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風俗譚 · 連宗·拜把子·送份子
「連宗」、「拜把子」、「送份子」,是《紅樓夢》時代,以及後來直到本世紀初,北京社會風俗中幾樣特殊的習俗,在書中都有所反映。
第六回中「忽從千里之外,芥豆之微」,介紹一個小小人家時道:
原來這小小之家,姓王,乃本地人氏,祖上也做過一個小小京官,昔年曾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那時只有王夫人之大兄、鳳姐之父與王夫人隨在京的知有此一門遠族,余者也皆不知。
這裡說到「連宗」,什麼意思呢?就是陌不相干的同姓人認作「本家」。「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王夫人家是金陵籍貫,而這家姓王的,乃京師本地人,相隔兩三千里路,本是風馬牛不相及,怎麼會扯上瓜葛之親呢?正應了一句俗語:「五百年前是一家,一筆寫不出兩個『王』字。」這便可以拉上關係,認作「侄兒」,成為「同宗」,即同一個「祖宗」,同一個「宗族」了。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原文中一句話說的很清楚:「因貪王家的勢利。」也許有人問:沒有勢力的向有勢力的靠攏,人還容易理解;那有勢力的為什麼接納他,目的何在呢?這種社會風俗,還要約略從封建社會宗法氏族關係說起。在宗法社會中,以氏族為社會組成單位,在氏族中講究「人旺財旺」,人丁越多越好,財產越多越好。而且把「人丁」放在第一位。這就是儒家的繁衍原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從氏族的發展講,這個原則是很重要的。某一家中,人丁很少,如李密《陳情表》所說:「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內無應門五尺之童。」即沒有同高祖傳下來的、「五服」之內的本家,那是薄祚寒門,是很不幸的。
這種寒門小戶,在鄉間勢孤力單,沒有照應。大戶本家眾多,氏族力量大,自然照應就多了,但大戶的某房、某支,到京中做官去了,自不會全族都去京中,這樣在京中氏族就孤單了。京中五方雜處,更要多些照應,因此同鄉人關係密切,在《紅樓夢》時代,京中外地會館最多,可說是鼎盛時期。這樣便有以會館為中心的各地同鄉活動中心。同鄉之外,如果再多一些同族的人,那就更好了。這樣在聯絡同鄉之外,又多了認同宗、連宗的活動。如第二回賈雨村聽冷子興說:「倒是先生的貴同宗家出了一件小小的異事。」便笑說:「弟族中無人在都。」等說出榮、寧二府,賈雨村又說:
原來是他家。若論起來,寒族人丁卻自不少,東漢賈復以來,支派繁盛,各省都有,誰能逐細考查;若論榮國一支,卻是同譜,但他那等榮耀,我們不便去認他,故越發生疏了。
這段話說明三種風尚,一是祖宗攀的遠,賈雨村一攀就是漢代,那遠遠超過「五百年前是一家」的界限了。這不只是一般人歡喜攀,即使皇上也未能免俗,唐代就遠攀老子李耳為祖宗。二是「同譜」,氏族在一定時期,立祠堂,修「家譜」,「同譜」就是在同一個家譜上,同守一個家譜,如幾世祖是親兄弟幾人,繁衍下來。也許他們十世祖、十一世祖是親兄弟,以後在「家譜」中房分、支派,都有明確記載,這雖然不是同高祖的「近本家」,但都在同一「譜」內,那畢竟比遠拉不著邊際的古人作祖宗近多了。這應該算是「同族」,雖然榮府賈家是「金陵人氏」,而賈雨村是湖州人氏,這沒有關係,只要「家譜」可查,就可以。近三十年前,人發現《陸氏宗譜》一部,查出陸秀夫是陸放翁的同族,陸秀夫是江蘇鹽城人,陸放翁是浙江紹興人,這沒有關係。查出愛國詩人和殉國烈士在同一「家譜」上,這很有意思,這是「譜牒學」的學術價值。
賈雨村的話,似乎很清高,但一到京師,馬上拿了「宗侄」的名帖去拜賈政了。賈政就成為他的「宗叔」,寶玉等人就成為他的「族弟」,這就成為走的很近的同族本家人了。這叫作「認宗」。因為在同家譜上,本是「同一宗族」,多年不來往,不認識,這隻要認識一下,聯絡起來就可以了。自然也是趨炎附勢。第四十八回中,平兒因賈璉挨了打,咬著牙罵賈雨村道:「都是那什麼賈雨村,半路途中那裡來的餓不死的野雜種,認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來。」這幾句有如陳琳「檄文」,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罵得實在痛快,重在一個「野」字、「認」字。
「連宗」則是只同姓,不在同一「家譜」上,或者一邊有「家譜」,一邊連「家譜」也沒有,真是寒門小戶。這樣認作兄弟、認作侄叔、連結在一起成同族本家,這原本的關係更遠了。
「認宗」遞個寫明宗族關係的名帖就可以了,「連宗」一般還要舉行儀式,有祠堂的,要到祠堂中燒香,要通知族人,按輩分要寫到「家譜」中,以後就要按照本族人、本家人的「禮數」來往。
連宗的一方,為了高攀權勢,希冀富貴;另一方雖是權勢、富貴之家,也為了壯大門庭,多一門本家,勢力更大,因而也樂於接納。所以劉姥姥的女婿王狗兒的祖上會與王夫人之父,鳳姐之祖「連宗」。說明是在京中,只有王夫人大兄、鳳姐之父及跟隨在京的人知道,可見此「連宗」手續也不十分完備,並非祭宗祠、見同宗了。
說穿了,「認宗」、「連宗」,主要還是封建宗法社會中一種因權勢而互相聯絡、利用的手段。
同姓的、同姓而又同家譜的,可以「認宗」、「連宗」。那不同姓的,又如何拉扯在一起,除一般同學、同年、同寅而外,發生更密切的關係呢?那就是「拜把子」。第六十回,芳官和趙姨娘吵嘴道:
我一個女孩兒家,知道什麼「粉頭」、「面頭」的!姨奶奶犯不著來罵我,我又不是姨奶奶家買的。「梅香拜把子」———都是奴才罷咧!這是何苦來呢!
什麼叫「拜把子」,怎麼又叫「梅香拜把子」,說說很有意思。
北京久作京師,全國各地客居者多,官場中又習慣趨炎附勢,互相拉攏關係,便時興異姓好友,不管山南海北,認為「兄弟」,俗名「干兄弟」、「把兄弟」,要舉行一種儀式,焚香磕頭,叫作「拜把子」。女的結拜為「乾姊妹」,不叫「把姊妹」,但也舉行同樣「拜把子」的儀式。「梅香」是丫頭的別名,因為給丫頭起名為「梅香」的太多了,而大名鼎鼎的丫頭,是《金瓶梅》中的「梅香」,所以不說丫頭拜把子,而是「梅香拜把子」是俏皮話,是歇後語,用前面好聽的代詞,照映出後面的結語:「都是奴才!」即「梅香拜把子」,不會和小姐拜,只會和丫頭拜,大家彼此彼此,都一樣!
「拜把子」的儀式和關係,最普通的說法,叫「換帖」。異姓朋友,結拜換帖之後,便成為「盟兄盟弟」,或叫「契兄契弟」。在結拜的時候,要交換一份書面的文契。用紅紙折成信封大小數折,封面寫《金蘭譜》或《蘭譜》。裡面寫結拜人某某等二人、或三人、或更多,因交情日篤,友誼深厚,願意結拜為異姓兄弟或姊妹,寫明姓名、籍貫、年歲、八字(即出生之年、月、日、時、干支),以及三代父、祖、曾祖的姓名和出身、官職等(如無出身及官職自然不寫),結拜的年、月、日,結拜人簽名蓋章或按指紋。在祭祀完各人的祖先之後,互相交換此帖,然後便以兄、弟相稱,姊妹結拜亦如此。不但二人來往如兄弟,雙方家人也便如至親來往,稱呼也如家人。謂之「乾親」。第九回寫寶玉和秦鐘的親熱情況道:
又向秦鍾悄說:「咱們兩個人,一樣的年紀,況又同窗,以後不必論叔侄,只論兄弟朋友就是了。」先是秦鐘不敢,寶玉不從,只叫他「兄弟」。
第四十九回寫黛玉和寶釵成推心置腹的知友之後,寶玉見了都奇怪,「一時又見林黛玉趕著寶琴叫『妹妹』,並不提名道姓,真似親姊妹一樣」。
以上都是「結拜」的前奏,未舉行儀式的「拜把子」、「乾姊妹」。
第六十六回寫薛蟠與柳湘蓮結拜道:
薛蟠道:「天下竟有這樣奇事……遇見一夥強盜,已將東西劫去。不想柳二弟從那邊來了,方把賊人趕散,奪回貨物,還救了我們的性命。我謝他又不受,所以我們結拜了生死兄弟,如今一路進京。從此後,我們是親兄弟一般……然後給他尋一所房子,尋一門好親事,大家過起來。」
這裡特別寫明「結拜」、「生死兄弟」、「親兄弟一般」、「大家過起來」等字眼。所謂「生死兄弟」,是受了《三國演義》的影響,這部書在清初且譯為滿文,在社會上影響極大。尤其「桃園三結義」,所謂「不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生,惟願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結拜時要特別說到這點。
「結拜兄弟」的社會風氣,在《紅樓夢》時代特別盛行,由市井間的勞動群眾,到文人官吏間,都時興這一套。最文雅的叫法,是「義結金蘭」,出典很古。《易·繫辭》云:「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這便是「義結金蘭」、「金蘭譜」、「蘭譜」等詞語的出典。這種風俗出典古,來源古,《太平御覽》卷四○七引《吳錄》云:「張溫英才瑰瑋,拜中郎將,聘蜀與諸葛亮結金蘭之好焉。」唐代馮贄《雲仙雜記》云:「戴宏正每得密友一人,則書於簿簡,焚香告祖考,號為金蘭簿。」
很有意思,劉、關、張桃園三結義,是小說中的故事;而諸葛亮「拜把兄弟」,卻見諸正式典籍記載。由薛蟠、柳湘蓮「結拜生死兄弟」,說到諸葛亮拜把子,似乎是荒誕不經,越扯越遠,實際卻是系出一脈,並非題外之言,亦可見此一風俗之古老了。
另外,還有「送份子」,亦是一時風尚。有「湊份子」、「送份子」、「出份子」種種說法。
按,「出份子」、「送份子」和「送禮」有差別,又有相似處,也可以說「出份子」是送禮的一種。因為豪門貴戚之家,各種喜慶,禮儀來往,不受金錢限制,送禮不管厚薄,純是為了「禮」。大的府邸,各種喜慶事,包括小生日,都由賬房經費開支,不會感到「無錢難辦事」。而普通人家,寒門小戶,平時日用開支,開門七件事,已感十分拮据。遇有喜慶事,就更感到辦不起了,於是一家辦事,大家湊錢,不送禮物,而送錢,俗曰「折干」,或曰「乾禮」。這樣各人出「一份」,幫一家一人辦喜慶大事,謂之「出份子」。辦事的人固然拮据,出份子(即送禮人)也往往因送不起份子而發愁。
而且演變為有權勢的人,借辦喜事為名,娶親、聘女、祝壽、過生日、小孩過滿月、過百日等等,讓下屬出份子送禮。奉承他的人,各處給拉人送錢謂之「湊份子」、「邀份子」,有些人礙於情面,不能不送;有些人畏懼權勢,迫於勢力,不敢不送,不得不送,而借名辦喜事的人,趁機可以賺一筆錢。這是過去官場變相敲詐下屬的手段。這種習俗早自明代就已流行。明代後期周賓所《識小編》記云:
都會,具柬遍召同年、寅好、鄉親,假館設席,延賓至,具貨金,主人受賀,演戲終日,謂之「請份子」。每份多至八金以上,少至一金以下,每會可數百金,除費計贏若干,以為主人之得。
到了《紅樓夢》時代,這種「湊份子」、「送份子」變成社會上最普通的事。第四十三回《閒取樂偶攢金慶壽》就是根據這種風俗,寫入書中,寫的多麼熱鬧呢?主意先是賈母想出的:
賈母笑道:「我想著,咱們也學那小家子,大家湊個份子,多少盡著這錢去辦,你說好不好?」
首先是說「學那小家子」,就是當時社會有「大家」、「小家」之分。「大家」是官宦人家、豪門貴戚,《西廂記》中「大人家舉止安詳,全不帶半點輕狂」,就是這個意思。「小家子」是一般人家庭。
寫出份子人的心情道:
眾人誰不湊這趣兒呢?再也有和鳳姐好,情願這樣的;也有怕鳳姐兒,巴不得奉承他的。況且都是拿的出來的,所以一聞此言,都欣然應諾。
後面尤氏與丫頭的對話寫的也極為活潑。
這次大家為鳳姐過生日,共湊份子一百五十兩有零。尤氏因錢多用不了,偷偷把一些不應出錢的人份子都還了。還到周姨娘、趙姨娘時,二人還不敢收。可見送份子的人所受的壓力多麼大。
《紅樓夢》中如此,當時社會上更是如此了。「送份子」小事,也深刻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