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真數 · 陳圖南先生河洛真數起例卷之中

邵雍 《河洛真數》
潁川後學默庵李學詩校正 八卦合數時地吉凶之圖 以本生年月日時合元數本卦之卦參看,運年月日時同此推之。 陰陽二數隨月令消息論 兩儀未判,神明深藏,一氣渾然,於是龍馬負圖,羲皇畫卦,而易數出焉。然易者,易也,相移相易之道,與四時流行,循環無端,故數之至妙,貴在與時偕行,順之則吉,反之則凶,至理自然,不可易也。月令隨時詳具於後。 春三月,陰多陽少,謂之春寒損物。有火者庶幾可立,有金者刑妻克子,有水者飄蕩流移,有木者仁壽富貴減半,有土者諸事遲留,早皆不固。 陽多陰少,則為春陽育物之象,主早年發福。有土者子孫昌盛,有水發暢,官居清要,有金則損物,主多被傷,有火相宜,可居富貴,有木者主為人清廉,祿位極品,更得合正配卦數,則多福少禍。 泰屬正月雨水節,三陽出於寅,三陽至而大道成,小往大來,陰陽交暢,草木甲坼,上下交通,萬景亨朗。當此之時,陽數不可不足,有餘尤妙。蓋陽性宜健,健則不困陰中。然陽數亦未可太過以敵陰,可以自健。若夫畏陰自弱,是謂非所困焉。名必辱,雖則清顯,類多庸俗,碌碌可知,旋成旋敗。畏陰者陰數多陽數少,而所得之數如有二四六八十偶數是也。更又合成卦立爻於陰位,而反自敵陽,此為最凶,為時之所舍,主人貧賤,是安僧道可守,富貴莫享,夭橫即有。若陽數無不及,復無太過,不困陰中,而復立爻居位當陽得勢,是為舍陰,理從陽道,此貴顯榮高,驟升急進之士。辭吉理長,必登廊廟之貴。若陽不宜太過,如太過則驕亢而與陰敵。如是之數,主驕奢淫敗之乖,剛果敢斷之勇。勇則必斗,斗則必傷。所以老氏戒剛強之禍。如值數太過,當有春寒之兆,具作俱遲,且春風解凍之候。今尚陰多而陽少,非春寒之兆而何?得此數者,安有健泰之悅?前曰非所困而困焉,此之謂也。若更成卦陰爻多失位無援,無優長之理,則知貧賤困苦,一生不達,男孤女寡,或僧或道,或是娼尼,非子丑月之比也。蓋泰道未成,陰宜稍多,陽宜稍少,況泰道已成,何可不足,但不可太過剛,尤驕縱耳,方合吉太之道,卦吉尤佳。 正月雨水後,此時春日暄和,萬物發榮,陽數三四十以上,陰數三十以下,不妨陰數,或過一二策,亦不多,此陰陽交錯,物類發萌之相。若陽數五十以上,本自太過,陰數乃二十以下不足,是謂春行夏令,則雨水不時,草木早落,人有夭眚暴毒之患。此時陽數二策以下,陰數四十、五十、六十,乃謂之春行冬令,狂風驟雨,則民疾疫,主人孤苦貧寒,災生不測。 大壯屬二月春分節,四陽生於卯,四陽盛壯,帝出乎震,震卯位也。仲春之月,氣象暄和,萬物榮華,芳菲巧麗,雷震電輝,蟄藏者啟,屈伏者伸,陽氣壯盛,陰道消殞,萬物森森,仁風暢達,乃天地發生之時。當是時,陰氣不宜多,陽氣數不宜少。陰氣多而暴寒折暖,損秀傷榮,人多災異,有暴敗之乖,危險之厄,逆其時令,有始無終,乃成折腰之理。更爻凶位失,尤乖,必主賤薄,或為頑愚,體質有傷,形骸不具,平日浮沉相繼,六眷無情,損傷妻子,陽氣被陰氣所伏,逆時之令故也(謂陰數太過,又余奇數,陽數不足者也。此愚頑橫夭之人)。陽壯之時,數喜得中(如數不在九數十數之下,亦不過二十之外是也),畏不及(如九數十數是也),太過但不可亢甚,(餘二十之外,或二十五、三十以上是也。)陽既壯矣,雖過何傷?不若莫乖其勢,正合陽剛君子之道。蓋發榮之時,既無太過,亦無不及,中和者為貴。若陽數多甚,是謂春行夏令,亢旱為災,暄熱早來,蟲螟為害。得此之數,榮而不久,始吉終凶,先雖富貴榮升,後必名辱而有非妄之禍。不及者陰寒尚多,春行冬令,時物必乖而有傷,始發華而不實。人生得此,主平生吉未成而凶已就,事未合而毀已隨。若陽多陰少,順時之令,爻位更佳,辭理居體又吉,主人富貴榮華,才高業廣,六眷有情,萬事和睦,盛名當要,光前振後,得天地至祥之氣,當代挺特之人也。 二月春分後雷已發聲,卦更有震,主有聲譽。此時陽數愈多尤妙,陰數二十以上,不及尤佳。如遇陽數二十五無餘,地數有餘,乃謂春行秋令,主孤寒無子,兄弟寡合,百不如意。此時若得陽數二策以下不足,而陰數四五、六十,乃謂春行冬令,主短夭,克父母,無妻子,克六親,被妻抑,上下相損之象。此時陽數若三策以上,而陰數二十以下,陽得其中而陰稍不足,是謂春行夏令,主人性剛好訟,無朋寡合,凡百熬煎,不受冒觸。 夬屬三月穀雨節,五陽生於辰,其卦為夬,經雲夬者,剛決柔也,陰道厄而陽道長,君子眾而小人寡。寒氣日消,暖氣日長,陽長決陰,萬物茂盛。當此之時,陽數雖多不為太過,陰數若盛可謂傷時,傷時之害,安必有危,存必有亡,樂必有殃,福必有禍,豈有長久?更逢爻位不吉,陰多敵陽,傷氣損時,主人貧賤,兇橫夭折,為災皆失天地中和之氣。遇此數豈佳?陽氣雖多,正為當時陽宜多,而卻少,反有不及之乖。蓋當陽決陰之際,陽數微不及者,尚有可終,全不及而為時委棄。當此時爻位卦體不可援陰,援陰則舍君子從小人,寒暄相雜,成敗兩兼,戰敵交爭,非時所利,生於薄賤,必是困窮,類多夭折,凡事折腰。若陽多陰少,與時偕行,未有不悅。更卦爻吉,體理安,則必聰明賢貴之人,顯煥之士。蓋氣數與天地四時同為運用也。 三月穀雨後,陽數太多,而陰數不足,無妨,但不宜過極。陰數不足,乃知幾之人,如陽數太過,乃不知進退之人,凌下犯上,所為剛傲,自執己見,不循理法,惡逆之人,反多取禍。陽不極,乃知幾之人,滿而不溢,可以常守富貴。如三月生人,春行秋令,多主貧寒,性弱無成,隨得隨失,春行夏令,主暴疾,頑猾無義,春行冬令,主一生無成,鰥寡孤獨,絕滅之命。 三四月陽數當健之時,陽數不足,陰數有餘,謂之上逆天令,多主貧寒夭折,幼克父母,更偏生過房,性且多拗。如女命得陽數不足,略可言福。如女人陰令之月,陰數不足,陽數太過,主克害夫嗣,而且夭折。如夏至陰生,至處暑前後,三陰正長,君子道否之時,陽二十至二十四尤佳,不宜守多。若余得二四六八是順時之宜也,見幾而知。然陰多不許至六十數,若至此數,除地數三十外,更餘三十,是羊質虎皮之人,小人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如前者陽月令而犯二四六八十者,已例之矣。陰月陰令陰氣隆盛,而陽數至二十五數,是不知幾之人。更余有奇數,與陰為敵,恐為小輩所凌,不能善終。此數主亢傲剛強,好入是非之門,每被眾疾,心懷毒害,克妻刑子,六親無情,朋友寡合,則親戚不能相保,此之謂也。 夏三月陽太多為燥,主性剛,為事夭短。有陰調合,庶幾陰陽合令,高明早居爵位,人多特立。陰數多者謂之不時,人多成敗,過十有禍,二十尤乖,三、四十害大。火盛者主風狂,金盛者厄毀,水盛者濟時利物,土盛合節者早達居貴,木盛者豪傑,五行全不盛,吉則貴而凶則富。 乾屬四月小滿節,六陽終於巳,其卦為乾,乃純陽之月,消盡眾陰,惟陽特立。自冬至一陽始生,至此六陽俱備,為純乾之卦。時乘六龍以御天道,則天下萬物自然變化。當此之時,諸陽自健,陽數多而不為太過,天道健,得健之數,是應天之時,何不利之有?若所得之數既已合宜,又得位,當權居位,不逆有援,不屈其辭,雖凶理即吉,不脫為富貴成名之人。若更辭吉理長,則特達高明之士,周旋順天之君子,為輔世經邦之明哲,斯豈常俗之士哉!當是時,陽數有不及者,困於自弱。陰數太過,或成卦居位勝陽者,則是強梁之徒,黥配之輩。更理凶體惡,必反逆之人,斬戮之賊也。陽數至此,雖可勝,卻於立夏後小滿前可也。如芒種之後,則太亢,如太甚,有悔吝之乖,雖辭理佳,則富貴榮達當不久矣。蓋陽極而陰將生,亢何可長?至此之時,陽雖未可弱,亦不宜太過,必須陽數不至太拒於陰,而有援陰之意者,為合時。知進而不知退,知得而不知喪,亢之為言也,今正陽極之時,而一陰將生,則減其陽數以援其陰,援陰如天數二十五,還天正數之外,余得二四六八偶數是也。是謂合時,知變化之理,則進退存亡不失其正,此之謂也。其識時知幾者乎?若得減陽援陰,而不縱剛亢之理,必生賢哲之士,濟物之人,富貴當不可量。若陽數不及,而又援陰,則困於自弱,為隨世浮沉之士。若亢不回,其志勇躁銳,略凶頑,暴橫之人。以是推之,用無常道,惟變是適,是誠不可為典要也。若立體居位,亢而有凶,不合時序,是謂氣數逆時,自然不吉也,主貧窮之災。 四月為陽極之令,而陽數得四十至四十八,雖應其時,若無陰應之,則孤陽不偶,主橫惡凶頑,多是健訟,太過者尤甚。 姤屬五月夏至節,一陰始生於午,當交至之時,可占萬物收成之驗,太陽躔度減分刻,陰柔在下漸長,卦名曰姤,陽道日消,陰道日長,榮勢已成,而茂勢止,萬物實收,無復有再榮之理,育巧隆,萬色削,天道左旋,地道右轉,陽氣已逆,陰氣自順,陰陽至此分奪。大凡君子可平其心,可息其氣,不縱其克,以順天序可也。當此之時,陰數不可太過,陽氣不可太甚。陰氣太盛,若成卦爻辭名理不吉,則男孤女寡,九族離散,終身困苦,必是輕薄之徒,群小之人。若陰微而不太過,使陽自來應援於陰,謂二十五之外,余偶數者,此必富貴顯要之人。若爻位辭理更吉,此尤佳也,必主榮顯崇重之君子也。若陰數太盛,草木凋零,主人殃疾,隨成旋敗。大概陰數有無餘不足之患,得中為佳矣。 遁屬六月大暑節,二陰生於未,其卦為遁。二陰既長,溫風盛熱,腐草為螢,陽道遁匿,所以為遁卦之名。遁世無悶,陽甘廢棄,君子難乎?其得志晦而自遁,咎亦何及?若縱其奔逐爭前,則咎必自生,悔亦隨至。蓋逆天地之常,安有喜悅之美?此時榮者已休,進者思退,物性廢替,枝葉黃瘁,陽氣可減,陰盛吉隨,陽增禍至,百化俱成,有為如意。更或卦爻理俱吉,為公卿大人,縱或爻位雖危,亦不失為富足豐裕之人。爻佳位失,尚可逃之。爻凶位失,非災橫夭,困若貧窮,黥徒惡輩。恐陽未消,但以消陽為佳,陰雖增而不太過,其貴猶清。陰雖喜盛,亦嫌太過,陰太盛,生雖富而濁,非知幾之士。蓋二陰方長之時,未可大盛,則非合天之令□時盛熱,陰氣方生,大雨時行,陰欲驟化,皆非陰陽自然之理也。 秋三月陽數太多,則炎火熾物,多先富後貧。爻凶主疾厄,有火尤乖,無水則困窮,土盛無憂,一生和悅。木人主敗枯,容顏憔悴,多成多敗,傷妻害子。金人主形體傷破,此時陰盛則虧節,悲酷嚚頑。木人大忌,金人兇殘破體,水人先難後易,火得此數,謂之先煙後焰,先號咷而後笑,多為貧士而貴。土人得之,土含陰重,育而不苗,苗而不秀。 否屬七月處暑,三陰生於申,其卦為否。三陰既長,否道方成,天道閉塞,上下不交,其志不通,陰陽不順,其道乃窮,君子不可榮以祿。此時涼氣既生,白露時降,萬物收斂,天地肅殺,陰道左旋,陽道右轉。陰數宜多,不可太過,太過則勢勝陽。陽數宜少,若此時陽數反多,於理未利。夫陽為君子,陰為小人,陽貴陰賤,陰雖得時,而未可遂勝於陽,勝則急於盜濫,非縱貪之理而何?仲尼云:富貴人之所欲,不以其道,則不處。貧賤人之所惡,不以其道,則不去。當否之時,陰未免得勢,陽未免失時,不宜求勝於陰,若得徐緩之陰,使陽自得為去就,則富貴自然,崇高不險。更爻位吉,則是著名竹帛之賢,鏤功金石之士,奚患不遠大哉!若陽數勝陰數,爻位不當,則淺橫之徒,動不循理,富貴未必有,貧賤未必無,凶禍未必免,終身危險,克害六親。若居陰爻尊位,不為陽所勝,則與天地四時同流,亦是尊貴顯達之君子也。 立秋之後,陰數過十無妨,二十稍中,三十、四十為過中。中則乘時可定,盛則無君子可依,主愚頑遭刑而下賤矣。 觀屬八月秋分節,四陰生於酉,四陰既長,是名觀卦。觀者望也,求望之義也。酉屬兌,乃肅殺之時,晝夜平分,雷收聲,蟄藏戶,陽日衰,陰日長,百物收斂,草木黃落,水將枯涸。當此時,陰數可隆,天地肅殺,陽氣不宜多,陽數多則熾,秋行夏令,蜇蟲不藏,五穀不實。若得此數之人,智志減削,貪愛無節,進欲不休,觀望太甚。陽數如不足,乃順時,宜有畏怕羞恥之情,且無冒望之過。陰數太盛,則肅殺疾施,傷於太虛,月令雖是陰盛之時,當順時而合節。女子得陰數盛則吉,男子得之,微陽而有陰為援,無氣亦吉。如或陰盛,反援於陽,斯為苟容妄倚,自非正理,竊取私窺。是其數也,若爻位不吉,鼠盜之徒,惡隸之輩,陽微不害陰盛無妨。若陰得中,陽又不過,爻吉位,當是富貴之命,奮發之士。經雲氣數合節,多生賢哲之才。爻吉位佳,不產孤窮之士。陽若太過不宜,陰數不及必自傷自害。陽數若盛,是謂秋行夏令,忽然暴陽,頃時消盡,皆不吉之象。主人乍富乍貴,時發時敗。爻位不佳,固夭折之人。辭理俱凶,傷於童稚,豈為富貴永壽之人?陽若太過,男子逢之必不吉,則陽來援陰為喜,陰來援陽尤佳。當陰盛之時,陰不盛陽,值此之數,爻與位復如此,主人多妄誕詭譎,貪求無厭,數多不潔,有乖害之凶也。貴必失,富必過,安必危,命必夭,是陰陽失節,斯為至凶。雖爻吉辭佳,理非合宜,恐有不永之兆,只僥倖而已矣。 秋分之後,陰數二十為中,三十少過,過此亦凶,有陽相稱則吉。 剝屬九月霜降節,五陰生於戌,五陰長而陽剝落,鴻雁來而玄鳥去,雀入水化為蛤,物自有情而化無情,老楓乘雷為羽人,無情而化有情,天地閉藏,霜降水涸,蟄蟲埋戶,物實歸根,無有先出。當此之時,是謂陰老之令,陰數至此當盛,不應無餘,陽數至弱,不應太過。陰剝陽,陽必消殞,微陽與陰為援,其貴最清。陰盛反援於陽,斯是苟容妄倚,自非正理,竊取私窺。是其數也,爻位不吉,鼠盜之輩,利徒惡隸,陽微無害,陰盛無妨。若得中,陽不宜過氣數,若此爻吉位當,是富貴之人,奮發之士。經云:(同前)陽若太過,陰數不及,必自傷自害。陽若盛,秋行夏令,忽然暴寒頓削,皆不久之象。乍富乍貧,時發時毀,爻位不堅固,夭短之人,辭理俱凶,傷於童稚,豈為富貴永壽之人?因時觀數,理不相合,縱爻辭佳,亦必有凶,不可過勝於陽,乃固亡而保其存者也。所謂吉未至而先見,凶未形而預知,吉凶之兆先見預知,苟合此節,爻位辭吉理長,可謂有智之士,間世之賢,必居卿相之位,冠出群倫之表。蓋陰當既盛之時將變陽矣,倘陰縱極盛之勢以敵於陽,則是不知識變之人。數若得此,位與爻更不吉,不戒之過忽至,因循之凶頓來。斯蓋自然之理,豈能免乎?冬三月立冬之後,雖陰盛不妨。然女喜而男畏,男不夭必淫,女不得援,非尼則妓,男不得援,非僧則道,或作浮游之士,蓋為陰陽偏矣。 坤屬十月,六陰生於亥,六陰盛長,乃純陰之時,消盡眾陽,惟陰獨恃。自夏至一陰生,至此六陰俱純成坤,則陰生非一日矣。卦曰:純坤陰之凝也。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朝一夕之故。蓋陽生之道,君子也。陰殺之道,小人也。善惡所積之分也。肅殺之氣積而至此極矣。陰水堅,蟄蟲不食,虹藏不見,雉入水為蜃,天地不通,陰陽閉塞,無有泄漏,人不可妄動,房室謹固,理應如是。此時陰數雖多,應時之令最佳。若陽數太過,是逆時也。過數不多,其禍尚淺,有餘尤凶。爻位不吉,體理不長,遭刑下賤之輩。過數已多,而爻位不當,辭凶理短者,凶暴橫夭,必不善終。蓋逆時之令,不可逃也。若陰數過盛而逢爻吉辭順位當,陽數不敵,是人當不期而成,偶然而達。若陰數盛而爻位居陰得權,必是顯貴之命,名譽逸馳之士。若陽數陽爻辭凶理短,乃淺薄之輩,逆時之令,必不善終。陰數盛,惟宜於立冬後小雪前可也。若大雪後冬至將臨得陰數至盛,甚非所宜。何謂也?蓋陰凝至此勢極理窮,陰極而陽欲生,將有爭戰血傷之咎。如坤卦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故《象》曰其道窮也。惟宜得中,切勿太過。又成卦居爻稍援於陽,則有將來之慶。若尚縱陰以拒於陽,雖曰正理,必有不戒之凶,因循之禍,乃不知幾之人也。且陰極而陽不容不生,乃天之常理,是以陰數盛於陽,其危可知,不過盛於陽,乃固亡保存之道。所謂吉未形而先見,凶未至而預知,作易者其有知乎?故乾上九亦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此貧窮之兆,得無咎乎? 復屬十一月冬至候,一陽生於子。夫一陽生於冬至之日,雲氣可占,一歲之豐凶可卜。是日也,太陽之躔度即加初刻,陽氣在下盤桓,卦名曰復。陽氣始生,陰道漸消,萬物將萌,藏蟄反側。當是之時,陽數不可多,陰數不可余。天數無餘以為不及,地數若剩以為太過。不及者,榮華不成,不能發達,縱發易消,不耐久長,有始無終。太過非時,亢戰逆理,必有損傷之禍,橫夭之凶。主為人平日遇事乖張,或有大禍,將成復毀,是高危滿溢之象。惟二數得中者,是為天地至和之氣,主人處逸豫之中,居高崇之位。陽數以二十五為正,一陽始生,陽數不可過多,不可過少,惟足而無餘,或少不至甚,始為得中。多少之間,不可過九,過九為一,策過十八為二,策過少而強陰所勝,則初生之陽決無健悅之理,厚發之勢。凡事多不足之患,其或足而無餘,余少而不甚,始為佳也。如餘數過多,則陽氣發泄太早,是謂冬行春令,必有寒氣毀折夭橫之禍。大概此時陽數未宜便可敵陰候,其陽氣已成健勢已就,然後出而敵陰,則不勞而成功,不勉而亨奮。今一陽始生,除天數二十五,餘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為佳,過九為一策,得十一、十二、十三,雖多不為太過。若餘十四、五至二十以上,則為太過,寧無凶乎? 臨屬十二月大寒節,二陽生於丑,其卦為臨。經云: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則知觀者望之象,臨者與之義也。故天之氣已布而萬物生矣。此時萬物萌芽,蟄藏者翻身,屈伏者少振,陽氣漸健而又得中,陰氣內克,故土內虛而外堅。是時也,萬物已榮於內而泄於外,水氣上騰,故湛濁在下,清澄在上,視之而弗見。當是時,陽數不可太少,亦不可太多,過少而為強陰所勝,固未為美,其若過多,則氣未當盛,躁進傷和,類多夭折。雖陽漸有餘,卻未可太過。若卦中之陽爻多,又見太盛,則冬行夏令,一生多疾。如得此數,吉中有凶,雖貴不壽,先升後沉,人多怨咎,事多不和,性傲少謙,由數之失節也。二十五之外,或得十八以下,只得八九,為佳。若二十五以上,則數之太過,陽數未宜敵陰為美。十二月之節,陽如餘一三五七九為奇,體則敵陰。餘二四六八十為偶,體則不與陰敵。余而不敵,以其得順時之宜。余而又敵,則冬行春令,主人一生多疾,或是夭折,外和而內狠,言恭而行隘,計出而不計其入,厚己而薄於人,凶莫甚焉。 陰陽二數多寡隨時吉凶論 凡人所得陰陽之數,當隨月令盛衰,方為合時。然陰陽升降不一,妙在變通,與時消息,而吉凶自見。學者誠心潛玩,自有神悟,苟玩理數不精,徒執象泥辭,何以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哉!今特逐款詳列於後。 天數多寡論 天數屬陽,利男子,喜陽爻。夫男子受天陽氣而生,所生之時,得天數作祥為福,必是富貴之人。蓋男以陽為主,既作祥無不美者。凡男命欲陽爻多,陰爻少,無不為善。《易》曰:陽貴陰賤,陽為君子,陰為小人。陽尊陰卑,故男子得之為利,女子得之為不利。經云:小人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故女子乘之,未有不敗也。蓋陰陽之理自然,若舛逆,安可居富貴之域哉!然利於陽者,自十一月冬至後,至四月終,宜陽數,喜陽爻,利男子,不利女人也。 陽數不及,在十一月冬至之後,十二月未泰之時,此時陽氣未見而尚微,理當不及。此時陽數太過者,陽乍至而先盛,是謂暴至勇求,恐不能久。薄亦可知。若陽氣已至,陽伏陰中,是謂屈而不伸,何能奮發? 陽數得中,自正月立春後,三陽交泰,此時陽氣方亨,理當得中,有餘尤妙,不宜不足。若陽數反弱,則非所困而困焉,其辱可知。 陽數太過,自三月清明後,至小滿節,此時陽氣正壯,理合太過,雖多無妨。蓋當時合節為美,得中次之,不及又非可嘉之數也。未有當盛而反不及為佳者。爻位辭理無援,則非有福人也。爻辭若吉,福亦減半。 天數至弱 天數一十有五,如只得四五六七八數,此不滿一策,是謂至弱。歌曰:天數至弱,男子不宜。艱辛不利,憂苦多為。少年碌碌,六眷睽違。心志卑役,動即成非。或僧或道,或吏或卑。陰令可乖,陽令非時。陽極則夭,陽淺不虧。陰極合節,陰淺須危。陰凝有戰,斯理可悲。男為賊盜,女必娼尼。 夫陽數至弱,辰戌丑未月時生,必克父於童稚之時,或是父年弱母年壯,精輕清而血重濁,或重拜,或是偏生,又不受祖產,起自艱辛。若卦名吉,居位當,於時利陰陽合,卻主橫發,間獲妻財,貴於白屋,大概子息必孤,助力者鮮,蓋陽數至弱也。 陽數有援 陽雖弱而居陽令,又立陽爻,主有將來之榮,始必不利。卦名爻辭俱吉,則主晚貴。 陽弱無援 陽既弱又居陰令,立陰爻,主一生貧賤,求無發達。更位吉辭凶者,賤而夭。爻凶者,惡死。在陰令則無妨,當隨爻辨之。 天數不足 天數二十五為正,只如得九或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至二十四數,皆謂之不足。論九是陽之一策,十八已為一策之餘,雖雲不足,即非至弱之比,猶庶幾可也。大概與陽弱同,義少差而已。凡陽數不足,男子得之,福必減也。凡陽數不足,男子多有夭者。陽弱則尤乖耳。當隨輕重而言,大抵不足二字,未有十全如意,當先喪父,陽男尤驗,陰女同。 詩曰:不足之數亦堪憂,事既成時不到頭。滿溢高危深可慮,是非相半卒相休。失多得少因茲數,謀求不稱乃其由。要知不足陽天數,仁義成乖恩變仇。 凡不足之數,十一月一陽生之時,或陽未生之初,陽數至弱,此理當然。十二月二陽生之時,三陽未泰之前,陽不足,理亦當然。是謂合時,不逆節氣。經云:時行則行,時止則止,與時偕行,動靜應節,則悔吝何自而生?行止非時,動靜失節,則災禍自至。若三陽交泰之時,陽氣上升,陰氣下降,君子道長,小人道消,萬物發榮之時。若陽不足,則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是行止非時,動靜失節,凡百幾會不投,何以獲利?若成卦居爻無援,及犯時之忌,碌碌貧賤可知。如其位居不當,而復乘剛,必遭刑名橫夭。又當求小象參詳可驗。 天數得中 二十五之外,更至二策二十以下者,非過非不及,過數不滿二策,不謂之過,亦曰得中。此等數在春分前,謂之順時,立春前為太過,春分後為不及。 詩曰:爻位名體吉,勢援理優長。及時合數節,辭吉十分良。富貴簪纓列,赫奕自非常。官高位更顯,撫眾登廟堂。 天數太過 天數合少而多,謂之太過,合多而少,謂之不及。四十以下至五十、六十者,三月至四月無妨。得之非時者,是之謂亢,當主兇殘夭暴之事,值之者可不謹哉! 詩曰:太過有餘傷,性暴應多狠,禍去有餘殃。未滿先防溢,方高危續張。患難時時至,驕倨縱難當。狠忿多奸狡,浮躁恃剛強。口輕招怨誹,言過恣強梁。 太過有尤 陽數勝陰數,卦中陽爻多,又值月令立陽爻,是曰有尤,主人多災厄,形體破傷。 孤陽不偶 天數二十六以上,至四十以下,余偶數,而地數隻得三十是也,乃陽數有餘,陰數無餘。 詩曰:孤陽不偶本非宜,值者刑妻及害兒。女犯刑夫更傷子,若非遺腹定孤兒。更有陽爻太極亢,剛強好辨是和非。人情寡合多招怨,執拗強言定不移。女人狠戾生淫佚,男子鬥狠必瞞欺。貴賤賢愚均一體,若逢陽極愈乖睽。陰爻陰令方和順,爻吉辭安福壽奇(此有援也)。 凡孤陽不偶之數,有陽無陰,是太燥也。萬物枯槁,如旱歲之狀。然有君無臣,有夫無婦,所以乾之上九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又雲陽無陰不生,陰無陽不成,生成之理,必藉陰陽,今獨陽無陰,則不生也。得此數者,所以損子刑妻,性多剛躁,好辨是非,女命犯此,有男子操略,悔吝之招無所不至,若有陰調和,方不亢也。 孤陽自偶 天數三十一至四十一、五十一,余奇數,地數隻得三十是也。 詩曰:孤陽自偶也勞神,自立應難得六親。壯歲艱辛勤苦立,晚年得勢始榮欣。男兒起自寒微內,女子從卑漸貴身。陽令陽爻名顯赫,陰爻陰令吉凶頻。 凡此孤陽自偶之數,本無陰以應之,而陽極自生其陰,是謂剛亢反和之象,多是先難後易,先貧後富,先微後貴,有後無前,六親先離後合。在辰戌丑未時必克父於幼,孤自勞苦。爻位吉,得勢援,辭體優長,必主橫發,或得妻財。女子得之,必主重婚再嫁。 陽數偏少 天數二十有五,只得四、五、六至二十四,地數三十是也。乃陽數不足,陰數足也。此謂之有陰無陽,得陽數偏少,利女子,不利男子。如大過九五爻枯陽生華,老婦士夫,亦可丑也。得此數者,有福無壽,有官無權,有妻無子,有子刑妻,業多勞碌。卦吉爻佳,則庶幾。爻凶位失,大凶人也,悖逆爭鬥,或雷震之禍,危險之厄。 詩曰:陰數重濁福氣微,喜中生怒是成非。名虛利實全無益,福壽妻兒必不齊。男子逢之貧夭濁,女人得此尚依稀。陰令得之猶可喜,若生陽月必孤睽。 以強伏弱 如天數三十、四十、五十之類,地數三十或至十二以下是也。若值陽月令不妨,逢陰月令頗有恃勢致凶之象。蓋陽盛陰本理也,若勝之以理,則民服其治,不亦懷刑乎?若勝之不以理,則必悖而有亢,上下不安矣,至此則雖貴而不善終。 詩曰:陽道真君子,勝陰乃治民。逢之無不貴,爻吉廟堂人。陰令若逢此,以勢下加民。爻辭如失位,財足也須貧。 地數多寡 地數屬陰,利女人,喜陰爻。女人稟地陰爻而生,其所生之時得陰數,則為富貴之根基。女以陰為主故也。凡女命欲陰數多,陽數少,無不為福。《象》曰:地道妻道臣道也。故女以陰為貴,不利男子,陰凝於陽必戰,戰必傷,稱血。男子犯之,遭刑下賤,類多奔碌,自處艱難,未聞有佳也。然利於陰者,自五月一陰生,至十月陰勝極,利女人不利男子也。 地數不及,自五月夏至後至七月處暑前,此時陰氣尚微,理當不及。 地數得中,自七月立秋後至八月秋分前,此時陰氣正長,理合得中。 地數太過,自九月寒露後至十一月小雪,此時陰氣極勝,理合太過。 地數至弱 地數三十,只得八、九、十、十一、十二數者,是謂至弱。 詩曰:陰數至弱,女人不堪,幼克父母,六眷難安,不得其家,或處卑寒,夫宮屢克,子息萬難,慳貪不已,以志無寬,年壯虛度,晚歲孤單,樂則生疾,憂慮多般,患難頻歷,至老無閒,陽極尚可,陰勝凶干。 夫陰數至弱,若子午卯酉月時生必克父母於幼稚之時,或父年高而母年弱,偏生別出,存養他人,遠鄉轉鬻,疏絕六親。 陰弱有援 陰雖弱而居陰月令,立陰爻,女人得之先賤後貴。爻吉卦吉則生富貴之中,合為命婦。 陰弱無援 若男子居陽令而陰弱,主先窮後達,居陽爻則利重名輕。若居陰令,值陰爻,貧困不富者也。大抵消息惟在四時,難乎一概也。 地數不足 地數三十,只得十八者,是謂之不足。如得三策之數,十八數以上,與至弱之數少差矣。大抵此數女子得之福必鮮,若子午卯酉月時生必克母於童稚之年,或父壯母少,存養他人,轉鬻遠鄉,六親疏絕,夏至立秋前三陰未盛,則隨時合節,福壽自如。秋分以後,必主夭壽,為失時淺薄之命也。凡不足,又安有全羨之喜?當先喪母,陰男陽女尤驗。 地數得中 地數三十,得三十二至四十五以下,皆謂得中。但八九月立冬前,卦名爻位吉,理長有援,主富貴榮華,可知矣。 地數太過 地數三十,如得五六十以上者,皆謂太過。此時天寒地凍,當有屈伏欽肅之象。得此數者,主刑傷戰戮,少得喜終。在十一月前,十月立冬後,未冬至前,卻為不害。蓋陰令極盛,與時偕行,得卦名爻位吉,理長有援,居體不入陷地,主官崇位顯。 地數太過有悔 陰數勝陽數,卦中陰爻多,值陰令立陰爻,是曰有悔,貧賤短夭,不達而死。 孤陰背陽 地數三十至五十、六十,余偶數,而天數隻二十五是也。乃陽無餘,陰數有餘。夫孤陰背陽,乃陰凝之象。卑弱太柔,萬分軟怯,嫩脆之甚。霜雪嚴凝,蟄屈無伸,所以坤之上六曰龍戰於野,其血玄黃。積陰之數,無陽不成。 詩曰:孤陰背於陽,富貴豈無殃。男子遭妻抑,婦人定夫傷。若非先克父,母亦合離鄉。陰無陽作主,女子守空房。福至終難穩,榮來未必長。陽令男晚達,陰令女尼娼。爻辭位不吉,安得是忠良。男子得此數,凡百少安康。 凡此孤陰背陽之數,主損妻傷子,刑害重重,多虛少實,滯而不通,聞見寡陋。女子得獨陰之數,非偏則寡,母則淫亂。若得陽氣調和,方為福矣。 孤陰向陽 天數二十五,地數得四十至六十以下,余奇數是也。乃陰數過,陽數足。 詩曰:孤陰獨向陽,令人好是非。妄言不堪信,行短豈宜依。狡猾無仁義,愚詐必瞞欺。有陽能改過,有陰奸盜隨。女則為娼妓,男多配徒兒。陰陽相允合,晚歲福光輝。男子猶雲可,女子最非宜。若人得此數,未必肯循規。 凡此孤陰向陽之數,本無陽以應之,而陰極自生陽,即寒谷回春之意。若陽令生人,多主橫發偶成,獲無心之財,有小往大來之喜,亦主六親孤隔,自立自成,惟女子得之,恐有求合之志。蒙卦云: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是也。若居陰爻,生陰月令,女子不妨。若居陽爻,生陽月令,決主淫亂。 陰數偏少 地數十八至二十八,天數二十五是也。乃陽數足,陰數不足。陰數無用與不足,同是謂陰數偏於少也。 詩曰:陽數輕清氣自全,不期陰偶獨孤偏。男子得此難為母,若非刑克定生偏。女子犯之雖不克,恐他婚嫁不當年。陽令得之多富貴,陰令逢之百事煎。 凡此有陽無陰之數,利男子不利女人,合大過九二爻枯楊生稊之象。陽月令得之,多主富貴,陰月令得之,多主貧窮。爻位卦名不佳者尤甚。 以弱敵強 地數三十至四十、五十、六十以上,天數隻得二十四以下是也。乃地數太過,天數不足。陰月令逢之,尚庶幾,陽月令逢之,必主滅頂之凶。所謂小人而犯君子者也。 詩曰:陰道為民下,何堪反勝陽。勞而無寸益,福祿亦難昌。陰令憂危淺,陽月有大殃。名位俱不吉,斬戮在邊場。 夫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天之理也。今反以陰勝陽,下豈容罔上,而臣豈容犯君,斬戮無疑,或為竊盜,或是強梁悖逆之徒。若在陽月令,甚為可憂。更爻理體不佳無援,卦凶,禍必重。若陰月令,卦名吉,爻位當,體理優長有援,則武勇之貴,有聲威,或為健訟濁富之徒,而有聲譽,當以時消息也。 陰數太過有悔 陰數盛,陽數少,卦中陰爻多,又值陰月令,位陰爻,是曰有悔,貧賤短夭,不達而死。 安和自寧 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乃天地二數無餘無不足是也。陰陽數俱平者,依卦中吉凶斷之。諸數惟此數為最佳也,吉凶極定。 詩曰:二數無餘無不足,禍不深兮福不偏。爻位名佳人富貴,定須遐邇具民瞻。 凡此二數和平,爻位卦名吉,有援合時得體,主富貴榮華,出類拔萃之名賢也。如爻位卦名凶,無援失時,亦主安逸良善亨和平之福者也。 天地俱羸 天數二十四以下,地數二十九以下,是乃陰陽二數俱不足者也。 詩曰:二氣俱羸不固堅,須知名利不能全。有官難顯福難守,尤恐天年不可延。 得此數乃受氣之偏,男宜為僧道,婦多尼妓,主人心志隘窄,所為無寬大,必多剋剝,利己損人。爻位卦名吉,得時有援,尚是忘恩失義之人,不自敦厚奉養之輩。若爻凶無援,失時犯忌,卦名不佳,必是配隸之徒,夭橫之流,困苦貧窮乞丐之人也。 陰陽相戰 蓋陽數多,陰數少,或陰陽二數俱多,清濁相干者是也。 詩曰:陰陽相戰必然傷,二親兄弟克離鄉。妻子雖全財不積,人事虛浮福繼殃。貴者遇之多毀折,富人值此訟頻訪。爻位不佳軍吏輩,爻佳位當卻為祥。 命無陰陽 大凡命不論陰陽男女,但陽月令男命陽不足謂之無陽,陰月令女命陰不足謂之無陰,二者失時悖理,皆主凶。 詩曰:男女陰陽兩失時,終身作事自睽違。六親骨肉應重克,性拗無能惹是非。自身必主多殘疾,飲食貪慳只自欺。月令爻位無歸著,蹤跡詭譎定執迷。 大抵此二數四季皆非全美,陰陽相戰則彼此有傷,陰疑於陽必戰,陽盛於陰必亂,戰亂相混,又焉得吉?蓋陰為陽所傷,則稱血。血者殺傷之象。如小畜六四、需六四、坤上六是也。陽盛陰微必然有傷,乃自然之理,天道且然,而況於人乎?然亦有陰被陽所傷而不血者,有乘剛之咎也。以上諸數皆自大易源委中來,由聖人肺腑中出,雖一毫詐偽不得,其數已定,但恐時不定耳。如流年禍福不定,當與上下二時推窮。蓋冬夏之日有短長,節氣有淺深,不在上即在下,斷無一毫差忒。此數一依於易,予病其太易,故作二數扶翼之,但乘除之內差異耳。事事物物上皆有六十四卦,惟人得其正,莊子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是也。只此三百八十四爻、六十四卦,該盡天地物理,人之貴賤壽夭,總有三百八十四種,備見三百八十四爻。貴賤不同,壽夭不等者,如貴人得一吉爻即亨奮得志,賤子得一吉爻只少快意而已。如有霖雨大霈,江河溪澗,流衍澎湃,皆朝宗于海。瓶罌之器不滿,升斗皆盈,敢以瓶罌而比江河,決無是理。胸中非有成易,目前未易言數,畫易不明,何足以知變通之道?所以易道互換之機,識之者少。況正伏參互,四體八體,否泰損益,互對有無,時行時止,動靜陰陽,剛柔取捨,抑揚成敗之理歟!倘能權宜,別休咎,識輕重,則百發百中。 論卦數吉凶 凡人生時所得陰陽之數,當合時得令,自冬至後至雨水前,正三陽交泰之時,除天數二十五之外,有奇數之餘,即君子之合象也。如偶數,是從小人舍君子,則斗筲之器,不仁之徒,詭譎奸狡,遇陽年犯時之忌,逢陰盛必遭兇殘夭橫之禍,死無疑矣。 陽月令得陰數,余有二四者輕,六八者重。二為坤母道也。縱有殺,乃父母惜物之心,憂子之志。四為巽,巽者順也入也,有隱忍之心,未為甚害。六為乾,乾健也,剛明決斷,必治諸子,遇陽年之令,犯者必主刑傷之禍,重者兇橫。八者艮也,為老陰,陰則有肅殺嚴亢之威,主爭鬥配隸之兆,不然,亦自縊顛仆之凶,恐有非橫之災,暴傷之禍。值爻凶者,十有九驗矣。陽弱而餘二四六八者,謂之援陰。陽弱而餘一三七九者,謂之援陽。陽而援,陽宜有生氣,但為強陰所勝,終亦不利。當此數者,危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也。 陰月令得陽零數者,一為坎陷也,主隱害於人,又為心病,多憂多慮,主血疾,以曲為直,平生多災眚,有血疾。三為震動也,陰盛之際,小人群起,欲相犯分,視死如歸,豈可與之爭鬥?主有雷震之禍,如至秋分後九月、十月惡死橫禍之災,手足股肱不能保守。五為艮,艮為止也。犯此數者,凡事宜尊重小輩,侵凌避之可也。七為兌,兌說也,又為口舌,但以巧言令色,有不仁之心。下稍必成口舌,有毀折之患。兌正秋也,小人侵長,君子退避隱藏之時,豈可反弄唇舌。一雲此其間必有小人之禍。《易》曰: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又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有滅頂折足之凶,言不勝其任也。九者陽之亢也,其卦為離,離性燥。陰勝之令,小人常有剝陽之心,不可與小人交處,終有小人害君子之象。燥陽必被其害,得之者多凶少吉。陰若弱而援二四六八之陰者,主先賤後貴。若應時而卦爻理吉,男主發福,女主為命婦。陰弱而援一三七九之陽者,此弱而又弱也。有吉助者,可以先窮後達,先貧後富,否則貧困逢凶,禍發無救之人也。 數足不足論 凡數不足,是天地不備之氣數也。主或夭或貧,或賤或薄,本是虛貧之象。天數不足,克父或重拜,父母或遺腹而生,甚者野合之子,或偏生,勞苦愚下。若更值辰戌丑未時生,克父必矣。陽月尤驗。若爻位卦名凶則尤甚矣。若應其時,卦名吉,其爻當位,理合宜,則富貴特異。惟是發得盛,特恐其無壽,或有滿溢高危之咎,子嗣亦寡薄,女人庶幾,男子必然。蓋不足二字,豈全備哉!男子以天數為本,當陽月令,陽氣日長,此時陽數宜多,豈宜不足?又得卦凶失體理,奚歡悅哉!若當足不足,則愈咎矣。謂氣數當與天地四時同為妙用,若不為用,雖貴不壽焉。地數不足亦然,陽月令陰數不足當然。若陰月令,天道右旋,陰日侵長,此時陰數宜多,豈宜不足?若卦名並爻位吉,體理優長,猶小有疵。若卦名不佳,爻位失節,辭凶體理短,貧賤夭薄,愚下可知,男子庶幾,女人尤甚。更卦與爻位兩背違者,娼尼之類,男子為僧道下吏之輩。如犯時忌,黥配斬馘之徒。如陰月令,陰數不足,更值子午卯酉時生,克母必矣,或是遺腹之人,偏生重拜,與陽不足同理。蓋陽月令當陰不足,陰月令當陽不足,凡天地二數若至弱者為不足之甚,男女犯之皆不宜。 陰陽祿數 凡數得三十六為老陽之祿數,二十八為少陽之祿數,利男不利女。二十四為老陰之祿,三十二為少陰之祿,利女不利男。 釋卦合數合時爻位當否論 在昔上古,書契未作,數隱無朕,肇自伏羲,天不愛道,河出圖,洛出書,羲皇仰觀俯察,始畫八卦,而易數出矣。分陰分陽,辨方定位,而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數布列於圖,成變化,行鬼神,大而造化,小而事物細微,皆囿於中,吉凶禍福,貧賤富貴,死生壽夭,率皆前定。經曰:順時者昌,逆時者亡。言人之數貴合時也。又曰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大小者存乎卦,言人貴得位也。位有尊卑,爻有陰陽,卦以反對,而爻皆變易,觀爻思變,變斯盡矣。是以凡人所生,值陽月令,陽數合多,不得不多,值陰月令,陽數合少,不得不少。合多而少曰不及,合少而多曰太過,少而不至至弱。多而不過兩策,雖非其正,亦謂得中不及之數,主一生百。凡不足太過之數,主一生所為剛亢。惟得中之數必應自然之榮,是以過與不及,皆不若得中為妙。如數得中,又應時合節,卦名佳,居位當,有援得勢,辭吉理優,富貴極盛,數雖得中,逆時背理,則亦貧乏下賤之徒,夭橫凶頑之輩,乃妄合苟容之人。爻若不當位,吏僧也。位失傷時,僧道九流也。困於爻位,鰥寡孤獨人也。數得中,演卦名佳,爻位當,理吉,亦必八座之貴,無援而位不得其勢,當居鄉監。其數如或不及太過,雖居位得體,爻又得勢,理又優長,不過郎曹省署,持節執麾。若無援勢,若位不當,則碌碌長員,難脫選調。若見一吉一兇相參,非苟合之人,則選調之夫,亦罕清顯。大概爻位名體援勢理時辭吉,數非不及太過而得中,此十全之福,必極人臣之位。外此十體,或得一二者,乃一二分之福分也,碌碌長流。大凡數不足者,命之所忌。陽數不足,是天氣不備,陰數不足,是地氣不備。得助逢吉,猶可轉禍為福,無助逢凶,其禍必多矣。詳具於後。 男子生陽月令,位在陽爻,得陽數順時也,主吉,反此為逆,主凶。 女人生陰月令,位在陰爻,得陰數順時也,主吉,反此為逆,主凶。 陽數盛,陰數少,卦中陽爻多,值陽月令,又居陽位,男得之為順,多吉。若陽數盛,陰數少,卦中陰爻多,值陰月令,居陰位,此逆也,男得之多不利。 陰數盛,陽數少,卦中陰爻多,值陰月令,又居陰位,女得之為順,多吉。若陰數盛,陽數少,卦中陽爻多,值陽月令,居陽位,此逆也,女得之多不利。 男子生陰月令,居陰爻,得陰數,本名為逆,而其陰當時得勢,爻有援,辭吉,雖男子居之,亦有富貴者,此隨天地四時之理也。 女子生陽月令,居陽爻,得陽數,本名為逆,而其陽當時得勢,爻有援,辭吉,雖女子居之,此亦富足之命。大概舉時以觀吉凶,應事以知動靜。 男子行陰令,居陰爻,主心氣柔弱,而無終始,或失首尾。 女子行陽令,居陽爻,主情性剛強執拗,志過丈夫。 納甲歌附納音釋義 乾金甲子外壬午,坎水戊寅外戊申。艮土丙辰外丙戌,震木庚子庚午臨。巽木辛丑並辛未,離火己卯己酉尋。坤土乙未加癸丑,兌金丁巳丁亥辰。 甲子乙丑甲午乙未納金,為子午屬庚,丑未屬辛。從甲子甲午數至庚,從乙丑乙未數至辛,皆得七數。七乃西方素天之氣,所以納音為金也。丙寅丁卯丙申丁酉納火,為寅申屬戊,卯酉屬己。從丙寅丙申數至戊,丁卯丁酉數至己,皆得三也。三者南方丹天之氣,所以納音為火。戊辰己巳戊戌己亥納木,為辰戌屬丙,己亥屬丁。從戊辰戊戌數至丙,從己巳己亥數至丁,皆得九。九者東方青天之氣,所以納音為木。庚午辛未庚子辛丑納土,為言各得其所,屬午為一,一中央黅天之氣,所以納土。丙子丁丑丙午丁未納水,從子午數至庚,丑未數至辛,皆得五數。五為北方玄天之氣,所以納音屬水也。 五命得卦 人命不出手五,而天干地支納音又有三者之別,大要五命所主,干清主名,支濁主利,納音主包禍福,不可不察也。列具於後。 金命庚辛申酉 乾 旺氣也,主富貴。 坎 浮沉之象,禍福相繼。 艮 隱山養體,雖為益氣,亦埋光斂彩。 震 金入財宮,動而得志。 巽 金風瀟瀟之象。秋冬有聲,春夏忌之。 離 為革命之由,先達後窮。 坤 抱母從源,主多發福。 兌 得地(同乾)。 木命甲乙寅卯 乾 為陽健,木盛花繁,多虛少實。 離 損其芳榮。 坎 陷其根荄,非久大之象。欠土之宮,根荄浮露。 艮 木人得土,雖少必長,合時尤佳。春夏吉,秋冬多患難,加風尤甚。 兌 正秋枝葉殞落。 震 木類相宜,身處榮樂,動舉無乖。 巽 和風吹噓,搖動根枝,春夏大吉,秋冬不佳。 坤 根壯柯凋,有待而發,不速成功,陰數多則不違。 水命壬癸亥子 乾 水深發源,抱母從源,無勞碌之苦。 坎 陷宮也,或險而行,或險而止,吉凶不定。 艮 山下有澤,為巨壑流塞之象。 震 水勢東流,動而不清。 巽 為風,起其波浪,秋冬可畏。 離 戰克相殘,或成或破。 坤 水勢順地,潤下不逆。 兌 水之來源,意與乾同。 火命丙丁己午 乾 起炎之象,好上而明灼,象爻俱吉,則非常俗之人。 震 火動焚燎,決不能久。 坎 明晦相因,或消或長,或小或大,或短或長,反覆之象。 艮 火焚煲土,有木引炎,益己損人。 巽 因風以燎原,亦為不定之象。 離 炎上大盛,多虛少實,而煙焰,煙則多喜多怒,焰則外好內乖。 坤 火土相宜,坤老陰也,火抱其陰,兩情相得。 兌 為疑為妒,彼此交猜,以離位之精,而遇西方之體,故疑也。 土命戊己辰戌丑未 乾 喜怒相參,吉凶各半。 兌 同乾。 坎 陷缺而不高厚,復隍之象。 艮 土成山嶽高厚之勢,生於辰戌丑未月,富而且壽。 震 土被木傷,勞碌多凶。 離 火土相資,陰陽氣備,福不輕薄。 巽 揚塵播土。 坤 此為土實,厚得育物,得之者可居侯牧。 大抵五行有宜與不宜,合時與不合時。凡辭句未可為據。辭雖吉而理有凶,爻雖凶而理有吉,無窮妙義盡在畫中,故一卦能變六十四卦,一卦有四體八體之奧,最為緊要。若止泥爻辭為定福禍,猶如萬里之遠,最要四體八體,常在目前,非詳於畫者,未易見也。如乾坤二卦六爻俱純,自無難見。至如六子之卦,渾乾坤為體,剛柔迭用為象,則變動不居,其精義之妙,周流六虛,如四體八體,不寓目前,不在心內,則難明矣。焦延壽曰:一卦有六十四卦變,而為四千九十六卦,而配入十二月中,有五萬八百八十卦,而為一年,卦氣若配入三百八十四爻之中,是有五萬七千六十個三百八十四爻,此只為一年卦爻,若十年至六十年,二千一百九十萬一千四十卦,其義可謂無窮矣。故一卦有一義,一爻有一理,一時有一用,吉凶由是生,悔吝由是著,豈有一毫之妄?要知無窮妙義,曉然明白,則不違天地四時化工之妙,固當熟認深詳,推卦爻之五行本體不足,推及互體,互體不足,遂及卦變,卦變不足,遂及卦畫,爻義既明,則吉凶悔吝,安危存亡,舉可知矣。管輅曰:易有天理,有義理,有物理,有至理。天理廣大,無所不包。義理明著,貫通自然。物理深遠,辨析當然。至理無窮,報應有準。以此四理,順入性命,洞達聖經,易道大著,無不驗矣。 卦爻變例 乾者天也,健也,為金,為玉,為大赤,為圓,為馬,為大人,為龍,北方亥子之地也。主人性氣剛果,規模廣闊,頭額方圓,操略清明,多生英烈之賢,不產孤寒之士,玉潤冰清,精神仿佛。 初九曰潛龍勿用,主人執事多悔,吝嗇進退,塵勞汩沒,少得賢明,斯難清顯,變後天為小畜六四,必主血疾,手足之危。若夏至後冬至前,己午丁酉辛辰巳人得之為佳,余命主疾,有折腰之患。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子得之,胸襟溥博,仁義忠信,豁達高明,風騷俊敏。後天變離,升出外為大有六五,厥孚威如,吉。夏至後冬至前,己午丁酉人必顯,公卿大夫之命也。余得發福。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人多惻隱知幾之士,剛烈之賢。主人貴有滔天之福,祿位穹隆。後天變夬上六,丁酉金及秋分後得之,光烈英風廟堂之人也。余得平。平應遭刑傷,多有毀折。 九四或躍在淵,重剛相逼,上下無常,陰陽多懼,必有因循之咎,非妄之災。時節若貴,亦多蹇難,或因馬跌仆為傷也。後天變姤初六,為一陰之主,五陽眾宗。若辛辰巳生人,在夏至之交,未有不貴也。此乃鄉監郎官之佐。 九五飛龍在天,大人造也,君王之位,大人之辭,少年俊逸,性剛人純,貌多格識,內外洞明,超群越眾之才,權剛彌眾,聲音響亮,氣概寵遠,問世人也。變後天為同人六二,辛巳己午人,若夏至後得之為佳也。余得平常足富。 上九亢龍有悔,貴而無位,《易》曰過亢極則有悔,悔則亂也。其人性氣剛勇,褊急少情,人多怨謗,有官無權,有夫無婦,有子無妻,主帶頭目疾。後天變履六三,履虎尾,咥人凶。若夏至後至冬至前,己午丁酉人不失為貴,但有高危滿溢之患也,亦難全其福矣。余得未必為全福也。 震為雷,為木,為足,為的顙,為大途,為長子,為龍,東方寅卯之氣也。震驚百里,主人聲音響亮,大驚小怪,相貌清奇,骨格秀麗,性囂無常,易嗔易喜,多不耐事,心好遊行,或經營商賈,或遊蕩江湖。春夏乃貴,秋冬不利。 初九震來虩虩,恐致福也,人必威權,為眾所懼,事主先難後易。春分後庚卯人得之,富貴雙全,清顯人也。變出後天復卦六四,中行獨復,以從道也。雷聲入地,本不為佳,乙癸未申人得之,卻為福也,作聰明之士,巨福之人。 六二震來厲,乘剛也,人有妄冒之威,欲使驚懼,威而不節,不斂其威,故為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所以盜斯奪之矣。若春分後庚卯人必貴。余得庸庸碌碌,足腹心疾,少全清節。變出後天隨卦九五,孚於嘉吉,位正中也。若丁酉金命於春秋得之,為及時之雨。在巽為長養之風,秋分見兌為科甲。丁酉人得之為祿,主應是濟時救物之君子,匡時輔世之賢英,庸有不達者乎? 六三震蘇蘇,位不當也,處位不當,於理不順,人情妄求苟合,虛偽不實。春分後卻為科甲顯赫之人。庚卯命福祿盈餘。變出後天為噬嗑上六,何校滅耳,聰不明也。夏至後生庶可避凶發福,余應訟獄,一生口舌。秋分後夏至前多是斬戮囚禁死者,斷無吉祥。若孤貧足疾可壓也。 九四震遂泥,未光也,位居四陰之中,為上卦之主。若冬至夏至前為富貴明賢之士,機謀深遠,處事多難測度。變出後天為豫卦初六,辭本不佳。若秋冬得之,雷乃收聲。乙癸未申人得之,僅為發福,多優裕,余不佳。 六五震往來厲,危行也,在於無援之地,且又性剛,雷霆空霹靂,雲雨竟虛無,心狂瞻大,處事少成,作計從謀,反招殃禍。若庚卯生人得令,及夏至前冬至後,主伶俐,顯煥發福,主有疾,妨子息。變後天為歸妹九二,眇能視,未吉也。秋分後最貴,夏得可喜,春為甘澤,冬極乖張,非貧則夭。 上六震索索,崇高無不達也。變後天為豐九三,豐其沛,折其右肱,不可大事。春夏則吉,戊子己午人為益,餘人主耳目手足獄訟之災也。 右舉茲二卦降升變化為例,余卦引而伸之,宜與不宜,切當仔細消息,無窮之奧,不易之理,學者精思,一毫之失,千里之隔,人命不差,報應如響。 先賢命格假令例 假令紹興庚午七月二十二日酉時生男,命庚午甲申丙午丁酉,二篇之策,陽數四十四,除天數二十五,剩十九,除十不用,零九數屬離,陰數二十八,除二十外而用零八數屬艮,合之得火山旅卦。其陰時在初六爻為元堂,辭雲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七月二十日處暑,二十二日生系處暑後一日,生以離為化工,而月令方屬否卦,三陰已生,其人所得之卦,有三陰三陽,其九三、九四、上九皆非得時,惟初六、六三、六五得時,有人在初爻,系第一陰爻,其辭不佳,陰居陽位不當,其數陽多陰少,亦不佳。然旅之初六,獨有九四為援,其九四乃是離體,為時化工,九四乃是大臣位也,初六得大臣援己,其貴可知。況離是午人,地支元氣援己,尤為好處。到四十六年換後天而為重離,升旅之初六為離之九四,大臣之位,上下皆是化工元氣,所以貴顯而秉權。然離乃是地之元氣,凡天干元氣好生,地支元氣好殺,此人純離,皆是地支元氣為威權,是以為置秉生殺之權,追封端明殿學士,莫非造化矣。 假令紹興乙亥八月初三日申時生男,命乙亥乙酉戊寅庚申,天數二十六,除二十五零一,地數二十六零六,陰男天數在內,一為坎,六為乾,合得天水訟卦。申陰時在初六為元堂,辭曰不永所事(云云)。論曰初三是白露,後三日生尚以離為化工,月令屬觀卦,四陰管事,三陰已長,四陰將生,陽數尚行,此當有過。其人在天數為元堂,其卦二陰四陽,四個陽皆不得地,只有二陰爻得時,合以二陰為佳。訟卦初六爻是第一陰為元堂,下卦互離為化工,有乾為元氣,況坎相交初六,有援於九四,是謂化工元氣援己,自合貴矣。至四十九歲換後天之卦為夬,夬者決也,以坎水在乾天之上,決而為兌澤,是謂升水上天為雨澤及物。升先天初六元堂居九四大臣之位,處建說之地,是以日侍清光,職為參政,豈非造化自然之理乎?況夬五陽互乾為亥人元氣,由是詳之,其貴不亦宜乎! 假令開僖二年丙寅十月二十九日亥時生男,命丙寅庚子丙子己亥,天數十八零八,地數四十二以二零,用二篇之策,演得山地剝卦。亥上九為元堂,辭雲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論曰:十月二十九日子時交大雪節,其人二十九夜亥時生,系是大雪後一日生也。正陰極之時,演而為剝。剝落也,萬物凋落也,其名不佳。殊不知天數得十八,地數得四十二,陽少陰多,但大雪後陰之至極,而陽數豈容多?地數至盛之時,陰數豈容少?二數俱是氣數與時偕行,人之氣數合四時之序,為大人君子。數合節氣,其卦名雖剝,自小雪後至大雪陰氣正隆時,屬純坤,坤即陰極無陽之月令,得剝正陰極陽將生之時。元堂居上九爻,又正陰極陽生之位,為群陰之表率,去一陽來復之時,尚有半月,此是見機而變者。況眾所宗之,貴亦可知。其辭曰: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若以奇數得上九爻數,為時所棄,當所不服,眾孰歸之。此時小人可見,合有剝廬之咎。今反得偶數,是為君子得輿,民所載也,貴亦可知。況丙人以艮為元氣,而寅生地支,元氣天地氣全,眾莫敢不服。此是一卦得勢又合時,況艮為手,坤為柄,此人異日必持權柄也。自合為執宰。惜無時之化工,亦可為侍從知州。況後天換而為坤,地道也,臣道也。未冬至半月正屬坤卦,主權,其人後日自隨班出省,蒞師相之顯必矣。況後天移元堂在坤之六三,是以先天剛健純粹之質,而居三公之位。三乃陽位,是先天後天不改其剛健純粹之節。其辭雲,含章,從王有終,小象有時發、光大之辭,安得不為當時名臣大儒哉! 假令紹定三年戊子十一月二十三日亥時生男,命戊子甲子癸巳癸亥,天數十一而用一為坎,地數三十用三為震,演得水雷屯。論曰:十一月十六日已交冬至,其人生於冬至後七日,應七日來復氣候,冬至前七日為將復,冬至後七日為來復,其人正合此義。天數得十一,一是陽,天數雖不足,一陽方復,未為弱也。此天數弱而佳者也。地數三十無餘不足,一陽方生,其形漸長,眾陰當消,而不敢有餘,二數正合此時之氣候,必主貴人之命。然又卦為屯,元堂在九五,爻辭曰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不甚佳。殊不知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冬至後陰已消,陽已長,此正剛柔始交之時,而得此卦,應其時。且九五為救屯之主爻,冬至後坎為正伯化工,坎又為戊生人之天元氣,子人得坎又為地支元氣,是天地元氣與化工渾同一體,又是天數內安元堂,必主為廟堂之貴矣。 釋卦義 屯蒙皆陰求陽之卦也。蓋屯難之世,弱者不能自濟,必依於強有力者為主,而後可濟。人而蒙昧,非遇剛明之賢,不能發蒙。故此二卦陰爻皆得以陽為吉。屯陰爻皆求陽,不召自往焉。雖班如不進,不得其馬,無所憑也。初九陽爻處首居下,應民所求,合其所望,大得志也。 蒙陰爻亦先求陽也。夫陰暗而陽明,故為以暗求明之義。辭曰:童蒙求我,匪我求童蒙。六三先唱,則犯於為女,四遠於陽,困蒙吝,初比於陽,則發蒙,六五正應於陽,為童蒙吉。 履,《易》曰履不處也。又曰履者,禮也。謙以制禮,陽處陰位,謙也。故此卦諸爻皆以得處陰位為美也。 臨為剛長之卦,陽剛盛則陰柔危,柔有所得,乃得免咎,故此一卦陰爻雖美,莫過無咎也。 觀之為義,以得見為美,故以近尊為佳,遠之為咎。遠為童觀,近為觀光。 大過者棟橈之世,本末皆弱,體已橈矣,而守其常,則是危而不扶,凶之道也。故以陽居陰,拯弱之義也。大過諸陽皆以居陰為美,居陽有應則凶也。 遁小人浸長,難在於內,亨在於外,與臨卦相對者也。臨卦剛長而柔危,遁柔長則剛遁也。遁以遠時為吉,上則肥遁,初則有厲。 大壯未有違謙越禮,能全能壯也。故陽爻皆以處陰位而為美。用壯處壯,則觸藩矣。 明夷上六為暗之主,至於初最遠之,故曰君子於行。五最近而難不能免,故謂之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三處明極而上遇暗主,故曰南狩獲其大首也。 睽者睽而通也,一雲睽離也,於兩卦之極睽而合,拯異而同,故先見睽而後乃疑亡也。 豐乃明以動之卦,尚於光顯,宣陽發暢者也。小暗謂沛,大暗謂蔀,蔀暗盡則明,明盡則星見,以豐之為義,在乎惡暗也。舉斯為例,則知卦爻之中,誠有至理,不可不通其變也。 又如屯坎蹇三卦九五爻雖居尊位,遭時不利,必當因時動靜,不可與兆民輕舉妄動。蓋九五為陽之主,六五為陰之主,極天下至尊之爻,然當屯難險阻之卦,苟非其時而動,則失其時宜,其凶必矣。故《易》曰卑高以陳,貴賤位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是以君民臣子,變動豈有常經?所謂變動不拘,周流六虛,上下無常者也。安可拘乎?九居五,陰月令變而不易,陽月令則易,六居五,陽月令變而不易,陰月令則易。此皆流年小象之通變也。余仿此。 易者易也,有交易變易之義。易道如四時流行,循環無端。《繫辭》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生極則殺,殺極則生,天地之相繼相承,曷有窮盡?故數之至妙,貴在與時流行,順之則吉,反之則凶。如陰道至極,陽道將生,氣數得援,陽之策尤妙,但求旨訣,思過半矣。 五行生剋制化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既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遂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樑。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埋。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克木,木堅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涸。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消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遭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遭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