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祭祖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趙岡先生在《考紅瑣記》(原載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台灣《中國時報》)一文中,於《〈紅樓夢〉中糅合滿漢禮儀》一段內論述「拜影」為滿洲禮儀之後,又進一步說明第五十三回中所寫賈母獻供菜等情節也是「滿洲禮儀」。「拜影」一事,前已寫文辨明。今再將賈母獻供菜等禮亦非「滿洲禮儀」辨之如下。先引作者原文於後: 滿漢祭祖禮儀第二個大區別是主祭之人。漢族禮儀,主祭之人一定是輩份最尊的男性。滿族則以輩份最高的女性主祭。震鈞的《天咫偶聞》卷二頁三,特別提出此點說明。「滿洲六禮惟婚祭二禮不與世同。祭禮以主婦主祭。」現在讓我們看一看《紅樓夢》第五十三回祭宗祠是怎樣寫的…… 在此之後,即引用《紅樓夢》原文宗祠中一段,賈敬主祭等等,說是漢人禮儀;再引「眾人圍隨著賈母至正堂上影前」至「賈母方捧放在桌上」、「俟賈母拈香下拜」等句,說「這是明顯的滿洲祭禮,用影像,以主婦主祭,皆符合」。 作者先定結論,再引論據,然後再引原文分析論證。其關鍵不是論證的次序,而是論據是否準確有力。單文孤證,固然不好,而如果的確是事實,那也可以證明結論。而趙岡先生所引《天咫偶聞》的話,卻是大成問題的。原文很長,趙先生似乎為了證明其論點,有意地縮短為簡單的兩句。這話在《天咫偶聞》卷二《南城》篇「堂子」條下,為了說明問題,將有關原文全引如下: 余嘗有《滿洲婚祭禮合「儀禮」考》篇,今錄之云:滿洲六禮,惟婚、祭二禮,不與世同。余嘗疑為古禮之遺,乃以「儀禮」考之,始知即婚禮及特牲、饋食二禮。如滿洲舊家,皆有「神堂」。神堂之戶在東,而牖在西,此「儀禮」戶牖之制也。室中以西為上,「儀禮」室中之位也;庋板為神位,宗祏之遺也;設幾於地,古之席也;植竿於庭,貫以錫盤,喪禮之重也。古以代主,既虞廢之,滿洲無主,遂不廢也。祭用特豕,特牲,饋食也。其祭也,夫婦親之,儀禮之主人、主婦也。祭之先一日,主婦親成糕餌,「儀禮」之主婦視館也。祭日厥明,主婦獻糕餌十一器,「儀禮」之主婦直祭也。奉首槃於神板上,邇黍稷於席上也。主人跪,巫者祝辭,「儀禮」之釋辭於神也。巫者鳴弦索,歌吉辭,古祭樂也。「儀禮」無樂,蓋士禮如是,大夫則有之矣。而樂之始作。亦當於釋詞迎神之際乎?主人出迎牲,「儀禮」之視牲也。既至,振牲,令其鳴,「儀禮」之雍人作豕也。置牲於床,即「儀禮」之榆也。省牲,主人親視之,「儀禮」之視殺也。灶居西方,「儀禮」西榮之位也。以盆盛血,獻於神前,《詩》之「取其血膋」也。獻牲承以木盤,古之俎也。隨肉必獻湯,太羹也。至暮再祭,以幕蔽其窗牖,陰厭也。明日,晨祭於庭,儀禮之繹祭也。《詩》謂之「祊」。祭畢,闔族大燕,及賓客皆與,「儀禮」之族酬也。此祭禮之合「儀禮」者也。(以下婚禮略。引自光緒丁未仲春刊甘棠轉舍本《天咫偶聞》。) 這段引文較長,但為了闡明論點,不得不引。讀者如有興趣,不妨把《紅樓夢》第五十三回所寫賈母獻供菜、拈香行禮等等情節,同震鈞這段文字對照研究,看看能找到絲毫共同之處嗎?肯定是找不到的。原來《考紅瑣記》的作者,為了證明其假設的論點,把《天咫偶聞》中大段的文字縮減成兩句:只取開頭一句,下一句則非震鈞原文,而是作者編的了。怎麼編出了「祭禮以主婦主祭」一句呢?這是震鈞原文中「其祭也,夫婦親之,『儀禮』之主人、主婦也」的後面一句,被錯解為「『儀禮』的主人是主婦」了。而沒有注意到後文的「主人、主婦」是針對上句「夫婦親之」的。大概是由於這樣的錯解,才把大段文字壓縮成為「祭禮以主婦主祭」,除此而外,是再找不出其他原因了。 在震鈞大段的原文中,絲毫也沒有「主婦主祭」的意思,只是《考紅瑣記》的作者理解錯了,才壓縮了原文,改變了震鈞的原意,引來證實他的論點,這自然是徒勞的了。 至於說到震鈞《天咫偶聞》中這段對照「儀禮」考證的文章,究竟是說什麼祭禮呢?簡單說:這是考證滿洲舊俗「祭神」、「祭堂子」的儀禮。如果把震鈞這篇考證文章,與《清史稿·禮志第四》,即「吉禮四」中「堂子祭天」、「滿洲跳神儀」等參看,會發現許多共同的東西,如「供神牌」、「用木龕」、「西方為上」、「獻牲」、「女巫」、「集宗人食胙肉」等等。而且《清史稿》中說「滿洲俗尚跳神,其儀……頗與《禮經》合」。這種用《禮經》來證實「滿洲舊俗」合乎「古禮」的說法,也極像震鈞的說法。一個在前,一個在後,可見《清史稿》編寫這一章節時,是明顯地參考了震鈞的文章的。為什麼《天咫偶聞》和《清史稿》又都要把這些「滿洲祭禮」、「滿洲俗尚跳神」硬說成是與「儀禮」、「禮經」相合呢?因為這原是滿洲人帶進關來的一種比較原始、迷信,而又帶有一種神秘性的風俗。震鈞在其《滿洲婚祭合「儀禮」考》後面,還詳細地記錄了這些祭禮的細節,如準備什麼供品,用什麼工具,作什麼點心,吃大量的白肉,擺「餑餑桌」等等,極為複雜,而實際上是保留了不少部落時期的落後的東西。硬把這些扯來說成是合乎「儀禮」,這是有意抬高滿洲的文化,實際所祭為誰,滿洲旗人自己也說不清楚。如震鈞文中所說的「神板」、「神竿」,認為合乎「儀禮」,而在另一個滿人福格的《聽雨叢談》中所記則完全不同。文云: 懸木板或木龕於西上,是妥神之靈也。或有軸像,或靈位望祭其軸像,繪神三尊,一為關帝,一為觀音,一則袍髯也。相傳我朝向前明索神佛像,使還,得奉關帝、觀音、土地三像而歸。愚按家家所供者,應是奉來神像。 供的是什麼人,還弄不清楚,還談什麼「儀禮」、「禮經」,再扯來證明什麼《紅樓夢》中「供榮、寧二祖神軸」、賈母獻供菜等等,是什麼「滿洲禮儀」等等,這真是捕風捉影的一筆糊塗賬了。因而不避文抄公之嫌,把震鈞全段文字引出,予以辨明之。至於滿洲「祭堂子」、「祭神」本身,則原是一個複雜的民俗史問題。過去孟心史(森)先生曾有《清代堂子所祀鄧將軍考》一文,專門討論這個問題,這裡不再多談。只是再明確一句:這些祭禮和《紅樓夢》中祭宗祠、供祖宗是毫無關係的,更談不上什麼「主婦主祭」了。 那麼所寫賈母獻供菜、拈香等,是否就是「主婦主祭」呢?簡單說:不是。《紅樓夢》第五十三回已寫明祭宗祠是「賈敬主祭」,而在「正堂上影前」擺「供桌」,賈母供供菜、上香等等,作者並未寫明「賈母主祭」,因為這不是「主祭」。按照「禮志」來說,這種禮節的正式名稱叫作「致薦」,包括「薦匕箸醯醬」、「薦飯羹」、「薦餅餌時蔬」等等。下面引一段《清史稿·禮志》「吉禮六」中「品官士庶家祭」的話來看看。文云: 歲祭以四時仲月諏吉……主婦率諸婦盛服入,詣爨所視烹飪……主人詣高祖案前獻爵,曾、祖、禰案前畢獻如儀,分薦者遍獻袝位酒,讀祝。每獻,主婦牽諸婦致薦,一叩興。初獻匕箸醯醬,亞獻羹飯肉胾,三獻餅餌果蔬。卒獻,主人跪香案前,祝…… 又「庶士家祭」云: 薦之前夕,主婦在房治饌,逮明……主人上香畢,一跪三拜,興。主婦率諸婦出房薦匕箸醯醬,跪,叩,退。……再獻,主婦薦飯羹,三獻,薦餅餌時蔬。 以上這些引文雖然摘自《清史稿》,但這「主婦薦饌」卻完完全全是漢人的古禮。去年夏天在北京謝剛主(國楨)夫子處,見到明萬曆建昌刻本《朱文公家禮正衡》,對年終家祭之禮寫得很詳細,而且還附有「昭穆之圖」。只是這是珍本書,一見之後,已無法再見,不能在此徵引了。總之,賈母率邢夫人、王夫人等獻供菜,正是家祭禮中的「主婦率諸婦致薦」,這原是整個「年終家祭」的一部分,絕不是「滿人的禮儀」,更不是什麼《紅樓夢》作者寫了「漢禮」、又寫「滿禮」。《考紅瑣記》作者說: 雪芹為什麼要寫滿漢雙重禮儀,令人不解。而且敘述文字有簡有詳,似乎是兩者之中,特別偏重滿洲祭禮,有關漢式祭禮,前後只有兩三行文字。神主不是放在正堂里,而且看不真切。(按,「正堂」是寧國府正堂,宗祠是另外一所房舍。神主是不足一尺高的小木牌、字很小,任何祠堂中,站在香案前,都很難看清神主上的字。作者可能沒進過祠堂,沒過見「神主」,所以感到奇怪。)對於滿洲祭禮部分,文字要長出好幾倍。影像是懸掛在正堂上,披龍腰玉的情狀清晰可見。(按,「影像」一般都是「大中堂」,也叫「大立軸」,掛在牆上,自然清晰可見,這又有什麼值得奇怪呢?)參加典禮的賈府人員,每一輩如何排站,菜如何傳送,一一詳細描述,絲毫不馬虎,而且這種滿洲式祭禮,一直要連續十六天,直到元宵節以後才完畢…… 作者把舊時過年祭祖,主婦供羹飯菜餚等等普通禮儀,一股腦兒都說成是「這種滿洲式祭禮,一直要連續十六天」等等,這是對於舊時代我國的歲時風俗習慣太隔閡之故。其實這些「禮儀」,作者因為寫的是閥閱之家,所以十分花團錦繡。至於一般小戶人家,雖然一切簡單些,但禮數也是一樣的。舊時過年供祖宗,公公上香,婆婆帶著大兒媳婦、二兒媳婦上供菜,這是很普通的。如果公公去世,老太太帶著兒子、兒媳上供、焚香,也是很普通的,小戶人家都如此,毫不奇怪。至於說「連續十六天」,那更是最普通的。三十晚上請亡疏、迎神,燈節後落燈,焚化亡疏,送神,這才算過完年,南北各地,都是如此。李慈銘《越縵堂日記》咸豐六年元日記云: 連歲元日晴麗……早起視先祖前設供,整衣冠祀神,拜先祖像,詣族中各家賀年,詣宗祠行禮…… 十八日記云: 丙子,晴甚暖,蚤起詣影堂拜,奉曾王父以下栗主歸寢(按,即將神主牌位放回在木函中,俗名「神主龕」中),卷藏曾王父以下像。 這就是到正月十八日才「下影」、「收供」,才算過完年。所以《紅樓夢》中寫:「十七日一早,又過寧府行禮,伺候掩了宗祠,收過影像,方回來」,是一點也不足為奇的,也絕對不是什麼「滿洲式祭禮」。福格《聽雨叢談》中,在談到祭祀「頒胙」(即滿洲風俗,祭神後吃白肉,文人沿用中國古禮「頒胙」之名稱)時說: 八旗漢軍祭祀,從滿洲禮者十居一二,從漢人禮者十居八九。內務府漢姓人,多出遼金舊族,如滿洲禮者十居六七,如漢人禮者十居三四耳。 當時在旗人內部,分「內八旗」、「外八旗」,又分滿洲旗、蒙古旗、漢軍旗,生活習慣,風俗禮儀不盡相同。在當時北京的實際生活中,在政治上,滿洲旗人是統治者;在文化上,漢人則是占絕對優勢的;在生活區域上,漢人文化發達,繁華秀麗的江南,又是滿人艷羨的天堂。在北京的官吏中,除去旗人,江南籍貫的漢人占絕大多數。這樣就造成一種漢人羨慕旗人貴族的豪勢,旗人又羨慕漢人的文化、詩酒風流;漢人羨慕旗人貴族的官場派頭,旗人又羨慕江南籍京官故鄉的山水風景、飲食起居的情況。這樣互相影響,也就構成《紅樓夢》中所描寫的生活習慣、飲食起居、言談禮儀上有漢有滿、有南有北的社會基礎。《紅樓夢》是寫到滿洲禮儀的,但這一是在其他地方,不是在過年祭祖的禮儀上;二是作者自然地寫到的,不是特地有意描寫滿洲禮儀,這些也很值得討論,但不在本文所論範圍內,所以不多說了。 歷史在劇烈地變化著,各種風俗習慣,也在劇烈地變化著。過去最普通的過年時祭祖的種種風俗習慣,當年窮鄉僻壤婦孺皆知的東西,現在都變成非常陌生的了。現在和未來,讀《紅樓夢》時,真正難以理解的地方,其在斯乎?這是十分值得憂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