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探源 · 附錄

吳世昌 《紅樓夢探源》
脂硯齋是誰[1] 自從《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發現以後,對於「脂硯齋是誰」這一問題曾有許多揣測。胡適先以為他「是曹雪芹很親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兄弟或從堂兄弟——也許是曹顒或曹頎的兒子」[2]。但他並未提供充分證據。可是,他在1933年見到了脂京本(即他所謂「庚辰本」)以後,自己取消了這一說法,荒謬地把脂硯認為即是曹雪芹。[3]周汝昌把脂硯認為即雪芹「續妻史湘雲」,其誤已見上文第六章第二節[4]所辨。上述三種說法其誤雖各不相同,但皆從「自傳說」這一錯誤前提而來。今欲試求解答這一問題,所據材料自不免有若干來自《紅樓夢》本書及脂硯評語;但在選擇及解釋此種材料時,必須不為「自傳說」所蔽,始能破除成見,作冷靜的客觀的考察。有些脂評,在未了解其背景之前,往往可作不同的解釋,因此不能為憑;又如以評語的「口氣」「語調」為「證據」,來支持某些先入之見,則其理論不免成為邏輯上的丐辭,其結論當然也不可靠。在本章下文考察這一問題時,凡遇脂評或本書中的材料,只有那些絕不含糊的內證而又可以用外證加以證實或支持者,方才採用,然後加以分析,定其年代,聯繫外證,印證史實,求得結論。 第一節 脂硯和「元春」之間的親屬關係 在小說中寶玉的大姐元春早年以才德被選入宮中,後來晉位賈「妃」,但她死得年輕。在元春省親一回中,提到寶玉三四歲時,她曾教他認字、讀書。「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5]脂硯在行間朱批中說: 批書人領至(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6] 這一條評者的坦白自供,其重要性是無須誇張的。初看此批,如依「自傳」說,似乎這書中的元春,在曹家是雪芹和脂硯二人的大姐。但如再比較其他批語,則可知脂、芹二人絕非兄弟。他們如為弟兄,則第一,脂硯在另一條批語中說到雪芹之弟棠村時,不會說「乃其弟棠村序也」,他只須說「吾弟棠村」或「棠村弟」即可。稱「其弟」——他的弟弟,即明非脂硯之弟。雪芹之弟既非脂硯之弟,則芹、脂二人即非兄弟。第二,脂硯在提到雪芹之父(南漢先生)時,如果南漢也是他父親,他不會說「南漢先生」,如果他還活著,勢必稱為「家嚴」或「家父」,如已亡故,則必稱為「先嚴」或「先君」,正如稱「元春」為「先姊」。 但不論「元春」的真名是什麼,這位貴夫人實在是脂硯的「先姊」。又從另一事實看,脂硯既比雪芹大了十多歲,而「元春」在家時,又比脂硯大得可以教他讀書,則她又比脂硯長了幾歲,所以她的年齡比起雪芹來,要大到二十多歲。因此書中提到元春和寶玉,原文說:「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假使元春和寶玉果為姊弟,為什麼不說「身份」而說「名分」?因此看這條脂硯的自白,「元春」實為他的長姊,但不必為作者的長姊。 元春得皇恩特許,回家省親,在賈家的歷史上,是一件最光榮的大事。大觀園為此而建造。脂硯批這件大事說:「非經歷過,如何寫得出?壬午春。」[7]元春對賈政說:「今雖富貴已極,然骨肉各方,終無意趣。」[8]脂硯在行間加朱評說:「此語猶在耳。」[9]後來寶玉進來,元春「攜手攬於懷內,又撫其頭頸笑道:『比先前竟長了好些。』一語未終,淚如雨下。」脂硯批道:「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10]凡這些和類似的評語,都顯示曹家必有一女遣嫁皇族,其事絕非完全虛構。但近來學者在清朝檔案或史料中,卻找不到任何跡象,可以證實在康、雍、乾三朝諸皇妃中,有姓曹的妃子。但在另一方面,我們知道曹寅有兩個女兒都嫁與北京的郡王。他的長女於康熙四十五年八月送到北京,在十月二十六日(1706年11月30日)嫁與鑲紅旗的訥爾蘇郡王為妃。[11]同年十二月初五(1707年1月8日)做了訥爾蘇郡王岳父的曹寅,曾蒙康熙賜宴。[12]他的次女於康熙四十八年(1709)被送至北京嫁與某侍衛,亦為王子。[13]元春在書中稱「妃」,「妃」字可指比皇后低一級之妃,也可指郡王之正配。脂硯評中所說到的「先姊」,當然是曹寅的二女之一,但可信為長女,即訥爾蘇之正配。實際上她是雪芹的姑母,所以即使在小說中,「元春」和「寶玉」也只是名義上的「姊弟」。[其實在小說中寶玉並無親姊妹,元春還活著的時候,寶玉有一次對黛玉說:「我又沒個親兄弟親姊妹,雖然有兩個(指賈環與探春),你難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我也和你是(似)的獨出。」[14]]但是曹寅的兩個女兒,出嫁都在雪芹出生之前,所以她們婚前在家的時候,不可能教過雪芹認字讀書。這也可以證明「自傳說」是無稽之談,全不適用。如以「寶玉」為作者,則「元春」在進宮之前教過「寶玉」便不可能,且非事實。如果說曹寅之女曾教過脂硯,並且他們是「姊弟」,則與史實相符。作者顯然是把脂硯之事寫在寶玉的故事中,所以脂硯自供說「批書人領到此教」,他沒說「批書人也領到此教」。他在這條批語中告訴讀者:並不是雪芹領到此教;被「元春」「撫其頭頸」的,不是雪芹而是脂硯,所以脂硯讀到這段描寫,情不自禁地批道:「作書人將批書人哭壞了。」在批書時,脂硯知道一般讀者往往會把作者誤作書中的寶玉,所以他覺得有必要在這關鍵性的一回中,透露一些真相。 第二節 脂硯是「賈寶玉」的主要模特兒 關於「元春省親」,我們還可以再加闡述。在小說中,此事從頭至尾,不過一天,作者用大氣力描寫「賈家」這一次富貴榮華的大場面,目的只是在反映康熙南巡時曹家在南京織造府邸接駕的殊榮。棠村在第十六回前的小序中說:「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多少憶昔感今!」[15]這是一句非常可疑的話。康熙南巡六次,最後一次康熙是四十六年丁亥(1707),在雪芹生前好幾年,因此作者不可能「憶」起任何一次南巡的盛況,更不必說如何描寫這些繁華景象。但這省親故事,在書中的確寫出了一次帝王出遊的大場面,連幾個月前把榮寧二府改造成「行宮」的工程都一筆不苟地寫下來。這篇精細真實的描寫,作者是誰?不免令人疑心。至少其中有一部分材料,出於某個躬逢其盛事者之手。果爾,則必為脂硯所記。脂硯比雪芹年長,又見過曹家往日的光榮,當然比雪芹更有「憶昔感今」之痛,這是很可以理解的。在另一條評語中,脂硯說:「大觀園用『省親』事出題,是大關鍵事。方見大手筆行文之立意。」[16]這是說在技巧上,如果沒有大觀園,即無法容納以後的許多人物的活動;但若毫無理由便建造一所「大觀園」,又不自然。曹家既有接駕之事,為接駕而修蓋「行宮」,藉此行宮,作為「大觀園」,則既可容以後書中人物之活動,又可反映曹家在南京的光榮。但又不好直寫南巡接駕之事,所以書中要「借」一個「省親」故事,才有藉口建此「大觀園」。因此,這「省親」是書中大關鍵事。 但在另一方面,由上引各條脂評(如「元春」撫「寶玉」頭頸等),可知曹寅之女嫁為訥爾蘇王妃之後,大概也曾回南京省過親。當然,她回娘家的情景,絕不會如書中描寫的那樣豪華。從這裡,我們更可看出作者用「融合」的手法,把一個故事移接到另一個上面去。事實上,這種移花接木的手法,正是批者所謂大手筆的「立意」,這正是告訴讀者,不要假定書中所寫都是曹家生活的真實事件。 這種移花接木的手法,在小說的寫作上當然是很普通的,魯迅先生自述他的創作經驗時說: 所寫的事跡,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17] 魯迅先生所謂「拼湊起來的腳色」,是自謙,也是實情。從上引脂評和棠村序文,我們也可以看出雪芹創作的方法:書中主角不必即是作者自己;關於主角的一部分故事,可以是脂硯或別人的「緣由」,經作者加以「改造」融合而成;[18]相隔數十年的「昔」事「今」事,可以歸併融合起來,寫成一個故事。 有許多脂評的「語氣」,先使胡適誤認為脂硯即作者自己,後使周汝昌誤認為脂硯是寶玉(亦即作者)的「續妻史湘雲」。我們既已知道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用「移接」的手法,則許多似乎令人迷惑的評語,便都很容易解釋了。書中的故事既有許多與脂硯有關,則他在批書時,如遇見寫到他自己的軼事時,足以引起今昔之感者,其評語自不免偶爾說到他自己的經驗。例如: 1. 第二回賈雨村在山中看見智通寺門旁的破對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脂硯批道:「先為寧、榮諸人當頭一喝,卻是為餘一喝!」據此,則脂硯在「寧、榮諸人」中,似乎是一個重要角色。但此批的意義猶不在此。聯中「回頭」是從禪語中「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一語而來,此語脂硯在別處也引用。[19]「岸」指佛教的淨土,雖在此聯中,「回頭」二字別有所指,但既用在佛寺門旁,與原意自不相遠。在書中開始時即用此聯,又與作者原稿的末回「寶玉懸崖撒手」(出家)[20]故事遙相呼應。可是脂硯在上文的批語中說這「當頭一喝,卻是為餘一喝」!寶玉的模特兒中的「脂硯成分」在這裡隱約可見。 2. 第三回林黛玉初到賈府那一天,寶玉偏到「廟裡還願去」了,王夫人和她談了許多寶玉的頑皮性格。脂硯的眉批說: 不(未)寫黛玉眼中之寶玉,卻先寫黛玉心中已畢(早)有一寶玉矣,幻妙之至。只(自)冷子興口中之後,余已極思欲一見,及今尚未得見,狡猾之至。[21] 3. 後來寶玉和黛玉初次相見,書中第一次把寶玉的容貌從黛玉眼中仔細描寫,看他「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曉之花」。脂評說: 此非套「滿月」(世昌按:指《佛本行經》中「佛面如滿月」舊典),蓋人生有面扁而青白色者,則皆可謂之秋月也。用「滿月」者不知其意。「少年色嫩不堅牢」,以及「非夭即貧」之語,余猶在心。今閱至此,放聲一哭![22] 由此可知書中所寫寶玉容貌,必為脂硯幼時容貌。故別人對此容貌的奚落話,他永遠記得。如以此批與前引元春省親時批語: 批書人領至(過)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 對看,我們便了解為什麼脂硯偶然記起別人對他的譏刺「非夭即貧」,就不免傷感。 4. 第九回寶玉有一天早上去家塾上學,「忽然想起未辭黛玉」,這樣一句很平常的敘述,似乎用不著什麼批語,但卻引起了脂硯的心事:「妙極,何頓挫之至!余已忘卻,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23]如果寶玉是作者,為什麼偶爾說到他對黛玉表示一下最普通的禮貌,會使脂硯「心神一暢」,而且他對此事的回憶「一絲不走」?從這條和上引各條的批語看來,不僅僅是脂批的「語氣」像書中的「主角」,竟是批者毫不含糊而坦率地自己承認:他是書中主角的模特兒。 5. 第二十一回寶玉和襲人慪氣以後,喝了酒讀《莊子》外篇《胠篋》,續了一段,脂評說: 「趁著酒興,不禁而續」,是作者自站地步處。謂余何人耶,敢續《莊子》?然奇極怪極之筆,從何設想,怎不令人叫絕!己卯(1759),冬夜。[24] 這一條初看似不好懂。原來「續莊子」是作者雪芹「自站地步」的「奇極怪極之筆」,而卻把這「續文」的「著作權」送給寶玉。寶玉的模特兒既為「批書人」脂硯,這使他覺得很不敢當。所以在眉批中說:「謂余何人耶,敢續《莊子》?」這是脂硯覺得「不敢當」的謙詞,意謂作者把他描寫得才學太好了,所以趕緊聲明,這是「作者自站地步處」,與我這個寶玉的模特兒無涉。 6. 第二十二回寶釵生日,賈母命鳳姐點戲。脂評說:「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寥寥,矣不怨夫!」[25]寶釵生日做戲,並無外客,這一故事中所記述在場的人全是女眷,只有寶玉一人是男的。在場為鳳姐執筆的既為脂硯,這當然是故事中的寶玉。在這條眉批的後面,只有一條朱批:「前批書(知)者聊聊(寥寥),今丁亥(1767)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乎?」這條批於雪芹死後三年多,不但知道為鳳姐執筆之事者「寥寥」,連懂得那條批語的,也只有他一個了。 7. 第四十八回香菱夢中作詩,脂評說:「一部大書起是夢……今作詩也是夢。一併《風月寶鑑》亦是從夢中所有。故『紅樓』,『夢』也。余今批評,亦在『夢』中,特為『夢』中之人,特作此一大夢也。脂硯齋。」[26]脂硯是書中最主要人物的模特兒,從這條署名的評語中,也可證實。 8. 脂京本第二十一回回前附頁有一條很長的評文,並附七律一首。在詩前說:「有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唯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詩後接著說:「凡是書題者不可(不以)此為絕調。詩句警拔,且深知擬書底里,惜乎失石(名)矣。」[27]其實此詩分明為脂硯自作。這裡的問題是:為什麼這位脂硯齋主人要有這麼多的「恨」?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自認「歷遍」了書中的「真」和「幻」。他是誰?末句說:「『情不情』兮奈我何!」這一句中的「情不情」,是作者失去了的原稿末回「警幻情榜」[28]中對寶玉的考語。脂殘本第八回有一條評語說:「按警幻情榜,寶玉系『情不情』。」[29]脂京本第十九回有一長評,末了說:「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痴』之上。」[30]「情不情」既指寶玉,而此詩作者卻說警幻的評語「奈我何」,則作詩者明白自認即寶玉的模特兒。詩中把「茜紗公子」和「脂硯先生」一情一恨,並列在第二聯,而「茜紗公子」既為寶玉,[31]「情不情」亦指寶玉,脂硯又在詩中自認是「情不情」,則「脂硯先生」即為「茜紗公子」的模特兒,更無可疑。詩後的評語說這詩是題《紅樓夢》的「絕調」,「詩意駭警」,「且深知擬書底里」。其實「知擬書底里」最深切者莫如脂硯自己。他在詩中說「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正是指曹家衰敗的原因,[32]亦即第七十四回探春所謂:「可知這樣大族人家……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33]這也正是評中所指的「擬書底里」。 上述八項從脂評中找出來的內證,都從正面證明脂硯是書中寶玉的主要模特兒,絕無絲毫可疑之處。我想,除非現在還有「自傳說」的信徒,大概不會再有人懷疑脂硯是不是寶玉的模特兒。但我也不妨看看有無反面的證據,否定寶玉是作者為自己寫照的這一說法。按理說,脂硯既已屢次用第一人稱代詞來自認是書中主角,他不必再反覆細述作者非寶玉。但反面的證據還是有的,例如第五回紅樓夢曲子的引子「開闢鴻蒙」才唱了一句,警幻便說:「……若非個中人,不知其中之妙。」脂硯在「個中人」三字下批道: 三字要緊,不知誰是「個中人」。寶玉即個中人乎?然則石頭亦個中人乎?作者亦系個中人乎?觀者亦個中人乎? 在這裡評者把寶玉、石頭、作者分別另提。在「誰為情種」一句下他又自批自答道: 非作者為誰?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頭」耳![34] 在這裡脂硯明確而肯定地說,石頭與作者為二人。書中主角的前生「石頭」,亦非作者。換句話說,作者既非石頭,也非寶玉的「模特兒」。「自傳說」至此,可以全部宣告破產。 脂評中類似上述評者自認的例子尚多,很容易使那些沒有思想準備的讀者誤認為是作者自己的「評註」,而「自傳說」的先入之見,又幫了很大的忙,使那些人的腦筋更加糊塗。但我們如果知道了書中主角的塑造,大部分用脂硯為模特兒,便可解釋為什麼評者對於書中寶玉的生活,知道得這樣清楚;為什麼這些評語,一方面被胡適和俞平伯先生這樣容易誤認為是作者自己的評註,在另一方面又被周汝昌先生誤認為是寶玉的「繼妻史湘雲」所寫。[35] 知寶玉之模特兒為脂硯,便可理解為什麼評者對此書如此關切,如此有興趣,甚至如此傷感,手批此書前後至二十餘年(1754以前——1774)之久。在甲午(1774)那年他已80多歲,在評第一回「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一詩時,老淚縱橫地說:「今而後唯願造化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幸),餘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36]他虔誠地希望在讀者之中,有人能了解:他的生命和作者的生命,都寄托在這部書中,才算「能解其中味」,否則「是書」便不「幸」,他和雪芹,也不能「大快遂心於九泉」了。 脂硯原來是作者之叔,所以他的口氣有時頗有點倚老賣老,自稱「老朽」,呼作者為「雪芹」或簡稱「芹」。他的批語時時露出長輩的神氣。他可以說「此賦則不見長,然亦不可無者也」,[37]他可以「命芹溪刪去」原稿中三分之一的文字,[38]以致剩下的殘缺故事與第五回警幻畫冊和曲子中的原有計劃不符。這都不是平輩的「從堂兄弟」或「作者的繼妻」說話的口氣。[39] 《紅樓夢》的批者「為作者之叔」,「書中寶玉乃雪芹叔輩」這兩個消息,是裕瑞(1771—1838)首先透露的。雪芹的好友明義(我齋)和明琳,都是裕瑞的舅父,[40]雪芹曾把《紅樓夢》稿本送給明義看,明義題了二十首詩。[41]雪芹有一次在明琳的「養石軒」高聲談笑,敦敏有詩記其事。[42]裕瑞的消息既從其舅父處得來,應可信為真實。他在《棗窗閒筆》中說: 曾見抄本卷額,本本有其叔脂硯齋之批語,引其當年事甚確。(頁21~22) 裕瑞又說: 聞其所謂寶玉者,尚系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所謂元、迎、探、惜者,隱寓「原應嘆息」四字,皆諸姑輩也。(頁25) 應該注意的是裕瑞雖說脂硯齋是作者之叔,寶玉亦為其叔輩,但他並沒有把脂硯齋認為即是書中的寶玉。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由此可知,他的消息完全是另一來源,並不是像我們那樣,在仔細研究脂評以後得出的結論。[43]他的消息來源,據他自己說「聞前輩姻戚有與之(作者)交好者」(頁23)即其舅父明義、明琳等人。他也知道,普通讀者會誤認此書是「自傳性」,所以他著重地說:「所謂寶玉者……非自己寫照也。」裕瑞是最早提到脂硯齋評此書的一個人,並指出後四十回為高鶚續作,「迥非一色,誰不瞭然?」(頁28)又說:「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務苟且敷衍,若單單看去,頗似一色筆墨,細考其用意不佳……嚼蠟無味……和尚送通靈玉來,口口聲聲要一萬兩銀子,刺刺不休……甚覺貧俗可厭。黛玉屢寫病已垂危不起,隨後同眾而出,數回一轍。妙玉走火入魔,瀟湘館鬼哭等處,皆大殺風景。結束賈雨村歸結《紅樓夢》,愈蛇足無謂。」(頁13~14,頁15,頁18~19)這些批評也大都中肯,可見他對《紅樓夢》正文曾研究過一番,也頗有些文學欣賞力。 周汝昌先生對於裕瑞批評後四十回的意見,無保留地表示同意,認為「眼光犀利,論調正確」,但因為要證明「自傳說」中雪芹即寶玉,所以對裕瑞所說書中主角為雪芹叔輩,元、迎、探、惜四春為其諸姑輩等「關於雪芹家事掌故」,認為「捕風捉影,倒有一大半靠不住」。又說他所得的傳「聞」,「本身便是荒謬絕倫的大謊,實實要不得。因此思元齋(裕瑞)的推論說脂硯是『其叔』,也是一錢不值的鬼話而已!」「並非真有所本,純粹乃是妄說。」[44]周氏對裕瑞這樣痛罵,是很奇怪的。他為什麼要撒雪芹的「大謊」,造「鬼話」?至於傳聞之辭,除非有客觀證據,加以否認,也不能說全不可靠。其實裕瑞所知雪芹家掌故,乃「聞」諸其舅明義等,倒是真有所本。他如果沒有看過脂評,如何會知道現在脂殘本第二回的批註中,「元迎探惜」為「原應嘆息」的諧音?[45]周氏既承認這一條(此見脂批,非妄說),接下去又說:「但若看過脂批,這類鬼話,仍是不值一笑。」[46]這樣的邏輯,殊難令人信服。在另一方面,裕瑞所「聞」關於雪芹別的掌故,如他的「身胖頭廣」,「善談吐」,「愛喝南酒」等等,周氏都認為可信,[47]只有關於書中寶玉,「尚系指其叔輩某人」這一說,因與「自傳說」矛盾,周氏遂痛予駁斥。這種治學方法和判斷力,實大有可商。 從上文第一節所說,曹寅長女嫁訥爾蘇郡王為妃,書中元春也稱「妃」,而脂硯又自己承認「元妃」未嫁前曾教過他書,則元春等姊妹為雪芹諸姑輩之說,毫無可疑。但小說畢竟是小說,作者在創作過程中自可用選擇、提煉、增減、融合、分化等藝術技巧,重新塑造,不必拘泥某一模特兒必為書中某人,只是大致如此而已。雪芹是否有「諸姑輩」四人,她們是否可以一一印證書中四「春」;黛玉、寶釵是否為脂硯的姑表姨表姊妹,對於這些問題,將來如有可靠材料,或可增加我們對於《紅樓夢》成書的了解,否則我們不須妄加猜測。因此種猜測往往會鑽入牛角尖里,無補於《紅樓夢》研究,對於此書思想方面的探討和美學上的欣賞,更無關係。 雪芹在寫作此書時,腦中常以脂硯這人作為塑造主角的模特兒,也可以從「寶玉」和「元春」之間年齡差別這一點上看出來。據雪芹原稿,第二回中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情形,他說元春是大年初一生的,「第二年」便生了寶玉。[48]在元春進宮多年後回家省親時,追述她未入宮前教寶玉讀書,又說「其情狀有如母子」[49]則二人年齡相差絕不止一歲多。很顯然,在寫第二回時,雪芹腦中所想到的是曹寅長女和脂硯(兩個模特兒素材)之間的年齡之差,在「省親」一回中,他所想到的是他所創造的「元春」和「寶玉」(有他自己成分在內)之間年齡之差。這個小矛盾,只有在早期脂評本中存在,經高鶚修改過的後出刊本中,寶玉的生年改遲了「十幾年」,便不再有矛盾了。 第三節 脂硯是曹家什麼人——他的真名 我們下一步的工作是要找出作者的這位叔叔,老是躲在他的脂硯齋中批書,卻不讓讀者知道他的真姓名的,究竟是誰?他既是作者的叔輩,當然比作者的父親年輕,但他可能是雪芹之父的親弟,也可能是堂弟。曹寅有一首詩題說:「辛卯(1711)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西軒諸友三首。」[50]這珍兒當是曹寅次子,因其長子曹顒於次年(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死後繼為織造,[51]現在所知。曹寅只此二子,因曹顒於1715年病故,曹寅一房即無子可繼。及雪芹之父,曹宣之子曹頫,過繼為曹寅之子,才承襲南京織造之任,[52]所以脂硯不可能是曹寅之子。 曹寅的孿生弟曹宣有四子,但我們只知道其中三人的名字:曹頫,即作者之父;曹頎,即曹寅詩中所指的「三侄」[53];竹磵,即曹寅詩中所指的「四侄」。上文所引曹寅「……兼示四侄……」詩共三首,其二云:「予仲多遺息,成才在四三,承家望猶子,努力作奇男。」《楝亭詩鈔》卷六又有「和竹磵侄上巳韻」。這位「四侄」能作詩,他的伯父還居然與他唱和,「三侄」能畫梅,他的伯父為他題詩,所以曹寅詩中說「成才在四三」。周汝昌先生說:「知此四侄……當是能畫的曹頎的挨肩弟弟。」[54]其說甚是。曹寅既常常說到他的三侄四侄,可見曹宣有四子,其中一個不知其名,也不知是老大或老二,也許幼年亡故,無法追跡。這個四侄也不知其名,只知其字或號是「竹磵」。我們知道曹家這一輩的名字,如顒、頎、頫,都從「頁」字旁,則「竹磵」之名,亦必從「頁」。鑒於曹家二代的名和字,皆從《書》《詩》成語而來,如寅字子清,出《舜典》「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宣字子猷,出《大雅·桑柔》「秉心宣猶(即猷),考慎其相」;[55]顒字見《小雅·六月》「其大有顒」,《大雅·卷阿》「顒顒卬卬……豈弟君子,四方為綱」;頎字見《齊風·猗嗟》「頎而長兮」(唯「頫」為「俯」「俛」之或體),則竹磵之名亦當出於《詩經》。但「磵」字不見於經籍,始見於《玉篇》,據《正字通》乃「澗」之或體。據我寡陋所知,清初把此字用於文學者有史謹的《西山精舍》詩:「磵戶蜂留蜜,松巢鶴墮翎。」[56]竹磵之「磵」,既為「澗」字或體,則《衛風·考槃》是其出處無疑。詩云:「考槃在澗,碩人之寬。」則竹磵當名「碩」,正與顒、頫、頎排行相同。 周氏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知曹寅有一堂兄荃,另有遠房侄兒「曹天佑,現任州同」,周氏以為天佑為荃之子。但周氏又以《紅樓夢》第二回冷子興的話比附曹氏家譜,以為「天佑」尚有一兄「某」,[57]則全無佐證。實則《氏族通譜》只說天佑為曹氏始祖曹錫遠之玄孫,是否即為荃之子,亦無人證實。只要看顒、頫諸人皆單名,而天佑復名,可知與曹寅這一房已很遠。 周氏在其所建造的曹氏世系表中,把曹顒列為曹宣「三子」中最幼之子。這是因為除了曹寅常說的「三侄」「四侄」(即頎與竹磵)以外,他又把假想中的曹荃的「二子」硬算作曹寅的「大侄」「二侄」,因此曹頫便被擠成最小的「五侄」。[58]我們即使假定曹荃有二子,這種排列方法也大有可疑。因為周氏此表,根據兩項先人之見的假設,但二者皆不能證實。第一項假設是:凡曹寅之侄,不論近房遠房,排成一隊,以年相次,曹寅便按次稱他們為「大侄」「二侄」……「五侄」。第二項假設是:根據「自傳說」,從冷子興口中比附出來的曹荃「二子」,年齡都比曹宣的兒子大。第一項假設,即使照周氏辦法,以小說中人物為比附標準,也是不對的。例如賈政的親侄賈璉,住在賈政家中替他管家,還是「璉二爺」,並不因為他比寶玉大,而升成「璉大爺」。賈政自己的次子寶玉,也是「寶二爺」,並不因為上有賈璉而降為「寶三爺」,可見即使是親兄弟的孩子們,也沒有排成一隊,以年相次。第二項假設,可能性更小,因為誰也不知道曹荃有幾個兒子,和他們年齡的大小。[59] 周氏把曹頫算作宣之幼子的另一理由,是因為曹顒死後曹頫繼任織造,在謝恩折中有「伏蒙萬歲……特命奴才承襲父兄職銜,管理江寧織造」等語,[60]因此斷定頫比顒小。但我們即使認為頫比顒小,也沒有佐證可以斷定頫也比頎和竹磵小。其實奏摺中的話,並不能作為判斷曹頫年齡次序的根據。第一,曹顒承襲織造一職,是因為他是前任曹寅的兒子,織造既歷代為曹氏世職,則顒之繼任乃當然之事,並不因為他比曹頫年長才襲職。頫之繼任,是因為顒死後曹寅絕嗣,康熙命頫承繼曹寅為嗣子,故仍以「曹寅之子」的資格襲職。摺奏中說「承襲父兄職銜」,實際上是康熙上諭中原文。其實曹寅既非其父,曹顒亦非親兄,只因命他承繼襲職的上諭中如此說,他如何能改?[61]第二,從實際方面看,曹顒死時只有22歲,江寧織造之職,相當於南京全市所有絲織廠的總經理,極為繁重,自曹寅時即虧空甚多,康熙要在曹寅的侄兒中選一人繼襲,似不會選一個年紀最小的來負此重任。照中國舊例,如果某人死後絕嗣,要在他的弟弟的兒子中選一人承嗣,則其弟之長子有優先承繼之權。曹頎和竹磵(碩?)既被曹寅稱為「三侄」和「四侄」,則曹頫顯然是他的「大侄」或「二侄」。如果曹頫是書中賈政的模特兒,則他並不是詩人或畫家,[62]只是一個嚴厲方正的官僚。但曹頫的三弟很早就會畫,四弟竹磵,曾與伯父唱和,二人均被曹寅贊為「多才」。 我們現在可以回到脂硯齋來,他不可能是曹天佑,因為第一,天佑好好地在外地做州同,沒有理由要和遠房伯叔待在一起,經歷他的「是幻是真」,吟哦他的「閒風閒月」。其次,即使他幼時曾住在南京,他的遠房堂姊也不會對他特別關心,自幼教他認字讀書,他也不會直稱堂姊為「先姊」,甚至於他之「成為廢人」,要由這位堂姊的「仙逝太早」負責。脂硯不可能是曹寅之子,因為寅死時只有一子曹顒,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已去世。因此,脂硯必為曹宣諸子之一。曹宣於康熙四十四年(1705)早死,其子女由曹寅撫養,所以他們和曹寅的子女,都是自家姐妹兄弟。[63]這就是說,脂硯是雪芹父親之弟,他可以是寅之三侄曹頎,也可以是寅的四侄曹碩(?),字竹磵。這兩個假定,都與上列兩點相符:第一,他在評語中常用繪畫技術來比書中描寫手法,而且對詩詞也有相當修養。曹頎和竹磵的「多才」,曹寅在「辛卯(1711)三月」的詩中,曾加稱讚。第二,從脂硯的評語中,我們知道他可能生於康熙三十六年(1697)或早幾年,否則他不會看到康熙四十六年(1707)的末次南巡。這一生年的考定,和曹寅辛卯詩中所謂「努力作奇男」年齡大致相符:即在1711年,他大約已十五六歲。如再年輕些,大約不會作詩,即使作些有孩子氣的詩,他的伯父也不會和他的韻。 我們現在不妨推測一下:如果曹寅的四侄竹磵,名「碩」。即他即是脂硯。因為:首先,「碩」字從「石」從「頁」,「頁」為顒、頎、頫各名的共同偏旁,也指出他們都是同輩,在《紅樓夢》前部,寶玉的主要模特兒是曹碩(即脂硯齋),所以在第一回中,書中主角原來是一塊「石頭」;第五回《紅樓夢引子》曲中的「情種」不是作者,而是「石頭」。正是脂硯自己,堅持要稱此書為《石頭記》。其次,「硯」從「石」從「見」,在篆文中,「頁」「見」二字頗為相似。「脂硯」之「脂」,無疑是從寶玉前生在太虛幻境中的道號「赤瑕宮神瑛侍者」[64]暗示而來,因為胭脂是紅色,正與赤瑕相應。可見在「脂硯」這一筆名中,包含著他的真名「碩」,也暗示著書中主角「前生」的道號。曹竹磵十四五歲即能作上巳詩,其伯父曾和他的韻,也和小說中寶玉十三四歲即能作詩,大致相符。 現在可以提出一個問題:書中寶玉既為賈母和他丈夫賈代善的嫡孫,又是榮國公的嫡派重孫,「就同當日國公爺一個稿子」[65],怎麼他的模特兒「曹碩」,其實並非曹寅嫡孫?這個問題,當然是先假定「小說中的故事,乃曹家真實生活」才提出來的。可是即使如此提出,其實脂硯在評語中也已作了答覆。第二回中冷子興說到寶玉出生的故事,有一條評語說:「正是寧、榮二處支譜。」[66]初看此評,似與書中寶玉出生及其在榮府地位完全不符。但我們如果知道,在這裡評者腦中又是指寶玉的模特兒(即他自己)在曹家背景中的地位,則此評便完全可以理解。他在這條評語中告訴讀者,他不是曹寅的嫡系,實是曹宣之子,曹寅之侄,所以書中主角的出生,應該算在「支譜」之內。 總結:在本章中,我們試圖整理出纏夾已久的作者和評者的關係,並考定書中若干人物的模特兒是曹家什麼人。這一工作,因發現了作者在創造人物時所用的「移植法」,和在組織故事時所用的「融合法」,才有可能。掌握了這兩種方法的規律,使許多對於書中人物和故事極有關係而又似乎難於理解的評語,都能正確地解釋其真義所在,從而建立下列若干事實: 1. 元春省親的故事,是以康熙四十六年(1707)末次南巡,經南京時駐蹕曹家織造府這一大事為背景,而加以改造的。 2. 曹寅長女於康熙四十五年冬(1706)嫁於平郡王訥爾蘇為妃,作者用她作為賈「妃」元春的模特兒。脂硯在評中稱她為「俺先姊」。 3. 少年時代的主角寶玉,作者以脂硯為模特兒。這是由脂硯在評中用第一人稱代詞的自認所證明。如:「為餘一喝」;「余猶在心」「余已忘卻,至此……一絲不走」;「謂余何人耶,敢續《莊子》」;「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余今批評,亦在『夢』中」「『情不情』兮奈我何」等等。 4. 脂硯真名,似應是曹碩,字竹磵,為曹宣第四子,乃雪芹之叔。雪芹好友明義和明琳是裕瑞的舅父。裕瑞在《棗窗閒筆》中說:脂硯為雪芹「叔輩」,元春等為其「諸姑輩」,其消息來自他的「前輩姻戚與之交好者」,即其舅父明義和明琳,故確實可信。 注釋 * * * [1]本篇是全書第二卷《評者探源》第九章。由作者自譯。——編者注 [2]《文存》,頁572。 [3]《近著》,頁408。 [4]詳見《紅樓探源》,頁84~93。 [5]影京本第十七、十八不分回,頁387,高本第十八回改稱「雖為姊弟,有如母子」,刪去「名分」「情狀」等字,見《紅樓夢》(1957年人民文學版,下同),頁176。 [6]影京本,頁387。參看《輯評》,頁283。 [7]影京本,頁390,朱筆眉批。《輯評》,頁284。 [8]影京本,頁391。按原作「骨肉各方,然終無意趣」,疑「然」字應在前。 [9]影京本,頁391。按此評夾在第7、第8兩行之間,《輯評》(頁285~286)錄在第8行賈政之語「豈意得征鳳鸞之瑞」一句下,顯誤。我在英文本中亦誤以此評為批賈政語。今按賈政那些文縐縐酸溜溜的套語,非真情話,殊無意義;脂硯所聞,乃元春之悲切語。 [10]影京本,頁392,行間朱評。 [11]訥爾蘇,生年不詳,康熙四十年(1701)襲平郡王。雍正四年(1726)王爵被奪,予其子福彭承襲。乾隆五年(1740)卒。見《清史稿》卷一百六十二。 [12]見曹寅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初四及十二月初五兩次奏摺。《新證》,頁94引。 [13]同前,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1709年3月18日)奏摺。《新證》,頁96引。參看《永憲錄續編》,頁390:「寅字子清……二女皆為王妃。」 [14]影京本第二十八回,頁635;《紅樓夢》,頁281。 [15]此條為胡適首先引用(《文存》,頁574),以為是脂評的「總評」。但他沒考慮到康熙南巡均在雪芹生前,作者對此事不可能「憶」。俞氏在《輯評》中遺漏此條,可見脂殘本評語過錄至脂配本時,多有遺漏。此條不見於脂京本。 [16]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35,朱筆眉批,署名「畸笏」。《輯評》,頁243。 [17]《魯迅論文學》:「我怎樣做起小說來」,頁145,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年版。 [18]《紅樓夢》中有甄(真)賈(假)寶玉,分在南京和北京,亦可暗示雪芹在創作過程中,兼運用幾個模特兒,加以融合和分化的手法。 [19]影京本第十二回,頁262,朱筆眉批:「苦海無邊,回頭是岸,若個能『回頭』也?嘆嘆!壬午(1762)春,畸笏」。參見《輯評》,頁194。 [20]影京本第二十五回,頁585,朱筆眉批。 [21]《輯評》,頁87,引自脂殘本,有正本略同。括弧中字,著者所校。 [22]《輯評》,頁89,引自脂殘本,有正本同。「牢」,脂殘本作「勞」,筆誤。原文見影京本,頁72,《紅樓夢》,頁30。周汝昌《新證》,頁560引此評說「這是脂硯痛哭雪芹之第三例」,則以為書中所寫寶玉乃雪芹幼時容貌。《棗窗隨筆》頁23所記雪芹形貌:「其人身胖,頭廣而色黑」,知與《紅樓夢》所寫不同。周又解釋道:「書中極稱『寶玉』膚色之白,而此曰『色黑』,當系中年敗落後之形容。」(頁452) [23]《輯評》,頁182,引自有正本。原文見影京本,頁206,《紅樓夢》,頁92。 [24]影京本,頁472~473,朱筆眉批。「作者」之「作」原誤抄為「非」。參見《輯評》,頁353。 [25]影京本,頁491~492,朱筆眉批。「寥寥」誤抄作「聊聊」,「矣不怨夫」疑當作「寧不悲夫」。參看《輯評》,頁366。 [26]影京本,頁1127,雙行小字墨評。《輯評》,頁524。按原文「余今批評」之「余」不誤,俞氏誤讀為「奈」字。 [27]影京線裝本附於第二十回後,頁459,文中缺字誤字,著者所校。參看《輯評》,頁343。 [28]脂評在他處引警幻情榜,見影京本第十七、十八回,頁381,朱筆眉批云:「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 [29]《輯評》,頁177引,「情榜」之「榜」字誤作「講」。 [30]影京本,頁421,雙行小字墨評。 [31]參看第七十九回,黛玉改《芙蓉女兒誄》文:「茜紗窗下,公子多情。」影京本,頁1933,《紅樓夢》,頁890。 [32]由此二句,可知曹家之敗,可能系族中不肖子弟向雍正告密隱事,如胤禟留在曹家的金獅子之類。 [33]影京本,頁1784;《紅樓夢》,頁829。 [34]影殘本,總頁74(《輯評》,頁123)。劉銓福在這條朱評下批道:「石頭即作者耳。」可見迷信「自傳說」者,往往看朱成碧。 [35]周汝昌引脂評中許多例子,證明脂硯深知寶玉在怡紅院中的生活細節,因此結論說非寶玉之繼妻史湘雲不能詳知院中細事。但湘雲到賈家的次數不多,去時多與姊妹們在一起,到怡紅院的次數更少,並不如周氏所想像的詳知寶玉的生活細節。 [36]《輯評》,頁41,錄自脂殘本。參看《紅樓探源》,頁76。 [37]《輯評》,頁115,錄自脂殘本第五回,評描寫警幻仙子的駢賦。 [38]《輯評》,頁214,錄自脂殘本第十三回,述可卿死事。 [39]現在的女子可以對她的愛人直呼其名,「命」他做事,這在18世紀夫權極重的時代是不可能的。《紅樓夢》中王熙鳳那樣能幹潑辣的女子,也從不直呼賈璉之名,要稱他「璉二爺」,在開玩笑時,稱他「國舅老爺」。(第十六回) [40]裕瑞之母為富文之女。明琳又為敦敏、敦誠兄弟的朋友。參看孫楷第《中國通俗小說書目》,頁125,1959年北京版;吳恩裕《八種》,頁118。 [41]見《綠煙瑣窗集》,頁107~111。 [42]《懋齋詩鈔》,頁39~40。是詩作於乾隆庚辰(1760)秋,參看前文頁73~74。 [43]裕瑞對脂評毫無研究,時有誤說,如雲「《風月寶鑑》……不知為何人之筆」(頁21),「脂硯易其名曰《紅樓夢》」(頁21)。但不能因此說連他得自姻戚的話也不可靠。 [44]《新證》,頁548~549。 [45]《輯評》,頁68。 [46]《新證》,頁578。 [47]《新證》,頁452。 [48]影京本,頁43;影殘本,總頁28下。如果此說是真情,則元春與寶玉只差一歲多。但小說中故事原不必與生活中真實情況相符,並且脂評中也沒有證實此點,故不必深究。 [49]見影京本第十七、十八回,頁387。 [50]《楝亭詩鈔》別集卷四,頁8。《新證》頁47引,有異文。按,是年春曹寅在南京織造任內,「珍兒」之殤,他僅由「聞」而知,似乎「珍兒」不死在南京織造府寓邸,可能即死在他北京姊姊(訥爾蘇王妃)家中。若然,則書中元春與諸弟之親密可知。 [51]參看《新證》頁48,頁384~385。 [52]詳前文《作者家世及其生活》第一節。 [53]《楝亭詩鈔》卷五有詩題:「喜三侄頎能畫長干為題四絕句」。楊鍾羲《雪橋詩話》三集卷四頁19引四首之三,並云:「曹子清(寅)弟兄式好,有思仲軒詩……蓋托物比興,有望於竹村而悲筠石也。侄頎善畫梅,能為長干……子猷(宣)故善畫,喜頎能世其業也。」並見《新證》頁47引。 [54]《新證》,頁47。 [55]此兩條系周汝昌氏考出,見《新證》,頁66,特此致謝。 [56]見周亮工《書影》卷七,頁185引,中華書局1958年版。 [57]《新證》,頁43,頁46,頁54。 [58]《新證》,頁48~50,頁55。 [59]按《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天佑既「現任州同」,顯然不與曹寅同住南京。「州同」是「某某州同知」的省稱,是州的佐貳官。州是府與縣中間的一個行政單位,州同既為外省州小官,天佑如何會與曹顒、曹頎等一起排行? [60]《新證》,頁404引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1715)曹頫折。參看同書,頁48~50。 [61]按傳統的說法,「為人後者為之子」,見霍光奏請廢昌邑王語,見《漢書》卷六十八《霍光傳》。 [62]脂硯在第十六回評語中所引的「南漢先生」之句,並不能證他為詩人。賈政自己承認「我自幼於……題詠上就平平。」(影京本第十七回,頁352;《紅樓夢》,頁160)。 [63]參看《新證》,頁61~64。 [64]影京本,頁16,脂殘本同。脂硯給「瑕」的註解說:「按瑕字,本注玉小赤也,又玉有病也,以此命名恰極。」影殘本,總頁10下眉批。(《輯評》,頁44)高鶚改「瑕」為「霞」,大失原意,且極不必要。 [65]影京本第二十九回,頁671;《紅樓夢》,頁209。 [66]《輯評》,頁66,錄自脂晉本。正文見影京本,頁43;《紅樓夢》,頁17。 高鶚在前八十回中的修改[1] 這部小說現在有兩組不同的版本:一組是八十回的脂硯齋評《石頭記》本;另一組是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本。屬於前一組者在本書中簡稱「甲本」「乙本」「丙本」「丁本」「戊本」,[2]其中前四者是1927年以來所發現的舊抄本,第五種是1911年重印的一個18世紀手抄本,其底本據說已失去。[3]「丙本」「戊本」現在都有重印本。[4]屬於《紅樓夢》一組者都經高鶚修改以後由程偉元於1791(乾隆五十六年辛亥)和1792年[5]排印出版。 《紅樓夢》的1791年本(程甲本)幾乎一出版,程偉元即感到不滿意,次年就重新排印一個修改本(程乙本)。[6]可是程甲本出版後立即廣泛流傳開去,成為後來許多重印本的祖本——其中之一就是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王希廉(雪香)的評本。上海亞東圖書館在1921年排印的本子即根據程甲本,[7]亞東在1927年的重印本則根據修改過的程乙本。最近(1957)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校注本也是根據程乙本而用七種舊本,包括脂京本、脂戚本和程甲本加以校訂的。[8] 第一節 兩組不同版本的比較 1957年的校注本既然是作為普及本而印行的,校訂者主要注意之點不是八十回的《石頭記》和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之間的文字差異,而是程乙本正文中個別文字的印刷錯誤。[9]所以在書末所附的64頁「校記」並不能幫助我們比較曹雪芹原著與被改後的程乙本之間的差異。在另一方面俞平伯先生編的《紅樓夢八十回校本》第三冊,包括692頁的「校字記」,乃是主要以脂戚本為底本而用其餘四種抄本來比較的結果。[10]所以這是在《石頭記》一組版本之間的正文校勘。從這本「校字記」中也不能夠偵察出曹氏原著與程乙本之間任何有意義的差異,從而決定高鶚修改的廣度。這樣,儘管這兩個本子的校對者付出了值得稱許的辛勤勞動,可是我們想要比較一下程甲本(1791)以前和以後的此書正文的不同之處,這一工作還得從零開始,重新做起。 在做這一比較時,我們只顧前八十回。高氏既然是後四十回的作者,[11]他當然可以要修改幾次就改幾次,只要他認為那樣做是應該的。因此,我們就不管在高氏續作部分程甲、程乙兩本之間的差異。但是高鶚的討厭之處是,他不但要修改他自己的早期的稿子,他竟要「改良」雪芹的文章。這是在他和程偉元合寫的程乙本「引言」中坦白承認了的: 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12] 現在看來,除了在上一章已經說到的,雪芹自己在早期稿本中有些修改外,在早期抄本之間確也有許多輕微的不同字句。但從《紅樓夢八十回校本》的詳盡的「校字記」看來,雖然八十回中這些異文的數量相當多,其實也不過是脂戚本的抄者無足輕重的一些筆誤與漏字。假使高氏和程氏的加工果真不過是像他們所說的那樣,這些筆誤很容易用正常的校對方法加以改正。可是,高氏所乾的,我們下文要指出來的,卻是更像一個小學教員改正學生的家中作業,或者一個報刊的編者用他的剪刀糨糊來對付一個和他意見不合的新聞記者的報道。上面「引言」中所謂「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故意說得那麼輕描淡寫,其實用心叵測。所謂「增」,除了被他刪節部分需要添上一些陳詞濫調以資連接外,實際上增加的文字少得可憐。而被他刪除的部分則有的是高鶚不懂得欣賞雪芹的幽默或諷刺文字,有的是高鶚不贊成的說明作者的人生哲學或政治觀點的段落。有大量的竄改把書中主要人物的性格人品改變了,有的則使得對於本書背景的研究成為不可能。 第二節 對於高鶚改動的早期研究 第一個把程甲、程乙兩本作過比較的是亞東1927年版《紅樓夢》的發行人汪原放先生。在他的校勘記中,汪先生把兩本中某些相當的段落對比排列以顯示程乙本中的更改。據汪氏的統計,對比程甲本原文,程乙本中被改動的字數共有21506字,其中15537字屬於前八十回。[13]程乙本中高、程二人合寫的《引言》說: 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識者諒之。 為這些話所誤,胡博士與汪先生竟然相信程乙本比它的前身程甲本更好。汪先生依據胡適所藏那個寶貝般的程乙本,不惜工本,重新排印了亞東1927年版。[14]彼時一般人相信高鶚必定在1792年(乾隆壬子)得到了一個不同的舊抄本,用它來校改程甲本中的「紕繆文字」;很少人懷疑他一再妄改雪芹原文是為了適合他自己的意圖。現在我們把汪先生所列舉的七對例子[15]來比較脂京本的正文,可以看出程甲本竄改得較少,它比程乙本更接近曹霑的原作。 在1928年發表的論第一次發現的脂硯齋重評本《石頭記》(即脂殘本)一文中,胡適指出脂殘本第一回中有些段落在高本中被刪去了,[16]另外,他又從脂殘本中隨便選了五個例子,對比在程甲、程乙兩本中已被修改的相應部分,用以說明他的「甲戌本」文字勝於任何後來的本子。[17]除了文字好壞以外,他似乎並沒有認識到殘本中倖存的十六回正文與高氏改本差異之大。在1933年他又發表了另一篇論脂京本的文章,[18]但他沒有試圖用這個本子的正文去比較高氏的本子。 俞先生曾把脂戚本和高本作了個「大體的比較」,從脂戚本各回中引了20段文字,在高本中有的已被刪去,有的則被改動。[19]他和胡適一樣,主要注意的是文字的好壞和故事的細節。但他和胡適不同的是:他並不認為比較接近曹霑原文的脂戚本的文字一定要比高本好些,這不啻說,高氏改對了。例如在脂戚本第二十五回中有一段文字,描寫寶玉和王熙鳳重病時賈家忙亂的情形,在大混亂中呆霸王薛蟠突然以極可笑的姿態出現。正如脂硯在評語中正確地指出:「寫呆兄忙是躲煩碎文字法。」又說這是「忙中寫鬧」,作者故意用詼諧的筆墨來減輕當時沉重的、壓迫人的氣氛。[20]說到高本刪去此段時,俞先生反而說高本「文氣文情都很貫串,而戚本卻平白地插進一段奇文,使我們為之失笑」。他又譏笑評者脂硯齋「別有會心」。[21]俞先生遇到脂戚本原有而被高本刪去的文字,反而說是「平白地插進」或「橫插」入的「奇文」「不倫不類的文字」「前後不接文字」。[22] 但是胡博士和俞先生都沒有試圖在文字好壞的問題之外去作進一步的探討,例如把各脂評本《石頭記》中較有意義的段落和高本中被刪改的這些段落來作系統的比較,藉以找出高氏之所以要刪改的動機。當高氏在曹霑原著第七十七回中刪去一段,以便使死了的丫頭柳五兒復活而在高氏續作的一〇九回中大顯身手,俞先生揣想「高氏所見的各抄本」的七十七回中並沒有這段柳五兒已死的文字,否則「他或者不會作第一〇九回這段文章」。[23]俞先生對於高鶚在別處刪除原文,也同樣用「罪疑惟輕」的方式予以開脫。[24]高氏的改動,當然不是僅僅如他的「引言」所謂「增損數字」,「意在便於披閱」。他的文字顯然遠遜於曹氏原作。但是由於一般相信高鶚只作了一些修飾文字的小改動,所以直到現在,即使在發現了許多從曹氏原著過錄來的18世紀手抄本以後,還是把他的損之又損的程乙本作為標準的百二十回《紅樓夢》的一部分。 從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關這些手抄本流傳於1791年之前這一事實,我們可以有把握地假定:高鶚所收集和見到的底本都是屬於《石頭記》一組的。現在沒有證據說明凡是程乙本所沒有的段落乃是由於任何一個高氏所見底本中原本就沒有這些段落。[25]至於《石頭記》一組各抄本中個別文字因抄手筆誤而有些無足輕重的差別,例如脂殘本與脂京本之間、脂京本與脂戚本之間的差別,這和高鶚大規模修改的問題很少有關係。 下面我們用以比較的本子是《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脂京本)和程乙本《紅樓夢》,即最近重印的1957年橫排本。前者是目前公眾所能見得到的最早最全的本子,後者是代表高鶚最後的成績,也是目前流傳最廣的本子。 第三節 高鶚對於曹霑文字的「改良」 高鶚在他最後定稿中所作修改,可以分為兩類:有關文字方面的和有關內容方面的。換句話說,他行使他的兩種權威:不是一個教員改學生的作業,就是一個報紙的編輯改記者的報道。在把全書檢查一番之後,高鶚刪除了下列各項文字: 1. 脂評殘本第一回前面的《紅樓夢旨義》四條「凡例」,800多字,[26]以及脂殘本、脂京本、脂戚本都有的第二回的棠村小序。[27] 2. 脂京本第一、第二、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三、第十七、第二十一、第二十三回的回前題詩或回後詩對[28],可能也包括脂殘本中原有的這些題詩和詩對。 3. 曹霑在正文中作為說話人而表現的氣派和風度的插話,諸如上章已經說到的,以及在脂京本、脂殘本中別處也有的話。[29] 如果要把此書作為全部「成品」印行,則上面1、2兩項的刪除也許不可避免。反正在舊抄本中,也不是每一回都有題詩或詩對的,而且如果八十回都要前有題詩,後有詩對,要高鶚補齊也是一件難事。但第3項的刪除則既無必要,也不合理。沒有了這些文字,也就失去了許多表示作者愉快活潑的風度,以及作者向讀者直接講話的親切之感。 丟開了這些他一定認為是多餘的「道具」以後,高鶚於是著手「改良」回目聯語的文字。俞先生曾把脂戚本和高本中九回不同的回目聯語列成一張對照表,並且用他的觀點來評論兩者文字的優劣。他的結論認為兩本回目文字的差異是由於高氏的改動,脂戚本回目更接近曹霑原著。[30]拿俞氏的表來對比脂京本的回目,我們發現脂京本第三、第五、第八回的回目和脂戚本、高本這三回回目又不同;脂戚本第九、第二十五、第二十七回的回目和脂京本這三回全同;而第八十回則在脂京本中根本沒有回目。拿脂京本的回目來對比高本,可以看出第十四、第四十一、第七十四回的回目文字出現部分的差異,在另外五回中也有些異文。[31] 高鶚下一步是很不乖巧地改動了原文中的對話。有一些這類的改動無疑是要把書中某些人物造成不同的印象。[32]這一問題下文還要討論。此刻我們只把注意力限於那些似乎只是為了修飾文字而改動的段落上。但是這類的改動在全部前八十回中出現得如此頻繁,在這裡即使舉一小部分例子也是不適宜的。我們只能略舉一些作為說明的例子,這些例子取材於第十九回寶玉秘密到襲人家裡去看她這一小段情節。 大家知道曹霑原著是用地道的北京話寫的。高鶚不必要的改動常常透露出他是在努力誇張北京方言。北京話有一個顯著的特點是語尾「兒」字,[33]在某些詞語的後面要加「兒」,在另一些詞語的後面則不加。在改動曹氏原文時,高鶚往往把這個語尾加在作者所不用的地方。曹氏書中如「偷空」「熱鬧」「地方」「悄悄」「盡力」「寶貝」等字眼,通常不附加語尾「兒」字。高鶚武斷地把「兒」字加在這些詞語後面,使得文字讀起來非常做作而不自然。[34]上文所舉各例,在脂戚本中也沒有附加「兒」字。[35] 許多被高鶚改動的字句其實是地道的北京方言,可是他沒有看懂。結果是,凡是經他改動的,每一個例子都是他歪曲了作者的原意。試舉幾個這樣的例子: 「乍著膽子」(小心翼翼地冒險向前)被他改為「大著膽子」(毫無顧忌地勇往直前)。[36] 「歲屬」是說一個人的生年的干支所屬生肖(如子年肖鼠,亥年肖豬),被他改為「歲數」。[37] 「髒」被改為「不乾淨」。[38] 襲人的表姐妹們見寶玉進去,「都低了頭,羞慙慙的」,但高鶚不必要地讓她們「羞的臉上通紅」。[39] 襲人要寶玉在她表姐妹面前不要向她表示親熱,對他說:「悄悄的,叫他們聽著,什麼意思。」高鶚叫她說:「悄悄兒的罷!叫他們聽著作什麼?」[40]簡直像她在生表姐妹的氣了。 曹著原文的「耐煩」,是說耐心等待,高鶚刪去「煩」字,變成「忍耐」的意思了。[41] 當寶玉聽襲人[假裝]說要出去時,「越發怔了」。高鶚把這話改成「越發忙了」。[42] 後來襲人向寶玉提一個假設的問題,說她自己的親人都在別處,只她一人在賈家,「怎麼是個了局?」這是說,將來結局如何?高鶚改成:「怎麼是個了手呢?」變成「怎麼完成這件事」了。[43] 當寶玉要回家時,襲人的哥哥花自芳和寶玉的書童茗煙一起護送。脂京本說:「花、茗二人牽馬跟隨。」高本刪去「花」字,改為「茗煙二人(原文如此)牽馬跟隨」。[44] 這類例子在被高竄改的前八十回中多得不勝枚舉。他真算「改良」了曹雪芹的文章! 一個更有趣的例子是:高鶚的魔術把轎子變成了車子。當寶玉正要離開襲人家時,她叫她哥哥花自芳「去雇一乘小轎或雇一輛小車送寶玉回去。」在高本中這話的前半句「去雇一乘小轎或」被刪去了。下面雪芹原文是「花自芳忙去雇了一頂小轎來」,但高鶚卻命花自芳去雇了一輛車來。[45]在脂京本中,「轎」字在下文出現了四次,但在高本中每一次都變成了「車」。早先,襲人怪茗煙不該把寶玉帶到她家裡來時,她說到街上「馬轎紛紛的,若有個閃失,也是玩得的?」這句中的「轎」字在高本中也被刪去。[46]高鶚一定以為,在北京街上,作為一種常用的交通工具,轎子是很少見到的。這一點他是對的。但他忘記了在第十四回中說到秦可卿的喪事,來客中有「十來頂大轎,三四十小轎,連家下大小轎子車輛不下百餘十乘」。[47]很顯然,作者是故意再三說到轎子這一交通工具的。訪問丫鬟家可能是作者童年親歷之事,他確是坐轎回家的。實際情況是:故事的背景在南京,在那裡,多少世紀以來,轎子是街上最常見的交通工具,正如同大觀園裡的許多草木只能在揚子江流域生長一樣。[48] 作者透露他早年生活在南方的另一證據是書中常說到「手爐」和「腳爐」。這種爐子有茶壺大小,用黃銅製成,蓋上有許多小孔,內焚木炭,上覆草灰。它在南方冬天用得很普遍,因為那裡的屋子裡沒有取暖設備。但在北京卻不用它。[49]在第九回,當寶玉第一次進家塾上學時,脂京本和脂戚本都說到襲人關照寶玉說:「腳爐手爐的炭也交出去了,你可著他們(指茗煙等)添。」但在高本中,他又謹慎小心地把「炭」字刪去。[50]高鶚知道,北京冬天不用木炭取暖。但他沒想到,沒有木炭,這種爐子是全無用處的。[51] 高鶚當然意識到,這部小說的一部分背景是在南京,但他恐怕他的刪改本的讀者會認為:像轎子、木炭這些東西和書中的故事不相稱,因為此書大體上是假定以北京為背景的。所以他煞費苦心地刪除任何可以顯示這類「不相稱」的跡象。假使沒有脂京本,那就不可能發現作者細心設置的用以透露他早年南京生活情況的這些巧妙伏線。(作者兒童時代生活在南京這一事實也證實了我們對他生年的考定。)[52] 文字的改換,不論是無心的或故意的,有時可以改變故事的實質。我們將看到:在元春省親這故事中,似乎無傷大雅的改動不知不覺地改變了她的與曹霑原意不符的社會地位。 已經指出:小說中元春的模特兒是曹霑的姑媽(曹寅的女兒),她在1706年嫁與訥爾蘇郡王,因而她取得「妃」的稱號,是一個「王妃」。[53]這一點在本書的下文有明白無誤的說明。在寶玉生日怡紅院的夜宴中,姑娘們用象牙花名詩簽抽籤行酒令,探春抽得的簽上注云:「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別人對她開玩笑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54]在這裡,元春是明白無誤地被指為「王妃」。雖然在小說的前半部她被假定為「皇妃」,曹霑在元春省親故事中有多處故意把她寫得不過是「王妃」而已。[55]在脂京本中,當朝廷准許她省親時,她被稱為「賈妃」,這可以是姓賈的皇妃或姓賈的王妃。但高鶚把她改為「貴妃」,這就確定她為「皇妃娘娘」了。[56]脂京本說她來到時儀仗隊奏著「細樂」,但高鶚改為「鼓樂」,[57]比作者原意更為誇張。她所乘的「版輿」在高本中改為「鑾輿」,[58]這是皇后或皇妃的身份所有的特權。當她的親戚要對她行國禮(叩頭)時,她「亦命免過」,高本改「命」為「降旨」等等。[59]後來元春命寶玉及姐妹們作詩,林黛玉詩的第一句「名園築何處」只是泛泛的應酬之作,高鶚把全句改為「宸游增悅豫」,[60]「宸游」二字只有帝王才能用。下文薛寶釵和寶玉說話時指元春為「他」,但高本中指她為「貴人」[61]。 約略看一下這些改動,似乎只是文字末節上的修飾。但我們既已知道元春的模特兒是誰,則可知曹霑處理這件大事時著意避免誇張是較為現實的寫法。可能他故意留下這些「漏洞」讓讀者可以認出這位貴婦原來的模特兒。高鶚的擅自修改使她的光臨更為誇張,這就不知不覺地改變了她的社會地位,從而妨礙了對這部小說背景的可能的研究。 第四節 高鶚對原著故事的改動 高鶚對於這部小說內容實質的改動是如此之多,以至若要舉例,真是俗語所謂「掛一漏萬」。並且為了要充分理解任何一個例子的意義,那就需要,第一,把這一例子的曹霑原文和高鶚改本作一詳細比較;第二,對於與這一例子有關的前面或後面的故事作一些調查研究,以便確定改本對於作者設計的別的部分情節的影響。如果要對高氏全部改動作詳盡的研究,勢必比本書還要長几倍。我們在這裡只能就曹霑書中所突出塑造的幾個人物的故事中挑幾個例子來討論。為了這一目的我們挑選的人物是長得最美麗而不幸的丫鬟晴雯,聰明能幹而邪惡的戰略家王熙鳳,書中主人公寶玉以及他的嚴厲的父親賈政。但這些人物的故事幾乎貫串全部前八十回,我們的範圍只能限制在任意挑選出來的幾個情節:甲、晴雯之死;乙、王熙鳳的弄權;丙、寶玉在農村中;丁、賈政教子。 甲、晴雯之死 在修改曹霑原作時,高鶚手痒痒地要把書中許多人物重新命名。[62]這些改動看來似乎並不重要,可是完全沒有必要而且還會引入歧途。對於實行這種「正名」主義還不滿足,高鶚甚至創造出新的名字來代替原著故事中的人物,因此改變了曹霑原作部分的情節。柳五兒的「復活」以及她和她母親在七十七回中同去看晴雯的親戚是下文將要討論的另一種篡改。我們先在這一回中舉一個有趣的例子:晴雯的表兄和他的妻子怎樣在高本中被另外兩個人所代替。 當寶玉最好的丫鬟晴雯在重病中被寶玉母親王夫人攆出怡紅院時,她被送到她表哥表嫂的屋子裡。寶玉獨自去看這垂死的姑娘時,她的表嫂乘機勾引他。對照高本,晴雯的表哥是一個叫「吳貴」的,他的妻子則簡單地稱為「那媳婦」或「晴雯的嫂子」。[63]這兩人在以後的書中再也沒有重要情節了。[64]但在曹霑原著中,晴雯的姑舅哥哥綽號「多渾蟲」,他的妻子是燈姑娘或多姑娘,即在第二十一回中和賈璉(王熙鳳的丈夫)相好,還給他留下一綹頭髮,幾乎給這個怕老婆的紈絝子弟造成大禍的人。[65]這個較早的故事與下文情節有關,這是脂硯在評「頭髮事件」時明白指示的:「此段系書中情之瑕疵。寫為……『夭風流』寶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線千里外之筆也。丁亥夏,畸笏。」[66]在已經失去的曹霑後半部的原稿中,[67]「頭髮事件」是賈璉王熙鳳夫婦吵架的主要原因之一,結果終於離婚。[68]在那個故事中,賈璉遺失那綹頭髮,[69]燈姑娘又得再一次出現,來扮演也許並非次要的角色。用另一對夫婦,「吳貴和他媳婦」,來代替多渾蟲和燈姑娘,作為第七十七回中晴雯的親戚,高鶚使得第二十一回中的故事和這第七十七回中的故事成為兩個互不相干的隔離的插曲,而且和曹霑原來計劃中的後半部書末尾有關賈璉與鳳姐吵架的情節也斷了聯繫。高鶚就這樣模糊了這兩個故事的意義,從而拆除了曹霑組織得很好的結構中的一個部分。這一改動毫無益處,除了很不必要地在書中平添了又一對醉鬼丈夫和淫蕩媳婦,實際上即是多渾蟲和燈姑娘的複製品。[70] 這一章高鶚用更多的改動來歪曲晴雯和她表嫂的性格。她表嫂儘管是淫蕩的,但也還沒有如高本所描寫的那麼壞。據脂京本,雖然她對寶玉的突然而強迫的調情使他吃驚,但經寶玉央她別鬧,她也就克制了自己。並且從她偷聽到的寶玉與晴雯的談話,她知道他們二人之間其實並沒有被人冤枉的那事,她深悔方才的行為,變得頗講道理。她後悔「錯怪了你們」,而且對於寶玉和晴雯被人冤枉有不正當關係也覺得難過。她還請寶玉「以後只管來[看晴雯],我也不囉唣你」。寶玉央她好好照顧晴雯以後,還有時間在外間再一次會見晴雯,「依依不捨」,直到晴雯以被蒙頭,他才離去。[71] 在高氏的修改本中,「吳貴的媳婦」先是試圖訛詐寶玉和她通姦但未成,威嚇他說,如果他拒絕了,「我就嚷起來,叫裡頭太太聽見了,我看你怎麼樣!」[72]據高鶚的寫法,寶玉一直在和這女人掙扎,直到襲人遣派「復活了」的柳五兒和她媽突然來到,給晴雯送衣服。可憐的寶玉這才被這個受驚的媳婦放了,「一直飛走」,再也見不著晴雯一面了。[73] 可是在原著中,柳五兒早已死了,她媽從來沒有去看過晴雯;在寶玉慰問晴雯時,襲人也從沒有派過任何人給她送衣服。事實上,寶玉好好地離開燈姑娘後,他又一次會見了垂死的晴雯。知道他捨不得離開她,她最後「用被蒙頭總不理他」,只有這樣,寶玉才被迫不情不願地離開她。這一段使人想起《漢書》中李夫人的故事。在久病之後李夫人拒絕和漢武帝談話,也不讓武帝看她的臉,為的是另一個較為不高尚的理由。[74]高鶚顯然沒有懂得這一點,所以刪去了這一段全文,以便騰出空間來讓柳五兒和她媽來訪,從而不讓寶玉在晴雯死前第二次看到她。 晴雯的一生是一個悲劇。別的丫鬟不喜歡她,因為她聰明、嘴快;王夫人不喜歡她,因為她長得太好了,像狐狸精似的迷人。從王夫人全知道怡紅院裡日常說話的細節這一事實,[75]從寶玉苦痛地追問襲人關於晴雯被攆走的原因,[76]可以明顯看出襲人自己就是向寶玉的母親出賣晴雯的人。這一個妒忌、淫蕩、偽善、第一個和寶玉試過「雲雨情」(第六回)的「大丫頭」,早些時候曾向王夫人暗示她的年輕的二爺喜歡跟姑娘們(包括林黛玉)在一起會毀了他「一生的聲名品行」(第三十四回),並且建議命他搬出大觀園。這一段「好心」的忠告,使這位偽裝聖賢的貴夫人感動得竟將這位謀主提升為寶玉事實上的,即使是未結婚的小老婆,[77]而且把自己的兒子完全託付在她手中。[78]自從這次秘密提升以後,襲人變成了王夫人埋伏在大觀園的機密情報員。至於王夫人根據襲人的告密而對晴雯的誣衊要一個「淫婦」來替受冤者洗刷,這樣辛辣的諷刺對於身為舉人的高鶚是接受不了的,因此這一部分的故事須得加以刪改,[79]使那個媳婦顯得比淫蕩還要壞,而襲人則變得更加「賢惠」,派人送衣服給垂死的受害者。 在原著的同一回前面,還有一段簡述晴雯過去生活的概要。晴雯當初由管家賴大家的買來,賈母見她生得伶俐標緻,十分喜愛,這是在撥給寶玉之前。她10歲時,「也不記得家鄉父母,[80]只知有個姑舅哥哥,專能庖宰,也淪落在外,故又求了賴家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大家的見這個賈母喜愛的小丫頭雖然「千伶百俐,嘴尖,為人卻倒還不忘舊」。賴大家的受她的感動,順從了她的意願,收容了她的姑舅哥哥,給他一份差使,又把一個女孩子配給他做媳婦(即燈姑娘)。關於晴雯的這一段記事的重要性。有脂硯齋在「倒還不忘舊」這句下面的批語加以強調: 只此一句,便是晴雯正傳。可知晴雯為聰明風流,可無害也。一篇為晴雯寫傳,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也,乃哭風流也。[81] 在修改曹霑原著時,高鶚故意刪去原文中脂評上面這一句和其他稱讚晴雯優點的文字。敘述寶玉探病和他與晴雯談話部分也被縮短改動。甚至於晴雯臨終前微弱的抗議也沒有逃脫高鶚的斧削: 回去他們看見了(指紅綾襖)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耽了[我引誘你的]虛名,索性如此,也不過是這樣……[82] 晴雯無辜為王夫人所冤屈這一點,更為賈母所證明。王夫人後來向她婆婆匯報處理晴雯的經過,賈母卻說:「但晴雯那丫頭,我看她甚好。」[83]談了一會兒之後,賈母說到寶玉和女孩子們的關係: ……也從未見過這樣的孩子。別的淘氣都是應該,只是他這種和丫頭們好,更叫人難懂,我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頭們玩鬧,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愛親近他(她)們。及至細細查試,究竟不是如此,豈不奇怪……[84] 這一段共150字,在高本被全部刪去。因為,富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一位受人尊敬的老太君的深思熟慮的意見,竟和晴雯的嫂子那個「淫婦」的意見相同。 寶玉仿騷體[85]寫的《芙蓉女兒誄》,表面上是祭晴雯,實際上是發泄他對於襲人和他母親的怨恨。這樣一篇文章照例是用酒食獻祭死者時向著靈位誦讀的。寶玉卻完全不按傳統的規矩:他不用酒食,卻備了四樣晴雯素日所喜之物作為祭品。據誄文所說,這四樣是:群花之蕊,冰鮫之縠,沁芳之泉,楓露之茗,高鶚卻把故事的原文改為「又備了晴雯素喜的四樣吃食」。但誄文的有關部分卻沒有改,因此「蕊」「縠」等物在高鶚的「改良」程乙本中,竟變成「吃食」了。[86] 在晴雯之死這一頗長的故事中,高鶚的刪削對於書中這一重要人物的品格塑造有相當不利的影響。高鶚對於晴雯表嫂故事的改動,破壞了作者這一部分結構的完整性。在悼晴雯之死的《芙蓉女兒誄》中,高鶚改動了47處,共63字。[87]比較原著和高鶚的改本可以看出後者的文筆做作而低劣,不如前者。 乙、王熙鳳的弄權 《紅樓夢》的一個顯著的特點是,不像大多數現代小說的寫法,作者對於書中的大多數人物的性格從來不作直接的褒或貶,[88]唯一的例外是主人公寶玉。人物性格的描寫完全通過故事的細緻的敘述或人物自己的對話。因此,任何故事的細節的刪除或改動不可避免地會改變當事人的品格。高鶚刪去有利於可憐的丫頭晴雯的片斷最能說明此點。另一方面,他用同樣的手法刪去有關王熙鳳的一些片段,卻使讀者對於這個榮府中最有權力的惡毒的人物的印象大為改善。 王熙鳳弄權始於秦可卿之喪。當寧國府的老爺賈珍第一次請她在喪事期間協理寧國府時,王夫人是懷疑她這位年輕的內侄女能否擔當這個重任的。但是這位精明的戰略家立即看到,這是一個絕妙的給她表現自己才能的機會,從而建立她的權威。 雖然當家妥當(王熙鳳自己這樣想),也因未辦過婚喪大事,恐人還不伏,巴不得遇見這事。今見賈珍如此一來,他心中早已歡喜。 這一段說明她渴望權勢,在高本中全被刪除了。[89] 一旦在寧國府坐穩了交椅,她抓住一個有一天早上遲到的女僕來施下馬威。那個不幸的女人奉命挨打時,在原著中有一段生動的描寫: 眾人聽說,又見鳳姐眉立,知是惱了,不敢怠慢。拖人的出去拖人,執牌傳諭的忙去傳諭。那人身不由己,已拖出去挨了二十大板,還要進來叩謝。鳳姐道:「明日再有誤的,打四十,後日的六十,有要挨打的只管誤。」[90] 作為一個放債的人,[91]王熙鳳即使在計算打板子時,也沒有忘記利上加利。但挨打的人還要向打者謝恩這種辦法當然不是她的新發明,她不過是照抄當時衙門裡的老規矩。曹霑所敘述的這種肉體刑罰以後再加精神刑罰,一種大家知道而很少記錄的虐政,高鶚是很難喜歡的,在高本中上引文字全被刪除。[92] 秦可卿大出喪,「浩浩蕩蕩一擺三四里遠」的隊伍中只有王熙鳳帶著寶玉和可卿之弟秦鍾,要在路旁村莊中打尖歇息。但在她進村以前,「早有家人將眾莊漢攆盡」。莊戶人家無多房舍,婆娘們無處迴避,「只得由他們去了」。那些村姑莊婦,見了鳳姐、寶玉、秦鐘的人品衣服,「禮數款段,豈有不愛看的」。在高本中,上文引號內的字句全被刪除,並且加了一句,說那些村莊婦女見了鳳姐等人,「幾疑天人下降」![93] 秦可卿的棺材暫時停放在鐵檻寺。此寺原本也是為了停靈和送靈人口寄居之用而修造的。曹霑原著說: [在族人之中]有那家業艱難安分的,便住在這裡了。有那尚排場有錢勢的,只說這裡不方便,一定另外——或村莊或尼庵——尋個下處,為事畢宴退之所。即今秦氏之喪,族中諸人皆權在鐵檻寺下榻,獨有鳳姐嫌不方便,因而早遣人來和饅頭庵的姑子淨虛說了,騰出兩間房子來作下處。 在那裡她收了三千兩銀子的賄賂,她的濫用權力害死了一對青年男女。只消輕輕地刪去幾個字,高鶚很巧妙地改善了鳳姐的品德。他先刪去「安分的」三字,這就使那些不願住鐵檻寺的人不顯得是不安分了。其次,他把下文改成這樣: 即今秦氏之喪,族中諸人,也有在鐵檻寺的,也有別尋下處的。鳳姐也嫌不方便,因遣人來和饅頭庵的姑子靜虛說了,騰出幾間房來預備。[94] 但是高鶚在這裡犯了和「四樣吃食」同樣的錯誤,因為在這個故事中賈家沒有任何別的女眷不住在鐵檻寺。 在出喪的路上和在饅頭庵中,王熙鳳不怕麻煩,盡力照顧寶玉。這倒並不是她特別關心這孩子的福利,而是她精於算計,想藉此討好賈母。當她叫寶玉從馬上下來,去和她一起乘車時,即是因為「唯恐有個失閃,難見賈母」。[95]在庵里,寶玉要求多住一天,她隨即允許了,因為她盤算:「順了寶玉的心,賈母聽見,豈不歡喜。」[96]在高本中刪去了上文引號內有關賈母的文字,[97]這一段就給人一個錯誤的印象:王熙鳳對寶玉是真誠愛護的。這樣一個印象,即使和高鶚自己在後四十回中的故事也無法調和,因為在寶玉婚事上的骯髒陰謀主要是她策劃的。[98] 王熙鳳通過男僕來旺放債,來旺的妻子又是從王熙鳳娘家陪嫁過來的丫頭。[99]來旺的兒子想討小丫頭彩霞為妻,彩霞和她的父母都不情願。來旺媳婦來求王熙鳳,王便對女孩子的母親施壓。另一位男僕林之孝勸王的丈夫賈璉別管這事,因為大家都知道來旺的兒子不成材。賈璉說,他知道這小子好吃酒: 林之孝冷笑道:「豈止吃酒賭錢,在外頭無所不為。我們看他是奶奶的人,也只見一半不見一半罷了。」賈璉道:「我竟不知道這些事……」 這一段話,連同這個故事的其他細節,在高本中被刪得乾乾淨淨。[100]女孩子的母親最後迫於王熙鳳之命還是把女兒許給了那個無賴。被刪掉的段落,不僅暴露了這些「王熙鳳的人」的無法無天,暴露了來旺兒子的真實秉性,也暴露了其他僕役對他們這位「奶奶」的看法,從而使她在這件婚事上的專橫更為可憎。高鶚的斧削,起了替王熙鳳減輕責任的作用。 丙、寶玉在農村 北京的文人討論了這部小說,指出曹霑背叛了他出生的腐朽墮落的封建社會,[101]大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他對這個邪惡社會的暴露和診斷方面。但似乎沒有人指出過,作者還從積極方面真的開出了抗禦這種邪惡的藥方。這部小說是個愛情悲劇,主人公最後遁入佛門尋求解脫,這就給人一種印象,皈依宗教是逃避人生煩惱的唯一出路和最後一著。這種消極的解決,從美學角度看也許言之成理,同作者慷慨激昂的針砭卻難以協調。其實,在小說的前半部里,作者已經為這個行將崩潰的社會(賈府的敗亡就是它的象徵)的倖存者指明了出路。秦可卿死時給王熙鳳的那個預言式的忠告就是一個明白的提示:多置祭田供子孫耕作。[102]另一提示是在警幻簿冊的巧姐畫冊上:一位年輕女子在農舍里紡績。[103]還有一個更為重要,也許不太顯眼的提示,則包含在寶玉的一則小故事之中。當時寶玉為秦可卿送葬,途中進村打尖: 寶玉一見了鍬、钁、鋤、犁等物,皆以為奇,不知何項所使,其名為何。小廝在旁一一的告訴了名色,說明原委。寶玉聽了,因點頭嘆道:「怪道古人詩上說,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104]正為此也!」一面說一面又至一間房前,只見炕上有個紡車……便上來擰轉作耍,自為有趣。只見一個約有十七八歲的村莊丫頭跑了來亂嚷:「別動壞了!」眾小廝忙斷喝攔阻,寶玉忙丟開手,陪笑說道: 「我因為沒見過這個,所以試他一試!」 那丫頭道:「你們哪裡會弄這個!站開了,我紡與你瞧。」 ……只見那丫頭紡起線來。寶玉正要說話時,只聽那邊老婆子叫……那丫頭……去了,寶玉悵然無趣。 高鶚對這段短文作了好些修改,包括把引文中加著重點的文字全部刪掉。[105]對農具名稱的省略,除了使鄉村景色不夠具體生動以外也許尚無大礙。但刪去了那些打了重點的句子和短語,就從實質上改變了寶玉和那位村姑的性格。在此之前,高鶚已通過村里婦女的眼睛,把寶玉一行描寫成「天人下降」,可想而知,那丫頭自然不該斗膽衝著寶玉「亂嚷」。但刪掉「亂嚷」後,小廝們的「斷喝攔阻」也就沒了著落。寶玉忙丟開手賠笑,是承認自己冒失,高鶚准以為有失「公子」尊嚴。那姑娘接下來所說的話,顯出了她直來直去的天性,在城裡勢利人面前毫不畏縮。說實在的,對那些連紡車都不會擺弄的有錢人,她倒真有點兒不放在眼裡哪!曹霑在這裡給這位名叫「二丫頭」的天真而驕傲的姑娘畫了一幅肖像,根據脂評,她在後文還要再度出場。[106]但高鶚顯然認為所有莊稼人在有錢人面前都得俯首帖耳,這丫頭自然也不可越規。經他大筆一揮,這位個性鮮明的姑娘在他的本子裡,被改塑成一個膽小羞怯的老套女孩模式。 後來,王熙鳳一行離村時,給村姑們發了些賞錢,寶玉注意到這位驕傲的紡線姑娘不在前來叩賞者之列。車馬離村時: 只見迎頭二丫頭懷裡抱著他小兄弟,同著幾個小女孩說笑而來。寶玉恨不得下車跟了他去,料是眾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 這段話在高本中被改得面目全非。那丫頭抱的是個「小孩子」,身邊還有「兩個小女孩子」,「在村頭站著瞅他。寶玉情不自禁,然身在車上,只得眼角留情而已。」[107]這裡,那位姑娘變成了一位年輕的母親,她對寶玉似已動情,而寶玉也「情不自禁」,可惜只能「眼角留情」!在曹霑原稿中,姑娘本在跟自己的朋友們說笑,對寶玉上車離村並不在意。曹霑的本意是寫寶玉突然對農家生活發生興趣,想從她那裡多了解點紡績和其他田家活計。這一點,脂硯作評時早已瞭然於胸。如,寶玉起初問農具名稱時,脂硯評道,「凡膏粱子弟,齊來著眼。」[108]寶玉在沉吟那兩句三餐來之不易的古詩時,脂硯再一次強調了這個觀點:「聰明人自是一唱(喝)即悟。」[109]關於寶玉對農家生產發生興趣,脂硯在一條評語中一語破的,毫不拐彎抹角地說:「寫玉兄正文總於此等處(即:似乎並不重要的小插曲),作者[用心]良苦。壬午季春。」[110]可惜高鶚似乎以為寶玉生活中的「正文」是女孩子,見一個愛一個。由於高本在讀者群中長期占主導地位,文學評論家已難於從這部小說的頭緒紛繁的故事中把這類「玉兄正文」一一辨明,這類正文也是作者為當時的那個腐朽沒落社會指的一條出路。[111] 丁、賈政教子 被高鶚刪去的故事中,文字最長的是第七十回末,寶玉和女孩子們在花園裡放風箏。這個故事不長,不到1500字,卻被砍掉近600字,相當於脂京本中的兩個整頁。[112]高鶚這樣大肆斧削,是為他自己插進去的新篇章騰地方。緊接在放風箏的故事之後,就是這樣很不協調的一段: 從此,寶玉的工課也不敢像先竟撂在脖子後頭了,有時寫寫字,有時念念書,悶了也出來合姐妹們玩笑半天,或往瀟湘館去閒話一回。眾姐妹都知他工課虧欠,大家自去吟詩作樂,或講習針黹,也不肯去招他。那黛玉更怕賈政回來寶玉受氣,每每推睡,不大兜攬他。寶玉也只得在自己屋裡,隨便用些工課。[113] 如此枯燥空泛又無脈絡貫串的段落,在曹霑筆下是找不到的。實際上,這不過是把一些陳詞濫調和本回前面一些段落的摘要摻和一下而已。[114]而且還有兩處矛盾。第一,寶玉早已攢了一大摞寫好的字,可隨時奉呈給他父親看;[115]第二,姑娘們倘有吟詠之「樂」,他是絕不可能缺席或被她們忘掉的。高鶚認為非添上這一段不可,因為他要替他續補的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寶玉二進家塾開路,以便通過自己的續書,成全這位主人公的功名(第一百十九回)。 我們知道,寶玉參加科舉考試是高續的最大敗筆。它和曹霑對小說的總體設計全然相反,也和主人公貫徹始終的人生哲學背道而馳。事實上,在小說中,賈政後來已經明白,他兒子的才情不在制藝八股,而在辭賦雜學。因此,他終於放棄了督促兒子應試的念頭;對兒子在詩詞上的才能,則頗為自豪。 第七十八回,賈政把兒子寶玉、賈環和孫子賈蘭叫進書房,要他們寫詩紀念一位陣亡的女將。那裡有一大段文字,評論寶玉的難得的詩才。共計442字,脂京本和脂戚本都有,高本卻沒有。[116]這一段是這樣結束的: 近日賈政年邁,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也是個詩酒放誕之人,因在子侄輩中,少不得規以正路。近見寶玉雖不[為應試]讀書,竟頗能解此,細評起來,也還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們各各亦皆如此,雖有深精舉業的,也不曾發跡過一個,看來此亦賈門之數。況母親(賈母)溺愛,遂也不強以舉業逼他了。所以近日是這等待他(即鼓勵他作詩)。又要環、蘭二人舉業之餘,怎得亦能同寶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詩,必將三人一齊喚來對作。[117] 這段文字,恰好安排在作者前八十回行將告一段落之處,徹底排除了寶玉在小說後文參加科舉考試的任何可能性。高鶚出於無奈,只好把它悉數刪除,因為他自己1788年中了舉人,便硬要書中的主人公也來獲得同樣的榮譽。 我們從上面摘引的那段文字中可以看到,對寶玉傾心詩詞,賈政並不總是責難,他對兒子也並不動輒訓斥,而高鶚卻要給讀者以那樣的印象。這段文字是小說情節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因為,通過父子一同討論寫詩,寶玉的父親終於對寶玉作出了最後的評價,在前八十回中,這也是最後一次他們父子倆相處較久的一段時光。也許不是巧合,小說中關於他父子共處的最初的里程碑也和他們的文學活動有關。那是在第十七回書中,當時賈政正帶著一幫「清客」在逛剛剛築好的大觀園,想為那裡的亭台樓閣草擬匾額對聯——賈政也承認這是一件難事。[118]寶玉無意中碰上了他們,便領命跟隨參與。在對各種方案進行討論和辯駁的過程中,他的見解顯得比父親和清客們都高明。賈政表面上不以為然,心中暗自期許:這孩子在題額撰聯方面超過了他的朋友。 遊園中,每當寶玉不留情面地批評他父親的朋友們的題詞時,賈政就要呵斥;但賈政在其他場合對兒子還是和顏悅色的。一到高鶚筆下,這位父親變得嚴厲多了。比如,賈政否決了一座石橋的多種題名方案以後,「便笑命他也擬一個來」,高鶚決定刪得不讓賈政「笑」。[119]本來賈政批評寶玉「是個輕薄人」,因為寶玉在自己擬題之前先把別人的方案貶了一通;高鶚讓賈政改稱兒子為「輕薄東西」。[120]另一處,寶玉先被喝命「叉出去」,剛出去又被喝命「回來再題」,脂京本寫「寶玉只得念道……」在高本中,我們看到的卻是:「寶玉嚇得戰兢兢的,半日,只得念道……」[121]高鶚一定以為既然賈政生氣,孩子被叫回時一定驚恐不堪。高鶚怎麼也弄不明白,賈政發怒,不是真心而是做作,與其說在教育兒子,不如說是籠絡門客的一種手段。作為封建家庭的父親,他不可能允許兒子平起平坐地對他的朋友,包括花園的設計師在內,提出任何儘管有理但卻尖刻的批評。其實他心裡高興得不得了,正由於如此,他一看別人技窮,就喚寶玉出來表現。寶玉心裡也明白得很,所以在繼續遊園的過程中,他對別人題詞的譏諷毫不收斂,全無懼色。[122]孩子是被父親招來擔負重任的,賈政這樣做是要炫耀兒子的文學才華。這在故事開始時早已點明,眾清客和寶玉大家都心裡有數。[123]誰也沒有把賈政例行公事的「訓斥」和「喝令」當一回事,這一點,在遊園結束時也交代得清清楚楚。連小廝們都懂這是怎麼一回事,因此才對寶玉說「今兒老爺喜歡」。[124]由此可見,高鶚那句「寶玉嚇得戰兢兢的」加得多麼可笑。 賈政最後叫寶玉退出書房時,在照例的呵斥之後加了這麼一層意思:「……也不想逛了這半日,老太太必懸掛著。快進去,疼你也白疼了。」這些文字又被高鶚刪卻,[125]從而削弱了曹霑設計的賈政作為父親的形象。這裡再一次表明,高鶚在把握這次遊園的整個氣氛上是失敗的。中國當代的某些評論家也犯了同樣的毛病,他們引用這個故事來誇大賈政的虛偽和對寶玉過於嚴厲。[126]但是,賈政畢竟是一個封建家庭的家長,如果把他寫成聽任兒子指手畫腳地批駁父親的朋友而不予理會,作者未免太不實際了。 原稿中寫了賈政對寶玉文學愛好和品位的公正評價,可見他並不一味反對兒子的抱負,也沒有堅持要兒子去受科舉的磨難。寶玉不喜歡,更不屑於參加這種制藝舉業的考試。高鶚對第十七回和第七十八回的刪改,是為了把小說的主人公納入自己的安排,叫他跟自己在1788年一樣,也去應試中舉。 第五節 高氏刪改的動機 以上說的是高鶚對某些故事進行刪改的幾個例子。我們可以從中看出他是遵循什麼原則進行修改的。但他究竟為了什麼目的要這樣做仍然不太清楚。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有必要進一步研究除上述引文之外的其他一些被刪改過的段落,即作者直接抨擊社會制度的段落。但曹霑極少議論社會問題,甚至對書中除男主人公之外的其他人物都不加臧否,他對社會的抨擊只包含在對男主人公的性格描寫之中。比如,作者在第十八回中交代賈政何以採用寶玉為大觀園所擬的匾聯時,藉機抨擊了暴發新榮之家的惡俗不堪。[127]第七十八回,寶玉為祭晴雯寫了一篇打破陳套的誄文,他自辯道,他的文體實屬源遠流長的正宗古體: 奈今人全惑於功名二字,將尚古之風一洗皆盡,恐不合時宜,於功名有礙之故。我又不希罕那功名,不為世人觀閱稱讚,何必不遠師楚人之《大言》[128]、《招魂》[129]、《離騷》[130]、《九辯》[131]、《苦(枯)樹》[132]、《問難》[133]、《秋水》[134]、《大人先生傳》[135]等法,或雜參單句,或偶成短聯,或用實典,或設譬寓,隨意所之,信筆而去,喜則以文為戲,悲則以言志痛,辭達意盡為止,何必效世俗之拘拘於方寸之間哉! 寫到這裡,作者插入一段話,用傳統文人的觀點來批判主人公: 寶玉本是個不讀書的人,再心中有了這篇歪意,怎得有好詩好文作出來。他自己卻任意纂著,並不為人知慕,所以大肆妄誕,竟杜撰成一篇長文……諸君閱至此只當一笑話看去,便可醒倦。[136] 這是曹霑用過不止一次的獨家手法。他把對主人公的讚譽寓於來自對立觀點的貶損之中。[137]這種貶損表面上似乎抵消了他的不太隱晦的嘲諷,其實,這樣一反襯,使嘲諷凸現得更加強烈了。作者向讀者在致歉,請讀者把寶玉的詩文看作笑話,一句話點破作者自己歸根結底抱著和主人公同樣的觀點。 在前面的引文中,寶玉口誅筆伐的鋒芒當然直接指向欽定的八股制藝,這是當時獵取「功名」的唯一晉身之階。高鶚本人在接受程偉元委託刪削此書前三年正好通過了這樣一場考試,所以,這段大逆不道的文字連同作者故作姿態的貶損和歉意,一股腦兒被這部志在「改良」的高本刪掉了。 當然,還有一些異端思想散見在小說的其他部分。第三十六回發生了寶玉焚書這種驚世駭俗的事情。當時寶釵等勸他立身揚名,他一生氣,不但責備寶釵「入了國賊祿鬼之流」,而且「因此禍延古人,除四書外,竟將別的書焚了」。[138]燒掉的書,當然不會是詩詞戲曲,因為在同一回的後文中,他還在讀著名的戲曲《牡丹亭》;下一回書里,他又在幫他的異母妹妹探春組織詩社;被殃及的顯然是八股程式和時文範例之類。[139]這種大逆不道無異於向把知識分子禁錮在正統思想狹籠中的官方政策挑戰,這個故事理所當然地遭到了高鶚的斧削。 除了元春出宮省親的故事外,曹霑難得一提皇帝,對當今「聖上」更少諛辭。這於本書也沒有什麼必要,因為小說主要是寫一個大家族的社會生活。但在高本里,一提到賈政做官,就一定補上頌聖歌德之辭。第三十七回開頭,原著只淡淡一句「賈政又點了學差」。[140]短短七字無非是一種寫作技巧,把這位一家之主調出去,好把故事展開:讓寶玉和姑娘們不受嚴父的干涉,在大觀園裡自由自在地生活。[141]高鶚卻藉此機會,編了一長段不相干的情節去歌頌皇帝: 且說賈政自元妃歸省之後,居官更加謹慎,以期仰答皇恩。皇上見他人品端方,風聲清肅,雖非科第出身,卻是書香世代,因特將他點了學差,也無非是選拔真才之意。這賈政只得奉了旨……[142] 在曹霑原著中,賈政回家本來只是草草帶了一筆:「話說賈政回京之後,諸事完畢,賜假一月,在家歇息。」[143]高鶚又把這句話擴充成兩段,先寫賈政回京後如何「不敢先到家中」,再寫「次日面聖」云云。[144]需要指出的是,在曹霑原著的整整八十回書中,沒有提到過皇帝和書中任何人物的接觸,[145]連元春這位「帝妾」和皇帝的關係,也只限於她的頭銜上那個似乎有點含義的「妃」字。 高鶚竄改曹霑原著的動機現在清楚了。他刻意修改曹霑在第一回神話中宣布的本書宗旨,對此提供了最好的說明。曹霑的宗旨是通過空空道人和「石頭」對話的形式宣布的,那塊石頭上記載著它在俗世的經歷,是「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的一段故事」。[146]也就是說,《石頭記》不是一個單純的愛情故事,而是一部具有社會意義的小說。高鶚先把這話刪掉,接著移花接木,把小說定性為一段關於「引登彼岸的一塊頑石」的故事。[147]這樣,使讀者從一開始就把它當作一部有些宗教色彩的愛情故事。 在那場對話中,道人特意辯道:既然其中並無大賢大忠理朝廷治風俗的善政,「恐世人不愛看呢」!「石頭」把道人提出的問題駁回,提出了自己的理由: 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書者甚少,愛適趣閒文者特多……今之人,貧者日為衣食所累,富者又懷不足之心,縱然一時稍閒,又有貪淫戀色、好貨尋愁之事,哪裡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書?所以我這一段故事也不願世人稱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悅檢書(讀),只願你們當那醉淫飽臥之時……把此一玩……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腳奔忙之苦。 再者,亦令世人換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牽亂扯,忽離忽遇,滿紙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紅娘小玉[148]等通共熟套之舊稿。[149] 這裡曹霑交代得很清楚,和那些「為寫愛情小說而寫愛情小說」的作家不同,他寫這本書有著特定的教育目的,他甚至提醒讀者他的書也許並不令人喜歡。[150]當那位想像中的道人提到「善政」時,他並沒有否認政治蘊含對這樣一部小說的重要性。至於他所以寧可採用愛情故事的形式而不寫「理朝廷治風俗」之書,是因為「適趣閒文」的小說比枯燥沉悶的說教對於公共大眾是一種更為有意義的手段。 聽完「石頭」這些話,道人不由得「將《石頭記》再檢閱一遍」,最後斷定: 因見上面雖有些指奸責佞貶惡誅邪之語,[151]亦非傷時罵世之旨[152]……因毫不干涉時世,方從頭至尾抄錄回來。[153] 其實,道人的這番辯解一方面確實承認作者是在抨擊時弊;另一方面又承認這種抨擊存在著捲入政治危險的可能性。至於力言「毫不干涉時世」,只是因為小說沒有指明故事發生的朝代而已。高鶚把上述這些段落全部刪盡,說明他並非不知這一可能發生的危險,何況他自己就生活在乾隆朝無休無止的文字獄的陰影之中。[154]很明顯,高、程修改曹著的動機是政治性的,並不像他們在程乙本《引言》中所宣布的那樣,只是為了「便於披閱」。不妨順便說一下,在「道人將這《石頭記》再檢閱一遍」處,脂硯信筆加了一條很幽默的評語:「這空空道人也太小心了,想亦世之一腐儒耳。」[155]高鶚自然讀了這條評語,但他寧當脂硯諷嘲的對象,也不敢冒文字獄的危險,因為當時曹霑早已去世,高鶚自己的名字卻和小說連在一起了。 第一個指出這部小說可能包含危險思想的人是弘旿。有位滿洲詩人永忠,1768年讀了小說後,寫了三首悼曹雪芹的詩。弘旿評永忠的詩道:「此三章詩極妙!第《紅樓夢》非傳世小說。余聞之久矣,終不欲一見,恐其中有礙語也。」[156]永忠詩稿至今沒有出版。但這三首詩和弘旿的評論卻通過侯堮先生1932年發表的一篇關於永忠生平的文章,為人所注意。侯先生沒有說明弘旿所指是何種「礙語」,只說弘旿有道學氣。[157]周先生認為弘旿是在指「綺語」。[158]吳恩裕先生乃是指出弘旿所謂「礙語」意即「政治上有關礙」的第一人。[159]吳先生在其近作中進一步闡明了這一論點。他指出,乾隆統治下的文字獄,不獨這類書的作者,連其讀者也被嚴懲。[160]作為乾隆的堂兄弟,弘旿當然躲避唯恐不及。他大概想通過評詩對永忠提出父輩的忠言:讀這類書是會惹禍的。但只要小說不「傳世」,麻煩不會太大。程偉元在1791年大量印行,性質就不同了。 掌握了這些背景,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一百二十回本初版不到三個月,程偉元就十萬火急地重新刻版,又出了個修訂本。[161]因此,他們在序中所說的「紕繆」[162]可理解為程甲本中任何可能被乾隆的鷹犬視為政治上含沙射影的段落,未必真指文字上的差錯。但若把刪節僅限於「危險思想」,細心的讀者便一望而知,修訂的動機未免太露。這樣,高鶚才不得不大舉刪修,到處作點並無必要的改動,而以「廣集」各種文本進行校勘為藉口。他們這一計劃的主要目的,是使小說儘可能成為一部絕對無害的愛情故事,把描寫沒落貴族社會時所隱含的批判減少到最低限度。因此之故,在經過修訂的1792年本即程乙本中,丫頭晴雯垂死時的抗議被刪掉了,王熙鳳的劣跡被掩飾了,寶玉對農家生活的同情被歪曲了,賈政則被刻畫得更嚴厲,更帶道學氣,更忠於「聖上」。同樣因此之故,高鶚早在他此前續作的四十回里,除了男主人公不幸的婚姻以外,他還用心良苦地淡化賈府的厄運,使他們在小說的結尾處再「沐皇恩」,得延世澤(第一一九回)。——其實,高鶚自己心裡明白得很,這樣收場是違背曹霑原意的。[163] 注釋 * * * [1]高鶚,字蘭墅,滿洲鐵嶺人,隸漢軍鑲黃旗。是著名詩人張問陶(1764—1814)的妹夫。1788年與張同時中舉人。1795年中進士,1801年在侍讀任內為順天鄉試同考官,1809年以刑部給事中出任江南御史。他續作《紅樓夢》是在1788—1791年之間,正是程偉元說他「閒且憊矣」的時期。參看俞樾《小浮梅庵閒話》,在《春在堂叢書》四,卷三十五,頁29;《考證》,頁60~63;《新證》,頁456~457;百二十回《紅樓夢》程甲本(1791)高鶚序。 本篇部分為著者自譯。——編者注 [2]見前文,頁23~28及有關的注。 上列五種的名稱,作者最後改定為脂殘本(即十六回殘本,舊誤稱為「甲戌本」)、脂配本(舊誤稱為「己卯本」)、脂京本(舊誤稱為「庚辰本」)、脂晉本(舊誤稱為「己辰本」)、脂戚本(即有正本)。後文均改稱定名。——編者注 [3]見《校本》序言,頁11。 [4]丙本的影印本在本書中簡稱為影京本,戊本重印為《紅樓夢八十回校本》,簡稱《校本》。 [5]程甲本雖印於1791年,也到1792年才發行。在韓慕義的《清代名人傳記》卷二,頁738一欄中,程偉元的字(小泉)被誤作高鶚的字,高鶚則被誤作一百二十回本的發行人。「修訂本」的出版又被誤作1793年。 [6]參看亞東1927年版的程乙本中程、高《紅樓夢引言》。 [7]參看亞東1927年版《紅樓夢》之胡適序。孔富蘭氏的德文節譯本即據程甲本。參看1958年倫敦魯特來奇與凱根保爾版英譯本,頁XIII。 [8]見原書《出版說明》,頁1。 [9]參看亞東1927年版《紅樓夢》,頁1~3。 [10]《校本》「序言」頁21~22。遇有文字訛誤處,俞平伯先生偶爾也用脂晉本和程甲本、程乙本來校改。 [11]見前文,頁17。 [12]見原書。出版者程偉元雖也在此「引言」末署名,但實際修改正文的工作是後四十回的作者高鶚做的。前八十回中有許多激烈的刪改是為了使這些前面的故事適應高氏新補的後四十回的情節,這是很清楚的。 [13]見程乙本,頁5~7,頁10~28。 [14]見亞東1927年版《紅樓夢》胡適序,頁1,頁3~4。 [15]見原書,頁10~28。 [16]《文存》頁569,頁571,頁579~583。 [17]《文存》,頁594~600。 [18]《近著》,頁403~415,按即《跋乾隆庚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鈔本》。 [19]《研究》,頁87~99,俞平伯氏未說明所根據為程甲本抑程乙本,所引各回是十六、二十二、二十五、三十七、四十二、四十九、五十三、六十三、六十七、六十九、七十、七十五、七十七各回。 [20]這一段文字亦見於影京本,頁578~579,這是曹霑原文無疑。 [21]《研究》,頁89。 [22]《研究》,頁89,頁94,頁96等。 [23]《研究》,頁99。談到柳五兒之死的那段文字,戚本和脂京本都有。參看《校本》,頁874,影京本,頁1873。 [24]有關論及另一段為戚本所有而高本刪去的長文時,俞平伯說:「或者高鶚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未可知。」(頁92~93)其實此段亦見於脂京本第五十五回,頁1251~1252。 [25]參看《紅樓探源》附錄三《紅樓探源》,頁418~428。 [26]引文見《文存》,頁579~580,參看《紅樓探源》頁101~102。 [27]影京本,頁33~34,參看《紅樓探源》,頁106~107。此序文亦見於戚本,但在《校本》中已被刪除。 [28]參看前文頁180,注①。 [29]參看前文頁189~193;影京本第六回,頁135,第十八回,頁385~387。 [30]《研究》,頁80~86,所列舉的回數是第五、八、九、十七、二十五、二十七、三十、六十五、八十。今按脂京本第十七、三十、六十五各回回目同高本。 [31]即第三十九、五十二、五十六、五十七、七十三各回。脂京本第三十六、三十七、六十一、七十九各回目中有些異文,顯然是由於抄手筆誤。 [32]在高本中,連對話的人都可以互易。例如第七十一回中林之孝家的說的話,變成了賈政之妾趙姨娘的話了。讀者可以看影京本,頁1701,對照《紅樓夢》,頁791。 [33]在英文本中所舉中文例子,必要時在頁底附註了漢字原文,這些底注在中文本中自不必加。因此譯文本中底注數字隨之減少,讀者若查對原文,請注意此點,以免誤解,關於此種情形,下文不再注。——譯者注 [34]這裡所引文字,讀者可對比影京本和高本兩書,下舉數字,一字線前數字指影京本,後指高本;中圓點前數字指頁碼,之後數字指行數。「偷空」409·1—185·3;「熱鬧」409·2—185·4;「地方」415·8—187·15;「悄悄」415·9—187·16;「盡力」416·1—187·19;「寶貝」421·9—190·1—2。 [35]參看《校本》頁數·行數:187·4,187·5,189·11,189·12,189·14,192·2。 [36]影京本,頁409·7,對照《紅樓夢》,頁185·9。 [37]影京本,頁410·5,對照《紅樓夢》,頁185·20。 [38]影京本,頁413·8,對照《紅樓夢》,頁186·24,影京抄本寫作「贜」,高不知此為「髒」的同音假借字,因而索性改為「不乾淨」。 [39]影京本,頁413·9,對照《紅樓夢》,頁186·26。 [40]影京本,頁415·9,對照《紅樓夢》,頁187·17。 [41]影京本,頁422·4,對照《紅樓夢》,頁190·7。 [42]影京本,頁422·5—6,對照《紅樓夢》,頁190·8。 [43]影京本,頁422·7,對照《紅樓夢》,頁190·10。 [44]影京本,頁416·8,對照《紅樓夢》,頁187·26。這一改動不能只把它當作「筆誤」,因為高鶚在別處也作過類似的改動,使得文字變得文理和語法都不通了。例如元春省親時新修的大觀園夜景,脂京本描寫園中柳杏諸樹,「每一株懸燈數盞」(頁386·8),高鶚改為「每一株懸燈萬盞」(頁176·2)。又如在第七十八回中,晴雯所喜的「群花之蕊,冰鮫之縠」等物,在高本中竟被稱為「四樣吃食」,參看後文頁287。 [45]影京本,頁416,對照《紅樓夢》,頁187~188。 [46]影京本,頁413·4,對照《紅樓夢》,186·19,參看《校本》,頁188~190,也重複用「轎」字。又如第五十一回來為晴雯看病的胡醫生,要給他「轎馬錢」,被高鶚刪去「轎」字,改為「馬錢」。 [47]影京本,頁303,《校本》頁141,對照《紅樓夢》,頁138。 [48]參看前文,頁98。 [49]我在1927年和一個朋友到北方上學時,他帶了手爐腳爐,但卻從沒有機會用它們,因為北方屋子裡都有煤爐取暖。參看全書第二十章,頁465。 [50]影京本,頁204·4;《校本》,頁93·10,對照《紅樓夢》頁91·13。「手爐」又見於下列各回:第六回王熙鳳接見劉姥姥時(影京本,頁146;《紅樓夢》頁64);第五十一回襲人去看她母親病時(影京本,頁1190;《紅樓夢》頁545);第五十二回寶玉的雀金裘被手爐的炭火燒了一個洞(影京本,頁1228;《紅樓夢》頁564)。 [51]高鶚把這句話改為:「腳爐手爐也交出去了,你可逼著他們給你籠上。」「籠火」即生火,是用劈柴煤塊在煤爐內生火。他不知道南方用的手爐腳爐不能「籠火」,只需把木炭在別處(通常是灶內)燒紅了放在裡面蓋上灰,以後隨時添炭就得了。他以為手爐腳爐可以不用木炭,可以像北京的煤球爐似的「籠火」取暖。 [52]參看前文《作者的生卒年》第二節及《作者的家世及其生活》。 [53]參看前文《脂硯齋是誰》第一節。 [54]見影京本第六十三回,頁1497—1498;《校本》,頁699;《紅樓夢》,頁694。在這一段中,兩次說「王妃」,不說「貴妃」。這一段文字深有含義。因曹寅次女也嫁與一滿洲貴族,後來襲封為郡王(參看前文,頁188)。我們知道,此書中的畫冊與判詞、曲子(第五回),戲文(第十八回),詩謎(第二十二回),酒令(第六十三回),詞(第七十回)都是書中女子在後半部中生活的伏線。探春抽得的這一條酒令詩簽上的注文尤其像是在為她算命。這樣看來,可能在曹霑的後半部書中探春嫁與一郡王或公爵,離家很遠,像放出去的風箏,「遊絲一斷渾無力」(第五回警幻仙姑簿子上探春的畫冊及判詞,第二十二回,探春的風箏詩謎)。書中元春與探春都嫁與宗室,但與家隔離,也正如曹寅的兩個女兒都遠嫁北京(1706年,1709年),而當時曹家則在南京。並且如裕瑞所說四「春」都是雪芹的「諸姑輩也」。(《棗窗閒筆》,頁25) [55]至於元春之所以需要一個含糊的「皇室」頭銜,則是因為非如此作者就沒有藉口建造「大觀園」,而這園子卻正是仿照康熙在南京時駐蹕曹寅織造府的行宮而修蓋的;而如果沒有這園子,也就沒有足夠大的地方來安頓這許多書中人物。作者又不便描寫一個皇帝來到賈家,這樣一個故事未免太露骨,而且很容易被識破即指曹家,他只好創造一個皇室成員一類人物,以便她的光臨可以用皇帝駕到的場面氣派來描寫而不顯得僭越過分。 [56]影京本第十八回,頁382·10,對照《紅樓夢》頁174·11,比較此頭銜,如唐朝的楊貴妃。 [57]影京本,頁385·1,對照《紅樓夢》頁175·13。 [58]影京本,頁385·4,對照《紅樓夢》頁175·16。 [59]影京本,頁391·2,對照《紅樓夢》頁177·17。 [60]影京本,頁397·3,對照《紅樓夢》頁180·7。 [61]影京本,頁398·1,對照《紅樓夢》頁180·15。 [62]試舉幾個這類的例子:第三回,襲人原名珍珠,被改為蕊珠(影京本,頁77,對照《紅樓夢》,頁32);第八、九回,秦鍾之父秦業被改為秦邦業(影京本,頁199及以下,對照《紅樓夢》,頁89及以下);第十四回及以下寧國府管家來升被改為賴升(影京本,頁289及以下,對照《紅樓夢》,頁132及以下);北靜王水溶被改為世榮(影京本,頁303及以下,對照《紅樓夢》,頁138及以下);第十六回,太監夏守忠被改為夏秉忠(影京本,頁324,對照《紅樓夢》,頁148);第七十三回,怡紅院丫鬟金星、玻璃被改為春燕、秋紋(影京本,頁1743及以下,對照《紅樓夢》,頁810及以下)。 [63]《紅樓夢》,頁868,頁870~872。 [64]只有在第一〇二回的許多迷信故事中說到吳貴媳婦的死。《紅樓夢》1141頁。 [65]影京本,頁478~480,《紅樓夢》,頁212~213。參看前文《後半部中故事探源》,頁149~150。 [66]影京本,頁478,朱筆眉批。周汝昌先生曾注意到這條批語可能指「晴雯的嫂子」的事,但他認為「不好懂」,「也許批者話有語病」,(《新證》,頁589)他沒有理會到第二十一回的脂評與第七十七回的故事兩者似乎不相干,乃是由於高鶚把晴雯表哥表嫂的名字改了。 [67]失去原稿中的有些故事,已根據脂評及其他線索重建。見前文《後半部中故事探源》及以下。 [68]參看前文頁149~151。 [69]參看影京本,頁480·7,雙行墨評。 [70]高鶚造出「吳貴」一名,一定自以為很聰明,因為這二字是「烏龜」的諧音,其意義相當於英文的「cuckold」。 [71]影京本,頁1886~1887;《校本》,頁880~881。 [72]《紅樓夢》,頁871。高鶚忘記了這女人住在大觀園外面,園裡任何人也不可能聽見她屋子裡的聲音,何況寶玉的母親是住在榮國府裡面。 [73]《紅樓夢》,頁871~872,比較影京本,頁1887~1888。 [74]《漢書》卷九十七上《李夫人傳》,頁6。武帝走後,李夫人的姐妹怪她不該固執拒見武帝,她解釋道:如果讓武帝見了她憔悴的病容,會破壞了他平時對她美貌的印象,他對她的回憶也就不會美好,結果她的兄弟姐妹也不會長久受武帝的寵幸。就晴雯而論,當然願意寶玉在她身旁多待一會兒。但她害怕寶玉待得太久了會被他父母發覺而受懲罰。所以忍痛蒙被不理他,逼他早些回去。 [75]比較影京本,頁187l~1874或《校本》,頁874~875,對照《紅樓夢》頁864~865。在程乙本中,王夫人說話中包括她得到關於怡紅院中私人談話的情報,這一部分已被刪去。 [76]比較影京本,頁1875~1878或《校本》,頁875~876,對照《紅樓夢》,頁866~867。在程乙本中,這一段對話被縮短,使得襲人陷害晴雯的罪惡陰謀不太顯著。 [77]「未結婚的小老婆」(按通常用concubine譯「小老婆」,但英文此字原意為「同居而未婚的女人」)顯得意義重複,如果想到concubine這字的拉丁語源學上的意義,也許用「concubine」這字譯中文的原意為「如夫人」這名稱並不恰當,儘管這已是被接受了的通常譯法。 [78]影京本第三十四回,頁778~781。這一段王夫人與襲人的冗長的機密對話,在高本中也被刪改,參看《紅樓夢》,頁349~351。 [79]高鶚刪去了燈姑娘談話中很長的一段,包括下面的話:「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後悔錯怪了你們。」參看影京本,頁1887·7—8,對照《紅樓夢》頁871。 [80]這些女孩子被拐時多半只有兩三歲。她們被控管在拐子家裡,等到十歲或更大些時被賣掉。參看影京本第一回,頁25,甄士隱的女兒三歲時被拐,後來賣給薛蟠。 [81]影京本,頁1881,雙行墨批。此批文字有些錯亂,經校正後譯出,將「可知無晴雯為聰明風流,可害也」之「無」字移後,改為「可知晴雯為聰明風流,可無害也」。俞氏《輯評》校改為:「可知無晴雯為聰明風流可(所)害也。」則須塗去二字(無,可),新添一字(所)。脂評意謂晴雯聰明風流,無害其念舊,兼有此諸善,故其死更可悲。 [82]比較影京本,頁1881,頁1884~1886,和《紅樓夢》,頁868,頁869~870。 [83]影京本第七十八回,頁1896;《校本》,頁885。 [84]影京本,頁1897~1898,《校本》,頁886(有少數異文),對照《紅樓夢》,頁877(全部刪去)。 [85]參看前文頁192;頁272,注⑤。 [86]影京本第七十八回,頁1925;《校本》,頁899,對照《紅樓夢》頁886~887。 [87]見影京本第七十八回,頁1925~1932,對照《紅樓夢》,頁887~889。 [88]參看《紅樓探源》頁91;影京本第四十九回,頁1142,雙行墨評。 [89]影京本第十三回,頁286;《校本》,頁132。可對照《紅樓夢》,頁130。 [90]影京本第十四回,頁296。 [91]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31~332。連王熙鳳丈夫也不許知道她放債攢錢。在高本中,這放債的一段文字也被刪改。平兒對鳳姐說「奶奶的那利錢銀子」被高改為「那項利銀」,刪去「奶奶的」,參看《紅樓夢》,頁151~152。 [92]《紅樓夢》,頁135。 [93]影京本第十五回,頁310~311,對照《紅樓夢》,頁141。 [94]《紅樓夢》,第十五回,頁143,對照影京本,頁314。 [95]影京本,頁309·9。 [96]影京本,頁321·7。 [97]《紅樓夢》,頁141·12,頁146·15。 [98]影京本第九十六回,頁1078~1079。 自此以下,為魏暘譯。——編者注 [99]見影京本第七十二回,頁1729,《紅樓夢》,頁803~804。 [100]對照影京本,頁1735;《紅樓夢》,頁807。 [101]參看前文頁21~22。 [102]參看《紅樓探源》頁93~94。 [103]參看前文《後半部書中故事探源》,頁162~163。作者後半部手稿的迷失,使讀者對賈府除寶玉和幾位姑娘以外的絕大多數成員的結局一無所知。只在秦可卿的遺言中有一模糊的暗示:「各自須尋各自門。」(參看《紅樓探源》,頁94。)高的續書,不但沒有幫助讀者,反而起了誤導作用,如,巧姐最後嫁了個富家子等等。 [104]這是公元9世紀詩人聶夷中《田家》中的兩句,傳誦極廣。 [105]見影京本第十五回,頁311;對照《紅樓夢》,頁141~142。 [106]見影京本,頁312,墨筆雙行評語。 [107]見影京本,頁312,請與《紅樓夢》頁142對照。 [108]見影京本,頁311,墨筆雙行評語。 [109]見影京本。 [110]見影京本,朱筆眉批。這條評語寫於曹霑死前21個月,可能得到作者的同意。 [111]劉大傑先生指出,寶玉在農村的故事表現了他對農民勞苦的同情。(《紅樓夢問題討論集》第三卷,頁274。)但當他說寶玉的思想與農民的要求有基本上的一致性時(頁275),他把寶玉和曹霑混為一談了。寶玉的思想,既有「正文」,也有反面(即最終遁入空門)。曹霑則通過秦可卿的遺言和巧姐的圖畫,始終如一地指出:正確的生活道路應該是自食其力。 [112]見影京本,頁1681~1686,《校本》,頁787~790,並對照《紅樓夢》頁782~783。高把小丫頭們跑回姑娘房裡取風箏的細節刪掉了,使人以為絕大多數風箏都是魔術似的變出來的。在高本中被刪略的比較有趣的部分,是有關放風箏技術的描寫以及提到了一把「西洋小銀剪子」。見影京本,頁1685·2。 [113]見《紅樓夢》第七十回,頁783。 [114]見影京本,頁1675~1676。 [115]見影京本,頁1676;《紅樓夢》,頁779~780。 [116]見影京本,頁1913~1915,《校本》,頁893~894;對照《紅樓夢》,頁883。 [117]見影京本,頁1914~1915;《校本》,頁894。 [118]見影京本,頁351~353,《紅樓夢》,頁160~161。 [119]見影京本,頁357·1;《紅樓夢》,頁162·18。 [120]見影京本,頁359·2;《紅樓夢》,頁163·17。 [121]見影京本,頁364·9;《紅樓夢》,頁166·4。 [122]見影京本,頁369;《紅樓夢》,頁167。 [123]見影京本,頁355;《紅樓夢》,頁162。「眾客心中早知賈政要試寶玉的功業進益如何,只將些俗套來敷演。寶玉亦料定此意。」 [124]見影京本,頁376~377;《紅樓夢》,頁170~171。 [125]見影京本,頁376;《紅樓夢》,頁170。 [126]參看《紅樓夢問題討論集》,第四冊,頁184,頁186。文章作者還列舉高鶚續書中的故事(第八十五、九十九回)作為批評賈政的根據。 [127]見影京本,頁387;《校本》,頁177。在《紅樓夢》中已被刪去,見頁176。 [128]指《大言賦》,據說是宋玉的作品。見《古文苑》卷二。 [129]宋玉作,見《楚辭》卷九。 [130]屈原作,見《楚辭》卷一。 [131]宋玉作,見《楚辭》卷八。 [132]指《枯樹賦》,庾信(513—581)作。見《庾開府集》卷一,《古文苑》卷七。 [133]就我所知,沒有以「問難」為題的文章。從這段引文中把文章的標題都縮成兩個字推斷,「問難」也許是指東方朔的《答客難》。見《漢書》,卷六十五。 [134]見《莊子》,卷六,第十七。 [135]阮籍(210—263)作。見《晉書》,卷四十九。 [136]見影京本,頁1924~1925;脂戚本中刪掉了最後一句「諸君……」見《校本》,頁899;《紅樓夢》把這一段全刪掉了,見頁886。 [137]如:影京本第三回,頁73;第七十八回,頁1913~1914。《校本》,頁32,頁893~894,《紅樓夢》,頁30~31,高氏把頁883的一段也刪去了。 [138]見影京本,頁818;《校本》,頁373,對照《紅樓夢》,頁368(有刪節)。 [139]「四書」是儒家最正統的經典著作,科舉試題絕大多數出自「四書」。但曹霑對「四書」還真有幾分由衷的敬重,還不至於走到加以譴責的地步。如,寶玉說過,「除四書外,杜撰的太多」。(見影京本第三回,頁75;《校本》,頁33;《紅樓夢》,頁31。) [140]見影京本,頁839;《校本》,頁383。 [141]從第三十七回賈政離家到第七十一回回家,沒有提到他的任何活動。 [142]見《紅樓夢》,頁379。 [143]見影京本第七十一回,頁1689;《校本》,頁791。 [144]見《紅樓夢》,頁785。 [145]賈政被召進宮,只有一次,即在元春被冊封之時。但到底是皇帝召見了他,還是去聽別人宣召,書里都沒有說。參看影京本第十六回,頁324~325;《紅樓夢》,頁148~149。 [146]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2;《校本》第一回,頁3。 [147]《紅樓夢》第一回,頁2·14。彼岸,佛語中的天堂,苦海的那一邊,另外一個世界。 [148]曹子建,即曹植(192—232),陳王,詩人,建安文學的創立者。卓文君,成都有名的寡婦,後嫁給詩人、政治家司馬相如(公元前179—前117)。紅娘,元曲《西廂記》中的丫頭。霍小玉,唐代蔣防所作傳奇《霍小玉傳》中的女主人公。 [149]見影京本第一回,頁12~14;《校本》,頁3~4。 [150]當時許多愛情故事都以喜劇收場。曹霑原稿結局的悲劇性遠遠超過高鶚的續作。因此,曹霑的著作和當時流行的口味正好相反。 [151]據脂殘本第一回,脂硯在此句下評道:「亦斷不可少。」見《輯評》,頁40。 [152]脂評:「要緊句。」見《輯評》,頁40。 [153]見影京本,頁14。《校本》,頁4~5。 [154]參看顧立奇(L. C. Goodrich)《乾隆的文字獄》(The Literary Inquisition of Ch'ien-lung),1935年,巴爾的摩版。 [155]見《輯評》,頁40,引自脂殘本第一回。 [156]弘旿,號瑤華道人(?—1811),康熙之孫,胤祕之子,乾隆的堂兄弟,永忠是他的堂侄。永忠(1735—1793),弘明之子,著有《延芬室集》。參看恆慕義(Hummel),《清代名人傳》,卷二,頁962。 [157]參看侯堮《覺羅詩人永忠年譜》,《燕京學報》第12期,頁2632~2633,北平(北京),1932年12月。 [158]見《新證》頁454。 [159]參看吳恩裕《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詩》。《光明日報》,1954年9月7日《文學遺產》專欄。 [160]參看吳恩裕先生《有關曹雪芹八種》,頁63—64,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這本書的圖版六,收入了永忠的三首詩和弘旿的評語,均據北京圖書館所藏稿本《延芬堂集》中的手跡複製。 明義讀曹霑贈給他的小說「簡本」時,也意識到了「石頭」的故事是對當代醜惡現象的抗議。(參看本書頁216注①)他的詠紅第十九首詩有云:「[石頭]總(縱)使能言也枉然。」用的是左傳中的典故。昭公八年,有傳言說,晉國魏榆地方有一塊石頭突然「發言」了。晉侯向師曠請教。師曠說:「石不能言,或馮(憑)焉(謂有神附體)……今宮室崇侈,民力凋盡,怨讟動於民,莫保其性(生),石言,不亦宜乎?」所以,在明義看來,「石頭記」意味著古代民謠中的抗議。本段文字是作者補記在自校本上的,原文是英文。——譯者注 [161]程甲本中的程序未署年月。至於1791年12月27日的高序,則正如俞先生在《考證》頁56上所說,印在1792年的程乙本中;而不是像他後來在《校本》序言(頁30,注28)所說,印在程甲本中。 事實上,高鶚已在這篇序文中用心良苦地向讀者表示了歉疚。在提到程偉元如何要他幫助刪改此書後,他說,「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因而愉快地接受了這項任務。但是,說寶玉焚書以及藐視科舉等也「不謬於名教」,即使能說服讀者,也難取信於乾隆的鷹犬。所以,在高鶚續書中,就有必要刪掉諸如此類的「礙語」,並加上寶玉中舉的情節了。本段文字,是作者補註在自校本上的。——譯者注 [162]參看本書頁262的引文。 [163]此處刪「這一點我們將在第十九章中繼續討論」。所謂「第十九章」指英文版全本第十九章《後四十回的評價》。「第十九章」是作者在自校本上的改正,英文本誤作「下一章」。——責編注 我怎樣寫《〈紅樓夢〉探源》[1] 一 引言 在西歐,從來最暢銷的書是《新舊約聖經》;在中國,自18世紀末年以後,最暢銷的書(除了《時憲書》——即日曆——和幼童教本如《百家姓》《千字文》之外),要算是《紅樓夢》。把《聖經》來比言情小說,似乎有點不倫不類。那麼,我們可以說,中國的《紅樓夢》,大致相當於英國的莎士比亞作品。但莎翁作品在英國一向被尊為文學寶典,是學校中的主要課本,而《紅樓夢》則在近年以前,常被中國道學先生認為「閒書」,不宜給學生看的,雖然道學先生們自己,往往躲起來偷看。莎翁和曹雪芹在他們的作品中都創造了四百多個人物,但莎翁的人物,分配在三十多個劇本中,而且許多王、侯、侍從、男女僕人,性格大致相類;在不同的劇本中「跑龍套」的人物,原不必有多大區別。而曹雪芹的四百多個人物,卻嚴密地組織在一個大單位中,各人的面目、性格、身份、語言,都不相同;不可互易,也不能弄錯。這部小說,即使放在全世界最偉大的十部名著之中,也會突出地站在前面。 英國學童從十一二歲即開始讀莎翁劇本,直到中學畢業會考,幾本重要作品,至少要「讀」十來次,還有在戲台上,在無線電廣播和電視中「看」和「聽」的機會。但在中國,至少在我的學生時代,從小學至大學研究院,《紅樓夢》這書名從未列入課程表中。我第一次看《紅樓夢》是在初中三年級,有一次生病,無法上學,才把它當「閒書」看著消遣的。至於研究《紅樓夢》,說來慚愧,雖然也看過別人寫的有關此書的論著,但自己在出國以前,從未下過工夫。抗戰時期,許多在昆明和重慶的朋友,在「莫談國事」的大前提之下,覺得談「紅學」最妥當,最「衛生」,於是談得很起勁。可是我那時在桂林,不但聽不到,連「紅學」的文字也看不到。倒是來到英國之後,因為有的學生研究《紅樓夢》,由我指導,使我不得不對此書前後兩部分的作者、著作過程和版本年代這些問題重新加以考慮。接著,從1954年起,國內由李希凡、藍翎等討論《紅樓夢》問題所引起的大辯論,受到了國際的注意。北京及各地報刊大量登載辯論的文章,「討論集」由一冊出至四冊,而尤其重要的,是一部七十八回的《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抄本,即高鶚未改以前的曹雪芹原稿抄本,在1955年由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用朱墨二色套版照相影印出版,牛津大學買到一部。同時,由巴黎、海牙聯合出版的《漢學要籍綱目》(Revue Bibliographique de Sinologie)的編者,要我為此書作提要。我於是把這部曹雪芹的原著和脂硯齋的數千條評語,仔細研究了一下。可是「提要」限制字數甚嚴,沒什麼可說,而從這抄本中所發現的問題,繁多而且複雜。既已發現,便不能丟開;既然複雜,就需要清理。一清理,牽連的問題就更多了。許多前人以為已解決了的,新的證據證明並未解決,或解錯了。許多前人從未發現的問題,陸續出現,需要解決,等到一批問題解決了,連帶的又引出另一批以前未曾注意的問題。這樣,我覺得非把一切有關《紅樓夢》及其作者可能得到的全部材料收集起來,加以徹底的、全面性的研究,否則無法完成這兩份工作。我於是開始收集材料。 我應該感謝的是國內近年大批出版這些材料。上述七十八回抄本,其實在1933年即在北京發現[胡適曾有一跋文,卻把它誤稱為「庚辰(1760)」本,正如同把他自己在1927年買到的十六回殘本誤稱為「甲戌(1754)」本一樣,這兩個誤稱到現在還被沿用著]。可是這些「珍本」,過去是私人的「枕中鴻寶」,是「學者」們的「血本」。「良工不示人以璞」,如果印出來,阿貓阿狗也可以研究,紅學專家們便不能長久「專」下去了。說也奇怪,據說「破壞中國文化」的北京人民政府,卻鼓勵這個古本公開發行,連歐美的學者,也可以看到了。不但此也,胡適私人藏了三十三年(1927—1960)不公開的十六回殘本,即所謂「甲戌」本,其中有許多脂硯齋評語(曾由他的學生錄出),連同別的抄本的脂評,也一起由俞平伯編為《脂硯齋紅樓夢輯評》,在1954年年底出版。此外,有許多曹雪芹友好的詩文集,如敦誠的《四松堂集》、敦敏的《懋齋詩鈔》、明義的《綠煙瑣窗集》、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裕瑞的《棗窗閒筆》等等,有些是連以前的紅學專家都未見到的材料,現在都影印出版了。如果沒有這些材料的公開,我的工作是無法開始的。此外,尚須提到一部重要著作,即周汝昌的《紅樓夢新證》。周君書中有許多主要的結論是錯的(例如脂硯齋,又署「畸笏叟」,他以為即是「史湘雲」,簡直是匪夷所思)。但他書中搜羅了許多不易經見的材料,對於曹氏家世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許多人對此書批評很苛,只是評他的文學觀點。但如把它當作一部史料書來看,是有價值的。「采葑采菲,無以下體」。我倒受了周君不少幫助,應該感謝他的勞績。 二 紅樓夢探源的主旨和步驟 我寫這書,本來不是批評《紅樓夢》的文學價值,所以談不到什麼理論觀點,也不是研究此書的「微言大義」或社會問題。這些當然都是非常重要、值得鄭重研究的。而在這方面,近年國內已有許多研究論文出版,其中頗有精彩之作。但我覺得在研究這些問題之前,尚需先弄清楚若干基本問題:例如,在全書一百二十回中,哪一部分是曹氏的作品,哪一部分是高氏續作?在曹氏作品中,哪些部分是他的真正原作,哪些部分曾經高氏刪改?在高氏續作中,有無曹氏原稿材料在內?如果不把這些問題弄清楚,則在批評曹雪芹思想時,會把高鶚的思想算在他的賬上,在研究曹氏的文藝造就時,也會把經高鶚刪改的結果,歸諸雪芹。如果不先弄清楚脂硯齋是男是女,他和曹家關係如何,便不能確定他的數千條評語有何價值。在研究他的評語時,如果不能鑑定哪些評語出於脂硯齋之手,哪些是別人寫的,也就無法判斷這些評語有多少價值,對於了解雪芹的身世和《紅樓夢》成書過程有何幫助。在鑑定了脂評以後,如果不能區別各期評語的寫作年份,也就不能看出某些評語和作者生活及小說內容有何關係。——但是,尤其重要的,尤其基本的,是判斷分析幾個重要抄本的年代。這是過去中國經學大師對於校勘學和考證學上最注意的初步基本問題。不把這個基礎打得正確堅實,則修造在這基礎上的上層建築,是很容易東倒西歪,甚至於垮下來的。不幸這兩個抄本一出現,立刻被「有歷史癖」的胡適博士加上了違反歷史的名稱。他那十六回殘本是一個過錄脂評本,並非脂硯手批本。在這過錄本的底本中,明明有脂硯齋乾隆甲午(1774)八月的評語,而胡博士卻硬把它叫作「甲戌」(1754)本。後來在徐星署家中發現的七十八回抄本,又是一個用四個不同底本拼湊起來的過錄本,其原底本中即有乾隆丁亥(1767)的評語,而胡博士又硬把它叫作「庚辰(1760)」本。這種時代錯誤與不合科學的說法,使《紅樓夢》考證在近三十年中,長久停留在粗疏幼稚的階段,無法走上科學的道路。胡博士所定的這兩個名稱頗有催眠作用,近人許多考據文字,都盲目地沿用「甲戌」本、「庚辰」本這些名稱,使讀者在看到原抄本之前,已造成了「先入為主」的成見,這是任何科學性的研究所不該有的。所以在開始考察這些抄本的年代時,第一步,我首先拋棄這兩個引入迷途的名稱,姑且把這兩個抄本稱為「脂評甲本」和「脂評丙本」(另有一個次要的所謂「己卯」本則改稱為「脂評乙本」)。莊子說:「名者實之賓。」用慣了錯誤的名稱,腦筋養成了「條件反射」,則對於一切有關抄本和脂評年代的判斷,都會失去標準尺度,陷入錯誤。(現在「甲本」改稱脂殘本,「丙本」改稱脂京本。) 至於脂硯齋,周汝昌君認為是「史湘雲」,固然是錯的,有人把他定為作者曹雪芹自己,亦即書中的「寶玉」,就是「那塊愛吃胭脂的頑石」,則尤其荒謬。評語中有許多稱讚《紅樓夢》的優點和作者的天才,指出描寫如何新雅,故事如何別致,古今無比等等。如果評者即作者,那就等於說,曹雪芹在替自己肉麻地作廣告。我想,曹雪芹沒有在美國大學中學過廣告術,大概不會有這套本領。這且不說。更重要的是:在十六回殘本第一回「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這首詩上面的眉批明明說: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1762)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今而後惟願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本(幸),餘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泉矣。甲午(1774)八月淚筆。 如果脂硯即雪芹,則他不但有耶穌復活的神通,而且有孫行者化身的本領:壬午除夕死了,「隔了十年又是一條好漢」,搖身一變,變成「脂硯齋」,灑著一把眼淚在替自己的書寫評!不料乾、嘉大師所建立的科學的考據學,在一百多年以後,反而退步到變成神話了。 所以,我的第二步主要工作,是要考出脂硯齋到底是誰?他和曹雪芹有何關係?這關係是朋友,還是親戚?他為什麼要評《紅樓夢》,從1754年以前,一直評到1774年?他和《紅樓夢》的背景有無關係?他是曹雪芹的什麼人?他的年齡比曹雪芹大或小若干歲?他為什麼為《紅樓夢》一書這樣傷感,批評得眼淚都要流盡了?他一共寫了幾次評語?每次是在哪一年寫的? 在求出了上述各種問題的答案以後,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有關作者曹雪芹的許多問題。例如作者的生卒年,就有許多不同的說法,迄無定論。作者的家世,與小說內容有密切關係,也有充分闡明的必要。作者何時開始寫此書?那時他幾歲?作者的生平事跡,朋友交往,我們也要知道得更詳細些。可以幫助了解他著書的經過。要了解這些問題,主要材料依然是脂評和作者朋友們的詩文集,這是第三步工作。 其次,就要考察《紅樓夢》成書的過程。作者在第一回中自己說:「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這十載在他生命中占了哪一段時間?在未刪改以前,這部書的初稿是什麼情形?在歷次的增刪中,主要故事有無改變?文字細節如何更動?《紅樓夢》書中故事的背景,有的說在南京,有的說在北京,歷來聚訟紛紜,迄無定論。袁枚在《隨園詩話》中說,書中「大觀園者,即余之隨園也」。此話的根據是什麼?這根據的來源是否可靠?作者既說「披閱十載,增刪五次」,顯然他的初稿已成全書,才能「披閱」;他所「增刪」的,也應該是指全書而言。然則何以《石頭記》只有八十回抄本?(七十八回本至第八十回止,但其中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如果初稿已有全書後半部的故事,這些故事內容是怎樣的?其中主要人物,如黛玉、寶玉、寶釵、王熙鳳等,如何下場?是否和現存高氏所補後四十回內容相符?如有不同,其差異若何?要解決這一大串問題,主要要憑原本前八十回的線索。這是最可靠的內證。其次是脂評中所說到的後半部內容,這也是極可靠的同時人的證見。脂評對於《紅樓夢》研究最重要的貢獻,除了供給我們關於作者生平家世的材料外,要算這些有關初稿的消息,尤其是原稿後半部故事的輪廓,最為重要。因為,只有知道了雪芹全部原稿的內容——哪怕只是一個大概,我們才算看見了他的思想的全部,而不是把三分之二(八十回)的雪芹思想,三分之一(四十回)的高鶚思想混在一起,當作雪芹的全部思想,張冠李戴,叫他代人受過或無功受祿。根據現有材料,推求雪芹原稿中後半部故事的內容,是我所承擔的第四步工作。 三 關於後四十回 以上都是關於《紅樓夢》原作的抄本、評者和原稿的許多問題。但是我們現在一般讀者所看的,是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不是前八十回的《石頭記》。這一百二十回中的最後四十回是高鶚的補作。關於此點,當時著名的詩人張問陶(字船山,1764—1814)在他送給高氏的詩中說得很明白。他的《贈高蘭墅鶚同年》一詩題下自注說:「《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此詩第二聯云:「俠氣君能空紫塞,艷情人自說『紅樓』。」高鶚是張問陶的妹夫,張氏的話當然可靠。另外還有許多清人的著作,如震鈞的《天咫偶聞》、俞樾的《小浮梅閒話》、李放的《八旗畫錄》、恩華的《八旗藝文編目》,對此點都說得很清楚。但是刊行一百二十回本《紅樓夢》的程偉元,在乾隆辛亥(1791)版的序文中,說他曾多年收集作者(雪芹)的殘稿,請人拼湊編輯起來,才有後四十回。而高鶚在他的序文中,也說程偉元把一些殘稿請他整理編寫,才能使全書一百二十回合成全璧。這些話,過去的紅學家認為,都是程氏撒謊,因為他說曾見一百二十回的回目,而現在《紅樓夢》後四十回的回目,與前八十回中故事所透露的後半部內容不符。這一點很對,程氏確在造謊。他說收集了近四十回的曹氏殘稿,當然也不是真話,因為後四十回故事的內容與前半部的計劃和線索不符。但我們不妨追問一下,是不是可能他確曾得到一些少許殘稿?高氏續作,有沒有採用或根據這些殘稿,這是一層;其次,高氏後四十回故事既與前八十回原作的計劃和線索不符,則他即使見到殘稿,自必經他改寫過。既經改寫,則必與前八十回有出入之處,則他在編合前八十回時,自不免也要東改西抹,以便和他自寫的故事大致相符。這倒是他自己和程氏在引言中承認了的:「書中前八十回……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他們說得那麼輕描淡寫,似乎不會有大出入,因此從來沒有人認真把曹氏原文和高氏改本對照過。可是不對則已,一對問題就多了。不是「間或增損數字」,而是整段整頁數百字的刪削!而且在1791年冬天排印的「程甲本」中改得還少,到次年春天重排的那個寶貝的「程乙本」中,真是大刀闊斧,橫砍豎劈,不但改動許多重要故事,而且一有機會,就加入一些對「當今皇上」頌聖的阿諛。在短短的三個月內,高鶚為什麼匆匆忙忙要幹這勾當,他的動機是什麼?程偉元老闆,為什麼不惜工本,在三個月內又把這部大書重排一次?這是在考察今本《紅樓夢》全書時,不可避免的最後一步的工作。 四 初步工作的次序 上述五步工作,構成為《〈紅樓夢〉探源》的五卷。我說「五步」,而不說「五部分」或「五大門」,乃是因為這些都是研究《紅樓夢》思想內容的初步工作,還沒有跨進研究思想問題或文學批評的大門,更不必說登堂入室了。但這五步,卻是研究思想或文學批評的奠基工作。我自知不是建築師,只能把修造上層建築這份工作讓給比我高明的人去承擔。我只是一個小工,把基石從山坳水崖找得來,放得平正,已算盡了我的能力。但我知道,修蓋在這上面的雄壯的殿堂,卻非要有堅實的基礎不可。建立這基礎也有一定的步驟,不能躐等。所以這五步的次序是:①「抄本探源」,②「評者探源」,③「作者探源」,④「本書探源」,⑤「續書探源」。卷首是一章簡述「《紅樓夢》研究的歷史背景」,卷末是一章「提要與結論」。另有一些次要問題的討論,則作為四章附錄(已出版的英文本只有三章附錄,正在準備中的中文版加一章「作者的友好及其著作」,附在第二卷末),分別以類相從,附在各卷之末。 這個次序有它的必要。因為:如果不先說明各個脂評抄本的內容,評語分類和性質,則讀者不知「脂評」究竟是什麼。如果不先分析各抄本所根據的原底本,即不能判斷任何一個抄本本身的年代,也不能推測脂硯齋當年用了幾個本子來寫他的評語。如果不分析脂硯所寫各期評語的年份,便無法把評中所指之事,和雪芹實際生活的事跡聯繫起來。胡適在「新材料」一文中,因未能考定評語的年代,在應用時只好「折中假定」某評在某年。評語有朱筆的,有墨筆的;有些署「脂硯齋」,「脂硯」有些署「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有的插在正文之中,用雙行小字,如古書的註解,有的寫在眉端,有的夾在行間,有的用大字抄在回前或回後;有的有年月,有的無年月,也有署別人的名字,如「松齋」「梅溪」「綺園」之類。這三千多條評語,五花八門的複雜情形,以及在同一回中,脂殘本和脂京本的評語多少不同,各條評語長短不同,都需要徹底整理:分別評者,辨析性質,統計條數,排比年月。這是一份繁重細緻的工作。但是把這些複雜情況清理出眉目,對於解決以下各卷中的許多問題,卻有無窮的幫助,以下各卷的論據,全靠這一卷的結論。這是基本的基本,所以是第一步工作。 從評語的整理中,對照兩個抄本,我們知道同一條評語此詳彼略,一本署「脂硯」,一本署「畸笏」,故知二者是一人化名。從脂硯齋評語中說到他自己親見「南巡」,而康熙的最末一次南巡在四十六年丁亥(1707),則知他至遲生於康熙三十五六年(1696)左右,要比雪芹大二十歲左右。所以周汝昌君以作者為「寶玉」,比「寶玉」小一歲的「史湘雲」為脂硯齋,是根本不可能的。周氏的說法先有兩個假定:一是「自傳說」,所以作者曹雪芹即書中「賈寶玉」;二是「史湘雲」後來與「寶玉」結婚。但這兩個假設都全無根據。其一,書中少年時代的「賈寶玉」的模特兒另有其人,並不是作者自己,這一點以後要證明。其二,「寶湘結婚」之說,出於一本冒稱「舊時真本」的後人續作,其荒唐與別的續作中寶玉黛玉又投胎再生結婚相同。據脂京本第二十一回評語,寶玉出家為僧時,其妻仍是寶釵,並不是湘雲。故寶玉湘雲結婚說全不可靠。這兩個前提的假設既全是錯誤的,脂硯又及見康熙南巡,比作者大了二十歲左右,則脂硯齋即「史湘雲」說,全是空想,毫不可信。林語堂在某刊物發表《平心論高鶚》一文,痛罵周汝昌,連為周書寫跋文的其兄周緝堂,以及他們已死的父母,都不饒過。但對於周氏那個錯誤的結論,「脂硯即湘雲」,林博士卻深信不疑。從這種論學的方法與態度,很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智力與品德。 五 棠村序文的發現 《紅樓夢》第一回前有一段引言說: 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雲曾經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說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云云……自己又雲……故曰「賈雨村……」云云。更於篇中用「夢」「幻」等字,卻是此書本旨,兼寓提醒閱者之意。 這段文字,向來被人認為是曹雪芹自己作的引言。其實這種看法是錯的。既說「作者自雲」,便是第三者口氣。文中所引「甄士隱」「賈雨村」「夢幻」「通靈」等字,都是第一回回目中所用的字眼。這分明是一段解釋回目意義的序言。在脂殘本、脂京本和有正書局的八十回本《石頭記》中,第二回之前也有類似的一段用大字抄的文字說: 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只在「冷子興」一人……其「演說榮國府」一篇者,蓋因族大人多……此一回〔文〕則是虛敲旁擊之文,筆則是反逆隱曲之筆。 此外,在上述兩個抄本中,許多回之前尚有類似的文字。在脂京本中,這些回前附文,都用另一頁紙單獨分抄,字體大小與正文完全一樣,但低一格抄。前人都以為這是脂硯齋的「總評」或總批,其實是猜想之詞,脂硯在十六回殘本第一回楔子的末了「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鑑》」一句話上面,有朱筆眉批說: 雪芹舊有《風月寶鑑》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 胡適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文中只說:「據此《風月寶鑑》乃是雪芹作《紅樓夢》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他只看懂了上一句,卻沒有看懂下文「睹『新』懷『舊』,故仍因之」是什麼意思。他不知道「新」是指「增刪五次」後的新稿,「舊」正是上文所說「『舊』有《風月寶鑑》」之「舊」稿。由於沒有看懂這四個字,他便無法知道「故仍因之」一句話中「之」字正指上文棠村所寫的「序」。「因」是「因襲」「沿用」之意(《明雜劇》三集《中郎女》第一出:「章程制度,因者因,創者創,已略略可觀。」正是如此用法)。知道了《脂評石頭記》因襲了棠村為《風月寶鑑》所作之序,便可以認清楚在《石頭記》中許多回前的短文,包括第一回前的引言,其實都是棠村的舊序,是脂硯為紀念棠村之死而保存下來的,並不是脂硯自己的「總評」。但《石頭記》中並不是每一回之前都有序,這種情況正可說明:①舊稿《風月寶鑑》的回數與「增刪」後《石頭記》新稿的回數不同。②「增刪」之後有些回中故事內容不同了,舊序便不適用,不能再因襲下去了,只好割愛。③棠村也許還沒有回回作序。④在雪芹歷次修改的過程中,一些有序的原稿也可能失去。 也許有人懷疑,一部書一般只在前面有一兩篇序,怎麼每回之前都有序呢?其實古典文學中常有這現象,不足為奇的。《詩經》和《尚書》每篇之前都有後人作的小序。這是大家知道的。《漢書》每卷都有序,是班固自己作的,不過合在一起放在書末,稱為「序傳」,所以有人也許不注意。彌爾頓(Milton)的史詩《失樂園》(Paradise Lost),每卷前面有說明性質的大綱(Argument),斐爾定(Fielding)的小說《湯姆瓊斯》(Tom Jones),每卷之前也有一小段扼要評語,也是作者自己寫的。 在《脂評石頭記》中發現雪芹之弟棠村的小序,把它從脂硯的評語中區別出來,對於研究《紅樓夢》成書的過程和此書早期抄本的年代,有重要的作用。例如現在《石頭記》中有序的各回,我們可以推想,其內容大致與《風月寶鑑》舊稿無甚出入。因此,根據棠村小序存於《石頭記》中的情形,我們可以約略推知雪芹初稿的情況。並且由序文的內容,可以判斷修改時各本分回的情形。一個抄本中所保存的小序較多,則其正文底本的年代必較早。現有四個脂評抄本,一個有正翻印抄本的石印本,保存小序的多寡不等;而最後的全書《紅樓夢》卻只有在第一回之前尚保存一篇棠村小序。而且這還是因為後人把它誤認為雪芹作的「引言」,才能保留到現在。可是,如果把《紅樓夢》和《脂評石頭記》抄本一對照,便可知道這唯一保存在《紅樓夢》中的小序,也已經被高鶚刪改了。 脂硯齋因為評了《石頭記》多年,把此書稱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而其中有許多回前的小序卻不是他作的。他不願掠人之美,又懷念去世了的棠村,所以在第一回評中即聲明:他保存了棠村的舊序,免得讀者誤會,以為這是他的「總評」。但不幸連一些「紅學專家」,還是這樣誤會了。因為研究脂評,發現了雪芹那位早死的弟弟所寫的許多小序,可以說是意外的收穫,對於《紅樓夢》成書過程的了解是有所幫助的。 六 脂硯齋是誰 脂評既然這樣重要,大家當然急於要知道脂硯齋究竟是誰。要解決這問題,只好仍從脂評入手。歷來研究脂硯者都不問他的年齡,只好胡猜。所以我的工作是從他的年齡入手。在脂京本中43條壬午年(1762)的評語裡,他有時已署名「畸笏老人」,那時雪芹還只40多歲。上文說到他曾見康熙末次南巡(1707),假定其時他10歲左右(再小便記不清),則他生於1697年左右,到壬午已65歲左右,可以自稱「老人」了。他比雪芹,可能大到18至20歲左右。康熙南巡由雪芹的承繼祖父曹寅接駕,康熙即住在曹寅的江寧織造府中,府中事前修蓋了行宮花園。脂硯這10歲上下的小孩子既然見到家人接駕,他也必是曹家的孩子。《紅樓夢》小說中的人物,脂硯在評中透露,有許多他是認識的;其中故事,有許多他自己知道的。例如王熙鳳在尼姑庵中受了三千兩銀子的賄賂,害死了一對青年男女,還說她不信什麼陰司地獄。脂評說:「批書人深知卿有是心。嘆嘆!」又如第二十二回寶釵生日唱戲,賈母命鳳姐點戲,脂評說:「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奚)不悲夫!」第二十五回馬道婆向賈母騙錢,滿口胡說,脂硯在評中說:「一段無倫無理信口開河的混說,卻句句都是耳聞目睹者,並非杜撰而有,作者與余,實實經過。」此外,書中人物談話,脂評常說,「親見」「親聞」「有是人」「有是語」等等,有時他說明某事發生在「二十年前」「三十五年前」等等。他和雪芹的關係密切,也可以從評中看出:有時他和作者開玩笑;有時自稱「老朽」,命他改寫故事(如秦可卿之死);雪芹寫完了一部分,便送給他看,請他批評;有時他的批評倚老賣老,儼然是長輩的口氣,例如第五回警幻仙子出場時,作者仿《洛神賦》體描寫她的美,脂評說:「此賦則不見長,然亦不可無者也。」由上種種證據,脂硯無疑是曹家人,是雪芹的長輩,而且深悉書中故事的背景。 七 脂硯齋是「寶玉」的模特兒 ——曹雪芹的叔父 當然,只靠脂評來考察問題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別的客觀證據互證對勘,才能求出真相。因為對於同一脂評的解釋,可能有歧異,有了別的證據,可以把某種解釋否定或肯定。 根據清代史料,如曹寅奏摺等文件,我們知道曹寅長女嫁於鑲黃旗訥爾蘇郡王,所以她是賈「妃」,事在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1706年11月30日),次年即康熙最後一次南巡。脂殘本第十六回記賈妃元春省親事,棠村的序說:「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胡適看見這條,大為高興,說:「這一條便證實了我的假設。」什麼假設?即是他著名的「自傳說」。在《紅樓夢考證》中,他有關於「著者」的六條結論,最後一條說:「紅樓夢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是不是雪芹自敘曹家接駕,給這條「借省親寫南巡」的評語證實了?這位自稱有「歷史癖」和「考據癖」的胡博士,可惜忘記了年代。那時離雪芹出世,還有八九年哩!他有什麼「昔」可「憶」?省親故事是曹寅長女(即雪芹姑母)出嫁與康熙南巡的合寫。「元春」出嫁和「南巡」二事,雪芹均未親見,決不能想像當時的堂皇氣象來寫省親故事,則其材料必有個來源。脂硯親見南巡,也見得到曹寅長女的出嫁;且嫁與郡王,其場面也必相當可觀。追憶記錄並供給這些場面的材料者除脂硯外,當無別人。「元春」省親時不過20多歲,入宮以前教過「寶玉」讀書,所以「憐愛寶玉與諸弟不同」[2]。這個「寶玉」是「自傳說」中的曹雪芹嗎?我們且看脂硯在這段文字旁的批語: 批書人領至(到)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脂京本第十七回,頁387) 原來「元春」是批書人脂硯齋的「先姊」,這裡的「寶玉」是批書人脂硯自己!請普天下一切「自傳說」的擁護者來看此批。第十六回提到為省親要建大觀園事,脂評說:「大觀園用省親事出題,是大關鍵處,方見大手筆行文之意。」這是說,雪芹用南巡資料,移花接木,用來寫省親,造別墅,好讓寶玉和姐妹們以後住在裡面,展開活動,這是文藝創造的傑作。但與自傳無關。 少年時代的「寶玉」用脂硯為模特兒(那時雪芹尚未生),除上條批語已由脂硯自己承認外,尚有不少的證據。第二回智通寺門口有一副對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脂評說:「先為寧、榮諸人當頭一喝,卻是為餘一喝。」可見脂硯在小說中是一個主要人物;在小說的背景(曹家)中,也頗有地位。下聯中的「無路回頭」,正和雪芹原稿末回的「懸崖撒手」(即寶玉出家)是前後映帶的一對。 第三回黛玉初到榮府,作者在她眼中描寫寶玉,說他「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曉之花。」脂評說:「『少年色嫩不堅牢』,以及『非夭即貧』之語,余猶在心。今閱至此,放聲一哭。」則此回所寫寶玉的形貌,正是脂硯幼時情況,所以一提起來他就傷心。 第九回寶玉要去上學,「忽想起未辭黛玉,因又忙至黛玉房中來作辭。」這本是極尋常的禮貌,原沒有什麼可批的。但脂硯卻鄭重其事地批道:「妙極,何頓挫之至。余已忘卻。至此心神一暢,一絲不走。」若依自傳說,寶玉是雪芹,為什麼脂硯一見此句,把忘卻之事又記起來,「一絲不走」,而且那樣高興? 上文說到一條評語說寶釵做生日「鳳姐點戲,脂硯執筆」。那次看戲的都是女客,只有寶玉是男的,則為鳳姐執筆的正是寶玉。 脂殘本第五回第十一頁下《紅樓夢序曲》「開闢鴻蒙」演唱時,警幻雲,「若非個中人不知其中之妙。」脂評曰:「三字要緊,不知誰是個中人?寶玉即個中人乎?然則石頭亦個中人乎?作者亦系個中人乎?觀者亦個中人乎?」先雲「寶玉即個中人乎」,下文則將石頭與作者分別言之,知石頭非作者,而獨不言批者,則因批者即寶玉,故不必重複。 下頁曲文中「誰為情種?」一句旁脂評云:「非作者為誰?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頭耳。」按此條極為重要,「亦非作者,乃石頭耳」,則石頭與作者正是二人,石頭即寶玉,亦即批書人脂硯也。 又脂京本第二十一回評云:「謂余何人耶,敢續《莊子》」一條,續《莊子》者乃寶玉,而曰「謂余何人」,則批者之「余」即寶玉。 這樣的證據,在評語中還有許多,在這裡無需多舉,只要說明兩點就夠了。①「寶玉」不是雪芹自敘,作者用少年時代的脂硯為模特兒。②脂硯呼曹寅長女(書中「元春」)為「先姊」,而雪芹為曹寅之孫,則脂硯是雪芹的叔輩」[3]。 這兩條結論是從脂硯的評語中得到的。我們還要看看有無別的證據可以確定這些結論。清室豫良親王修齡的次子裕瑞(思元齋,1771—1838),在其所著《棗窗閒筆》中說:「《風月寶鑑》一書,又名《石頭記》……曾見抄本卷額,本本有其叔脂硯齋之批語,引其當年事甚確。」又說:「聞其所謂『寶玉』者,尚系指其叔輩某人,非自己寫照也。所謂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者,隱寓『原』『應』『嘆』『息』四字,皆諸姑輩也。」裕瑞的消息,據他自己說是從「前輩姻戚有與之(雪芹)交好者」得來的。他所指「前輩姻戚」,是他的舅父明義(我齋)和明琳。明義的《綠煙瑣窗集》中,有《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他看到的是雪芹給他的一個抄本。明琳也是雪芹的一個交好,《懋齋詩鈔》中有一首詩說雪芹在明琳的養石軒中高聲談笑。裕瑞所說「元、迎、探、惜」四「春」是「原、應、嘆、息」四字的諧聲,現存脂殘本第二回評註中。但裕瑞並未指出雪芹「叔輩某人」的「寶玉」,即是寫批語的「其叔脂硯齋」,可見他的消息另有來源,倒並不是研究了評語以後所得結論。他從他的舅父明義和明琳所得有關雪芹及《紅樓夢》的事跡,和一些評語的內容完全符合。 八 曹氏家世和脂硯齋 雪芹的祖父曹寅,幼時曾伴康熙讀書,後為康熙侍衛,歷任蘇州及江寧織造。他的文化修養很高,喜歡收藏古書,能詩,善畫,愛好音樂、戲劇,也寫過傳奇劇本,刊過善本書。著名的《全唐詩》,清廷即命他主持校刊。因此,他是當時江南文人學士的領袖,彼時許多著名文人,都是他的朋友。他有兩個兒子,其一叫「珍兒」的,早殤,另一個叫「連生」,名顒,在寅死(1712)後繼任織造,三年後也死了。曹寅有一個雙生的兄弟曹宣,早死,其子女由他教養。曹宣有四個兒子:曹頫,即雪芹之父;曹頎,即曹寅詩中所指「三侄」;另有一「四侄」字竹磵,卻不知其名。曹頎幼時即善畫梅,曹寅給他的畫題了許多詩。曹寅的《楝亭詩鈔》卷六有「和竹磵侄上巳韻」,此時他只有十四五歲,已能詩,而且他伯父竟和他的韻,可見他的詩作得很好。這和寶玉十三四歲就能作詩也相像。曹家兩代取名字都用《詩》《書》成語,如曹寅字子清即用《舜典》:「夙夜惟寅,直哉惟清。」曹宣字子猷,用《大雅·桑柔》:「秉心宣猶(即猷),考慎其相。」顒字見《小雅·六月》:「其大有顒。」頎字見《齊風·猗嗟》:「頎而長兮。」「竹磵」之「磵」字不見於六經,始見於《玉篇》。據《正字通》,是「澗」字或體。《衛風·考槃》說:「考槃在澗,碩人之寬。」則竹磵之名當是「碩」字。顒、頎、碩、頫,同輩之名都用同一偏旁「頁」。「碩」和脂硯之「硯」,篆文相似。二字都從「石」,所以「寶玉」的故事,即「石頭」的故事。雪芹題此書為《紅樓夢》,而脂硯卻堅持要用《石頭記》。如上述推論不誤,則脂硯齋是曹宣第四子,名碩,字竹磵,從小即會作詩,大概在宣子中最小而最聰明,深為曹寅所愛。 曹寅死後,由其子曹顒繼任織造,但顒任職三年後,在1715年又死了。曹寅更無他子,康熙命曹宣長子頫承繼曹寅為嗣子,使他繼任江寧織造之職。所以曹頫的兒子曹霑(字雪芹)成為曹寅的孫子,而脂硯齋卻是他的親叔父。曹頫任織造到雍正五年(1727)冬,被免職,次年曹氏被抄家,曹頫等遷往北京。 九 曹雪芹的生卒年 解決了「脂硯齋是誰」這個大問題以後,對於雪芹身世和《紅樓夢》書中許多問題,都有很大幫助。其次要考察的,是雪芹的生卒年。他的卒年有兩種說法:一說「壬午除夕」,一說「癸未除夕」。第一說根據1774年一條脂評,說他「壬午除夕淚盡而逝」。(引見前)壬午除夕是1763年2月12日。但雪芹好友敦敏詩集有一首詩請他在癸未上巳前三日(1763年4月12日)去喝酒,可見他沒有死。敦誠挽雪芹的詩是甲申年(1764)初作的,詩中自注說,「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可見雪芹的兒子在上年(癸未,1763)秋冬之際死去,雪芹在上年得病數月,除夕去世。這個「除夕」是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不是壬午除夕。甲申春,敦敏也有一首吊雪芹的詩。周汝昌斷定脂評中的「壬午」是誤記,這是對的。照我的推算,脂硯在1774年已經80多歲,記憶也不大好了,容易把干支的推算弄錯。但「除夕」卻不會弄錯。胡適根據脂評,硬說敦誠的詩是隔了一年多才作的,他說:「怪不得詩中有「絮酒生芻上舊坰』的話了。」胡適不認得「坰」字,他望文生義,以為即是「墳墓」。坰字其實只有一個意義,即《爾雅·釋地》所釋:「林外謂之坰。」「舊坰」是說「鄉下那個老地方」。因為雪芹住在郊外,死在郊外。胡適也不懂得這句詩中的兩個主要典故,「絮酒」,「生芻」,都是指新喪的弔唁(見《後漢書》卷八十三《徐穉傳》李賢注),這且不說。敦誠甲申年的吊詩自註明明說:「(雪芹)前數月……感傷成疾」;怎麼一個人在「前數月」得病,一年多前已死了? 確知雪芹卒年以後,則其生年可以用他卒時的年齡推算,敦誠的吊詩說他「四十年華付杳冥」,因此周汝昌認為他死時四十歲,生於雍正二年甲辰(1724)。如依此說,則曹家1728年被抄後遷至北京時,他只有4歲。脂硯在甲戌(1754)抄閱再評《石頭記》,他只30歲。脂硯共評此書八次以上,每次隔兩三年(從第三次起,每次隔三年,即:丙子——己卯——壬年——乙酉),依此推算至第六次,再評在1754年,則初評在1751年或1752年。彼時雪芹已「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則十年以前雪芹開始寫此書只有18歲,似乎不可能。這並不是說雪芹沒有這樣的早慧和天才,而是書中所表現作者的飽學,絕不是一個20歲以下的青年所能有的。從許多脂評,也可以證明這年齡是不可能的。例如第三十八回寶玉聽說林黛玉要喝燒酒,「便令將那合歡花浸的酒燙一壺來。」一條1754年或更早的脂評說:「傷哉!作者猶記矮舫前以合歡花釀酒乎?屈指二十年矣。」如曹雪芹生於1724年,則二十多年前還不到10歲,大概不會釀酒;即使會,也是兒戲,不至於用在宴會上。又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死時託夢給鳳姐,有「樹倒猢猻散」之語。脂硯在1762年一條評中說:「『樹倒猢猻散』之說,今猶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傷哉!寧不痛殺!」這一句成語,是曹寅活著時常說的,後來變成了讖語。他的文友施瑮在他死後懷念他的一首詩中說:「廿年『樹倒』西堂閉,不待西州淚萬行。」自注說:「曹楝亭公時拈佛語對坐客云:『樹倒猢猻散』,今憶斯言,車輪腹轉……楝亭、西堂、皆署中齋名。」(《隋村先生遺集》卷六,頁16)脂評說35年前是1727年,即雍正五年,正是曹頫被黜之年,此時曹寅已死了15年了,但其當年「對客佛語」,竟成讖語:這年曹頫免職「樹倒」,次年春天被抄,「猢猻散」了。雪芹生於曹寅死後,當然沒有親聞曹寅此語,必是他父親被黜時覺得奇禍將臨,才又重複說著此語,他才聽到。但如依周說,他生於1724年,則其時他才三歲多,決不能了解此語所含慘痛的意義。再看敦敏送雪芹的詩:「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舊夢憶繁華。」又,明義的《讀紅樓夢》詩的序文:「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寧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亦指雪芹所記為南京事。如果他在1728年被抄家後到北京時才三四歲,則決不能記得在南京時的什麼「風月繁華」。可見敦誠詩中所謂「四十年華」,只舉成數。事實上在詩中也不可能說明確數。我們可以推想雪芹離開南京時,年齡至少已十多歲,但不知確數。幸而在張宜泉的《春柳堂詩稿》中,有《傷芹溪居士》一首七律。題下自注說:「其人素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年未五旬而卒。」據此,我們可以推定他卒時大概是四十八九歲,但仍不確定為四十八或四十九。 我以為他卒時年四十九,所以生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這一年曹寅的獨子曹顒死了,曹寅更無他子可以繼襲織造之任。曹家因歷年招待康熙歷次南巡,虧空很大,如無人繼襲織造一職,勢必破產。所以康熙命曹宣之子曹頫承繼曹寅為嗣子,俾能繼襲織造之職。雪芹名霑,是一個不常用的字。此字最初見於《小雅·信南山》:「既霑既足,生我百穀」,是指上天的恩澤。揚雄《長楊賦》:「蓋聞聖主之養民也,仁霑而恩洽。」則引申為皇上的天恩。後來這個字幾乎只有這個狹義的用法。如唐李邕被任為淄州令後的《謝上表》說:「雨露恩深,霑霈及於蕭艾。」從雪芹命名為「霑」,我們推想和這一年康熙敕令其父曹頫為曹寅嗣子,因而得襲此織造肥缺有關。其唯一解釋,即雪芹之生,正在康熙敕令來到的前後,為了表示感謝皇上的恩澤,曹頫把他的新生兒子命名為「霑」。 十 結束語 在這篇短文中,我只能約略談一談我怎樣解決有關《紅樓夢》的幾個基本問題,已經用了這許多篇幅,而且每一問題牽涉的方面這樣多。我雖然力求敘述得簡單,但仍舊是頭緒紛繁,十分複雜。許多方面,自然說得不夠,讀者如果仍有不明白的地方,較細的解釋只好看我的原書。而且很抱歉,在中文本出版以前,此時只有一個英文本可參考。至於有關曹雪芹原稿中許多問題,如他的早期稿本中故事與《石頭記》有何不同,其未完成原稿中主要及次要人物的下場與高氏後四十回有何不同等等,只好從略。此處只能說:黛玉病死,寶釵與寶玉成婚,寶玉後來出家,大致如此。但其中有襲人婚後來侍候寶釵,蔣玉函供奉寶玉,寶玉「解放」所有丫頭等等。最後賈家敗落極慘,不但抄家,而且寶玉、王熙鳳等都被捕下獄,後來由紅玉(即小紅)、茜雪兩個丫鬟設法幫助救出。賈璉把鳳姐休了(離婚),她回娘家,死在南京。巧姐被賣為娼,由劉姥姥救出,嫁與板兒為妻,自食其力。末了一場大火,把寧榮兩府、大觀園,燒得精光,「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全家人口四散,有的到鄉下墳地邊種地。只有賈蘭用功讀書,謀得官職。但其母李紈不久即亡。這樣一個驚天動地的大悲劇,其偉大壯美,真可以比古希臘的任何大悲劇而無愧,與高氏續作的什麼「沐皇恩」「延世澤」,連殺了兩個人的惡霸薛蟠,也居然用錢向官府贖了出來,貪贓枉法的賈雨村,也居然逍遙自在,完全不同。 在我寫作此書三年的過程中,承國內、英國及國際間許多朋友的幫忙。有的絕版了的書,承他們把自己的藏書送給我。自然,英國朋友幫助最多,他們替我看稿子,提意見,安排出版步驟,還有一位留英的日本太太替我打字,我永遠感謝他們。 1961年12月3日夜,英國牛津大學 (原載1962年6月《新華月報》) 注釋 * * * [1]因本書為作者全本的摘選本,故本文所述研究內容及著書結構,均參《〈紅樓夢〉探源》全本。——編者注 [2]賈珠早已夭亡,除寶玉外元春何嘗又有「諸弟」可與寶玉比較?這證明當脂硯記錄素材時,他正想到曹宣有四子,故曰「諸弟」。 [3]若謂脂硯(曹碩?竹磵)乃曹宣之子,而書中元春乃曹寅之女,並非親姊弟而為堂姊弟,故與書中寶玉與元春不盡相符,則須知書中寶玉與元春亦非嫡親胞姊胞弟。第二十八回寶玉對黛玉云:「我又沒有親兄弟親姊妹:雖然有兩個(指探春、賈環),你難道不知道是和我隔母的?」(《校本》,頁286)可知元春與寶玉亦非同父或同母,但小說中假定二人為同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