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鹿肉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中寫湘雲吃鹿肉,是一大關目,幾句話就突出了湘雲的性格,且聽她的議論:
你知道什麼!是真名士自風流,你們都是假清高,最可厭的。我們這會子腥的膻的大吃大嚼,回來卻是錦心繡口。
這議論多麼高超,真是罵盡了天下一切酸文假醋的詩人名士。整個這段吃鹿肉的場景描繪,真是立意好,設計好,剪裁好,描繪好,無一不好。
「庚辰本」在此回「一定計算那塊鹿肉呢」句後有「脂批」云:「聯詩極雅之事,偏於雅前寫出小兒啖膻茹血極腌臢的事來,為錦心繡口作配。」
「有正」總批云:「一片含梅咀雪文字,偏從雉肉、鹿肉、鵪鶉肉上以渲染之,點成異樣筆墨,較之雪吟、雪賦諸作更覺幽秀。」
這兩則批語都是十分中肯,有獨到見解的。不只此焉,更可貴的是為我們留下烹飪藝術的民俗資料,從民俗史和飲食史的角度來看,更是不可多得的生動記錄。它第一告訴了我們清代一般貴戚家中吃鹿肉的情況;第二告訴我們當時燒著吃鹿肉的情況;第三這段故事中還提到了生吃鹿肉的情況。這些作為歷史,在今天都很值得研究,以便進一步了解當時的社會情況。
人類漁獵的歷史,是早於耕織的歷史的。狩獵的對象主要是三種,即雉、兔、鹿,看「武梁石刻」和敦煌壁畫,所有的狩獵圖,幾乎是一個樣子,都是前面奔馳著麋鹿,後面追趕著騎馬、張弓準備扣弦、發箭的武士、獵人。不過雖然說,我國很早就有了獵鹿、吃鹿肉的風尚。但在各個朝代中,卻只有清朝最講究吃鹿肉。也可以說,講究吃鹿肉是清代在飲饌方面,比較特殊的社會風尚,這是和清代八旗滿洲的興起發祥有著密切關係的。乾隆時得碩亭《草珠一串》中有首竹枝詞道:
關東貨始到京城,各處全開狍鹿棚。鹿尾鰉魚風味別,發祥水土想陪京。
這最後一句說的十分明確,即清代北京講究吃鹿肉,而且鹿肉很普遍,其原因就是清代的統治者把東北的物產和風俗習慣帶到北京來了。東北是盛產麋鹿的地方,所謂「棒打狍子瓢舀魚,野雞飛在飯鍋里」。獵取那樣方便,清代又極為重視狩獵,所以鹿肉在當時,是冬天比較普遍的野味,而並非是特別希罕的東西了。
清初幾代皇帝,特別重視狩獵,特別重視所獲得的麋鹿,昭槤《嘯亭雜錄》記云:「列聖秋獮木蘭,凡親射之鹿獐,必驛傳至京,薦新於奉先殿。」
木蘭是熱河承德圍場,奉先殿是宮中供祖宗的地方,親手最先射到的鹿,要用驛馬傳送至京,供奉祖先,可見多麼重視。
清代對三品以上的官員,不論在京與不在京,每年臘月,一般都要賞賜鹿肉。看《鄂爾泰年譜》所記:
雍正五年正月齎到物品中有「鹿尾、鹿肉、樹雞、關東魚四簍」。
雍正六年二月齎到物品中有「鹿尾十支、鹿肉六方、湯羊一隻」。
雍正七年二月齎到物品中有「鹿尾十支、鹿肉十方、野雞十隻」。
這時鄂爾泰在貴州、雲南、廣西。
又看《林則徐日記》道光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記云:「申刻折差外委龔寅齎兩次批折回,並捧到恩賞御書『福』字、『壽』字各一幅,鹿肉、狍肉各二方……」這時林在南京署理總督。道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記云:「幫貢差曹正全回楚,奉到恩賞『福』字、『壽』字兩幅,狍鹿肉一總封,恭設香案敬領。」這時林則徐在武昌湖廣總督任上。清代中葉,將「福」、「壽」字和鹿肉一同賞大臣,還包含著「福、祿、壽」三者俱全的意思,用「鹿」諧「祿」的音。
清代東北和北京的貿易十分發達,冬天由東北用大車把黑龍江、吉林一帶的土特產大量運到北京,謂之「走大車」,運來的東西叫作「關東貨」,這些土特產中,鹿肉、狍子肉是大宗,全搭起席棚來賣,所以得碩亭的竹枝詞中說「各處全開狍鹿棚」,乾隆時汪啟淑《水曹清暇錄》記云:
冬時關東來物,佳味甚多,如野鴨、鱘鰉魚、風乾鹿、野雞、風羊、哈拉慶豬、風乾兔、哈實蟆,遇善庖手,調和五味,洵可口也。
《紅樓夢》中烏莊頭賬單,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寫出的。除風乾鹿而外,還有凍鹿。烏莊頭賬單中所謂「大鹿三十隻,獐子五十隻,狍子五十隻」等等,都是死的,凍的,北方天冷,殺倒的羊,射殺的鹿,放在露天或不生火的房間中,等於零下二三十度的自然冷藏,所以當時北京一到冬天,風乾鹿肉和鮮鹿肉都是不稀奇的,嘉慶時方元鵾《詠都門食物作俳諧體》詩中,一上來就夸鹿肉道:「旅食京華久,餚羞亦遍嘗,山珍先鹿兔,海物首鱘鰉……」要說史湘雲吃鹿肉,先要說明當時鹿肉的供應情況,不然,如果以現在的社會常識來理解,就覺得很奇怪了,放著豬、羊、牛肉不吃,怎麼會想到吃鹿肉呢?難道是特地為了寫賈府的豪華嗎?我們從以上三方面了解了當時吃鹿肉的歷史情況,就可以明白作者是客觀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活,而並非是故意獵奇安排吃鹿肉的場面。即當時鹿肉雖然不是經常可以吃到的,但也不是極為稀少的,只不過是一種季節性的肉食罷了。試看《紅樓夢》第四十九回首先提到鹿肉的原文,是用賈母看見端上的菜是「牛乳蒸羊羔」說起的:
這是我們有年紀人的藥……今兒另外有新鮮鹿肉,你們等著吃罷。
這話不但說鹿肉,而且著重提到「新鮮」二字。這在語氣上,又像我們今天提到活魚、大閘蟹一樣,也是比較希罕的。當時風乾鹿肉、凍鹿肉比較普遍,而當場射殺或殺倒的新鮮鹿,就比較少了,這是賈府家中自己殺的活鹿呢?還是其他王府送的呢?還是宮中鹿苑賜的呢?還是市上買的呢?書中未寫明,就不得而知了。再有,賈母和鳳姐都只說「鹿肉」,而端上來的究竟是什麼菜,是清蒸呢?還是紅燒?也未說明。這似乎是曹雪芹故意賣個關子,不告訴我們,而只讓我們聽湘雲的話:
有新鹿肉,不如咱們要一塊,自己拿了園裡弄著,又吃又玩。
這「又吃又玩」,怎麼吃法呢?後文寫寶玉忙笑道:「我們燒著吃呢。」下文就是「只見老婆子們拿了鐵爐、鐵叉、鐵絲蒙來」。根據這些用具,我們可以想到,這「燒」,並不像西北的叉燒羊肉那樣燒法,那恐怕是不需要「鐵絲蒙」的。而這個就是後來常說的「烤」,就是烤牛肉、烤羊肉的「烤」,而這裡說的不過是「烤鹿肉」。肉儘管不同,但烤在火上,吱吱發響,焦香四溢,其引人饞涎的味道是一樣的。所以探春姑娘說:「你們聞聞,香氣這裡都聞見了,我也吃去。」只這一句插話,就把鹿肉的香味寫透了,真是神來之筆,千鈞之力。可惜雪芹先生沒有擬一首「燒鹿肉」的詩,可能一擬反而更俗了。這裡我借用夏枝巢老人一首烤羊肉的詩罷。《舊京秋詞》第六首云:
立秋時節競添膘,爆涮何如自烤高。
笑我菜園無可踏,故應瘦損沈郎腰。
詩後自注云:「舊都人立秋日食羊曰『添膘』。館時應時之品曰『爆、涮、烤』。烤者自立爐側,以箸夾肉,於鐵絲籠上燔炙之,其香始升,可知其美。惜余性忌羊,未能相從大嚼也。」引枝巢子的詩來說明「烤鹿肉」,雖然羊肉、鹿肉不同,但其香味、情趣、豪邁之氣概都是一致的。而且口味也類似。鹿是吃草的,瘦肉多,烤著吃,要嫩的瘦肉,烤熟後,焦香鮮嫩,自然比羊肉更高級了。不過鹿的肌肉比較粗,清代「湯鍋」(專賣騾馬熟肉的鋪子)常常以騾馬肉冒充鹿肉來騙人。所以《燕台口號》竹枝詞中,有「可憐長尾刀刀剪,指鹿論錢得價無」的句子,並自注云:「騾馬無用者,剪其尾,每充鹿肉燒賣。」秦二世時,佞臣趙高「指鹿為馬」,而湯鍋又「以馬為鹿」,這也是戲法人人會變,其騙人的伎倆各有巧妙不同了。
枝巢子詩道「爆涮何如自烤高」,好就好在這個「自」字上,這種源自遼、金,帶有一點原始遺意,草原風俗的吃法,其趣味就在於自烤自吃。枝巢子雖然不吃羊肉,但生活的藝術他老人家理解的是非常透的,所以能寫出這樣傳神的詩來。湘雲同寶玉商量的「又吃又玩」,其精神和枝巢子的詩是完全一致的,也是重在這個「玩」字啊!而從這個「玩」字出發,那自己動手的成分越多就越有趣。近世吃烤肉,是別人切好肉片自己來烤,肉片是專門切肉的掌案師傅切的。這是一種特殊的技術,據說是山西傳來的。五十多年前編的《舊都文物略》云:
切肉者為專門之技,傳自山西人,其刀法快而薄,片方整。
但是《紅樓夢》寫的卻不是,其中敘述到李紈的話道:「留神,割了手不許哭。」又在文中敘述云:「三個人圍著火,平兒便要先燒三塊吃。」一曰「割了手」,二曰「先燒三塊」,這就是說當時不但是自己燒,而且是自己切,或者說「割」。因為工具和技術的關係,這就不是切成薄片,而是割一塊,割兩塊了。現在羊肉館子切牛、羊肉片,用的是一種又長又薄,比較狹的鋒利的廚刀。而湘雲她們割鹿肉用什麼刀呢?一般說,用的是「解手刀」,這是清代滿洲人、蒙古人,甚至漢人走長路時,隨身帶的一種刀。考究的:一個鑲銀包頭、銀飾件的綠鯊魚皮鞘子,鞘子分兩格,一格中插一雙象牙筷子,一格中插一把柄飾很考究的刀,有六七分寬、六七寸長,十分鋒利。男人們常常隨身帶,就是用來在進餐時臠割生熟肉。如蒙古人吃羊肉,便是割一塊,蘸點鹽,吃一塊。清代祭神吃白肉,也是用這種刀子自切自吃。史湘雲她們燒鹿肉,按情理來講,自然也是用這種刀子了。這種刀總和筷子裝在一起,可說是當時的餐具。柄上及鞘上鑲金、鑲銀、嵌寶石,尺寸也有長有短,其裝飾極為考究,都是十分精美的工藝品。過去在古玩店中,很普通,經常可以見到。
史湘雲等吃鹿肉,只提到「新鮮鹿肉」,沒提鹿的其他部分。其實當年最講究的,還不只是吃鹿肉,更高級的是吃「鹿尾」。據元人陶宗儀《輟耕錄》記載,元時的「八珍」,其中有「鹿唇」。但清代並不特彆強調「鹿唇」,而普遍珍視「鹿尾」。王漁洋《香祖筆記》記云:
今京師宴席,最重鹿尾,雖猩唇、駝峰,未足為比。
嘉慶時,來秀《望江南詞》也道:
都門好,食品十分精,鹿尾、羊羔夸北味,魚鬆、蟹面勝南京,煎妙問東興。
把王漁洋和來秀所記的情況,同前引《鄂爾泰年譜》資料來看,也可看出當時風尚,總是把鹿尾列在鹿肉前面,可見鹿尾還比鹿肉貴重。當時皇帝賞賜大臣,鹿尾看得比鹿肉貴重的多。昭槤《嘯亭雜錄》記當時制度云:
定製,歲暮時諸王大臣皆有賜予,御前王大臣皆賜「歲歲平安荷包」一、燈盞數對及福桔、廣柑、遼東鹿尾、豬、魚諸珍物無算。
特別提到「遼東鹿尾」,以之對照參考《鄂爾泰年譜》雍正八年初齎到廣西的御賜物品清單:
御書福字一幅,御書對聯「歲歲平安節,年年如意春」十字,平安荷包一個,堆錦荷包一個,內貯金錢寶玉等各十四枚,哈密瓜四個,文旦四盒,紅柑、盧柑、甜橙共一箱,敖爾布哈一匣,鹿尾十條,樹雞六隻,野雞十隻,細鱗白魚二尾,多樂魚二尾,鹿肉十四塊,鹿腸二副。
清單中所列與昭槤所記,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把「鹿尾」列為珍貴之物,而且特別提到「遼東」,因為鹿和鹿尾都是出產在東北的,也是著名的「關東貨」。西清《黑龍江外記》記云:
關東鹿尾,見重京師,齊齊哈爾諸城皆馬鹿,知味者所不取。謂不如梅鹿,盤大漿濃,為食家珍品。梅鹿即麋,出吉林,鹿茸亦然。
梅鹿就是俗話說的梅花鹿,也就是孟子見梁惠王,「顧鴻雁、麋鹿而樂之」的麋鹿。這裡特別提出了麋鹿的鹿尾「盤大漿濃」,是說明它的優點了,但這優點究竟是個什麼味道呢?要問到鹿尾的做法、味道,我也只能掉出書袋來回答問題了。乾隆時汪啟淑《水曹清暇錄》云:
近時宴席不甚重熊掌、猩唇,而獨貴鹿尾。一頭全鹿,不過數金,而一尾等之。蒸熟片食,飣盤甚微,形似豕臘,惟味稍帶甜爾。
二百來年前的汪啟淑是親口吃過鹿尾的,做法、形狀、味道,都給我們留下了珍貴的記錄,說的是很簡潔清楚的。
清代除重鹿尾之外,還重鹿舌,除風乾之外,還要「糟」,宋犖《西陂類稿》中記他在江蘇巡撫任內迎鑾盛事云:
某日,有內臣頒賜食品,並傳諭云:「宋犖是老臣,與眾巡撫不同,著照將軍、總督一樣頒賜。」計活羊四隻,糟雞八隻,糟鹿尾八個,糟鹿舌八個,鹿肉乾二十四束,鱘鰉魚乾四束,野雞干一束。
其中鹿舌和鹿尾並列,可見也是十分珍貴的。當時沒有現代冷藏設備,在沒有大量藏冰的地方,肉食的保存,只能靠風乾、醃、臘、糟、醉等辦法,所以鹿尾、鹿舌風乾之外,又有「糟」製品了。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原文:
只見李嬸娘也走來看熱鬧,因向李紈道:「怎麼一個帶玉的哥兒和那一個掛金麒麟的姐兒,那樣乾淨清秀,又不少吃的,他兩個在那裡商議著要吃生肉呢!說的有來有去的。我只不信,肉也生吃得的?」……李紈即忙出來,找著他兩個,說道:「你們兩個要吃生的,我送你們到老太太那裡吃去,那怕一隻生鹿,撐病了不與我相干。———這麼大雪,怪冷的,快替我做詩去罷。」寶玉忙笑道:「沒有的事!我們燒著吃呢。」李紈道:「這還罷了。」
這是一段很怪的文字,如粗粗一看,還則罷了,如仔細玩味其語氣,就不免要產生疑問。第一隻看李嬸娘的話,那是容易理解的。因她由南方初到不久,不了解北方的生活情況,對吃燒鹿肉感到奇怪,以為「生吃」等等,原是可以理解的。奇怪的是李紈和寶玉的對答:什麼「要吃生的,我送你們到老太太那裡吃去」,什麼「那怕一隻生鹿,撐病了不與我相干」。寶玉又回答什麼「沒有的事」、「燒著吃」等等。在對答中,把「生的」、「生鹿」寫得非常實,非常肯定。這就產生了疑問:假如生吃鹿肉,根本不可能,為什麼在語氣中說的這樣實在呢,在歷史上,雖然有過樊噲在鴻門宴上生吃豚肩的故事,但在人們日常生活中,並沒有生吃豬肉的事,因而人們言談中,絕對不會把生吃豬肉當作真事。而這段對話中,李嬸娘一問,李紈便信以為真,趕忙跑出來問寶玉,從問的口氣中可以體會出,寶玉、湘雲等人很有可能「吃生的」,又是大雪天,生吃鹿肉,容易「撐病了」,所以李紈十分著急,感到負不起責任,要送他們到老太太那裡吃去。及至聽他們說「燒著吃」,才放了心,說了句:「這還罷了。」因而從玩味分析語氣中,就可以肯定一點:就是「生吃」是有很大可能的,而不是絕對不可能的。
生吃鹿肉,這個問題是個很有趣味的問題,難道鹿肉真的可以「生吃」,或者當時真有生吃鹿肉的風尚嗎?二十多年前,我在閱讀雜書時,注意一些有關《紅樓夢》的民俗資料,在一本類似《柳邊紀聞》、《龍沙紀略》的書中,看到一段講東北某些少數民族生吃鹿肉的記載,說是把新鮮嫩鹿肉切片蘸醬生吃,是很特殊的美味,像無錫、杭州一帶的人吃「熗蝦」一樣,是極鮮的。惜書名已忘,另引下文:
一、鹿脯是生吃的。乾嘉時佚名《燕台口號》竹枝詞云:
窟中狡兔死猶驕,便欲稱名借野貓。
獲鹿也知風作脯,擘將生食不須燒。
詩後注云:「俗稱兔為野貓,鹿肉每風乾生食。」這裡生吃鹿肉寫很明確,不過是風乾的,同新鮮的稍差一點。
二、鹿舌可以生吃。清人張朝墉《燕京歲時雜詠》有一首道:
微雪天山要打圍,抓鷹射虎馬如飛。
兔肝鹿舌爭相食,輸卻重陽一雁歸。
詩後注云:「《燕北雜記》:遼俗九月九日打圍,賭射虎,少者為負,輸重九一筵席,射罷於高地處卓帳。飲菊花酒,出兔肝、鹿舌,生切,以醬拌食之。」這是遼代風俗,是吃鹿舌,但卻是鮮的,生切,以醬拌食。鹿舌能生切拌食,那嫩鹿肉是否也能生切拌食呢?是很有可能的了。
三、生喝鹿血。昭槤《嘯亭雜錄》記云:
上搜木蘭時,於黎明親御名駿,命侍衛等導引入深山疊嶂中,尋覓鹿群,命一侍衛舉假鹿頭作呦呦聲,引牝鹿至,急發箭殪斃,取其血飲之。不惟延年益壯,亦以為習勞也。
這就是喝鹿的生血。這是很原始的茹毛飲血的習俗。也可以想見,一定是很腥氣、很難喝的。但也足以作為生吃鹿肉的一條旁證。
以上所引三項資料,雖屬旁證,也足以有力地證明當時是有生吃鹿肉的風俗習慣了。據此來理解李紈的話,那就不感到奇怪,甚至可以根據前後文來分析,當時湘雲、寶玉商量時,的確也提到「生吃」的事。李紈之所以著急,也正因當時有生吃鹿肉的習俗,而寶玉等人很可能好奇生吃,但他們身體較弱,吃了這種難消化的東西,胃裡受不了,容易生病,所以才出來說這些話阻攔。如果絕對沒有生吃鹿肉的可能,那李紈也不會一下相信了李嬸娘的話,出來說這些氣話了。
有人探討《紅樓夢》中的滿洲風俗,我想這吃鹿肉和涉及的生吃鹿肉的習俗,應該也算是《紅樓夢》中所反映的滿洲習俗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