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天使 · 火柴光的幻象
如今公寓也不見了,只留下一個擺放著家具的房間,以及四面狹促的牆壁。儘管還有足夠的錢繼續保留這間公寓,可我卻再也不想留下它了。每天我都會碰見他數千次,在每張椅子上,每個角落裡。我能聽見他淋浴時的喘息聲,嚷著讓我給他拿那條永遠不會掛在浴室的浴巾;聽得到他從原先擺放收音機的角落傳來的爽朗笑聲;夜半時分我甚至能聽到床頭另一側傳來的鼾聲——
在這個地方,生活變得更加簡單,成為一劑麻醉藥。生活意味著一整天趿拉著拖鞋,披著浴袍,頂著一頭亂髮。生活是一張搖搖晃晃的鋼絲床,不再用來睡覺,而是用來哭泣。生活是那或許一天才會開啟一次的罐頭,不是因為飢餓難耐,只是由於某種責任感。生活是一陣敲門聲,伴隨著那句:「你還好嗎?夫人?我是房東太太,有三四天都沒看到你了。只是想確認一下,沒出什麼事兒吧?」
「我還好。真的。還不錯。就算沒看到我,沒聽見什麼動靜,哪怕是整個星期,也別擔心我。我一直都待在這兒,就坐在這兒呢。」
「要不要我給你找點報紙看看?打發打發時間?」
我尖叫起來,不過她卻聽不到,因為我只是在心裡尖叫:「我不想打發時間!它已經流逝得太快了。我想讓時間靜止不動,要它凝固下來!」
「不用了,謝謝您。我對報紙上的消息不感興趣。」
生活就像這樣。
一天晚上,警方物證辦的人來家裡歸還他的物品,我一下子跌落谷底,抵達人生之中的最低點。他們仿佛是要把這些東西物歸原主,全都交還給你,除了那件最重要的東西以外:被他們關在牢房的那個人。他們把他留了下來,在他們的掌控之下,之後接通電源,最終隨手丟棄。
這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在被投入那個地方之後常見的流程,但我並不知曉啊。第一次看到他們架起他的胳膊,恐懼引起鑽心的劇痛,仿佛——一切都結束了,他已經永久地離開了我。我拿回它們,簽好名字並表示感謝,連忙關緊大門。只要能想辦法救他出來,他的這些衣物也不過是些小問題。
我躺在床上,在這個小房間裡,只有頭頂懸掛的一盞吊燈。我把臉埋在他的夾克衫里,體會自己從未經歷過的孤獨和絕望,如此徹底,如此痛徹心扉。從那時起,不管有沒有希望,有沒有機會,跌落谷底的曲線總歸會朝上發展。對我而言,事情不會比現在更慘了。你只能像那樣痛哭一次,一生就那麼一次而已,為了一個男人。我已經都給他了,作為我愛情的見證。
之後我記得自己麻木地坐在床邊,一邊輕撫著放在腿上的他那件空蕩蕩的外套,一邊從被我淚水浸濕的衣袖中讓自己重新振作起來。那晚他裝在衣兜里的東西分別放在幾個牛皮信封里,就系在那件外套的扣眼上。我拆開信封,把裡面的東西倒了出來。一個信封里裝著他隨身攜帶的錢、手錶、鑰匙扣,甚至還有他的印章戒指。此外一些不太值錢的東西裝在另一個信封里,裡面有支自動鉛筆(他總是忘記裝鉛芯)、一兩封商業信函、一張寫著中國字的洗衣票,這意味著他的襯衣還在某個地方等他去取,可他如今再也不需要它們了。
一件件物品出現在我眼前,仿佛是那種司空見慣、卻令人心酸不已的念珠一般。
此外還有個皺巴巴的香菸盒,裡面只剩下兩根香菸。他被捕那晚這些煙肯定還在裡面。看吶,他們是多么正直啊,那群警察!連判刑之人最後的兩根香菸都不肯碰,可卻因為他沒有做過的事情,要把他送去——
兩張寫著幸運數字的票根,那是上周我們一起去看演出時留下的。你知道的,就是那種把抽獎的部分撕下來,進門的時候放進一個盒子裡。周四後的一個星期,如果碰巧抽中那個特殊的數字——那天他回來後對我說的話再次在耳旁迴響:「我從來都沒中過獎哩,運氣實在太差了!」在其他事情上他運氣更差,這可憐的孩子。
信封已然空空如也。那些令人傷心不已的東西全都擺在我的腿上。不,等一下——還有一樣東西。我抖動信封的時候,它滑落下來。
無關緊要的東西,毫無用處。一盒火柴而已,就連這個他們也都盡職盡責地還給我了。每一樣東西,他們所看到的每一樣東西,除了他,全都還給我了。
而且,那是她的東西,一看到它綠松石色的外殼,還有那個無處不在的雙「M」標誌,我就認出來了。一個「M」疊加在另一個之上,看起來就像雙邊兒的「M」樣字母。
時至今日,那種刺痛多少已經模糊,看到這個火柴盒,我還是禁不住感到心緒不寧。一定是他上次在那裡的時候,拿起火柴用過之後,沒放回原處,而是心不在焉地裝進自己衣兜里了。每個人都有可能這麼做。現在它就在我掌心,還留著她那可悲且短暫的魅力。火柴盒很好地表達了這點。她認為雅致生活的精髓在於將自己姓名的首字母縮寫印在一切東西之上——火柴盒上、高腳杯上,我猜可能還有她的內衣上。我並不恨她。今晚,我發覺自己從來沒有恨過她。事發那天有一兩個小時,我嚇壞了,這之後我對她只是感到遺憾。不過,把裝著那一兩根火柴的盒子撕碎,儘管還能看到那個破損的記號,卻還是令我感到一種特別而諷刺的滿足感。「哧啦」——劃亮火柴,火光稍縱即逝,如同她的生命一樣。然後她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噗」的一聲,掉在地板上,就像這樣被人丟棄。
突然有件小事浮現在我腦海之中,也不知道它是從哪裡、又是如何冒出來的。我又仔細想了想,這個念頭變得越來越強烈,直到其他一切事情在它面前都顯得微不足道。之前我在那個地方見過這種火柴盒外殼,它就被塞在門縫裡,防止門閂完全關住。我當初站在那裡找機會溜出去的時候發現了它。我把它撿了起來,展開看了看,又扔了回去。藍色外殼上也有個「M」,跟這個很像。
但這個念頭變得越來越強烈——它跟這個又不完全一樣。
它是藍色的,而不是綠松石色,要比綠松石色更深、更暗一些。而那個「M」符號也不是疊加在一起的,而是單獨的一個。
她既然不厭其煩選擇了這種姓名首字母組合的遊戲——儘管這十分幼稚——然後把這個標識散落在目力所及的一切物品之上,那若是她想做些改變,為何它只出現在一個東西上?多少還是有些突兀啊!這可不是她的性格。對她而言,這種姓名首字母組合在一起的標記相當時髦,一旦沒讓它原原本本地出現在所有的東西上,那就意味著一種瑕疵。
再說,我手裡這個外殼就很好地印證了這一點。她在自己的火柴盒上,以及其他一切地方都印上了這個標誌。因此,我所見到的那個外殼並不是她的。
那個大寫的首字母是別人的,這就意味著某個人的姓氏也是以「M」開頭,而就是這個人殺死了她。
總共有三個巧合讓我直到現在才弄明白這一點。二者的名字——她和兇手的姓氏都是以同樣的字母開頭。關於這一點,雖然柯克的姓氏也是以「M」開頭,但他絕對不會將自己姓名的首字母印在火柴盒或其他什麼東西上。他一定會嘲笑這種想法,它也確實十分可笑。其二,這個人似乎和她有著類似的愚蠢嗜好,把私人物品都印上自己姓氏的首字母。其三,那片硬紙殼雖然和她所鍾愛的色調稍有不同,但恰好也是藍色的。
那天我被自己的發現嚇壞了,震驚之餘,精神過度緊張,以至於根本沒有注意到這些矛盾的地方。
時至今日我這才想明白。某個姓氏為「M」的人那天去見她,察覺到某些令他惱羞成怒的事情,然後把門做了些手腳,好趁她不備時重返她家,當他——
噢,如果我能得知她所認識的人裡面,誰的姓氏是以「M」開頭的話——誒,等等,不是有本電話簿嗎?當天我慌裡慌張離開的時候,最後一刻把它塞進手提包帶回家了,那上面不就是按姓氏的字母順序排列的嗎?從那之後我再也沒想起過這件事兒,也沒再看到它。不過既然我當時把它帶走了,它肯定就在家裡的什麼地方。
我拿出手提包,里里外外仔細摸索,不肯放過任何一個夾縫。女人總是會在特定的時間裡,無法十分肯定自己手提包里都裝著些什麼。總有些東西會被忽略,被放置在錯誤的地方,藏匿在無數隔層和拉鏈後面。
這隻包也一樣,不過並不是我要找的那個。可我十分肯定我當時的確把它帶走了,甚至還清楚地記得它的封皮是綠松石色的軟皮,頁邊空白處呈階梯狀,也記得火柴盒外殼上那個單獨的「M」符號。每個地方都被我翻遍了,就差把手提包的內襯撕開檢查了。我沮喪地坐在那裡,任由它掛在我的膝蓋上。
我突然想起來那天為了給她留下某種深刻的印象,我精心準備了一番。當時我肯定背著另一個特別的、做工考究的皮包。我甚至忘了自己還有這樣一個皮包,從那件事之後,我再也沒用過它了。那是最後一次衣著、配飾對我而言多少還有些意義。而在那之後,生活只是滿足基本需求而已。
於是我把那個包找出來打開。剛開始手指碰觸到一面小鏡子,褪下鏡子的保護套,突然一抹綠松石色從鏡子裡一閃而過,仿佛是皮包黑色內襯的一塊補丁一般。
我用顫抖的手指翻開通訊錄中「M」那一頁,心想:「就是這本通訊錄中的某個人殺了她。他的名字就在這裡,就在我翻開的這一頁。它正在我眼前,注視著我,而我也凝視著它,卻無從知曉是其中的哪一個。」
「我正盯著它呢,」這種想法再次出現在我腦海,「可我不知道是哪一個。」
但我會把它找出來的。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姓氏、警銜,或是他分管哪片轄區。要是還有其他人和他同一個姓氏的話,我很可能就會找錯人。事實上,我對他一無所知。只是覺得那晚他們把柯克帶回家的時候,他沒那麼不留情面,更有人情味一點兒。而我又必須找個人商量,我自己實在無法獨自處理這些事情。
所以我徒步來到離那個女人家最近的警局找他:「這裡有位姓弗勒德的警官嗎?」
「你是要找兇案組的韋斯利·弗勒德嗎?」
「我——我想應該是的。」
「你的名字是?」
「就說是個年輕的女士找他。」
他們帶我來到後面的一個房間,他就在那裡。確實是他。我看得出來,一開始他並沒認出我來,之後才想起來我是誰。「你是默里的太太,沒錯吧!」
我黯然答是。
他暗自把我上下打量一番,我猜他是在觀察我是如何面對並承受這一切的。他的眼中閃過一絲同情的意味,我猜他並沒有意識到這點。我並不需要同情,我需要的是建議和指導。
我把在默瑟家的發現對他和盤托出,還說了我對此的猜測和計劃。
他坐在那裡,聚精會神地聽我講完,表情嚴肅認真。這個判斷應該沒錯,但我最後還是問道:「你還是不相信我那天的確出現在那裡了吧?」
「你很可能在那裡——」
「喏,這是那本通訊錄。瞧,就在這裡,她的通訊錄。」
他隨手翻了翻,手指在上面輕敲了好幾下後,把它遞還給我。他的態度很明確:這件事兒已經了結,無法改變了。至於我究竟有沒有去那個地方根本無關緊要,而且一開始他就認定我根本沒去過她家。已經結案了。
起初他試圖說服我放棄這件案子。「瞧,從你的角度出發,即使默里——也就是你的丈夫——真的無罪,真兇還逍遙法外,他會是誰?你所有的推論僅僅是建立在你所發現的這本通訊錄和那片火柴盒外殼之上,難道你不擔心從一開始這個前提就是錯誤的嗎?再說並沒有明文規定要求她把每個認識的人的名字都記錄在通訊簿上。反過來也說得通啊,那些她最了解、熟悉的人的名字可能根本就不會出現在那裡。她實在太熟悉他們的電話號碼了,倒背如流,也就沒必要把它們都寫在電話簿上了,反而是那些不太熟悉的人的電話才會被記錄下來。」
柯克的名字浮現在我的腦海。她甚至想色誘柯克和她一起遠走高飛。如此說來她和柯克應該算很熟悉了吧,但是他的名字還是出現在那本通訊簿里。不過我並沒有告訴他我的想法,畢竟舊日的傷口依然會痛。
「之前也有過一些案子,你知道的,」他繼續說道,「兇手根本就沒有電話。我想跟你說的是,你並不能肯定——」
「可沒什麼事兒永遠都是千真萬確的啊。肯定是你們這些警察抓錯了人。」
弗勒德輕蔑地眨了眨眼,說道:「哎,你只會給自己招來不必要的麻煩,你太過善良啦,默里夫人。別費勁兒了,你和她可不是一類人。那些男人啊,就算只剩下一半,你也應對不來。」
「那我只能多下些功夫了。」
或許是我的表情泄露了我的決心,又或許是他覺得自己這麼做是在打擊,甚至剝奪我最後的寄託,抑或是他覺得不管怎樣,與其讓我坐在那兒扳著手指數日子,將腦海中日曆上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劃掉,直到那個紅色日期的到來,也就是五月十六日那一周的某一天,倒不如開始追查真兇,雖然毫無希望,註定會失敗,但總比什麼都不做強。
我覺得他的態度突然扭轉了,沒什麼明顯的原因,也不是因為我的某句話說服了他。「那就試試吧,不管怎麼說,」他對我的計劃表示贊同,「先這麼幹吧。」
不論弗勒德祝福與否,我早就打定主意會試一試。不過我的確需要什麼人支持我,即便這麼做意味著推翻他自己經手的案子。
「他們會不會——你認為在庭審過程中,我被認出來了嗎?」
「嗯,一開始我也沒認出你,我可是接受過記住人臉的訓練的。再說大多時候你都坐在後面,也沒出庭作證。稍做偽裝,應該不太會被人認出來。」
「那麼現在,我需要什麼樣的證據才會有幫助呢?文字記錄的東西?還是談話的時候出現的紕漏就可以了?從警察的角度看,有什麼特殊的要求嗎?」
「像這樣的案子裡,不會有文字證據的,」他試著讓我明白,「誰會把真兇的名字白紙黑字地寫下來,像銀行結賬單一樣?你要是發現任何線索,就來找我,哪怕只是些閒言碎語。這對警方而言就足夠了,我們會判斷這裡面有沒有什麼線索可以轉化為書面證據,這就是我們的活兒啦。」
弗勒德送我到門口,說:「去吧,祝你好運。咱們保持聯繫,我就在這裡,有需要隨時來找我。」但最後大概是出於純粹的好心,他還是忍不住說道,「答應我,對這件事兒不要太過糾結。如果事情並未按你所預想的發展,也不要對自己太過苛責。」
我很清楚他根本沒有真心相信柯克是無辜的,也不真正期待我會有所發現,因為他深信那些應該被發現的早都清清楚楚。對我的同情似乎是他支持我這麼做的唯一原因。與其坐在那裡等著電閘被拉下來,倒不如去尋找真相,哪怕只是鏡中花、水中月,也會讓我好過一些。
剛和他分別我就明白這點了,我能讀懂他的表情和心思。
「我要證明給他看,」我暗自發誓,「我會證明給所有人看。」
「我整晚沒睡,一直用肥皂潤滑手指,」我對當鋪老闆說道,「它就卡在關節這裡,怎麼也脫不下來了。」
他用手也試了幾次,說:「看樣子只能用銼刀割開了。」
「我知道,但是我不想用銼刀傷了這枚戒指。你手頭有沒有鉗子,或是其他什麼工具,能把它弄下來?多疼我都能忍受,只要把它弄下來就行。」
「讓我看看還有什麼好辦法。」他說。不一會兒,他回來了,在我的手指上滴了一兩滴油後,用鉗子緊緊地夾住它,再用自己的胳膊壓住我的胳膊,把戒指使勁兒往下拽。
終於成功了。它落到地上滾遠了,穿過典當行,老闆不得不攆了過去。
我手指原先戴戒指的地方留下了一個粉色的圓環印記,直到現在一想起那一幕,我還覺得十分好笑,卻又有些刺痛。從十七歲那年起,這還是我第一次脫下它。
當鋪老闆把戒指打磨好後,又仔細檢查了一番,開口道:「你打算立即就賣掉,還是只是抵押?」
「還是抵押吧,我——我改天還要把它贖回來。」
「五美元。」他說。
「可它是純金的,它——」
「我知道,但一枚結婚戒指能含多少金子?百分之七十五而已。倒不是因為這枚戒指,而是因為你這顆千金難買的心,我才同意抵押的。」
我伸出手,說:「在你收回去之前,讓我再看看這枚戒指吧。」我斜拿著戒指,好看清楚戒指內圈上刻的字:
K.M.-A.F.1937
一開始,我妹夫假裝沒有聽出我的聲音來。好吧,也許他的確沒聽出來。他們搬到特倫頓後,我已經有三年多沒見過他們了。
我開口:「我是艾伯塔,從市里打過來的。」
他的聲音一沉,變得謹慎起來。「噢,呃——是的,」他說,「艾伯塔,過得好嗎?我們收到你的信了,嗯——正打算回信給你。你知道的,我們家的條件——房子很小,再說還有孩子們,我還沒——」
「你誤會我了。我不是想搬過去。我信里寫得很清楚,不需要為我做什麼,我會照顧好自己的。我只是想請你們借我一點錢,我會付利息的。借的錢一定會還你的,一分不少。」
「是為了——?你還在想辦法幫他?」他的語氣微妙,只有親耳聽到,才能體會到這一點。
「羅絲在家嗎?讓我跟她說幾句。」反正我從來都不喜歡他。
「她啊——呃——剛剛出門去買東西了。」這個時機顯然有問題,他的答覆結結巴巴,就好像正扭頭和誰商量一樣。仿佛恰好我也在現場,清楚看到那些手勢——詢問的手勢以及拒絕的手勢。
我的親妹妹。不,因為我現在是遭唾棄之人的太太,與我的交往也許會有損他們家的名聲。他們要考慮孩子們、朋友們以及他們自己的社會地位。
「好吧,哈維,沒關係的。那我先掛了。」
「電話費由我們支付吧。」他的語氣高傲。
我確實迫切地需要錢,哪怕是電話費這麼一丁點兒錢。我知道這麼做很傻,也並非出於驕傲或是怒氣,而是源於一個有血有肉之人的衝動。現在,我絕不會接受他的這點小恩小惠。
「不用了,」我冷靜且強硬地說,「單單為了這次談話經歷,這電話打得也值了。」
掛了電話後,我再也沒見過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沒說過話,也沒收到他們的來信,亦不曾想起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