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釋轎之二
轎子除去椅子轎等簡易的而外,其他雖大小有不同,但製造結構基本上是一樣的。即兩個轎杆中間,先是一個四方的像木頭盤子一樣的轎底,四角四根木支柱,頂著轎頂的木框,左右兩面中間用橫木連緊,即穿轎杆處。木框上是用竹篾編的轎頂,竹篾很密,再用紙或絹裱糊過,刷上桐油,不惟不漏水,且十分堅固。俞正燮《癸巳類稿·轎釋名》說:「今轎頂俱凸蓋。」就是轎頂在上面木框中,小於木框、又高出木框,呈圓弧形方蓋。一般民用轎皆無尖圓形轎頂飾。只有皇帝、王公大官及官轎、喜轎上才裝轎頂,或金、或銀(一至三品)、或錫(四品以下)。在轎底與轎頂之間,左右後三面轎幫,上半截窗欞,下半截木板,在這個好像柜子般的轎廂中,在左右橫木上架塊板,鋪上各式各樣的墊子,便是座位。坐的人像坐在老式直背椅子上,只能直背坐,不能靠。手可扶在兩邊木棱上,也可扶在面前一塊小擱板上。上轎時要背轉身,退著上去。下轎時,要彎腰低頭出來。老實說,過去坐轎遠沒有現在坐小汽車舒服。放下轎簾,裡面很悶氣。舊時新娘子坐花轎,常常會暈轎,還會嘔吐,就是套上花轎帷,放下帘子以後,密不通風的關係。
所謂「明轎」,就是木製油漆轎架子,全部露在外面,上面窗欞上掛紗簾,人在轎內,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看不到裡面。這是夏天的轎子。天氣冷了坐「暖轎」,就是用布、緞、氈、呢等帷子套起來的轎。轎子有簡陋破舊的、華麗嶄新的,帷子自然也不同。在色彩上是明黃、紅、青、綠、黑,在用料上也有嚴格區分,棉布、綢緞、呢氈各按官品規定。一般民間轎子,都是綠幨黑帷子。四五品的中等官吏,是藍帷子,所以叫「藍呢官轎」、「綠呢官轎」。轎帷子套在轎子的木架上,左右兩面有紗窗,一般圓角方形或海棠形,沿黑絨或黑緞邊。撩起窗簾,轎中人可以看外面景物。第三回寫黛玉進京道:
自上了轎,進了城,從紗窗中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華……
這就是從轎帷左右的紗窗中觀看的。至於其他的設備和裝飾,那就花樣繁多,說不勝說了。
當年轎夫數字,民間都是二人、四人,官轎則四人、八人,按《會典》規定,三品以上才能坐八抬轎。而且舊制規定,文武滿、漢大臣,朝會乘馬,不坐轎,到後來才坐轎的越來越多,但不久又少下來,坐車的多,坐轎的少了。因在京官吏,有的品分雖高,而官俸不多,養一乘轎子,雇用轎夫開支是很大的。有的甚至一乘轎子,要兩班、三班人來輪流抬。同治時方濬師《蕉庵隨筆》述清代前朝京官乘轎的情況云:
舊制……漢大臣雖准坐轎,惟都城廣大,署、宅相去輒遠,北人不任肩負,必蓄輿夫兩班,以大板車隨後,載易班之夫,跟仆復須乘騾,非數千金不能蓄轎,故皆乘車。
兩班轎夫輪流抬轎,這在外官走長途,更是極普通的。林則徐道光十九年(一八三九)奉旨去廣東查禁鴉片,由北京出發,就是坐八人大轎由正陽門出彰儀門,幾班抬轎的人在後面跟著,兼程趕路,一直抬到德化縣,才上船過江。到了江西南端大庾嶺,過嶺時,又是大轎。《林則徐日記》記著:「連肩輿用夫一百六十餘名。」可見當年大僚出門用人之繁多。據傳清初武官福康安出行,須用三十六名轎夫,轎夫每人良馬一匹,不抬的人,騎馬跟著轎子跑。
坐轎的風氣是明代末年流行起來的。晚明顧起元《客座贅語》記云:
長安中苜蓿冷官,非鞍籠、肩輿、腰扇,固不出矣。……今即幕屬小官,絕無策騎者……壬寅入都,則人人皆小輿,無一騎馬者矣。事隨時變,亦其一也。
另據同時人何良俊《四友齋叢說摘抄》記江南金陵、蘇松二府的奢侈風氣云:
鄉官雖見任回家,只是步行,憲廟(成化,朱見深)時,士夫始騎馬,至弘治、正德間,皆乘轎矣……今舉人無不乘轎者……今監生無不乘轎矣。大率秀才以十分言之,有三分乘轎者矣。其新進學秀才乘轎,則自隆慶(明穆宗,朱載垕)四年(一五七〇)始也。
轎子一物,也反映了我國封建社會的經濟變化。宋代奢侈風氣上漲時,轎子增多,王安石大為反對,氣憤地說:「奈何以人代畜。」朱熹《名臣言行錄》云:「司馬溫公嘗同范景仁登嵩頂,不喜肩輿,山中亦乘馬,路險則策杖以行。」可見那時有正義感的人,一般都是反對轎子的。而在明代後期,江南官僚因貪污而財力雄厚,奢靡成風,另一方面,城市人口增加,百姓在其他方面沒有生活的辦法,便以出賣勞動力,服務於官僚為生。江南影響京城,京城又影響江南,以至一個小小的秀才,橫行鄉里,也要坐轎了。清初滿人進關,提倡騎馬,而且規定「貝勒」以下,非年老至六七十者,均須乘馬,不能坐轎。但官僚惡性,習於安逸,後來則坐轎的越來越多了。乾隆十五年,還為此特地下了「上諭」云:
本朝舊制,文、武滿、漢大臣,凡遇朝會皆乘馬,並不坐轎。從前滿洲大臣內有坐轎者,是以降旨禁止武大臣坐轎,未禁止文大臣。今聞文大臣內務求安逸,於京師至近之地,亦皆坐轎。若謂在部院行走應當坐轎,則國初部院大臣未嘗坐轎。此由平時不勤習技業,惟求安逸之所致也。滿洲大臣當思本朝舊制,遵照奉行。嗣後文大臣內年及六旬實不能乘馬者,著照常坐轎,其餘著禁止。(見《清史稿·輿服志》)
乾隆下「上諭」的時候,也正是《紅樓夢》所反映的年代,而書中所寫除北靜王、太監戴權坐大轎而外,秦鐘的父親秦邦業也坐轎子,見第十五回寫秦可卿出殯時,「那時秦鍾正騎著馬隨著他父親的轎」一句,而秦邦業的官職只是「營繕司郎中」,屬「工部」,是正五品,但也坐轎。他的官職,離開所謂「大臣」,還遠得很呢。因而,乾隆「上諭」所說,在當時也還只是形式上的。
官吏坐轎,抬轎人數,在京和出京還不同。按規定三品以上京堂(即《紅樓夢》中所說「堂官」)在京四人,出京八人。外省督、撫八人,以下四人。欽差三品以上,輿夫八人。清代放到外省考舉人的正副主考,都是「欽差」的身份,但不一定是三品。坐不坐八人轎,其中講究很大。嘉慶二十一年(一八一六)林則徐以翰林院編修外放江西省副主考(正主考吳美存),其《日記》八月初六日記云:
午刻赴入簾宴,晤學使、司、道、府。未刻由撫署坐亮轎(即不上帷子的明轎)赴貢院。自進省時,地方即備八座肩輿,力辭之,改為四人。是日亦已預辭,而臨時改備八座,倉卒不及改,心甚愧之。
這就是說地方上,即江西省以「欽差」的待遇接待他,而他官品不夠,雖說編修很清高,受人尊敬,而官階只不過「正七品」,怎麼敢坐八抬大轎呢?所以必須要一辭再辭,而地方卻還要以此招待他,以示「掄才大典」之隆重。而他又在《日記》中寫明,表示很慚愧。清代的八抬大轎,是很不容易坐的,所以第二十九回寫去清虛觀打醮,也只有賈母一人坐八人大轎。第十九回寫襲人和寶玉對話,什麼「你在這裡,不怕沒八人轎你坐」,什麼「有那個福氣,沒那個道理,縱坐了也沒趣兒」等等,也只隨便說說,要夠上三品以上有誥命的命婦才有資格坐八人大轎呢。
《紅樓夢》所寫賈元春省親的「金頂、鵝黃繡鳳鑾輿」,八個太監抬著,簡單說,也就是一頂八人轎。但如嚴格講,這樣寫,在當時還是有干時忌的。因為元春的身份是「貴妃」,不是皇后,而「繡鳳」是皇后的「鳳輿」,貴妃則只能坐「翟輿」。按《清會典》及《清史稿·輿服志》,「皇貴妃翟輿」是這樣的:
木質,髹明黃,繪繡皆金翟。橫杆中為鐵鎪銀雙翟相向,翟首鎪金。凡杆縱加銅鎪金翟首尾。肩杆四。舁以八人。余同皇后鳳輿之制。
「翟」是錦雞,以此規定和曹雪芹所寫對照,還是大有差別的。
最後再說說轎夫。京官和外官轎夫不同,轎夫在京和出外又不同。京官的轎夫大多是自己花錢雇的。查慎行康熙四十六年(一七〇七)《南齋日記》七月初五記云:
早雨,腹痛不能入直。付轎夫七月工食,文銀四兩。
當時他的職務是南書房行走,是文字侍從之臣。但是轎夫的工錢、伙食,要自己開銷,公家並不管。再有京中所謂「天子腳下」,地面管的嚴,一般官轎轎夫還不大敢仗勢亂來,而一出京就不對了。各地縣官,一直到府、道等官,他們的轎夫就不簡單了。這些轎夫叫「轎班」,公家和官吏私人,都不給他們正式工錢,誰想到轎班抬轎,還要花錢去買,叫作「買轎槓」。他們給官抬轎子,有如百姓應官差,出夫役,不但不賺錢,還要自帶乾糧。而他們這樣的差事,是長期的,固定的,花錢買來的。這是為什麼呢?他們抬了官街上跑,所過之處的各家商、販,都要按月給他們斂錢,逢年過節,還要特別多。只此一筆,每月遠遠地超過一般工匠的工錢。何況在官府中,還可以得到其他好處呢?要抬著官下鄉,那地方上就更加要孝敬他們了。街上哪家商號、攤販得罪了他們,他抬著轎子,故意撞到你攤子上,不但踢壞你的東西,還要問你一個「冒犯衝撞」的罪。至於抬的是大官,什麼欽差等類的官,那轎夫到了地方上就更驕橫的不得了。清人筆記中記乾隆時,福康安(大將軍)的轎夫入苗人家,搶婦女的首飾,巡視都司徐斐禁止,轎夫把徐拉下馬,剝去衣服亂打。後來這一轎夫被地方捉了,引起群憤,打了一頓,不當心給打死了。其他轎夫跪求將軍,不肯再抬轎,以示要脅。最後把打轎夫的那個官撤差了事。於此一例,亦可見清代大官夫役人等之強橫。對於為什麼要花錢「買轎槓」來抬,也就可以稍微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