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探源 · 本書探源
「大觀園」的原址
第一節 關於原址的爭論
在清人說部中,故事的背景常隨著情節的發展而轉移變換。《紅樓夢》則不然,全書始終恪守著「地點的同一性」這一原則。[1]主要故事發生在大觀園內,而園址何處使得許多紅學家為之困惑。這種困惑是由小說本身某些不可調和的矛盾引起的。最初提到寧國府和榮國府時,說是二府相連,建在金陵,賈雨村對古董商冷子興就是這樣講的[2];後來的大觀園,則是由兩府各劃出一部,加上兩家後花園,湊在一起,改建而成。[3]秦可卿死時,她丈夫賈蓉的頭銜是江寧府江寧縣監生。[4]但是,故事的背景又明明是北京或「都城」。元春省親,全副儀仗,從皇宮到大觀園,只花了幾個鐘頭的工夫。[5]一次賈母和兒子慪氣,揚言要回南京去。[6]書中關於室內的布置陳設和大觀園裡花草植被的描寫亦令人費解。屋裡的炕,糊紙的牆,帶紗格子的窗,無疑是北國風光。然而,紅梅、桂花、芭蕉、竹子,以及其他一些亞熱帶植物,是難以在北京戶外生長的。[7]苛求的尼姑妙玉用「舊年蠲的雨水」泡茶[8],也不是北京的講究。1921年俞平伯先生和顧頡剛先生對這些令人困惑的問題進行了漫長的討論,最後不得不承認他們為探明「大觀園」地點所作的努力沒有成功。[9]
後來,他們試圖用別的方法探討這個問題。顧頡剛先生通過研究其他文獻中有關此書的消息以及作者的生平事跡,把這場討論引上了正道,只因資料有限,未能作出正確的結論。他首先否定了袁枚在《隨園詩話》中關於大觀園即他的隨園舊址的說法。「袁枚生於1716年,與雪芹生歲不遠。」顧先生論證道:「他說『相隔已百餘年矣』,可見此老之糊塗!」[10]袁枚把曹的生年弄錯了,不能由此斷定袁枚所說一切都同樣錯了。袁枚關於大觀園的話,是他看到明義《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的自注以後,才補入《詩話》的,可見袁枚其實只是在複述明義的注。[11]如顧先生當時能看到《綠煙瑣窗集》,當不會對袁枚所說全盤否定。
顧先生進一步論證,他在南京和江蘇的地方志——《江寧府志》《江南通志》《上元縣誌》中找不到袁氏隨園是曹氏舊業的證據。袁枚於1745年至1748年任江寧知府,1748年又負責監修地方史《江寧府志》。「買(隨)園當然在乾隆十四年(1749)之前」,顧先生說,如隨園是曹宅舊業,「豈有不入志之理」?而且他1749年所作的《隨園記》中也未提及。因此,顧先生認為,袁枚並不知道隨園曾為曹氏所有,「而直等看見了《紅樓夢》之後方說大觀園即隨園」[12]。在地方志和《隨園記》中找不到曹氏姓名絲毫不足為怪。南京的曹家早在1728年獲罪,雖1735年在北京蒙赦,似乎也好景不長,寫上曹氏姓名不能替這些書「錦上添花」。何況,從曹氏離南京到袁枚買隨園,此園曾兩度易手:先被曹頫的後任隋赫德所占,後又歸「吳某」所有。[13]袁枚告退,早得出奇,意在保全,不願捲入時政。他在《隨園記》中也許是故意不提曹氏姓名。不管怎麼說,1749年時小說尚未完稿,袁枚怎麼會知道他的園子已被作者寫入小說?直到他在《詩話》中引用明義關於「大觀園」的註解時,他仍然沒有讀過小說,這有以下事實為證:明義在詩中讚美史湘雲和林黛玉兩位姑娘,袁枚卻想當然地以為「當時『紅樓』中有某校書,尤艷」。[14]他把明義兩首詩中所詠的《紅樓夢》中這兩位女主人公誤認為「某校書」,即「一個高等妓女」。[15]《紅樓夢》這個題目來自警幻的同名仙曲[16],但袁枚對它的象徵意義了不知情,竟把「紅樓」當作一座內有眾多「校書」的妓館!俞先生指責袁枚關於「大觀園」舊址的說法是「荒唐言」[17],但袁對小說的無知恰可駁倒而不能坐實這一指責。
俞先生贊同顧先生的論點,認為顧已排除了「大觀園」位於南京的可能性,從而進一步「積極地證明紅樓夢之在北京」。他「借作者底生平,參合書中所敘述」來完成這個工作。他的第一個證據是,按他推算,曹霑到北京時才6歲,寶玉在小說中首次出場時已有十一二歲,「則《紅樓夢》開場敘事,已在北京」。第二個證據是,王熙鳳說她要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見到皇帝南巡,而康熙最後一次南巡在1707年,可見小說開始時不會早於1727年,也不會晚於1737年,「以平均計算,大約在1732年左右,曹氏已早北去。」接下去,俞先生又說,「從反面看,卻沒有確切的保證,可以斷定紅樓夢是在南方的;袁枚的話是個大謊。」[18]俞先生的結論是:「《紅樓夢》所記的事應當在北京,卻摻雜了許多回憶想像的成分,所以有很多江南底風光。」[19]
第二節 重新估價袁枚之說
俞先生的兩個論點都成立不了。首先,俞先生對袁枚的指責缺乏根據,他不知道袁枚只是複述了明義的話。因此,不能排除「大觀園」在南京的可能性。其次,俞先生關於曹霑年齡的推算,以許多未經證明的假設為基礎,是錯誤的,由此產生的用以支持他的結論的論據也就沒有價值可言。俞先生忘掉了,如果作者真是6歲到北方,他幾乎不可能記得多少南京的生活,更不可能把童稚時的經歷融入北京「大觀園」里的旖旎風光。第三,故事中的許多情節發生在南京,「確切的保證」其實並不少:小說本身提供了這樣的證據[20],脂硯對許多故事的評語提供了這樣的證據,本書前幾章提到的曹氏友人敦敏、敦誠和明義的詩也提供了這樣的證據。[21]說袁枚撒了「大謊」,這個結論似乎未免下得太早。俞先生在推算作者年齡時,為了不致與作者友人詩中提到的南京或「揚州」舊夢相左,作了一些牽強的嘗試;俞先生關於作者所記是北京的事情,但摻雜了他對南京的回憶這一結論,也並不更加堅實。
周先生把曹霑的生年斷在1724年,則曹家遷到北京時他才4歲。因此,他也只能把故事背景定在北京[22],他甚至成功地發現「大觀園」就在北京內城西北角今北京師範大學附近。[23]為了證明這一定位正確,他摘出了小說中的一些街名,確認它們與北京的街名相同[24],這種確認可能是正確的,如果小說真的是曹霑北京生活的寫實。但事實卻是:作者明確宣布這是一部虛構的小說,他的朋友也把小說稱作是他的金陵舊「夢」。[25]如果我們把它作為一部虛構小說來接受,看來也沒有理由可以拒絕,那麼,作者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把這一城市的背景放到另一城市之中,也可以把不同的地名列在一起。周先生不應該乾的是:在一個地方引用袁枚關於小說的材料時故意刪去了其中說到「大觀園」的話而不用刪節號[26];而在另一個地方引用袁枚關於「大觀園」的陳述時,卻又不註明袁文的來源是周在北京圖書館業已發現但其時尚未公開印行的明義詩稿。[27]
「大觀園」是不是隨園舊址,這個問題雖然很有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我們的研究有關,但是,同它究竟位於南京還是北京這個問題一比,就顯得不太重要了。對後一問題的答案,部分地有賴於對作者生年的推算,部分地要靠來自他友人著作和脂硯評語中的消息。這都是前面幾章中已經討論和解決了的問題。顧、俞、周三先生提出的論點,年代推算有誤,材料考證欠妥,架勢雖已擺開,要害尚未擊中。我們的推算表明,曹霑在南京生活到13歲[28],小說中的某些故事來自他在南京生活的片段[29],並不意味著這部小說是作者在「大觀園」中生活的記錄,也不意味著隨園舊址非它莫屬。前面已經說過,曹霑在創作中,有時把一個故事移植到另一個上面,有時把相差幾十年的幾件事鑲嵌為一件事。[30]對「大觀園」地點的考證,自應以作者好友提出的證據為根據,不能靠小說中的情節來推論。根據這個理由,我們有必要再度引用明義《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的註:「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31]這部小說是作者親自送給明義的。明義又是從誰那裡得知「大觀園」盛衰變遷的消息的呢?當隨園老人在《隨園詩話》中說大觀園是隨園故址時,也許可以被懷疑為老糊塗吹法螺,但是,那位親自把小說送給明義並告訴他該園消息的作者,總不會糊塗到拿自己的不幸去吹噓吧。何況,作者的好友,如敦敏、敦誠,也多次說《紅樓夢》是作者的秦淮舊「夢」,或「廢館頹樓夢舊家」[32],總不能說他們的話也是錯話或假話吧。
第三節 大觀園的「藍本」
曹頫的江寧織造府1728年被他的後任隋赫德接管,這是歷史事實。[33]曹寅的著名的「西堂」就在府中,康熙南巡時在此駐蹕,成為行宮[34],它無疑是小說中的「大觀園」的藍本。作者提到此園時,偏偏不說它位於府「西」,而說位於府「後」(第二回);脂硯在評語中解釋道,作者擔心哪怕只提個「西」字,也會使「先生」傷心。隋赫德將花園改名「隋園」,從主人的姓。不知此園後來歸姓吳的主人後是否繼續保留這個名稱。袁枚得此園,在1748年,改名「隨園」,即「隨意憩息之園」,保留了原名的讀音,而賦予更合適的含義。[35]袁枚在《隨園記》中講得明明白白,此園曾是江寧織造隋公的產業[36],從來沒有人懷疑過這個陳述的真實性。[37]這就使人很難理解,為什麼顧、俞二先生知道曹頫和隋赫德是前後任,還要說曹氏花園不是隨園故址。
確認「大觀園」是隨園故址,並不意味著小說中全部故事都發生在南京。作者在13歲以前不像能有如此豐富的經歷。南京的舊園,在他的「舊夢」中只起到背景的作用,使他在上面畫出了複雜的社會和家庭生活的全景。他甚至把這個背景也納入他成年後的北京生活這一更為寬廣的視野之中。因此,「大觀園」里的家具陳設是北方型的,但為了保留這一活生生的背景,花草植被仍是長江流域的。至於小說的大環境,則肯定在「都」中,書中有些街名也和北京相同。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作者並不考慮時間順序,有時把相隔幾十年的事情融入另一個故事。同樣,他也不拘泥於空間關係,把不同的底片重疊起來,使映像產生相融而不相擾的效果。
注釋
* * *
[1]這是歐洲古典戲劇創作中的三原則之一,被稱為「戲劇中的三一律」。其他兩條原則是「時間的同一性」和「情節的同一性」。——譯者注
[2]見影京本第二回,頁40~41。
[3]見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42。
[4]見影京本第十三回,頁281。在高本中,「江寧府」作「應天府」,亦指南京。
[5]見影京本第十八回,頁384~385。
[6]見影京本第三十三回,頁766。
[7]元春省親時,在湖中船游,只見「清流一帶,勢如游龍」。(《校本》,頁176)元宵節池水不凍,非南方不可。第三十七回起詩號,寶玉道:「這裡梧桐芭蕉盡有,或指梧桐芭蕉起個倒好。」(同上,頁835)——譯者附言:這是作者在自校本上的補註。
[8]見影京本第四十一回,頁948。
[9]參看《研究》,頁129~135。
[10]參看《研究》,頁135~136,引自顧先生1921年6月24日的信。
[11]參看前文頁45。
[12]《研究》,頁135~136,引自顧先生1921年6月24日的信。
[13]參看張堅《續同人集》卷一,頁1上,《贈袁枚詩序》,載1908年上海圖書集成局出版的《隨園三十六種》(The Sui Yuan 36 Works意譯)。
[14]見《隨園詩話》卷二,頁4下;《考證》,頁19~20,《新證》,頁447引。
[15]「校書」就字面而言是文稿校勘者。唐代著名的詩妓薛濤,曾被韋南康在詩中稱為「女校書」。從此,女校書便被用為高等妓女的婉稱。
[16]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9~120。
[17]參看《研究》,頁135。
[18]《研究》,頁137~138。
[19]參看《研究》,頁139。
[20]參看《紅樓探源》所收《高鶚在前八十回中的修改》一文。
[21]參看《紅樓探源》頁141,關於「西堂產靈芝」;頁141~142,關於「西堂與先生」。可參本書頁230~232,關於「元春省親」和「康熙南巡」;第十章,頁41~42,關於1727年「樹倒猢猻散」的讖語;頁44,敦敏關於作者「秦淮舊夢」的詩;頁45,明義關於大觀園的注;頁69~70,敦誠關於作者「揚州舊夢」的詩。
[22]參看《新證》第四章《地點問題》,頁133~156。
[23]參看《新證》第四章《地點問題》,頁634~636。
[24]參看《新證》第四章《地點問題》,頁138~142。
[25]參看前文,頁45,頁69,頁73,頁74,頁75。
[26]參看《新證》頁447。
[27]見《新證》頁143和頁447的注。
[28]參看前文,頁46~47,頁56~58。
[29]參看《紅樓探源》所收《高鶚在前八十回中的修改》一文。
[30]參看《紅樓探源》所收《脂硯齋是誰》一文,頁191。
[31]參看前文,頁45。
[32]參看前文,頁74。
[33]參看前文,頁56。
[34]參看《紅樓探源》頁136。
[35]隋赫德的「隋」和「隨意憩息」的「隨」在一定意義上可以互通。「隨」是地名,在湖北省。隋朝的開國之君登基前曾受封為隨公。他在公元581年建立的朝代也就以此為名,但他把「隨」改為「隋」,去掉了下邊的「走」字偏旁,他認為這樣一改能使隋朝江山永固。
[36]見《小倉山房文集》卷十二,頁1下。另據陳詒紱《續金陵瑣志》之二,頁16,在chih-ho街附近還有一個舊隨園,主人是明朝焦竑(1540—1620)之子、曾在當地任太守的焦潤生,清入關後他在雲南被殺。這箇舊隨園在妓院聚集的釣魚巷之北,更在曹氏織造府之北。也許袁枚會把「紅樓」誤認為釣魚巷中的一座房子,但他絕不可能把焦潤生的隨園和隋赫德的織造府混為一談。(陳《續金陵瑣志》未見。據陳著《金陵園墅志》卷上,頁20:「隨園,江寧焦茂慈太守潤生園……園址當在東冶亭左右。」——編者注)
[37]見《新證》,頁419,周汝昌先生認為,既然曹頫的房屋和僕役都歸了隋赫德,則袁枚的隨園或亦可能本屬曹家所有。
後三十回中作者的未完稿和佚文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通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的後四十回,出於高鶚之筆。這個所謂「全本」,1791年初刊,1792年由高鶚和程偉元修訂。在脂評曹著的《石頭記》即前八十回稿中,故事寫到後幾回已臻高潮。赫赫賈府露出了敗象,大觀園內若干居處已荒涼廢棄。以寶玉和黛玉為一方,寶釵追求寶玉為另一方的三角戀愛,依然懸在未定之天。這個愛情故事,在高鶚續後四十回中以這樣的悲劇收場:賈府的當家人王熙鳳,趁寶玉病重,在賈母和寶玉母親的允准下,設計安排寶玉和寶釵的婚事,卻誆寶玉娶的是黛玉。黛玉聞訊,病勢益劇,於寶玉成婚的當天夭逝(第九十六——九十七回)。寶玉憤極,終至出家為僧(第一一九回)。高鶚的續書雖也勾出了賈府沒落的主要趨勢,終因不少情節與曹霑原定的計劃無法協調而損害了全書主題。這種前後矛盾,最刺目的一例是,寶玉出家前,居然應科舉試,贏得了他歷來鄙夷不屑並且躲閃唯恐不及的舉人頭銜。[1]高鶚筆下「金陵十二釵」中好幾位女子和大觀園內其他姑娘的結局,也與小說前半部的暗示有所不同。[2]
在脂硯對前八十回的評語中,也有關於故事結局的提示,因他在寫評時已見過原著後三十回的未完稿。這個未完稿中的某些部分,脂硯在世時就散失了。[3]下文我們將首先討論曹霑原稿最後三十回的問題,這最後三十回與前八十回的關係,然後以脂硯齋評語和前八十回伏筆中的線索為先導,探討這最後三十回特別是最後一回的佚稿。
第一節 所謂「舊時真本」
最早提到《紅樓夢》另有一本其結局與高續不同者,是19世紀初的《續閱微草堂筆記》。該書把它叫作「舊時真本」。[4]
《紅樓夢》一書膾炙人口,吾輩尤喜閱之。然自百回以後,脫枝失節,終非一人手筆。戴君誠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皆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作家,至淪(原作「論」)於擊柝之流;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5]聞吳潤生中丞家尚藏(原作「臧」)有其本,惜在京邸時未曾談及,俟再踏軟紅,定當假而閱之,以擴所未見也。
這條筆記中摘錄的主要情節與高續後四十回大不相同。顧頡剛先生認為,這個「真本」的後半部不是作者的未完稿,而是對八十回本的早期補續,出於無名氏之手。俞平伯先生贊成這個觀點,說:
這大概不錯,因為前人——距雪芹年代極近的——如張船山、高蘭墅、程偉元、戚蓼生,都說原本《紅樓夢》只有八十回……他們底說話,即使非可全信,也決不是全不可信。他們又何至於聯絡起來造謠生事呢?[6]
俞先生正確地贊成顧先生對所謂「舊時真本」的判斷。但俞先生提出的論據卻無助於這一判斷。張、高、程、戚確實說過原本《紅樓夢》只有八十回,但不能由此推定凡是他們沒有說過的就不存在。高鶚和程偉元密切聯手造出了一百二十回本,張船山又是高的妻舅,他們何苦提起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舊時真本」,從而影響自己的作品呢?高、程二人甚至在各自寫的序言中都故意不提脂評的存在,儘管在他們製造的作品中顯然存在著脂評的痕跡。[7]我們當然不能因此得出結論,說他們沒有見過脂評。他們並未將作者的姓名標在書的題頁上,我們也不能說他們不知道作者姓名。戚蓼生不是高、程一黨,但由他作序的有正書局影印本也刪掉了脂硯之名,儘管此書評註是脂硯所作。他們並未勾結起來「造謠生事」,但可以肯定,他們全都向讀者隱瞞了關於這部小說的某些重要消息。為了證實顧先生的判斷,必須對作者原定的計劃進行全面考察。
很可惜,寫那則「筆記」的人沒有見到吳潤生收藏的「舊時真本」,無從提供更多的信息。我們不知道這個本子在八十回後還有多少回。顯然高鶚的本子一傳開,這個「真本」很快就被取代了。不過,就總的故事情節而論,這個「真本」似乎比高鶚的續四十回更接近於曹霑的原計劃。「筆記」沒有提到「真本」中寶玉後來是否當了和尚。如果沒有,也許是曹霑的原稿沒有把故事寫完——連脂硯也為沒有看到寶玉如何「懸崖撒手」而憾恨。[8]至於寶玉後來的窮困,則在前八十回的伏線和脂硯的評語中都可得到佐證。[9]這個續本的作者,有可能見到過曹霑的某些原稿。
第二節 《風月寶鑑》的分回
我們從脂評中知道,曹霑對全書有一通盤計劃,除了現存的八十回外,他還寫出了其後的許多回,包括最後一回。[10]脂硯見過,或作者告訴過脂硯,在他評過的八十回以外,後面還有三十回文字。脂硯在第二十一回前一則很長的總評中寫道:「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11]接著,為了同第二十一回中薛寶釵、王熙鳳的故事相對照,脂硯提到小說最後部分有兩個相關的故事時,引了一聯完整的回目:
薛寶釵借詞含諷諫,
王熙鳳知命強英雄。[12]
這則評語,由「脂京底貳」[13]的同一謄錄者抄出,屬於頭兩期脂評,其年代可定在1754年或更早。這聯回目和相應的故事,在脂京本或高鶚續四十回中都沒有著落,因此,二者必居其一:要麼脂硯寫此評時八十回已定稿,他所說的「後三十回」是指作者在八十回後有再寫三十回的計劃;要麼無論全書共多少回,指的是計劃中的最後三十回。脂硯在某些評語中沒有很強調「三十」這個數字,只籠統說「後數十回」[14],或「後文」「後部」。[15]但脂硯在另外一些評語中說得明白,全書原定共一百回。他在第二回起首的總評中說:「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16]在另一評語中又說:「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見。」[17]此評語寫於「壬午孟夏」,可見直到作者去世前不到兩年,脂硯還相信全書計劃是一百回。因此,他所說的以後三十回,必是一百回中的後三十回,即從七十一回到一百回,而不是八十一回到一百十回。這可能是因為1754年以前,即脂硯寫第二十一回起首的總評以前,全書只完成了七十回,或因為已寫成的內容只分為七十回,所以脂硯把此後的部分稱為「後三十回」。再者,如脂硯指的是八十回以後的三十回,則全書應是一百一十回。倘真是一百一十回,脂硯卻一再宣稱全部百回,未免令人感到可笑。
對棠村小序[18]的研究使我們知道,曹霑原計劃的回數和分回情況,都和現存的脂評《石頭記》這一「定本」不同。有一篇作於1754年前的小序是這樣寫的:「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作者]寫是回,使……」而這篇錄在另紙上的序,卻被置於第四十二回正文之前,講的也是四十二回的事。顯然,這裡所序的回,即八十回本中的第四十二回,一度被列為第三十九回。[19]這種情況,想必反映了作者早期手稿或《風月寶鑑》的回次。前面說過第十七、十八兩回,在脂京本中沒有分開,回目也只有一個;脂硯在此回總評中提出篇幅太長,建議分為二回。[20]第十九回雖已分出,獨立成回,但尚未標出回目。進一步考察脂京本各回長度表明,如略去評語所占的篇幅不計,單算各回正文平均長度:前四分冊中的各回平均少於20頁;第五分冊中的各回平均20頁左右;第六分冊約22頁;最後兩分冊約25頁。[21]這樣,如果以最後兩冊的每回平均長度為標準,則頭五分冊各回短出五分之一,第六分冊各回短出八分之一。換言之,脂京本頭五十回的長度相當於早期手稿的四十回。[22]這就是說,按照第六分冊中各回篇幅的長度,現存脂京本中的八十回相當於早期手稿的七十回。脂京本第二十六回中有一條早期所寫的評語說:「看官至此,須掩卷細想上三十回中篇篇句句點紅字處……」[23]此評所涉序數似與前述假設相牴牾,但在脂戚本中,「上三十回」作「上二十回」。[24]可見「三十」只是脂京本抄錄者難以數清的筆誤之一。如果說這是脂戚本擅作的改動,那也該改為「二十五」才能與所次回數相符,而不應改為「二十」。把脂京本中的二十五回折算成早期手稿中的二十回,正好與我們關於脂京本前五十回長度的分析相合。
也許《風月寶鑑》的實際分回不太分明,也許其中有些部分壓根兒沒有分回,他以上估算似已足以解釋脂硯在考慮「後三十回」時為什麼要提到「全書百回」了。全書百回是曹霑的原計劃。經過多次修訂,前七十回改成了前八十回;而後三十回則未改完,也未成書。如果來得及的話,他可能會把後三十回濃縮成二十回,湊成一百整數,也可能把後面的部分展開擴充,把全書寫成一百二十回。
第三節 《石頭記》中的未完部分
最後三十回本身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處理。首先必須弄清,脂硯作評時曾否見過這三十回的全部或部分。這又引出了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曹霑生前到底完成了這三十回中的多少?如他寫完了這三十回的全部或某些部分(他顯然進行了這方面的工作),那麼,為什麼各脂評本都沒有越出現存八十回的範圍?這些問題的答案,仍然只能到脂硯的評註和前八十回的伏線中去找。
第五回中的《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子,總結了全書各主要人物的歸宿,可見曹霑對全書脈絡確實有一個通體完整的構思。其他章回中,也有涉及後文的類似伏線。最明顯的是第一回中甄士隱對道人《好了歌》的詮釋和第二十二回中眾女兒自製燈謎中的讖語。除此以外,還有些不太顯眼易被忽視的伏線,但藉助於脂評的指點,也可了解故事在後文的發展。我們知道,由其弟棠村作序的《風月寶鑑》是曹霑這部小說的初稿。[25]現存的《石頭記》既然是他的再次創作,可見其總體設計必在「增刪五次」的第一次之前,時間當早於1750年。在現存的八十回中存在著以下事實:①許多回中仍有脫榫或未完成的篇幅[26];②第十八、十九、七十五、八十回尚缺回目;③許多回缺少回末的詩聯[27];④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全缺。由此可以斷言,曹霑去世前,仍在修改小說的前半部,也許還在重寫後半部。我們知道,脂京本的底本「貳」終於第四十回,底本「叄」始於第四十一回,另有一種早期的印本只包括前四十回。[28]從上述各種事實看來,初稿《風月寶鑑》在重寫過程中起了詳細提綱的作用,發展成《石頭記》後,才謄清,才加評,先以每冊十回的四冊形式「發行」,後以八冊八十回形式發行。第二次「發行」後,作者沒有來得及繼續改完其餘各回交脂硯加評,就逝世了,因而沒有作第三次「發行」,最後幾冊並未問世。如果實際情況果如上述,脂硯就不會看到後三十回定稿的全部,他看到的只是其中某些經過修訂的章回和舊稿《風月寶鑑》。謄清《石頭記》八十回時,《風月寶鑑》「舊」稿後三十回中的有些部分已被改寫成「新」版本的後部[29],但有些部分尚待展開,其中有些改寫稿尚未「發行」就失落了。為了檢驗上述推斷,有必要對脂硯的某些評語作一回顧。
第二十回,講到丫頭茜雪從寶玉屋裡出去,脂硯評曰: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30]:「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
丁亥夏 畸笏叟
這個眉批,除了證實上述某些推斷外,還提到了小說八十回後的重要故事,有「獄神廟紅玉、茜雪一大回文字」[31],這個故事我們在下文討論其他評語時還要提到。脂硯所說「五六稿」,當是五六「大回文字」。有一點值得注意:脂硯引用了有關襲人故事那一回目中的一句,只有七個字,與八十回中的八字句回目不侔。[32]這一異常,只能這樣解釋:這種七字型回目屬於舊稿《風月寶鑑》,尚未改寫成與定稿回目一致的句型。
第十九回寶玉訪黛玉,寫出了他們互通情愫的最初跡象。脂硯在這回末尾評道:
玉生言(香)是要與小恙梨香院對看,愈覺生動活潑。且前以黛玉,後以寶釵,特犯不犯,好看煞。
丁亥春 畸笏叟[33]
丁亥是1767年。我們知道,寶釵從梨香院移居大觀園是第二十三回中事,後又搬回梨香院則是第七十五回中事。此評提到的寶釵「小恙」,當在八十回後的某一回。脂硯1767年寫此評時,該回文字當仍在人間。[34]
在此以前,脂硯還讀過衛若蘭「射圃」故事的修改稿[35],此稿在作者死後失落。關於這位史湘雲未來丈夫的故事以及其他佚稿,將在本書第十五章中討論。
此外,早期手稿中還有一些情節,脂硯見過,但作者從未展開鋪陳,其中之一是寶玉絕望的決定——出家。第二十二回講到寶玉躲進道家思想,脂硯評道:
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三大病也。寶玉有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36]
從另一條評語中可以看出,寶玉出家前,家境貧寒已極:「[寶釵?]寒冬噎酸,[寶玉]雪夜圍破氈。」[37]此聯不全,像是脂硯從某一回目中摘引出來的殘句。儘管脂硯很清楚寶玉是如何出家的,但在另一則評語中,他說從未見過這一接近尾聲處的原稿:
嘆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
丁亥(1767)夏 畸笏叟[38]
此評寫於作者死後三年半。可能作者生前沒有把《石頭記》寫完。脂硯一定是從舊稿《風月寶鑑》或作者本人那裡知道這個結局的。
第四節 警幻「情榜」
脂評曾多次提到曹霑未定稿最後一回有一警幻情榜。博學的尼姑妙玉出場時,脂硯在一條早期評語中列出了正冊「金陵十二釵」的名單和副冊、又副冊中幾個姑娘的姓名。後來,脂硯在同一頁上加了一條眉批:
樹(前)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謾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三四副芳諱。
壬午季春 畸笏[39]
另有一條評語表明,寶玉也榜上有名:
余閱此書亦愛其文字耳,實亦不能評出此二人終是何等人物。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痴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40]
棠村序文解釋寶玉名列情榜的緣由是,因為「寶玉系諸艷之貫」[41]。脂評中的「情痴」,可能是對秦可卿縱情喪生的斷語。脂硯在其他一些評語中也提到過情榜或其中的斷語。[42]其中之一,評寶玉在起用聰明的丫頭紅玉問題上猶豫難決,是這樣說的:「玉兒每情不情,況有情者乎?」[43]此處所謂「有情」,是指寶玉的大丫頭襲人,顯然也正是情榜對襲人的斷語。而襲人又是寶釵的影子,可見「有情」也是對寶釵的斷語。[44]這也正如晴雯之於黛玉:晴雯是黛玉的影子,兩人同被斷為「情情」。
根據第五回「金陵十二釵」簿冊和《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中的預言和線索,我們也來嘗試對警幻情榜作一番鉤沉。寶玉排在榜首,正副五冊中的女子則仿照《漢書·古今人表》[45]格式,即:第一行十二釵,由林黛玉領頭,依次是薛寶釵、元春、探春、史湘雲、妙玉、迎春、惜春、王熙鳳、巧姐、李紈、秦可卿;第二行,以香菱為首[46],其後是寶玉的一些女性親戚;第三行由寶玉最鍾愛的丫頭晴雯列第一,其後是襲人[47]、麝月等。五行共列女子60名。設橫排為行,縱向為列,則每列五人,合一斷語。第一列「情情」,由第一行的黛玉,第二行的香菱,第三行的晴雯等組成。第二列「有情」,以寶釵為首,第二人不詳,第三人是第三行的襲人。最後一列,即第十二列,斷語是「情痴」[48],居首的是秦可卿,尤三姐、尤二姐、金釧等屬之。[49]我們可以設想第九列的斷語是無情[50],以王熙鳳為首,薛蟠妻夏金桂和賈政妾趙姨娘歸入這一列。
以情榜作為全書的結尾,體現了作者渾然一體的構思。作者力圖通過這個十分宏大的計劃,使塵世和彼岸間溝通融會,而無損於小說的主要情節和主題思想的現實效果。因此,情榜是對第五回《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和第一回楔子的補充,賦予它們以更豐富的內涵。
我們不知道作者在原稿最後一回中是用何種方式來提出這個情榜的。胡博士認為,它大致與《水滸傳》中的石碣或《儒林外史》中的幽榜相仿佛,因此,他認為,缺了情榜對小說也無大損失。[51]然而,《水滸傳》中刻有一百單八條好漢名單的石碣,是在他們事業達到巔峰時而不是在收場時出世的。[52]《儒林外史》中的幽榜則是小說的附錄,與全書情節發展無關,其真實性也有可疑。[53]較為確切的類比是小說《金瓶梅》的最後一回。其時金人大舉入侵中國北部,婢女小玉陪著她的主母即小說主人公西門慶的遺孀吳月娘倉皇逃難,南行途中,半夜見高僧普靜在佛寺里超度小說中的亡靈,打發他們按照各自的命運轉世投生。《紅樓夢》原稿在最後一回中,可能有某種類似的處理:寶玉出家後,警幻手持情榜,再度現身,舞台轉回到小說開場時那個大荒無稽的仙境。人間俗世形形色色的百態萬象,以警幻慧眼觀來,自無異於夢幻泡影,而警幻的職司,正如其名所示,告誡世人從幻夢中猛醒。書中人物就這樣向他們歷劫下凡前的彼岸回歸,從而完成「彼岸——此岸——彼岸」的大輪迴。[54]至於那塊石頭,作者早在第一回神話故事裡交代得清清楚楚:他把歷劫期間離合悲歡的塵世遭遇鐫刻在自己身上。於是乎才有了這部《石頭記》。[55]
注釋
* * *
[1]高鶚本人1788年考中舉人。參見《考證》,頁61~62。
[2]最清楚的暗示在第五回,寶玉夢見警幻仙子,看了「金陵十二釵」簿冊上的詩畫,聽了《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子,得知這些女兒的下場。見影京本,頁111~116,頁120~126。暗示還存在於第一回甄士隱對道人《好了歌》的註解(見影京本,頁28~29),和第二十二回的燈謎(同上,頁509~513)中。
[3]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3~444,朱筆眉批;第二十二回,頁510,同上;第二十六回,頁590,頁604,墨筆眉批。又參看《紅樓探源》頁44注①、頁52~53。
[4]見蔣瑞藻《小說考證》,卷七,頁163。又見《研究》頁186~187;《新證》頁556~557。周汝昌先生相信,「真本」後半部的情節為曹霑原作。見同書,頁558~559。
[5]「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第三十一回回目的下聯。
[6]見《研究》,頁188。
[7]脂硯在第三十七回賈芸給寶玉的信後加評「一笑」,高本原樣照錄。見《紅樓夢》第三十七回,頁380;《研究》頁89~90。又,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64,在描寫黛玉安睡的文字下,有墨筆雙行評語:「寫黛玉身份嚴嚴密密。」高本把「嚴嚴密密」四字竄入正文。見《紅樓夢》,頁206。再,第十七回,賈政偕眾門客攜寶玉同游新建的大觀園,在蘅蕪院,寶玉指認出許多異草的名目。評者註明,有些名目,出處是左太沖的《吳都賦》和《蜀都賦》。高本把這兩篇賦名也竄入了正文。見《紅樓夢》,頁167。譯者附言:此注最後一例,是作者在自校本中增補的,原文是英文。
[8]見影京本第二十五回,頁585。朱筆眉批,下署丁亥。
[9]這一點,後文還要討論。
[10]見影京本第十七回,頁381,壬午朱筆眉批。
[11]見影京本第十七回,頁459,此頁誤置於二十回末。
[12]這個故事,將在下一章討論。
[13]作者研究發現:脂京本是由四個不同時期過錄的底本拼湊而成,分別命名為「脂京底壹」「脂京底貳」「脂京底叄」「脂京底肆」。——編者注
[14]見影京本第十九回,頁414,雙行墨筆評語,關於襲人母兄用果品招待寶玉。第三十一回,頁733,回末墨筆總評,關於衛若蘭的金麒麟。又見《輯評》頁303,頁473。
[15]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72,關於後文寶玉懸崖撒手。第四十五回,頁1052,關於後文寶釵的生活。又見《輯評》,頁353,頁517。
[16]《輯評》,頁57,引自脂戚本,第二回。「兩大筆」是指女主角林黛玉的家庭背景和賈府的概況。脂戚本中的評語並非都是脂硯所寫,但這一條確是脂評,因脂京本中也有類似的話。
[17]見影京本第二十五回,頁584,朱筆眉批。
[18]作者研究發現,有些評語過去被誤認為是脂評的,實為雪芹之弟棠村為雪芹舊稿各回寫的短序,被保留下來了。
[19]俞平伯先生正確地指出,在小說初稿中,各回文字長,全書回數少。但他誤把早期手稿中的前三十八回當作現存在的頭四十二回,其實應換算成第四十一回。他根據這個比例推算出來的數據也有疑點,因為後面各回的篇幅比前面長得多。胡適博士認為:「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而有餘』,可見原來計劃全書只有八十回。」(《近著》,頁413)這種算法,有點古怪。未查到本書著者所見版本。——編者注
[20]見影京本,頁349。參看《紅樓探源》頁56~57。
[21]參看後文,頁129~130,附表。
[22]脂京本中,前面若干回明顯比後面的短。請比較:第十回:15頁,十二回:12頁,十三回:15頁,十四回:16頁,十五回:16頁,二十三回:16頁,三十回:16頁,三十二回:16頁,三十三回:14頁;再看後面的例子,五十七回:32頁,六十二回:35頁,六十三回:37頁,七十四回:34頁,七十五回:31頁,七十七回:34頁,七十八回:37頁。如作這樣的假設,即在作者早期手稿中,前半部中那些篇幅校短的章回曾與其上下回部分地或全部地合在一起,總的回數也比現在少,看來是合乎邏輯的。
[23]見影京本,頁592,墨筆雙行評語。
[24]見《輯評》,頁428。
[25]參看《紅樓探源》頁98~99。
[26]如影京本中,第十一、三十六、四十一、五十九各回回首的故事均與前一回不接;頁513,第二十二回,脂硯在丁亥即1767年的注中說,作者已於此回定稿前亡故;頁1799,第七十五回,脂硯在一條寫於乾隆二十一年即1756年的注中指出,回中缺中秋詩,俟曹霑補來。
[27]第五、六、七、八、十三、二十一、二十三回結尾都有一聯兩句的回末詩。第十七回的回末詩(原文如此,或指回前附頁上的詩。——編者注)不是兩句而是一首。脂戚本第六十四回末也有一聯。參見《校本》,第二冊,頁725。
[28]見《中國通俗小說書目》,頁120。
[29]關於「新」與「舊」,參看《紅樓探源》頁98~99。
[30]此處最後一字被抄錯(見影京本,頁444)。周汝昌先生把「標昌」訂正為「標目曰」。見《新證》頁440。
[31]見影京本第二十六回,頁590,朱筆眉批。
[32]脂硯在另一條評語中又引了後文的一個回目,一聯兩句,各八字,參看前文頁113。
[33]見影京本第十九回,頁438,朱筆眉批。
[34]這一段為英文本《〈紅樓夢〉探源》所無,是作者在自校本中增補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35]見影京本第二十六回,頁604,署年丁亥,墨筆眉批。
[36]影京本,頁472,墨筆雙行批語;又《輯評》,頁352~353。
[37]影京本第十九回,頁414;又《輯評》,頁303。
[38]影京本第二十五回,頁585,朱筆眉批;又見《輯評》,頁419。在脂殘本中,此評沒有署名,也未系年,「寶玉」寫作「玉兄」。見《文存》,頁605。
[39]見影京本第十七回,頁381;又《輯評》,頁278。評語第一字「樹」,當為「前」字之抄誤,周汝昌作了校正。見《新證》,頁545。從這條寫於壬午即1762年的評語,可以約略推斷脂硯見到情榜之前寫「前處」評語的大致時間。在第十九回的一條雙行夾評里,脂硯也提到了情榜。可見第十七回中「前處」那條評語屬於脂硯所寫的第一期評語,第十九回的評語則屬第二期。曹霑情榜之作,當晚於脂硯的第一期評語而早於第二期評語,約在1754年前。
[40]見影京本第十九回,頁421,雙行墨筆評語;又《輯評》,頁309~310,所謂「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確實費解難譯。[譯者按:作者在英文本中把「情不情」譯為「passionate (lover) yet without passion at all」,把「情情」譯為「lover with pure love」。]「情不情」和「情情」,可用作具體名詞或抽象名詞,也可用作形容詞。一經翻譯,必然難以表達原文的含義。
[41]見影京本,頁349,墨筆過錄在第十七回正文前;又《輯評》,頁256。俞平伯先生以脂戚本為根據,認為「寶玉系諸艷之貫」的「貫」應作「冠」。見《研究》,頁223~224。「貫」,指貫通的脈絡。「冠」,意謂領袖。改「貫」為「冠」,未必得當。
[42]如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頁506;第二十三回,頁526;第二十八回,頁634,頁636;第三十一回,頁711。又見《輯評》,頁177,引脂殘本第八回(其中「情榜」誤為「情講」)。
[43]如影京本第二十五回,頁561;又《輯評》,頁406。「有情」本佛語,但在這裡是在「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的。
[44]關於寶釵的斷語,著者在別處還曾推論為「無情」,從寶玉生日掣籤中得來。見《羅音室學術論著》卷三,頁386。——編者注
[45]此表在《前漢書》卷二十,表中按編史者的道德標準把漢代以前人物分為九類。情榜則根據人物與主人公的倫理關係分冊。
[46]香菱名列副冊第一,這個問題已在警幻仙子的簿冊中解決。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2。殘本第三回脂評也說:「甄英蓮(香菱原名)乃付(副)十二釵之首。」見《輯評》,頁77。俞平伯先生看了脂京本頁380~381的另一條評語後,詳細地討論了這個問題。他認為香菱應列在又副冊。(《研究》,頁222~223)但俞先生忘了,就在頁381的那條評語之上,脂硯在一條署年壬午的朱筆眉批中承認他「前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俞先生也未注意他自己輯錄自脂殘本第三回的一條評語。他想使讀者相信:曹霑自己在第五回中把警幻簿冊寫錯了;而脂硯後來自認不確的那條評語倒是對的。
[47]影京本第十九回,頁425有一條脂評:「襲人……自是又副十二釵中之冠,故不得不補傳之。」按,這也是脂硯早期評語,正如上文妙玉出場時那條評語所說,「總未的確」。彼時未見末回情榜。在榜自應以晴雯為首。(譯者附言:此注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增補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中文。)
[48]此斷語出現在《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的尾聲中:「痴迷的枉送了性命。」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5~126。
[49]四人皆因愛情或婚姻變故自殺。
[50]「無情」這個概念也出現在《新制紅樓夢十二支》曲的尾聲部分:「無情的分明報應。」見影京本,頁125。
[51]參看《近著》,頁413。
[52]17世紀40年代後流行的《水滸傳》是經過金聖歎評點的,被他刪為七十回。此前有一百二十回本,一百一十五回本,一百一十回本和一百回本,其中有九種至今猶存。見何心《水滸研究》頁22~23,頁100~101,上海文藝聯合出版社1955年版。
[53]《儒林外史》的故事寫到萬曆二十三年(1595)。幽榜則繫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當時小說中的人物已不在人世。見小說第五十五回及附錄。根據錢靜方《小說叢考》和鄧之誠《骨董三記》,此幽榜並非著者原作。見1936年初版,1957年由上海古典文學出版社重刊的孔另境先生的《中國小說史料》,頁180~18l。楊憲益先生翻譯的《儒林外史》英文本(1957年北京版)中,刪去了列名幽榜的附錄。
[54]作者的朋友明義見到,在早期手稿中,「石頭」的確回到了青埂峰下。參看後文《〈紅樓夢〉的一個早期稿本》。
[55]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1~12。
附表:脂京本中每回頁數一覽表[1]
表中符號「△」代表此回有雙行小字夾評。評語從前數回占3頁至後幾回占半行不等。此書每頁10行,300字。回間夾頁有墨筆及朱筆評或棠村序文(譯者附言:最後五個字是著者在自校本上加的)。眉批及行間夾評不占正文位置,故未標明。
a——回末故事與下回回首不接。
b——因作者修改致使此回縮短,參見本書後文《前八十回中的若干問題》第四節。
c——缺回目。
d——作者原稿缺損。
e——回中至少有一、二或三條評語。
f——脂京本全回缺,從其他底本補,無任何評語,參見後文《前八十回中的若干問題》。
g——脂京本丟1642、1643兩整頁,共560字,因此,此六十八回應為22頁。
注釋
* * *
[1]此表已據著者自校本修正。——編者注
曹霑寫此書的原定計劃
曹霑的《紅樓夢》中斷於八十回,這是中國文學無法彌補的損失,也引起了許多人對作者嗣後計劃的猜測。18世紀80年代起,出了許多賡續補亡之作,其中以高鶚所續的四十回最為成功。小說有了高續,才有完整的面目,才得以廣泛流傳,膾炙人口。但後來脂評《石頭記》的出版卻使我們藉助脂評可以再現曹霑原定的計劃,從而得知高續的許多地方與曹霑這一計劃不符。
除第五回中的《紅樓夢》曲子和我們已在前一章中討論過的那些線索外,前八十回中還有許多情節,如不與脂評參讀,初看似乎只是一些游離的斷片,但一經脂評指點,便知這些插曲正和脂硯見過的佚稿中的後文故事遙相呼應。用脂硯的話來說,這部小說就是用這種「千里伏線」[1]嚴密地組織起來的。前文出現的故事,看似瑣細平常,其實無一「廢墨」,都和後文有這樣那樣的關照。必須充分了解曹霑這種恢宏精緻的構思,才能領略這部小說是多麼壯麗奪目,其偉大處不亞於最佳的希臘悲劇。高鶚的續作則與前文脫節,不獨浪費了自己的筆墨,而且破壞了曹霑設計的脈絡,使前八十回的許多情節變得支離蕪蔓,無法體現其本初的深意。倘若把曹著的前八十回和高續的後四十回視為一個整體,即使大師如陳寅恪先生,也只能喟嘆《紅樓夢》在整體結構上甚至不如文康的《兒女英雄傳》![2]
本章將綜述作為全書結局的賈府敗亡之由的輪廓。[3]
第一節 「通部書」中之「四大關鍵」
全書有幾大關鍵,使「風月繁華」的大觀園內表面上歡樂幸福的生活急轉直下,迭遭大禍,終於導致賈府的敗亡。這些關節,曹霑都安排在八十回之後發生,但在高鶚的續四十回中卻所存無幾,這對我們讀者來說真是憾事。小說前半部的第十八回很要緊,曹霑在這回中精心為後半部埋下了伏線。元妃回府省親時點過四出折子戲:①豪宴;②乞巧;③仙緣;④離魂。這些都是當時流行的劇目,似乎信手點來,漫不經心。但脂硯在評語中破解道:第一出,選自《一捧雪》,「伏賈家之敗」;第二出,選自《長生殿》,「伏元妃之死」;第三出,選自《邯鄲夢》,「伏甄寶玉送玉」;第四出,選自《牡丹亭》,「伏黛玉之死」。他說,「所點之戲劇伏四事,乃通部書之大過節大關鍵。」[4]
對這四出戲,需要作點解釋,以便了解它們在小說後文所起的伏線作用。
1.《一捧雪》是一白玉杯的名字。這個稀世之珍受到豪門覬覦,致使其主人莫懷古[5]身罹大禍。其實,這部戲乃取材於明代將軍王忬[6]的遭遇。王收藏了一幅宋人張擇端的名畫《清明上河圖》,被奸相嚴嵩之子嚴世蕃看中奪走,但惡棍湯裱褙向嚴報告,嚴所得為膺品。王因此於1559年以貽誤軍機罪被處決,真實的原因乃是嚴藉機發泄被騙之恨。《紅樓夢》中有賈赦霸占窮書生石呆子古畫扇的故事。石寧死也不肯放棄扇子,賈赦通過他在當地做官的朋友賈雨村,訛石拖欠官銀,將石下獄,把扇子抄沒官府,送給賈赦,「那石呆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7]
周汝昌先生正確地指出,此乃賈府終歸破敗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賈雨村也就是這個故事中的惡棍。[8]大概日後陷害石呆子一案敗露,賈雨村、賈赦皆因此下獄,所以《好了歌》注中的這樣兩句:
因嫌紗帽小,
致使枷鎖扛。
脂硯正在這裡加評:「賈赦、雨村一干人。」儘管故事的發展方向不同,但像《一捧雪》中的玉杯毀了莫家(《清明上河圖》則毀了王家)一樣,畫扇最終也給賈府帶來了大禍。
2.《乞巧》選自《長生殿》,講唐明皇和楊貴妃的愛情悲劇。曲中第二十二折《密誓》,是指他們二人七月七日在長生殿山盟海誓,願生生世世為夫妻。後因貴妃堂兄[9]楊國忠誤國,公元755年安祿山叛亂,貴妃在從長安出逃到四川的途中被迫縊死。脂評說,此戲伏元妃之死。看來,曹霑原稿中的這一部分,必與高續第九十五回中關於元妃因病早夭的描寫完全不同。我們知道,曹霑有一姑母於1706年11月30日嫁給平郡王訥爾蘇,[10]訥死於1740年,[11]即曹霑之父曹頫復職後第五年。[12]如小說中的線索可據,曹霑的姑母大約死於18世紀20年代初,比訥爾蘇死得早得多。[13]看來訥爾蘇或其妻之死肯定加速了曹家的沒落。[14]
3. 湯顯祖的《邯鄲夢》是根據唐人沈既濟的傳奇小說《枕中記》寫成的戲曲。有個熱衷於仕途的窮書生,姓盧,在邯鄲旅舍里遇到道士呂洞賓,當時居停主人正在煮黃粱粥。盧生訴說人生坎坷,呂給他一個兩端有孔的青瓷枕。盧倦極欲睡,見枕孔逐漸變大,便入內,至一貴人家,喜得嬌妻,多生貴子,自己登科做官,宦途得意,位至宰相。一度受誣,以叛國罪發配,終因皇恩,遇赦復職,受封為趙國公,壽至八十而薨。於是夢醒,見自己躺在呂洞賓身邊,爐上的黃粱粥尚未煮熟。呂告訴他,世間功名利祿也無非一夢。湯顯祖這部戲曲的最後一折,題為《合仙》,講盧生被呂洞賓攜至仙境,受仙家點化升天。這個故事,大概與寶玉看破「風月繁華」,頓悟人生似夢,接受佛教真諦的故事相似。但與「甄寶玉送玉」之間的聯繫則難以重構。不過,在原稿佚文中確有玉被「誤竊」的故事[15]和鳳姐在門前掃雪拾玉的故事。[16]高鶚在續作中把失玉寫得很神秘(第九十五回),且把還玉的過程更加神秘地說成是一來歷不明的和尚所為(第一一五回),顯與曹霑原來的構思完全不同。
4. 「離魂」是《牡丹亭》第二十折《鬧殤》的主題。劇中女主人公杜麗娘因相思而死,林黛玉則因寶玉與寶釵結婚而死。二者相類,自不待言。
既然以上四個戲曲故事伏下了小說後半部發展的線索,是「通部書」的「大關鍵」,可見這些轉折點的發生,必在八十回之後不久。這樣,才能留出足夠的篇幅,去寫寶玉婚後生活和其他主要角色的悲劇性下場。[17]
第二節 賈府的敗亡
脂硯用兩條評語總結了賈府敗亡的根由。其一是對第四回中「護官符」的評語。此符是一張金陵有權勢人家的單子,這些家族的成員即使犯了法,地方官也必須特殊回護。單上列了賈、史、王、薛四家,而史是賈母和史湘雲的娘家,薛是薛寶釵的娘家。脂硯評道:
此等人家,豈必欺霸方始成名耶?總因子弟不肖招接匪人,一朝生事則百計營求,父為子隱,群小迎合。雖暫時不罹禍網,而從此放膽,必破家滅族不已。哀哉![18]
另一條評語,評的是正文中緊接著的幾句表白:「四家皆聯絡有親,一損皆損,一榮俱榮,扶持遮飾皆有照應的。」脂硯評道:「早為下半部伏根。」[19]如是,曹氏原稿後文必有若干處講到賈府子弟結交匪人致禍,以及其他幾家出事對賈府的影響。有些事端的嚴重,大約到了足以「滅族」的程度。[20]除了賈雨村用奸計奪畫扇外,還有其他不少事情也是促使賈家覆亡的原因。如王熙鳳受賄三千兩銀子,害死了一對已經聘定的青年。[21]她假丈夫之名,給一位節度使修書,叫他影響他的下屬,解除其兒子的婚約。在王熙鳳託名修書的文字下面,脂硯評道:「不細。」[22]出手告捷壯了王熙鳳的膽,她日後越發不擇手段地幹了許多諸如此類的事。[23]在小說後半部,王熙鳳的假信想必漏出破綻,罪行敗露,殃及賈府。脂硯在評論她受賄三千兩時說:「如何消檄,造業者不知,自有知者。」[24]有條署名評語還這樣說:
阿鳳心機膽量真與雨村是一對亂世之奸雄。後文不必細寫其事,則知其生平之作為。回首時無怪乎其慘痛之態[25]……脂研[26]
王熙鳳的貪婪和賈雨村的奸險使得賈府終被抄家,好多人坐牢,寶玉也未倖免。這些事情的發生,當在寶玉結婚以後,出家之前。
第三節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最後,每況愈下的賈府連同它的種種罪孽被一場大火燒得乾乾淨淨。這可從兩條脂評得知。早在第一回甄士隱(真事隱)的女兒元宵被拐的故事中,就有一場火從毗鄰的小「葫蘆廟」延來,把甄家燒成一片瓦礫。脂硯評道:「寫出南直召禍之實病。」[27]小說中還有一個榮國府馬棚失火的情節,脂硯評道:「一段為後回作引。」[28]繼抄家、籍沒、下獄之後,又來了這場大火,賈府大概已所剩無幾。接近尾聲前,賈家又走了兩位姐妹。探春遠嫁他鄉,早在第二十二回里,脂硯就探春制的燈謎「風箏」評道:「此探遠適之讖也。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29]在同一頁上,脂硯評惜春的燈謎「佛燈」道:「此惜春為尼之讖也。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寧不悲夫?」秦可卿臨死時說過:「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30]又說,「樹倒猢猻散。」[31]《紅樓夢》曲子最後一支的最後幾句,用生動的畫面概括了這部大悲劇落幕時的最後場景: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32]
注釋
* * *
[1]脂硯曾多次使用「千里伏線」這個概念來形容這部小說的布局。在影京本,頁733,頁947和《輯評》頁104,頁132,頁441等,都可以找到這種評語。——譯者注
[2]見陳寅恪先生《論再生緣》1951(?)年廣州油印本,頁31上。陳先生作出這一評價是在脂評石頭記(脂京本)出版之前。編註:參閱《羅音室學術論著》第三卷,頁29~30。
[3]因本書為摘選本,此處刪原文「至於書中各個角色在八十回以後的歸宿,將在第十五章中討論」字樣。——責編注
[4]見影京本,頁402。《一捧雪》是李玉(16—17世紀)的作品。《長生殿》是洪升(1646—1704)的作品,此劇有楊憲益先生和戴乃迭女士的英譯本,1955年北京出版。《邯鄲夢》和《牡丹亭》都是湯顯祖(1550—1616)的作品。
[5]莫懷古,就字面講是「不要懷有古董」的意思。
[6]見《明史·列傳》第九十二,卷二〇四。
[7]見影京本第四十八回,頁1115~1116。
[8]見《新證》,頁594~595。
[9]英文本為brother,據著者自校本更正。——譯者注
[10]參看後文《脂硯齋是誰》,頁229。
[11]見《清代名人傳》卷二,頁740。
[12]參見前文,頁46。
[13]見後文《前八十回的若干問題》頁198注①。
[14]關於元春之死,參見同上,頁199~201。
[15]見《輯評》,頁178,錄自脂殘本第八回脂評:「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塞玉」一事,見影京本,頁198。
[16]見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522,墨筆雙行評語。
[17]在作者早期手稿中,元春之死發生在第八十回之前,但他修改時把這一情節推延到第八十回以後。參看後文頁199~201。
[18]《輯評》,頁99,錄自脂戚本第四回。
[19]《輯評》,頁99,錄自脂殘本、脂晉本。
[20]滅族之禍,不一定坐實賈家,也可能指其他巨室中的某一家。
[21]參看《紅樓探源》頁139。
[22]見影京本第十五回,頁322,墨筆雙行評語。
[23]見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24,墨筆雙行評語。
[24]見影京本朱筆行間夾評。
[25]「回首」,本佛家語,這裡指死亡。襲人在她母親死後對鴛鴦說:「我也想不到能夠看父母回首。」(見影京本第五十四回,頁1265。)高鶚不懂,把它改成「殯殮」。(見《紅樓夢》,頁580。)又,參看《儒林外史》亞東版,第二十回,頁13:「牛先生是個異鄉人,今日回首在這裡,一些什麼也沒有。」這是牛布衣死後,他寄寓的廟裡的住持在葬禮上說的。
又,參看《古今小說》卷三十七,《梁武帝累修歸極樂》,頁2:「今日拜辭長老回首……閉著眼睛去了。」頁8:「我姊妹二人,今夜與你們別了,各要回首……如何不帶挈養娘一同回首?」(這最後兩例,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補註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中文。——譯者注)
[26]見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24,墨筆雙行評語。
[27]見《輯評》,頁52,錄自脂殘本第一回。南直,即南直隸,是江蘇的舊稱。(參看《雜劇三集·夢幻緣》,第二出:「第一甲第一名史珏,南直梁州人。」——此條為作者補註,錄自自校本。)評語提到的大火無疑是一歷史事實,可能發生在南京的某織造廠,也可能是江寧織造官邸起火。但曹的繼位者隋赫德在奏報曹氏家產的摺子(參看前文,頁56。)中沒有提及財物被焚等情,曹寅的藏書也安然運到北京(見前文頁57,注②),看來這場火不像起於官邸。也許,曹頫革職的直接原因是這場大火。
[28]影京本第三十九回,頁900,墨筆雙行評語。
[29]影京本,頁510,墨筆雙行評語。
[30]參看《紅樓探源》頁94,注①。「三春」語帶雙關,這裡指迎春、探春、惜春。
[31]參見前文《作者的生卒年》,頁41~42。
[32]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6,正文。脂硯評此句云:「又照著葫蘆廟。」(見《輯評》,頁127,錄自脂殘本。)按,葫蘆廟燒成了白地,則此白茫茫的大地,亦指燒成的白地。高鶚以為雪景,乃誤解原意。——此注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自校本上的補註。
後半部書中故事探源
探索作者原稿後半部的內容,絕非僅為好奇,實為替更全面的批評工作奠下基礎,對作者作出更公平正確的評價。[1]
書中有十個或十幾個關於主要人物的故事,有可能根據前文或評語新提供的伏線進行探索。但這些故事之間的關係已無法追蹤。本章試圖討論的,只限於那些無可爭議地存在於原稿中的重要故事。下文將分節勾勒這些故事,並分別冠以獨立的標題,其實,在曹霑原稿中,其中有些故事無疑已被組織成為互有聯繫互相貫通的長篇故事。把它們分割開來探討,只是因為原稿中那些重要的聯繫脈絡已經找不到了。
第一節 林黛玉之死
曹霑原稿後半部中,無疑有黛玉之死和寶玉很不情願地與寶釵成婚的故事。這一點,在《紅樓夢》十二支曲的頭兩支中已經交代清楚了。[2]不清楚的是,黛玉是否像高鶚續補的那樣,死在寶玉舉行婚禮的同時。從第一回甄士隱對《好了歌》的註解來看,寶玉是在黛玉死後不久結婚的:
昨日黃土隴頭埋白骨,
今宵紅綃帳底臥鴛鴦。[3]
上句講黛玉之死,下句講寶玉結婚,兩句適成對照,寫出了辦喜事的悲劇氣氛。至於林黛玉淚盡而死的時間,當發生在第八十回之後不久,這從此前幾回連續出現的暗示中可證。還淚之說,源於第一回的神話:黛玉的前身絳珠草,得到寶玉的前身石頭的灌溉照拂,絳珠草因此設誓,下世為人要把一生所有的眼淚還他。[4]第七十六回姑娘們中秋聯句,林的詩句「冷月葬詩魂」是她夭逝的預兆。寶玉鍾愛的丫頭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晴雯死了,第七十九回中寶玉為她作誄,有些詞句,不像祭晴雯,更像悼黛玉,使黛玉不禁移神變色。當時黛玉在咳嗽,脂硯又評,「總為後文伏線。」[5]緊接著,寶玉的堂姐迎春許配孫某,那人後來證明是個「中山狼」,害死了這位善良的弱女子。迎春離開大觀園後,寶玉在她的舊居前徘徊,不勝惆悵,脂硯評曰:「先為對境悼顰兒作引。」[6]當時已屆晚秋。前文講寶玉春日訪黛玉,作者用了「鳳尾森森,龍吟細細」[7]一聯描寫黛玉居處的美麗幽靜,脂硯卻在這兩句下評道:「與後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一對,可傷可嘆!」[8]「落葉」一聯,顯然是脂硯從後文寶玉到黛玉居處憑弔時的寫景文字中引來,可見黛玉之死,也同在晚秋時節。
棠村在第四十二回前的序文中提到過「黛玉死後寶釵之文字」,[9]俞先生把這句話解釋為「黛玉逝後寶釵傷感得了不得」,[10]但這僅是猜測而已。早在第二十二回中,寶玉和黛玉有點誤會,黛玉問寶玉:「他(湘雲)得罪了我,又與你何干?」脂硯評道:
問的卻極是,但未必心應。若能如此,將來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世間亦無此一部《紅樓夢》矣![11]
這條評語告訴我們,黛玉死後,這部書並不戛然而止,還有許多故事要說。[12]「離魂」是通部書中承上啟下的一個「大關鍵」,既然林死後書里還有許多故事,可見黛玉之死不可能發生在第八十回之後很久。作者不忍叫林姑娘死得太早,但若要這位無辜少女來分擔行將降落賈府的種種磨難,想必使作者更受不了。
第二節 王熙鳳的下場
在《金陵十二釵》簿冊中,王熙鳳被畫成一隻棲在冰山上的雌鳳。配畫的詩是個謎,其中有一句廋詞,若不了解她後來的生活便難以破解。但在高鶚的續作中,並沒有寫這些故事。[13]那一句詩中的「人木」二字,可合成一個「休」字,意即被離棄。[14]其最後一句是:
哭向金陵事更哀。
高鶚根據這一句,拙劣地讓王熙鳳死前在病榻上不住嘴地胡言亂語,說要「到金陵歸入冊子去」。[15]高鶚可能沒有注意,也可能沒有看懂上一句最後兩個字的含義。
《紅樓夢》十二支曲中的第九支,寫的就是王熙鳳,題為《聰明誤》: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後性空靈。家富人寧,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枉費了意懸懸半世心,好一似盪悠悠三更夢。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呀,一場歡喜忽悲辛,嘆人世,終難定。[16]
前面提到的那幅畫和這支曲,預示了這隻雌鳳一生的下場。畫中的冰山是個關於唐代宰相楊國忠的典故,指一種短暫的靠不住的權勢和氣焰。[17]這支曲子是說,王熙鳳費盡心機算人,最後反算了自己。高鶚續補時又忽略了曹氏原定計劃中的這一情節,安排她在賈府境況依然良好的條件下自然病故。
王熙鳳幹了許多壞事,害死了好幾條人命。除了逼死那對已有婚約的青年以外,她還毒設相思局害死她丈夫的堂弟賈瑞(第十二回)。當她偷聽到自己的丈夫跟僕人鮑二的媳婦詛咒她,便鬧得天翻地覆,逼得鮑二媳婦自縊(第四十四回)。她丈夫的側室尤二姐,也因不堪受她虐待而尋了短見(第六十九回),這是她所設機關中最狠毒的一個。原來,尤二姐幼年曾許配給一個名叫張華的人,但這門親事早已被尤父退掉。王熙鳳知道了這段往事,便派人買通張華,唆使他去告發賈尤兩家,藉以羞辱她自己的丈夫賈璉及其妾尤二姐,同時訛詐尤二姐的異母姐尤氏。王得逞後,仍不知足,生怕張華日後泄露真相,又派僕人來旺行賄官府,以莫須有的罪名企圖將張華在獄中治死;此計不成,又要來旺負責殺死張華。來旺未從,卻向主母謊報,佯稱張華已在回家途中被截路的歹徒打死。王熙鳳的丈夫後來發現尤二姐死得蹊蹺,便立志要報復這害人精。[18]
王熙鳳樹敵甚多,其中有一個是她主持秦可卿的盛大喪事時懲罰過的負責迎送親客的女僕。一天早晨,她遲到了,王熙鳳下令打她二十大板,革她一月銀米。她被打後,還得向王叩頭謝罰。脂硯在此評道:「又伏下文,非獨為阿鳳之威勢費此一段筆墨。」[19]這位女僕後來如何報復,以及她對王熙鳳的失勢起了多大作用,已難猜度,但看來她一定會叫王為此付出代價。
小說前半部講到賈璉與廚子的妻子多姑娘有染,多姑娘給了他一綹頭髮,被通房大丫頭平兒發現。平兒怕王熙鳳潑醋,為了保護賈璉,沒有聲張。賈璉卻瞅平兒不防,將頭髮搶了過來。脂硯對這件事又評道:「妙!說使平兒,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賈璉搶回,後文遺失後過脈也。」[20]
這一綹頭髮和尤二姐之死,勢必成為賈璉和王熙鳳在八十回以後鬧得不可開交的主要原因。[21]但是,不管他們吵得如何,王熙鳳所以垮台,主要還是她偽造了那封曾經害死一對無辜青年的假信。她在叔父王子騰幫助下行賄謀害張華的未遂罪行,也肯定使她的案情更加嚴重。王熙鳳的這些罪惡,加上她公公賈赦強占石呆子的畫扇,招致官府徹查,終於賈府被抄,賈赦及其子賈璉,其媳王熙鳳,乃至寶玉,[22]都被拘下獄。也許賈璉很快獲釋,因為他也是受害者,不是罪犯。[23]
當他們系獄時,茜雪和紅玉赴獄神廟替寶玉和王熙鳳做了一些事,對他們的釋放可能有所貢獻。[24]這是一個複雜而令人感動的故事,曹霑寫了五回或六回文字,但原稿在脂硯生前已經迷失。[25]
王熙鳳出獄回家時,「冰山」已經消融。她把叔父王子騰扯進張華一案,娘家也被殃及。[26]此時她和賈璉已相互易位。一度懼內的丈夫占了上風,寧要性情和順的侍妾平兒,也不理那隻嫉妒、殘忍、專橫,但已失去昔日威風的「雌鳳」。有一陣,王熙鳳的地位下降到與婢妾為伍。最後,被她丈夫,毋寧說是被賈府休掉,不得不「哭向金陵」。離開之前,她還「強」了最後一次「英雄」,但已無濟於事。脂硯在第二十一回前的總評中,曾把在賈璉與多姑娘事件中王熙鳳對平兒的氣焰和她後來可恥的奴顏作了對比。這篇評語相當長,不僅講了小說後半部中王熙鳳、平兒和賈璉的故事,也提到了寶釵、襲人和寶玉:
此曰(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曰(回)「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只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能(可)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甚矣,今因平兒救。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強何身微運蹇,展眼(亦)何如彼(是)耶?人世之變遷如此,光陰(倏爾如此)。[27]
今日寫襲人,後文寫寶釵,今日寫平兒,後文寫阿鳳,文是一樣情理,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多少眼淚灑出此兩回書。[28]
脂硯說「『救』與『強』無別」,含義不明。當時是平兒救了賈璉,以免他的妻子王熙鳳發現他和別的女人的私情。這事發生在賈璉搬出寢室時,因為他女兒大姐兒(後來改名為巧姐)出天花。脂評對此評道:「在子嗣艱難化出。」[29]王熙鳳沒有子嗣,賈璉常和女人鬼混,王又多疑,嫉恨賈璉和其他異性有任何來往。王的最後一次「強英雄」,可能是指她忍痛目睹平兒成為賈璉正室,自己則淪為婢妾。因此第二十一回的「景況光陰」和後回相比,有了「天壤」之別。「人世之變遷倏爾如此」,王熙鳳處境大變,徹底失敗了。
平兒是一位品行端正,性情極好的女子。在小說前半部里,平兒在賈璉家裡,處在一種亦婢亦妾的地位,但王熙鳳總不讓她接近賈璉。前幾回書中也有平兒將成為賈璉正室的暗示。[30]至於王熙鳳後來被貶為婢,則從脂評中關於「穿堂門前」「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31]一句可知。
脂硯說:「他日之璉已不可救耶」,可能是指他在休王熙鳳一事上持激烈的態度,連平兒也無法「救」他不走極端。第二十八回中,有三處文字都暗示王熙鳳最終被丈夫遺棄。她在買通張華控告賈璉後,大罵為賈璉尤二姐說媒拉縴的賈蓉,以及賈蓉的母親(即尤二姐的異母姐)。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大鬧寧國府,離奇地編派道:「連官場中都知道我利害,吃醋。如今指名提我,要休我!」她要:「請合族中人,大家覿面說個明白,給我休書,我就走路!」[32]下一頁中,又重述了這些話。在小說後半部佚文中,當有這樣一些故事:王熙鳳因偽造假信和受賄三千兩銀子,真的被官府提審,真的下了獄,最後也真的被積怨甚深的丈夫休掉,哭著回金陵。在第六十八回中刻畫王熙鳳這些編派和做作,顯然是在為後文那些故事作鋪墊,使之具有更鮮明的諷刺意義。正是根據這些情節,《金陵十二釵》簿冊把她畫成一隻雌鳳,對她的一生下了這樣的斷語:
一從二令三人木,
哭向金陵事更哀。[33]
被貶作妾,也許就是被休之前的第一道「令」,但相形之下,逐回娘家當然「更哀」了。
王熙鳳回到金陵,不久就死了,也許是橫死,因為《好了歌》的注中是這樣說的:
正嘆他人命不長,
那知自己歸來喪?[34]
「命不長」的「他人」,指王熙鳳的朋友秦可卿;「歸」則指被夫家離棄只得回娘家的王熙鳳。
第三節 紅玉、茜雪的故事
有兩位女子,前面出過場,作者對其中之一且落墨甚多,到將近第八十回時卻無影無蹤了。第八回,寶玉院裡的丫頭茜雪,讓寶玉的乳母,愛惹是生非的李嬤嬤,喝了為寶玉沏的楓露茶,因此遭到寶玉訓斥。[35]第十九回和二十回,李嬤嬤又到寶玉院裡去哭鬧,抱怨寶玉為楓露茶把茜雪攆走了。[36]第四十六回,賈母的大丫頭鴛鴦又提到一次「去了的茜雪」。[37]從此以後,無論在八十回原稿或高鶚續作中,茜雪的名字再也沒有在任何地方出現過。脂硯在第二十回的一條評語中說,茜雪的故事要到「獄神廟」慰寶玉一回方呈正文,但作者原稿已失。[38]在另一段描寫晴雯與寶玉談及李嬤嬤罵襲人一事時,脂硯評道:「一段特為怡紅襲人晴雯茜雪三嬛之性情見識身份而寫。己卯冬夜。」[39]看來,在曹霑計劃中,茜雪是寶玉院裡三個最重要的丫頭之一。
怡紅院裡的另一個丫頭紅玉,又叫小紅,或紅兒,在前半部的一些章節中起著更加重要的作用。作者在五回書中用大量篇幅[40]來描寫這位動人、俏麗、乾淨、苗條的16歲的少女,以及她對寶玉侄兒賈芸的暗戀。她是怡紅院裡的一匹黑馬,幾乎不為主子所知,因為那些好妒的丫頭竭力不讓她接近寶玉,後來她剛被寶玉發現,卻因其聰明才幹受到王熙鳳賞識而被調去使喚。從第二十八回她離開寶玉給王熙鳳當差後,再也沒有什麼關於她的重要消息。[41]
紅玉初次出場是在第二十四回末,脂硯在一條總評中說:「紅玉在怡紅院為諸嬛所掩,亦可謂生不遇時,但看後四章供阿鳳驅使可知。」[42]但此後在脂京本前八十回中,只有一回提到紅玉供王熙鳳驅使。[43]其他三回關於紅玉的故事,按照曹霑原計劃,想必發生在第八十回以後。在同小丫頭佳惠的一次長談中,紅玉悲觀地說,她們能一起在大觀園,也不過三年五載,「千里搭長棚,沒有不散的筵席」,針對這整段對話,脂硯在不同的年代寫了以下兩條評語:
紅玉一腔委曲怨憤。系身在怡紅,不能遂志,看官勿錯認為芸兒害想思也。己卯冬。
獄神廟回有茜雪紅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44]。
後來紅玉得以到王熙鳳手下當差,脂硯評道:「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文)伏線。」[45]對紅玉抓住這個機會「向上爬」,脂硯先在己卯年曾寫了一條尖刻的評語加以苛責,但八年後,他又在緊靠上述評語處重新加評表示歉意:「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46]對紅玉心甘情願離開寶玉去服侍王熙鳳,脂硯的評論是:「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方見。」[47]脂硯並在第二十七回前的一條總評中指出,在獄神廟裡寶玉大得力於紅玉的幫助:
鳳姐用小紅,可知晴雯等埋沒其人久矣,無怪(其)有私心私情。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里外伏線也。[48]
紅玉跟王熙鳳去了,脂硯評道:「又了卻怡紅孽冤,一嘆。」[49]可見紅玉在獄神廟之前不再出場正是曹霑計劃中事,而在獄神廟那個很長的故事中,紅玉將再度為獄中的王熙鳳奔走。在講獄神廟故事的那五回或六回佚稿中,有三回講紅玉為王熙鳳出力,[50]其他幾回講茜雪慰寶玉和紅玉助寶玉的故事。
如今要重構這些故事,真是惹人遐思,但已絕無可能。我們只能憑藉想像去感知這些情節該是多麼動人:在賈府敗亡主人下獄之際,僅有這些可憐的舊婢在竭盡全力為她們的故主奔走!也許在這裡需要重提一下第十八回中那條賈府落敗的伏線《一捧雪》。[51]那出戲中,莫懷古蒙冤被判死刑,曾經參與仿製新玉杯替代古玉杯的義僕莫成,最後將自己喬裝打扮去替代主人赴難。中國文學中這一經典式的「殉義」,比《雙城記》中昔德尼·卡爾頓的「自我犧牲」早兩個世紀。(托爾斯泰認為《雙城記》是不符合他關於藝術的嚴格定義的幾部巨著之一。)[52]紅玉和茜雪這兩個丫頭(或兩者之一)為王熙鳳和寶玉所做的事,也許與莫成為他主人所做的事有某種類似,當然,不一定非去代受死刑不可。
第四節 巧姐的歸宿
王熙鳳在主持榮國府家政的鼎盛時期,做了許多壞事,卻有一件好事,儘管她的動機無非是一種紆尊降貴,賜恩施惠。有個村婦劉姥姥,是王熙鳳祖上的遠親,因女兒女婿經濟窘迫,帶著外孫板兒來到賈府。王熙鳳善待他們,給了她二十兩銀子(第六回)。過了些日子,劉姥姥攜板兒二進賈府,送了些土產來。這一回,他們留在賈府住了幾天,臨走時,王給了她一百多兩銀子、絲綢衣裳和其他好些東西(第三十九至四十回)。當時,王熙鳳唯一的女兒大姐又犯病了,劉對王提了點保平安的建議,還應王之請,給女孩取了個名字「巧姐」——孩子是七月初七生的,這名字正合中國的風俗。而且,「巧」還有「巧合」之意,劉姥姥解釋道:「日後大了,各人成家立業,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呈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上來。」[53]
關於劉姥姥兩次進賈府,脂硯寫了好幾條評語,這些評語清楚地表明,他讀過小說後半部中劉與巧姐的關係以及巧姐和板兒結親的故事。第六回開頭,劉姥姥一進榮國府,棠村序文[54]說:「此回借劉嫗,卻是寫阿鳳正傳,並非泛文;且伏二進、三進及巧姐之歸著。」[55]脂評也說:「略有些瓜葛,是數十回後之正脈也。真千里伏線。」[56]小說講到,劉姥姥是「紅了臉」向王熙鳳討錢的,脂硯評道:「老嫗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之事。作者並非泛寫。」[57]
劉姥姥二進榮國府時,有一段寫板兒和巧姐交換他們正玩著的柚子和佛手。對這個有象徵意義的插曲,脂硯加了兩條評語:
小兒常情,遂成千里伏線。
柚子即今香圓之屬也,與緣通。[58]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兒之戲,暗透前後通部脈絡,隱隱約約,毫無一絲漏泄,豈獨為劉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59]
所有這些評語都指明了一個事實:巧姐最後落腳到劉家的村子,嫁給劉姥姥的外孫板兒。這也完全吻合警幻簿冊中透露的曹霑的原定計劃。在那本簿冊中,巧姐的畫緊隨在王熙鳳的畫後面,圖上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有詩斷曰:
事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
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60]
《紅樓夢》曲子中的第十支,是為巧姐作的。這支詠巧姐的曲子也緊接在詠王熙鳳的那支曲子之後,題目是「留餘慶」。
留餘慶,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61]
《紅樓夢》曲子的尾聲中有這樣兩句:
有恩的,死裡逃生;
無情的,分明報應。[62]
可視為「乘除加減,上有蒼穹」的註解。第一句講劉姥姥報恩,找到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的巧姐並救了她。第二句講王熙鳳罪有應得的下場。
這些線索使我們知道,巧姐由於「巧合」,遇到了「恩人」劉姥姥。當時,賈府破落,眾叛親離,更糟的是還有「狠舅」即王熙鳳的兄弟,以及「奸兄」——有可能是賈蓉[63],財迷心竅,算計巧姐。這一切都發生在她母親王熙鳳死後。巧姐的歸宿是荒村野店。不清楚的是,巧姐是在什麼地方什麼場合巧遇劉姥姥的。
巧姐小時候是榮國府最有權勢的女主人的獨生女。嬌生慣養,搞得弱不禁風,連飲食習慣都和常人不同。劉姥姥二進榮國府時,巧姐「只因風地里吃了一塊糕」,便發起燒來。王熙鳳問及,那農婦勸她:以後少疼孩子些就好了。[64]在甄士隱的《好了歌》注中,有一句說:
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65]
這就是她那錢迷心竅的「狠舅」「奸兄」設計坑害她的結果!那時候,賈蓉又與他結交的匪人沆瀣一氣,把自己的堂妹賣給一個妓院。早在第四回的一條脂評中就清楚地指出了這一點。[66]可見,巧姐是在「煙花巷」中,「巧遇」「恩人」劉姥姥,被劉搭救到劉家,成了板兒的妻子,一似他們兒時玩佛手時所示。這個狠毒母親的無辜女兒,經歷了一個女人所能遭受的最痛苦的磨難,終於到了農村,成為農民的妻子,過著自食其力、誠實正派的生活。高鶚續作中關於巧姐後來嫁給一中了秀才的富紳之子為妻的故事,顯然與曹霑的原計劃完全不合。
第五節 史湘雲與金麒麟
第三十一回中那個兩隻金麒麟的故事,引起了對史湘雲和寶玉後來關係的種種猜測。第三十一回回目的下聯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金麒麟的故事是說,史湘雲帶著丫頭翠縷到怡紅院訪襲人,半路上翠縷拾到一個雄的金麒麟,和湘雲所帶的飾墜雌麒麟正好配對。到了怡紅院,才知道雄麒麟是寶玉的失物。那是他新近方得到的東西,但沒說他是如何得到的。[67]隨後,襲人聽說湘雲業已訂婚,向她道喜,湘雲紅了臉。[68]
這時正好黛玉也來看寶玉,碰巧聽到了這件事兒,不由得懷疑起寶玉和湘雲的感情來。但棠村在第三十一回的序文中說:「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69]第三十一回末,有一關於雄麒麟的評註:「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70]可見金麒麟其實與寶玉並不相干,回目中的「白首雙星」指的是衛若蘭和史湘雲。前八十回正文中,衛若蘭的名字只在到寧國府給秦可卿送殯的賓客名單中出現過。[71]但上述評語表明,脂硯讀過後文關於衛若蘭的故事。在第二十六回的眉批中,脂硯將此前此後描寫有關倪二、馮紫英、柳湘蓮、蔣玉函的幾段歸於「俠文」[72]後,緊接著加了一句:「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73]但俞先生反駁道,設若金麒麟是史湘雲和她的丈夫衛若蘭相聚到白首的象徵,顯然與第五回警幻簿冊中關於史湘雲非早卒即守寡的預示相衝突。因此,他「寧認為這回目有語病,八十回的回目本來不盡妥善的。」[74]另有不少人相信,湘雲寡後,嫁給寶玉續弦。「舊時真本」首先這樣寫了[75],周先生也力持此說,並力圖證明湘雲就是脂硯齋。[76]俞先生指出「白首雙星」的回目有毛病,但否定湘雲喪夫後嫁給寶玉。脂硯在評語中從未有過湘雲最後將嫁與寶玉之意。第一回《好了歌》中有這樣一句:
脂正濃,粉正香,
如何兩鬢又成霜。
脂評指出,這句講的是寶釵和湘雲。[77]因此,俞先生認為,湘雲早死的可能性已排除。但寶釵婚後不久死去也不可能,這只是「舊時真本」為了使寶玉得以在出家前與湘雲成婚的一種設計。至於湘雲的命運,則預示在《紅樓夢》曲子第五支《樂中悲》中:
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
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
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塵寰中消長數應當,
何必枉悲傷![78]
在藏著「雲」「湘」二字的對仗中,「高唐」是指《高唐賦》[79]故事的發生地;「雲」,指那篇賦中楚王夢見的女神;「散」,可能暗示由於丈夫去世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夫妻分離;「水涸湘江」,也許是指她後來窮途潦倒,不一定是死。從這一切「終久是」中,沒有理由叫人相信她終究嫁了寶玉。何況,簿冊中為湘雲配畫的詩這樣斷道:
高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80]
這裡,「水逝」「雲飛」與「斜暉」同時呈現,表明她已臨近生命的終點,沒有也不可能與寶玉有任何進一步的關係。小說結尾,寶玉出家為僧,當時他的妻子仍是寶釵,不是湘雲。[81]至於一度屬於寶玉的金麒麟,後來怎樣到了衛若蘭手裡,[82]在推動衛和湘雲的姻緣上又起了什麼作用,便無從知曉了。
衛若蘭射圃故事之重要,在於它和大觀園內那種機鋒、精微、纖巧的仕女腔不同,它是虎虎有生氣的「俠文」。用棠村的說法,這是作者的「間色之法也」,與前文描寫女性時採用的工整細膩的風格形成對照。換言之,它反映了作者多方面的才能。第六回首次出現劉姥姥農家生活的場景時,脂硯評道,「珍饈中之齏耳」[83]:倘把前五回中貴族生活的描寫喻為「珍饈」,這一段就是珍饈之後足以爽口的「齏」。如果「射圃」一回沒有迷失,脂硯評語也許會用「烈酒」來比喻這段文字了。[84]
第六節 寶玉的婚後生活
寶玉娶的是寶釵,這在第五回《紅樓夢》曲子第一支和脂硯許多評語中都已指明。但在曹霑手稿中,在臨近小說結尾寶玉出家為僧以前,還有許多故事,我們在探索其他主角的故事時已連帶涉及了一部分。寶玉愛黛玉,不愛寶釵,寶釵卻巧妙地利用她對他母親和祖母的影響,小心地籠絡他的大丫頭兼守望犬襲人[85],而聰明地贏得了這場婚事。脂硯在前面的一條評語中說:「……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86]至於寶玉不喜歡襲人,這在晴雯被她用惡計攆出園子鬱郁而死後,便明朗化了。[87]
寶玉婚後不久,襲人離開賈府,嫁給藝名琪官的伶人蔣玉函,寶玉是在馮紫英處和蔣相識的,後來成了好友。[88]高鶚續作中,襲人是在寶玉出家為僧後才嫁給蔣的(第一百二十回)。但在曹霑自己的手稿中,襲人離開寶玉時,他仍和寶釵生活在一起。我們不知道這位「忠心耿耿」的婢妾是在什麼情況下離開她的夫主的。俞先生認為,她是在寶玉潦倒後,在寶玉的允准下嫁給蔣的。[89]但此事既然發生在寶釵「諷諫」無效之前,當然也在賈府被抄、寶玉下獄之前。因此,沒有理由認為賈府是在寶玉婚後陡然破落的。何況在嫁走襲人之前,寶玉早已有把怡紅院裡的丫頭全都放出去之意,可見此事發生在賈府尚稱富裕之時。[90]
寶玉有個心愿,把所有的丫頭包括襲人在內都打發回家。一天晚上,襲人病了,別的丫頭不在,寶玉給麝月梳頭,在這段文字中,有一則脂評:
閒上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有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91]
事情正是這樣。後來寶玉把他家中的丫頭全放走了,只留下麝月一人,直到他出家時,她還在他家裡。[92]
脂評提到,後文有一回「薛寶釵借詞含諷諫」,脂硯說,寶玉不想聽「諷諫」時,襲人也不在了。[93]這篇評語寫在前面講寶玉還能聽得進襲人勸說的那回文字的起首。這一對比的目的在於點明,寶釵當了他的妻子,作用還不如他過去的丫頭襲人。脂硯沒有透露諷諫的內容,但既然前文襲人勸寶玉是因為他大清早到林黛玉住處去梳洗,[94]後文寶釵的諷諫就可能與寶玉到黛玉故居憑弔有關:只見「落葉蕭蕭,寒煙漠漠」,黯然銷魂。襲人勸寶玉,寶玉遁入道家哲學,仿作了一篇續《莊子》,[95]無論如何還是答應了要聽襲人的話。但後來對寶釵的規勸,他壓根兒沒理會,也可能那時他已皈依佛教哲學了。
寶玉一生中另一重大事件是賈府被抄家以及他和親屬一同下獄。昔日的丫頭茜雪到獄神廟來探慰,設法搭救他們的則是另一舊婢紅玉。當時,紅玉一定已經嫁給了賈芸即寶玉的侄子和「義子」。[96]脂硯說過,賈芸「此人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97]脂硯在另一則評語中還說,在賈芸和他娘舅卜世仁分手之際,作者就埋下了此人可用的伏線。[98]這可能是個相當複雜的故事,牽涉到賈芸的鄰居俠客頭兒醉金剛倪二。賈芸困難時,倪二曾仗義接濟過他。[99]倪二可能同一些牢頭禁子有交情,紅玉和茜雪通過他們才得以到獄神廟探慰故主,出力營救,最後使他們獲釋或潛逃出獄。
寶玉出獄後,襲人和她的丈夫蔣玉函「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這是棠村說的。而且,「琪官雖系優人」,這一報恩行動應歸功於他。[100]曹霑在手稿中專門寫了一回,回目中有一句是「花襲人有始有終」。[101]俞先生認為,「有始有終」是指襲人婚後與寶玉寶釵關係甚好,兩家常來常往。[102]但棠村所說的「供奉玉兄寶卿」,絕非一般的社會交往活動,評論的重點也不在襲人而在蔣玉函。寶玉當時已窮途末路,寒冬雪夜只能噎酸齏圍破氈了。[103]這裡,是寶玉的故人優伶蔣玉函攜妻前來照應和接濟寶玉夫婦,而不是往昔的婢妾襲人帶丈夫來探望舊主。寶玉如果是潛逃越獄,可能正是蔣玉函冒著風險加以蔭蔽掩護的。[104]也許當時蔣玉函自己也很窮,所以寶玉當然只能噎酸齏了。[105]因此,脂硯才將蔣玉函故事稱為全書最好的「俠文」之一,把蔣同馮紫英、柳湘蓮、衛若蘭相提並論。當與寶玉夫婦同住時,蔣必須外出唱戲掙錢「供養」他們,而襲人則留在家中「侍奉」他們。花襲人因此被評為「有始有終」。
這期間還有寶玉失玉的故事。這事被說成是「誤竊」,經王熙鳳在穿堂門前掃雪「拾」得,最後又由甄寶玉「送」了回來。[106]此事當發生在寶玉出獄之後,蔣玉函和襲人回來「供奉」之前,因為這時王熙鳳失寵受辱已淪落到掃雪的地步,脂硯說她是「其星隕落如彼」![107]後文提到王熙鳳受辱時,襲人也已離開賈府,而且去向不明。[108]令人不解的是,此玉既然已被同府的王熙鳳拾得,為什麼沒有還給寶玉,卻要假甄寶玉之手送回?俞先生是這樣處理這個問題的:或是鳳姐拾玉,或是甄寶玉送玉,而他傾向於第一種。[109]但曹霑原稿中的拾玉和送玉,正如脂硯所示,是兩個前後銜接的情節,而不像俞先生所想,是兩種互相排斥的可能。兩者之間,只是失落了一個重要的環節罷了。
我們從第二回中知道,甄寶玉家住金陵。[110]王熙鳳被休後,也「哭向金陵」。[111]看來,她掃雪得玉後,悄悄地把玉帶在身邊,回娘家了。我們不知道這玉如何到的甄寶玉手中。但甄寶玉確實來過京城:第七十五回講得很明白,甄家犯了罪,已被抄沒了家,調取家人進京治罪。[112]當時甄寶玉年歲不大,大概不會牽連進去,因此王熙鳳回娘家時,甄寶玉仍留在南京。至於甄寶玉進京和還玉,大概發生在小說快收場時。從失玉到送玉可能經歷了相當一段時間。此玉又是寶玉曆劫前的原身,玉的復歸很可能促使他「頓悟」「前生」,看破這個給他帶來諸多煩惱的塵世。也許這就是湯顯祖的《邯鄲夢·合仙》之所以被視為「甄寶玉送玉」之「伏線」的來由。[113]
剩下的問題是寶玉怎樣「懸崖撒手」,怎樣撇下妻子寶釵和丫頭麝月出家當和尚。很難將寶玉的「懸崖撒手」同湯劇中盧生追隨呂洞賓入道直接相類比,因為第一,我們不知道送玉的背景;第二,甄寶玉非僧非道,只是寶玉的「潛身」或「真我」。[114]作者的用意大概是,一經「真我」送回失玉,賈寶玉就恢復靈智,識破俗世的污濁,達到徹底的解脫。
以上六節,是在可能限度內對作者原稿中幾個主要故事的探討。從評語透出的消息來看,書中還有其他一些故事或片段,有的不太重要,有的缺少確證,串不起來,無法連接。諸如博學的尼姑妙玉、丫頭詩人香菱、貴婦元春、守節寡婦李紈以及男性角色如賈芸、賈蘭、賈環等的結局。有些內容,下文在討論其他問題時將會涉及。後面還有一些事情,所涉人物難以認明,如《十獨吟》的故事[115],結尾處關於「葫蘆」的插曲[116],已無從探究。俞、周二先生在研究中根據評語中的消息,列舉了後半部書中故事的相關點。俞先生在《紅樓夢研究》中分列十三個題目加以討論,其中有些題目連同引文只有數行文字,[117]但他沒有研究這些線索的聯繫或探討其中缺失的情節。周先生列舉了二十四個獨立的要點,每點摘引一些評語,[118]其中有的是前八十回中的故事,[119]有的是涉及同一故事的線索,[120]有的解釋有誤,[121]有的不大重要。[122]有些更重要的問題,如寶玉出家,襲人嫁蔣玉函,二婢與獄神廟,周先生認為已有人(俞先生)指出,不再提了。周先生也沒有試圖運用所列各點進而探究與主要人物互相關聯的情節。俞、周二先生從脂硯無數評語中選出這些要目,幫助人們更好地欣賞原作,功績俱在。我對小說後半部中主要故事的探索,不可能確切地反映作者的原稿的內容,但望本章所探討的總體方向與作者的原定目標相差不遠。
注釋
* * *
[1]英文本沒有這一段。這是作者在自校本上的眉批,原文是中文。——譯者注
[2]見影京本,頁120~121,正文。
[3]見影京本第一回,頁29。《輯評》頁54~56從脂殘本錄入了脂硯對歌詞所作的逐句評語。因俞先生系根據脂配本間接轉錄,許多評語被誤抄在不相干的句子之下。錯誤如此明顯,看來俞先生未作必要的校訂。例如,在「如何兩鬢又成霜」句下,俞先生過錄了「黛玉晴雯一干人」的評語,但這兩位姑娘去世時都不滿20歲——晴雯死時才16歲。(見影京本第七十八回,頁1926)顯然,「黛玉晴雯一干人」是對前引「黃土隴頭埋白骨」的註腳,而與「兩鬢又成霜」相對應的註腳則應是前一條脂評:「寶釵湘雲一干人。」王佩璋先生在非難他過去的導師俞平伯先生時利用了這個例子,卻貶低了脂評的價值。參看《討論集》卷一,頁123。
[4]見影京本,頁17,正文。
[5]見影京本第七十九回,頁1935~1936,雙行墨筆評語。
[6]見影京本,頁1938,同上。
[7]見影京本第二十六回,頁597~598。
[8]見影京本。又見《輯評》,頁432。
[9]見影京本,頁959。
[10]見《研究》,頁213。
[11]見影京本,頁497,墨筆雙行評語。
[12]第二十一回脂評:「以及寶玉砸玉,顰兒之淚枯,種種孽障,種種憂岔(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辯哉!」(見影京本,頁468)則黛玉死後,又有寶玉砸玉故事。這是作者在自校本上的補註,英文本所無。——譯者注
[13]在高本中,賈母死後,王熙鳳在賈府很孤立(第一一〇回),最後死於婦科病(第一一四回)。
[14]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5。脂評說,作者用的是「拆字法」。參看後文頁154注②。
[15]見《紅樓夢》第一一四回,頁1260。
[16]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4。
[17]楊國忠,公元752年任相。有人勸陝郡的張彖去拜謁楊國忠以謀高就,張答:「君輩倚楊右相如泰山,吾以為冰山耳!若皎日既出,君輩得無失所恃乎!」見《資治通鑑》唐天寶十一年。此典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我們前面的假設:元春之死與賈府敗亡密切相關。
[18]見影京本第六十九回,頁1663。高鶚刪去此段,參看《研究》,頁97。
[19]見影京本第十四回,頁297,墨筆雙行夾評。又見《輯評》,頁219。
[20]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80,墨筆雙行評語。又見《輯評》,頁362,脂戚本為:「妙,設使平兒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賈璉搶回,後文遺失,方能穿插過脈也。」
[21]周汝昌先生也指出了圍繞著這綹頭髮的重現和尤二姐之死發生吵鬧的可能性,他認為這是造成王熙鳳早死的原因。但他沒有說明,為什麼這些爭吵會使她死亡。參看《新證》,頁600~601。
[22]脂硯評語中提到茜雪到獄神廟安慰寶玉,可見寶玉也曾下獄。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3~444,朱筆眉批。
[23]賈璉曾因沒有把畫扇弄到手,挨了他父親賈赦一頓混打。見影京本第四十八回,頁1116,正文。
[24]參看前文頁121。茜雪和紅玉的故事將在第三節中單獨討論。
[25]參看前文頁121。
[26]參看前文頁139所引「四家皆聯絡有親,一損俱損」以及脂硯評語「早為下半部伏根」。
[27]「倏爾如此」四字,影京本中缺(見頁460),但在脂戚本中保留下來了,見《輯評》,頁343。
[28]見影京本,頁459~460。
[29]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75,朱筆行間夾評。
[30]見影京本第四十四回,頁1013,正文,「把平兒扶正了只怕還好些」,鮑二媳婦對賈璉說。又第四十五回,頁1032正文,李紈對王熙鳳說:「給平兒拾鞋(還)不要(呢)!你們兩個,只該換一個過子才是。」
[31]見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522,墨筆雙行評語。
[32]見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1637,正文。
[33]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5,正文。其中「二令」,也可以說成「冷」字;但「三人木」中的「三」字並非字謎「休」的組成部分,可見不能把「二」當作「冷」的偏旁,而且「冷」的左偏旁也不是「二」字。
俞平伯先生也「猜測」王熙鳳最後會被丈夫休掉,因為丈夫和婆婆都不喜歡她。見《研究》,頁153~154。
[34]見影京本第一回,頁29,正文。
[35]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97,正文。
[36]見影京本,頁419,頁443,正文。
[37]見影京本,頁1066,正文。參看《研究》,頁219~220。
[38]見影京本,頁443~444,丁亥朱筆眉批。又見《輯評》,頁332。
[39]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4,朱筆眉批。
[40]見影京本第二十四回,頁550~552,頁555~557。第二十五回,頁561~563。第二十六回,頁587~592,頁596。第二十七回,頁614~622。第二十八回,頁643。
[41]在高鶚續作中,她的名字在四回中被提及(第八十八、第九十二、第一〇一、第一一三回)。其中,只有一次,賈芸來訪王熙鳳時,她開口講了幾句話。(見《紅樓夢》,頁995~996,頁997。)
[42]見影京本,頁559,朱筆;又見《輯評》,頁405。
[43]見影京本第二十七回,頁617~644,正文。
[44]見影京本第二十六回,頁590,墨筆眉批;又見《輯評》,頁424~426。
[45]見《輯評》,頁448,錄自脂殘本第二十七回。脂京本中沒有這條評語。
[46]見影京本第二十七回,頁622,朱筆眉批;又見《輯評》,頁451。這條評語以及其他有關原稿迷失的評語都是脂硯在作者死後三年半所寫,似乎那些手稿是有人在作者死後向脂硯借走迷失的。
[47]見《輯評》,頁451,錄自脂殘本第二十七回。脂京本中沒有這條評語。
[48]見《輯評》,頁441,錄自脂殘本第二十七回。脂京本中沒有這條評語。
[49]見影京本第二十八回,頁643,朱筆行間夾評。
[50]參看前文,頁157~158。脂評指出,紅玉供王熙鳳驅使的文字有四回。她第一次供王驅使的故事已在第二十七回中寫出。
[51]參看前文《曹霑寫此書的原定計劃》,頁135。
[52]參看《藝術論》第十六章。
[53]見影京本第四十二回,頁961~964,正文。
[54]「棠村序文」四字,在英文本中誤作「總評」,現據作者在自校本上的勘誤改正。——譯者注
[55]見《輯評》,頁131;錄自脂殘本,第六回。
[56]見《輯評》,頁132;錄自脂殘本,第六回。
[57]見《輯評》,頁141,錄自脂殘本,第六回。「招」,猶「招親」,「招女婿」。
[58]「緣」與「櫞」同音,「緣」通指緣分,特指姻緣。
[59]見影京本第四十一回,頁947,墨筆行間夾評;又見《輯評》,頁501~502。
[60]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5,正文。
[61]見影京本,頁124。「加減乘除,上有蒼穹」是佛家因果報應的比喻語: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62]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5,正文。
[63]賈蓉在第六、十二回里似乎是王熙鳳的心腹,但後回捏合賈璉和尤二姐的婚事,遭王熙鳳控告、謾罵和羞辱,事在第六十八回中。
[64]見影京本第四十二回,正文,頁963。
[65]見影京本第一回,正文,頁29。
[66]參看前文《曹霑寫此書的原定計劃》頁138~140。
[67]麒麟是一位老道士給寶玉的。見影京本第二十九回,頁676,正文。
[68]同影京本第三十一回,頁731~732,第三十二回,頁737,正文。
[69]同影京本第三十一回,頁711,用墨筆大字另頁過錄在回前。最後一字在脂配本和脂戚本中作「惑」,脂京本中作「感」。又見《輯評》,頁473。
[70]見影京本,頁733,墨筆大字另頁過錄,可能是棠村序文,被誤置在回末。
[71]見影京本第十四回,頁303,正文。
[72]這幾篇俠文故事,倪二在第二十四回,馮紫英第二十六回,柳湘蓮在第四十七、六十六回。前八十回中沒有關於蔣玉函的俠文,本章隨後將另行討論。
[73]見影京本第二十六回,頁604,墨筆眉批;又《輯評》,頁436。
[74]參看《研究》,頁215。
[75]參看前文《後三十回中作者的未完稿和佚文》頁110~111。
[76]參看《新證》,頁547~564。又,參看《紅樓探源》頁84~85。
[77]見影京本第一回,頁29。《輯評》頁54~56從脂殘本錄入了脂硯對歌詞所作的逐句評語。因俞先生系根據脂配本間接轉錄,許多評語被誤抄在不相干的句子之下。錯誤如此明顯,看來俞先生未作必要的校訂。例如,在「如何兩鬢又成霜」句下,俞先生過錄了「黛玉晴雯一干人」的評語,但這兩位姑娘去世時都不滿20歲——晴雯死時才16歲。(見影京本第七十八回,頁1926)顯然,「黛玉晴雯一干人」是對前引「黃土隴頭埋白骨」的註腳,而與「兩鬢又成霜」相對應的註腳則應是前一條脂評:「寶釵湘雲一干人。」王佩璋先生在非難他過去的導師俞平伯先生時利用了這個例子,卻貶低了脂評的價值。參看《討論集》卷一,頁123。
[78]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2,正文。其中倒數第2行的文字,在高本中略有歧義。
[79]據說是屈原的學生宋玉所寫。見蕭統(頁501~531)《文選》,卷十九。
[80]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4。
[81]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72,墨筆雙行評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
[82]乾隆皇六子永瑢(西園主人?)本事詩《寶玉》:「多情詩贈麒麟珮。」(匯編,頁519)可能寶玉以其麒麟送衛若蘭,以後衛與湘雲結婚,故曰「伏白首雙星」。(這一條是作者在自校本頁185上的補註。——譯者注)
[83]見《輯評》,頁132眉批,錄自脂殘本第六回。
[84]射和飲是中國古代社會中緊密相關的禮儀。參看《禮記》第四十六章,《射義》。
[85]如: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67,第三十六回,頁825~826,頁827~828,正文。
[86]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53。這條評語被俞平伯先生誤認為與第二十七回相關。參看《研究》,頁213。
[87]影京本第七十七回,頁1875~1876,正文。
[88]影京本第二十八回,頁653~654,正文。
[89]參看《研究》,頁217~218。
[90]這一句(何況……之時)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補記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91]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7,墨筆雙行評語。寶玉有放走院中所有丫頭之志,在正文中已經點明。丫頭春燕告訴她母親:寶玉常說,將來我們這些人,他都要全放出去,與本人父母自便呢。(見影京本第六十回,頁1408,正文;《紅樓夢》,頁650。)
[92]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72,墨筆雙行評語。參看前文,頁122。
[93]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60。參看前文頁114,頁152。
[94]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64~468,頁473~474。
[95]見影京本第二十一回,頁471~473,又見《紅樓探源》,頁145。
[96]見影京本第三十七回,頁841,賈芸給寶玉的信。
[97]見影京本第二十四回,頁546,朱筆行間夾評。
[98]見影京本,頁548,朱筆眉批,下署己卯(1759)冬夜。
[99]見影京本,頁544~546,正文。
[100]見影京本第二十八回,頁631,另紙過錄置於本回之前。
[101]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3~444,朱筆眉批。參看前文,頁120。
[102]參看《研究》,頁218。
[103]影京本,頁472,墨筆雙行批語;又《輯評》,頁352~353。
[104]蔣玉函本人曾從親王府逃出,藏身在東郊紫檀堡。寶玉為此挨了父親一頓狠打。見影京本第三十三回,頁757~759;又見《紅樓夢》,頁338~339。
[105]後文「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這一經過縮略的回目,是脂硯在一則評語中提到的,而這則評語所及之事,是寶玉到襲人家,襲人母兄張羅許多果品招待,襲人卻認為總無寶玉可吃之物。脂硯正是讀到這個情節不勝慨嘆,才提出要同後文酸齏等節對看。
以上兩句(「寶玉如果是潛逃……只能噎酸齏了。」)和相應的兩條注,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補記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106]參看前文,頁137,以及注①、②,引自《輯評》,頁178,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522的評語。
[107]據英文直譯。脂硯原文為:「身微運蹇如彼。」——譯者注
[108]參看前文頁151~152,引自影京本,頁460的評語。
[109]參看《研究》,頁211。
[110]見影京本第二回,頁47~48,正文。
[111]參看前文頁154。引自影京本第五回,頁115,正文。
[112]見影京本第七十五回,頁1801,頁1807。「甄」家是曹家的背景。作者故意創造這一「戲中戲」,用以點明小說的背景。
[113]參看前文,頁134,頁136,引自影京本第十八回,頁402中的脂評。
[114]參看第二回中初次提到甄寶玉時的一則脂評:「甄家之寶玉乃上半部不寫者,故此處極力表明,以遙照賈家之寶玉。凡寫賈寶玉之文,則正為真寶玉傳影。」(見《輯評》,頁67~68,錄自脂殘本。)這裡「甄寶玉」的「甄」被誤抄為「真」。
[115]見《輯評》,頁557,錄自脂晉本和脂戚本第六十四回中的脂評。
[116]見《輯評》,頁104,錄自脂殘本第四回。
[117]見《輯評》,頁209~224。如:(1)8行;(2)4行;(3)5行。
[118]見《新證》,頁587~603。
[119]見《輯評》頁588~589的第(3)、(4)、(5)項。
[120]見《新證》頁592中的(8)、(9)項,頁598—600中的(14)、(15)、(16)項。
[121]見《新證》,頁587的第(1)(又見後文《高鶚在前八十回中的修改》,頁292~295),(12)項,又見,《紅樓探源》頁397,注③。
[122]見《新證》,頁588的(2);頁591的(7);頁592的(10);頁598的(14);頁600的(17);頁603的(22)。
前八十回中的若干問題
前面已經說過,小說前八十回中,上回結尾與下回起首有許多脫榫之處;有幾回尚未寫完;有幾回殘缺不全。[1]曹霑原稿中的回數和分回界線與現存前八十回脂評本也有出入。[2]從脂評本中還可以看到修改正文和重編主要情節的跡象。顯然,作者在1764年去世前,雖已大體改定前八十回,接近完成後文約三十回,但尚未最後殺青,我們先從回目和其他有關問題談起。
第一節 回目、標題詩之類
脂京本的底本壹,是在1760年之前抄清的。當時作者說已「批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3]但脂京本中有些回目仍付缺如,如第十八、十九和八十回。還有一些回目,不同的抄本互有異文,[4]在脂殘本、脂京本、脂戚本和程乙本(1792年)這四種抄本中,回目不同的至少有三回,即第三、第五、第八回。[5]除了程乙本外,其他三種抄本中的回目異文,很難分辨是作者本人還是脂硯作了修改。中國小說的傳統模式要求在每回正文之前題詩一首,並在回末照例用「正是」引出一副對聯,曹霑無疑也想照此辦理,但只有少數幾回完成了這樣的詩或聯。[6]有幾回的末尾,標出套語「正是」以後卻無聯語,光塌塌地十分刺眼。[7]這類綴語,有些存在著事後增補的痕跡,所以第七回的聯語沒有錄入正文,只在另紙上由評者註明「七回卷末有對一付……」[8]第十三、十七回開首的短詩也是如此。顯然,這些對子或詩句,是作者寫完各回文字以後很久,陸陸續續補寫上去的。有些則顯然出於棠村之手,如脂殘本和脂京本第一、二、十七回的序後詩。[9]
這些都無關宏旨。倒是有一回目,似乎可以從中看出並非所有回目都出自作者手筆,因而也不盡妥帖。第七十五回前有一附頁,是脂硯1756年6月4日寫的:「缺(寶玉、賈環、賈芸的)『中秋詩』,俟雪芹。」脂硯還建議,此回回目可採用以下詞組:
開夜宴 發悲音
賞中秋 得佳讖[10]
後來就有了一聯對句,用作第七十五回的回目:
開夜宴異兆發悲音
賞中秋新詞得佳讖
上聯指賈府祠堂里發生悲嘆的怪聲,與此回情節切合。下聯則牛頭不對馬嘴。因為此回無詩,何來凶讖佳讖?故事雖說了三個男孩在作即景詩,但看來作者已無意為他們捉刀。從1756年至1760年,直到脂京本「定」稿,他一首也沒有補上。原因很明白:前文賦詩甚多(後回又有一長詩),如在這裡再添三首,太沒意思,且其中之一還得是替頑冥不化的賈環代筆寫打油詩。仔細閱讀便能領會這回的重點在於賈赦的失禮,他說的笑話傷了他的老母,敗了全家中秋賞月之興。本回的用意,是預告賈府行將大難臨頭,也有揭露賈赦惡行,為他日後玷辱家聲打下鋪墊之意。從第七十一回起,小說開始描寫敗象,賈府走的是下坡路,後十回中再也無「佳讖」可言。脂京本採用這一回目,似乎表明脂硯比作者本人更急於看到前八十回能以定稿形式快快發行。
第二節 上下回之間故事的中斷
小說中出現了好幾處上下回故事脫榫的斷缺,[11]有些還很顯眼。第十回和十一回之間的斷缺,是因為作者修改了秦可卿之死的故事,這將在後文討論。其他脫榫處,可能是因為作者手稿的回首或回末部分損壞,如脂京本中的第二十二回;也可能是因脂京各底本的拼接配合造成,因為,如本書第四章所述,脂京本中有些底本完稿較早;有些底本晚出,且有修改。[12]第三十五回末講到黛玉訪寶玉,下一回卻不再交代。[13]但最大的斷缺是在第七十和七十一回之間,由此引出一些值得玩味之點。
上一個故事四月放風箏,下一個故事九月賈母八十壽辰,兩者之間留下了一大片空白,這也許是作者的刻意安排。[14]因為第七十回標誌著大觀園全盛期無憂無慮生活的終結,下一回則冒出最早的不祥之兆:兩名頂嘴的婆子被捆,兩府女主人因此生隙,敗了壽慶的興。這回書還提到了金陵的「甄家」,這在第十六回追敘皇帝南巡時也提到過。脂硯在第七十一回評「甄」這個姓時說:「好一提甄事。蓋真事欲顯,假事將盡。」[15]此評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性:除了再一次有力地否定了胡博士、俞先生、周先生等紅學家所持的「自傳」說外,還透露了小說背景和寫作過程的一些重要情況。
首先,它確認了作者在第一回中關於隱去真事,虛構故事的自我表白,也證實了脂硯在前面幾條評語中的提示——提到「甄家」時才講真事,否則便是作者的創作。
其次,小說主體部分的許多故事,比方說從第十七回到七十三回,絕大多數出於作者的虛構,當然也有作者經歷過或聽到過的一些零碎片段被編了進去。凡屬這類插曲,脂硯便批道:「有是事」,「有是人」,「此非作者杜撰而有」等,[16]如在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在西堂以大海飲酒,馬道婆的胡言亂語,賈蓉的失態等。這並不是說,第十七回以前和第七十三回以後的故事都是曹家生活的實錄。這只是說,像抄沒家產導致「賈家」破敗之類在後文佚稿中的故事,是以作者自己家裡發生過的歷史事件為基礎的。另一方面,元妃省親雖屬虛構,卻有一個特殊的歷史背景,即康熙南巡時把行宮設在曹寅的金陵織造府。前文已經指出,[17]把脂京本和脂殘本合在一起計算,前二十六回脂硯批了很多評語,時間是第一期和第二期;[18]第二十七、二十八回只有朱筆評語,可見是後來批註的;進入第二十九回以後,評語數量急劇減少。進一步考察便會發現,從第二十九回到三十二回除各回回首的棠村小序,正文竟無任何評語;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各回,正文中也只有一兩條短評;從第三十六回起,頭兩期評語數量稍多了一些,但遠比不上前二十多回;最後八回(第七十三回——八十回)脂評的條數又多了起來,為前數回的兩倍。[19]在謄錄脂京本時,可能自第六十六回以後略去了一些評語不抄,[20]把這種情況考慮在內,前二十八回各回中的評語仍是此後各回評語的三倍或四倍。很自然,比起小說中間部分純屬虛構的故事,[21]脂硯對自己十分熟悉的以作者家庭生活為背景的故事寫了更多的評語。
第三,小說後半部,如上一章故事探源所述,是個家敗人散的悲劇。作者意欲通過這種描寫,揭示曹家衰敗的真相。因此,作者這一部分手稿的散失,更加令人惋惜;與高鶚假手皇帝使賈府「沐皇恩」以恢復往日的尊榮相對照,反差也更為明顯。
脂京本第二十二回末尾的殘缺,以及脂硯的附註,[22]都說明有若干回在作者去世時仍處在未完成狀態。這一回的後半部分,講大觀園開夜宴,男男女女大家賦詩制燈謎,給家長賈政猜。這些燈謎,同第五回中的《紅樓夢》曲子一樣,既要符合制謎者的個性,還應暗示其將來的命運。[23]但在脂京本正文中,只寫了賈氏姐妹四人即元春(她制的謎是從宮中送到府里來的)、迎春、探春、惜春的四首詩謎,便突然結束。脂硯在丁亥年寫的附註中記下了寶釵的詩謎,並說:「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24]無疑的,曹霑本意要為在場的每位姑娘寫一個謎,但這項工程比寫曲子更難,只好放下詩謎繼續寫故事了。在高鶚的本子中,脂硯註明為寶釵的謎卻成了林黛玉的,惜春的謎被刪,另制了兩首加入正文,一在寶釵名下,一在寶玉名下,湘雲、李紈和其他姑娘的仍付闕如。為了過渡到下一回,高鶚在回末讓賈母說了一句「明日還是節呢,[25]該當早些起來」,把這次聚會解散了事。這樣一來,高本的下一回的開場白是:「話說賈母次日仍領眾人過節。」但接下去與「過節」毫不相干,徑直講起別的故事來了。第二十三回開頭的這句話,在脂京本以及其他各種抄本中都沒有的,加得不是地方,是高鶚為了把此回和他自己加在上回末尾的「明日還是節」云云相承接而插入的過門。[26]
第三節 早期稿本中文字的修改
脂京本前八十回正文,每回都和經高鶚修改後於1791年、1792年印行的版本略有不同。高的這兩種版本,亦稱程甲本和程乙本。關於高本問題將在第十七章中專門討論。本章所說的「早期稿本」,指的是經脂硯評過的八十回的各種抄本,其中的修改,或是作者採納脂硯建議所作,或是稿本所有者謄錄時所作。本書第一章提到的五種抄本中,脂配本是個殘本,內容只有三十八回,[27]年代已無從探究。[28]脂晉本據說是1784年稿本的後來過錄本,但評語稀少,不能確定它是早期底本的準確過錄本。[29]因此,這兩種稿本的文字的可靠性令人懷疑。出自脂戚本的有正本,在重印過程中有某些改動,[30]但從俞先生把它和高本比較時所引的相關段落來看,[31]脂戚本文字與脂京本基本一致。[32]這樣,只剩下了兩種稿本:脂殘本和脂京本。這是迄今猶存最重要的兩種稿本。要作任何文字比較,都離不開這兩者。可惜現在公眾能見到的只有脂京本。能從脂殘本得到的材料非常少,只限於胡博士1927年的文章和俞先生《輯評》中的引文,以及從脂殘本和脂京本的評語中偶爾得出的推斷。
脂殘本第一回神話故事中,有一段四百多字的文字,描寫仙界的石頭在下凡前央求和尚道士帶他到人間去享一享榮華富貴,於是,巨石被佛法縮成扇墜大小一塊玉。[33]此段有六處脂評。[34]在評到僧道二仙關於好事多磨,樂極生悲,人非物換,萬境歸空一段話時,脂硯說,「四句乃一部之總綱」。但原稿中這很長的一段在其他所有稿本包括脂京本和脂戚本中都被刪去了。因脂殘本的底本直到1774年仍保存在脂硯手中,因此此段在其他稿本中被刪似不是出自作者或脂硯之手。設若果為作者手刪,也是從脂硯所未曾見過的另一抄本中刪卻。脂殘本中第一回的序和正文之間有八行開場詩,在其他各種稿本中也全被略去。[35]
在第六回中,初次提到劉姥姥女婿家時,作者直接面向讀者,以茶館說書人身份講了這樣幾句:「你道這一家姓甚名誰,又與榮府有甚瓜葛,且聽細講。」[36]上述最後一句「且聽細講」在脂殘本中,是這樣說的:「若謂聊可破悶時,待蠢物(即「石頭」)細細言來。」脂硯在這句下評道:「妙謙,是石頭口角。」[37]其實,在脂京本後文中,有好幾處也被評為「妙謙」。如第十八回,對新築大觀園在元妃省親時月夜張燈結彩作了詳盡的描寫之後,有一大段文字是用這樣一句起頭的:
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面!
作者接著說,他本想作一篇燈月賦或省親頌,但轉念卻收了筆,怕入了別書的俗套。這段話是這樣結束的:
按此時之景即作一賦一贊也不能形容得盡其妙,即不作賦贊其豪華富麗,觀者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到是省了這功夫紙墨,且說正經的為是。[38]
脂硯在這裡加了兩條評語。一條是早期的雙行評語,加在這段獨白末尾:「自『此時』以下皆石頭之語,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後來他在一條朱筆眉批中又評道:
忽用石兄自語截住,是何筆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絕,是閱歷來諸小說中有如此章法乎?
後來有一位局外的讀者名叫綺園,卻以為「『此時』句以下一段似應作注」。確實,作者這種不同尋常的筆法會使不知用意的人惘然不解,於是早在過錄「脂京底壹」時就作了修改:前面所引的第六回中的那段文字就是這樣被改動的。
第七十八回中也有類似的插曲:寶玉寫誄悼愛婢晴雯,在月夜設靈宣讀前,作者突然轉向讀者,說:「諸君閱至此只當一笑話,看去便可醒倦。」[39]所有這些道白,就像中國戲曲演出時演員走到舞台邊偷偷向觀眾旁白一般,表明作者重視與之有關的故事的重要性,以喚起讀者對下文的注意。[40]但在高鶚的本子中,這些道白已被悉數刪盡。
順便提一下,秦可卿靈前銘旌,各本互有異文,也是早期稿本中文字變動的又一例證。[41]
但早期稿本中最重要的異文出在第六十四和六十七回,脂配本和脂京本沒有這兩回文字。高鶚續補和編輯成一百二十回本時,在《引言》(1792)中抱怨說,在他收集到的各種稿本中,「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俞先生把脂戚本第六十七回文字和高本相校,發現二者出入很大。[42]他列出了脂戚本有而被高本刪去的四段,以及其他稍有不同的兩段。現在脂京本第六十七回是從脂配本中補入的。把脂配本中的這回文字與高本相校,則二者完全相同。但脂配本中本來也沒有這兩回:即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它也是從另一本子也許是晚得多的本子中抄來,[43]這個本子可能和高的程乙本是同一來源。可以說,脂戚本的第六十七回在三者中為最早出,最接近於作者原稿。俞先生認為程乙本中的某些段落文字較脂戚本為勝,[44]可能經過作者親手修改。脂京本第六十四回與第六十七回出自同一底本,其文字更接近於程甲本而不是程乙本。[45]看來,脂配本中這兩回文字是根據不同的來源抄配的。
第四節 作者自己所刪改的若干故事
所有這些本子都是作者「增刪五次」以後的原稿的抄本,作者的手稿早已蕩然無存,要探索小說中故事修改的軌跡幾乎沒有可能。幸好,在小說前幾回中曾部分透露了作者對小說的總體設計,諸如《好了歌》的注,警幻仙子的簿冊,《紅樓夢》曲子以及姑娘們的詩謎,雖說採取了謎一般令人費解的形式,畢竟道出了後文故事發展的某些線索。再加上脂硯的評語,它們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作者心中最初的構思和後來的修改。下文將根據已有的材料考察三個實例。
(一)秦可卿給王熙鳳的遺言
在小說主要故事中,改動最明顯的當數秦可卿之死。1921年6月24日,遠在脂殘本出現之前很久,顧頡剛先生就在給俞平伯先生的信中提出了這個問題。俞先生從他們二位後來的討論中得出結論,秦氏是自縊身亡,不是病死在床。[46]最重要的論據是第五回中警幻仙冊上關於秦氏的畫:一座高樓,上有一美人懸樑自盡。1927年出現的脂殘本中,脂硯的評語不但為俞的立論提供了堅實的證據,而且使我們知道,正是應脂硯之命作者才從原稿中刪去了部分內容,並改寫了整個故事。[47]但對這一修改的探討,到此並未結束。
雖然俞先生和胡博士都詳細地討論過這個問題,但他們兩位都沒有看到這一修改對其他故事的影響。修改後的故事說,秦可卿死時,託夢給王熙鳳,建議趁今日富貴,預留退路,省下錢來,多購祭田房舍,作為合族公產,以經營所得,舉辦宗族義學,將來即使家道中落,後代子孫仍可讀書務農,自食其力。[48]這番良言大為脂硯和松溪讚賞。脂硯在脂殘本的一條總評中說:鑒於秦可卿向王熙鳳提出這一忠告,他令作者憐赦秦可卿,把她因淫喪身的情節從原稿中刪去。[49]如此看來,秦可卿遺言倒像本來就是作者原稿的一部分。其實不然。
第一,秦可卿生前,既不長於治家,亦不善於進諫。她待人親切,心地善良,但在情愛方面並不慎重。《紅樓夢》曲中把她說成是「敗家的根本」「宿孽總因情」。[50]無論在這套曲子中還是在警幻仙冊的詩畫中,都看不出她進忠告的影子。倘若她真有這種聰明和遠識,也不至於斷送自己——就像作者原稿中寫的那樣了。
第二,秦死時賈府尚未登上富貴的頂點,元春尚未貴為帝妃(第十六回),其父尚未點為學差(第三十七回)。在這種情況下,秦說什麼「月滿則虧,水滿則溢」,顯然不是時候,這種判斷,只應出現在極盛或轉衰之際。
第三,作者修改這一故事,不但重寫了第十三回從起首到秦死的部分,還重寫了第十回和十一回中詳細描寫她病情的部分,作為秦病死的張本。[51]秦死時託夢贈言的情節,雖與刪改後所描寫的氣氛相符,但若說原稿如此,卻無法令人信服。在原稿中,她是私情敗露,驚恐自縊。[52]因此,所謂遺言云雲,實為重寫時所增添,非原稿所得而有。脂硯曾令作者修改秦氏之死的故事,這是真的,但原因絕非因為秦氏做了進忠言這件後來加上去的好事。脂硯此舉的真實動機,是要掩蓋根據曹家實事而寫的這一令人噁心的醜聞。
但另一方面,關於「趁今日富貴」,留下「退路」,使子孫將來還能「讀書務農」等,確是小說中心思想的一個重要方面。至於這是秦可卿說給王熙鳳聽的,還是某人說給另外的人聽的,倒無關大局。在作者最初手稿中,這一遺言是為元春設計的,她是位博學的女子,死時向父母託夢,進了忠言。《紅樓夢》仙曲中,《引子》後的第三首,寫的就是元春。[53]為了說明我們的觀點,值得把它譯成英文。[54]
Sorrow for the Uncertainly of Life
While happily enjoying her honour and prosperity,
She was suddenly confronted with the arrival of Death.
With wide-open eyes everying had to be abandoned,
And into the unknown infinitude her youthful soul must vanish.
Looking towards her native place: the road were long, the mountains high.
Hence she had to find and to tell her parents in a dream
Your child's life has now gone to the Yellow Spring.
You must find a retreat and retire there in good time.
這支曲中最後一句「須要退步抽身早」,概括了忠告的內容,在作者後來手訂的修正稿中,這些話轉到秦可卿名下,由她去告訴王熙鳳。但在作者初稿中,顯然是元春亡魂在她母親夢中進言。試回顧與之有關的作者家庭背景:元春的原型是曹寅的女兒,1706年嫁給訥爾蘇。作為親王的正配,身居京城,她當然熟知宮廷內幕,意識到曹家潛在的危險,何況曹家的肥差又如此惹人垂涎。元春這一遺言,毋寧說是一警告,完全符合她的思想傾向。比方說,她初見大觀園內外的富麗堂皇,便「默默嘆息奢華過費」。後來在園中游賞時,她又清醒地提出批評:「以後不可太奢,此皆過分之極。」[55]經過徹底重寫秦可卿之死的故事,作者把元春的遺言轉到病死在床的秦氏頭上,其實是為脂硯作出修改的建議提供一個說得出口的理由。
然而,在修改後的稿本中,元春之死並沒有寫入前八十回。這似乎也與作者原計劃不符。警幻仙冊中,元春那幅畫上題了這樣一首詩讖:
二十年來辨[56]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57]。
三春爭及初春好,[58]虎兔[59]相逢大夢歸。[60]
元春自製的詩謎也不是吉兆。最後兩句是:
一聲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61]
這詩的謎底是爆竹,象徵她權勢的短暫,表明元春的日子已經不多了。
詩中的「二十年」含義不明,可以包含她進宮前的時日,也可單指她在宮中的歲月。若是後者,元妃死時想必將近四十歲了。[62]故事中說,寶玉三四歲時,她教寶玉讀書,有如母子。則她冊封為妃,獲准省親,想必將近三十歲了,那時寶玉大約十二三歲年紀。[63]但若元春在宮中如此之久而只有一次回家省親的機會,她大概無法明「辨」賈府發生的各種「是非」。所以,「二十年」想必包括了她進宮前的日子,她教幼弟讀書也在其內。她的鼎盛期應從封妃那年算起,根據爆竹詩謎,從冊封到薨逝,時間不長。省親是元春在賈府中地位的最高峰,此後不久即死,初稿中元妃之死的情節不可能拖到八十回以後。但這一故事的主要情節即諫親贈言一事已轉嫁給秦可卿,元春之死的意義便降低了,整個故事也非重寫不可。
(二)初稿中的元春之死
這裡有個很有趣的問題:在作者早期手稿中,元春之死究竟安排在什麼地方?既然她的遺言是敦促節儉力戒驕矜,可見當時賈府已走完了它的全盛時代,元妃之死意味著賈府權勢開始迅速下降。
賈府經濟拮据的最初信號出現在第五十三回,寧府主人賈珍向佃農莊頭烏進孝抱怨上交租子太少,說府中這幾年入不敷出。[64]至第七十二回,景況惡化到榮府的主持者賈璉不得不求賈母的大丫頭「偷著運出」老太太的金器去典當,彌補虧空。為了替賈母做壽,寶玉的母親王夫人張羅了兩個月,[65]同樣只得把「後樓上的銅錫傢伙」當掉,才把錢湊了起來。為了支付另一筆開支,王熙鳳把金鐘賣了560兩銀子。[66]此時賈府聲望也大不如前。第七十二回中就講了太監們到賈府來需索無厭的一些故事。[67]假如元妃健在,太監怎敢如此肆無忌憚地向她娘家敲詐?隨後,在闔家團圓的傳統節日中秋之夜,從祠堂傳來了嘆息聲。[68]若元春平安在宮,按照他們的信仰,祖宗何至於如此憂心忡忡。看來,元春之死的故事當以安排在第五十三至七十二回之間的某處最合乎情理。
第六十三回中,賦閒的寧府主人賈敬,一位虔誠的道教徒,沉溺於長生術,死於過量服用自煉的「金丹」。當時碰巧只有他的兒媳即賈珍[69]的妻子尤氏一人在家,正如回目所示:「死金丹獨艷理親喪」。這一事件是作者總設計的一個重要部分,因為只有這樣,這位孤零零的尤氏才不得不把她繼母和兩位漂亮的異母妹尤二姐和尤三姐接來協理家務,從而發展成尤二姐嫁給賈璉為側室,最後被王熙鳳逼死的悲劇,事在第六十五和六十九回中。賈敬死時,賈府所有正經主子從賈母、邢夫人、王夫人起,到賈珍、賈蓉、賈璉等等,統統不在家。其原因,在賈府通過禮部代呈上達天聽的奏摺中是這樣說的:「其(死者賈敬)子珍,其孫蓉;現因國喪,隨駕在此,故乞假歸殮。」[70]後來王熙鳳申斥賈璉,第一條罪狀就是在國喪期間娶[71]尤二姐作二房。
這裡出現了問題:所謂國喪,究竟死了誰,鬧得非但第四代爵爺賈珍及其子賈蓉,而且上至賈母、王夫人,以及寧榮二府全體女眷統統都得躬自入朝隨祭?人們自然會想,必是皇妃元春死了,才驚動了整個賈府上下。但如回過頭去復按前幾回書,便會在第五十八回中發現一段奇文:
誰知上回所表的那位老太妃已薨,凡誥命等皆入朝隨班,按爵守制……敕諭天下……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至未正己後方回。在大內偏宮二十一日後,方請靈入先陵,地名曰孝慈縣。這陵離都來往得十來日之功,如今請靈至此,還要停放數日,方入地宮,故得一月光景。寧府賈珍夫妻二人,也少不得是要去的,兩府無人。因此大家計議,家內無主,便報了「尤氏產育」,將他騰挪出來,協理寧榮兩處事體。[72]
這段文字,提供了「獨艷」尤氏為公公賈敬治喪的理由;但仍有許多矛盾,參讀其他回的有關段落就更明顯。上回即第五十七回壓根兒沒提到這位「老太妃」。不管怎麼說,第五十五回開首處倒是帶了一筆「目下宮中有一位太妃欠安」。[73]這些都可以說出於疏忽而置之不論。太妃之死要求全體誥命夫人隨祭也許好像有點道理。但再讀下去,賈府一應婆媳祖孫都得每日入朝,她們並不個個都是「誥命」夫人,而是全體成員,不分男女老幼,都躬與祭典。看來,死者若非賈府親人,很難說得通。
「老太妃」的安厝鬧得賈府忙亂不迭。第五十九回開場,幾乎用了兩頁篇幅,寫賈母、王夫人、賈赦夫婦,以及其他人等五鼓入朝的情況。這時離送靈日已不遠,僕役們在準備馬匹、馱轎和隨身用品。由於大多數人不在家,府中採取了特別保安措施:主要大門全關,小廝們坐更打梆子。[74]這種氣氛明擺著在預示將有重大事件發生。但故事突然中斷,下文筆鋒轉到丫頭們拌嘴等雞毛蒜皮的事上。可以一提的是,這個第五十九回,只有14.3頁,是前八十回篇幅最短的數回之一,與第五十七回(31.7頁)、五十八回(20.3頁)、六十回(21頁)、六十二回(34.9頁)相比;少出6~20頁。[75]似乎題中本應有一大段描寫送靈場面和有關情節的文字已從此回初稿中刪去了。還可指出一點,在這部脂評《石頭記》的最後四十八回中,唯有這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七、六十八和六十九五回沒有雙行評語(參看頁101~103附表)。看來,這五回的原稿已被作者在修訂時抽去,致使脂硯原來所寫的評語與修改後的內容不再符合,無法錄入修改後的稿本。[76]
還有一個矛盾,存在於那位不知名的太妃之死和賈府發生的事件之間。太妃顯系死於三月中旬,因為她的靈柩停厝二十一天後是在清明之前送到鄉間的。[77]賈敬之死則在盛夏,[78]但直到此時,賈府中的賈珍、賈蓉、賈璉等人仍在陵寢淹留,尚未回家。[79]兩起喪事之間,顯然比上述有關國喪安排中所說的「一月光景」長得多。賈府諸人在下葬後守陵達兩三個月之久,說明他們與死者的關係非一般官宦人家與皇室成員之間的關係可比。然而,這位「老太妃」卻與賈府非親非故,與小說中的任何故事都無關聯——書里連她的姓名也沒提到過。
此外,第五十五回首次提到這位老太妃時,說元宵節時(陰曆正月十五),她病了,致使嬪妃不能省親。[80]這也令人難以置信。元宵倒正元春省親一周年(第十八回)。看來,這幾句話是想解釋,為什麼這個專為元春省親而築的大觀園,她卻只來過一次。讓這位不知名的「老太妃」如此孟浪地闖入小說的主文,至少是太露斧鑿。這位老太妃除了強行使賈家諸人離府一段時間以外,不起任何作用。然而,為了打亂賈府上下的正常生活,她從生病到死一個短短的故事卻被小心翼翼地分配在四回文字之中。[81]
還有一個與太妃之死有關的情節更令人難以理解。第五十八回講了一下國喪安排以後,尤氏和王夫人便去商量府里十二名女伶和教習等的遣散事宜。問及這些女孩子願去願留時,七人願意繼續留下。諸教習每人給銀八兩,令其自便。[82]也許需要重提一下,這些女孩兒是專為元妃省親之需從蘇州買來唱南昆的,教習也是打那兒請來的。[83]從來府到遣散,她們一直在梨香院中排練,[84]有時被元春召進宮中表演,[85]平時在大觀園和府中演唱。[86]只要元春還在,總還會有回府的機會,還要聽戲班演唱,還會召她們進宮。可怪的是,不知名的「老太妃」一死,賈府的戲班就被解散了,甚至無須徵詢元春還要不要她們繼續侍候。戲班解散以後,不願離去的女伶被允准同賈府的女孩們同住,最絕色的女伶芳官和寶玉的丫頭一起留在怡紅院裡。這一新情況為她們將來在大觀園裡的活動鋪下了路。可見遣散戲班一定是作者早期稿本中最初布局的一部分,當時肯定知道從此不再需要戲班表演了。
現在只要把元春的名字代入這位不知名的「老太妃」,就一通百通了。在作者初稿中,正是元春薨逝,才要求賈府全體成員赴大內偏宮隨祭,其中重要成員還須在陵地守喪兩三個月,甚至賈敬死了,他們要回家奔喪,還非上奏乞假不可。元春的夭折也說明了她何以再未重遊這座專為她營建的大觀園,以及府中戲班何以遣散之由。[87]元春冊封為妃,才一年多就死了。所以,《紅樓夢》曲子裡提到了無常的突然來到,而她自製燈謎的謎底則是一束爆竹。[88]
其實,脂硯早已指明,元春將在初游大觀園後不久死去。第十八回,元春在離園前說「倘……天恩仍許歸省」句下,脂硯評道:
妙極之讖……只有如此現成一語,便是不再之讖。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隱諱,自然之至。
很明顯,她的讖語,必與她自己的死而絕非與某一「老太妃」之死有關。正是她的死,使她從此不能再度省親了。而且,根據小說後文,那位「老太妃」死後多年,元春也沒有再到大觀園裡來過。[89]
作者改寫了秦可卿之死的故事,就必須相應地改寫元春之死。但原總體設計中有賈府舉家外出的情節,關連到後來尤氏姐妹的悲劇。現在既然別無他法使賈家成員在賈敬死時不在府中,作者只好造出一位「老太妃」來頂替初稿中的「賈妃」。這樣一改,當然輕而易舉,但也引出了一些矛盾,且使某些段落顯得牽強。作者在修改時還必須刪繁就簡,把「老太妃」之死,儘量簡化。這種刪節,在第五十九回中最刺眼,也許原稿的二分之一被割愛了,其中可能本來包含著一些引人入勝的故事。
而且,作者還得寫一個「新的」元春之死的故事。當他把那個「老」故事從第五十八和五十九回中刪去時,前八十回各回均已完成。這樣,新的故事只能放在第八十回以後,元春之死就這樣被推到後邊去了。
(三)第十二、十三回中故事的刪節
脂硯在脂殘本第十三回末尾的總評中說,因刪去了天香樓[90]即秦可卿自縊的故事共四五張,此回只10張即20頁了。現存第十三回在脂京本中占15頁半,可見脂殘本中每頁的字數比脂京本少。[91]這就是說,若把未經刪改的第十三回原稿按照脂京本的規格抄錄,大約有22頁或更多的篇幅。一般人會想,刪改後的第十三回一定短得異乎尋常。但在前八十回中,篇幅最短的不是第十三回,而是第十二回,它在脂京本中只占12頁半,其中還包括了星星點點約占半頁多紙的評語在內。確實,第十二回比15頁有半的經過刪削的第十三回短得多。
天香樓故事在第十三回初稿中占三分之一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個故事,非但必須包括秦可卿自縊,還得講瑞珠、寶珠兩個小丫頭如何發現她的私情致使她自殺,[92]講這一事件如何遮蓋平息,以及賈珍的妻子尤氏如何悻悻恚懟乃至託辭身體不適拒絕參與兒媳的喪事。而且,秦可卿和她公公賈珍的不正當關係[93]已非一日,早在第七回中,老僕焦大在酒後「罵」街時就揭出了這一醜聞。[94]在事情敗露和秦氏自殺之前,作者想必在原稿中寫過這一事件。脂硯還暗示了醜事的地點。寧府有一建築,名叫「逗蜂軒」,脂硯在樓名下面評道:「軒名可思。」[95]
既然刪改前的第十三回按照脂京本的格式可望達22頁或更多,若說第十二回的文字並未刪改,未免短得異乎尋常。[96]秦氏自縊的情節是在她與賈珍關係被人發現後隨即發生的,可見後者必與第十三回緊相銜接,即在第十二回中寫出,而絕不會出現在數回之前。所以,第十二回篇幅所以如此之短,也是由於作了大刪大削,而刪削的目的在於避免與經過修改的後回文字相鑿枘。
現存的第十二回主要講了賈瑞調戲王熙鳳未遂的故事。王裝作多情,卻屢設圈套,埋下伏兵,把賈瑞抓了起來,最後要了他的命。這是一個有趣而別致的故事,除了表現王熙鳳的狠毒以外,與整個布局中的其他部分沒有什麼關係,顯然像是以獨立插曲的面目出現在小說之中。其實,這正是作者揭示全書主題的關鍵情節之一。賈瑞臨死,有道士給他一面名曰「風月寶鑑」的鏡子,用反面照,可見一具骷髏立在其中。但賈瑞不聽道士警告,照了正面,卻見王熙鳳在其中微笑招手相邀,便「進了」鏡子與鳳姐雲雨——當然是在蕩蕩悠悠之中。[97]風月背後即是敗亡,這一主題是這樣重要,以至於作者之弟就以鏡名作了書名。[98]但用一回書中一名次要人物的游離於其他情節之外的故事來表達全書的主題,似乎有點怪。
然而賈瑞的故事畢竟和秦可卿的故事有其異同之處。這兩個人,在初稿中,都因風月之情被對方所害。賈瑞與王熙鳳實無所染,秦可卿則真的被捲入了不正當的私情。賈瑞是被王熙鳳瞧不起的窮措大,徑直落進她的陷阱。秦可卿不然,嫁與巨室,生於安樂,順從了她公公的引誘。在賈瑞寄靈鐵檻寺[99]一段下,脂硯評道:「先安一開路道之人,以備秦氏仙柩有方也。」[100]這一段描寫的事情,發生在秦可卿自縊之前。脂硯把這兩個犧牲品相提並論,是以他們的共同的命運來說明作為小說主題的同一論點。這樣,賈瑞的故事,雖在細節上是游離於總體結構之外的一個孤立的片段,但在思想內容上與隨即發生的秦可卿的故事相類通,都直接服從於小說的主題。而「風月寶鑑」正是這種類通的最好的象徵。
「寶鑑」有兩面:正面反映現實,是一美女的影像,因而是虛妄的;反面反映結果,是死亡的標誌,是隨著時間流逝而必然要來到的。風月之情,不管真如可卿,還是幻如賈瑞,最終都歸於毀滅。[101]「寶鑑」的寓意,對兩者都適用,是對賈瑞和秦可卿這風月場中兩種典型的冒險者的當頭棒喝。所以棠村認為它意味深長,值得作為全書的標題。倘若第十二回只講了賈瑞這個在全書中並不特別重要的角色的故事,棠村就不至於認為,這一孤零零的寶鑑故事適宜於用作小說的標題。
迄今提出的問題都說明了一個事實:在小說這一部分初稿中,包含著兩個互相平行又互相區別的故事。一是王熙鳳設計害死賈瑞;一是賈珍勾引秦氏,家醜泄露。[102]第十二回初稿中所描寫的,便是反映了鏡子正反兩面的兩個故事。修改秦可卿之死的情節,導致第十三回初稿截短了三分之一。而修改秦可卿在第十二回中的故事,則使這一回初稿也刪掉了大致相等或更多的篇幅。此回於前八十回中篇幅最短,便是明證。
注釋
* * *
[1]參看《紅樓探源》,頁55~58。
[2]參看前文頁113~118。
[3]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5,正文。
[4]參看《脂京本的構成及其底本》,見《紅樓探源》,頁40~41。俞平伯先生列出脂戚本與高本回目不同的有9回(第五、八、九、十七、二十五、二十七、三十、六十五、八十)。(見《研究》,頁80~81)高本與脂京本相比,第三、十四、四十一、七十四回的回目也不相同;還有一些回的回目有一兩個字的小出入,即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九、五十二、五十六、五十七、六十一、七十三、七十九回。
[5]俞平伯先生列出了脂殘本、脂戚本和程乙本中的回目異文。(見《研究》,頁264~265。)事實上,那些回目在脂京本中也不同於其他三種抄本。例如,這四種抄本中第八回的回目分別為:
脂殘本:薛寶釵小恙梨香院,賈寶玉大醉絳芸軒
脂京本:比通靈金鶯微露意,探寶釵黛玉半含酸
脂戚本:攔酒興李奶母討厭,扔茶杯賈公子坐嗔
程乙本: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6]脂京本中,第一、二、十三、十七回,起首有詩;第五、六、七、八、二十一、二十三回,回末有聯。第一回有兩首詩:其一見於脂殘本,在棠村序文之後正文之前(見《文存》,頁582;《輯評》,頁33)。但脂京本沒有這首詩。其二在作者自撰的楔子之後(見影京本,頁15),各本都保存了這首詩。脂京本第二回的詩,也在序文和正文之間(同上,頁34)。脂殘本的評語中多了兩首詩,分別在第七和第八回之前(見《輯評》,頁144,頁160)。第十三回的詩也含在脂評中,是由脂硯連同棠村序文一併錄下(這一句是作者補在自校本上的;影京本,頁240),但未抄入正文。第十三回末尾還有一副對子。第六十四回末尾的聯語,脂戚本有(見《校本》,頁725),其他各本均無。參看,《紅樓探源》頁41。
[7]見影京本第十八回,頁405;第十九回,頁439;第六十九回,頁1666。
[8]見影京本第十八回,頁178。
[9]關於第十七回詩的作者,著者後在自譯稿中有修正。
[10]見影京本,頁1799。
[11]上下故事脫榫的各回,已在本書第129~131頁附表中列出。請參看該頁注a。
[12]關於第四十與四十一回之間的脫節,請參看《紅樓探源》頁45~46。
[13]俞平伯先生討論了這一點。請參看《研究》,頁2。
[14]在高鶚本中,這一斷缺已插入了一些段落,因而被遮蓋了。
[15]見影京本第七十一回,頁1707。其中「真事」誤抄為「直事」。這一筆誤很明顯,因為「甄」是「真」的諧音而與「賈」即「假」相反。《輯評》頁566未錄此條和頁1703、1706的兩條評語。這一條評語碰巧與「自傳」說牴牾。
[16]參看《紅樓探源》頁139~142。
[17]參看《紅樓探源》頁135~136。
[18]前兩期脂評,在脂京本中以雙行小字形式散見於正文中。
[19]在《輯評》中,前二十八回每回平均有15.6頁評語,從第三十六至七十二回這五十七回中,每回平均只有2.5頁評語,最後八回的評語平均每回4.8頁。
[20]參看《紅樓探源》頁24。
[21]當然,不包括作者根據家庭生活而寫的故事以及有詩的各回,如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五、七十八、七十九回。
[22]參看《紅樓探源》頁57。
[23]脂硯在每條燈謎下的評語指點得很清楚。見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頁510~511。
[24]見影京本,頁513。
[25]其實這次聚會已是陰曆正月二十二,「節」早已「過」完。
[26]脂戚本第二十二回最後一大段文字(見《校本》,頁227)顯系出版者有正書局所添。它與高鶚的程甲本完全相同,只有四個字歧異,意思也未變。參看《校本》,冊三,頁125。《紅樓夢》下,「校記」頁11;以及《校本》,冊一,頁228。
[27]即第一至二十回,三十一至四十回,六十一至六十三回,六十五至六十六回,六十八至八十七回。參看《輯評》,頁8。
[28]在《輯評》頁8和影京本《出版說明》第5頁中,脂配本被定為「1759年」,但此說不能成立,正如把脂京本和脂殘本分別定為「1760年」和「1754年」之不能成立相同。脂配本可能是1759年底本的過錄本。
[29]本章完稿時,著者讀到俞平伯先生的意見。俞認為,丁本(晉本)中的文字,與其說接近於甲本(殘本)和丙本(京本),不如說更接近於1791年本。參看《校本·序言》,頁27;又見《紅樓探源》所收之《有關高鶚續作的其他問題》,附錄三。
[30]參看《新證》,頁540;《研究》,頁101,注②。
[31]參看《研究》,頁86~99。
[32]俞平伯先生每當看到脂戚本有與高本不同的段落,便感到「奇怪」,說它們是後來「插進」的。(見《研究》,頁89,頁94~96)但俞先生所指的這些段落在脂京本全有。因此,沒有理由把它們說成是後來「插進」的。
[33]在《文存》頁592~593上錄有這段文字。《校本》第一回,頁2~3亦已補入。
[34]見《輯評》,頁35~36。
[35]詩文見《輯評》,頁33~34。在根據脂戚本重印的《校本》中,已將此詩插入正文(見第一回,頁1~2)。
[36]見影京本,頁135。
[37]見《輯評》,頁132。
[38]見影京本,頁381~382。
[39]見影京本,頁1925。
[40]這種口氣其實是由舊時茶館說書人吸引聽眾注意的一種技巧,《今古奇觀》和《清平山堂話本》中保存著許多這樣的形跡。
[41]參看《紅樓探源》頁47。
著者自校本還有三條補充:1. 脂殘本第十四回,頁2上,眉批貼身丫頭與男人交談,今無此故事,已刪去,此批脂硯在回前總評第一條已回答,可見乃早期原稿中故事。2. 從棠村序文可見回次分合變動。參見脂殘本第六回,頁16上,抄作回末總評,述及三回之事。3. 脂殘本第十三至十六回均有「詩云」二字而無詩。可證原有詩,已刪。參見脂殘本第十三回,頁1—2本書著者眉批。(全文為:「再按此回及以下三回中每回正文之前,均有『詩云』而皆無詩。第三至五回、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共七回前亦無詩,但亦無『詩云』二字。則可知有『詩云』者原來有詩,過錄時因故刪去,其故維何?即因原題舊稿《風月寶鑑》之詩,已不適用於改後新稿《石頭記》,故只好割愛。即如脂京本中第十三回墨本謄錄時亦無詩,但有朱評之底本,則尚保存此五絕,遂補錄於第2冊目錄頁後空白處。而第十四至十六回之三詩,則已悉被刪去,甚為可惜。如能保存即可推知原稿故事之大概,如由脂京本第十三回之詩,不獨可以確定可卿之死因:『一步行來錯』,死狀:『回頭已百年』,且知其詩原來為《風月寶鑑》所作,其第三句已點明矣。」——編者補記)。第二條還可參看《紅樓探源》頁122。——譯者注
[42]見《文存》,頁601;《研究》頁94~96。
[43]見《輯評》,頁8。
[44]見《研究》,頁95~96。
[45]參看影京本,頁3,「出版說明」。
[46]俞平伯先生用整整一章討論了這個問題。參看《研究》,頁175~185。
[47]參看《紅樓探源》頁146~147。
[48]見影京本第十三回,頁274~275。
[49]見《輯評》,頁214。脂京本中沒有這則評語。參看《紅樓探源》頁146~147。
[50]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25。「宿孽總因情」的「情」字,與「秦」諧聲。
[51]第十二回也有大改。將在下文討論。
[52]參看《紅樓探源》頁146~147;參看《研究》,頁178~183。
[53]見影京本,頁121。
[54]影京本第五回,頁121原文如下:
恨無常
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眼睜睜把萬物全拋,盪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尋告:兒命已入黃泉©,須要退步抽身早。
「無常」佛家語,意指生命無常,即死。
這一句「望家鄉路遠山高」引出以下有趣的幾點:第一,儘管小說的背景在京城,亦即元春所在處,但曹霑寫此曲時,心目中仍認為她遠離家鄉。由此又引出第二點,證實元春的原型是曹寅的女兒,她嫁給了北京的平郡王訥爾蘇,而曹家當時在南京。(參看後文《脂硯齋是誰》,頁188)第三,她的死應在1728年曹家遷到北京之前。最後一點,作者心目中明顯是把南京的園子作為小說中大觀園的原型。(參看前文《大觀園的原址》,第三節)
© 「黃泉」,指冥府。這是一個典故,見《左傳·隱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譯者注
[55]見影京本第十八回,頁386、頁393。又見《紅樓夢》頁175、頁178。已被改動。
[56]在脂京本中,「辨」被誤抄為「辦(辦)」。見影京本第五回,頁113。
[57]「闈」被誤抄為「圍」。
[58]「三春」通常還指春天的第三個即最後一個月,但這裡是個雙關諧語,指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初春」當然是作為第一春的元春了。
[59]「虎」和「兔」是十二地支中的第三和第四的歲屬名稱。高鶚認為元春死於陰曆虎年的最後一個月,兔年的春天已經開始了。見《紅樓夢》第九十五回,頁1066。
[60]「大夢」指「人生」。「歸」自大夢,即「死」。
[61]見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頁510。
[62]高鶚在續書中寫她死時43歲。見《紅樓夢》第九十五回,頁1066。
[63](見過寶玉詩的)「一等勢利人」以為當時寶玉年齡如此。見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525。其實,書中從未明白講過寶玉的年齡,他可能比那些人所說的大兩三歲。
[64]見影京本,頁1238~1240。
[65]見影京本,頁1723~1724。
[66]見影京本,頁1729~1730。
[67]見影京本,頁1731~1732。
[68]見影京本,頁1821~1822。
[69]賈珍(chia chen)是寧府的老爺,寶玉的堂兄。勿與寶玉的父親、榮府的賈政(chia cheng)相混。
[70]見影京本第六十三回,頁1518。「殮」,意思是「為死者穿衣」。
[71]見《紅樓夢》頁762~763;《校本》頁767~768。影京本中,缺了包括這段文字在內的兩頁,見第六十八回,頁1642以後。請參看前文第129~131頁附表,注g。
[72]見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頁1369~1370;《校本》,頁638;《紅樓夢》,頁632,已被改動。
[73]見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頁1287。高本刪去此段。
[74]見影京本第五十九回,頁1391~1392;又見《校本》,頁648~649;《紅樓夢》,頁642。
[75]參看前文頁129~131,附表。前八十回篇幅最短的是第十二回,只有12.5頁。
[76]以上兩句(「還可指出……無法錄入修改後的稿本。」)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補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77]見影京本第五十八回,頁1374。清明一般是公曆4月4日或5日。
[78]見影京本第六十三回,頁1515。
[79]見影京本頁1516,頁1519。
[80]見影京本頁1287。高本中刪掉了這句話。
[81]即第五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三回,提到她的文字,大多只有寥寥幾行。
[82]見影京本,頁1371~1372;《紅樓夢》,頁633~634,其中刪掉了「教習等」字樣。
[83]見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39,第十七至十八回,頁379~380;《紅樓夢》頁155,頁172。
[84]見影京本第二十三回,頁529~530,第三十回,頁704,第四十回,頁923~924;《紅樓夢》頁233,頁315,頁421。
[85]見影京本第三十六回,頁831;《紅樓夢》,頁375。
[86]見影京本第四十回,頁924,頁927~928,第五十四回,頁1276~1278;《紅樓夢》頁421,頁423,頁585~586。
[87]又,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要寶玉明年搬出園,此亦表示元妃已死。因寶玉等入園乃元妃之命,若元妃仍在,王夫人此舉須待元妃同意也。(這一條注是作者補記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中文。——譯者注)
[88]參看前文頁199;見《影京本》第二十二回,頁510,以及脂硯對燈謎的評語。
[89]見影京本第十八回,頁405,墨筆雙行評語。
這一段文字和註解,為英文本所無,是作者補充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90]秦可卿自縊處。參見《紅樓探源》頁146。
[91]脂殘本每頁12行,每行18字,共216字。見《文存》,頁568。
[92]參看《研究》,頁179~181,頁183。
[93]這種關係在中國被視為亂倫。
[94]見影京本,頁177。
[95]見影京本第十三回,頁280,墨筆雙行評語。
[96]脂京本前二十回的平均篇幅是每回20頁,每頁10行300字。
[97]見影京本第十二回,頁269。
[98]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5。參見前文《紅樓夢研究的歷史背景》,頁1,注①;又見《紅樓探源》,頁98~99。
[99]「鐵檻」在佛教原意指生死界限,參見影京本第十五回,頁314,脂硯雙行評語。
[100]見影京本第十二回,頁270,墨筆雙行評語。
[101]脂硯對寶鑑的「兩面」是這樣評論的:「此書表里皆有喻也。」見影京本第十二回,頁268。
[102]家醜泄露一節,在第十三回初稿的前半回中,也許寫了,也許沒有。
《紅樓夢》的一個早期稿本[1]
我們在討論作者生年和「大觀園」舊址時,曾提及明義題詠《紅樓夢》人物絕句二十首。[2]明義在自注中提到,曹霑曾親自送給他這部小說的抄本。[3]我們知道,曹霑1764年2月1日去世時[4]尚未完成對小說的最後修改,可見他送給明義的是某一早期稿本或「簡本」。
我們知道,在脂殘本第一回楔子末尾是這樣寫的:「至脂硯齋甲戌(1754)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5]這就是說,小說的原名「石頭記」曾一度廢置,改用過其他一些名稱,[6]至脂硯齋1754年評註此書時始變舊名,從1754年起這八十回本便以《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行世。但據明義此注,他得自作者的本子卻題為《紅樓夢》。看來,這一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評語的本子,年代當在1754年之前。
明義注中沒有說此稿共有多少回,是否已完成。但他在二十首詩中的最後兩首中表明,他讀到的小說事實上已經完成。第十九首說:
Do not ask whether the matrimonial affinity with 『Gold』 (i. e.Pao-ch'ai) or with 『Jade』 (Tai-yu) would remain.
When they were together it was like a spring dream, when they dispersed it was like vanishing smoke.
Having lost its divine spirit the 『Stone』 (i. e. Pao-yu) has returned to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
And even if it could speak it would be all in vain.[7]
「石歸山下」一般講的是葬身之處,但這裡無疑在指「青埂峰下」,按照小說第一回的神話故事,這是那塊「石頭」前世得遇一僧一道之處。在這早期稿本中,「石頭」最後又回到了他被神仙攜入塵世前的所在。這一結局,在脂硯所評的八十回本中尚未出現。脂硯在評語中也沒有提到過「石頭」回到仙山的事。[8]這使人們不能不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一早期稿本《紅樓夢》有些不同的情節,特別在它的結尾部分。
明義在最後一首詩中是用這樣的語言來談論小說的主人公的:
The young girls with rouge-and-powder have gone to unknown destinations;
He should be ashamed[when compared with]the ancient Shih Chi-lun.[9]
最後一句詩提到的石崇(季倫,249—300),擁有名園金谷園,[10]類似於小說中的大觀園。他的寵姬綠珠為權貴孫秀所垂涎,石崇拒絕把她交出。當孫秀捏造罪名將石崇下獄時,綠珠以墜樓自盡以殉主人。孫秀聞訊,便將石崇殺了。[11]要是明義這首詩真的有什麼言外之意,那就是寶玉後來入獄之由可能比本書第十五章[12]勾勒的複雜得多。也許,詩的最後一句可以另作解釋:石崇的寵姬綠珠寧死不離開他的主人,寶玉的侍妾襲人卻在主人落難時離開了他,因而本書的主人公在激發婢女的忠誠方面無法與石崇比肩。因為,石崇被捕時,他的姑娘們都依然守在金谷園裡,寶玉卻眼睜睜地看著「十二釵」中的大多數一一離開了大觀園。按照曹霑修改後的安排,小說以寶玉出家為僧告終,但是,甚至脂硯也為沒有讀到主人公「懸崖撒手」那回文字而表示遺憾,也就是說,作者生前並未完成對全書的修改。但在他贈給明義的稿本中卻有「石歸山下」的情節,顯然,這是在1754年之前的一個短而全的稿本。
從明義的詩中可以推測,還有另外一些故事也在這部早期稿本中占有一席之地。二十首詩中的第一首是一個引子,介紹了即將在大觀園中發生的故事,在脂京本第十七、十八回中可以找到這方面的描寫。[13]第二首是總論書中主人公和怡紅院裡女孩子們的生活。第三首講纖弱傷感的林黛玉在瀟湘館中的生活,這方面的內容最早出現在小說第二十三回中。第四首寫薛寶釵用扇撲蝶,事在第二十七回中。第五首用寶玉送手帕的故事再次描寫黛玉還淚,可在第三十四回中找到,但詩中提到的「三尺玉羅」則為小說所無。第六首詩的本事在小說中沒有著落,講某人(大概是寶玉)晚上半醉回家,「錯認猧兒喚玉狸」,當時有人在他屋裡說笑,他悄然走開,獨個兒在燈下消遣。這首詩大概是詠初稿中的某個故事,後來修改時被刪掉了。下一首即第七首詩重提寶玉在第五回中的夢遊太虛,見到的警幻簿冊里的圖畫,接著寫他在第二十三回中賦詩的情節。第八首講一天晚上只有一位丫頭獨自呆在怡紅院裡,寶玉替她梳頭。這個故事可在小說第十九回中找到,但這丫頭在小說里是麝月,詩中卻是小紅。第九首的本事比較複雜,講寶玉把襲人給他的絲汗巾偷偷換給了蔣玉函,事見第二十八回。第十首講的是第二十六回中的一個插曲,黛玉夜訪怡紅院,丫頭們沒認出她的聲音,沒有讓她進去。下一首講寶玉、黛玉吵嘴和寶玉向她賠不是。第十二首寫的是寶玉哄丫頭玉釧嘗為寶玉單做的羹湯,見第三十五回。下一首寫的是第六十三回中寶玉的生日宴會。第十四首講黛玉的病,這是小說經常提到的內容。第十五首說史湘雲爽朗灑脫的性格,「不似小家拘束態,笑時偏少默時多。」第十六首講晴雯的悲劇和寶玉作誄以悼,見第七十八回。第十七首和十八首總結了黛玉在賈府的生活:從第三回幼年初來時和寶玉同處一室,到第二十七回後來成為讖語的葬花詩,終因沒有「返魂香」,不能起死回生與寶玉結合。前八十回的《石頭記》尚未寫到黛玉之死,可證明義得到的本子是一部早年的完稿。[14]
以上十八首和前文討論過的最後兩首自是明義的信筆之作,但他大概從小說中選擇了他認為重要的有意義的故事。這組詩以大觀園和園中的女孩子們開場,一直寫到小說的結局。如將詩的順序和詩的本事在現行小說中出現的回次各列一表,就會看到兩者並不嚴格相符。因此,如果明義的詩是按照他所見的稿本中的回次來安排順序的,則這一早年稿本中的故事編排看來並不與脂評《石頭記》完全相同,其總的篇幅可能短於作者重新設計後的修改稿。
明義的第十二首和第十三首詩,分別寫了第三十五回和第六十三回中的兩個情節,二者之間有個大的缺口。也就是說,從第三十六到六十二這二十七回中的事情,在明義這二十首詩中都沒有涉及。值得注意的是,這二十七回描寫了這些仕女們在詩社的主要活動。第三十七回,成立「海棠詩社」,首次集會,探春、寶釵、黛玉和寶玉寫了六首《詠白海棠詩》,後來史湘雲也入了社。下一回中,還是這幾位作者,寫了十二首《菊花詩》和三首《螃蟹詠》。第四十五回,黛玉作了一首長詩《秋窗風雨夕》。第四十八回講香菱立志苦吟和林黛玉教她寫詩,香菱終於好不容易寫成了三首「詠月」詩。第五十回中有十一位女子和寶玉的長篇聯句[15]詠雪,另有四首詠紅梅,四首燈謎。下一回繼續編燈謎,開場時還有十首《懷古絕句》,每首各隱一物。要作成這些詩並非易事,因為不僅題材和韻腳都是指定的;而且每首詩必須體現其設定作者的個性;還得為小說主角後來的故事埋下伏線。此外,詩的情景也必須在故事的自然發展中出現,不能生拼硬湊。因此,這些詩以及相關的故事,和各回回首的詩、回尾的聯一樣,都是曹霑在明義讀到舊稿後很久才寫成的。至於這二十七回中的其他內容,主要是寫大觀園的日常生活,也有可能是後來增補的。這一早年舊稿雖然包括了小說全部主要故事,但缺乏現在《石頭記》八十回本中的細節描寫。這些情況說明,明義詩中所以沒有涉及第三十六至第六十二回中的故事,因為這些故事只出現在作者的修改稿中,為早年的「簡本」所無。這樣,在明義的第十二和第十三首詩之間才出現了那一大片斷缺。如果我們重溫脂硯在第七十一回中那條「假事將盡」的評語,[16]就會知道這二十七回都在「假事」之列,是作者在修改時添進去的。這些事實也有助於證實:小說並非自傳,亦非作者家庭生活的實錄。
以《石頭記》為名的八十回本,是作者重新設計和擴充後的稿本中的已完成部分。在把舊稿的前三分之二擴充後,根據重新設計後的規模,作者想必認為對後三分之一即大約後三十回也有繼續擴充和精雕細刻的必要。他的早逝,使他沒有完成這項工作,而且,舊稿中尚未改定的文字,如「抄家」和「獄神廟」等五六回文字,[17]在18世紀60年代脂硯為小說繼續寫評時就散失了。
明義的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進一步證明,曹霑在1754年以前,已經寫出了若干種不同的完稿:其中有一部早期定稿被其弟棠村稱為《風月寶鑑》。在幾種修改稿中,有一部被稱為《紅樓夢》,即給明義看的那一部。由作者增刪五次又由脂硯作評兩次的那個稿本,成書於1754年,仍用舊名《石頭記》。[18]此後九年,直到逝世,作者仍在對後三分之一的書稿進行修改和擴充,使之與前八十回相稱。然而,他為這一巨著追求完美的不懈努力,最後卻以尚未改定的舊稿的後三分之一全部迷失而告終!
注釋
* * *
[1]此章在作者原稿中列為第四卷《本書探源》的附錄。著者回國後,就此專題又寫成《論明義所見紅樓夢初稿》,內容有修正補充。——編者注
[2]參看前文,頁45,頁102~105。
[3]見《綠煙瑣窗集》,頁107。
[4]見前文頁33。
[5]見《紅樓探源》所收《脂殘本的年代和情況》一文,頁32。
[6]楔子的正文中說得很明白,書名《石頭記》,先被改為《情僧錄》,後被改為《風月寶鑑》等。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4~15。
[7]見《綠煙瑣窗集》,頁111。
明義原詩如下:
莫問金姻與玉緣,
聚如春夢散如煙。
石歸山下無靈氣,
總(縱)使能言亦枉然。——譯者注
[8]脂硯多次提到,在作者重新設計但尚未完成的稿子中,小說最後一回將出現警幻「情榜」。由此看來,「石頭」最後可能將復歸原處。但除了「情榜」之外,脂硯沒有提到最後一回的任何情節。
[9]見《綠煙瑣窗集》,頁111。
明義詩原文,「常娥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譯者注
[10]參看吳世昌《魏晉風流與私家園林》,G. M. Boynton(包貴思)譯,1935年發表於The China Journal of Art and Scicnce(《中國藝術與科學學報》)卷23,號1,頁20。(該文已收入《羅音室學術論著》卷一。——編者注)
[11]見《晉書》卷三十三《石崇傳》,附於其父《石苞傳》之後。
[12]即本書《後半部書中故事探源》一章。
[13]自此以下的回次,均指影京本。
[14]俞平伯先生也認為明義所見的稿本包括了黛玉之死的故事。他舉出了第十九首詩的文字為證,但此詩並未明確提到她的死。參看《校本》「序言」,頁30,注㉓。
著者以後在《論明義所見〈紅樓夢〉初稿》一文中修改為:第十一、十二首可能都是詠金釧玉釧之事,第十五首也可能是詠鳳姐。參見《紅樓探源》頁634~635,頁637。——編者注
[15]「聯句」是一種文字遊戲,按照指定的題目和韻腳,第一人作第一句,第二人作第二、三句,第三人作第四、五句,余類推。所有韻腳必須在同一韻部中。據《文心雕龍》(6世紀)卷六,這種遊戲形式始於《柏梁聯句》。《柏梁聯句》被認為是公元前108年漢武帝等在柏梁台上所作,但也可能是較晚的作品。
[16]見影京本,頁1707。參看,《紅樓探源》頁140,及前文,頁184。
[17]見影京本第二十回,頁443~444,朱筆眉批。
[18]參看《紅樓探源》,頁32~33;見脂殘本第一回,頁15;《文存》,頁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