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太監種種

鄧雲鄉 《紅樓風俗譚》
賈珍給賈蓉捐官,是通過太監戴權辦的。書中寫的是「內監」,賈珍客氣地稱呼他為「內相」。「內監」就是宮內太監,又稱「宦官」、「宦人」、「宦者」、「宦寺」、「寺人」、「閹豎」、「閹人」、「閹寺」、「內臣」、「內官」、「內監」……這麼許多名稱,實際是同樣的概念,看看中國歷史上的事有多麼複雜。為什麼有這麼許多複雜的「名稱」呢?不妨小作解釋。 太監是最晚的,遼代官名、秘書、太府等監都有「太監」、「少監」等官。明代內府掌印、提督等,都用宦官掌管,有掌印太監、司禮太監等,實際就是掌印監、司禮監的主官。宮中所有部門都叫「監」,實際也就是衙署的意思。有主官,也有屬員,這樣就有「大太監」、「小太監」的名稱,名稱一叫開,明、清兩代就沿用下來了。 而「太監」在清代,社會上又有一個最通俗的叫法「老公」。 「宦官」的叫法比較古,《後漢書》記:「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複雜調他士。」所說「中興」是指漢光武中興,這一叫法東漢時開始。其他「宦人」、「宦寺」、「宦者」等都與「宦」有關,而「宦者」的叫法似乎更早,《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中的藺相如,不就是「趙宦者令繆賢舍人」嗎? 「寺人」,這是太監最古老的叫法,《詩經·車鄰》:「寺人之令。」在「釋文」中解釋云:「寺本一作侍,寺人,奄人也。」 「奄」字通「閹」,「奄人」、「閹人」的叫法也很古。《周禮·天官》:「酒人,奄十人。」註解:「奄,精氣閉藏者,今謂之宦人。」 「內臣」、「內官」、「內監」和「內相」是一組名稱,都是從「內」、「大內」的意義引申出的,但也很古老。《漢書·五行志》:「闕在司馬門中,內臣石顯之象也。」石顯,就漢元帝的宦官。至於賈珍尊戴權為「老內相」,那就好像明代叫劉瑾、魏忠賢為「九千歲」一樣,那是阿諛奉承的叫法。而真正「內相」,卻是翰林的別稱。唐代陸贄人稱「內相」。 總之,「太監」的名稱很多,都很古老,只有「太監」是明、清兩代的叫法。 「太監」是中國歷史上獨有的,外國沒有。其來源遠在周代之前,那真是古老的很,三四千年,一直到晚近數十年中,才沒有。其歷史不謂不長,如有人下點功夫,積累些材料,寫一部詳詳細細的「宦官史」,從人類文化、歷史研究來講,未始不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但要有學問,還要下功夫。 《紅樓夢》第十三回所寫戴權是: 早有大明宮掌宮內監戴權,先備了祭禮遣人來,次後坐了大轎,打道鳴鑼,親來上祭。 第十八回寫道: 又有巡察地方總理關防太監,帶了許多小太監來各處關防,擋圍幕,指示賈宅人員何處出入,何處進膳,何處啟事,種種儀注。 這回後面寫到的太監情況很多,不再一一瑣舉。 第七十二回寫道: 一語未了,人回:「夏太監打發一個小內家說話。」……那小太監便說:「夏爺爺因今兒偶見一所房子,如今竟短了二百兩銀子,打發我來問舅奶奶家裡,有現成的銀子暫借一二百,這一兩日就送來。」鳳姐聽了,笑道:「什麼是送來!有的是銀子,只管先兌了去。改日等我們短住,再借去也是一樣。」小太監道:「夏爺爺還說:上兩回還有一千二百兩銀子沒送來,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齊都送過來的。」鳳姐笑道:「你夏爺爺好小氣。這也值得放在心裡?我說一句話,不怕你多心:要都這麼記清了還我們,不知要還多少了!只怕我們沒有;要有,只管拿去。」 下面便寫拿兩個金項圈,去押四百兩銀子。當著小太監的面押了銀子,分一半打發走了小太監。下面接寫道: 這裡賈璉出來,笑道:「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鳳姐笑道:「剛說著,就來了一股子。」賈璉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的地方多著呢。這會子再發個三、五萬的財就好了!」 《紅樓夢》中寫到太監的地方很多,但舉了上面三個例子,基本上可以代表幾個方面的問題了。不妨先明確幾點,再作解釋。即: 一、可略知太監的等級、官職、分工; 二、可略見太監的權勢、派頭; 三、可略窺太監和豪門貴戚之間的關係,這些人對豪門貴戚的敲詐、勒索。 太監有大太監、小太監,等級很多,分工很細。戴權是「大明宮掌宮內監」,也就是大明宮的首領太監。不過有一點要注意:即這也是「半今半古」之稱。「大明宮」是信手拈來的。因為曹雪芹唐詩讀的太熟了。杜甫《野人送櫻桃》詩云:「憶昔賜沾門下省,退朝擎出大明宮。」這是當時每個讀書人都熟悉的句子,這「大明宮」是唐代長安宮名,在禁苑之東,百官朝會必經之地。曹雪芹隨手寫入書中,可能在寫時沒有仔細思考。今天我真為他感幸運。為什麼呢?因為這三個字在當時出自曹雪芹筆下,那真太危險了。在「大清」的統治下寫「大明」,這不是明顯的「復辟言論」、「叛逆罪行」嗎?而在那文字獄十分嚴重的時代,居然沒有人揭發,使他漏了網,不是他的特殊幸運,就是文字獄的文網,還不十分嚴密了。 曹雪芹所寫太監職責,除「大明宮掌宮」而外,就是「巡察地方、總理關防太監」。這些名稱,在《紅樓夢》時代的真實史事中,都是沒有的。只能說相當於什麼。 清代宮中,沒有「大明宮」(有也要改,如「大明門」,清代改為「大清門」)。但有乾清宮、坤寧宮、永壽、承乾等十二宮、毓慶宮、重華宮、建福宮等等。這些宮都有大小太監管理。舉乾清宮為例,據金梁《清宮史略》記: 乾清宮首領太監四名,續裁二。太監二十四名,續增一。專司尊藏實錄、聖訓,江山社稷金殿香燭,收貯賞用器物、本處陳設,灑掃及御前坐更等事。乾清門首領二名,太監十二名,專司陳設御門聽政寶坐、黼扆,晨昏啟閒,稽察出入及灑掃坐更等事。 明代太監在官中有二十四衙門,有掌印、秉筆、隨堂等名稱。並有外差,如「南京正副守備太監」,有「南京守備太監關防」關防一顆(明、清「印」是正方形,常設衙門、地方衙門用,如部、府、州、縣。「關防」長方形,派出機構用。從廣義說,「關防」也是印)。第十八回所說「巡察地方、總理關防太監」,這就是用了明代「東廠奉差關防」、「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關防」等掌故,變化而擬出的太監官名,在清代史實上也是沒有的。 清代太監分總管、副總管、委署總管、首領、奏事太監等級別,其下為一般太監。而一般太監中又有有品太監、無品太監之分。 太監官品,《紅樓夢》時代,以雍正元年所為標準: 總管秩四品,副總管六品,隨侍首領七品,宮殿首領八品。 其後清代宮中長期規定:四品總管太監銜曰宮殿監督領侍,五品總管銜曰宮殿監正侍,六品副管銜曰宮殿監副侍。首領太監銜二:七品曰執守侍,八品曰侍監。其他副首領、筆帖式,均以八品太監充當。太監品位自四品至八品,凡五等。升遷降調,均由內務府咨吏部辦理。據《清史稿·職官志·宦官篇》中記云:「故事,寺人不過四品。」是根據乾隆七年,「定內監受爵制不使逾越」而規定的。這正是《紅樓夢》時代。到了後來,則不用這個規矩了。那拉氏賞李連英二品頂帶,那是清代最有權勢、最闊氣的太監了。 戴權如按太監職位官品來論,大概也不過是「五品總管銜」的宮殿監正侍,因為寫明他是「大明宮掌宮」,這樣的品位正相當。但是看他權勢和神氣,那簡直駕臨於一、二品大員之上,什麼相當於總督、巡撫的「節度使」簡直不在他眼裡;什麼尚書、侍郎等「六部」堂官,隨便聽他指揮;出門時八抬大轎,鳴鑼打道,像王侯一樣闊綽神氣,這些是真實的,完全可能的。 封建時代,宦官在皇帝身邊,在封建政權的最高層、最接近核心,因此最容易形成特殊勢力,左右政治,控制朝廷。由秦朝的趙高,直到明代的王振、劉瑾、魏忠賢等等,真可以說是屢見不鮮。清代未進關之前,不用太監。進關之後,到了北京,進了皇宮,即順治元年,明代宮中多少萬名太監大多仍在宮中。清政府便暫時保存了一部分明代龐大而複雜的太監機構,所謂「十三衙門」,即司禮、御用、內官、司設、尚膳、尚衣、尚寶、御馬等監,及惜薪司、鐘鼓司、直殿局、兵仗局四處。這較劉若愚《明宮史》所寫的「二十四衙門」已減少了近一半。 清代鑒於明代的太監弄權,造成國勢傾頹,政治黑暗,成為亡國重要原因之一,因而一上來就嚴格禁止太監干政。順治十二年裁定太監。立了「鐵牌」,規定:「但有犯法、干政、竊權、納賄、囑託內外、交結官員、越分奏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特立鐵牌,世世遵守。」據金梁《清宮史略》記載:「鐵牌高四尺五寸、廣一尺九寸、厚一寸,鑄設內務府,今存。」所說「今」,是指民國初年。 當然,清初嚴格限制太監,還有一個更大的政治原因,因為這些太監都是明朝留下來的。而明朝的太監又是直接參與軍政大事的。這樣自然對這些太監必須嚴加控制、防範。因而立此「鐵牌」。但如以現代眼光看清初,覺得順治、多爾袞等人,真夠大膽的。全部是侍候過崇禎皇帝的大大小小太監,全在那陰森森的皇宮裡,順治帝愛新覺羅·福臨那時年紀很小,同他母親等家人住進明代皇宮中,到了晚上,神武門一關,一個旗人侍衛也進不來,全是明朝遺留下來的大小太監和宮女,居然不怕有人刺殺他。今天想來,如此麻痹大意,真有些不可思議了。但也不能不佩服這些崛起的新興者的膽識廣闊,如果一開始就疑神疑鬼,那恐怕很難維持二百幾十年的統治的。 立「鐵牌」儆戒太監,一方面是懾服明代遺留下來的廣大太監;另一方面是立峻法以管理未來的太監。清朝在這方面是收到一定效果的。直到清末,山東巡撫丁寶楨不是還以「太監私自出京」的罪名,殺過西太后的大太監安德海嗎?清代在明文規定上對太監限制是很嚴的。但是好多事,有明文,也有暗中的實際。太監中的大太監,尤其是在皇帝身邊的近侍,了解了皇帝喜怒哀樂的最新信息,隨時可以向專門窺探皇帝動向的大臣提供。他們也可以隨時隨地向皇帝有意無意地說大臣的好或壞。因此大小官吏,尤其是能見到皇帝的官員,哪一個敢不買太監的賬呢?即使不去奉承阿諛太監,也必須去敷衍他們,決不敢去得罪他們。至於別有用心的一些官吏,那就更要用一切手段拉攏太監了,因此太監的權勢是十分炙手可熱的了。 清初有幾樁太監弄權被嚴刑處理的大案。順治十五年,太監吳良輔因交結內外官員、作弊納賄罪被處斬。康熙三十三年,太監錢文才打死民人徐二,三法司擬罪:錢文才絞監候。康熙明諭:「秋審時勿令倖免。」乾隆三年,奏事太監王賞貴等擅自和總督李衛交談,交內務府、刑部一併議罪。乾隆九年,太監張玉偷盜養心殿銀兩,帶到瓮山(即萬壽山),被查出,傳齊眾太監觀看,即行杖斃。乾隆十年,傳諭:「乾清門及傳事處太監,只可當差,接奏事件,不應與外廷官員交言。總管等實力稽查,並嚴行傳諭,不許與王子大人往來交好。」乾隆三十九年,因太監高雲從泄漏道、府記名。除高雲從被嚴加議罪處斬外,並重申前引之上諭。 以上諸例,自康熙以後的,可以說都是《紅樓夢》時代史實。以之印證曹雪芹所寫的戴權之權勢氣焰,及夏太監向賈璉借錢等事,就可以明確地了解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也就可以顯現《紅樓夢》的歷史的現實意義。 太監在宮中,收入正式錢糧並不多。據金梁《清宮史略》記: 宮監錢糧(清代官吏叫俸銀、俸米;當兵當差叫錢糧):總管月銀五兩至八兩,米五斛至八斛。副總管月銀五兩至七兩、米五斛至七斛。首領、副首領月銀三兩至四兩,米三斛至四斛。均有公費,制錢自七百至一貫三百。太監月銀二兩至三兩,米自一斛半至三斛。公費均制錢六百。 按月發放,這就是《紅樓夢》中所說的「月錢」。 另外還有恩賞,據同書記: 每年年底於崇文門取銀二千五百兩,賞給各處總管、首領、太監等。宮殿監二百兩……圓明園一千兩(各處細數省略不錄)。 每年年底於廣儲司取制錢一千五百串,恩賞眾太監等。 《紅樓夢》時代的物價,黃金約十到十三、四兩白銀一兩,米一兩上下可買一石。太監的這點收入,對於那些小太監或不當權的老太監說,那還是相當可觀的。所以北京附近各縣的貧苦農民,常常想辦法走門路,把小孩從小「淨身」,送進宮去,認在老太監名下作小太監。但這點錢糧對於有權勢的太監,如總管、首領之類說來,那太微不足道了。 《東華錄》雍正元年記載:「貝子允禟派往駐紮西寧……允禟太監何玉柱,而使有家資數十萬;伊府管領,用一漢給事中秦道然,豈非欲耀內廷太監以財利……」 清代制度,宗室王、貝子、貝勒府均用太監若干名。允禟是康熙第九子,是雍正主要政敵,最後被雍正治罪囚禁,改名「塞思黑」(滿語豬),陰謀害死。他手下的太監,家資都有數十萬,宮中的大太監,可想而知了。清末李蓮英家產、窖藏都以幾百萬兩白銀計算。溥儀《我的前半生》中記隆裕太監小德張,以及他的二總管阮進壽,都是「貴敵王侯,富埒天子」的。只一件全海龍皮褂,就夠小京官吃上一輩子的。至於《紅樓夢》時代,正是清代經濟最發達、取精用宏的時代,太監之闊氣,就更用不著說了。像所寫戴權、夏太監、周太監那些人,隨便一筆,就是上千兩的銀子,哪裡在乎那點錢、糧呢?最高只是每月八兩,一年還不夠一百兩,在這些太監眼中,真不當一回事了。 太監不論大小,錢糧之外,總有一些額外收入,不過有多有少罷了。這種額外收入,又可分合法的、半公開的、非法的。 三大節(端五、中秋、過年),皇上、后妃等所謂主子的生日,喜慶等等,都要領恩賞。有的按名頭分,有的是個人的特別賞賜,或銀錢,或東西。以及進宮的官吏、內眷,不管前殿或後宮,都先要太監接待。官吏給皇上磕頭,太監給你個墊子;皇上賞你看戲,太監給你拿杯茶……凡此等等,不管是王公大臣,外省引見督撫,軍機大臣、南書房行走的翰林等等,都要拿大把銀子賞太監,總管太監也不能獨吞,一部分要按名頭分給各個太監。以上這些恩賞也好,大臣或王妃的賞銀也好,分到每個太監名下,遠比他們的正式錢糧要多。五六十年前北京大宅門的廚子、女僕、門房、拉包車的,他們的「零錢」(包括節賞、客人賞錢、打牌頭錢、買東西底子錢也就是回扣、拉主人赴宴的車飯錢)也往往超過工錢,何況皇宮中的太監呢?那種賞銀更是一大宗收入了。以上這些錢是合法的。 宮中買東西,在清代歸內務府,報銷的錢很多,回扣很大。明代沈德符《野獲編》記明穆宗朱載垕一事云: 穆宗御極不久,然仁儉性成,嘗思食果餅,詢之近侍。俄頃,尚膳監及甜食房各開買辦松、榛、餳(松即松仁,榛即榛子,餳是米糕、麵點的雅稱,語出《離騷》)等物,其值數千金以進。上笑曰:「此餅只需銀五錢,便於長安大街勾欄胡同買一大盒矣,何用多金耶?」 據說清代宮中膳食房一個雞蛋報銷三兩白銀,其他可知矣。因而皇宮買進一針一線,都有層層回扣,任何東西,報銷到內務府賬目上都是一筆驚人的銀數。這花賬開支,多出的大筆銀錢,一部分歸內務府,一部分歸太監按大小份來分,同民間買賣回扣、傭人的「底子錢」一樣,但數目更大。這是所謂「陋規」,是半公開的。這筆經常開支的回扣,分在每名太監名下,自亦不在少數。 而這種半公開的回扣,最大宗的是修工、大婚、萬壽,以及康熙、乾隆的南巡。這都是花大錢的。清代宮中工程,如頤和園、北海等等修建,建築費用照例「三成到工」的不成文陋規。即只有百分三十真正用於工程,百分之七十由監工大臣、內務府、太監,以及其他經手人作「回扣」瓜分了。清末修頤和園,李蓮英不知得了幾百萬好處。《紅樓夢》時代,暢春園、圓明園、避暑山莊,一百多年中,大工程不斷,那太監的回扣還能少嗎?不是有「經手三分肥」的說法嗎?照例的回扣那是必然要分到每個太監的。對總管太監之類的額外的「孝敬」,也是每一個監工大臣不敢忽略的。這種錢都是成千上萬的銀子了。 第三是非法的收入:這種是個人、少數人獲得較多。而這個少數人,是指少數人知道內容,但並非絕對的少數。而是分宮、殿,各個部分的黑幕、弊端。比如偷竊,有時一個人,有時三五個人合夥。如被發現,就要被處以重刑。如乾隆九年張玉偷盜養心殿銀兩被杖斃,清末太監李義春潛入中和殿竊取槅扇上之銅什件,原判「依偷竊大內乘輿服物者絞立決例」,判死罪,後減刑,流放三千里,發往配所習藝十年等情。這是見諸記載的個別事例。實際那麼大的皇宮,太監們偷各式各樣的東西,御膳房吃的、尚衣監穿的、各種庫房,幾乎沒有不盜竊的。因為那時的皇宮,並不像今天的故宮博物院,只是一些陳列品、古董玩器。那時皇宮是一個最大、最豪奢的「富貴家庭」啊!到清末、民國初年,溥儀時代,那太監偷盜就更多了。六七十年前,後門大街鼓樓一帶,不少古玩鋪,幾乎都是內務府的人和太監開的。至於大小太監家中,那由宮中偷出的東西,就更不知有多少了。 宦官弄權,再有就是勾結大臣,賣官鬻爵。像《紅樓夢》中所寫戴權那樣的人,自然不在少數。如碰上皇帝不高興,被他發現,也許就是大罪。但官官相護,互相勾結,大家都有好處,而且捐官是所謂朝廷規定的,唯恐捐官的人不多,國家收入少,所以大太監們得以藉此營私,矇騙皇上了。勾結大臣,窺視聖上起居,泄露給大臣。做的很隱蔽,皇上也不知道。有時並非國家大事,如皇上這兩天看什麼書,引見過誰等等,生活上的事,對某些鑽營的人說來,就很有用處。據說康熙時,高士奇每天進宮,都帶好不少「金豆子」,隨手贈送侍候康熙的小太監。康熙頭天晚上看第三本《詩經》,小太監告訴他,他回家便做準備,康熙偶然問起,他便回答的頭頭是道。大得康熙的賞識,覺得他學問實在淵博(當然,他學問也的確好,但隨便怎麼好,也不能未卜先知或萬事通呀)。 藉機敲詐大臣自然也是非法的。溥儀《我的前半生》中,有生動的描繪,這裡且不多說。《紅樓夢》時代,康熙、乾隆多次南巡,各省地方官、鹽商、士紳等不知被大小太監壓榨勒索過多少銀兩財物。袁枚有不少詩還是有價值的。如《貴人出巡歌》道: 一龍上天百蛟舞,狐假虎威威勝虎。龍虎無心欲害人,此輩猙獰爭攫取。婢下有婢號重儓,奴外有奴難悉數。投鼠忌器隱忍多,積習成風人世苦。君不見霍家奴,欲蹋御史門。御史跪奴乞奴恩。……古來豪貴皆如此,此弊於今尤甚矣。門外已費千黃金,門內未飲一杯水。我戒貴人慎出巡。 詩較長,省略掉一些,未全引。袁子才是乾隆四年進士,可以說跟曹雪芹是同時代人。袁枚生於一七一六年,按曹雪芹生年一般說法。生於一七二二年算,袁枚還比曹雪芹大六歲。只是曹雪芹短命,袁枚長壽,活了八十二歲,比曹雪芹多活了四十年。這正是乾隆南巡的年代,也正是曹雪芹寫《紅樓夢》的時代,所反映的歷史內容有相通之處。這首大膽的《貴人出巡歌》,可以作《紅樓夢》的註解。所謂「婢下有婢」、「奴外有奴」,戴權的「貼身的小廝」,管夏太監叫「夏爺爺」的小太監,這些都是「奴外有奴」。第六十一回中,替司棋傳話的「小丫頭蓮花兒」,就是「婢下有婢」,這些人都是惹不起的。清代官場中,侍候老爺的差人,別人尊稱「二爺」;侍候二爺的人,人稱「小三子」。乾隆幾次南巡,帶的大大小小太監,一層一層不知有多少。地方官供應,太監層層拿回扣、敲詐,真正供應到皇帝那裡還沒有多少,而被這些太監勒索去已不知有多少了。這就是所謂的「門外已費千黃金,門內未飲一杯水」。 《紅樓夢》第十八回寫元妃省親,重點在描繪皇家儀注,寫到太監的地方很多,寫太監如何指揮賈府中的人熟悉種種儀注。後來又寫元妃賞賜賈府上下人等,寫的非常堂皇。而暗中的事如何呢?賈政、賈赦、賈珍等人,都是十分熟悉宮中規矩的人,對於那些總管太監能夠不大捧大捧地孝敬銀兩嗎?這種地方,都用不到等太監開口,早已金銀財寶安排的服服帖帖了。 以上所說是太監的等級、官職,太監的權勢、氣焰,太監的明的和暗的收入。這些都是和《紅樓夢》中所寫的太監有關的。為此作的一些介紹和說明。 末了再拖個小尾巴,稍說一些與《紅樓夢》似無直接關係,但與太監有關的閒文。 歷史上所有的宦官專權,大多都是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為各個歷史時代製造了不知多少混亂,為各個時代人民不知帶來多少痛苦。是漫長的封建專制制度惡政之一。自然,太監本身也是可憐的受害者。 太監,直到今天,一般都知道,是人為地使之性生理欠缺的人。魯迅先生在《病後雜談》中說:「從周到漢,有一種施於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於『大辟』(即死罪)一等。」《史記》作者司馬遷就是受此殘酷的刑法的。據說現在醫學科學作此手術,也是十分危險的。資本主義國家中,有所謂「變性手術」,變男為女,是五十年代後期才作成功的,第一個接受此手術的人還活著。而中國幾千年前,科學極不發達的時代,就能用此危險刑法,進而宮廷用了大量太監,被看作是很普通的事,而真正醫學上需要的外科手術,卻長期以來,那樣落後,等於沒有。這些聯繫起來想,真是不可思議的謎了。 京戲《法門寺》劉瑾道白云: 咱家六歲淨身,九歲進宮,太后老佛爺看咱小孩兒不錯,認作義子於殿下。 「淨身」是太監的專用語言,指作手術,自然那手術是極為殘酷、落後、不人道的,而且十分痛苦。當時紫禁城外面,有專門為太監「淨身」的世襲戶。據《文史資料》所載老太監任福田、池煥卿談話記錄《畢五、小刀劉和慎刑司》中云: 光緒二十幾年前,在北京專門幹這種營生的,有南長街會計司胡同的「畢五」和地安門內方磚胡同的「小刀劉」。這兩家的家主都是清朝的七品官,他們每年按四季,每一季給總管內務府進四十名太監,「淨身」一類的「手續」就全由他們兩家包辦了。 做太監的大約來自三種情況的人。一是窮苦人家小孩,為生活所迫,為財物所誘,被家長送上絕路;一是被誘拐來的小孩,被騙,被賣,淨身做太監;三是犯重罪的逃犯,「淨身」入宮做太監,這當然都是成人了。也有走投無路的成人「淨身」做太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