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高利盤剝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鳳姐當時所放高利貸、閻王賬等,在清代文字上叫作「高利盤剝」。要分析是否是高利盤剝,要從兩個方面看:一是從利率高低看,二是從物價漲落看。如果像晚近世界上因戰爭引起的通貨膨脹,物價飛漲,在這種情況下,假如不以實物折合,僅按貨幣計算,則往往是利率追不上物價。反之,如果物價漲落不大,則只從利率上就可明確是否是高利盤剝了。《紅樓夢》時代的物價基本上是穩定的。據《李煦奏摺》所載,在康熙幾十年中,蘇州一帶米價每石均九錢到一兩紋銀之間,北京靠南方漕米,糧價自比蘇州貴些,但這是地區差價,就一地來說,波動不大。清代物價的波動上漲,是到清末才日趨劇烈的。據光緒時高枬《高枬日記》所記:庚子年米價平價為每石七兩二,而往前數十二年己丑,即光緒十五年,白米每石只三兩二錢,庚寅即光緒十六年大雨之後,每石也不過三兩六錢,至甲午冬,即光緒二十年,因戰爭關係,米價直線上漲,先漲至四兩二,以後逐步漲至五兩八。這都是以白銀計算,所以這種漲是真漲。但在《紅樓夢》時代的幾十年中,則未有像後來這樣大漲過。 物價穩定,貸款利銀,純屬贏利。如借一百兩,借款時可買一百石白米,以低利率計算,算年利一分五吧,則一年之後,本利便為一百一十五兩,可買米一百一十五石了。這樣從貨幣來算,從實物來算,都是百分之十五的純利潤,已經很可觀。幾年之後,便可本利對翻了。清代官定利率,以當鋪利率最高,北京一般為三分,外地農村中是二分五或二分。 這是正式當鋪的利錢,如果是「小押當」,利率還要高。至於京債的利率,高低相差就更懸殊了。銀號、錢莊銀錢來往,正常利率不過一分五厘。而以「放債為業的」高利貸者的利率一般就高得怕人。鄧之誠《骨董瑣記》引《平圃遺稿》談到康熙初年京債的利率道: 康熙壬寅(按,即康熙元年),予奉使出都……及癸卯(康熙二年)還朝……以六品官月俸計之,月米一石、銀五兩。兩長班工食四兩、馬夫一兩,石米之值,不足餉馬房金,最簡陋月需數金。諸費咸取稱貸。席費之外,又有生日節禮慶賀及公祖、父母(按,此「父母」乃祖籍地方官,即父母官,非父親母親也)交知出都諸公分。如一月貸五十金,最廉五分起息,越一年即成八十金矣。貸時尚有折數、有輕秤低色,一歲而計,每歲應積債二千金矣。 當時京官靠借債過日子,這種情況較為特殊,要詳細解說,才能清楚,這裡先不談。這裡只先看看康熙時的京債利率,最低是月五分,本錢五十兩,五五二五,每月收二兩五錢的利錢。一年之後,本錢再加十二個月的利錢,便成八十兩了,在當時物價穩定時期,這樣高的利率,完全是重利盤剝了。關於這點,清代律例中後來有所禁止,但有明有暗,高利貸仍在暗中變相進行。乾隆時得碩亭《草珠一串》中有一首竹枝詞並加註解道: 利過三分怕犯科,巧將契券寫多多(近日山西與本地回民放債,率皆八分加一,又恐犯法,惟於立券時逼借錢人於券上虛寫若干,如借十串寫百串之類,旗人尤受其害)。可憐剝到無錐地,忍氣吞聲可奈何。 這是乾隆時的情況,利率已是「八分加一」,就是借一百兩,每月要付八兩一錢銀子的利錢,如此一年之後,一百兩本銀的利錢,就要合到九十七兩二錢。如再加複利,一年便本利對翻了。這種剝削是十分嚴重、殘酷的。但又怕犯法,所以在寫借據時耍花招,逼著借債人虛寫本銀數額,借錢人急等錢用,便任何苛刻的條件都能接受了。 根據這樣的利率,鳳姐放賬時,把大觀園眾人的月錢月月月初領,月底湊齊其他利錢再一同發放,壓一個月來放賬賺利錢,只此一筆,翻出幾百兩來,這是不奇怪的。大觀園中所有眾人的月錢,其總數雖無精確數字,但可大略算出。第四十三回《閒取樂偶攢金慶壽》中,每人照一個月的月例湊錢,「共湊了一百五十兩有零」,其中王夫人出十六兩。而第三十六回中寫過王夫人的月例是二十兩。因此全部月錢還不只一百五十兩。即以一百五十兩算,按「最廉五分起息」,每年要得九十兩利錢;如按「率皆八分加一起息」,每年要得一百四十五兩八錢的利錢。這樣三年之後,便是四百三十七兩四錢銀,如再加複利,利上滾利,那就是平兒說的:「他這幾年,只拿這一項銀子翻出有幾百來了。」 以上所述,大略可以明白《紅樓夢》中鳳姐放賬,進行高利盤剝的具體歷史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