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道婆·魔法·拍花
凶頑、狠毒和迷信三者加在一起,再加上愚昧,就會出現許多不可思議的慘狀,或莫名其妙的惡行,在中國歷史上,即使是正史上,也是數見不鮮的。《紅樓夢》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所寫馬道婆用迷信辦法為趙姨娘害鳳姐和寶玉二人,文云:
趙姨娘不及再問……將首飾拿了些出來,並體己散碎銀子,又寫了五十兩欠約,遞與馬道婆道:「你先拿去作供養。」馬道婆見了這些東西,又有欠字,遂滿口應承,伸手先將銀子拿了,然後收了契。向趙姨娘要了張紙,拿剪子鉸了兩個紙人兒,問了他二人年庚,寫在上面,又找了一張藍紙,鉸了五個青面鬼,叫他並在一處,拿針釘了:「回去我再作法,自有效驗的。」
同回書接下去不久,就是「寶玉大叫一聲,將身一跳,離地有三四尺高」,然後又是「鳳姐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砍進園來,見雞殺雞,見犬殺犬,見了人,瞪著眼就要殺人」。叔嫂二人,真地為魔法所魘,不但發了狂,而且三四天後,「連氣息都微了」,棺材做好,甚至要咽氣了———這些是真是假呢?
作者寫小說,「假語村言」,自然是假的,迷信騙人,剪幾個小紙人,居然會使人中魔,現在有科學常識的人,自然也不會相信。不過這假的場景,曹雪芹寫來如狂飆驟雨,烏雲閃電,忽然而來,大觀園中天昏地暗;忽然而霽,怡紅院內鳥語花香。這自是作者充分顯示了藝術才華所造成的氣氛和效果。但這一套是全無社會歷史背景硬編出來的呢?還是根據一定的社會歷史背景創作的呢?回答是後者而非前者。「庚辰本」中,這回書「脂批」甚多。在「馬道婆」一段後有長眉批云:
寶玉系馬道婆寄名乾兒,一樣下此毒手,況阿鳳乎?三姑六婆之為害如此,即賈母之神明,在所不免,其他只知吃齋念佛之夫人、太君豈能防慊得來?此系老太君一大病。作者一片婆心,不避嫌疑特為寫出,使看官再四思之、慎之,戒之、戒之!
這段眉批,如果結合其他「脂批」,加以研究,對「脂批」本身的探索,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沒有那麼大才學,無力去研究「脂批」,只對「吃齋念佛之夫人太君」輩及「三姑六婆」之關係,作些說明,以便進一步解說「馬道婆」幹壞事之荒誕歷史社會背景。
三姑六婆是「尼姑、道姑、卦姑、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道姑是串人家的女道士。卦姑是女算卦的。牙婆是說合買賣,主要是買賣丫頭,也就是女的「人牙子」。媒婆是說媒的。師婆不能確指,按《傳燈錄》:尼姑亦稱「師姑」,「師婆」是否即帶髮修行之成年婦女。虔婆即「神婆」、「巫婆」,亦稱「道婆」,如「馬道婆」者。藥婆是走家串戶向各家婦女賣藥的。穩婆是接生婆。這些名稱,大概早在唐、宋以來就有了。元陶宗儀《輟耕錄》中全部記載了這些名稱,並警告云:
蓋與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於此,而不致奸盜者,幾希矣。若能謹而遠之,如避蛇蠍,庶乎淨宅之法。
這在元代就引以為戒,可見因「三姑六婆」引來的罪惡活動不少了。如今天以歷史辯證的觀點,分析一下這種現象的歷史社會原因,不外以下幾點:首先封建社會,越是豪門貴戚家的婦女,越不能接近社會。這在北宋時代,可能還好一些,如李清照和她丈夫趙明誠初結婚時就一同去逛相國寺,這在明清之後,是很難想像的。《浮生六記》中沈三白的妻子為了和她丈夫一齊出去遊玩,便要化裝成男人。因此豪門貴戚家的小姐、太太包括丫頭,成年沒有出門遊玩的機會,這樣專串大宅門的「三姑六婆」便成為她們接觸社會的重要媒介了。其次豪門貴戚家中的婦女,手中大多都有私房錢,首飾衣物,這就成為「三姑六婆」騙取的主要對象。因為這些人本身都是女性,便於接觸老太太、太太、小姐等人。第三這些婦女,在生活上有時離不開這些三姑六婆。婦女生產必須要有收生婆,也就是「穩婆」。再有婦女時有不能告人的疾病,病痛無法解除,「藥婆」便應這種需要而產生了。如果再有其他私情,或者有什麼秘密被這些人掌握了,那後果就更不堪設想了。
清代不只一次地禁止妖邪巫覡蠱惑愚民。《東華錄》載康熙二十五年江寧巡撫湯斌疏奏:吳中妖邪巫覡,習為怪誕之說。蘇州上方山五通淫祠,遠近之人,奔走如鶩。少年婦女有寒熱症者,巫覡便說「五通」將娶為婦,病者神魂失據,往往羸瘵而死。因嚴加禁止,收妖像木偶,付之烈炬云云。疏上奉旨:
淫祠惑眾誣民,有關風化。如所請,勒石嚴禁,直隸及
各省有似此者,一體飭遵。
可見江南、直隸(基本包括北京在內)當時正式宗教以外的妖巫活動是很利害的。不妨再舉一個案例《清朝野史大觀》卷十二載「西峰寺案」: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軍統領奏在西山戒寺破獲帶髮修行婦人自稱「西峰老祖活佛」,能看病求符藥。原任大學士三寶寡媳烏佳氏因其治癒血疾,拜其為師。現任山西巡撫圖思德子媳宜特莫氏,其夫為戶部銀庫員外郎,也因看好病拜其為師。其人俗姓張李氏,以看香治病為名,搖惑人心,官員命婦,與之來往,施捨銀至二三萬兩之多。烏佳氏、宜特莫氏均派自己之旗裝使女至廟中為其服役……全案情節甚多,現只摘引要點,亦可看出在當時北京豪門貴戚之女眷結交「三姑六婆」多麼招搖、多麼捨得花錢,這位自稱「西峰老祖活佛」的張李氏,占據大廟,擅用黃緞坐褥,比《紅樓夢》中鐵檻寺引鳳姐作惡之老尼、作魔法害寶玉、鳳姐之馬道婆闊氣多了。
本文開始所引《紅樓夢》二十五回原文,已據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五七年直行排印本所引。其中「又寫了五十兩欠約」一句,「庚辰本」作「果然寫了個五百兩銀子欠契來」,並有「脂批」云:
所謂狐群狗黨是也。大族在所不免,看官著眼。
如果按當時社會情況分析,這人命關天的犯法事,區區五十兩如何行呢?「五百兩銀子欠契」,似乎更合情理些。
「三姑六婆」先略作解說之後,再說馬道婆的魔法。剪作紙人兒,寫上年庚———即出生年、月、日、時的干支,算命者稱作「八字四柱」。再剪幾個紙鬼,釘在一起,難道真能置人於死地嗎?這真是怪事!而且這種荒誕事,不止《紅樓夢》中寫到,其他小說、筆記中寫到的也很多,而且有的還說要把紙人放在枕頭中等等。荒誕不經的騙人、害人勾當流傳在民間,歷史可能很久了。元陶宗儀《輟耕錄》中有很長的一篇記載,題為「中書鬼案」:據云「中書省准陝西行省咨,察罕腦兒宣慰司呈,八匝街禮敬坊王弼告,至正三年九月」,在一個店裡遇到一個算卦王先生,殺死「豐州黑何村周大親女月惜」,以其「生魂」作奴婢使喚。結果在此算卦先生房中「搜獲木印二顆,黑羅繩二條,上釘鐵針四個,魘鎮女身,小紙人八個,五色彩、五色絨上俱有頭髮相纏。又小葫蘆一個,上拴紅頭繩一條,內盛琥珀珠二顆,外包五色絨,朱書符命一沓。」並用其他魔法害死多人等等。嚴審其人名「王萬里」,慣用符命、法水、咒語迷惑殘害童男女等。
這種殘害魔法,到了清代,不但為害社會,而且到了宮廷中。《東華錄》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記云:
以大阿哥(直郡王)胤禔令蒙古喇嘛巴漢格隆咒詛廢皇太子、用術鎮壓,革去王爵,幽禁於其府內,凡上三旗所分佐領盡撤回,給與胤……以廢皇太子病由魘魅,至是治療已痊,諭眾釋之。
同書康熙四十八年二月記康熙《上諭》云:
皇太子胤礽前染瘋疾,朕為國家而拘禁之,後詳察被人鎮魘之處,將鎮魘之物俱令掘去,其事乃明。今調理痊癒,始行釋放。朕將此情由,俱曾朱筆書出,詳悉諭諸大臣,今譬有人因染瘋狂,持刀砍人,安可不行拘執;若已痊癒,亦安可不行釋放,而必欲殺之乎?
康熙原立二皇子理密親王允礽為太子,是康熙十四年的事,三十三年之後,廢太子,其長子允禔奏曰:「允礽所行卑污,失人心,術士張明德常相允禩(皇八子)必大貴。如誅允礽,不必出皇父手。」康熙大怒,詔斥允禔凶頑愚昧,並戒諸皇子勿縱屬下人生事。允禔用喇嘛巴漢格隆魘術魘廢太子,事發,上命監守。
康熙後期,這場因廢太子引起的爭奪帝位的鬥爭中,就用了馬道婆用魔法魘害寶玉、鳳姐的手段。所以曹雪芹當時寫馬道婆,是有真實的歷史、社會背景的。其故事雖屬「假語村言」,其魔法自屬荒誕愚昧,而其歷史社會背景,卻直接連繫著清代的宮闈內幕,曹雪芹當時了解的自比現在知道的多得多,具體的多。當時在旗人貴戚中類似馬道婆害寶玉的這種案件可能發生過,這些都應該看作是曹雪芹寫作的素材,介紹一點歷史社會情況,有助於深入理解《紅樓夢》本身及其歷史背景。
《紅樓夢》時代,社會上這種迷信荒誕害人的事,非只一端,有時似真似假,受害者亦大有其人。第十九回寫寶玉不愛在寧國府看戲,就出來逛逛。有幾句道:
茗煙微微笑道:「這會子沒人知道,我悄悄的引二爺城外逛去,一會兒再回這裡來。」寶玉道:「不好,看仔細花子拐了去。」
這「花子拐了」也是當時特殊的害人事。這「花子」不是當乞丐講的「叫花子」的意思,而是專拐人的「拍花的」的意思。
據說當時有專門拐騙小孩的壞人,叫「拍花的」,走在路上,看單獨小孩,他就用手一拍孩子的頭,孩子便迷失方向,或者感到兩旁都是可怕的東西,便跟著這個壞人走了。等到迷幻作用失去效用,便已到了壞人的窠里,那便任其打罵虐待,過幾年或者轉賣,作婢作妾、作娼作優、作小廝奴才等等。甚或有被摧殘身體,或驅使乞討、盜竊等等。香菱小時就是讓拐子拐賣的。而「拍花的」,是拐子中的一種。《同治都門紀略》載《都門雜詠》「拍花」云:
拍花擾害遍京城,藥末迷人任意行。
多少兒童藏戶內,可憐散館眾先生。
這種拐騙男女兒童的罪惡活動,早在元朝就十分嚴重。元代張養浩《歸田類稿》中就曾記載:「京師編民,男女之未成年者,因事而出,多為奸民所攘,女脅為婢,子壓為奴」等等,到了清代,不法之徒,勾結旗人,拐騙人口,就更為嚴重。清初東軒主人《述異記》云:
京師東城地方東便門外為往關東必由之路,一路開坊店者,俱串通旗人,販賣人口,窯子甚多,所騙之人,俱藏窯內,最難查禁。
大觀園中那麼許多丫頭,該有多少,都是像香菱一樣,從小被拐騙轉賣的呢?而且還有比這更殘酷的拐騙犯。在時代上略後於《紅樓夢》,有一位乾隆時中舉、嘉慶時做過昭文(清析常熟縣為昭文、常熟二縣)、奉賢知縣的常輝(字衣雲),乾隆己丑(三十四年,一七六九)僑寓蘇州富郎中巷時,寫了一本《蘭舫筆記》,其中一則云:
余昔在都中,每見有怪人賺錢者,或短至二三尺,或有上身而無下身,或反臂,或獨足,種種奇形……庚寅春,聞震澤城中市橋一女子,年十五,貌美而無足,長跪乞錢,終日無一得,日暮,且哭且乞,喃喃言今日必打死,聲慘切。有好事者五六輩伺察之,頃一偉丈夫負之去,潛隨之至城外河下,一船內已有童男女三、四,悉缺手無足者,撐船者五六人,皆偉男子也,遂約同巡役捕之,首投水遁,獲一人。將前女子細問之,即本城紳衿某女也。八九歲時出門外,一人過遂從而去,忽忽不知也。至一處,山重水複,少見天日,醒而哭,打之幾死,否則衣食之。後以藥塗其足,斷以刃,不甚知痛……諸人通其父母,果失女七年也。遂相認。送之官,屢審無確供,視夾杖如無物也。案未結,余北上。
這是一則二百多年前的拐人案例,且極為殘酷。所說「一人過遂從而去,忽忽不知也」,就是「拍花」的伎倆,所以舊時兒童談起「拍花」,便馬上產生談虎色變的恐懼。寶玉的話,這則筆記,足供參考了。《蘭舫筆記》是稿本,未梓行。原蘇州圖書館有作為資料的非賣品鉛印本,現在很難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