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常服與官服

鄧雲鄉 《紅樓風俗譚》
要較細緻地弄清《紅樓夢》的服裝,必須簡要地明確以下各點:官服與常服的區別、生活中的服裝與戲劇化服裝的區別、出客與家居的區別、四時的區別、花紋與式樣的歷史特徵、用料的歷史情況、穿著習慣上歷史特徵與現代的差別等等。下面就這些問題各作一些說明。 康熙葉夢珠《閱世編》冠服條云: 本朝於順治二年五月,克定江南時,郡邑長吏,猶循前朝之舊,仍服紗帽圓領,升堂視事,士子公服、便服,皆如舊式。惟營兵則變服滿裝,武弁臨戎亦然,平居接客則否。故剃髮之後,加冠者必仍帶網巾於內,發頂亦大,無辮髮者但小帽改用尖頂,士流亦間從之。至三年丙戌春暮,招撫內院大學士亨九洪公承疇刊示嚴禁云:「豈有現為大清臣子而敢無故違君父之命,放肆藐玩,莫此為甚。」於是各屬凜凜奉法……至六七年間,始頒命服之制。 並規定: 其職官及舉、貢、監生、生員之父,除公服而外,俱得並從子服。職官及舉、貢、監生、生員之子,除公服而外,俱得並從父服。 命婦之服,繡補從夫,外加霞帔,環珮而已。其他便服及士庶婦女之衣如紵、絲、紗、緞、綢、絹、綾、羅,一概用之,色亦隨時任意,不大徑庭也。 所謂「命服之制」,就是限制式樣、花紋、用料等等。官服男人在式樣上,明代主要是圓領袍、紗帽、皂靴、腰帶;清代圓領袍改為瘦袖袍,外面套對襟褂,長的叫大褂,短的叫馬褂。袍一般兩面開褉,有前後再開褉者,為「四開褉袍」。紗帽改為紅纓帽,夏天涼帽、冬天暖帽,具妝紅纓。靴子明、清基本一樣。腰帶(即俗稱玉帶),繫於袍外,明代、清代用法不同。 表示品位的繡花補子,明代釘在圓領袍前胸和背後。清代頂在外褂前胸和背後,因外褂是胸前釘鈕對襟衣服。所以補子在左右各一半。未做成衣服的褂料,長一丈三四尺,門面一尺多寬,四半片補子在料子兩頭邊上已繡好,裁縫製時,前後身對摺剪裁,前後心補子位置正好對好。有江水海牙的蟒料、大團龍、團花衣料也是如此,織好繡好的衣料裁成服時,所有花紋正好對在應有位置上,各有一半的花正好對成整花,此之謂「對花」。 清代的補服花式基本上沿用了明代的。其按品級之花紋規定,據《清會典》及《清史稿·輿服志》所載:親王、郡王及世子均行龍補服。親王石青色、繡五爪金龍四團,前後正龍,兩肩行龍,世子同。郡王石青色,繡五爪行龍四團,兩肩前後各一。貝勒石青色,前後繡四爪正蟒各一團。貝子石青色,前後繡四爪行蟒各一團。鎮國公以下便用正方補服。其花紋鎮國公繡四爪正蟒,鎮國將軍繡麒麟,輔國將軍繡獅,奉國將軍繡豹,奉恩將軍繡虎,公、侯、伯補服石青,繡四爪正蟒,子繡麒麟,男繡獅。文一品前後繡鶴,唯都御史繡獬豸,武一品前後繡麒麟。文二品前後繡錦雞,武二品繡獅。文三品繡孔雀,武三品繡豹。文四品繡雁,惟道繡獬豸,武四品繡虎,文五品繡白鷳,給事中、御史繡獬豸,武五品前後繡熊。以下文六品鷺鷥、武彪。文七品、武犀牛。文八品鵪鶉、武犀牛。文九品練雀、武九品海馬。 除去補服外,尚有「吉服」。補服即日常官服、制服,吉服即喜慶大典時著,如現在之禮服。女眷服飾如前所說,按其夫的品位穿著。而且除服妝袍褂之外,還有冠、帶、珠佩等等不同,詳細說來是十分複雜的。 女人按男人的官品,自郡王以上,明代稱妃、清代稱「福晉」(滿語)、貝勒、貝子、鎮國公及一品大官,均稱夫人。以下命婦品位:一、二品均稱夫人,三品淑人,奉國將軍室人也稱淑人。四品、包括奉恩將軍室人均號恭人,以下五品宜人,六品安人,七品孺人。八品、九品、未入流均不算「命婦」了。秦可卿出喪,賈蓉捐了「龍禁尉」之後,才能排五品宜人的執事,沒有這個官銜,即使再有錢有勢,也不能亂排的。衣服也是如此,有種種禁令限制著。崇彝《道咸以來朝野雜記》云: 婦女制服,最隆重者為組繡麗水(即采繡江水紋)袍褂,袍則大紅色,褂則紅青、即天青。婦女袍褂皆一律長的,不似男服之長袍短褂。婦女補服,隨其夫之品級,但皆圓形。漢官夫人則仍是方補,與男子無別。 而且說明女服外褂都是夾的,不能像男人那樣穿皮袍,貂褂,規定婦女不「重裘」。另清初關於服妝有許多通令:順治三年禁庶民用緞繡、嚴禁滿洲家下仆隸用蟒緞、妝緞、錦繡服飾。康熙元年,禁軍民人等用蟒緞、妝緞、金花緞、片金倭緞、貂皮、狐皮、猞猁猻,三十九年,又申各種禁令。雍正元年,以職官不按定例,懸帶數珠、馬項下懸紅纓、使人前馬(即頂馬)。又有越分者,坐褥以至綢為之,令八旗大臣、統領衙門及都察院嚴行稽察,如大臣等徇情疏忽,同罪。二年又申明加級官員頂戴、補服、坐褥越級僭用之罪。以上規定,均見《清史稿·輿服制》。可見當時三令五申,是很嚴的。但又據《閱世編》載: 禁令初頒,一時翕然儆畏,恪守凜遵;但舊服尚存,新不及制,好事之徒,或挾仇舉首,或借端索詐,或恣肆搶奪,獄訟紛起,京師尤甚,當事患之,不逾年而遂弛其禁。於是服飾之華麗,又復惟力是視。 可見服制的禁令,當年也是經過不少反覆的。但弄不好,就要惹很大麻煩,曹雪芹寫《紅樓夢》服妝時,自是十分熟悉典章制度,處處注意,既要寫的十分華麗,又要寫的不觸犯種種禁令。所以「按品大妝」便一筆帶過。如果詳細一點問一句,例如賈母是什麼品,又如何大妝呢?賈母是榮國公長子賈代善的夫人,賈代善襲了榮國公的官,「國公」是爵而非官,爵除「世襲罔替」之外,一般襲爵都降一級。襲官則可能是原官。《紅樓夢》在這點上未說明確。就算仍是國公夫人。而清代職官:鎮國公是次於貝子之下的爵,再低一級是輔國公。《紅樓夢》第十四回所寫鎮國公、理國公、齊國公、治國公、修國公、繕國公等再加榮、寧二家,所謂「八公」似乎是平級的。因而賈母的品服按制應是: 朝冠頂縷金二層、飾東珠五。金約鏤金雲五。吉服褂繡花八團。 朝褂、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 朝袍、藍及石青諸色隨所用,領、袖片金綠,冬用片金加海龍綠。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 蟒袍通繡九蟒。 領約、朝珠、采帨絛用石青色。 賈母相當於鎮國公夫人的身份,其「按品大妝」,如果以清代的規定,就可以穿著這些東西。其中除朝冠、金約、吉服等而外,余皆如貝子、貝勒夫人。因而「按品大妝」如果真妝扮起來,那就要或以明制、或以清制、或參照設計,才能接近於歷史的真實,是不能隨便穿著的。如賈元春是貴妃,省親時的服飾就必須參照《明史·輿服志》或《清史稿·輿服志》,以及《明會典》、《清會典》和其他文獻、故宮影像、繪畫等詳細設計才可以。 再按品大妝,又有穿袍、褂和穿蟒衣(俗稱「花衣」)的差別。男人每日上朝、入衙及接見僚屬、拜會上級,皆須穿用,一般喜慶事也穿官服,如第四十五回李紈說賴嬤嬤孫子道:「在老太太那院裡,見他又穿著新官的服色,倒發的威武了……」這「新官的服色」,按清代官服制度,就是袍褂。好比現在外交禮儀上說的「常禮服」或「制服」。至於「穿蟒」,則要更大的喜事、清代如太后、皇帝萬壽,穿七天蟒衣。大官家辦喜慶事、如娶親、老壽等也穿。元春加封鳳藻宮尚書、加封賢德妃。賈母等進宮入賀;元春省親,賈母等迎接。都應該穿蟒衣。「按品大妝」的「大」字,就是針對這點說的。蟒衣三品以上九蟒四爪、四品以下八蟒、七品以下五蟒。用彩繡、平金、緙絲,下擺立水(即麗水)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