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怡紅夜宴圖」辯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我第一次讀俞平伯老師的《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圖說》一文,那還是該文最初在商務印書館《文學叢刊》上發表時的事。轉瞬之間,已是三十多年過去了,而印象鮮明,思之真如昨日。連那雜誌封面上的一枝毛筆組成的圖案畫也歷歷如在目前,更不要說裡面文章在藝術情趣上所給我的滋潤了。更可喜的是,在三十來年後的今天,於《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四輯中,又讀到了周紹良同志《紅樓夢枝譚》一文,文中第一則也是《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圖說》,這真有空谷足音之感。單是題目,就已引起我三十年前的美好記憶,和三十年後今天的無比興趣了。自然,我急急忙忙先認真讀了一遍。讀了之後,又引起我考索的興趣。我又找來了俞先生的《紅樓夢研究》,把俞先生的文章重讀了一遍。兩個「圖」,兩種「說」,對照玩味了一番,我很愚頑,創造不出第三種「圖」和「說」,只能把我玩味兩圖、兩說時的一點體會說說罷了。 前後兩圖、兩說的大前提都是一致的,都是根據《紅樓夢》第六十三回的原文: 話說寶玉回到房中,因和襲人商議:「晚間吃酒,大家取樂,不可拘泥。如今吃什麼好?早說給他們預備辦去。」襲人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紋四個人,每人五錢銀子,共是二兩;芳官、碧痕、春燕、四兒四個人,每人三錢銀子,他們告假的不算,共是三兩二錢銀子,早已交給了柳嫂子,預備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兒說了,已經抬了一壇好紹興酒,藏在那邊了。我們八個人,單替你做生日。」 不過大前提雖然相同,而推論卻並不完全一致,或者說完全不一致,這就出現了不同的「圖」和不同的「說」了。說是解圖的,圖是因說而繪製的。為了說清楚我的體會,還先要把兩家的圖畫了出來。 一、俞圖:(按《紅樓夢研究》中原圖照繪)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席次圖 丙子八月秋荔亭戲擬 丁亥九秋槐屋重訂 二、周圖:(按《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四集原圖照繪) 這兩個圖的不同之處,不是坐位次序有大的不同,而是人數不同,周圖較俞圖多了一人,多了一個翠墨。她是探春的丫頭。最清楚的是第二十九回明文:「黛玉的丫頭紫鵑、雪雁、鸚哥,寶釵的丫頭鶯兒、文杏,迎春的丫頭司棋、繡橘,探春的丫頭侍書、翠墨……」她是探春的小丫頭,位在侍書之下,同黛玉的雪雁平行。 俞圖的根據是:先定了炕上黛玉的位置,然後明確黛玉下家是湘雲,湘雲下家是寶玉,已到炕沿邊上,黛玉的上首又是李紈,然後又根據行令有如打麻將牌,向右手數下去的慣例,圖數包括自己在內。黛玉一擲,十八點,便該湘雲擲。而且引圖注《金玉緣》本的夾評:「十八點到湘雲,坐次分明。」根據這些,推算出各人的點數和次序,根據這個畫出圖來。其點數是: 晴雯六點至寶釵,寶釵十六點至探春,探春十九點至李紈,李紈自飲一杯,不擲骰子,順手遞給黛玉,黛玉十八點至湘雲,湘雲九點至麝月,註明九點疑十點之誤,麝月十點至香菱,註明十下疑脫一「八」字,香菱六點至黛玉,黛玉二十點至襲人。這些點數和傳遞人次都是按原文排列,只是湘雲和麝月所擲點數,仍不能吻合,因有兩處存疑。而文後又有注云:「麝月擲個十點,原依『程本』。頃撿『脂庚本』及『戚本』俱作麝月擲個十九點。仍與我的懸揣微差,但十九、十八,點數已很接近了。校記『十』下疑脫一『八』字,得脂戚兩本證明,果然有脫文,亦一快也。」 以上是俞圖的說明。雖有存疑處,但因各種版本不同,抄寫、翻版者於此等處,均以為作者系虛擬,並未加認真推算,因之數字上刻錯,未加注意校閱,各本出現差異,這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再看周圖的根據。其圖中的次序,基本上與俞圖同。只是多出翠墨。其分析是,客人「另外還有一個和春燕去接李紈的翠墨,總共應該是八個人」。整個怡紅院中是九個人,加上被邀請的八人,合為十七人。又分析擲骰子道: 擲骰子是由晴雯起首,我們現在即以她第一位,以便往下推算;她一擲得六點至寶釵,可見由晴雯數至寶釵應該是七個人,晴雯是第一位,而寶釵是第七位。寶釵一擲為十六點,全席共總是十七人,那麼一轉十六位數到她的上家,書中說明是探春……現在已知怡紅院中人都是坐在炕沿下椅子上的,那麼第四、第五兩位置自然是在炕上,這當然自非寶琴、翠墨莫屬。以此推之,第五位為止,接近探春,可能是寶琴所坐;第四位略下,接近香菱,可能是翠墨的。 根據前引「兩圖」、「兩說」分析,周圖較之俞圖,只是多了一個翠墨,因為多了一個人,其所擲骰子之計算方法,即不把擲骰人自己計算在內,這樣在計算上少了一個人,正符合在人數上多了個人。而麝月所擲之「十」點,雖說「顯然」,實際仍是因與計算數不吻合,還要加一個「八」字,仍屬存疑之處,並非過硬的論證,所以本則結束處所說「如果按十七人排列座次,它是完全無誤的」之語,仍是不能成立的。 因而感到,這「兩圖」、「兩說」之差異,只是兩小點。一是怡紅院夜宴,該不該有翠墨;二是該不該這樣計算骰子點。關於第一點,「周圖」作者也感到奇怪,在這則文章結尾處說: 不過這裡有一樁不易解的事,就是大觀園中的奶奶姑娘們,誰都有一些丫環的,為什麼被請來的奶奶姑娘們的貼身丫環之中,單單來了一個翠墨,此外一個也沒有出場,偶然耶?還是將別有安排而未寫出耶? 周紹良同志最後這一小段懷疑,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單單來了一個翠墨」,是值得懷疑;如果說「翠墨根本沒有來」,那就不值得懷疑了。我認為翠墨是沒有來的,更不可能坐在炕上,坐在寶琴的邊上吃酒。根據是什麼呢?首先是《紅樓夢》原文,雖然寫了翠墨的名字,但翠墨那時不在怡紅院,也沒有明文寫她來怡紅院,更不可能寫她坐在炕上吃酒。不妨先細看原文: 襲人道:「這個玩意雖好,人少了沒趣。」春燕笑道:「依我說,咱們悄悄的把寶姑娘、雲姑娘、林姑娘請了來,玩一會子,到二更天再睡不遲。」襲人道:「又開門闔戶的鬧,倘或遇見巡夜的問……」寶玉道:「怕什麼!咱們三姑娘也吃酒,再請他一聲才好。還有琴姑娘。」眾人都道:「琴姑娘罷了,他在大奶奶屋裡,叨登的大發了!」寶玉道:「怕什麼?你們就快請去。」春燕、四兒都巴不得一聲,二人忙命開門,各帶小丫頭分頭去請。晴雯、麝月、襲人三人又說:「他倆人去請,只怕不肯來,須得我們去請,死活拉來了。」於是襲人、晴雯又忙命老婆子打個燈籠,二人又去。果然寶釵說:「夜深了。」黛玉說:「身上不好。」他二人再三央求:「好了!給我們一點體面,略坐坐再來。」眾人聽了,都也喜歡。因恐不請李紈,倘或被他知道了,倒不好。便命翠墨同春燕也再三的請李紈和寶琴二人,會齊,先後到了怡紅院。襲人又死活拉了香菱來。 因為周紹良同志在文中全引了這段文字,作為根據。得出結論云: 這可見被邀的是寶釵、湘雲、黛玉、寶琴、探春、李紈、香菱,另外還有一個和春燕去接李紈的翠墨,共總應該是八個人。 為了說明問題,我這裡也全引了這段文字。首先同意所說被邀的是寶釵等七人,因為這個原文寫得很清楚,但不同意有翠墨,因為原文中沒有寫明請她,也未寫明他去怡紅院。這段文字寫得是比較簡略些,但還清楚,特別要注意「便命翠墨」的「便命」二字,和「會齊」二字。「便命」是誰便命呢?「會齊」,又會齊在哪裡呢?因為翠墨是探春的丫頭,這「便命」二字,就既不是怡紅院的人「命」,也不是在怡紅院「命」,是誰命?在哪裡命呢?那自然是探春在「命」,是在秋爽齋「命」的了。這就連到下文:「會齊,先後到了怡紅院。」這「會齊」,自然也是在秋爽齋「會齊」,探春同了李紈、寶琴等人一起跟著春燕及襲人等三人中之一人,來到怡紅院了。「便命翠墨」是探春在秋爽齋所命,命他同春燕一同去請李紈、寶琴,請了後到秋爽齋探春處會齊,然後一同去怡紅院。翠墨請完人一齊回到秋爽齋,已經完成任務,自然不會再跟到怡紅院去。因為那天夜宴一來近似違法,有點秘密性,不能驚動更多的人,請來的人,都是怡紅院的丫頭們包接包送,所以來客都悄悄地沒有帶一個丫頭。二來丫頭多了,那條炕也就無法坐了。現在炕沿下並排坐八個人,已經要有丈數寬了。所以來的人都未帶自己的丫頭。翠墨根本未到怡紅院,又如何能上炕吃酒呢?那麼這裡為什麼提到翠墨呢?要注意這一個時期,大觀園中是探春、李紈、寶釵當家。寶玉提出「三姑娘也吃酒」,又說到請寶琴……「春燕、四兒都巴不得一聲,二人忙命開門,各帶小丫頭分頭去請」。春燕、四兒先去哪裡呢?並未說明,但三姑娘處,肯定是去的。因而文中一出現「命翠墨」三字,這肯定是探春「命」了。探春為什麼命翠墨同春燕去呢?因為這足以證明探春已經同意了,而且這也說明不只是怡紅院的人請,而且是秋爽齋的人陪同來的。請了之後,還要先到秋爽齋,「會齊」了一同去怡紅院,這就多了一層證人,多了一樣保證,李紈更可以毫無顧忌地深夜來怡紅院夜宴了。要知李紈是寡婦,到寶玉處是寡嫂到小叔子房中吃酒,沒有探春這一層充分保證,能夠不避嫌疑嗎?探春這一時期,是大觀園三位臨時執政中最有權威的一個,「命翠墨」同去請李紈,正見其處事周密處,「會齊」了再去,也正見其辦事圓滿處。可見這幾句話,連上面「因恐……」三句話,也都是寫在探春處發生的事,時間自很短暫,前後文又稍欠清楚些,是以為人所忽略,把明明在秋爽齋中受探春之命,陪春燕到稻香村跑了一趟,又回到秋爽齋的翠墨莫名其妙地搬到怡紅院吃酒,自是「不易解」了。試想探春那樣連親娘都不認的厲害的「姑奶奶」,肯讓一個自己房中的二等丫頭同自己平起平坐一齊來吃酒嗎?而且同林、薛之儔坐在一起,丟人現眼嗎?這是完全不可思議的事。這是看書人的誤會,作者根本沒有這樣寫。來怡紅院夜宴的外客,還只是寶釵、湘雲等七個人,加上怡紅院中九個人,共十六人,而非十七人。 也許有人問:翠墨是丫頭,不能上炕坐席,那香菱為什麼能呢?這裡要知道香菱的特殊身份。香菱是薛蟠的房裡人,是有名分的,其地位同平兒一樣,同襲人還不同。第二十九回寫去清虛觀打醮,女眷們出門,「外帶香菱,香菱的丫頭臻兒」,這正是處處寫出香菱的身份。是決不能同翠墨比的。封建仕宦家中,最講究這個,寫書人不能寫亂,如果一亂,那就不成其為《紅樓夢》了。 分析清楚怡紅夜宴是沒有翠墨的,也不可能有翠墨的,然後再說一下擲骰子計算人數的方法。過去擲骰子計算人數,不論打麻將、推牌九、行酒令等等,也不論兩粒骰子或四粒骰子(一般不用六粒骰子,六粒骰子是單用骰子作賭具,最大三十六點,如搖攤等),總之擲出點數,往下手推算時,都包括自己在內。甚至數字都形成了口頭語:如打麻將或推牌九時,什麼「五自手」、「九自手」、「三對門」、「七對門」等,都是包括自己在內,四個人莊家順右面下手數下去。五點、九點仍是自己先拿,七點、三點是對面一個人,二點、六點是下手,四點、八點是上手。舊時擲骰子習慣上一律如此。從來不曾聽說有撇開自己不算點數的。所以怡紅夜宴擲骰子行酒令,不論誰擲,往下手數點數時,都要包括自己在內。 翠墨根本沒有,怡紅夜宴主客雙方只有十六人,擲骰子數點數時,包括自己在內,這三點明確之後,那麼:兩圖、兩說,也就不難分辨了,不知讀者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