 精專血氣,常營無已,名曰營氣也。又曰:谷入於胃,化其精微,上注於肺,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日夜行身,營五十周,如環無端,而為天地之綱紀也。 【張介賓】 營氣之行,由於谷氣之化,谷不入則營氣衰,故云內谷為寶。谷入於胃,以傳於肺,清者為營,營行脈中,故其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以周流於十二經也。天地之紀,義見前章。內,納同。 故氣從太陰出,注手① 陽明〔1〕 。上行② 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注大指間,與太陰合〔2〕 。上行抵髀③ ,從脾注心中〔3〕 。循手少陰出腋④ 下臂,注小指⑤ ,合手太陽〔4〕 。上行乘腋,出 內,注目內眥,上巔下項,合足太陽〔5〕 。循脊下尻,下行⑥ 注小指之端〔6〕 ,循足心,注足少陰,上行注腎〔7〕 。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循心主⑦ 脈出腋下臂,出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8〕 。還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9〕 。從三焦注膽,出脅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10〕 。復從跗注大指間,合足厥陰,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11〕 。其支別者⑧ ,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骶,是督脈也〔12〕 。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13〕 。此營氣之行也,逆順之常也〔14〕 。 ①手:《太素》作「於」。 ②上行:此下《太素》有「至面」二字。 ③抵髀:《太素》作「抵脾」。 ④腋:《太素》作「掖」,下同。 ⑤注小指:此下《太素》有「之端」二字。 ⑥下行:《太素》無「下」字。 ⑦主:《太素》作「注」。 ⑧其支別者:《太素》無「支」字。 〔1〕【張介賓】 此下言營氣運行之次,即前十二經脈之序也。營氣出於中焦,上行於肺,故於寅時始於手太陰肺經,出注中府、雲門,下少商以交於手陽明商陽也。 〔2〕【楊上善】 以下言營行十二經脈也。氣,營氣也。營氣起於中焦,並胃口出上焦之後,注手太陰,手陽明乃之足陽明也。 【張介賓】 手陽明大腸經,循臂上行至鼻旁迎香穴,交於目下承泣穴,注足陽明胃經。下行至足跗,出次指之厲兌。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出其端,以交於足太陰隱白也。 〔3〕【張介賓】 足太陰脾經自足上行抵髀,入腹屬脾,上膈注於心中,以交於手少陰經也。 〔4〕【張介賓】 心脈發自心中,循手少陰經出腋下極泉穴,下臂注小指內側少沖穴,出外側以交於手太陽少澤也。 〔5〕【張介賓】 手太陽小腸經,自小指上行,乘腋外,上出於 內顴髎之次注目內眥,以交於足太陽睛明穴。 音拙。 〔6〕【楊上善】 足太陰脈注心中,從心中循手少陰脈行也。合者,合手小指端也。上巔下項者,十二經中,手太陽脈支者,別頰上 抵鼻至目內眥;手太陽脈,起目內眥。此言上巔者,循手太陽氣至目內眥,合足太陽之氣,與之共行,上頂下項,然後稱合,理亦無違也。 〔7〕【張介賓】 足太陽膀胱經,過巔下項,循脊下尻,注小指端之至陰,循小指入足心,以交於足少陰之湧泉,而上行注腎也。 〔8〕【張介賓】 足少陰腎經,從足心上行入腎,注於心,外散於胸中,以交於手心主。其脈出腋下之天池下臂,出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端之中沖也。 〔9〕【張介賓】 手厥陰心主之支者,別掌中,還注無名指端,以交於手少陽之關沖,循臂上行注膻中,下膈散於三焦也。 〔10〕【張介賓】 手少陽經自三焦注於膽,出脅肋間以交於足少陽經,上者行於頭,起於目銳眥瞳子髎穴,下者至足跗,出小指次指端之竅陰穴也。 〔11〕【楊上善】 手太陰別入泉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出缺盆,循喉嚨上行,合陽明,故營氣從脾入此前脈,上循喉嚨,至頏顙,究於畜門。頏顙,上枯浪反,下寘朝反,口中□頡也。口中肺下上,雙□□□□□□□□□□□□□□□□喉嚨,至此之□□□□□□□□□□。 〔12〕【張介賓】 足少陽膽經,支者別跗上,注大指間,以交於足厥陰之大敦穴,乃上行至肝上肺,上循喉嚨之上,入頏顙之竅。究,深也。畜門,即喉屋上通鼻之竅門也。如《評熱病論》啟玄子有云:氣衝突於蓄門而出於鼻。即此謂也。其支別者,自頏顙上出額,循巔以交於督脈,循脊下行入尾骶也。蓄,臭同,許救切。 〔13〕【楊上善】 其手太陰別至此,合陽明已,更別起一脈也。上額循顛,下項間脊,入於□骶之□也。骶脊,窮骨也,可禮反。入絡陰器,上行過毛,入齊循腹里,入於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若唯《素問》□□□□□□□□□□□□□□。 〔14〕【馬蒔】 此言營氣之運行,一如宗氣之所行也。宗氣所行之次,盡見於 《經脈》篇。此篇論營氣所行,與宗氣無異,辭雖不同,而其次同也。 宗氣者,大氣也。大氣積於胸中,出喉嚨,司呼吸,以行經隧。始於手太陰肺經,終於肝經,積至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一十丈,如前篇《五十營》之所論者是也。營氣者,陰氣也。由中焦之氣陽中有陰者,隨中焦之氣以降於下焦,而生此陰氣,故謂之清者為營,又謂之營氣出於中焦者是也。然此營氣者,必成於水谷所化精微之氣,故曰營氣之道,谷氣為寶。非谷氣不能生此營氣,非營氣不能生血也。道者,脈氣所由行之經隧也。正以谷入於胃,則精微之氣,即升之而為宗氣者,由中焦傳肺經之中府,以上雲門,而行手太陰肺經,遂行手陽明大腸經、足陽明胃經、足太陰脾經、手少陰心經、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陰腎經、手厥陰心包絡經、手少陽三焦經、足少陽膽經、足厥陰肝經,流溢於臟腑之中,布散於經脈之外。此營氣者,陰性精專,必隨宗氣以運行於經隧之中,始於手太陰肺經,終於足厥陰肝經,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亘萬古而不易者也。試以其脈氣之行,一如宗氣所行者言之。故氣從太陰,肺經。 出注手陽明,大腸經。 上行注足陽明,胃經。 下行至跗,足面為跗,即沖陽、陷谷、內庭、厲兌等處,皆胃經穴。 上注大指間,隱白,脾經穴。 與太陰合,即足太陰脾經。 上行抵髀,即陰陵泉、血海、箕門等穴,俱在髀之內廉,屬脾經穴。 注心中,心經。 循手少陰,出腋下臂,即極泉、青靈等處,皆屬手少陰心經。 注小指,少澤穴,屬心經。 合手太陽,即小指外側,屬小腸經。 上行乘腋,臑俞等處,小腸經穴。出 ,目下為 ,顴髎等處,小腸經穴。 內注目內眥,睛明,足太陽膀胱經穴。上巔,曲差、五處、通天、絡卻等處,足太陽膀胱經穴。下項,天柱、大杼等穴,亦膀胱經穴。 合足太陽,膀胱經。 循脊,自背中脊開一寸五分,有大杼至八髎等穴,開三寸,有附分至秩邊等穴,皆屬足太陽膀胱經。 下尻,下行注足小指之端,即膀胱經至陰穴。 循足心,斜趨足心之湧泉穴,屬足少陰腎經。 注足少陰,即腎經。 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即手厥陰心包絡經。 外散於胸中,循心主脈,即心包絡經。 出腋,天池、天水等穴,屬心包經。 下臂,曲澤、郄門、間使、內關等穴,屬心包經。 出兩筋之間,大陵穴,屬心包經。 入掌中,勞宮。 出中指之端,中沖穴,亦屬心包經。 還注手小指次指之端,即四指端關沖穴,屬手少陽三焦經。 合手少陽,此手少陽三焦經,乃手厥陰心包絡經之府,與右腎為合者。 上行至膻中,散於三焦。《經脈》篇云:循臑外上肩,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交膻中,散絡心包,下膈,循屬三焦。此三焦,乃前三焦,非上文手少陽之三焦。即 《營衛生會》篇所謂宗氣出於上焦,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之三焦也。 從此三焦注於膽經,出脅,注足少陽,京門、帶脈、五樞等處。 下行至跗,丘墟、臨泣、地五會等處,皆膽經穴。 復從跗上注大指間,合足厥陰,大指大敦穴。 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復行肺經。上循喉嚨,入頏顙之後,究於畜門。按:   《素問·評熱病論》注,啟玄子有「氣衝突於畜門」句。其新校正以為疑是賁門即畜門,《難經·四十四難》有:胃為賁門。楊玄操釋云:賁者,鬲也,胃氣之所出。胃出谷氣,以傳於肺,肺在鬲上,故胃為賁門。未知的否。 其支別者,上額,督脈經,神庭處。 循巔,上星、鹵會、前頂、百會、後頂等處。 下項中,由強間、腦戶,下風府、啞門等處。 循脊入骶,由大椎至長強。 是督脈也。又絡前之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任脈經,自會陰至神闕。上循腹里,入缺盆,自水分至天突。 皆任脈也。下注肺中,復出於手太陰肺經。此營氣之所行,或逆數,或順數,皆合常脈,其運行之次無相失也。 【楊上善】 問曰:肝脈足厥陰,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顛。此言足厥陰脈循喉嚨究於畜門、循顛入骶等是督脈者,未知督脈與足厥陰脈同異何如?答曰:足厥陰脈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上至於顛,與督脈會。督脈自從畜門上額至顛,下項入骶,與厥陰不同。此言別者上額循顛之言,乃是營氣行足厥陰至畜門,別於厥陰之脈,循督脈上額至顛,下項入骶絡陰器,上循腹里入缺盆,復別於督脈,注於肺中,復出手太陰之脈,此是營氣循列度數常行之道,與足厥陰及督脈各異也。頏顙,當會厭上雙孔。畜門,鼻孔也。逆順者,在手循陰而出,循陽而入,在足循陰而入,循陽而出,此為營氣行逆順常也。 【張介賓】 督脈自尾骶前絡陰器,即名任脈,上過陰毛中,入臍上腹,入缺盆,下肺中,復出於手太陰經。前《經脈》篇未及任督,而此始全備,是十四經營氣之序。 脈度第十七〔1〕 黃帝曰:願聞脈度〔2〕 。岐伯答曰:手之六陽,從手至頭長五尺〔3〕 ,五六三丈〔4〕 。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5〕 ,合二丈一尺〔6〕 。足之六陽,從足上至頭八尺,六八四丈八尺〔7〕 。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9〕 ,合三丈九尺〔8〕 。蹺脈從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10〕 ,合一丈五尺〔11〕 。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12〕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遂也〔13〕 。 〔1〕【馬蒔】 此言脈有度數,故名篇。 〔2〕【楊上善】 先言骨度及腸胃度大小長短於前,次當依次以論諸脈長短,故須問之也。 〔3〕【楊上善】 手陽明,大腸脈也。手大陽,小腸脈。手少陽,三焦脈也。三脈分在兩手,故有六脈,余仿此。各依營行次第,手之三陰,足之三陽,皆從內起,向於手足;手之三陽,足之三陰,皆從外起,向於頭□。此數手足之脈長短,故皆從手足向內數之,與手□□□脈十二經流注入身數亦同也。 〔4〕【楊上善】 計手六陽從指端至目,循骨度直行,得有五尺,不取循繞並下入缺盆屬腸胃者,循骨度為數,去其復回行者及與支別,故有三丈也。 【張介賓】 手有三陽,以左右言之,則為六陽。凡後六陰及足之六陰六陽皆仿此。手太陽起小指少澤,至頭之聽宮。手陽明起次指商陽,至頭之迎香。手少陽起四指關沖,至頭之絲竹空。六經各長五尺,五六共長三丈。 〔5〕【楊上善】 手太陰,肺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心主,心包絡脈也。手之三陰,皆亦直循骨度,從手至胸三尺五寸,不取下入屬髒絡腑之者,少陰從心系上系目系及支別者亦不取。 〔6〕【張介賓】 手太陰起大指少商,至胸中中府。手少陰起小指少沖,至胸中極泉。手厥陰起中指中沖,至胸中天池。各長三尺五寸,六陰經共長二丈一尺。按:手足十二經脈,手之三陰從髒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此其起止之度。今雲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蓋但計其丈尺之數,俱以四末為始而言,非謂其行度如此也。後仿此。 〔7〕【楊上善】 足陽明,胃脈也。足太陽,膀胱脈也。足少陽,膽脈也。計人骨度,從地至頂七尺五寸,所謂八尺者何?以其足六陽脈,從足指端當至踝五寸,故有八尺也,亦不取腑臟及支別矣。 【張介賓】 足太陽起小指至陰,至頭之睛明。足陽明起次指厲兌,至頭之頭維。足少陽起四指竅陰,至頭之瞳子髎。各長八尺,六八共長四丈八尺。 〔8〕【楊上善】 □□□□□□足少陰,腎脈也。足厥陰,肝脈也。足六陰脈,從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太陰少陰俱至舌下,厥陰至頂,及入臟腑□□□□□數之也。 〔9〕【張介賓】 足太陰起大指隱白,至胸中大包。足少陰起足心湧泉,至胸中俞府。足厥陰起大指大敦,至胸中期門。各長六尺五寸,六陰經共長三丈九尺。 〔10〕【楊上善】 喬,陰陽二喬也,起處終處長短是同□□□□也。按中人七尺五寸,二喬脈皆起跟中,上□□□□七尺五寸,若為合數?然二喬至目內眥,與足大陽合,上行絡左右額角,故得合數,檢少陽筋即知也。 〔11〕【張介賓】 蹺脈者,足少陰太陽之別,從足至目內眥,各長七尺五寸,左右共長一丈五尺。玄台馬氏曰:按蹺脈有陰蹺陽蹺,陽蹺自足申脈行於目,陰蹺自足照海行於目。然陽蹺左右相同,陰蹺亦左右相同,則蹺脈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則止於二脈者何也?觀本篇末云:蹺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則知男子之所數者左右陽蹺,女子之所數者左右陰蹺也。 〔12〕【楊上善】 □□□□□□□□上行至頭,任脈唯至兩目之下,督脈上行至目,復上□□□□□□極骶行所其長與任脈不同,若為皆有四尺五寸?然任脈□□□□□外循腹上行而絡唇口者,督脈取其起於下極之故□於脊脊上至風府者,以充四尺五寸之數,余不入數。 〔13〕【馬蒔】 此言脈有度數也。夫手止有三陽,而今曰六陽者,以左右手各有三陽,故謂之六陽。下文稱手之六陰,及足之六陽、六陰,皆仿此。雖經指為三陰三陽者,以一手言也。 從手至頭者,太陽自小指少澤至頭之聽宮,陽明自手次指商陽至頭迎香,少陽自手四指關沖至頭和髎也,各長五尺,則五六共有三丈也。手之六陰,太陰自手大指少商至胸中中府,少陰自手小指少沖至胸中極泉,厥陰自手中指中沖至胸中天池,各長三尺五寸,三六計一丈八尺,五六得三尺,共有二丈一尺也。足之六陽,太陽自足小指至陰至頭睛明,陽明自足次指厲兌至頭頭維,少陽自足四指竅陰至頭瞳子髎,各長八尺,六八計四丈八尺也。足之六陰,太陰自足大指隱白至胸中大包,少陰自足心湧泉至胸中俞府,厥陰自足大指大敦至胸中期門,各長六尺五寸,六六計三丈六尺,五六得三尺,共有二丈九尺也。蹺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計一丈四尺,二五得一尺,共有一丈五尺也。按:蹺脈有陽蹺、陰蹺,陽蹺自足申脈行於目,陰蹺自足照海行於目,然陽蹺左右相同,陰蹺亦左右相同,則蹺脈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則止於二脈者,何也?觀本篇末云:蹺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則知男子之所數者,左右陽蹺,女子之所數者,左右陰蹺也。 督脈在後,任脈在前,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得八尺,二五得一尺,共有九尺也。由上十二經及蹺脈、督、任,大都共有一十六丈二尺。此乃脈氣之大經隧也。 【張介賓】 督行於背,任行於腹,各長四尺五寸,共長九尺。右連前共二十八脈,通長一十六丈二尺,此周身經隧之總數也。愚按:人身經脈之行,始於水下一刻,晝夜五十周於身,總計每日氣候凡百刻,則二刻當行一周。故《衛氣行》篇曰:日行一舍,人氣行一周與十分身之八。《五十營》篇曰: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一周於身。此經脈之常度也。而後世子午流注針灸等書,因水下一刻之紀,遂以寅時定為肺經,以十二時挨配十二經,而為之歌曰:肺寅大卯胃辰宮,脾巳心午小未中,膀申腎酉心包戌,亥三子膽丑肝通。繼後張世賢、熊宗立復為分時注釋,遂致歷代相傳,用為模範。殊不知紀漏者以寅初一刻為始,而經脈營運之度起於肺經,亦以寅初一刻為紀,故首言水下一刻,而一刻之中,氣脈凡半周於身矣,焉得有大腸屬卯時、胃屬辰時等次也?且如手三陰脈長三尺五寸,足三陽脈長八尺,手少陰、厥陰左右俱止十八穴,足太陽左右凡一百二十六穴,此其長短多寡,大相懸絕,安得以十二經均配十二時?其失經旨也遠矣,觀者須知辨察。 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① ,盛而血者疾誅之,盛者寫之② ,虛者飲藥以補之〔1〕 。 ①為孫:此下《太素》有「絡,孫絡之」四字。 ②寫之:此上《太素》有「徐」字。 〔1〕【馬蒔】 《內經》曰經、曰絡、曰孫絡,三義本此。 此承上文而言經、絡、孫絡之義,及有用針、用藥之法也。經脈為里者,如手太陰肺經,自中府至少商,乃直行之經在於里,里者,即上文之所謂經隧也。其支而橫者,即如肺經有列缺穴,橫行手陽明大腸經者為絡也。其絡之別者為孫,猶有子而又生孫,較之正絡為尤盛也。但曰絡曰孫而血脈盛者,急責之,急責雲者,正以邪氣盛者當寫之也,若正氣虛者則止飲藥以補之耳。 【楊上善】 人之血脈,上下縱者為經,支而橫者為緯。□□足左右各有十二,合二十四脈、陰喬、陽喬、任脈、□□□二十八脈,在膚肉之里,皆上下行,名曰經脈。十五絡脈及□絡見於皮表,橫絡如緯,名曰絡脈。皆是血氣所□□□稱為隧也。凡大小絡虛,皆須飲藥補之,不可去血,去血虛虛,不可不禁也。 【張介賓】 經脈直行深伏,故為里而難見。絡脈支橫而淺,故在表而易見。絡之別者為孫,孫者言其小也,愈小愈多矣。凡人遍體細脈,即皆膚腠之孫絡也。絡脈有血而盛者,不去之則壅而為患,故當疾誅之。誅,除也。然必盛者而後可寫,虛則不宜用針。故《邪氣臟腑病形》篇曰: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即虛者飲藥以補之之謂。 五臟常內閱於上七竅也①〔1〕 ,故肺氣通於鼻,肺和② 則鼻能知臭香矣〔2〕 ;心氣通於舌,心和③ 則舌能知五味矣〔3〕 ;肝氣通於目,肝和④ 則目能辨五色矣〔4〕 ;脾氣通於口,脾和⑤ 則口能知五穀矣〔5〕 ;腎氣通於耳,腎和⑥ 則耳能聞五音矣〔6〕 。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為癰⑦〔7〕 。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⑧ ,陽脈不和⑧ 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8〕 。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⑨ ,血留之⑨ 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9〕 。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得相榮,故曰關格〔10〕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11〕 。 ①七竅也:《太素》作「在七竅」。 ②肺和:《太素》作「鼻和」。 ③心和:《太素》作「舌和」。 ④肝和:《太素》作「目和」。 ⑤脾和:《太素》作「口和」。 ⑥腎和:《太素》作「耳和」。 ⑦留為癰:《太素》作「留為癰疽」。 ⑧不和:《太素》作「不利」。 ⑨血留之:《太素》作「氣留之」。 〔1〕【楊上善】 閱,余說反,簡也。其和氣上於七竅,能知臭味色谷音等五物,各有五別也。 【張介賓】 閱,歷也。五臟位次於內而氣達於外,故閱於上之七竅如下文者。人身共有九竅,在上者七,耳目口鼻也;在下者二,前陰後陰也。 〔2〕【楊上善】 肺脈手太陰正別及絡皆不至於鼻,而別之入於手陽明脈中,上挾鼻孔,故得肺氣通於鼻也。又氣有不循經者,積於胸中,上肺循喉嚨而成呼吸,故通於鼻也。鼻為肺竅,故肺氣和者,則鼻得和氣,故鼻知臭香。《素問》言有五臭,經無五香。香,脾之臭也。 〔3〕【楊上善】 舌雖非竅,手少陰別脈循經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氣通舌也。《素問》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者,腎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濟,心氣通耳,故以竅言之,即心以耳為竅。又手太陽心之表,脈入於耳中,故心開竅在於耳也。 〔4〕【楊上善】 肝脈足厥陰上頏顙也,連目系,故得通於目系。 〔5〕【楊上善】 脾足太陰脈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得氣通口也。谷有五味,舌已知之,五穀之別,口知之也,故食麥之者,不言菽也。 〔6〕【楊上善】 手足少陽、手足太陽及足陽明絡皆入耳中。手少陽、足少陽、手太陽,此三正經入於耳中。足太陽脈在耳上角,又入腦中,即亦絡入於耳。足陽明耳前上行,亦可絡入耳中。手陽明絡別入耳中。計正經及絡手足六陽皆入耳中。經說五絡入耳中,疑足太陽絡不至於耳也。 【張介賓】 《陰陽應象大論》曰:肺在竅為鼻,心在竅為舌,肝在竅為目,脾在竅為口,腎在竅為耳。故其氣各有所通,亦各有所用,然必五臟氣和而後各稱其職,否則髒有所病則竅有所應矣。 〔7〕【楊上善】 五臟主藏精神,其脈手足六陰,絡於六腑,屬於五臟。六腑主貯水谷,其脈手足六陽,絡於五臟,屬於六腑。七竅者,精神戶牖也。故六陰受邪入髒,則五臟不和,五臟不和,則七竅不通利也。六陽受邪入腑,則六腑不和,六腑不和,則陽氣留處為癰疽。 【張介賓】 五臟屬陰主里,故其不和,則七竅為之不利。六腑屬陽主表,故其不利,則肌腠留為癰瘍。 〔8〕【楊上善】 故外邪循脈入腑,則腑內不調,流於陽脈,陽脈澀而不利,陽氣留停,不和於陰,故陽獨盛也。 〔9〕【楊上善】 陰氣和陽,故陰氣和利也。陽氣盛不和於陰,則陰氣澀也。陰氣澀而停留,則陰氣獨而盛也。陰脈別走和陽,故陽得通也。陰既獨盛不和於陽,則陽氣不能營陰,故陰脈關閉也。 〔10〕【楊上善】 陽氣獨盛,不和於陰,則陰脈不能營陽,以陽拒格,故名格。 〔11〕【馬蒔】 此言五臟上通於七竅,遂即臟腑不和者,以決其脈之至於關格而死也。七竅者,陽竅也。陽竅在於面部。目二、鼻二、耳二、口舌一。若陰竅二,則前陰後陰,乃在下部者也。總名曰九竅。 五臟雖在內,而上通於七竅,故鼻為肺之竅,必肺和而後鼻能知香臭也;舌為心之竅,必心和而後舌能知五味也;目為肝之竅,必肝和而後目能辨五色也;口為脾之竅,必脾和而後口能知五穀也。口知五穀,即舌知五味,故分之雖有二,而此共為一竅。 腎氣通於耳,必腎和而後能聞五音也。若五臟不和,則五臟主內,不能通此七竅矣。彼六腑不和,則六腑主表,當留結為癰。故邪在六腑,則陽經之脈不和,而氣留於表者,陽氣太盛,陽氣太盛則陰經不能相和,而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在於內者,亦已留滯,而陰氣太盛。夫此陰經之氣太盛,則足手六陰俱病,而氣口之脈一盛、二盛、三盛、四盛,其病正在厥陰、少陰、太陰也,致使六陽經之脈氣不能運而入於內矣,其名曰關。關者,關六陽在外,而使之不得入於內也。陽經之氣太盛,則足手六陽經俱病,而人迎之脈一盛、二盛、三盛、四盛,其病正在少陽、太陽、陽明也,致使六陰經之脈氣不能運而出外矣,其名曰格。格者,拒六陰在內,而使之不得出於外也。陰脈陽脈俱盛,不得相營,其名曰關格。關格者,不得盡其壽期而死。  《難經·三十七難》誤以六陰脈盛為格,六陽脈盛為關,致後世不曰脈體,而指曰鬲症,尤誤之誤也。 【楊上善】 陰陽脈有關格,即以其時與之短期,不可極乎天壽者也。 【張介賓】 陰陽之氣,貴乎和平,邪氣居之,不在於陰,必在於陽。故邪氣在腑,則氣留之而陽勝,陽勝則陰病矣;陰病則血留之而陰勝,陰勝則陽病矣。故陰氣太盛,則陽氣不榮而為關。陽氣太盛,則陰氣不榮而為格。陰陽俱盛,不得相榮,則陰自陰,陽自陽,不相浹洽而為關格,故不得盡天年之期而死矣。本經榮、營通用,不能榮,謂陰陽乖亂不能營行。彼此格拒不相通也。 黃帝曰:蹺脈① 安起安止?何氣榮水②〔1〕 ?岐伯答曰:蹺脈者,少陰之別,起於然骨之後〔2〕 ,上內踝之上〔3〕 ,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③,屬目內眥,合於太陽、陽蹺而上行〔4〕 ,氣並相還則為濡目,氣不榮則目不合〔5〕 。 ①蹺脈:《太素》作「喬脈」。 ②榮水:《太素》作「營此」。 ③入 :《太素》作「入鼽」。 〔1〕【楊上善】 喬亦作蹺,禁嬌反,皆疾健貌。人行健疾,此脈所能,故因名也。喬,高也。此脈從足而出,以上於頭,故曰喬脈。問其終始之處,及問此脈何髒之氣也。 【張介賓】 蹺脈有二,曰陰蹺,曰陽蹺,皆奇經也。何氣榮水,言蹺脈為何經之氣,乃亦如經水之營行也。蹺有五音,蹺、皎、喬、腳,又極虐切。 〔2〕【張介賓】 少陰之別,足少陰腎經之別絡也。然骨之後,照海也,足少陰穴,即陰蹺之所生。按:本篇止言陰蹺之起而未及陽蹺,惟《繆刺論》曰:邪客於足陽蹺之脈,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蓋陽蹺為太陽之別,故《二十八難》曰:陽蹺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風池。陰蹺者,亦起於跟中,循內踝上行,至咽喉,交貫沖脈。故陰蹺為足少陰之別,起於照海,陽蹺為足太陽之別,起於申脈,庶得其詳也。 〔3〕【楊上善】 《九卷經》云:喬脈從足至目,各長七尺五寸,總二喬當一丈五尺。則知陰陽二喬俱起於跟,皆至目內眥。別少陰於然骨之後,行於跟中,至於照海,上行至目內眥者,名為陰喬;起於跟中,至於申脈,上行至目內眥者,名曰陽喬。故《八十一難》曰:陰陽二喬皆起跟中上行。陰喬至咽,交灌沖脈;陽喬入於風池。皆起跟中上行,是同入目內眥,至咽中與沖脈交,此猶言二脈行處,不言二脈終處,二脈上行終於目內眥以為極也。然骨之後,即跟中也。《九卷》與《八十一難》左右並具,兩喬丈尺,義皆同也。□□□□□□是足少陰別脈也,然骨跟中□下少前大起骨也。 〔4〕【楊上善】 入陰者,陰喬脈入陰器也,此是足少陰之別,名為陰喬,入缺盆上行。陽喬從風池、腦空,至口邊會地倉、承泣,與陰喬於目兌眥相交已,別出入鼽,至目內眥,陰喬與太陽、陽喬三脈合而上行之也。 〔5〕【馬蒔】 此言陰蹺之起止也。帝問蹺脈起止者,陽蹺陰蹺。而伯止以陰蹺答之,未及於陽蹺也。人身氣血如水之流,帝遂以蹺脈起止、何氣營水為問。伯言陰蹺脈者,乃足少陰腎經之別脈也,起於然骨之下照海穴,出內踝上,又直上之,循陰股以入於陰,上循胸里,入於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於目下之 ,屬於目內眥睛明穴,合於足太陽膀胱經之陽蹺而上行,惟此陰陽二蹺之氣相併而周旋之,則能潤澤於目,否則目氣不營,而目不能合矣。 【楊上善】 陰陽二氣相併相還,陰盛故目中淚出濡濕也。若二氣不相營者,是則不和,陽盛故目不合也。 【張介賓】 蹺脈自內踝直上陰股、入陰、循胸里者,皆並足少陰而上行也。然足少陰之直者,循喉嚨而挾舌本。此則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屬目內眥,以合於足太陽之陽蹺,是蹺脈有陰陽之異也。陰蹺陽蹺之氣,並行回還而濡潤於目。若蹺氣不榮,則目不能合。故《寒熱病》篇曰: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眥,陽氣盛則瞋目,陰氣盛則瞑目。此所以目之瞑與不瞑,皆蹺脈為之主也。 黃帝曰:氣獨行五臟,不榮六腑,何也〔1〕 ?岐伯答曰:氣之不得無行也〔2〕 ,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榮其髒,陽脈榮其腑,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3〕 ,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4〕 。黃帝曰:蹺脈有陰陽① ,何脈當其數② ?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其不當數者為絡也。黃帝曰:善〔5〕 。 ①有陰陽:《太素》無「有」字。 ②當其數:《太素》無「其」字。 〔1〕【楊上善】 帝問陰髒,少陰別者陰喬脈所營,謂陽氣不榮六腑,故致斯問也。 【張介賓】 帝以蹺脈為少陰之別,因疑其氣獨行五臟,不榮六腑也,故有此問。 〔2〕【楊上善】 陰陽二氣,相注如環,故不得毋行也。 〔3〕【楊上善】 水之東流,迴環天地,故行不休也。日月起於星紀,終而復始,故行不止也。三陰之脈,營髒注陽,三陽之脈,營腑注陰,陰陽相注如環,比水之流,日月之行,終而復始,莫知其紀也。 〔4〕【馬蒔】 此言臟腑之氣,流行而不息也。陰脈者,即足手六陰經之脈也,所以運之於五臟也。陽脈者,即足手六陽經之脈也,所以運之於六腑也。陰出之陽,如肺經行於大腸也。陽入之陰,如胃行於脾也。如環無端,流行不已,內溉於臟腑,外濡於腠理,豈曰獨行於五臟而不營於六腑者哉! 【楊上善】 此謂二喬之氣。 【張介賓】 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皆言不得無行也。陰榮其髒,指陰蹺也。陽榮其腑,指陽蹺也。言無分臟腑,蹺脈皆所必至也。流者流於內,溢者溢於外,故曰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謂其不獨在髒也。按:此蹺脈之義,陰出陽則交於足太陽,陽入陰則交於足少陰,陽盛則目張,陰盛則目瞑,似皆隨衛氣為言者,故陰脈榮其髒,陽脈榮其腑也。 〔5〕【馬蒔】 其數之數,去聲。余上聲。 此承首節而言男子數其陽蹺,女子數其陰蹺,故謂之蹺脈有二也。然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其有經絡之分者如此。 【楊上善】 男子以陽喬為經,以陰喬為絡;女子以陰喬為經,以陽喬為絡也。 【張介賓】 蹺脈陰陽之數,男女各有所屬。男屬陽,當數其陽;女屬陰,當數其陰。故男子以陽蹺為經,陰蹺為絡;女子以陰蹺為經,陽蹺為絡也。 營衛生會第十八〔1〕 黃帝問於岐伯曰:人焉受氣〔2〕 ?陰陽焉會〔3〕 ?何氣為營?何氣為衛?營安從生?衛於焉會〔4〕 ?老壯不同氣,陰陽異位,願聞其會〔5〕 。岐伯答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以傳與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6〕 ,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7〕 ,營在脈中,衛在脈外〔8〕 ,營周不休〔9〕 ,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10〕 。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為晝夜〔11〕 ,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12〕 。故曰:日中而陽隴為重陽〔13〕 ,夜半而陰隴為重陰〔14〕 。 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15〕 。夜半為陰隴,夜半後而為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矣。日中為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矣〔16〕 。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命曰合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17〕 。 〔1〕【馬蒔】 論營衛所由生會,故名篇。《難經》將篇內 「與營俱行」之 「營」字下多一個 「衛」字,故後世不知營在脈中,衛在脈外,又不分前後三焦,及不知清者為營、濁者為衛之義,惜哉! 〔2〕【楊上善】 人之生也稟氣而生,未知稟受何氣。 〔3〕【楊上善】 未知所受陰陽□□□□□。 〔4〕【楊上善】 問營衛知名之所由□□氣生處。 〔5〕【楊上善】 問□□□□□。 【張介賓】 焉,何也。會,合也。五十已上為老。二十已上為壯。此帝問人身之氣,受必有由,會必有處,陰陽何所分,營衛何所辨,而欲得其詳也。 〔6〕【楊上善】 人之受氣,受谷氣也。肺以□氣,故谷之精氣傳之與肺,□□□氣傳與臟腑,故臟腑皆受氣於肺也。 【張介賓】 人之生由乎氣,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故穀食入胃,化而為氣,是為谷氣,亦曰胃氣。此氣出自中焦,傳化於脾,上歸於肺,積於胸中氣海之間,乃為宗氣。宗氣之行,以息往來,通達三焦,而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是以胃為水谷血氣之海,而人所受氣者,亦唯谷而已。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7〕【楊上善】 谷之清氣為營,谷之濁氣為衛。 【張介賓】 谷氣出於胃而氣有清濁之分,清者水谷之精氣也,濁者水谷之悍氣也,諸家以上下焦言清濁者皆非。清者屬陰,其性精專,故化生血脈而周行於經隧之中,是為營氣。濁者屬陽,其性慓疾滑利,故不循經絡而直達肌表,充實於皮毛分肉之間,是為衛氣。然營氣衛氣,無非資借於宗氣,故宗氣盛則營衛和,宗氣衰則營衛弱矣。 〔8〕【楊上善】 清血之氣行於脈中□□以營於身,故曰營氣;谷之濁氣在於脈外,亦周身不住,衛身故曰衛氣也。 【張介賓】 營,營運於中也。衛,護衛於外也。脈者非氣非血,其猶氣血之橐瀹也。營屬陰而主里,衛屬陽而主表,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此之謂。 〔9〕【楊上善】 營氣法天,營身不息,故曰不休。五十而復大會,營氣營身五十周已,大會於兩手太陰中也。 〔10〕【楊上善】 營氣起於中焦,下絡大腸,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出大指次指之端,入手陽明,從手陽明入足陽明,次入足太陰,次入手少陰,次入手太陽,次入足太陽,次入足少陰,次入手心主,次入手少陽,次入足少陽,次入足厥陰,還手太陰□□陽□終而復始,與天地同紀,大曰如環無端也。 【張介賓】 營氣之行,周流不休,凡一晝一夜五十周於身而復為大會。其十二經脈之次,則一陰一陽,一表一里,迭行相貫,終而復始,故曰如環無端也。 〔11〕【楊上善】 以下言衛氣之行也。度,周也。陰者,五臟也;陽者,三陽脈也。衛氣周行三陽之脈二十五周,夜行五臟亦二十五周,故分為晝夜也。 〔12〕【楊上善】 氣,衛氣也;陽,日陽也;陰,夜陰也。衛氣至平旦太陽而起,□於□陽□,至夜陰時,肺腎等五臟□氣已止也。 【張介賓】 衛氣之行,夜則行陰分二十五度,晝則行陽分二十五度,凡一晝一夜亦五十周於身。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謂晝與夜息,即下文萬民皆臥之義。 〔13〕【楊上善】 隴,大也,日中陽盛,故為大也,日為陽也,極至日中,故曰重陽也。 〔14〕【楊上善】 夜為陰,極至夜半,故曰重陰也。 【張介賓】 此分晝夜之陰陽,以明營衛之行也。隴,盛也,《生氣通天論》作隆。晝為陽,日中為陽中之陽,故曰重陽。夜為陰,夜半為陰中之陰,故曰重陰。隴音籠。 〔15〕【楊上善】 內,五臟也;外,三陽也。衛氣夜行五臟廿五周,晝行三陽廿五周,陰陽分為晝夜也。 【張介賓】 太陰,手太陰也。太陽,足太陽也。內言營氣,外言衛氣。營氣始於手太陰,而復會於太陰,故太陰主內。衛氣始於足太陽,而復會於太陽,故太陽主外。營氣周流十二經,晝夜各二十五度。衛氣晝則行陽,夜則行陰,亦各二十五度。營衛各為五十度以分晝夜也。 〔16〕【張介賓】 夜半後為陰衰,陽生於子也。日西而陽衰,陰生於午也。如《金匱真言論》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即此節之義。 〔17〕【馬蒔】 隴,當作隆。《素問·生氣通天論》有 「日中而陽隆」。蓋古以隆,隴通用。重,俱平聲。 此詳言營衛之生會,與天地之行同其度也。帝問人身之氣必有所由受,陰昇陽降,必有所由會,曰營曰衛,各以何氣成之?又生於何所?而會於何所?且老壯之氣不同,男女之位必異,果何自而知其所會?伯言人身之氣,受之於谷氣者也。始焉谷入於胃,而後能生精微之氣,此氣出於中焦,以傳與肺,而肺傳之五臟六腑,則五臟六腑皆得以受此精微之氣矣。其大氣積於胸中者為上焦,所謂宗氣流於海者是也。上焦即任脈經膻中穴,又名上氣海。 臍上四寸曰中脘穴,為中焦;臍下一寸曰陰交穴,為下焦。此三焦者,上焦降於中焦,而中焦降之下焦;下焦升於中焦,而中焦升之上焦。猶天道下濟,地道上行之象也。上焦為陽,中焦則上半為陽,下半為陰,下焦則為陰。然中焦之下半為陰者,由上焦之氣降於中焦,而中焦之氣隨上焦之氣以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營氣者,陰氣也,故曰清者為營。言由上中二焦之清氣,降而生之者也。下焦之為陰者,陰極陽生,升於中焦,隨中焦之上半為陽者以升於上焦,而生此衛氣。衛氣者,陽氣也。始時陽氣甚微,而至此則陽氣甚盛,故曰陽受氣於上焦。見 《素問·調經論》。 然此衛氣者,乃下焦之濁氣升而生之,故曰濁者為衛。宗氣積於胸中,出喉嚨以司呼吸,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營則陰性精專,隨宗氣以行於經隧之中,所以營之行者,在於經脈之中也。衛則陽性慓悍滑利,不能入於經脈之隧,故不隨宗氣而行,而自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所以衛之行者,在於經脈之外也。營氣之隨宗氣而行者,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則脈行六寸,而一刻之中,計一百三十五息,脈行八丈一尺,二刻之中,計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為一周身。積至一晝一夜為百刻,則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一十丈矣。是行於晝者二十五度,行於夜者二十五度,始於手太陰肺經,而終於足厥陰肝經,至五十度而復大會於肺經也。陰經行盡而陽經繼之,陽經行盡而陰經繼之。陰陽相貫,真如環之無端也,如肺經行大腸,胃行脾經之類。 是營氣之行者如此。彼衛氣於平旦之時,遂出於目之睛明穴,以行於足太陽膀胱經,遂行於手太陽小腸經,又行於足少陽膽經、手少陽三焦經、足陽明胃經、手陽明大腸經,行於陽經者二十五度。至日西而陽盡,則行於足少陰腎經、手少陰心經、手太陰肺經、足厥陰肝經、足太陰脾經,行於陰經者亦二十五度。故衛氣自足太陽膀胱經而起,至足太陰脾經而止者如此。故曰平旦者,天之陽也,至日中則為陽之陽,乃陽氣之隆盛也,謂之曰重陽。夜者,陰也,至夜半則為陰之陰,乃陰氣之隆盛也,謂之曰重陰。故營氣隨宗氣以行於經隧之中,始於手太陰,而復大會於手太陰,此太陰之所以主內也。衛氣不隨宗氣而行,而自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始於足太陽,而復會於足太陽,此太陽之所主外也。營氣衛氣,各行於晝二十五度,各行於夜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各為五十度也。且所謂夜半而陰隆為重陰者,寧無陽以繼之?須知夜半後而為陰衰,則至平旦之時,陰氣已盡,而陽復受氣矣。所謂日中而陽隆為重陽者,寧無陰以繼之?須知日已西而為陽衰,則日入為陽已盡而陰復受氣矣。此乃天地運行之紀,萬古不磨者也。故至於夜半之時,陰氣已盡,陽氣方生,陰陽大會,萬民正於此而皆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皆靜而臥,真陰勝之候也。然至於平旦,則陰氣已盡,陽復受氣,營衛之行,如是無已,真與天地同其運行之紀也。按:李東垣《此事難知集》,作釋 「清者為營」二句,非經旨也。 【楊上善】 □□之氣□盛□衰,終而復始,此為物化之常也。夜半萬人□□,人氣與□□□□合□□□□□陽生,日中名為合□□□□□。 【張介賓】 大會,言營衛陰陽之會也。營衛之行,表里異度,故嘗不相值;惟於夜半子時,陰氣已極,陽氣將生,營氣在陰,衛氣亦在陰,故萬民皆瞑而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營衛皆歸於髒,而會於天一之中也。平旦陰盡而陽受氣,故民皆張目而起。此陰陽消息之道,常如是無已而與天地同其紀。所謂天地之紀者,如天地日月各有所會之紀也。天以二十八舍為紀,地以十二辰次為紀,日月以行之遲速為紀。故天與地一歲一會,如玄枵加於子宮是也。天與日亦一歲一會,如冬至日纏星紀是也。日與月則一月一會,如晦朔之同宮是也。人之營衛,以晝夜為紀,故一日凡行五十周而復為大會焉。 黃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氣使然?少壯之人不晝瞑者,何氣使然〔1〕 ?伯答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其肌肉枯,氣道澀,五臟之氣相搏① ,其營氣衰少② 而衛氣內伐③ ,故晝不精,夜不瞑〔2〕 。 ①相搏:《太素》作「氣相薄」。 ②少:《太素》作「小」。 ③伐:《太素》作「代」。 〔1〕【張介賓】 此帝因上文言夜則萬民皆臥,故特舉老人之不夜瞑者,以求其詳也。 〔2〕【馬蒔】 按:上文有 「萬民皆臥」一語,故此遂以老壯寤寐問之。 上節言老壯不同氣,故此復以老人之夜不瞑、少壯之晝不瞑者問之。氣道通者,脈氣之道也。營衛之行不失其常者,如上節之論營衛是也。 【楊上善】 □年反以□言老壯之人,營衛氣異也,營氣衰小,脈中□□也,衛氣內代,脈外氣衰。代,蹇息也。 【張介賓】 老者之氣血衰,故肌肉枯,氣道澀,五臟之氣摶聚不行,而營氣衰少矣。營氣衰少,故衛氣乘虛內伐,衛失其常,故晝不精,營失其常,故夜不瞑也。 黃帝曰:願聞營衛之所行,皆何道從來① ?岐伯答曰: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1〕 。黃帝曰:願聞三焦之所出〔2〕 。岐伯答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而布② 胸中,走腋,循太陰之分而行,還至③ 陽明,上至舌〔3〕 ,下足陽明〔4〕 ,常與營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矣〔5〕 。 ①來:《太素》作「行」。 ②而布:《太素》無「而」。 ③至:《太素》作「注」。 〔1〕【馬蒔】 此言營衛之所由生也。文義見上節注中。 【楊上善】 夫三焦者,上焦在胃上口,主內而不出,其理在膻中;中焦在胃中口,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理在臍旁;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主出而不內,其理在臍下一寸。故營出中焦者,出胃中口也;衛出上焦者,出胃上口也。 【張介賓】 何道從來,言營衛所由之道路也。營氣者,由谷入於胃,中焦受氣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乃自手太陰始,周行於經隧之中,故營氣出於中焦。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慓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不入於脈,故於平旦陰盡,陽氣出於目,循頭項下行,始於足太陽膀胱經而行於陽分,日西陽盡,則始於足少陰腎經而行於陰分,其氣自膀胱與腎,由下而出,故衛氣出於下焦。詳義見後營氣衛氣二章。愚按:人身不過表里,表里不過陰陽,陰陽即營衛,營衛即血氣。臟腑筋骨居於內,必賴營氣以資之,經脈以疏之。皮毛分肉居於外,經之所不通,營之所不及,故賴衛氣以呴之,孫絡以濡之。而後內而精髓,外而髮膚,無弗得其養者,皆營衛之化也。然營氣者,猶天之有宿度,地之有經水,出入有期,運行有序者也。衛氣者,猶天之有清陽,地之有鬱蒸,陰陽晝夜,隨時而變者也。衛氣屬陽,乃出於下焦,下者必升,故其氣自下而上,亦猶地氣上為雲也。營本屬陰,乃自中焦而出於上焦,上者必降,故營氣自上而下,亦猶天氣降為雨也。雖衛主氣而在外,然亦何嘗無血。營主血而在內,然亦何嘗無氣。故營中未必無衛,衛中未必無營,但行於內者便謂之營,行於外者便謂之衛,此人身陰陽交感之道,分之則二,合之則一而已。 〔2〕【楊上善】 前問營衛二氣所出,出於三焦,未知上焦衛氣出在何處,故致斯問。 〔3〕【楊上善】 咽胃之際,名胃上口。胃之上口出氣,即循咽上布於胸中,從胸中之掖,循肺脈手太陰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陽明脈,循指上廉上至下齒中。氣到於舌,故曰上至舌也。此則上焦所出與衛氣同,所行之道與營共行也。 〔4〕【楊上善】 其脈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與足陽明合。足陽明下行至足太陰等,與營氣俱行也。 【張介賓】 胃上口,即上脘也。咽為胃系,水谷之道路也。膈上曰胸中,即膻中也。其旁行者,走兩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陰肺經之分而還於手陽明。其上行者,至於舌。其下行者,交於足陽明,以行於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 〔5〕【馬蒔】 此言上焦乃宗氣之所出,與營氣同行於經隧之中也。帝問三焦之所出,而伯先以上焦答之。上焦者,即膻中也,胸中。 宗氣積焉。其宗氣受水谷精微之氣,出於胃之上口,即上脘也。並咽以上,貫膈,出喉嚨,司呼吸,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而布於胸中,即肺經之中府、雲門也。走腋之俠白、尺澤,下臂之孔最、列缺、經渠、魚際,又下大指之少商,此正循手太陰經之分而行,還至手陽明大腸經,上至舌,又下足陽明胃經,又行脾,行心,行小腸,行膀胱,行腎,行心包,行三焦,行膽,行肝。 常與營氣俱行於晝二十五度,行於夜二十五度,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肺經矣。  《難經》「營」字下誤多一 「衛」字。 【楊上善】 營氣行晝,故即行陽也;行夜,故即行陰也。其氣循二十八脈十六丈二尺,晝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故一日一夜行五十周,平旦會手太陰脈也。一度有一周,五十周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衛氣循營氣行,終而復始,常行無已也。 【張介賓】 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者,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陽陰者,言晝夜也。晝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時復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周。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 黃帝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則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1〕 ?岐伯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泄① ,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2〕 ,此氣慓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故命曰漏泄〔3〕 。 ①泄:《太素》作「洩」。 〔1〕【張介賓】 飲食入胃,其氣各有所行,如《經脈別論》曰:散精於肝,淫氣於筋,濁氣歸心,淫精於脈之類是也。衛氣之道,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有常度也。今有熱飲食者,方入於胃,其氣之留行未定而汗輒外泄,出無方所,是不循衛氣之道也,故以為問? 〔2〕【張介賓】 風為陽邪,有外熱也。熱食氣悍,因內熱也。熱之所聚,則開發腠理,所以毛蒸理泄而衛氣走之,故不循其常道也。 〔3〕【馬蒔】 此言人用熱飲食而汗出者,以感風邪而開腠理也。飲食之熱者,下於胃中,氣尚未定,汗遂外出,或面、或背、或於半身,並無定所,彼衛氣之行於分肉者,自有所行之路,而此汗之出,不循衛氣之道者,正以外傷於風,得熱飲食,以致內開腠理,毛蒸理泄,衛氣已循分肉而走之,此熱飲食之氣慓悍滑疾,見腠理之開,而遂出為汗,不得從衛氣之道也,名之曰漏泄耳。按:上節問三焦之所出。伯所答者,止以上焦,未及中下二焦,而帝遂以熱飲食之汗者問之,蓋承胃上口而問耳。 【楊上善】 蒸,之冰反,火氣上行也。衛氣在於脈外分肉之間,腠理傷風,因熱飲食,毛蒸理洩,腠理內開。慓,芳昭反,急也。悍,胡旦反,勇也。言衛氣勇急,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謂之漏洩風也。 【張介賓】 此即熱食之氣也,出不由度,故曰漏泄。慓音飄,急也。 黃帝曰:願聞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並胃中① ,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② 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1〕 ,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2〕 。 ①胃中:《太素》作「胃口」。 ②蒸:《太素》作「承」。 〔1〕【楊上善】 泌音必。 中焦在胃中口,中焦之氣,從胃中口出已,並胃上口,出上焦之後,受五穀之氣也,泌去糟粕,承津液之汁,化其精微者,注入手太陰脈中,變赤稱血,以奉生身。 〔2〕【馬蒔】 泌音必。此言營氣出於中焦,乃化血而行經隧者也。營氣者,陰氣也,本屬下焦,而由中焦之氣降以生之,故曰營氣出於中焦,是中焦之氣亦並胃之中脘,出於上焦之下,此乃營氣之所受也。營氣泌別糟粕,蒸其津液,化其精微,隨宗氣以上注於肺,而行於十二經之中,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活之身,乃至貴而無以尚焉者也,但陰性精專,故獨得以行於經隧耳。此以衛氣之在外者而較之,則營氣在內,如將之守營,故名之曰營氣者以此。《素問·生氣通天論》云:陰在內,陽之守也。正謂此耳。 【楊上善】 人眼受血,所以能視,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貴,莫先於血,故得行於十二經絡之道,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隧,道也。故中焦所出營氣也。 【張介賓】 胃中,中脘之分也。後,下也。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五穀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以注於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以奉生身而行於精隧,是為營氣,故曰營出中焦。按下文云:下焦者,別迴腸,注膀胱。然則自膈膜之下,至臍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泌,秘、弼二音。粕音朴。隧音遂,伏道也。 黃帝曰:夫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謂也?岐伯答曰: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故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1〕 。 〔1〕【馬蒔】 此言血氣本為同類,而人不可以兩傷之也。承上文而言,營氣化血,則血之與氣,其名雖異,而其類則同,故古經有是言,而帝乃援以問之。此 「氣」字,似承上文單指營氣言,然古經所言與岐伯下文所答,則氣兼營衛言,蓋營衛雖分陰陽,皆出於谷氣所化之精氣也。 伯言營為水谷之精氣,衛為水谷之悍氣,此二語出 《素問·痹論》。 雖有陰陽之殊,而均之為水谷之精氣也。血則由營氣所生,乃氣之神化者也。有精氣然後有神氣,故謂之異名同類也。惟其異名同類,則邪在氣者,可傷氣而不可傷血,邪在血者,可傷血而不可傷氣,不可以兩傷之也。試觀上文言營氣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化而為血,則血以營氣而化,以液而成,汗即心之液,是血與汗亦一物而異名也。故奪血而寫之者,無得再發其汗;奪汗而發之者,無得再去其血。若奪血者又奪汗,奪汗者又奪血,則兩者受傷,人必有死而無生,故謂之有兩死而無兩生者此也。按:此節岐伯不言下焦,而以血氣異名同類為言者,蓋帝承上節而問,則伯不得不答之也,猶第四節之意,亦重第三節也。 【楊上善】 營衛者人之至精之氣,然精非氣也,血者神明之氣,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氣無異也。毋血亦死,毋氣亦死,故有兩死也;有血亦生,有氣亦生,隨有二即生,故毋兩生也。 【張介賓】 營衛之氣,雖分清濁,然皆水谷之精華,故曰營衛者精氣也。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然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而血之與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里,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里,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若表里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 黃帝曰:願聞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1〕 。 〔1〕【馬蒔】 此言下焦之所司,見衛氣之所生也。下焦者,在臍下一寸陰交之處,由上焦在膻中、中焦在中脘較之,而此則為下焦也。胃納水谷,脾乃化之,化已入於小腸,小腸之下口在左,則膀胱相著,但膀胱無上口而有下口;在右則大腸接之。按:   《針灸聚英》言:迴腸即大腸。當臍右,本經 《腸胃》篇言:迴腸當臍左。以義推之,應當臍右,其 「左」字疑誤。 此下焦之氣,渣滓則別入於迴腸,而在後以出之。水液注滲於膀胱,而在前以出之。故知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入小腸,成糟粕,以俱下於大腸。其精微之氣,由上中二焦以降於此,而成下焦。若水液則滲而俱下,濟當作泲。 泌泲之聲。 別汁,別行水液之汁。 循此下焦之氣,而滲入膀胱焉。但此下焦之氣,陰中有陽者,升於中上二焦,以生陽氣,乃謂之衛氣也,故命之曰衛氣出於下焦耳。 【楊上善】 迴腸,大腸也。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而不內,此下焦處也。濟泌別汁,循下焦滲入膀胱,此下焦氣液也。膀胱,尿脬也。 【張介賓】 迴腸,大腸也。濟,泲同,猶釃濾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別迴腸者,謂水谷並居於胃中,傳化於小腸,當臍上一寸水分穴處,糟粕由此別行迴腸,從後而出,津液由此別滲膀胱,從前而出。膀胱無上口,故云滲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如果有口,則不言滲入矣。何後世不解其意而爭言膀胱有上口,其謬為甚。釃音篩。濾音慮。 黃帝曰:人飲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獨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清,故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1〕 。 〔1〕【馬蒔】 按:上節有 「滲入膀胱」一語。故此節遂以酒之先下者問之,猶第二、五、七節,皆承上文之意也。 此言酒之所以先谷氣而出也。承上文有滲入膀胱之語,故遂以酒之先谷而下者問之。正以酒為熟谷之液,其氣至悍而清,故雖後谷而入,必先谷而下也。熟者,腐也。 【楊上善】 其氣悍者,酒為熟谷之氣,又熱,故氣悍以滑也。 【張介賓】 此因上文言水谷入胃必濟泌別汁而後出,而何以飲酒者獨先下也?蓋以酒之氣悍,則直連下焦,酒之質清,則速行無滯,故後谷而入,先谷而出也。 黃帝曰:善。余聞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1〕 。 〔1〕【馬蒔】 此帝述素所聞者而症之也。宗氣積於上焦,出喉嚨以司呼吸,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彌淪布灌,如天之有霧也。營氣並胃中,出上焦之下,泌別糟粕,蒸為精微之氣,而心中之血賴之以生,凝聚浮沉,如水中之有漚也。胃納水谷,脾實化之,糟粕入於大腸,水液滲入膀胱,故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正以下焦如瀆之畜泄乎水也。然下焦之陰中有陽者,從是升中、上二焦而衛氣生矣。 嗟乎!此篇 「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一十六字,乃神聖之宗旨,猶堯舜相傳道,統不外 「人心惟危」云云。一十六字也,人之病否、生死,從是而決;醫之用藥升降、表里,陰陽、補寫,從是而分。其禍始於秦越人,   《難經·第一難》將此第四節「與營俱行」之 「營」字下,增一 「衛」字。致使三焦升降、二氣所生之義,不明於後世,而用藥多謬,安能有起死回生之功也。噫!自張仲景而下。如孫、王、劉、張、李、朱輩,尚未有識此義者,況其他乎? 【楊上善】 上焦之氣,如霧在天,霧含水氣,謂如雲霧也。漚,屋豆反,久漬也。中焦血氣在脈中,潤一頃,謂之漚也。下焦之氣溲液等,如溝瀆流在地也。 【張介賓】 如霧者,氣浮於上也。言宗氣積於胸中,司呼吸而布灌於經隧之間,如天之霧,故曰上焦如霧也。漚者,水上之泡,水得氣而不沉者也。言營血化於中焦,隨氣流行以奉生身,如漚處浮沉之間,故曰中焦如漚也。瀆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納,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瀆也。然則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霧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漚之化。大腸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瀆之化也。愚按:三焦者,本全體之大髒,統上中下而言也。本經發明不啻再四,如《本輸》、《本髒》、《論勇》、《決氣》、《營衛生會》、《五臟別論》、《六節藏象論》、《邪客》、《背腧》等篇,皆有詳義,而《二十五難經》獨言三焦、包絡皆有名而無形,遂起後世之疑,莫能辨正。第觀本經所言,凡上中下三焦之義,既明且悉,烏得謂其以無為有、以虛為實哉? 四時氣第十九〔1〕 黃帝問於岐伯曰:夫四時之氣,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為定①〔2〕 ?岐伯答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氣穴為定①〔3〕 。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甚者深刺之,間者淺刺之〔4〕 。夏取盛經孫絡,取分間,絕皮膚〔5〕 。秋取經腧② ,邪在腑,取之合〔6〕 。冬取井滎,必深以留之〔7〕 。 ①定:《太素》作「寶」,下同。 ②腧:《太素》作「輸」。 〔1〕【馬蒔】 篇內首節有四時之氣,故名篇。 〔2〕【馬蒔】 一本作寶。 【楊上善】 一則四時不同,二則生病有異,灸刺總而要之,何者為貴? 【張介賓】 定,一本作寶。 〔3〕【楊上善】 灸刺所貴,以得於四時之氣也。 【張介賓】 時氣所在,即氣穴也。 〔4〕【楊上善】 春時人氣在脈,謂在經絡之脈,分肉之間,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也。 【張介賓】 春取經,即前篇大經分肉之間也。甚者深,間者淺,義俱如前。 〔5〕【楊上善】 夏時人氣,經滿氣溢,孫絡受血,皮膚充實,故夏取盛經孫絡,又取分腠以絕皮膚也。 【張介賓】 盛經孫絡,皆陽分也。 〔6〕【楊上善】 秋時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故秋取髒相之輸,以寫陰邪,取腑經之合,以寫陽邪也。 〔7〕【馬蒔】 春取經之 「經」,當作 「絡」,義見 《素問·水熱穴論》。間,去聲。 此言灸刺之道,順四時之氣而已。春取絡穴之血脈分肉間,如手太陰肺經列缺為絡之類,當視其病之輕重,而為刺之淺深也。《水熱穴論》云:春取絡脈分肉。 夏取盛經孫絡處分間。盛經者,如手陽明大腸經陽溪為經之類。孫絡者,即《脈度》篇所謂「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也。視其經穴孫絡處分之間,止於皮膚,絕而刺之,不至於深入也。  《水熱穴論》云:夏取盛經分腠。又曰: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蓋言夏氣在表,故病在表。止於皮膚,絕而不深入以刺之,正以邪之所居甚淺也。又曰:所謂盛經者,陽經也。則止取手足六陽經之經穴耳。 秋取各經之輸穴,如手太陰肺經太淵為輸之類。  《水熱穴論》云:取輸以寫陰邪。則知是六陰經之輸穴也。 若在腑,則取六陽經之合穴,如手陽明大腸經曲池為合之類。《水熱穴論》云:取合以虛陽邪,則知是六陽經之合穴也。 冬取井滎,冬氣入深,必當深刺以久留之。  《水熱穴論》云:取井以寫陰逆。則陰經當刺井穴,如手太陰肺經少商為井之類。取滎以實陽氣。則陽經當刺滎穴,如手陽明大腸經二間為滎之類。 【楊上善】 冬時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故取井已下陰氣逆,取滎以實陽氣也。 【張介賓】 邪在腑,謂秋陰未盛,陽邪猶在陽分也。 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痏〔1〕 。風 ① 膚脹,為五十七痏,取皮膚之血者盡取之〔2〕 。 ①風 :《太素》作「風水」。 〔1〕【馬蒔】 此言刺溫瘧之法也。《素問·瘧論》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岐伯曰:此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也,亦以時作,故曰溫瘧。另有先寒而後熱為寒瘧,但熱而不寒為癉瘧。 然溫瘧汗不出者,當取五十九腧以刺之。五十九腧,詳後 《熱病》篇第二十二節。 【楊上善】 此溫瘧刺,三也。溫瘧,寒熱病也,故刺熱輸五十九痏也。 〔2〕【馬蒔】 ,即水。以水為疾,故加以疾之首。 此言刺風水之法也。風水,見 《素問·奇病論》、《水熱穴論》、《評熱病論》、本經 《論疾診尺》篇。 膚脹者,即本經《水脹論》之所謂膚脹也。按: 膚脹者,寒氣客於皮膚之間, 然不堅,腹大,身盡痛,皮厚,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 當取五十七腧以刺之。五十七腧,詳見 《素問·水熱穴論》中。 【楊上善】 以下難刺。有此風水刺,一也。風水及膚脈,刺水穴為五十九痏,又盡刺去腹皮絡血也。 【張介賓】 ,同水。風水膚脹、五十七痏,義俱如前。若皮膚之有血絡者,亦當盡取去之。 飧泄,補三陰之上,補陰陵泉① ,皆久留之,熱行乃止〔1〕 。轉筋於陽治② 其陽③ ,轉筋於陰治② 其陰,皆卒刺之④〔2〕 。 ①陰陵泉:《太素》作「陰之陵泉」。 ②治:《太素》作「理」。 ③其陽:此下《太素》有「卒針之」三字。 ④卒刺之:《太素》作「卒針」。 〔1〕【馬蒔】 此言飧泄之疾,當補脾經之陰陵泉也。三陰者,足太陰脾經也。陰陵泉,乃脾經之合穴。脾氣虛,故飧泄,宜補之。必久留其針,候針下熱行乃止針。一說補三陰之上者,補三陰交,乃足三陰脈氣之所交,宜補之。因有二穴,故用二 「補」字,及有一「皆」字。 【楊上善】 飧洩刺,二也。飧洩病虛冷,皆補足三陰,上取關元等,下取陰陵泉也。 【張介賓】 三陰之上,謂三陰交穴,脾肝腎之會也。陰陵泉,足太陰脾經穴,補而久留之,則陽氣至而熱行,熱行則泄止矣。 〔2〕【馬蒔】 卒,猝同。 此言刺轉筋者,當分陰陽而卒刺之也。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凡手足之內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皆當猝然刺之,而不使病人知之,則刺易入,而病易去也。 【楊上善】 轉筋刺,四也。六陽轉筋,即以燔針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針刺其陰筋也。 【張介賓】 凡四支外廉皆屬三陽,內廉皆屬三陰。轉筋者,卒病也,故不必拘於時日,但隨其病而卒刺之。 徒 ,先取環谷下三寸,以鈹針① 針之,已刺而筒之,而內之② ,入而復之,以盡其 ③。必堅④ ,來緩⑤ 則煩悗⑥ ,來急⑦ 則安靜,間日一刺之, 盡乃止〔1〕 。飲閉藥,方刺之時徒飲之〔2〕 。方飲無食,方食無飲〔3〕 ,無食他食,百三十五日〔4〕 。 ①鈹針:《太素》作「 」。 ②已刺而筒之,而內之: 《太素》作「已刺而針之,筒而內之」。 ③ :《太素》作「水」。 ④必堅:此下《太素》有「束之」二字。 ⑤來緩:《太素》無「來」字。 ⑥煩悗:《太素》作「煩怨」。 ⑦來急:《太素》作「束急」。 〔1〕【張介賓】 此泄水之法也。徒,但也。有水無風,故曰徒 。環谷,義無所考,或即足少陽之環跳穴。其下三寸許,垂手著股,中指盡處,惟奇穴中有風市一穴,或者即此,明者察之。鈹針,第五針也。筒,箭室也。已刺而筒之而內之,入而復之,以盡其 ,謂用針如箭之歸筒,出入頻復,開通其道,以盡其 也。然 在膚中,其候必堅。若針後水來遲緩,則必煩悶;若來急速,則必安靜矣。仍須間日一刺,以水盡而止。按: 《針要》曰:凡水氣惟得針水溝,若針余穴,水盡即死。是又不可不知也。鈹音披。筒音勇。 〔2〕【張介賓】 凡患水病者,小便多不利,即已刺之如前,仍須飲通閉之藥以拔其本,即方刺之時,亦但飲無礙也。 〔3〕【張介賓】 藥食不宜相混,混則難於取效。 〔4〕【馬蒔】 ,即水症,故加疾之首。鈹音皮。筒音桶。內,納同。 此言刺水腫之法也。徒,但也。上文言風水者,有風有水也。此曰徒 ,則有水無風也。見 《素問·陰陽別論》、  《平人氣象論》、《宣明五氣論》,本經 《水脹論》。先取環谷下三寸,按:各經無環谷穴,止足少陽膽經有環跳穴,今曰下三寸,意者風市穴乎?理亦甚的, 且 《針灸聚英》不載風市治病之驗,姑缺之以俟知者。 以鈹針針之。本經 《九針論》云:五曰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相爭者也。 筒,直也。已刺而直其針以納之,既入而又復之,必欲盡去其水。水方盡時,其肉必堅,且水來緩,則內必煩悶;來急,則內必安靜。間日一刺之,候水去盡而止針。但水未盡之時,小便必閉,今水已去盡,必飲通閉之藥,以利其水,防其再腫。然服閉藥之法,方刺之時即但飲之,方飲之時無用食物,或食物時無飲此藥,且又不可食異品他食,如此守之,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其病始不復矣。 【楊上善】 怨,紆元反。此水刺法,五也。環谷,當是齊中也。齊下三寸,關元之穴也。 關元,內筒引水,水去人虛,當堅束身令實,復飲補藥,飲之與食相去而進,間日刺之。不可頓去,水盡乃止,禁如藥法,一百三十五日乃得愈。徒,空也。空飲無食也。 【張介賓】 水腫既消,當忌傷脾發濕等物,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復矣。 著痹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三里①〔1〕 。骨為干②〔2〕 。腸③ 中不便,取三里,盛寫之,虛補之〔3〕 。 ①三里:《太素》無「里」字。 ②干:《太素》作「骭」。 ③腸:《太素》作「脹」。 〔1〕【馬蒔】 著,著同。痹,必至反。 此言刺寒痹之法也。《素問·痹論》云:以濕勝者為著痹。又曰: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蓋著有沉著之意,必其重而難去者也。今久冷不已,當猝取三里而刺之,不使病人明知也。三里,系足陽明胃經穴。按:久寒以冷字釋者,蓋以寒氣盛者為痛痹,今既曰著痹,則非痛痹也,故知此為冷字之義。 【張介賓】 《痹論》曰:濕氣勝者為著痹。謂其重著難動,故云不去。若寒濕相搏,久而不已,當猝取足陽明之三里穴,溫補胃氣,則寒濕散而痹可愈也。 〔2〕【楊上善】 此著皮刺,六也。卒針,燔針。准上經卒當為焠,刺痹法也。里骨,謂與著痹同里之骨,名曰里骨,以其痹深,故取此骨也。 〔3〕【馬蒔】 按:前 《經脈》篇黃帝云: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干,血為營,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等語,今本篇此句,與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 《經脈》篇之脫簡歟? 此言刺大便不通之法也。腸,大腸也。大腸不通,當取三里穴以刺之。其不便者,由於邪氣之盛則寫之,由於正氣之虛則補之耳。 【楊上善】 骭脹刺,七也。骭,腳脛也。脛寒為脹,取三里補寫為要也。 【張介賓】 小腸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腸不便者不能傳道,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故當取足陽明之三里穴,邪氣盛則寫之,正氣虛則補之。 癘風者,素① 刺其腫上,已刺② ,以銳針針其處③ ,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1〕 。常食方食,無食他食〔2〕 。 ①素:《太素》作「索」。 ②已刺:《太素》作「以刺」。 ③以銳針針其處:《太素》作「以銳針銳其處」。 〔1〕【張介賓】 癘,大風也。《風論》曰:癘者,有營氣熱胕,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也。其治法當於常素刺其腫上,已刺之後,又必數以銳針針其患處,仍用手按出其惡毒之氣,必待腫盡,乃可止針。蓋毒深氣甚,非多刺不可也。癘,癩同,又音利。 〔2〕【馬蒔】 癘音癩。 此言刺癘風之法也。按:《素問·風論》云:癘者,有榮衛熱胕,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骨空論》、《長刺節論》皆謂之大風也。內有刺法。 當平日刺其腫上,已刺,數以針之銳者,針其患處,仍以手按出其惡毒之氣,必腫盡乃止針,不盡不止也。凡食品如常者始食之,若異品他食,宜無食也。 【楊上善】 此癘風刺,八也。索,蘇作反,散也。刺癘風腫上也。已,復銳頭之針以銳其處,去針以手按之,出其惡氣,食如禁法也。 【張介賓】 食得其法,謂之方食。無食他食,忌動風發毒等物也。 腹中常鳴,氣上沖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腸,刺肓① 之原、巨虛上廉、三里〔1〕 。 ①肓:《太素》作「賁」。 〔1〕【馬蒔】 此言刺邪在大腸者之法也。腹中常鳴者,以水與火相激而成聲也。氣上沖於胸,發而為喘不能久立,乃邪在大腸,故病如是也。當刺肓之原。按:本經《九針十二原》篇雲「肓之原出於脖胦」者是也。一名下氣海,一名下肓,臍下一寸半,系任脈經穴,針八分,得氣即寫,後宜補。 又取巨虛上廉及三里穴以刺之。按:巨虛上廉,一名上巨虛,在三里下三寸。本經 《本輸》篇云:胃經膝下三寸,三里為合,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故此篇邪在大腸,宜刺巨虛上廉,而下節邪在小腸,宜刺巨虛下廉。 【楊上善】 大腸氣上衝刺,九也。大腸手陽明脈,絡肺下膈屬大腸,故邪氣在大腸,循手陽明脈上沖胸,不能久立也。賁,膈也。膈之原,出鳩尾也。巨虛上廉與大腸合,以足陽明上連手陽明,故取巨虛上廉,並取三里也。 【張介賓】 《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胦。即任脈之下氣海也。巨虛上廉、三里,皆足陽明經穴。按:《本輸》篇曰:大腸屬上廉。此以邪在大腸,故當刺巨虛上廉;若下文之邪在小腸者,則當取巨虛下廉也。 小腹控睪① ,引腰脊,上衝心,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於脊,貫肝肺,絡心系。氣盛則厥逆,上沖腸胃,熏肝② ,散於肓,結於臍〔1〕 。故取之肓原以散之〔2〕 ,刺太陰以予之〔3〕 ,取厥陰以下之③〔4〕 ,取巨虛下廉以去之〔5〕 ,按其所過之經以調之〔6〕 。 ①睪:《太素》作「皋」,下同。 ②熏肝:《太素》作「動肝」。 ③下之:《太素》作「予之」。 〔1〕【張介賓】 控,引也。睪,陰丸也。小腸連於小腹,若其邪盛,則厥逆自下上衝心肺,熏於肝胃、引於腰脊,下及肓臍睪系之間也。睪音高。 〔2〕【楊上善】 小腸上衝刺,十也。皋音高。小腸傳脊,左環葉積,其注於迴腸者,外傳於齊上。小腸之脈,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故得連皋系、屬於脊、貫肝肺、絡心系也。是以邪氣客小腸,氣盛則厥逆,上沖腸胃,動於肝氣,散於肓,結於齊也。取肓原。肓原,脖胦也,齊上一寸五分也。 〔3〕【楊上善】 小腸脈貫肺,故取手太陰五輸療前病之穴。 〔4〕【楊上善】 小腸脈貫肝,故取肝脈足厥陰療前病五輸之穴也。 〔5〕【楊上善】 巨虛下廉與小腸合,故取之。 〔6〕【馬蒔】 睪,音皋。 此言刺邪在小腸者之法也。人有小腹中控其睪丸,陰丸屬肝經。 引腰脊間,上沖於心者,邪在小腸也。蓋小腸連睪系,屬於脊,貫肝與肺,絡心之系。今邪氣盛,則厥逆上沖於腸胃,熏於肝,散於任脈經肓之原,即下氣海穴,見上文。 結於臍中之神闕,亦系任脈經。 故當刺肓之原以散其結,又刺手太陰肺經穴以與其補,又取足厥陰肝經穴以下其邪,以小腸之邪連睪、屬脊、貫肝肺。 又取足陽明胃經下巨虛以去其邪,又按:小腸經凡脈所過之經以調其氣可也。 【楊上善】 調所過之經補寫之。 【張介賓】 取肓原以散之,散臍腹之結也。刺太陰以予之,補肺經之虛也。取厥陰以下之,寫肝經之實也。取巨虛下廉以去之,求小腸之所屬也。按其所過之經,謂察其邪之所在以調之也。 善嘔① ,嘔有苦,長太息,心中憺憺② ,恐人將捕之,邪在膽,逆在胃,膽液泄則口苦,胃氣逆則嘔苦,故曰嘔膽〔1〕 。取三里,以下胃氣逆;則刺少陽血絡,以閉膽逆,卻③ 調其虛實,以去其邪〔2〕 。 ①嘔:《太素》作「歐」,下同。 ②憺憺:《太素》作「濟濟」。 ③以閉膽逆,卻:《太素》作「以閉膽部」。 〔1〕【張介賓】 憺憺,心虛貌。邪在膽、逆在胃,木乘土也。膽液泄則苦,胃氣逆則嘔,故嘔苦者謂之嘔膽。 〔2〕【馬蒔】 憺音淡。則刺之則,當作側,膽之經絡在肋之後旁,故曰側。 此言刺邪在膽者之法也。病有善嘔,而嘔出苦味,又長太息,其心中憺憺然之靜中,似恐有人將捕之,此邪在膽經也。蓋膽邪逆於胃,故膽液泄則口苦而嘔,故曰嘔膽之症,當取足陽明胃經三里,以下胃氣之逆。又側刺足少陽膽經之血絡,以出其血,而止膽之逆。閉者,止也。《孟子》云:陳善閉邪。朱注云:閉,止也。 卻又調兩經之虛實,虛則補而實則寫,以終去其邪,而不使之復也。 【楊上善】 口苦刺,十一也。長太息者,太息長也。膽熱之病恐怯,故如人將捕之也。邪在膽者,熱邪在於膽中,溢於苦汁,胃氣因逆,遂歐膽口苦,名曰膽癉。故取三里以下胃之逆氣,取膽脈少陽,調其虛實,以去熱邪也。 【張介賓】 三里,足陽明經穴,故可下胃氣之逆。又刺足少陽血絡以平其木,則膽液不泄,故曰以閉膽逆。然必調其虛實,或補或寫,皆可以去其邪也。 飲食不下,膈① 塞不通,邪在胃脘② 。在上脘則刺抑而下之,在下脘則散而去之〔1〕 。 ①膈:《太素》作「鬲」。 ②脘:《太素》作「管」,下同。 〔1〕【馬蒔】 則,側同。此節當與 《上膈》篇參看。 此言刺邪在胃脘者之法也。凡飲食不下,而膈膜之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者覺塞不通,此乃邪在胃脘也。胃脘,上下脘之總名。 如在上脘,臥針刺之,當抑而下之,即本經《上膈》篇之所謂氣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如在下脘,則刺下脘,當散而去之,即《上膈》篇之所謂「蟲為下膈」,故治之者如此。 【楊上善】 飲食不下刺,十二也。邪在胃管,則令膈中氣塞不通,飲食不下之候。邪在上管,刺胃之上口之穴,抑而下之;邪在下管,刺胃之下口之穴,散而去之也。 【張介賓】 上脘、下脘,俱任脈穴,即胃脘也。刺抑而下之,謂刺上脘以寫其至高之食氣。散而去之,謂溫下脘以散其停積之寒滯也。針藥皆然。 小腹痛腫① ,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約,取之太陽大絡,視其絡脈與厥陰小絡結而血者。腫上及胃脘,取三里〔1〕 。 ①小腹痛腫:《太素》作「少腹病腫」。 〔1〕【馬蒔】 此言刺邪在三焦者之法也。三焦者,即後三焦合於右腎者也。本經 《本髒》篇云:腎合三焦、膀胱。言右腎合三焦,左腎合膀胱。《素問·靈蘭秘典論》云: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則三焦膀胱皆可小便者也。 小腹痛而腹腫,難以小便,其邪在於三焦,而三焦有邪約之也,當取足太陽大絡而刺之,即飛揚穴是也。 本經 《本輸》篇:三焦者,上踝五寸,光明之別,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絡膀胱。 又必視其絡脈與足厥陰肝經,有結血者盡取之。若少腹腫及於胃脘,則取胃經之三里穴以刺之。 【楊上善】 腹脹不通刺,十三也。邪在三焦,約而不通,故少腹腫,不得大小便。可刺足太陽大絡,及足厥陰孫絡結聚之血可刺去之,又刺腫上,及取胃管,並刺三里也。 【張介賓】 邪在三焦約者,三焦下輸出於委陽,並足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太陽大絡,飛陽穴也。又必視其別絡及厥陰小絡結而血者,盡取去之,以足厥陰之經亦抵小腹也。若小腹腫痛上及胃脘者,又當取足陽明之三里穴。 睹其色,察其以,知其散復者,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1〕 。一其形,聽其動靜者,持氣口、人迎〔2〕 ,以① 視其脈,堅且盛且滑者病日進,脈軟② 者病將下③〔3〕 ,諸經實者病三日已〔4〕 。氣 口候陰,人迎候陽也〔5〕 。 ①以:《太素》無此字。 ②脈軟:《太素》作「脈濡」。 ③將下:《太素》作「持下」。 〔1〕【楊上善】 取病存亡刺,十四也。散則病亡,復則病存也。 【張介賓】 神完則氣復,神失則氣散,故察其目色,即可知病之存亡也。 〔2〕【楊上善】 事物不散,則一其形也。移神在脈,則聽動靜也。氣口則手太陰寸口脈,人迎則足陽明人迎脈也。 〔3〕【張介賓】 脈堅而且盛且滑者,邪氣之熾也,故病日進。脈軟而和者,元氣之來也,故病將下。下,退也。 〔4〕【張介賓】 凡邪氣未解者,最忌脈弱無力,如《平人氣象論》曰:病在中脈虛。《玉機真髒論》曰:病在外脈不實堅者難治。《邪客》篇曰:虛而細者久以持,皆不實之謂也。若病在諸經而脈實有力者,邪將外達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5〕【馬蒔】 此與首篇第十節相似。 此言凡候病者,當盡望聞問切之法也。以,為也。《論語》云:視其所以。 凡人有病,須知睹病人之氣色,察病人之所為,知其病氣之或散或復,其要在於視其目中之色,以知其病之存亡也。蓋目為五臟之精華,故尤以是為主耳。又以一其形之肥瘦,曰一者,肥瘦各相等否。 聽其身之動靜,凡身體病症語默皆是。 其要又在於診其脈體,以知其病之進退也。持其右手寸部之氣口、左手寸部之人迎以視之,其脈且堅且盛且滑者,在氣口為內傷日進,在人迎為外感日進也。其脈不堅不盛不滑而軟者,在氣口為內傷將退,在人迎為外感將退也。縱或諸經尚實,然氣口、人迎已軟,其病至三日而可已耳。蓋氣口為內,所以候足手六陰經之病;人迎為外,所以候足手六陽經之病也。《素問·六節藏象論》、本經《終始》、《禁服》等篇皆云:氣口一盛,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病在手厥陰。氣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病在手少陰。氣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病在手太陰。故曰氣口候陰也。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故曰人迎候陽也。 【楊上善】 氣口,髒脈,故候陰也。人迎,腑脈,故候陽也。 【張介賓】 氣口在手,太陰肺脈也,氣口獨為五臟主,故以候陰。人迎在頭,陽明胃脈也,胃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