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槓」與「請槓」
《紅樓夢》第六十四回在俞祿向賈珍匯報的賬單中,共有「棚,槓,孝布,並請杠人青衣」四項,用銀一千一百十兩。四項中的「棚」,在另文中已談過。「孝布」比較容易理解,就是給孝子、親朋弔客、男女傭人等按各種關係散的孝袍、孝褂、孝帽、孝帶子等用的大白布,通稱之曰「孝布」。四項中就餘下「槓」和「請杠人青衣」了。這些都是什麼?「槓」,有的人可能還知道是抬棺材,可是具體的實際情況,對於未見過實物的人講來,就不容易說清楚了。
按,「槓」,就是抬棺材的專名詞。舊時代有專門做這種買賣的生意,叫做「槓房」,近人徐珂《清稗類鈔》中說道:「京師有所謂槓房者,即儀仗店,專辦人家舉殯之事者也。」
徐珂說得十分簡明清楚,但說「專辦人家舉殯之事」,卻不盡然,因為它不止包辦喪槓執事,而且還包辦喜慶執事,不只出殯時抬棺材,叫吹鼓手,打各種執事,而且也抬喜轎,出雇喜樂,以及喜慶執事等等。這種買賣,過去在北京,都有很大的生意,有名的「和順槓房」,也有百數年的歷史。槓房並不出售任何物品,它只備有舊式紅白喜事所用的一切設備,如喜轎、官轎、轎圍、大紅桌圍、椅披、紅氈,抬棺材用的大槓、中槓、小槓、各種棺罩、各種執事、旗羅傘扇、肅靜牌、迴避牌、金瓜、鉞斧、朝天鐙等等。它聯繫著一大批窮苦的轎伕、槓伕、打執事的人、吹鼓手,有生意時,槓房會到固定的街口茶館中,行話叫「口子」,去把它所聯繫著的人雇來。這些「口子」有嚴格的界限,這家槓房專在那裡的「口子」僱人,分得很清,除非人數實在不夠,打過招呼,才能到「外口」僱人。其他「口子」的槓夫,亦不能隨便應雇,生意完了,按大小份分錢,沒有生意,這些人便無分文收入,生活十分悲慘。老舍先生所寫的《駱駝祥子》,最後的命運,便是給死人出殯行列打執事了。
死人出殯,幾個人抬棺材,謂之「幾槓」。非常貧苦的人家,八個人抬,謂之「八人槓」。往上倍增,小康之家的老喪,用十六槓、三十二槓,作為孝子的兒女就要花很多錢了。豪富之家用四十八槓、六十四槓等。再往上數有所謂八十四槓,還有一百零八槓,那是給皇帝抬棺材,叫做「皇槓」。《紅樓夢》第十四回寫秦可卿喪事,寫到出殯那一天有幾句道:
至天明吉時,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請靈,前面銘旌……
這用的就是六十四槓,是仕宦豪富之家相當多的槓數,再往上就是王公、皇帝了。那些槓數是不能隨便亂用的。不但槓數不能亂用,就連槓夫的衣著也不能亂穿。《紅樓夢》所說的「青衣請靈」、「請杠人青衣」等等,都是指抬槓的人而說的。加一「請」字,顯其禮儀隆重,忌諱說「抬」。所說「青衣」,是謂「青衣、孝帽」,普通僕人衣著,不是戴紅纓帽的。辛亥之後,北京老式槓房抬槓的人,常常穿綠色花卉號褂,戴紅纓涼帽,這在清代是不能隨便亂用的。清代出殯時抬槓的人所穿號褂的顏色、花樣,以及所戴帽子、槓數,都是和死者的品位有關係的,必須按照規定使用,不能僭越。因此《紅樓夢》第十三回中,寫賈珍給秦可卿辦喪事,為了排場,先要給賈蓉捐個五品銜的龍禁尉,這樣秦可卿才能按五品宜人的職例擺「執事」,辦喪事,不然,那「六十四槓」,恐怕也不能亂用了。捐官用了一千兩銀子,按照北京的老話說法,這叫作「耗財買臉」。
六十四個人抬一個棺材,這如何個抬法,也要說說清楚。槓房在頭天,就到喪主家看好地形,把主要大槓、執事等物運到出殯之家附近的街上,預先擺好,紮好。先是兩根四丈多長,大海碗口粗細,油漆成紅色的精亮的大槓,兩頭用木支子墊好,擺在路上。所有橫槓,挨肩的小槓,也都一一紮好,擺好,再把棺罩支好。因為舊時代對七、八十歲的老喪,當作養老送終的喜事辦,所以槓桿都油紅色,棺罩也常用大紅庫緞再繡金花,如繡盤金百壽圖等等。也有用別樣顏色棺罩,槓桿上再包藍布的。但這些東西照例都不用白色。這樣長的大槓,如果胡同小,院子小,就無法轉彎進去,所以只好先擺在附近街上,到了起靈的時候,由少數槓夫從靈堂中先把棺材用小槓抬出,然後再放到大槓的棺罩中。這時早已按照位置站好的槓夫們,單等時間一到,便在前面一個手拿橫木的人擊節指揮下,一同抬起上肩。這六十四個人,棺前三十二,棺後三十二,左右兩根大槓,大槓再扎橫槓,每排橫槓,再套小的靈槓、橫槓,這樣每四個人一組,以正面看,即八人一排,棺前四排,棺後四排。走起來走一樣的步子,換肩時一起換肩。如路途遙遠,兩班槓夫,則中途換班,也要挨肩換班,所抬之槓,不能途中落地。所有動作,均聽前面隨時倒行的一個手持橫木的指揮人的指揮。
這幾十名槓夫,還有不同的分工,計分「作活槓夫」,先來到現場,把大槓擺好,把橫槓等綁紮好;「出堂槓夫」,專管由靈堂里把棺材抬到大槓上;「下葬槓夫」,專管到了墳地後,將棺材送下墓穴,送進墓道;「打尺槓夫」,打木尺前面指揮;「抬靈槓夫」最簡單,專管抬棺材。除此而外,在出殯行列打各種「執事」、即儀仗的,什麼金瓜、鉞斧、鹿鶴同春、黃鶯細狗、松亭、松獅等等,人數眾多,也都歸入「請槓青衣」名額。因之《紅樓夢》所寫俞祿這筆賬中,「槓」是指槓房中出租使用大槓、棺罩、諸般執事等設備的錢,「請槓青衣」是指抬棺材和打執事的人眾的工錢。這些費用都是很可觀的。
北京過去有「演皇槓」的傳說,即清代皇帝大殯之前,承辦皇差的槓房,先要將各種儀仗及大槓等綁紮起來,按照次序抬起來走四城預演,上面抬的自然不是棺材,而是桌子椅子,擺上茶水,還要坐個小孩,抬了繞四城走三天,謂之「演皇槓」。據傳十分熱鬧,觀看的人很多,當年親眼看過西太后、光緒大殯「演皇槓」的人,現在可能還有在世的,自然都是近九十歲的期頤老人了。大槓預演,有時不只皇槓,一般重要生意,槓房為了生意賺錢,也要預演,據五十多年前所編《舊都文物略》記云:
出殯之前,槓房視賃價之高下,除列其彩繡之亭槓於喪者之大道旁,而舁槓者,或百人,或六十四人,先舁亭試行,於槓桿上置盂十餘,滿盛水以舁者,則群舁速行,時而換班,時而降落,要使盂穩置不墜,水無涓滴溢出,斯為稱職,蓋取其步法平勻,雖地有坎坷,路有曲折,而靈輿決無欹側之不安,此其特技也。
這種槓房和抬槓等儀仗,都是明清以來數百年中北京作為皇都的遺物之一,是舊時代北京所特有的。了解了這些具體情況,就可知道《紅樓夢》第六十四回所寫俞祿報賬時的實際背景,就可明白這上千兩的銀子是怎樣花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