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紙札」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紅樓夢學刊》第一期在《紅注集錦》中刊登了關於迷信品的一則短文,題為《「紙札」不應作「迷信用品」解》。文中談到新校本徵求意見稿第十四回注(二)「紙札」條云: 你們注為「迷信用品」,值得商榷,按「札」的本義,是古時寫字用的木片,故「紙札」實際就是紙。《紅樓夢》第十四回中所謂「領取呈文京榜紙札」,就是領取用作呈文和京榜的紙,按上下文,也似指紙。如下文有「命人按數取紙」,就明明指出是紙了。接著又寫「來旺媳婦自己抱進去了」。如果是指「紙糊的車、馬、樓、庫等」一大堆「迷信用品」,她一個人哪能抱進去?顯然她抱的僅是紙。又,來旺媳婦是榮府僕人,她請王熙鳳批領的東西可能為榮府派用場,不一定是為秦氏辦喪事用的。所以,不能用這回寫的是辦喪事,就把「紙札」理解為「迷信用品」。當否?請酌。 新校本徵求意見稿我沒有看過,我只是根據一九六四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所刊啟功先生注釋的《紅樓夢》來談談。我想都是新刊《紅樓夢》,文字上不會有大出入,據此則「紙札」注為「迷信用品」是不錯的,只是籠統些,如果改成「此處紙札是迷信用品」就更確切了。因「紙札」二字的解釋,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地來說,當時把一幅尺把高或幾寸高,一尺闊或幾尺長的紙,曲折地摺疊起來,都可叫作「紙札」。「紙札」,俗寫也可寫成「紙紮」或「紙折」。狹義地來說,這種反覆摺疊起來的長幅紙,則各有各的用處,因之便有不同的紙札。如會試時,榜上有名的人參加殿試要寫「大卷」,一種尺多高、四寸多闊,印有直行紅格、宣紙裱的摺疊多層的試卷。平時準備考試時,要練習寫「白摺子」,這就是「紙札」的一種。又如商業上用的摺子,展開是一長條,摺疊起來只一點點,藍布套子一套,俗名「摺子」,實際也是「紙札」的一種。舊式書房裡,學生練小楷,開始用紅格紙,寫到一定程度,就寫小一些的「白摺子」,也是「紙札」。辦喪事、上墳、祭祖,燒給死人的「燒紙」,即將一種尺許見方的很薄的白紙,先把左面向右一折,又把右面向左一折,折到三寸多闊的一個長條,疊起來放在靈前備用,這也叫「紙札」。所以狹義地說,這裡注作「迷信用品」,是不完全錯的。實際「紙札」、「紙紮」、「紙折」、「札子」、「摺子」等等,都是宋以後的名稱。即唐代的「卷子」。用捲起來的紙書寫、閱讀等等都不方便,五代以後,在實際生活中,想出了方便的辦法,把紙摺疊起來使用,這樣便出現了「紙札」、「札子」等等名稱;明、清而後,實際使用中,這樣摺疊起來的紙張越來越多,因而便出現了各種「紙札」。其實用不上引這些字的古義。如一定要引,也可以扯得上。如「札」字: 《爾雅·釋器疏》:「古未有紙,載文於簡,謂之簡札。」這就可按使用來解釋,和「奏札」、「畫札」、「書札」、寫「白摺子」等都扯得上。 《釋名》云:「札、櫛也,編之如櫛,齒相比也。」這就可從形狀上來解釋,同各種「紙札」都能扯得上。 所以解釋「紙札」這一名稱,倒不必扯上古義,因為它是近古的東西。而且「紙札」就是紙札,不能和「紙」劃等號,這完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宋人習慣用「札子」一詞,明張自烈《正字通》解釋「札」字道: 箋札用以奏事,非表非狀者,謂之札子。 因而「紙紮」寫成「紙札」,也不能算錯。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六四年出版的《紅樓夢》,第一五四頁上印的就是「紙札」,注云: 紙札,成疊的剪刻有錢形的「燒紙」。紙糊的車、馬、樓、庫等焚燒的冥器,稱為「紙紮」,也或寫作「紙札」。 這個「紙札」注,是原文「這八個單管各處燈油、蠟燭、紙札」一句的注,而不是前面來旺媳婦一句的注。前面一句,在這個本子中是「只見來旺媳婦拿了對牌來領呈文經文榜紙」,第一沒有「札」字,第二是「經文」,不是「京榜」。 關於這條註解,當初還和原注者啟功先生結下一點文字緣。因為此注在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老本子中,注作紙糊的車馬等冥器,是完全注錯了的。大約是一九六二年吧,曾把老本子中一些值得商榷的註解,寫了一篇小文給《光明日報》,後來大概輾轉寄到原注者的手中,荷蒙不棄,新版都照這篇小文有所改正了,「紙札」就是其中的一條。後來出版社還給我寄來一套精裝本的書。可惜當時未能通訊識荊。一晃則已是十七八年過去了。今天又提到這條注,實在也是沒有想到過的事。而《紅注集錦》短文中提到一些問題,還要說說清楚,才能全部解決。因為舊時生活當中的一些風俗習慣十分瑣碎,社會上早已沒有,書上也很難找到,即使找到,也是隔閡的。去夏在謝剛主老師處,看到一部明萬曆版的重刻申閣老校正《朱文公家禮正衡》,載有舊時婚喪禮義,但一來簡略,二來也不完全和清代北京的風俗習慣一樣,即使找到這類書,一時也不得要領。比如給死人「燒紙」就是這樣。 按,我國舊時給死人燒「紙錢」,從唐代就開始了。宋人王應麟《困學紀聞》記云: 歐陽子謂:五代禮壞,寒食野祭而焚紙錢。案紙錢始於開元二十六年,王璵為祠祭使,祈禱或焚紙錢,類巫覡,非自五代始也。 演變到後來,越來越繁複,到清代之後,燒給死人的「貨幣」類的迷信品有三種,一是錫箔元寶,俗名金銀錁子;二是「紙錢」,有大張白紙切割成的連在一起的紙錢,也有完全切成茶碗大小,中間方空,一疊疊的紙錢;三是摺疊起來的白紙,叫作「燒紙」,同敬神的「黃表」一樣。這三種各有用處。錫箔摺疊成的金銀錁子、元寶等,清明上墳,十月一送寒衣,俗名「燒包袱」,以及辦喪事,都要燒大量錫箔。紙錢也在同時燒,好像死人同活人一樣,既用銀子也用錢。出殯時,在儀仗最前專有扔紙錢的人,把一疊疊紙錢扔向空中,四面散開,據說是給野鬼、孤魂開賞。《道光都門紀略》中,還有類似焰火的東西,出殯起槓時一燒,弸弓一斷,噴出無數紙錢(原文較長,這裡不多引了)。燒紙則是在靈前、墳前、過年過節祭祖時神主前、影前,上供燒香時一定要燒的東西。一般祭神焚「黃表」,即黃色紙,祭鬼焚「紙札」,即白色紙。而且有「神三鬼四」的原則,焚「黃表」,每次三張;焚「燒紙」,每次四張。這大約完全是道教的規矩。如果是在靈前,有弔客來吊時要燒紙。如非開弔之日,本家也要按早、午、晚三次上供、上香、燒紙、奠酒。十四回在這段鳳姐的話中,還有「戌初燒過黃昏紙」一句,後面還有「伺候燒紙」、「供茶燒紙」二句,都是指這個。大出喪不只是靈前上香燒紙,其他擺有供桌的地方還多,如做法事的和尚、道士、尼姑等的經壇上,到處都要祭神、祭鬼,所以前面有「這八個單管各處燈油、蠟燭、紙札」一句。 為了較為具體地理解這段文字,再把靈前即棺材前具體上供、燒紙的情況說一下。 靈前擺供桌,供桌後掛大靈幔、橫幅等,中間只露出棺材頭。闊氣的兩張供桌接在一起,供長明燈一盞,油燈盞,隨時添油,晝夜不斷。桌上供八大碗、十大碗供菜,及乾鮮果品。另外擺筷子、羹匙、小碟,按早、中、晚三餐,隨時供羹飯。即小碟內只放一點點飯,一點點席上吃的菜,按時供上,按時撤下。供桌最前面,擺銅、錫供器五事或七事,中間一大香爐,左右二燭插,斤數重的大蜡要整天點著。左右再是二香筒,插線香及插折好的整疊燒紙,便於取用。供桌前地上一大火盆,火盆後面地上鋪氈及墊子。靈前照料的人在兩旁站立侍班。 開弔時,親友來上祭行禮,一進大門,吹鼓手奏樂,由負責招待弔客的人——叫做「知客」或「知賓」引進靈堂,站在供桌前,靈前照料的人馬上一個上前,從香筒中抽出四根香,在燭台上點燃,交與弔客,弔客手捧線香,男人彎身一揖到地、女人蹲身拜拜,之後,把香上前插入香爐中。然後照料的人再抽出一份「燒紙」,很薄的白綿紙或竹紙四張一份折好的。在燭火上點燃一角,交與弔客,兩手捧著跪在墊子上,看著它燒,快一半多時,把它扔在供桌前的火盆中,這時邊上照料的人早把供桌邊上的一小杯酒或茶送到弔客手中,接過來往火上輕輕灑兩點,一縷青煙冒上來,這就表示亡人已經知道了。此謂之「奠酒」或「奠茶」,然後爬倒磕頭,起來再一揖或一拜,這樣「禮成」。女客近親禮成後還要哭一場,叫作「舉哀」。這就是本回後面所寫鳳姐上祭的情況: 鳳姐款步入會芳園中登仙閣靈前……院中許多小廝垂手侍立,伺候燒紙。鳳姐吩咐一聲:「供茶燒紙。」只聽一棒鑼鳴,諸樂齊奏,早有人請過一張大圈椅來,放在靈前,鳳姐坐下來放聲大哭…… 總之,「紙札」也好,「紙紮」也好,就是「伺候燒紙」、「供茶燒紙」用的紙。不能完全解釋作「紙」,也不能說是「紙錢」,更不是冥器、紙糊的車、馬、樓、庫等「紙紮」。但這個「紙札」,的確是迷信用品,這樣註解,雖然籠統些,卻是不錯的。 把靈前燒紙的情況大體說清楚,《紅注集錦》短文中的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舊時辦喪事,不論大小,都十分繁雜,但最起碼也要燒張「紙」,這紙就是白紙札子。這在四五十年之前,都是不必注釋的東西,現在卻都很難理解了。而且這還只是「燒紙」一項,其他則還不知有多少。就只一個十四回,如果把生活風俗上的東西都註解出來,那也是注不勝注的。此條只注一個「迷信用品」,實際也解決不了多大問題,而注的詳細些,則又太繁瑣,實際也不可能。因此,深感在今天註解《紅樓夢》,的確是很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