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三家注 · 卷第四
本神第八〔1〕
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至其淫泆離髒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2〕 。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3〕 。故生之來謂之精〔4〕 ,兩精相搏謂之神〔5〕 ,隨神往來者謂之魂〔6〕 ,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7〕 ,所以任物者謂之心〔8〕 ,心有所憶謂之意〔9〕 ,意之所存謂之志〔10〕 ,因志而存變謂之思〔11〕 ,因思而遠慕謂之慮〔12〕 ,因慮而處物謂之智〔13〕 。故智者之養生也〔14〕 ,必順四時而適寒暑〔15〕 ,和喜怒而安居處〔16〕 ,節陰陽而調剛柔①〔17〕 ,如是則僻邪不至,長生久視〔18〕 。
①剛柔:《太素》作「柔剛」。
〔1〕【馬蒔】 此篇推本五臟之神,故名篇。
〔2〕【張介賓】 泆,淫放也。恍,恍惚也。詳如下文。泆音逸。
〔3〕【楊上善】 未形之分,梚與我身,謂之德者,天之道也。故《莊子》曰:未形之分,物得之以生,謂之德也。陰陽和氣,質成我身者,地之道也。德中之分流動,陰陽之氣和亭,遂使天道無形之分,動氣和亭,物得生也。
【張介賓】 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天地者,陰陽之道也。自太極而生兩儀,則清陽為天,濁陰為地;自兩儀而生萬物,則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然則陽先陰後,陽施陰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氣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言理賦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備矣。
〔4〕【楊上善】 雄雌兩神相搏,共成一形,先我身生,故謂之精也。
【張介賓】 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陰陽二氣,各有其精。所謂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為五行之最先。故萬物初生,其來皆水,如果核未實猶水也,胎卵未成猶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蟲草木無不皆然。《易》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此之謂也。
〔5〕【楊上善】 即前兩精相搏共成一形,一形之中,靈者謂之神者也,即乃身之微也。問曰:謂之神者,未知於此精中始生?未知先有今來?答曰:案此《內經》但有神傷、神去與此神生之言,是明言是可依。
【張介賓】 兩精者,陰陽之精也。搏,交結也。《易》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兩精相搏之謂。凡萬物生成之道,莫不陰陽交而後神明見。故人之生也,必合陰陽之氣,構父母之精,兩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謂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也。又《決氣》篇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愚按:神者,靈明之化也,無非理氣而已。理依氣行,氣從形見,凡理氣所至,即陰陽之所居,陰陽所居,即神明之所在,故曰陰陽者,神明之府也。《天元紀大論》曰:陰陽不測之謂神。《氣交變大論》曰: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易》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是皆神之為義。然萬物之神,隨象而應,人身之神,惟心所主。故本經曰:心藏神。又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即吾身之元神也。外如魂魄志意五神五志之類,孰匪元神所化而統乎一心?是以心正則萬神俱正,心邪則萬神俱邪,迨其變態,莫可名狀。如《八正神明論》曰: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淮南子》曰:或問神。曰:心,請聞之。曰:潛天而天,潛地而地,天地神明而不測者也。《黃庭經》曰:至道不煩訣存真,泥丸百節皆有神。《金丹大要》曰:心為一身君主,萬神為之聽命。以故虛靈知覺,作生作滅,隨機應境,千變萬化,瞬息千里,夢寢百般;又能逆料未來,推測禍福,大而天下國家,小而僻陋罅隙,無所不至。然則神至心必至,心住神亦住。《邪客》篇曰: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曰事其神者神去之,休其神者神居之。則凡治身者,太上養神,其次養形也。搏音博。
〔6〕【楊上善】 魂者,神之別靈也,故隨神往來,藏於肝,名曰魂。
〔7〕【楊上善】 魄,亦神之別靈也,並精出此而入彼,謂為魄也。並,薄浪反。
【張介賓】 精對神而言,則神為陽而精為陰;魄對魂而言,則魂為陽而魄為陰。故魂則隨神而往來,魄則並精而出入。愚按:精神魂魄,雖有陰陽之別,而陰陽之中,復有陰陽之別焉。如神之與魂皆陽也,何謂魂隨神而往來?蓋神之為德,如光明爽朗、聰慧靈通之類皆是也。魂之為言,如夢寐恍惚、變幻遊行之境皆是也。神藏於心,故心靜則神清;魂隨乎神,故神昏則魂盪。此則神魂之義,可想像而悟矣。精之與魄皆陰也,何謂魄並精而出入?蓋精之為物,重濁有質,形體因之而成也。魄之為用,能動能作,痛癢由之而覺也。精生於氣,故氣聚則精盈;魄並於精,故形強則魄壯。此則精魄之狀,亦可默會而知也。然則神為陽中之陽,而魂則陽中之陰也;精為陰中之陰,而魄則陰中之陽者乎。雖然,此特其陰陽之別耳,至若魂魄真境,猶有顯然可鞠者,則在夢寐之際。如夢有作為而身不應者,乃魂魄之動靜,動在魂而靜在魄也;夢能變化而寤不能者,乃陰陽之離合,離從虛而合從實也。此雖皆魂魄之證,而實則死生之幾。苟能致心如太虛,而必清必靜,則夢覺死生之關,知必有洞達者矣。
〔8〕【楊上善】 物,萬物也。心,神之用也。任知萬物,必有所以,神□□□□□□物□任物,故謂之心也。
【張介賓】 心為君主之官,統神靈而參天地,故萬物皆其所任。
〔9〕【楊上善】 意,亦神之用也,任物之心,有所追憶,謂之意也。
【張介賓】 憶,思憶也。謂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
〔10〕【楊上善】 志,亦神之用也,所憶之意,有所專存,謂之志也。
【張介賓】 意之所存,謂意已決而卓有所立者,曰志。
〔11〕【楊上善】 思,亦神之用也,專存之志,變轉異求,謂之思也。
【張介賓】 因志而存變,謂意志雖定,而復有反覆計度者,曰思。
〔12〕【楊上善】 慮,亦神之用也,變求之思,逆慕將來謂之慮也。
【張介賓】 深思遠慕,必生憂疑,故曰慮。
〔13〕【楊上善】 智,亦神之用也,因慮所知,處物是非,謂之智也。
【張介賓】 疑慮既生,而處得其善者,曰智。按此數者,各有所主之髒,今皆生之於心,此正諸髒為之相使,而心則為之主宰耳。
〔14〕【楊上善】 神之所用,窮在於智,故曰智者之養生也。
〔15〕【楊上善】 智者養生要有之道,春夏養陽,使適於暑也;秋冬養陰,使適於寒。
〔16〕【楊上善】 喜怒所生,生於居處,智者發而中節,故因以和安也。
〔17〕【楊上善】 陰以致剛,陽以起柔,兩者有節,則剛柔得矣。
〔18〕【馬蒔】 相搏之搏,音博。《禮·儒行》:鷙蟲攫搏,不程勇者。亦讀為博。 此詳言人身德氣等義,而唯智者為能養生也。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則吾之生,德所流、氣所搏而生者也,故謂之生。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於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為之本也。人生有陰斯有營,有陽斯有衛,營衛相搏,神斯見焉。其所謂魂者屬於陽,然魂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於陰,然魄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為陰而神為陽,故魂屬神而魄屬精也。其所謂心意志思智慮,舉不外於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謂之心。《素問·靈蘭秘典論》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則萬物之夥,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由是而心有所憶者,意也。意有所存者,志也。志有所變者,思也。思有所慕者,慮也。慮有所處者,智也。此十三者,愚人則傷之,如下節云云。 智者善於養生,上順天時,下盡人事,為能節陰陽而調剛柔,所以邪僻不至,而能長生久視於天地之間也。
【楊上善】 智者行和節養之道,則五養神安,六腑氣調,經脈用營,腠理密緻,如此元本不生,八正四邪無由得至,自斯已往,或齊天地,莫見冬 ,或類彭年,長生久視也。
【張介賓】 此言四時也、寒暑也、喜怒也、居處也、皆明顯易曉;惟節陰陽調剛柔二句,其義最精,其用最博,凡食息起居、病治脈藥,皆有最切於此而不可忽者,欲明是理,當求《易》義而漸悟之。
是故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①〔1〕 。因悲哀動中者,竭絕而失生〔2〕 。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3〕 。愁憂者,氣② 閉塞而不行〔4〕 。盛怒者,迷惑而不治③〔5〕 。恐懼者,神盪憚而不收〔6〕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7〕 ,神傷則恐懼自失。破 脫肉〔8〕 ,毛悴色夭,死於冬〔9〕 。脾愁憂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10〕 ,毛悴色夭,死於春〔11〕 。肝悲哀動中則傷魂〔12〕 ,魂傷則狂忘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13〕 陰縮④ 而攣筋,兩脅骨不舉⑤〔14〕 ,毛悴色夭,死於秋〔15〕 。肺喜⑥ 樂無極則傷魄〔16〕 ,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17〕 ,毛悴色夭,死於夏〔18〕 。腎盛怒而不止則傷志〔19〕 ,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20〕 ,毛悴色夭,死於季夏〔21〕 。恐懼而不解則傷精〔22〕 ,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23〕 。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24〕 ,不可傷,傷則失守⑦ 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25〕 。是故用針者,察觀病人之態⑧ ,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已傷,針不可以治之也〔26〕 。
①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太素》作「流溢而不固」。
②氣:《太素》無此字。
③治:《太素》作「理」。
④陰縮:《太素》無「陰」字。
⑤不舉:《太素》作「舉」。
⑥喜:《太素》作「善」。
⑦失守:《太素》作「守失」。
⑧態:《太素》作「能」。
〔1〕【楊上善】 怵惕思慮,多傷於心,神傷無守,所為不固也。
【張介賓】 此節言情志所傷之為害也。怵,恐也。惕,驚也。流淫,謂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時自下者是也。思慮而兼怵惕,則神傷而心怯,心怯則恐懼,恐懼則傷腎,腎傷則精不固。蓋以心腎不交,故不能收攝如此。怵,出、恤二音。
〔2〕【楊上善】 人之悲哀動中,傷於肝魂,淚竭筋絕,故失生也。
【張介賓】 悲則氣消,悲哀太甚則胞絡絕,故致失生,竭者絕之漸,絕則盡絕無餘矣。
〔3〕【楊上善】 喜樂志達氣散,傷於肺魄,故精不守藏也。樿,立安反,牽引也。
【張介賓】 喜發於心,樂散在外,暴喜傷陽,故神氣憚散而不藏。憚,驚惕也。
〔4〕【楊上善】 愁憂氣結,傷於脾意,故閉塞不行也。
【張介賓】 愁憂則氣不能舒,故脈道為之閉塞。
〔5〕【楊上善】 盛怒氣聚,傷於腎志,故迷惑失理也。
【張介賓】 怒則氣逆,甚者必亂,故致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亂也。
〔6〕【楊上善】 右腎命門藏精氣,恐懼驚盪,則精氣無守而精自下,故曰不收。
【張介賓】 恐懼則神志驚散,故盪憚而不收。上文言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與此稍同;但彼雲不藏者,神不能持而流蕩也,此雲不收者,神為恐懼而散失也,所當詳辨。
〔7〕【楊上善】 心藏也。怵惕,腎來乘心也。思慮,則脾來乘心。二邪乘甚,故傷神也。
〔8〕【楊上善】 神為其主,故傷神則反傷右腎,故恐懼自失也。亦反傷脾,故破 脫肉也。
〔9〕【楊上善】 毛悴肺傷,色夭肝傷也,以神傷則五臟皆傷也。冬,火死時也。
【張介賓】 此下言情志所傷之病,而死各有時也。心藏神,神傷則心怯,故恐懼自失。 者,筋肉結聚之處。心虛則脾弱,故破 脫肉。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准此。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赤,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於冬。 ,劬允切。
〔10〕【楊上善】 肺來乘脾,故憂愁不已傷意,發狂悗亂,並脾病四肢不舉也。
〔11〕【楊上善】 春,土死時也。問曰:脾主愁憂。又雲精氣並於肝則憂,即肝為憂也。《素問》云:心在變動為憂,即心為憂也。肺在志為憂也,即肺為憂。其義何也?答曰:脾為四髒之本,意主愁憂。故心在變動為憂,即意之憂也。或在肺志為憂,亦意之憂也。若在腎志為憂,亦是意之憂也。故愁憂所在,皆屬脾也。
【張介賓】 憂本肺之志,而亦傷脾者,母子氣通也。憂則脾氣不舒,不舒則不能運行,故悗悶而亂。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故脾傷則四肢不舉。脾色之夭者,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也。土衰畏木,故死於春。悗,美本切。
〔12〕【楊上善】 肝藏也。悲哀太甚傷肝,故曰動中。肝傷則魂傷。
〔13〕【楊上善】 魂既傷已,肝腎亦傷,故□□及□不精,不敢當人也。
〔14〕【楊上善】 肝足厥陰脈環陰器,故魂肝傷宗筋縮也。肝又主諸筋,故攣也。肝在兩脅,故肝病兩脅骨舉也。
〔15〕【楊上善】 秋,木死時也。
【張介賓】 肝藏魂。悲哀過甚則傷魂,魂傷則為狂為忘而不精明,精明失則邪妄不正,其人當陰縮攣筋,兩脅骨不舉者,皆肝經之敗也。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也。木衰畏金,故死於秋。
〔16〕【楊上善】 肺藏也。喜樂,心喜乘肺,無極傷魄也。
〔17〕【楊上善】 魄傷則傷髒,故發狂病也。以樂盪神,故狂病意不當人。又肺病,皮革焦也。
〔18〕【楊上善】 夏,金死時。
【張介賓】 喜本心之志,而亦傷肺者,暴喜傷陽,火邪乘金也。肺藏魄,魄傷則神亂而為狂。意不存人者。傍若無人也。五臟之傷無不毛悴,而此獨雲皮革焦者,以皮毛為肺之合,而更甚於他也。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也。金衰畏火,故死於夏。
〔19〕【楊上善】 肝來乘腎,故不已傷志也。
〔20〕【楊上善】 腎志傷,故喜忘。腎在腰脊之中,故腎病不可俛仰屈伸也。
〔21〕【楊上善】 季夏,水死時也。
【張介賓】 怒本肝之志,而亦傷腎者,肝腎為子母,其氣相通也。腎藏志,志傷則意失,而善忘其前言也。腰脊不可俛仰屈伸者,腰為腎之府也。腎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也。水衰畏土,故死於季夏。
〔22〕【楊上善】 恐懼起自命門,故不解傷精也。
〔23〕【楊上善】 精□□。精為骨髓之液,故精傷則骨酸疼及骨痿也。
【張介賓】 此亦言心腎之受傷也,蓋盛怒雖雲傷腎,而恐懼則腎臟之本志,恐則氣下而陷,故能傷精。腎主骨,故精傷則骨痠,痿者陽之痿,厥者陽之衰。命門不守則精時自下,是雖腎臟受傷之為病,然《邪氣臟腑病形》篇曰:愁憂恐懼則傷心,上文曰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義與此通,痠,酸同。
〔24〕【楊上善】 人腎有二:左為腎臟,右為命門。命門藏精,精者五臟精液,故五臟藏精。
〔25〕【楊上善】 五臟之神不可傷也,傷五神者,則神去無守,髒守失也。六腑為陽,五臟為陰,髒無神守,故陰虛也。陰髒氣無,遂致死也。故不死之道者,養五神也。人皆怵惕思慮,則以傷神;悲哀動中,日亡魂性;喜樂無極,神魄魂揚;愁憂不解,志意悗亂;盛怒無止,矢志多忘;恐懼驚神,傷精痿骨。□以千端之禍,害此一生,終以萬品欲情,澆亂真性,仍服金石貴寶,摧斯易生之軀,多求神仙芳草,日役百年之命。昔彭 以道怡性,壽命遐長;秦武採藥求仙,早升霞氣。故廣成子語黃帝曰:來,吾語汝。至道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形將自正也。必靜必清,無勞汝形,無搖汝精,心無所知,神將守形,可以長生。故我修身千二百歲,人皆盡死,而我獨存。得吾道者,上為皇,下為王;失吾道者,上見光,下為土。是知安國安人之道,莫大怡神,亡神亡國之災,無出情慾。故岐伯以斯至道,上答黃軒,述千古之遺風,拯萬葉之荼苦也。
【張介賓】 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臟各有其精,傷之則陰虛,以五臟之精皆陰也,陰虛則無氣,以精能化氣也,氣聚則生,氣散則死,然則死生在氣,而氣本於精,故《陰陽應象大論》曰: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正指此陰字為言也。
〔26〕【馬蒔】 此言傷五神者,必傷五臟而危也。心藏神,脾藏意,肝藏魂,肺藏魄,腎藏精與志,是之謂五神髒也。故心因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心虛而腎來侮之。腎在志為恐,所以恐懼流淫而不止也。惟其恐懼自失,故 破肉脫,毛悴色夭,而死於冬。何也?以水克火也。脾因愁憂而不解,則氣閉塞而不行,遂傷意,意為脾之神也,意傷則悶亂,四肢不舉,脾主四肢也。至於毛悴色夭而死於春,何也?以木克土也。肝因悲哀動中者則傷魂,魂傷則善狂善忘而不精爽,其志向亦不正,其人當陰縮而筋攣,其兩脅骨當不舉,漸至竭絕而失生,毛悴色夭而死於秋。何也?以金克木也。肺因喜樂無極則傷魄,魄傷則神憚散而不藏,不藏則狂,狂者意不存。脾本藏意,而母氣亦衰,故意不存也。其人皮革當焦,毛悴色夭而死於夏。何也?以火克金也。腎盛怒而不止,則迷惑而不治,遂傷志,以腎藏志也。志傷則前言易忘,及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又恐懼而不解,則神盪散而不收及傷精,以腎又藏精也。精傷則骨痠而為痿為厥,以腎主骨,而痿厥皆成於下也。其精時或自下。至於毛悴色夭而死於季夏,何也?以土克水也。是故五臟皆有氣,則各有精,而五臟各有以藏之,傷則失守而陰氣虛,以五臟皆屬陰也。陰虛則五臟無氣,所以隨時而死耳。是故用針者,當察觀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意志或存或亡,或得或失,若五神已傷,則毛悴色夭,死期將至,針不能以治之也。《素問·五臟別論》篇曰: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愚思針不可用,則藥亦不可妄投矣。
【楊上善】 上古但有湯液之為而不用針,至黃帝賊邪傷物,故用針石,並藥灸等雜合行之,以除疾病。療病之要,必本其人五神存亡可得可失死生之意,然後命諸針藥,以行調養。若其人縱逸,五神以傷,愚醫不候神氣存亡,更加針藥,必其早夭不待時也。
【張介賓】 此承篇首之問而言。凡用針者,必當察病者之形態,以酌其可刺不可刺也,設或五臟精神已損,必不可妄用針矣,故《五閱五使》篇曰: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以針,《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根結》篇曰:行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觀此諸篇之訓,可見針能治有餘而不可治虛損明矣。凡用針者,當知所慎也。
肝藏血,血舍魂,肝氣虛則恐,實則怒〔1〕 。脾藏營,營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實則腹脹① ,經溲不利〔2〕 。心藏脈,脈舍神,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3〕 。肺藏氣,氣舍魄,肺氣虛,則鼻塞不利② ,少氣,實則喘喝,胸盈③ 仰息〔4〕 。腎藏精,精舍志,腎氣虛則厥,實則脹〔5〕 。五臟不安〔6〕 。必審五臟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謹而調之也〔7〕 。
①腹脹:《太素》無「腹」字。
②鼻塞不利:《太素》作「息利」。
③胸盈:《太素》作「胸憑」。
〔1〕【楊上善】 肝心脾肺腎謂之五臟,藏精氣也。血脈營氣精謂之五精氣,舍五神也。肝主於筋,人臥之時,血歸於肝,故魂得舍血也。腎為水髒,主於恐懼;肝為木髒,主怒也。水以生木,故肝子虛者,腎母乘之,故肝虛恐也。
【張介賓】 《宣明五氣》篇曰:肝藏魂。《五臟生成》篇曰:人臥則血歸於肝。《調經論》曰:肝藏血,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
〔2〕【楊上善】 溲,小留反。營,血肉也,脾主水谷,臟腑之主,虛則陽腑四肢不用,陰髒不安。實則脹滿及女子月經並大小便不利,故以他乘致病也。
【張介賓】 營出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故曰脾藏營。營舍意,即脾藏意也。脾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以脾主四肢,而脾為五臟之原也。太陰脈入腹絡胃,故脾實則腹脹經溲不利。《調經論》曰:形有餘則腹脹,經溲不利。經,當作涇。溲音搜。
〔3〕【楊上善】 肝為木髒,主悲哀也;心為火髒,主於笑也。木以生火,故火子虛者,木母乘之,故心虛悲者也。
【張介賓】 《宣明五氣》篇曰:心主脈。《調經論》曰:心藏神,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
〔4〕【楊上善】 肺主五臟谷氣,亦不受他乘,故虛則喘息利而少氣,實則胸滿息難也。
【張介賓】 喘喝者,氣促聲粗也。胸盈,脹滿也。仰息,仰面而喘也。《宣明五氣》篇曰:肺藏魄。《調經論》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
〔5〕【張介賓】 《九針論》曰:腎藏精、志也。《調經論》曰:腎藏志,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
〔6〕【楊上善】 肺為金髒,主於狂厥;腎為水髒,主於水脹。五臟不安,金以生水,故水子虛者,金母乘之,故狂厥逆也。
〔7〕【馬蒔】 此言五臟有虛實,而其病形亦異也。人身之血藏於肝,《素問·五臟生成》篇云:人臥血歸於肝。 而血則為魂之舍,惟肝氣虛則為恐,實則為怒。人之營氣藏於脾,而營則為意之舍,惟脾氣虛則四肢不用,及五臟不安,以脾主四肢,而脾為五臟之主也;實則腹脹,經溲不利,以脾之脈行於腹,而土邪有餘,故小便不利。人之脈藏於心,而脈則為神之舍,惟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人之氣藏於肺,而氣則為魄之舍,惟肺氣虛則鼻塞不利,且少氣。《素問·五臟別論》云: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實則喘喝,其胸必盈,而息則首仰也。人之精藏於腎,而精則為志之舍,惟腎氣虛則為厥證,據 《素問·厥論》當為寒厥。 實則脹,以腎脈行於小腹也。其五臟不安,蓋脾腎為脹,皆五臟不安,以脹則自不能安也。凡五臟之病形如此,當知各髒之氣虛實為病,然後可以調之,而調之又不可不謹也。針藥皆當謹調。
【楊上善】 醫療之道,先識五臟氣之虛實,及知虛實所生之病,然後命乎針藥,謹而調之。
【張介賓】 此與前《本神》原屬同篇,彼言情志損傷,此分五臟虛實。故凡五臟有不安者,必審其病形虛實情志所屬,乃可隨其髒以調之。此總結前章而言其治法也。
終始第九〔1〕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臟為紀,陰陽定矣〔2〕 。陰者主髒,陽者主腑〔3〕 ,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4〕 。故寫者迎 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5〕 。和氣之方,必通陰陽〔6〕 ,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傳之後世① ,以血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7〕 。
①後世:《太素》作「後代」。
〔1〕【馬蒔】 《終始》,本古經篇名,而伯乃述之。故前 《根結》篇有云:九針之玄,要在 《終始》,此又曰:畢於 《終始》,故知其為古經篇名也。按:首無起句,當同前篇,俱為岐伯言也。
〔2〕【楊上善】 凡刺之道,其要須窮陰陽氣之終始。人之陰陽氣終始者,必本五臟以為綱紀,以五臟神居身,故為陰陽氣之綱紀,即陰陽定矣。
【張介賓】 《終始》,本篇名,詳載陰陽針刺之道,今散類各章。
〔3〕【楊上善】 陰氣主於五臟,在內;陽氣主於六腑,在外也。
【張介賓】 手足三陰,俱主五臟;手足三陽,俱主六腑。
〔4〕【楊上善】 清陽實四支,濁陰者走於六腑,故陽受氣於四末也。清陰起於五臟,濁陽者營於四支,故陰受氣於五臟也。
【張介賓】 陽主外,故受氣於四末。陰主內,故受氣於五臟。四末,手足末也。
〔5〕【張介賓】 迎者,迎其來而奪之。隨者,隨其去而濟之。
〔6〕【楊上善】 故補寫之道,陰陽之氣,實而來者,迎而寫之,虛而去者,隨而從之,人能知此隨迎補寫之要,則陰陽氣和,有疾可愈也。
〔7〕【馬蒔】 聲全平。 此言凡刺之道,當知此《終始》篇之大義也。髒為陰,腑為陽。陽在外,受氣於四肢;陰在內,受氣於五臟。故因其氣之來而迎之者,寫之法也;因其氣之往而隨之者,補之法也。知迎隨為補寫,則陰陽諸經之氣可和調矣。
【楊上善】 敬其傳方,令守道去私也。
【張介賓】 不明至道,而強不知以為知,即無道行私也。伐人長命,殃必及之,天道不爽,當知所畏。
謹奉天道,請言終始〔1〕 。終始者,經脈為紀〔2〕 。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之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3〕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4〕 ,上下相應而俱往來① 也〔5〕 ,六經之脈不結動也〔6〕 ,本末之寒溫之② 相守司也〔7〕 ,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8〕 。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9〕 ,補陽則陰竭,寫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③〔10〕 。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寫之,則五臟氣壞矣〔11〕 。
①來:《太素》作「俱來」。
②之:《太素》無此字。
③劑:《太素》作「齊」。
〔1〕【楊上善】 言其奉誡,因請五臟終始之紀也。
〔2〕【張介賓】 天道陰陽,有十二辰次為之紀;人身血氣,有十二經脈為之紀。循環無端,終而復始,故曰終始。
〔3〕【楊上善】 五臟終始紀者,謂經脈也。欲知經脈為終始者,可持脈口人迎動脈,則知十二經脈終始陰陽之氣有餘不足也。
【張介賓】 脈口在手,太陰脈也。可候五臟之陰。人迎在頸,陽明脈也,可候六腑之陽。人之血氣經脈,所以應天地陰陽之盛衰者,畢露於此,故曰天道畢矣。
〔4〕【楊上善】 春夏人迎微大寸口,秋冬寸口微大人迎,即應四時也。
〔5〕【楊上善】 人迎在喉結兩旁,故為上也。寸口在兩手關上,故為下也。上下雖別,皆因呼吸而動,故俱往來也。往謂陽出,來謂陰入也。往來雖別異,同時而動,故曰俱也。
〔6〕【楊上善】 陰陽之脈俱往來者,即三陰三陽經脈動而不結。
〔7〕【楊上善】 春夏是陽用事,時溫,人迎為本也。秋冬是陰用事,時寒,脈口為本也。其二脈不來相乘,復共保守其位,故曰相守司也。
〔8〕【楊上善】 形,謂骨肉色狀者也。肉,謂肌膚及血氣□者也。衰勞減等□□好即為相稱也。如前五種皆為善者,為平人。
【張介賓】 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應四時也。上謂人迎,下謂脈口,相應往來,即如下篇所謂俱往來若引繩大小齊等也。結澀則不足,動疾則有餘,皆非平脈也。髒氣為本,肌體為末,表里寒溫,司守不致相失,故必外之形肉、內之血氣皆相稱者,謂之平人。
〔9〕【楊上善】 脈口,寸口也。寸部有九分之動,尺部有一寸之動。今秋冬寸口反小於人迎,即寸口不稱尺寸也。春夏人迎反小於寸口,即人迎不稱尺寸也。如此勘檢,則知臟腑陰陽二氣俱少也。
〔10〕【楊上善】 夫陽實陰虛,可寫陽補陰;陰實陽虛,可寫陰補陽。今陰陽俱虛,補陽,其陰益以竭,寫陰之虛,陽無所依故陽脫。所以不可得於針石,可以甘善湯液將扶補之,若不已,可至於齊也。
〔11〕【馬蒔】 稱,去聲。 此言持寸口、人迎之脈,可以別平人與病人,而病人之少氣者,宜調以甘藥,而不宜施以針灸也。請言《終始》篇之義,凡以《經脈》篇為之綱紀耳。蓋右手寸部曰脈口,左手寸部曰人迎,持其脈以診之,則陰陽諸經之虛實平否,皆可奉天道以知之矣。夫所謂平人者,不病之人也,春夏人迎微大,秋冬脈口微大,與四時相應,又俱往俱來,與尺寸相應。上謂寸,下謂尺。 手足各有六經,無結脈,無動脈,審其本末,察其寒溫,此語見本經 《禁服》篇。 各有所司,與時相宜,形肉血氣相稱,是之謂平人也。其正氣衰少,故脈口少氣,而尺亦然,乃陰經不足也。人迎少氣,而寸亦然,乃陽經不足也。欲補陽經則陰經愈竭,欲寫陰經則陽經益脫,此針之所以不可施也,僅可將理以甘和之藥,不可飲以至補至寫之劑,且灸亦不可妄用。倘病有未已,而針灸誤寫,則五臟之氣益壞矣,豈可哉!
【楊上善】 如此二皆是虛,可以湯液補者,日漸方愈,故曰不久不已。若不如此,即用針寫,必壞五臟之氣也。為不灸於義不順,灸當為久也。
【張介賓】 少氣者,元氣虛也,兼陰陽而言。故上之人迎,下之脈口,必皆衰少無力,而兩手之尺寸亦不相稱也。凡陰陽氣俱不足者不可刺,若刺而補陽則陰竭,寫陰則陽脫,如是者但可將以甘藥。甘藥之謂,最有深意,蓋欲補虛羸,非甘純不可也。至劑,剛毒之劑也。正氣衰者不可攻,故不宜用也。非惟不可攻,而灸之亦不可,以火能傷陰也。臨此證者,不可忘此節之義。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1〕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2〕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3〕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4〕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5〕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6〕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7〕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8〕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9〕 。
〔1〕【楊上善】 病在足少陽。足少陽病,大於足厥陰一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一倍。一盛而躁,病在於手少陽經也。
〔2〕【楊上善】 躁,手道反,擾也。陽氣漸大,在足大陽。足大陽病,大於足少陰二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二倍也。
〔3〕【楊上善】 陽氣更盛,在足陽明。足陽明病,大於足大陰三倍,故人迎盛於寸口三倍也。
【張介賓】 人迎,足陽明脈也。一盛二盛,謂大於氣口一倍二倍也。陽明主表而行氣於三陽,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經之少陽。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動,則為陽中之陽,而上在手經之少陽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下仿此。
〔4〕【楊上善】 人迎盛至四倍,大而動數,陽氣盈溢在外,格拒陰氣不得出外,故曰外格也。
【張介賓】 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數者,乃六陽偏盛之極,盈溢於腑,格拒六陰,是為外格。按下文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則此外格者,亦死無疑。
〔5〕【楊上善】 足厥陰盛病大於足少陽一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一倍也。
〔6〕【楊上善】 足少陰盛病大於足大陽二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二倍也。
〔7〕【楊上善】 足太陰盛病大於足陽明三倍,故脈口盛於人迎三倍也。
【張介賓】 脈口,手太陰脈也。太陰主里而行氣於三陰,故脈口一盛,病在足經之厥陰。若加以躁,則為陰中之陽而上在手厥陰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則皆在手也。
〔8〕【楊上善】 陰氣四盛於陽,脈口大而且數,陰氣盈溢在內,關閉陽氣不得復入,名曰內關,不可療也。
【張介賓】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乃六陰偏盛,盈溢於髒,表里隔絕,是為內關,主死不治。
〔9〕【馬蒔】 數音朔。按:脈分氣口、人迎,此與 《禁服》等篇義同。滑伯仁謂:古以夾喉兩旁分氣口、人迎,至王叔和始分左右寸部者,未考諸篇故耳。 此言脈口、人迎之脈,而決其病在何經,甚至脈為關格則死也。人迎一盛、二盛、三盛、四盛者,較之脈口之脈大一倍、二倍、三倍、四倍也。義見本經 《經脈》、《禁服》篇。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膽經,若一盛而加之以躁動,則在手少陽三焦經矣。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膀胱經,若二盛而加之以躁動,則在手太陽小腸經矣。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胃經,若三盛而加之以躁動,則在手陽明大腸經矣。蓋人迎主外,左手寸關為東南,為春夏。 故足手六陽經之病驗於此也。其人迎甚至四盛,且大且數,是六陽泛溢,格拒於外,而在內六陰經之脈,不得運之以出於外矣,夫是之謂外格也。下文有 「內關不通,死不治」,則此當雲 「外格不通,死不治」。 脈口一盛、二盛、三盛、四盛者,較之人迎大一倍、二倍、三倍、四倍也。又見本經 《經脈》、《禁服》篇。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肝經,若一盛而躁,則在手厥陰心包絡經矣。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脾經,若三盛而躁,則在手太陰肺經矣。蓋脈口主內,右手寸尺為西北,為秋冬。 故足手六陰經之病驗於此也。其脈口甚至四盛,且大且數,是六陰泛溢關閉於內,而在外六陽經之脈,不得運之以入於內矣,夫是之謂內關也。內關不通,當死不治。且人迎、脈口之脈俱盛而四倍已上,是謂關格兼見也,皆與之以短期而已。後世醫籍皆以飲食不下為關格,視此節大義,可深慚雲。
【楊上善】 脈口,寸口也。陽盛四倍,格而不關,陰盛四倍,關而不格,皆與死期。脈口人迎俱四倍以上,稱曰關格,死之將近,故與短期。此雲人迎與太陰脈口,即知手大陰脈無人迎也。
【張介賓】 人迎主陽,脈口主陰,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則各盛其盛,陰陽不交,故曰關格,可與言死期也。
人迎一盛,寫足少陽而補足厥陰〔1〕 ,二寫一補〔2〕 ,日一取之〔3〕 ,必切而驗之〔4〕 ,疏① 取之〔5〕 ,上氣和乃止〔6〕 。人迎二盛,寫足太陽而補足少陰,二寫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7〕 。人迎三盛,寫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寫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8〕 。
①疏:《太素》作「躁」,下同。
〔1〕【楊上善】 人迎一倍大於脈口,即知少陽一倍大於厥陰,故寫足少陽,補足厥陰,余皆準此也。
〔2〕【楊上善】 其補寫法,陽盛陰虛,二寫於陽,一補於陰。陰盛陽虛,一寫於陰,二補於陽。然則陽盛得二寫,陽虛得二補,陰盛得一寫,陰虛得一補,療陽得多,療陰得少,何也?陰氣遲緩,故補寫在漸;陽氣疾急,故補寫在頓,倍於療陽也。余仿此也。
〔3〕【楊上善】 一取一度補寫也。足大陽盛,足少陰虛,足少陰盛,足大陽虛,此二經者氣血最少,故二日一補寫也。足少陽盛,足厥陰虛,足厥陰盛,足少陽虛,此二經者血氣次多,故日一補寫也。足陽明盛,足太陰虛,足太陰盛,足陽明虛,此二經者血氣最富,故日二補寫,以為例准。厥陰血氣最少,少陰次多,太陰最多。此中少陰二日一取,厥陰一日一取,太陰一日二取,或經錯耳。
〔4〕【楊上善】 必須切診人迎脈口,以取驗也。
〔5〕【楊上善】 人迎躁而上行,皆在手脈,故曰取上。取者,取於此經所發穴也。
〔6〕【楊上善】 寫實補虛,令陰陽氣和乃止,亦為例也。
【張介賓】 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膽經,肝膽相為表里,陽實而陰虛,故當寫足少陽之腑,補足厥陰之髒也。寫者二,補者一,寫倍於補也。疏取之者,欲其從容,不宜急也。上氣,言氣之至也。氣至而和,谷氣至矣,故可止針。下仿此。
〔7〕【張介賓】 人迎二盛,病在膀胱經,膀胱與腎為表里,表實而里虛,故當寫足太陽、補足少陰也。二寫一補義見後。疏取上氣義同前。
〔8〕【張介賓】 人迎三盛,病在胃經,胃與脾為表里,胃實脾虛,故當寫足陽明,補足太陰。以上三陽盛者,俱二寫一補。
脈口一盛,寫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寫,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上氣和乃止〔1〕 。脈口二盛,寫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寫,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2〕 。脈口三盛,寫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寫,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3〕 。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陽① 主胃,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也〔4〕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臟內傷。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5〕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寫陽〔6〕 ,音氣益彰② ,耳目聰明,反此者氣血不行〔7〕 。
①太陽:《太素》作「太陰」。
②益彰:《太素》作「並章」。
〔1〕【張介賓】 脈口主髒,故其一盛病在肝經。肝實膽虛,當寫足厥陰、補足少陽也。補寫義見後。上氣義同前。
〔2〕【張介賓】 脈口二盛,病在腎經,腎經實,膀胱虛,故當寫足少陰、補足太陽也。
〔3〕【張介賓】 脈口三盛,病在脾經,脾實胃虛,故當寫太陰,補陽明也。
〔4〕【楊上善】 釋此二經多取所由也。
【張介賓】 此釋上文脾胃二經之治也。太言太陰,陽言陽明,脾與胃為表里,故曰太陽主胃。二經皆富於谷氣,較他髒為盛,故可日二取之。按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陽也,皆曰二寫一補。氣口之治,治三陰也,皆曰二補一寫。蓋以三陽主表,病在表者,宜寫倍於補也。三陰在里,病在里者,宜補倍於寫也。皆以髒為重,惟恐其或傷耳。又如厥陰少陽,肝膽木髒也,東方多實,或可日二取之。太陰陽明,脾與胃也,脾胃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陰太陽則二日一取之,蓋腎與膀胱為天一之髒,真陰之原,故宜保重如此。聖人之顧根本,豈惟針刺為然哉?
〔5〕【楊上善】 人迎脈口俱三倍已上,未至四倍,陰陽俱有溺溢,當爾之時,必須以針開寫通之;若不開者,氣無所行;淫溢反流,內傷五臟,不可灸也。
【張介賓】 俱盛三倍以上,即四盛也。陰陽俱溢,即溢陰溢陽也。不開,即外關內格也。如此者血氣閉塞無所行,五臟真陰傷於內,刺之已不可,灸之則愈亡其陰而變生他病,必至不能治也。
〔6〕【楊上善】 夫寫陰為易,補陰為難,補陽為易,寫陽為難,刺法補陰為寫陽,二氣和者,即可停止也。
〔7〕【馬蒔】 此言據人迎、脈口之脈,當施補寫之法也。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膽經,則膽與肝為表里,乃膽實而肝虛也,當寫足少陽膽經,而補足厥陰肝經,寫者二穴,而補者一穴,寫倍而補半也。一日刺之者一次,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肝膽二經之上,蓋彼此之穴相間之謂疏也,候至氣和乃止針。由此推之,則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當寫手少陽三焦經,而補手厥陰心包絡經矣。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膀胱經,則膀胱與腎為表里,乃膀胱實而腎虛也,當寫足太陽膀胱經,而補足少陰腎經,寫者二穴,而補者一穴,二日內止刺一次,則間日一刺也。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膀胱腎經之上。由此推之,則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當寫手太陽小腸經,而補手少陰心經矣。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胃經,則胃與脾為表里,乃胃實而脾虛也,當寫足陽明胃經,而補足太陰脾經,寫者二穴,而補者一穴,一日之內二次刺之,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脾胃二經之上,候其氣和,而乃止針。下文曰:所謂日二取之者,陽明主胃,大富於谷氣,故可日二取之。此處缺此語。 由此推之,則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當寫手陽明大腸經,而補手太陰肺經矣。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肝經,則肝實而膽虛也,當寫足厥陰肝經,而補足少陽膽經,補者二穴,而寫者一穴,補倍而寫半也。一日刺之者一次,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肝膽之上,候至其氣和,而乃止針。由此推之,則一盛而躁,病在手心主,當寫手厥陰心包絡經,而補手少陽三焦經矣。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腎經,則腎實而膀胱虛也,當寫足少陰腎經,而補足太陽膀胱經。補者二穴而寫者一穴,二日內止刺一次,則間日一刺也,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腎與膀胱經之上,候至氣和,而乃止針。由此推之,則二盛而躁,病在手少陰心經,當寫手少陰心經,而補手太陽小腸經矣。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脾經,則脾實而胃虛也,當寫足太陰脾經,而補足陽明胃經。補者二穴,而寫者一穴,一日之內二次刺之,必切其脈而驗其病之退否,疏而取穴於脾胃二經之上,候至氣和而乃針止。由此推之,則三盛而躁,病在手太陰,當寫手太陰肺經,而補手陽明大腸經矣。夫肝膽則曰一日一取之,膀胱與腎則曰間日一刺之,惟胃與脾則曰一日二取之者,正以陽明主胃,大富於谷氣,故一日可二取之耳。人迎與脈口俱盛皆三倍以上,命曰陰陽俱溢,謂之關格,如此者,而不刺以開之,則血氣閉塞,脈氣不行,邪氣流淫於中,五臟內傷。病至若此,而始圖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由此觀之,則灸不及針,後人不察,病勢已危,而概用灸火者,晚矣。 是以凡行刺者,必早乘其病勢,以調其氣,候至氣和而止針。或補陰經以寫陽經,或補陽經以寫陰經,則音聲能彰,耳聰目明矣。否則血氣不行,而病必至危也。按:此即人迎脈口以知虛實,遂寫陰補陽、寫陽補陰,乃診治至妙之法也,豈特用針為然?奈何後世不講,而脈既不明,治亦無法,致人夭札者多,痛哉!
【楊上善】 陰陽和者,言音清朗,吐納和暢,故曰並章。七竅開通,所以耳目聰明;反此為逆,故血氣不行也。
【張介賓】 此陰陽以表里言,凡正氣在中,所當補也,故曰補陰。邪自外入,所當寫也,故曰寫陽。陽邪去而真陰復,故音氣益彰、耳目聰明也。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1〕 ,寫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① ,病未去也〔2〕 。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3〕 。故補則實,寫則虛,痛雖不隨針,病必衰去〔4〕 。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5〕 。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傾,取之其經〔6〕 。
①故:《太素》作「快」。
〔1〕【楊上善】 針入膚肉,轉而待氣,氣至行補寫而得驗者,謂有效也。
〔2〕【楊上善】 以其有實,所以須寫,寫者益虛損實。其實損者,其脈大如故而脈中不堅,即為損實也。若寫已而脈大如故、脈中仍堅者,去針適雖以損稱快,病未除也。
【張介賓】 凡氣至之效,寫者欲其虛也,既寫之後,雖其脈大如舊,但得和耎不堅,即其效也。若脈堅如舊者,雖欲文 其故,而病實未除也。
〔3〕【楊上善】 以其有虛,所以須補,補者補虛益實者也。其得實者,脈大如故而脈中堅,即為得實。若補已脈大如故、脈中不堅,去針適雖快,病未愈也。
【張介賓】 補者欲其實,實則脈必堅,既補之後,而脈之大小不堅如舊者,不可言快,病未除也。二節雲大者,乃概指脈體進退而言也,非洪大之謂。
〔4〕【楊上善】 故補則補虛令實,寫則寫實令虛,補寫未盡其工,去針適雖言差,病未除也;若補寫窮理,其痛雖不隨針去,病必衰去也。
【張介賓】 補則實者,其脈必堅。寫則虛者,其脈必不堅。若或有痛,雖未隨針即愈,亦必以漸而去矣。
〔5〕【楊上善】 十二經病所由通之者,知諸邪氣得之初始,亦知萬病所差之終,是以可得傳於終始,貽諸後代也。
【張介賓】 十二經脈各有左右上下,其受病之處亦有先後,必治其病所從生,而後可得終始之義。《終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謂。
〔6〕【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補寫之法,候氣至而有效也。《九針十二原》篇有云: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夫所謂氣至而有效者,正以其寫者已虛而補者已實也。蓋寫則益之以虛,虛者貴於脈之不堅,所以脈盡如其舊,而按之不堅也。大如其舊,猶今之所謂盡如其舊,非脈之盛大也。 苟堅如其初,則適才雖言病去復舊,其病尚未去也。堅如其初,則適才雖言身體已快,其病尚未去也。夫然則脈之堅與不堅,虛實之所由驗也,故補之而實,則脈必堅;寫之則虛,則脈必不堅。其病有痛者雖不隨針而即去,然亦必以漸而衰矣。為醫者,必先通於十二經脈之所生病,或虛或實,當補當寫,而後可傳以《終始》篇之大義矣。欲通十二經脈之所生 病,及虛實補寫,必明於本經 《經脈》第十篇而後可。 正以陰經陽經病各有在,不相轉移,虛之實之,法有攸當,不得傾易,故當取之於各經耳。按:此則用藥以補寫,而病之去否,亦可以脈之堅否為驗矣。
【楊上善】 是故學者須知陰陽敘事不相傾移者,可取十二經脈行補寫也。
【張介賓】 移,移易也。傾,相傷也。或陰或陽,無所改易,不相移也。虛者自虛,實者自實,不相傾也。此則無所從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經而取之。
凡刺之屬,三刺至谷氣①〔1〕 ,邪僻妄合〔2〕 ,陰陽易居〔3〕 ,逆順相反〔4〕 ,沉浮異處〔5〕 ,四時不得〔6〕 ,稽留淫泆〔7〕 ,須針而去〔8〕 。故一刺則陽邪出〔9〕 ,再刺則陰邪出〔10〕 ,三刺則谷氣至,谷氣至而止。所謂谷氣至者,已補而實,已寫而虛,故已知谷氣至也〔11〕 。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12〕 。故曰補則實,寫則虛,痛雖不隨針② ,病必衰去矣〔13〕 。
①谷氣:《太素》無「氣」字。
②針:此下《太素》有「減」字。
〔1〕【楊上善】 三刺得於谷氣也。
〔2〕【楊上善】 陰陽二邪,妄與正氣相合。一也。
〔3〕【楊上善】 臟腑一氣相乘,名曰易居。二也。
〔4〕【楊上善】 順逆相反,營氣逆肺,衛氣順脈,以為相反。三也。
〔5〕【楊上善】 春脈或沉,冬脈或浮,故曰異處。四也。
〔6〕【楊上善】 謂四時脈不相順。五也。
〔7〕【楊上善】 言血氣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泆過度。六也。
〔8〕【楊上善】 以此六過,故須微針以去之也。
【張介賓】 三刺義如下文。邪辟妄合等六句,詳言病變也。凡此者皆須用針,治以三刺之法,則諸病可去也。
〔9〕【張介賓】 初刺之,在於淺近,故可出陽分之邪。
〔10〕【張介賓】 再刺之,在於深遠,故可出陰分之邪。
〔11〕【楊上善】 已補而實,已寫而虛,皆正氣至,故病癒也。
【張介賓】 三刺之,在候谷氣。谷氣者,元氣也。止,出針也。蓋邪氣來也緊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必邪氣去而後谷氣至。故已補而實則虛者堅,已寫而虛則堅者耎,是以知谷氣之至也
〔12〕【楊上善】 行補寫已,邪氣已去,以陰陽未調,病雖不愈,後必愈矣。
〔13〕【馬蒔】 此節大意,見前 《官針》第五節。 此承上文而言病必衰去者,正以三法行而谷氣至也。凡刺法之所屬有三,由初刺、次刺、三刺,以致其谷氣來至者,何哉?蓋病者始時,邪僻之氣妄合正脈,陰陽諸經似相易而居,表里逆順似相反而行,脈氣浮沉似所處各異,其邪氣稽留淫泆,必待針以去之耳。故初刺之以出其陽氣之邪,再刺之以出其陰氣之邪,三刺之以致其谷氣,則已補而實,已寫而虛,故已知其谷氣之至也。斯時也,邪氣已去,陰陽諸經雖未即調,而知其病之必愈。上文所謂補則實,寫則虛,病雖不隨針即去,而病必衰去者,復何疑哉?
【楊上善】 引上經證也。
【張介賓】 谷氣至者,知邪氣之去也。雖陰陽經氣未見即調,而病則已愈,故上文曰補則實,寫則虛,病必衰去矣。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寫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寫其陽而和之〔1〕 。
〔1〕【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陰經陽經之補寫,其法當有先後也。夫脈口盛而六陰為病,是陰經盛而陽經虛也,然必先補其陽,而後寫其陰以和之。人迎盛而六陽為病,是陽經盛而陰經虛也,必先補其陰而後寫其陽以和之。何也?邪氣雖當去,而尤以扶正氣為先也。
【楊上善】 重實寫之為易,重虛補之為難,故先補後寫也。
【張介賓】 此以脈口人迎言陰陽也。脈口盛者,陰經盛而陽經虛也,當先補其陽、後寫其陰而和之。人迎盛者,陽經盛而陰經虛也,當先補其陰、後寫其陽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皆宜先顧正氣,後治邪氣。蓋攻實無難,伐虛當畏,於此節之義可見。用針用藥,其道皆然。
三脈動① 於足大指之間〔1〕 ,必審其實虛,虛而寫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2〕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② 者疾寫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3〕 。其動① 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③ 在下〔4〕 。
①動:《太素》作「重」。
②疾:《太素》作「病」。
③少陰:《太素》作「太陰」。
〔1〕【楊上善】 三脈,足陽明、足厥陰、足太陰三脈也。足太陰脈起於足大指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不言大指歧間。此言重在大指間者,從大指端,循大指內側入大指間,以過核骨而上也。足厥陰脈起大指從毛上,入大指間,重在太陰之上,上循足跗,足陽明支,別跗上,入大指間,重在厥陰之上。
〔2〕【楊上善】 必審大指間三脈虛實,以手按之,先補虛者,後寫實者。若不知三脈有實,寫其虛者,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也。
【張介賓】 三脈動者,陽明起於大指次指之間,自厲兌以至沖陽皆是也;厥陰起於大指之間,自大敦以至太沖皆是也;少陰起於足心,自湧泉以上太溪皆是也。三者皆在大指之後,故曰動於足大指之間也。虛而寫之,故病益甚。
〔3〕【張介賓】 寫虛補實,是為反也。
〔4〕【馬蒔】 重,平聲。 此言足之三經,當驗其虛實而補寫之也。據本節後文,則三脈者,足陽明胃經、足厥陰肝經、足少陰腎經也。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者,正以陽明動於大指次指之間,凡厲兌、陷谷、沖陽、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陰動於大指次指之間,正以大敦、行間、太沖、中封在足跗內也。少陰則動於足心,其穴湧泉乃足跗之下也。必審其脈之虛實,若虛者而寫之,是謂重虛,病之所以益甚也。凡刺此者,須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為實,宜急寫之;脈動而虛且徐者為虛,宜急補之。否則重虛其虛,重實其實,其病當益甚也。且視其脈之所動者,陽明則在於足之上,厥陰則在於二經之中,少陰則在於足之下耳。
【楊上善】 三脈有動而實者,有徐而虛者,皆審調補寫也。
【張介賓】 陽明行足跗之上,厥陰行足跗之內而在二經之中,少陰行足跗之下也。
膺腧① 中膺,背腧中背〔1〕 、肩膊② ,虛者取之〔2〕 。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針③ 也〔3〕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4〕 。
①腧:《太素》作「輸」,下同。
②膊:《太素》作「髆」。
③鈹針:《太素》作「 針」。
〔1〕【楊上善】 膺輸在胸中,背輸在背中也。
〔2〕【馬蒔】 中,去聲。膊音博。 此言凡取穴者,必當各中其所也。胸之兩旁謂之膺,故膺內有腧,如胃經氣戶、庫房、屋翳、膺窗,腎經彧中、神藏、靈墟、神封之類,凡刺膺腧者,當中其膺可也。背內有腧,如督脈經諸穴居脊之中,膀胱經諸穴居背之四行之類,凡刺背腧者,當中其背與肩膊可也。凡按分肉虛處,則取之耳。
【楊上善】 補肩髃、肩井等穴,曰取之上也。
【張介賓】 胸之兩旁高處曰膺。凡肩膊之虛軟而痛者,病有陰經陽經之異。陰經在膺,故治陰病者,當取膺腧,而必中其膺。陽經在背,故治陽病者,當取背腧,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經,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陰之中府、雲門,手厥陰之天池,皆膺腧也。手少陽之肩髎、天髎,手太陽之天宗、曲垣、肩外俞,皆背腧也,咸主肩膊虛痛等病。
〔3〕【馬蒔】 鈹音皮。 此言刺重舌之法也。舌在上,故曰上。舌下生舌,謂之重舌。當刺其舌柱,在舌下之柱。 用之以鈹針耳。 《九針》篇云: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去大癰膿,兩熱相爭。《官能》篇云: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針。
【楊上善】 重舌,謂舌下重肉生也。舌柱,舌下柱。以 針刺去血也。
【張介賓】 舌下生小舌,謂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筋如柱者也,當用第五針曰鈹針者刺之。鈹音披。
〔4〕【馬蒔】 此言屈伸可驗筋骨之病,當各守其法以刺之也。凡手雖能屈而實不能伸者,正以筋甚拘攣,故屈易而伸難,其病在筋,治之者,亦惟在筋守筋耳,不可誤求之骨也。手雖能伸而實不能屈者,正以骨有所傷,故伸易而屈難,其病在骨,治之者,亦惟在骨守骨耳,不可誤求之筋也。
【楊上善】 腎足少陰脈主骨,可守足少陰脈發會之穴,以行補寫。肝足厥陰脈主筋,可守足厥陰脈發會之穴,以行補寫也。
【張介賓】 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攣也,故治當守筋,不可誤求於骨。伸而不屈者,骨之廢弛也,故治當守骨,不可誤求於筋也。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① 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1〕 。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2〕 。邪氣來也緊② 而疾,谷氣來也徐而和〔3〕 。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4〕 。
①稀:《太素》作「希」。
②緊:《太素》作「堅」。
〔1〕【楊上善】 量此補下脫一寫字。方,處也。欲行寫者,須其寫處是實,然後得為寫也。深取之者,令其出氣多也。希,遲也。按其痏者,遲按針傷之處,使氣洩也。
【張介賓】 補當作刺。刺法雖多,其要惟二,則補寫而已。一者因其方實,故當深取之,勿按其痏,欲以出其邪氣,此寫法也。痏,委、偉二音,針瘢也。
〔2〕【楊上善】 行於補者,須補處是虛也。淺刺者,惡其洩氣,所以不深也。以養其脈者,留針養其所取之經也。按其痏者,按針傷之處,疾關其門,使邪氣不入,正氣不出也。
【張介賓】 一者因其方虛,故當淺刺之以養其血脈,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氣,此補法也。
〔3〕【楊上善】 針下得氣堅疾者,邪氣也;徐而和者,谷氣也。
【張介賓】 邪氣,病氣也。谷氣,元氣也,即胃氣也。此雖以針下之氣為言,然脈氣之至亦如此。
〔4〕【馬蒔】 此言補寫之法,所以出其邪氣而復其正氣也。補寫之法,須待其一時方實,則行寫法。方,猶俗雲才方也。 當深其針以取之,少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一時方虛,當淺其針以取之,以養其正氣之脈,且急按其痏,無使邪氣又得而入也。蓋邪氣之來,其針下必緊而疾,谷氣之來,其針下必徐而和,可得而驗者也。況病之虛實,繫於脈之虛實,故即脈之虛實,以為刺之深淺,而泄其邪氣,養其正氣焉耳。
【張介賓】 諸篇皆言虛實,而未詳虛實之辯;此言脈實則實,脈虛則虛,實則深刺之以泄其氣,虛則淺刺之無傷精氣,以養其脈而獨出其邪氣,庶補寫知其要矣。
【楊上善】 實者邪氣盛也。虛者,正氣少也。
刺諸痛者① ,其脈皆實〔1〕 。故曰② :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2〕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3〕 ,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4〕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5〕 。
①刺諸痛者:此下《太素》有「深刺之,諸痛者」六字。
②故曰:《太素》無此二字。
〔1〕【馬蒔】 此承上文而言脈實者當寫,以凡刺諸痛者,其脈必實故也。
【楊上善】 脈之實滿為痛,故刺深也。
【張介賓】 此言痛而可刺者,脈必皆實者也。然則脈虛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2〕【馬蒔】 此言病有所主之經,見治之者,當分經也。《素問·六微旨大論》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天樞,臍旁二寸。 本經《陰陽系日月》篇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曰:從腰以上,手太陰肺經、手陽明大腸經主之,蓋肺經自胸行手,大腸經自手行頭也。從腰以下,足太陰脾經、足陽明胃經主之。蓋脾經自足入腹,胃經自足上面也。四經各有所主,則各經宜各有所取耳。
【楊上善】 腰以上為天,肺主天氣,故手太陰、手陽明主之也。腰以下為地,脾主地土,故足太陰、足陽明主之也。
【張介賓】 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氣也,故當取肺與大腸二經,蓋肺經自胸行手,大腸經自手上頭也。腰以下者,地之氣也。故當取脾胃二經,蓋脾經自足入腹,胃經自頭下足也。病之在陰在陽,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3〕【楊上善】 手太陰下接手陽明,手陽明下接足陽明,足陽明下接足太陰,以其上下相接,故手太陰、陽明之上有病,宜療足太陰、陽明,故曰下取之;足太陰、陽明之下有病,宜療手太陰、陽明,故曰高取之也。
〔4〕【馬蒔】 此言治病有遠取之法也。有病雖在上,其脈與下通,當取之下;病雖在下,其脈與上通,當取之高。故病在於頭而取之於足,病在於腰而取之於膕。皆在上取下之法也。至於在下取高之義,可反觀矣。
【楊上善】 足之三陰三陽之脈,從頭至足,故病在頭取之足也。足太陽脈循腰入膕,故病在腰以取膕也。
【張介賓】 此遠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脈通於下者,當取於下。病在下而脈通於上者,當取於上。故在頭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膕。蓋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諸經皆有井滎俞原經合之辯。
〔5〕【馬蒔】 此言治病有先取之法也。病生於頭者,其頭必重,余病皆從此始,故治病者,先取之頭。至於手病而臂重,足病而足重,其法亦猶是耳,即先求其本之義也。
【楊上善】 頭手足有病之處,其候皆重,各審其病生所由,以行補寫也。
【張介賓】 先刺所從生,必求其本也。
春氣在毛①〔1〕 ,夏氣在皮膚②〔2〕 ,秋氣在分肉〔3〕 ,冬氣在筋骨〔4〕 ,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5〕 。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6〕 。
①毛:《太素》作「豪毛」。
②皮膚:《太素》無「皮」字。
〔1〕【楊上善】 人之豪毛中虛,故春之陽氣在豪毛。
〔2〕【楊上善】 膚,肉上也,陽氣在皮肉也。
〔3〕【楊上善】 分肉,謂膕肉分間也。
〔4〕【楊上善】 筋附骨上最深,故冬陽氣深在筋骨也。
【張介賓】 此言病氣之中人,隨時氣而為深淺也。按:《四時刺逆從論》曰: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與本篇若異者何也?蓋本篇言病邪之應時令,有表有里。《四時刺逆從論》言人氣之合天地,有升有降。義本不同,非矛盾也。
〔5〕【張介賓】 齊,劑同,藥曰藥劑,針曰砭劑也。春夏陽氣在上,故取豪毛皮膚,則淺其針,秋冬陽氣在下,故取分肉筋骨,則深其針,是以時為齊也。
〔6〕【馬蒔】 齊,劑同。 《素問》有 《刺齊論》。 此言治法有淺深,當隨時因人而施也。春氣邪發在毫毛間,夏氣則出於皮膚,秋氣初入於分肉間,冬氣則入於筋骨。凡刺此四者,春夏則取之毫毛皮膚而淺其針,秋冬則取之分肉筋骨而深其針,所謂隨時以為刺也。後世之 「齊」從 「劑」,蓋用刀以製藥也。今針曰 「齊」者,猶之用藥故耳,故云。 然人之肥者,其病必深,故用秋冬之劑;人之瘦者,其病乃淺,故用春夏之劑。所謂因人而施者又如此。
【楊上善】 秋冬之齊者,刺至筋骨,言其深也。春夏之齊,刺在於皮膚,言其淺也。
【張介賓】 此又於四時之中,而言肥瘦之異也。肥人肉厚,淺之則不及,故宜秋冬之齊。瘦人肉薄,深之則太過,故宜春夏之齊也。
病痛者陰也〔1〕 ,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2〕 。病在上者陽也,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3〕 。
〔1〕【張介賓】 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滯逆於經,及深居筋骨之間,凝聚不散,故病痛者為陰也
〔2〕【楊上善】 人之病痛,以手按之,得與□□□□□□□病在深在□□□□。
【張介賓】 按之不得者,隱藏深處也,是為陰邪,故刺亦宜深。然則痛在浮淺者,有屬陽邪可知也,但諸痛屬陰者多耳。
〔3〕【馬蒔】 此言病有陰陽,故刺之有淺深也。陰經為陰,陽經為陽;痛為陰,癢為陽;上為陽,下為陰。病在陰者深取之,病在陽者淺刺之。
【楊上善】 衛氣行皮膚之中,壅遏作癢,故淺刺之也。
【張介賓】 陽主升,故在上者為陽。陰主降,故在下者為陰。癢者,散動於膚腠,故為陽。凡病在陽者,皆宜淺刺之。其在下者,自當深刺無疑也。
病先起① 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① 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1〕 。
①起:此下《太素》有「於」字。
〔1〕【馬蒔】 此言病有所由起,故刺有所先也。陰陽者,陰經陽經也。按:此節大義,與上 「病生於頭者頭重」一節相同。
【張介賓】 此以經絡部位言陰陽也。病之在陰在陽,起有先後。先者病之本,後者病之標。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謂先刺其病所從生之義。
【楊上善】 皆療其本也。
刺熱厥者,留針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針反為熱〔1〕 。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2〕 。
〔1〕【楊上善】 留久者,則無熱動針留之為寒,無寒靜針留之為熱也。
【張介賓】 靈樞《終始》篇。厥論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凡刺熱厥者,久留其針則熱氣去,故可反為寒。刺寒厥者,久留其針則寒氣去,故可反為熱。
〔2〕【馬蒔】 《素問》明有 《厥論》,本經 《寒熱病》篇亦有刺寒厥、熱厥法。 此言刺厥病之有法也。《素問·厥論》有寒熱二證。刺熱厥者久留其針,反能為寒而熱可去;刺寒厥者久留其針,反能為熱而寒可去。刺熱厥者,補陰經二次,寫陽經一次,蓋陰盛陽退,熱當自去也;刺寒厥者,補陽經二次,寫陰經一次,蓋陽盛則陰退,寒當自去也。所謂二陰者,二次刺陰經也;一陽者,一刺寫陽經也。其二陽一陰可推矣。
【楊上善】 皮為陽分也,肌肉為陰分也,刺熱厥者,二度刺陰留,補其陰也,一度刺陽留,寫其陽也。刺寒反之。
【張介賓】 二刺陰,一刺陽者,謂補其陰經二次,寫其陽經一次,則陰氣盛而陽邪退,故可以治熱厥。其二陽一陰者,亦猶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① 者,深內而久留之〔1〕 ,間日而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2〕 。
①此病:《太素》作「久病」。
〔1〕【張介賓】 久遠之疾,其氣必深,針不深則隱伏之病不能及,留不久則固結之邪不得散也。
〔2〕【馬蒔】 內,納同。間,去聲。 此言治久病之有法也。
【楊上善】 病久益深,物理之恆,故非深取久留,不可去之。邪氣不能速出,故須間日而取。取之氣調左右,血絡刺而去之,可謂盡刺之理者也。
【張介賓】 一刺未盡,故當間日復刺之。再刺未盡,故再間日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後已。然當先察其在經在絡,在經者直刺其經,在絡者繆刺其絡,是謂調其左右,去其血脈也。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1〕 ,散氣可收,聚氣可布〔2〕 。深居靜處〔3〕 ,占神① 往 來〔4〕 ,閉戶塞牖,魂魄不散〔5〕 ,專意一神,精氣之分②〔6〕 ,毋聞人聲,以收其精〔7〕 ,必一其神,令志③ 在針〔8〕 ,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9〕 。
①占神:《太素》作「與神」。
②之分:《太素》作「不分」。
③令志:《太素》作「令之」。
〔1〕【楊上善】 以下繆刺之法也。形肉未脫,察其形也。少氣,察其氣也。脈躁,察其脈也。有此三種所由,必須繆刺大絡,左刺右,右刺左也。
〔2〕【馬蒔】 此言氣虛脈盛者,當行繆刺之法也。形肉雖未脫,元氣則衰少,然而脈又躁動,是謂氣虛脈盛也,當行繆刺之法,即左病取右絡穴,右病取左絡穴是也。其精氣之散可以收之,邪氣之聚可以散之。
【楊上善】 希,散也。繆刺之益,正氣散而收聚,邪氣聚而可散也。
【張介賓】 病少氣而形肉未脫,其脈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氣虛於內,邪實於經也,當繆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絡,其用輕淺,則精氣之散者可收,邪氣之聚者可散也
〔3〕【楊上善】 為針調氣,凡有六種。深□□□□□□靜。一也。
〔4〕【楊上善】 去妄心,隨作動。二也。
〔5〕【楊上善】 去馳散,守魂魄。三也。
〔6〕【楊上善】 去異思,守精神。四也。
〔7〕【楊上善】 去異聽,守精氣。五也。
〔8〕【張介賓】 言刺此者,須必清必靜,聚精會神,詳察秋毫,令志在針,庶於虛實疑似之間,方保無誤也。
〔9〕【馬蒔】 分,去聲。 此言用針者,當預養其神,以行針也。凡用針者,雖占病者之神氣往來,然必先自養其神氣。故深居靜處,閉戶塞牖,魂魄神意精氣皆會於一,令志已在針,方淺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氣已至,而乃止針也。
【楊上善】 休,平和也,平針下和氣。六也。
【張介賓】 用針之道,所重在氣。上文言少氣者,氣之虛也。以氣虛邪實之病而欲用針,故宜淺而留之,貴從緩也。微而浮之,俱傷內也。但欲從容以移其神耳。候其真氣已至,乃止針也。
男內女外,堅拒① 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1〕 。凡刺之禁,新內勿刺,新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飢勿刺,已刺勿飢;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2〕 。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營衛,經氣不次,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氣復生。粗工勿查,是謂伐身。形體淫泆,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3〕 。
①拒:《太素》作「巨」。
〔1〕【楊上善】 男者在家,故為內也。女者出家,故為外也。是男為內氣,女為外氣。針下得男內氣,堅巨勿令出也。得女外氣,謹守勿令入內也。
【張介賓】 既刺之後,尤當戒慎,男子忌內,女子忌外。忌外者,堅拒勿出。忌內者,謹守勿內。則其邪氣必去,正氣必復,是謂得氣。
〔2〕【楊上善】 以上連男內女外共為十二禁。
〔3〕【馬蒔】 按 《素問·刺禁論》云: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此言病人與醫人,善養善針者為得氣,而反此者為失氣也。氣,真氣也。病人善守禁忌,男子則忌內,而謹守無內;女人則忌外,而堅拒勿出。則未刺之先,或已刺之後,真氣不失,是之謂得氣也。然凡刺之禁,曰外、曰內、曰醉、曰怒、曰勞、曰飽、曰飢、曰渴、曰驚、曰恐、曰車、曰步,皆當慎之,正以此十二禁者,脈氣散亂,營衛相逆,經氣不次,病人失於自守,醫人妄於行刺,則陽病入陰,陰病出陽,邪氣復而真氣衰,不謂之失氣而何?
【楊上善】 淫泆,盪散也。不知所禁,妄為刺之,則陰陽錯亂,真氣消亡,是謂失氣也。泆音逸。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絕皮乃絕汗,絕汗則終矣。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目系絕一日半則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塞,上下不通而終矣。厥陰終者,中熱嗌干,喜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太陰終者,腹脹 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燋而終矣〔1〕 。
〔1〕【馬蒔】 ,閉同。見 《素問·診要經終論》、 《經脈》篇亦有各經氣絕。 此言足之六經,其終各有所候也。足太陽膀胱之脈,起目內眥,上額交巔,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其終時,其眼反戴而上,其背反折,而為瘈瘲之狀。色白者,肺絕也。絕汗出而終矣。足少陽膽經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其終也,時百節盡縱而目系絕也。色青白者,金木相剋也。足陽明胃經之脈,起於鼻,交 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其支循喉嚨入缺盆,下腹,屬胃絡脾。故其終時,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胃邪盛也。色黃者,土色泄也。上下之經盛而不通者,胃氣絕也。足少陰腎經主水,其色黑,腎主骨,齒乃骨余,腎脈入於腹,通竅於二便。故其終時,面黑齒長而垢,腹脹而不通也。足厥陰肝經之脈,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故其終時,中熱嗌干,喜溺而心煩,甚則舌卷卵縮也。足太陰脾經之脈,循足大指內側,出腨內,上陰股,入腹,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其終時,腹脹閉而不得息,噫嘔交作,上下不通,面黑而皮毛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