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錄 · 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
一月十八日 幸德秋水[112]等二十四人於大審院被宣判死刑(此乃日本的社會鎮壓之始)。
二月三日 學僧島地默雷[113]歿。
二月十一日 有賴於內帑金[114]一百五十萬元的恩賜,濟生會[115]計劃得以實現。
三月七日 詩人森槐南[116]歿。
三月二十三日 美加州上院通過針對日本人的《土地所有禁止法案》。
四月九日 東京新吉原[117]大火,街內盡毀。大火延燒至南千住,約六千戶被焚毀。
五月八日 山形市大火。
五月十三日 政治家谷干城[118]歿。
六月十五日 外交官大鳥圭介[119]歿。
六月二十二日 東伏見宮依仁親王,在東鄉、乃木兩大將陪同下出席英國國王的加冕式。
七月十三日 頒布《改定日英同盟條約》。
八月一日 東京鐵道株式會社的電車被東京市收購,東京市設電氣局。
八月二十四日 公布設立「滿鐵」株式會社事宜。
十月三日 日本宣布對意(大利)土(耳其)戰爭保持局外中立。
十一月十一日 川上音次郎[120]歿。
十一月二十六日 小村壽太郎[121]歿。
十二月三十一日 東京市電大同盟罷市。
是年,東京帝國劇場建成。
內山完造二十六歲。這一年,我的迷信不僅進一步發展,而且發生了非常棘手的事。這事要追溯到明治三十四年。赤野的次女出生於三十四年,剛好那年是辛丑年——構成了一個悲劇的起因。出生的孩子是既無罪過,也無責任的,悲劇是由大人們的迷信一手鑄成的。雖說不是小說,但悲劇卻夠深刻。從赤野三次其人的生辰八字上看,丑年的九紫星是其本命星,而同為丑年出生的次女剛好也是九紫命。也不知到底是誰說的,同一屋檐下若有兩位九紫命者的話,相剋必犯。夫婦倆完全被這種迷信所籠罩,遂決定把剛出生的次女道枝送人作養女,這在過去的京都倒是常有之事。一說送孩子出去作養子,馬上會想到八瀨、小原等地方,其實並不僅限於此,從山端、高野到京都近郊一帶,收養了很多孩子。這家的女兒就送給了在高野有名的三宅八幡宮裡開茶屋的一個叫御市的婦人。可那個婦人是個很厲害的主兒,動輒拿孩子說事,除了寄養費之外,總變著法地索這要那。於是,赤野就在道枝四歲的時候,又把孩子領了回來。但對孩子來說,比起生身的親娘,對養母的感情更深,雖然被領回家,對生母卻一點都不親,抱著養母落下的平紋友仙染的和服背帶(生母說那是御市故意留下的)躲在壁櫥里低聲抽泣。本來是令人痛心的一幕,可生母不僅對孩子幼小的心靈全無同情,還粗暴地申斥道:「又拿著那玩意哭,真是傻瓜一個!」由於自幼長在鄉下,膚色較黑,跟城裡的孩子比起來顯得有些髒兮兮,且屢受養父母以她為要挾的敲詐,擔驚受怕,再加上與生父生年相剋等原因,原本無辜的孩子備受生母的欺侮,簡直跟過去傳說中的惡母欺女一樣。我覺得太可憐了,實在看不下去,必須要設法救那女孩子,遂想到了河原町三條上的天主堂,聽說那兒可以認領、託付或撫養孤兒及各種不幸的孩子。於是,承蒙天主堂的信徒、富小路押小路下的醫師大島甲子郎夫人(赤野的友人)的介紹,決定把孩子託付給天主堂,也得到了天主堂方面的熱情應允。我把這個意思跟老闆夫妻談了一下,兩人滿口贊成,說越快越好,所以立馬就把孩子託了過去。我時而去看看情況,每次都說孩子非常好,我也就安心了。問題是養育費,明明講好的約定,卻沒能實行。按說每個月把錢帶過去即可,可夫婦似乎有些嫌麻煩,於是開始時便躉繳了部分費用。可到了後來,卻變成了經常性的滯納,搞得我十分難為情,但天主堂方面卻從來沒催促過。孩子偶爾也會回趟家,但橫豎無法跟家人親近,其生母也總是令孩子感到不踏實。不知不覺間,兩者之間有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我覺得,這種狀況對母女雙方來說,都是一種不幸,很可憐,試圖做點什麼,努力讓雙方變得幸福,卻徒勞無功,孩子仍被寄養在天主堂里。回到上長者町之後,我也反覆對孩子的父母說「還是應該把孩子領回來,在家裡撫養」,可話頭總是被支吾過去,事情便一直拖了下來。有一次,我對孩子說:「這麼長時間了,回來看看爸爸媽媽吧。」孩子馬上就回來了。一看,已經出落成了一個穩重嫻靜的好姑娘,簡直不像十一歲的樣子。那次之後雖然又回天主堂了,但雙親大約也不願長此囿於迷信,遂決定要回孩子。於是,是年秋十月,領孩子回了家。長達十年的迷信導致親子分離的生活,說起來孩子完全是無辜的,今天總算明白了這個道理。看到多年的心愿一朝達成,我也跟著一起去接孩子,然後一道回來。雙親高興,兄弟們高興,那孩子自己也很高興,但卻像是曇花一現。因為對她來說,親子也好,兄弟姊妹也好,其實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血緣聯繫——生下來就被直接送人手,未喝過一滴血肉相連的母親的乳汁。從小的血肉滋養雖說來自他人的乳汁,但卻自然得像母乳一樣,哺育滋潤,長大成人。可以說其血肉,甚至連骨頭都是由養母的乳汁塑造的。就算養父母的收養是出於金錢的目的,但既然是被自然的乳汁哺育成人,便會形成自然的維繫。比起自降人世從未親近過的生身父母,每天朝夕相處親密無間的養父母到底有多親,是難為外人道的。如果說等到長大成人後,對自己被告知為了使孱弱的身體變結實,幼年時曾送給別人做過養子的事實具備判斷能力的時候,也許多少還能理解,但同樣的事體對三四歲的幼兒來說,則是不可理喻的。如果人以牛乳持續哺育剛降生的幼獅的話,那麼即使日後它體現出獅子的本性,也會對哺育者表現出特別的親近,這是已然在京都動物園被實驗證明了的。動物尚且如此,況人之親子乎?對幼兒來說,這是理所當然的道理。而且,孩子已經長到十一歲,就算是發育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如果聽到、知道了自己之所以被送給別人做養子,是因為生於與父相剋的丑年九紫,出於星相相剋者將會被什麼惡靈附體的迷信,自己才被送出去的話,不難想像孩子怕是難以做到與家人親近的。雖說雙親看孩子大了,成了一個恬靜的乖乖女之後,又把孩子接回家來,但卻未能從迷信中完全脫身,家庭的不幸(這對夫婦把貧窮看作不幸,認為有錢才是幸福)也正在進行。若發生了什麼無厘頭的不情願之事的話,某件事情至少還是有可能會被當作原因來考慮。連雙親喚道枝的聲音都與喚其他孩子的聲音有所不同。如此,日復一日,月復一月,鴻溝復現。某日下午五時許,大家發覺道枝不見了,說是一早去上學就沒見回來,便馬上去學校查問。校方說今天課就到中午,學生都回家了。考慮了種種線索,到處尋找,卻不見人。就這樣,天也擦黑了。是不是回天主堂去了呢?於是,打電話詢問,對方說沒有來。難道又回了高野不成?妥善起見,我不顧夜路往返了一趟,疲憊而歸。該找的地兒全找了,實在是找煩了,於是到警署請求警察的保護。如此,一宿過去了。這時,孩子的雙親卻說:「瞧你幹的好事!敗壞了我家的名譽。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如果出了什麼不體面的事的話,大人孩子豈不顏面丟盡!」之所以出此言,原因大約在孩子的母親,不外乎仍然是迷信在作怪。但甭管怎麼說,也得先找到孩子才是,可連一點頭緒都沒有。就這樣,大家在不安中挨了一宿。到第二天,仍無線索。下午三時許,警察方面來通知說,御前通下立殼派出所有個迷路的孩子,讓過去看看,我立馬奔了過去。據派出所的巡警說:「這個女孩子出生在丹波的周山,聽說生母在京都,就迫不及待地從學校直接趕來。周圍的百姓看她可憐,就收留了她。估計不是你要找的人,不過不妨過來看一看。」我跟巡警同行,心想,萬一不是這就可糟了。到那一看,千真萬確,正是道枝。一番穿鑿附會回頭再說,先對巡警和好心收留的人家深表謝意,然後領孩子回了家。雖說問題好歹算解決了,但自打那以後,孩子跟父母越來越不合拍,跟兄弟姊妹的關係也處不好。雖然與家人一起生活,沒有再次離家出走,卻始終沒能換來真正的親子關係。真是可怕的故事,我真切地體會到了迷信和養子的悲劇。
這一年,蕭條的年景使一家人的生活日益陷入困頓。臨近年關,簡直是捉襟見肘,到了崩潰的地步。可日子過也得過,不過也得過。過了年就是明治四十五年了。在此,先把話頭往前倒一倒。那麼,我在這個家裡,究竟是什麼樣的位置呢?從燒洗澡水的小工,到廚房大師傅,從家庭教師,到家長主婦的工作,可以說事無巨細,無所不為,真有點像三頭六臂的阿修羅王,里里外外一把手。次女道枝自從發生離家出走的問題後,家人決定還是把她送回天主堂,於是我只好再次領著道枝去河原町的天主堂,託付給人家。一說原委,對方便一口答應:「那可夠讓您為難的。既然如此,我們就儘早收留吧。」一塊石頭總算落了地。繼而,安排彼時為第二中學學生的長子武一君去大島甲子郎醫師家做養子,讓次子三郎君赴橫濱的矢島商店謀生,我幾乎是憑自己的專斷來決定這些家中事務。與此同時,送四子六郎君入武德會的柔道部,做磯貝一老師的門生。每天放學後,不惜讓小學二年級的孩子徒步往返約二十丁[122]的路途去練習柔道,被說成是「過分」。但我對人們的批評權當耳旁風,照樣讓孩子去學柔道。開始的時候,三子五郎君也一道去學了一陣,但逐漸被淘汰了,遂只剩下六郎君一個人勉力修習。誠如多年後,六郎博士在一次酒席上所說的那樣——「吾輩所以有今天,多虧了內山先生的斯巴達式教育」。那時,我的確完全是斯巴達式的。加上自己也很迷信,所以做事很猛。住堺町姉小路的時候,夜半十二時,聽見暗號立馬爬起來,趿拉著草鞋出門,靠一盞提燈照路,參拜伏見稻荷神,然後通宵繞山轉,清晨始回家,如是三個月。其間二十一天,冷水淨身沐浴,未敢懈怠。當然,我做這些純屬擺花架子,是假裝文覺上人[123],直到現在都覺得荒唐無稽。正月初二凌晨一點,我出了上長者町的家門,徑直往東,冒著紛紛揚揚的大雪,去參拜位於御所之內的白雲神社。神社裡只有我一個人,我靜靜地在那跪拜磕完頭,然後一下子把衣服全脫了,站在井邊上。先把吊桶「咕嚕、咕嚕」地搖上來,再舉起桶「嘩」的一聲,讓桶里的水劈頭蓋臉地澆下來。接著是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桶……一口氣澆了十桶水,連擦也不擦一下,便圍繞佛堂大殿走一百圈以敬拜。待走過百圈之後,在神社前再次磕頭,並深深祈禱。在所有這些程式結束後,身上的水氣已經幹了。穿好衣服,洗過腳,回到家時已是三四點鐘了。我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躺下來便睡著了。就這樣,總算結束了我歷時三十天的滿願修行。那天早晨,在僅有的一會兒淺睡中,竟做了一個夢:我得到了一隻美麗的野雞,不知是誰的贈物。但那隻野雞身上卻有兩處彈痕。我試著用手指尖為它按摩,神奇的是,那彈痕居然消失了。左顧右盼之間,野雞的身體開始變得溫熱起來。我看著手中漂亮的羽毛顏色,它竟然動了起來。正在我覺得不可思議間,野雞竟振翅飛走了……我總覺得此夢與我那三十天在白雲神社的冷水沐浴淨身不無關係。有趣的是,翌日早晨發生了一件妙不可言的事情。赤野三次商店最初的失敗是在(明治)三十四年,彼時,已經把老家丹後與謝郡加悅町的老房子抵押給了福知山的債權人,一位姓高田的主兒。可隨後,雙方都把這回事給忘了。後來,高田某人發覺該房產尚未履行登記手續,這天早晨便突然造訪,並帶來了全部的登記文書,要求籤字畫押。不湊巧,因為主人不在家,我便接待了他。我答應負責保管文書,待兩三天老闆回來後,再畫押寄還。聽了這話,高田先生便打道回府了。人剛走,老闆就回來了(原本說去大阪借款,需要兩三天)。我總覺得這套文件就是我夢中所見的死了的野雞,可死野雞竟是在自己的手裡復活的——我腦子開始琢磨起了壞點子:我跟老闆說,只消在文書上簽字畫押,然後馬上轉賣給他人,那筆款項便會到自個兒手裡,事不宜遲,如此一來,便可渡過今天的難關。於是,讓老闆火速出發去丹後。沒想到,這個策略竟出奇地成功,也藉此擺脫了困境,我覺得這完全是白雲神社神靈的託夢成了真。老闆馬上拜訪高田,乾脆說明了來意,並誠懇道歉。高田本是富裕之人,人品也確實了得,寬大為懷地說:「這本不是好事。若情況果真是糟到不得不出此下策的程度,委實遺憾。可若是這樣能對眾多的家人有所幫助的話,也只好如此。等情況好轉後,再還回來吧。」誠可謂宅心仁厚。正因為我是這個餿主意的「始作俑者」,在感激的同時,也不禁為白雲神社所帶來的靈驗利益喜極而泣。此乃因我對神的虔敬而獲得「神諭」的一幕。
是年,披肩的季節一過,完全變成了閒散狀態。一日,一位名叫小谷莊三郎的披肩製造商過來聊了半晌。現在已經忘了到底談了哪些話。但後來,小谷先生便常常過來找我聊天。雖說那些話與我彼時正深深沉迷其中的敬神拜佛有關,但卻與我所虔敬的內容和方向幾無共同之處,經過數次談話之後,我才算了解了這一點。並非那種讓人多燒香典錢以免於大難盜劫啊,多多供養以祈禱病癒啊什麼的,也不是諸如大浴油一千元、中浴油五百元、小浴油三百元之類對聖天尊神[124]的祈願。他不說虔心,卻說信仰,對我來說好像是另一個世界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