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識小錄 · 黃金·金價

鄧雲鄉 《紅樓識小錄》
《紅樓夢》寫到金器、金子的地方很多,有的不但說到金子,而且說到了金價,這是涉及到「經濟史」、「貨幣史」的問題。在目前世界上黃金價格猛漲的情況下,談談《紅樓夢》中的金價,也是很有意思的。《紅樓夢》第五十三回《寧國府除夕祭宗祠》,寫寧國府過年的準備,有幾句道: 正值丫頭捧了一茶盤押歲錁子進來,回說:「興兒回奶奶,前兒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七分,裡頭成色不一,總傾了二百二十個錁子。」說著遞上去。尤氏看了一看,只見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筆錠如意的,也有八寶聯春的…… 這一段金子寫得非常具體,一包碎金子:包括殘缺首飾,如鑲珠寶的釵環等,珠寶掉了,只剩下一個金托子;零星金葉子、金豆、剪斷的鐲子、金塊等;式樣太陳舊的殘缺的金鎖片、金頭面(即髮飾)等;各種鑲嵌物上掉下來的金飾,金玉如意上掉下來的如意頭,鑲金牙筷、烏木筷子上掉下來的筷子頭,解手刀鞘上掉下來的飾件,衣帶鉤等;再有殘缺金用具、金碗蓋、金茶托、零星金鈕子,碰扁的金碗、金杯等。總之都是些不成件的,不能再按照它原來用途使用,或沒有保存價值的,因而都要回爐熔化,重新燒鑄。所謂「裡頭成色不一」,就是這些碎殘金器中,純金的成分不同。過去金首飾,有所謂「足赤」的說法,意思是百分之百的赤金(赤金就是指純黃金,另有紫金,是在「一氯化金」中加上「二氯化錫」的成分,金呈紫色。第十八回記元春的賞,有「紫金筆錠如意錁十錠」,就是這種紫金)。而實際舊時冶煉黃金,能達到「九九九」的純度,基本上已是很好的純金足赤了。而一般金器則大多是九八、九七,即金中總有百分之二三的雜質。再加鑲嵌的金件都有焊錫、灌銀等,更使各件碎金的純度不一,所以用「裡頭成色不一」一句話而概括之。為了使一般讀者了解金器的「成色」情況,這裡引一條故宮博物院出售金器的資料。一九三二年故宮博物院分三次標賣一些殘破金器,八月十二日第三次出售殘廢金質器皿,其中第一標是: 金八仙 九件 原鐫二兩平重量是三九一兩四錢七分,原鐫成色八成。現稱市平重量三八五兩四錢四分。 得標商號是寶源金店,其投標情況是: 剔除灌銅、銀塊、質銹等重量五錢六分。淨得重量三八四兩八錢八分,所投每兩成色是六八三二(較原鐫八成低一一二八),折合足金是二六二兩九錢五分零零一絲六忽(即兩後計六位小數),每兩價值是一〇二元一角,總標價是二六八四七元一角九分。 以上資料是從《故宮博物院三次標賣殘廢金質器皿經過情形》一書引用的,可以看出殘缺金器剔除雜質及折算成色的情況。當年銀錢及金飾業在收入金銀的時候,總是壓低成色,這樣自然可以獲得利潤。而在付出金銀實物時,總是抬高成色。當年各種金器首飾等,在底部均鐫有印記,如「足赤」、「九金」等。故宮所售之金八仙,原鐫「八成」,就是當年澆鑄這套八仙的商號所鐫,對成色自有抬高處,而出售時投標商號,對其成色又有意壓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價被商家無償地巧取了。寧國府用碎金子傾成錁子,除去實際應付的費用而外,商家從折合成色上獲得的利潤,要比應付的工費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兩六錢七分碎金子,「總傾了二百二十個錁子」,「傾」就是把碎金子在爐上熔化成金液,然後再傾入各種花樣的模子中,冷卻後翻出,就是所說的「梅花」、「海棠」(指形狀)、「筆錠如意」、「八寶聯春」(指花紋)等小錁子。「錁」字,舊時標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髁。俗音則讀成「課」字,即金銀「錁」子,讀成去聲。過去作為貨幣交流的金銀,名稱有「元寶」,簡稱「寶」;「錠子」,簡言「錠」,即「鋌」字;再有就是「錁子」。「元寶」,宋代是錢名,宋太宗趙光義淳化改元(公元九九〇年)鑄錢,親筆書「淳化元寶」。終宋之世,「元寶」都是錢名,無金銀元寶名。銀元寶是從元代開始的。《元史·楊湜傳》: 以湜為諸路交鈔都提舉,湜請以銀五十兩鑄為錠。文以「元寶」,用之便。 趙翼《陔余叢考》所考「元寶」,與此基本上一樣,又推論到金章宗承安五年。自元代以後就把大的馬鞍形銀錠五十兩者一般叫作元寶了。十兩、五兩叫作「錠子」,就是古代的「鋌」字,小的一兩、二兩叫作「錁子」。一百五十多兩金子,傾成二百二十個錁子,每個重量七錢不到。這七錢不到的小金錁子,每枚值多少錢呢?當時的金價如何?在這一段中未寫明,但就在同回書另一段中卻寫到了。烏進孝來送年租,進來見賈珍、賈蓉,烏進孝笑道:「……娘娘和萬歲爺豈不賞呢?」 賈蓉等忙笑道:「……就是賞,也不過一百兩金子,才值一千多兩銀子,夠什麼?」 再有第六十九回寫鳳姐的話: 昨兒我把兩個金項圈當了三百銀,使剩了還有二十幾兩,你要就拿去。 這兩則都寫到了當時的金價,雖然不夠十分準確,前面賈蓉說的一千多兩,是舉個成數。後面三百銀,是三百兩才像話。銀數具體,但兩個項圈多少兩未寫明,而且是「當」,價錢要比賣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話略作分析,還可以看出當時的金價。賈蓉所說一百兩金子,一千多兩銀子,「一千多」,雖系未定詞,但習慣是指一千出頭,即一千零幾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說「一千多兩」了。兩個項圈當三百兩,賣自然不止,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個值近二百兩,如系純金,按賈蓉所說價格,則重量在十五兩左右。作為一個項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當時,這樣重的金首飾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見人家保存的清代中葉的三股擰麻花鐲子,每隻有重五、六兩的。因之十五兩的金項圈,在當時也是實在的了。 我國金價,在古代因為度量衡不統一,遠古的情況複雜。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 《元史·食貨志》:至大三年九月鈔法,銀鈔一兩,准黃金一錢。明時則以漢例為五換,弇州(王世貞)史料筆記云:永樂五年,金一兩折鈔四百貫,銀一兩折鈔八十貫。 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價格,是與大明寶鈔的兌換率。實際在商業上有漲有落,金價是浮動的。錢泳《履園叢話》中記云: 顧亭林《日知錄》記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寶鈔,每鈔一貫,折銀一兩,四貫易黃金一兩。十八年後,金一兩當銀五兩(按此換算率同俞正燮說的一樣。不過對錢數的說法不同。俞正燮所說八十貫,實際是八百文銅錢)。永樂十一年,則當銀七兩五錢。萬曆中,猶止七八換。崇禎中,已至十換矣。國朝康熙初年,亦不過十餘換。乾隆中年,則貴至二十餘換,近來(指嘉慶、道光年間)則總在十八九、二十換之間。 另據鄧之誠先生《骨董瑣記》所記:「乾隆時金價二十換,見陳輝祖案明諭,視明末已倍之矣。」可與錢記參看。而且這裡所說是乾隆中年,金價貴至二十餘換,可能指作成的首飾、器皿等。而乾隆前期一般金銀換算,如賈蓉所說,似較此為低。《清代野史大觀》卷十二曾記有乾隆時一案例:「西峰寺案」,內中反映出當時金價。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軍統領綿恩奏:西山戒台寺北西峰寺截髮修行婦人,法名「了義」,俗姓張李氏,順義縣人。裝神治病騙錢,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錠,重二百八十兩,銀二千六百兩,金鐲四隻,計重八兩。據招認: 戶部員外郎恆慶(原任山西巡撫圖思德之子,現任戶部銀庫員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症,亦經民婦祈禱痊癒,宜特莫氏每月給養贍銀四、五十兩不等。又聽從民婦令舍銀一萬七千餘兩,重修石廠地方三教寺,又添籌金子二百八十兩,合計共銀二萬餘兩。 所說二萬餘兩,最多亦不過二萬一二千,不會到二萬五千兩。已付一萬七千兩,距二萬餘兩,所缺之數,在三千到五千兩之間,以二百八十兩黃金補足。如以三千兩計,每兩黃金不過白銀十兩七錢;如以五千兩計,則每兩折合白銀十八兩多。接近錢泳所說的「十八九換」。而與賈蓉所說的又稍有距離。因一百兩金子等於一千八百兩白銀,則不好說是「一千多兩」了。而鳳姐說兩個項圈當三百兩。到當鋪里去當金器,那在當年是最硬氣的「當頭」,如當價只照實價低二成,則項圈實價三百六十兩,每個一百八十兩,則仍是十兩重一個。較前面所分析,項圈重量要輕五兩。不過這已是在《紅樓夢》成書近四十年後的金價了。在《紅樓夢》時代,即乾隆初年,據分析,金價應在十兩白銀以上,十五兩白銀以下,這樣比較接近真實些。以之解釋賈蓉的話和鳳姐的話,都是講得通的。 金子是不斷上漲的。即以白銀來兌,其比例也越來越高。清末華學瀾《庚子日記》十一月初八記云: 魏璽亭世兄來,言由昌平州始回,黃金四兩為其鄉人強借二兩,其二兩易銀不及六十兩。 所謂「不及」,是說賣得便宜。然賣得便宜,也已合到三十兩換一兩,較之《紅樓夢》時代,黃金的實際價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這距《紅樓夢》時代,不過一百三十年左右。再過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宮博物院標賣殘廢金器的時候,如前所引,每兩是一百零六元現洋,以每枚銀元「七錢二」折合,那也足足要合到七十來兩白銀才能買到一兩黃金。較《紅樓夢》時代,實足上漲五倍左右,較庚子(一九〇〇年)時,也足足要上漲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這要經濟學家、貨幣學家來講出個所以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