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紙紮
《紅樓夢》第十四回寫秦可卿的喪事,說到「紙札」,因同「紙紮」容易混淆起來,因此在說完「紙札」之後,簡單再把舊時代喪事中的「紙紮」說一說。雖然這些東西事涉迷信,但也是從上古就留傳下來的民俗的一種,稍作解說,還是有助於了解《紅樓夢》的有關歷史背景的。
「紙紮」文字上叫作「冥器」,北京俗話叫「樓庫人兒」,原是自古就有的玩意。所謂「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紙紮就是「俑」的繼續,是上古時代野蠻的殉葬的演變。上古的用活人、活馬殉葬的風俗,經過多少代的演變,畢竟用泥人、泥馬代替了活人、活馬,這便是「陶俑」,這便是歷史的一個很大的進步。如近年陝西出土的秦始皇墓中的幾千名和真人一樣大的武士陶俑,如果嬴政當年要用活人,那要犧牲多少無辜的生命呢?而且今天也不會出土這樣多的驚人的「泥俑」,只剩下一堆毫不引人注意的枯骨了。從某種意義上講,似乎「泥俑」倒比活人有價值。泥俑、陶俑、瓷俑、木俑等,都是歷史上死人殉葬的東西,出土者稱為「明器」,以唐三彩最為珍貴。自宋而後,便再不時興「陶俑」,紙糊的冥器便出現了。紙錢出現在唐代,「紙馬」也出現在唐代。《知新錄》云:
唐明皇瀆於鬼神,王璵以紙為幣,用紙馬以祀鬼神。
紙衣與死人發生關係的記錄見《元史·塔木傳》,文云:
立春日宴群吏,歸而疾作,遂卒,是夕星殞,隱隱有聲,遺命葬以紙衣瓦棺。
這些雖然都未說明「紙紮」,但足以證明在迷信物品中,已大量用紙來製造,這可能都是紙糊冥器的先奏吧。到了明、清之後,那喪事中的紙紮,就成為必不可少的了。
按清代北京風俗,辦喪事的紙紮,都是冥衣鋪的生意。《同治都門紀略》記云:
冥衣鋪,凡喪事所用之車、船、轎、馬、冠袍、帶履,又樓庫、童人等,無不精妙,與真的無二,非他處可比。
不過上文所記,只是說明北京的冥器做的比別處好,其他則還不夠具體。清初高祐 《薊邱雜鈔》中記云:
京師喪家出葬,浮費最多……又紙糊「方相」,長亦數丈,紙房累數十間。
這也是「紙紮」的資料,還在《紅樓夢》之前。所說「方相」,是大出喪時紙紮行列中最前面的「喪神」,是傳說中「人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眉,師百隸以索室歐疫」的神人。以「方相」送喪,早在南北朝時就有了,《北史·樊遜傳》云:
遜行過輜車,顰眉下淚,指「方相」曰:「何日更相煩君一到」,數日而卒。雇方相送葬,乃前所逢者。
可見其來源已古,不過古代是雇活人裝「神」,後來則是用紙糊「神」,一燒了事。再有所說「紙房」,即所謂「陰宅」。當時這種大出喪,還講全套的「紙紮」,即方弼、方相、開路鬼、打路判官、四大金剛、十二美女、松亭、鶴亭、金山、銀山、陰宅樓庫、箱籠衣物等等。似乎活著有什麼,死了也要有什麼,而且要更多些。能夠想出這種離奇的東西,是既受到了道教的影響,也受到了佛教的影響。當然這是富豪、仕宦之家的大排場,至於寒門小戶,也一樣要燒點簡單的「紙紮」。《康熙宛平縣誌》云:「喪禮……動費什佰,貧家亦強為之」,「紙紮」也包括在這「亦強為之」之內。首先在死後三天,俗稱「接三」或「送三」的時候,要到附近空曠的地方,焚燒紙糊「車馬箱籠」等物,富家燒紙糊車轎等,貧家也要燒一個「牽馬人」,即紙糊的「小馬小人」一份,作為死者的代步工具。另外的紙紮全在出殯時,抬到墓穴前,棺材落葬後焚化。
用紙糊出丈數高的「方相」,數十間紙房,並不是件容易的事。長期中出現了一個專門的行業,出現了不少高手藝人,這個行業總名之曰「畫匠」、「裱糊匠」,其中冥衣鋪糊冥器,盔頭局裱糊油漆戲劇道具,裱褙鋪裱糊房屋,其中各行都有相通之處。冥衣鋪的幌子上都寫「糊扎樓庫,裱糊房屋」。高手藝人的手藝,首先表現在「開臉譜」,如他們糊方弼、方相、判官等面型時,先在木雕的頭像模子上,用舊麻紙蘸水貼上,再用漿糊把紙一層層裱上,待干後,中間對開,兩半脫出,重新併攏糊好,便是一個頭型,然後根據需要再上漿、刷色,開各種臉譜。仕女臉型也是這樣製作,不過原來的頭型模子不同。裱糊冥衣的藝人,自己有不少這種頭型模子,男女大小俱全,馬頭也是這樣糊出來的。其他房屋器皿,要什麼都可以糊什麼,因為不論糊什麼,都先要用木條,高粱秸紮成架子,然後糊紙,所以叫「紙紮」,其義是「綁紮」,非「摺疊」,但「札」、「扎、「紥」等字常常通用,因而如不熟悉舊時風俗,未見過這些實物,就容易把燒紙(又名「紙紮」、「千張」)冥器(俗名「紙紮」、「樓庫人兒」)混淆起來了。
五十多年前,有一位同族老人,是著名的冥器藝人。他糊出的方相、開路判官等,不但身材高大,面目怕人,像廟中泥塑的一樣,而且在木製底座下裝了輪子、活盤,拉著一走,紙人會隨著旋轉,紙人手中的粉線口袋便會甩起來,裝著白粉的布袋,便會打在人身上,兩旁看熱鬧的人便自動讓開了。他糊的車把式、轎伕等,都穿著皮襖,用棉花燻黑,粘在紙上,可以作成骨種羊、紫羔皮,與真的一模一樣,當年嘆為絕技。昔時藝人,十分保守,他從不說這個手藝是向誰學的,後來也未有傳人,昔時總以為是他的創造,後來看清末常熟宗月鋤《遺著八種》中的《寓崇雜記》,記崇明風俗,有一段記云:
架蘆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庫」,江南人或就焚於寺觀……庫中篋笥、四時衣服具備,裘則狐白、紫羔、青骨種羊、舍利猻等,毛采丰茸奪目,其長短寬窄,悉准生時之制為之,非江南人所有。
這說的就是冥器,也就是北京舊時所謂的「樓庫」,是燒給死人的,所有都是紙糊的,包括各種皮貨在內。而且說明是「非江南人所有」,就是這種紙糊皮衣,不是江南風俗,其來源自是北方了。而文中所記正與前面所說的那位高手藝人的手藝一樣,可見其間自有其傳統了。
紙紮藝人的手藝,還會糊出各種各樣的彩燈,紙紮是迷信用品,自然遭到時代的淘汰,而精美的彩燈,則還是可以流傳的。《紅樓夢》中雖然沒有詳細寫過「紙紮」,但據《薊邱雜鈔》記載,其時正是喪事浮費最多,紙紮盛行之際,因對有關歷史生活的理解,略述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