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金飾·蝦須鐲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寫湘雲、平兒等人烤鹿肉吃,平兒也是個好玩的,「因而退去手上的鐲子,三個人圍著火,平兒便要先燒三塊吃……吃畢,洗了一回手。平兒帶鐲子時,卻少了一個,左右前後亂找了一番,蹤跡全無」。鳳姐說知道鐲子的去向,埋下伏線。接著在第五十二回中寫出,原來是怡紅院墜兒所偷。平兒道: 究竟這鐲子能多重?原是二奶奶的,說這叫做「蝦須鐲」;倒是這顆珠子重了。 第一句反問語氣,是表示這鐲子是很輕的。即單從重量說,所值有限,不必東找西找。當時鐲子一般有多重呢?在《黃金·金價》一文中所引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軍統領綿恩奏,查抄西山西峰寺修行婦人張李氏案中,有「金鐲四隻,計八兩重」。以這一例計算,每隻鐲子只二兩重。這在後代說,已經是很重的鐲子了(四五十年前,北京天寶、開泰等金店打韭菜葉鐲子,一般都是一兩一隻,二兩一對)。但在當時,是一般的,還有比這重的,老式三股擰麻花鐲子,有重到五六兩一隻的。大抵古代金鐲子一般都重,明代《天水冰山錄》「鐲釧」項下記「金花釧一十件,共重七十四兩二錢」,那一隻也將近七兩重。平兒的意思先說這鐲子輕,沒有多少重量,是排斥了這種一般以重量計算金鐲價值的說法;那麼以什麼計算呢?簡單地說,就是以做工特殊或鑲嵌珠寶來計算價值,這就比單純以重量計算金價珍貴得多了。再有像當時大觀園中那些個人物,如單純帶上一對平淡的「蒜條式」或「韭菜葉式」的金鐲子,就算分量很重,不要說在主人身上,即使是在一等奴才身上,也是寒傖的、鄉氣的。那麼要帶什麼呢?第一,不管金銀,先要做工精細,雕鑿鏤刻成各種花紋;第二,或者嵌寶石,或者鑲美玉,或者托珍珠,都不能單以黃金的有限重量來計算價值,審識美觀。試看第三回所寫鳳姐的金飾: 項上戴著赤金盤螭纓絡圈。 再看第八回所寫寶釵的金鎖: 寶釵被他纏不過,因說道:「也是個人給了兩句吉利話兒,鏨上了,所以天天帶著;不然沉甸甸的,有什麼趣兒。」一面說,一面解開排扣,從裡面大紅襖兒上將那珠寶晶瑩、黃金燦爛的瓔珞摘出來。寶玉忙托著鎖看時…… 再看第六十三回芳官的金墜子: 右耳根內只塞著米粒大小的一個小玉塞子,左耳上單一個白果大小的硬紅鑲金大墜子:越顯得面如滿月猶白,眼似秋水還清。 這幾樣東西先稍作解釋。第一,項圈不像後來的項璉,是軟的套在內衣內。項圈的「圈」是活口的,是硬的,一個金圈,併到胸前的「螭頭」上,再鑲嵌珠寶,垂以纓絡,是帶在衣服外面的。因系硬圈,又有重量,所以帶在胸前,不大晃動。不像西式的金「雞心」那樣垂著晃動。第二,「金鎖」是系在鏈條上的,有的是薄薄的鎖片,金葉子壓的;有的是空心的,金葉子壓出花紋再包焊的;有的是實芯的,金塊鏨刻的。寶釵說「不然沉甸甸的」,這個金鎖自是金塊鏨刻的了。金子比重最高,所謂「寸金寸斤」,即一寸見方即一斤重。一個實芯金鎖,最少也有三五兩重了。而金子韌度高,金葉子很薄,空心金鎖,就沒有多少重量了。第三,「金墜子」,康熙時柴桑《京師偶記》云: 珥,耳飾也。俗名「耳塞」,南人曰「耳環」,北人曰「耳墜」,近皆飾以明珠,勝國(指明代)宮中,則俱用藍寶石。 所以芳官的耳飾,一個耳朵叫「玉塞子」,一個叫「金墜子」,這都是有來歷的,而且都是鑲嵌的。從這三個例子中,先可看出當年以黃金作為首飾的一些特徵。 金飾在我國是很早的,而且金飾的高超技藝,在我國也是很早的。近年出土的西漢時代的「金縷玉衣」,不但是最精美的歷史文物,也是最生動的歷史證明。在《紅樓夢》時代,北京製造金玉珠寶的首飾行業,有金店、珠寶店、玉器作、紅貨行(專指珠寶玉器)。專門打造新首飾的叫「首飾樓」,買賣舊首飾的叫「鏤兒鋪」。金銀加工,要熔、要澆鑄、要鍛打、要鏨、要拉絲以及琺藍、點翠等等。熔金不比熔鐵,有大量的爐。首飾金量很少,用很小的鍋來熔煉。黃金的熔點是一零六三度,當年沒有電爐等科學設備,用什麼辦法讓很小的火焰達到這樣高的溫度呢?全靠煉金師傅用很小的吹筒吹豆油燈盞,原理就是「加氧」,但用人嘴吹小燈盞來加氧,可以達到高溫,熔化黃金,現在一般人恐怕作夢也是想不到的了。 金飾加工,熔鑄的叫「爐作」,鍛打坯子的叫「實作」,鏨花紋的叫「鏨作」,把金葉子包在銀器上的叫「包金作」,火鍍的叫「鍍金作」(那時無電鍍),拉金絲的叫「拔絲作」,金器上琺藍點翠加色彩的叫「琺瑯作」,鑲嵌珠寶的叫「鑲作」或「焊作」,專作嬰兒裝飾的叫「孩兒什作」,單純一個金銀首飾、器皿的加工,就有這樣多的工種。而在珠玉等飾件上加工,如鑽眼、雕鑿琢磨等,宋人叫「碾」,宋人小說有《碾玉觀音》,是很有名的。北京俗話叫「砣」,金器行凡是遇到這樣的事情,要送到玉器行去加工,叫作「過行」。像芳官的小玉耳塞,如小玉的金托和鉤,是包鑲,便由金飾行業作,如小玉要打個洞,就要過行。硬紅金墜,「硬紅」一般是珊瑚,再好就是紅寶石,把碎塊珊瑚製成圓或橢圓形,也要「過行」。鑲工則由金飾行來作。 平兒的鐲子叫作「蝦須鐲」,分量不重,原是鳳姐的,倒是珠子重。共有四個特徵,這就不同於一般的鐲子,均要加以特別的說明。我前面說過,大觀園中的人物絕不會以帶一隻普通金鐲子為華美,反而要以為有「村氣」。這種風氣,早在柴桑《京師偶記》中就有記載: 釧,俗名鐲,亦曰環,古有金玉跳脫,楊妃以紅粟臂支賜阿蠻,皆釧之屬也。近時北方貴戚,厭金玉,以金鋼子之最細者約臂,亦韻。 柴桑是和王漁洋同時代的人,這段文字,還在《紅樓夢》之前,說明當時貴戚家中,已經「厭金玉」,而以鑲嵌小粒金剛鑽的鐲子為華麗珍貴了。大觀園榮國府正是貴戚家,鳳姐是貴戚家的當家人,平兒是鳳姐的二把手,在當時「厭金玉」的風氣下,即使帶鐲子,也要帶個特別講究的,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什麼叫「蝦須鐲」呢?「蝦須」是象形的說法,極言其細也。當年最細的竹帘子叫「蝦米須簾」,對蝦伸出的須又細又長,又有韌性,因以之形容精美的細東西。「蝦須鐲」也是由此而得名。也許有人問,像蝦須那樣細的鐲子,如何帶呢?可能嗎?自然不會這樣細,簡單地說破了,就是用蝦須這樣細的金絲編成的鐲子。 我們知道,黃金在金屬中韌性最強,延展性最大,因之能搗成極薄的吹一口氣就會飛起來的金箔,也能夠拉成比頭髮絲還細的金絲。據舊時冶金文獻記錄:其薄度可以達到一公厘的五十萬分之一,其拉長度,一分黃金可以拉成四千公尺長的一根黃金遊絲。這種數字幾乎是很難想像,但它卻是事實。現在科學發達,數據自然更有所提高,因為我所舉起碼還是六十年前的老數字呢。 北京金器行業的「拔絲作」,就是專拉細金絲的工種。把黃金拉成細絲之後,然後再以之編成各種首飾器皿等,這是黃金製成的最精美的工藝品,其價值之貴重,不在於黃金本身,而在於它具有藝術境界的工藝技巧。如最著名的十三陵定陵出土的萬曆帝朱翊鈞的「翼善冠」及皇后的鳳冠,都是這樣製成的。明代這種金絲編制工藝十分發達,《天水冰山錄》中記嚴嵩被抄家的金器中有大量金絲製品,一種叫「折絲」,一種叫「累絲」。如「金廂玉累絲佛塔首飾」、「金廂折絲五鳳首飾」、「金累絲燈籠耳環」、「金折絲桃花簪」等。《紅樓夢》第七十三回迎春奶媽偷拿的「攢珠累金鳳」,也是這種金絲首飾。「蝦須鐲」,也是這樣用金絲編成的。《天水冰山錄》中也有「金累絲嵌珠鐲二件,共重七兩」,「金折絲鐲八件,共重一十四兩一錢」的記載。讀者要注意平兒說的「倒是這顆珠子重了」,蝦須鐲上怎麼會有珠子呢?是鑲嵌在上面的嗎?不是的,這顆珠子是活動的。當年裝飾造型,習慣用一種「二龍戲珠」的圖式。如第三回中寫寶玉的裝飾,有「齊眉勒著二龍戲珠抹額」,就是用這個裝飾造型。「蝦須鐲」,平兒沒有說明它的樣子,但說明它的珠子的貴重。這是因為它的樣子在當時本是生活中常見的,不是故意不說,而是想不到說,無須說。實際就是「二龍戲珠」的。北京過去大金店,如三陽、天寶、開泰等,高手藝人都會作「二龍戲珠」鐲子、「二龍戲珠」戒指。都是用極細的金絲編製成兩條龍,龍頭互相銜在一起,中間一顆珠子,是活動的,珠子一搖會動,極為精美。金絲都是一樣的,只是編工有粗有細,珠子有大有小,編成鐲子的,因為要把極細的金絲,編成相當粗的兩條龍,蟠曲一起,成為環狀。編工就十分複雜,精細。戒指因為小,用有限的金絲就可以編成一個大體上像兩條龍的東西,蟠在一起,珠子是編在兩條龍張開的嘴中的,拿不出來。珠子有大有小,有好有壞。在五六十年前,一個一般的「二龍戲珠」戒指,金子論重量不到一錢,珠子比小米粒要小,材料價值是很有限的,但當時這一個戒指,要賣一兩黃金的價錢,可見其工藝的代價是多麼珍貴了。戒指尚且如此,鐲子就更不用說了。 平兒說的珠子重,是什麼珠子呢?自然是「珍珠」。我國一向「珠玉」並稱,從古就珍視珠子。珍珠是越大越珍貴,越圓越珍貴。為什麼平兒不說大小而說重呢?因為一般作為藥用珍珠、碾珠粉的珍珠是用重量計算的,因之珍珠也是按重量分等級的,所以越重就越珍貴了。清代最講究大珍珠,認為是無價之寶。清代禮服花翎頂戴,次高級王公勳爵戴紅寶石頂子,皇帝則戴東珠頂子。《清宮詞》所謂「朝元法服先收拾,親揀東珠綴寶冠」,就是指此。所謂「東珠」,是出產在東三省混同江、黑龍江等處的珍珠。其中以出自混同江、烏拉寧古塔河中的最好,勻圓瑩潔,最大一粒可到半兩。查抄和珅家產清單中有「桂元大東珠十粒」,可以想見其大和珍貴了。清代規定:東珠也像貂皮、人參一樣,列為統製品。採珠為打牲烏喇、包衣食糧人。幾個人為一組,叫作「珠軒」,四月間泛舟下江採珠,至八月間結束,採到的珠子交官,由官發價。最早三十三組「珠軒」,一年貢珠五百二十八粒。乾隆時,增至四十二「珠軒」,貢珠六百七十二粒。後又增十二「軒」,貢珠一百九十二粒。採珠人交官剩下的便以之出賣,即商品珠,自然採珠時,還是小珠多,大珠少。西清《黑龍江外記》云: 東珠產吉林河中,歲有珠戶採取入貢。而珠戶亦時至黑龍江、嫩江一帶泅采……珠戶皆旗人,也居吉林境內布特海烏拉城,俗稱打牲烏喇。 於此可見當時采東珠的情況。平兒蝦須鐲所含自是東珠,但有多大呢?依造型估計,自然不會有桂圓大。參看第七十二回所寫金項圈:「一個金累絲攢珠的,那珍珠都有蓮子大小。」蝦須鐲的珠子,大約也是蓮子大小吧? 再有那時婦女帶鐲子,還時興帶兩對,即四隻。如第七十七回寫晴雯病骨支離道: 寶玉拉著他的手,只覺骨瘦如柴,腕上猶戴著四個銀鐲…… 再看第六十二回寫紅香圃給寶玉過生日吃酒時道: 平兒、襲人也作了一對。叮叮 ,只聽得腕上鐲子響…… 直到「眾人越發笑起來,引得晴雯、小螺等一干人都走過來……」為止。前後兩回都寫到鐲子,一個辛酸得使人飲淚,一個歡樂得使人聞聲,先後輝映,都可以說是鐲子絕唱;同時也可以看出當時婦女帶鐲子的風俗史情況了。繪聲繪影,是文情,也是史實。這是後代的讀者應該特別注意的地方。 當年老年婦女,帶一副金鐲子,再帶一副玉鐲子,玉鐲還要講究漢玉。但是金和玉碰在一起,又怕把玉碰壞,這樣便在中間夾一個朱紅漆藤圈,或一個珊瑚圈。這就等於一個腕子上帶三個鐲子,不過這種古老的帶法,後來沒有了。我還是五十年前,聽一位當時八十來歲的老奶奶講她童年時的見聞時聽到的。這起碼是庚子以前,光緒初年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