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帷簾 · 躲避追蹤
乘地鐵的時候湯森拿了份報紙,把報紙攤開遮住自己的眼睛,避開周圍的目光,可是他沒法這樣去找座位,而那些狹窄的過道又是最危險的。他必須從兩排座位間走過,座位上都是些仰著頭、無所事事打量著過路人的乘客。他走過去了,什麼事兒也沒有。命運一定是收起了拳頭,準備在前方重拳出擊。
從地下來到火車站,比走在地面街道上要安全一些。可當他走進寬敞的候車室時,仿佛廣場恐怖症突然發作,他只覺得四周的牆壁仿佛在一千英里以外,他就像是一個人獨自行走在這個遼闊的大理石和水泥的曠野上,還有一盞聚光燈對準了他,把他從頭到腳照得透亮,跟著他穿越這無邊的曠野。他無處可逃。在他周圍,在某個地方有一些面孔,正掃視他,仔細地審視他,緊緊地盯著他。
他走到一個賣票窗口,發現不對,又挪到另一個窗口,說:「買一張到新傑里科的車票。」
「一美元八十四分。」
他一邊從口袋裡掏錢,一邊緊張地東張西望。
售票員一直在一塊方墊子上敲著手指,湯森把錢都給他了還在敲,他說:「還差一分錢,一美元八十四分。」
「我就這麼多了,肯定是算錯了,你能不能……」
「你不把錢給夠,我可不能把票賣給你。」
「可就差一分錢了呀,只是一分錢,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又不是故意不給的……」都怪這該死的假眉毛!要是不弄這些的話,他買完票還會有二十四美分。
「你難道不知道嗎,要是錢沒給夠我就把票賣給你,我會丟工作的!」大概那個售票員也是新來的,也許他們真的不能那麼做。
排在湯森身後的一個人湊上來,抓住機會瞅了瞅他,「嘿,你可別害我誤了火車,就為了一分錢!還有兩分鐘就十一點了!」
售票員依然不依不饒地看著他說:「票上多少錢,我就得收多少錢。我不管是差了一分錢還是多少,你想我怎麼著?讓我掏錢給你墊上嗎?」湯森眼巴巴地看著他轉身把車票放回架子上。
後面的人稍微擠了一下,忽然把湯森擠到一邊去了,離售票窗口大老遠,他沒法再跟售票員理論了。湯森只好轉身離開,他拖著步子沿著賣票的隊伍往回走,從人群的空當兒中忽然瞥到那邊有一個小小的候車室,裡面有一排排長椅,他便偷偷溜了進去,只想離開這個巨大的候車大廳,甩掉那些絕望和無助感。
他繞著小候車室走了一圈,準備坐到最後排的座位上,他誰也不等,但是就打算在這裡坐一宿了。
有個人擋在他前面站著,很焦慮的樣子。忽然一個聲音傳來:「快點,我們來不及了!」那人急匆匆地從湯森面前走了過去。這時,湯森看到了一面狹長的鏡子,他停下來,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就像在端詳一個陌生人似的。他冷冷地看著他的假眉毛。鏡子下方,自動售貨機的三根拉杆有一個拉杆卡住了,沒復位。湯森本能地打了一下,想把它弄回去。
拉杆回到了原位上,忽然,一枚一分的硬幣,黑乎乎的用舊了的印著印第安人頭像的一分硬幣,從下方的小槽口中掉了出來,那裡本來應該是掉出口香糖來的。
他拿著硬幣轉身飛奔回售票口,現在離十一點鐘還有四十五秒。
他和售票員兩人都怒氣沖沖。「這是你要的一分錢,混蛋!」湯森憤憤地說。
「這是你的票,混蛋!」柵欄後的售票員也氣急敗壞地吼道。
就在檢票口關閉的那一刻,湯森沖了進去,他衝下去抓住了車身上的把手,這個時候列車已經開動了,列車員又打開車門讓他進去了。
這是當晚的末班車,車裡坐滿了人。他走過一節車廂,已經沒有空位了。他繼續朝著車頭的方向走,想找個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坐下來。走到第三節車廂時,他險些鑄成大錯。
兩個細節救了他。
一個是車廂里的座椅都是可以旋轉的,可以轉向列車前行的任何一個方向。這整節車廂中,過道兩邊的座椅,此時全都朝向前方,只有一個座位正好相反,唯一的一個座位。這個座位也許是被卡住了,也許是乘客故意要轉過來的,方便和後排的兩位乘客面對面聊天。
第二個巧合是坐在這個掉過頭來的雙排座上的人有一個恰恰是露絲·狄龍。也許她沒找到別的座位,只好坐在這裡,背對車行方向。她旁邊的陌生人跟對面的乘客聊得火熱,整節車廂中就只有他倆面朝湯森坐著,在湯森跌跌撞撞毫無遮掩地走過來之前,他倆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
她一下子就認出了他,這也說明他費時費力弄條假眉毛完全就是做無用功。她害怕地睜大了眼睛,緊接著又恢復了平靜——倒不是她不那麼怕了,而是她不敢再盯著他不放,她生怕被人發現了。
幸運的是,車廂門在湯森身後關上的一剎那,他停住了腳步。她只來得及做了兩個不起眼的小動作,不小心根本注意不到。她抬起手掌,迅速打了個迴避的手勢,對他來說,那就是:「別過來,別靠近我。」然後她又飛快地看了一眼過道。對於湯森來講,這太明白不過了,她在說:「看我後面,看過道。」
他看過去,在她身後兩排對面過道的座椅上,有一個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側臉和肩膀,熟悉的灰帽——正是在他的另一個人生中不依不饒的追蹤者。那人脖子上的青筋繃緊了一下,似乎他馬上要回頭看,也許是想看看露絲是否還坐在老位子上,要不就是聽到關門聲想回頭瞅瞅。
再往車廂里走一步,湯森就完了。即便此時他正站在車廂門前,他也不能再出去了,車門上半部都是玻璃的,就算他出去了,那人回頭馬上就能看到他,他根本逃不掉。他用肩膀撞開旁邊洗手間的門,躲了進去。關上門的同時,那男人肯定也回過頭來,不過他只能看到空蕩蕩的過道。
列車從一個州進入另一個州,湯森一路上關在洗手間裡,難受極了。他背靠著門,一條腿抵在對面牆上支撐著自己。他一路數著,列車經過了五站,期間有三次有人來敲洗手間的門,不過他沒開門。他叫那些乘客去別處,他們也不糾纏就走開了,這至少說明敲門的不是穿灰西裝的人。不過門一直關著,誰都不讓進,這也很可能讓人起疑心。
他在洗手間裡緊張得大汗淋漓。生平第一次,他徹底喪失了行動的自由。即便是那晚,那些人破門而入闖進安德森大街上的公寓,他也沒有被完全困住,至少那裡還有個送菜升降機和地下室可供脫身。他現在也不知道車到哪裡了,肯定也來不及下車了。洗手間的窗戶上方稍稍開了條縫,但窗戶很緊,窗玻璃也模模糊糊的。洗手間裡也聽不清列車員瓮聲瓮氣報站名的聲音。要是他坐過站,超過了票面價,出站的時候,很可能被視作逃票而被工作人員攔下來,接下來他的身份就暴露了。這一切都取決於外面的乘客是否足夠警覺,是否意識到一扇本來開著的洗手間門突然關閉,而且在整個行車過程中都一直處於關閉狀態。
片刻過後,列車突然停下來,到了第六個站了。他聽到洗手間門縫下傳來拖著腳走的腳步聲。這腳步幾秒鐘內重複了幾次,明顯是在打暗號,而不是路過的乘客發出的聲音。一定是露絲瞅准了機會,走來走去用鞋跟給他打暗號。
他馬上打開門。露絲在那兒走著,背對著他,假裝往鼻子上撲粉。她沒有轉身,而是從鏡子裡看著他。「是埃姆斯。」她著急地說:「他剛從車廂另一頭下去了,他不想我看到他。他現在就在站台上。我下車之後,你慢慢數到十,然後離開。你聽好,我們只有一分半鐘。離這兒不遠的地方,有一輛裝滿了行李的行李車,靠牆停著,這裡過去幾步就是。就在車窗外,我現在就能看到。你到那裡去,藏在車後,不要走開。我想我能甩掉他,要是我沒有馬上過來,就等一等,我確定甩掉他之後,就馬上來找你。你就在那兒等我,別走開。別忘了,慢慢地數到十。」
他看著她消失在車廂連接處的拐角,他走到過道上,聽到她的鞋跟敲著列車的金屬台階,他開始照她吩咐的數了起來:一……二……三……
「上車了……」外面站台上傳來列車員的喊聲。
他剛剛數到十的時候,列車開動了。他現在得往後跑了,要躲到手推車後面去,他不能往前跑,因為手推車已經落在車門的另一邊了。就在他衝出車門的一剎那,出站口附近,她發出一聲痛苦的尖叫。時機把握得剛剛好。
他腦子很清醒,徑直朝行李車那邊走去,不過還是忍不住朝她那邊瞥了一眼。她聰明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站台上的人都轉頭看向她那邊。一個漂亮姑娘扭了腳,一隻手和膝蓋著地,痛得尖叫,誰都忍不住看一眼,即便偵探也如此。湯森躲在行李車後面,看到一群人圍著她,紛紛對她表示同情,他們把她扶起來,給她撣掉身上的塵土,然後扶著她踉踉蹌蹌地走遠了,而列車的鳴笛聲也漸行漸遠。這個長長的水泥月台安靜下來了,空蕩蕩的,只有燈光投下斑駁的影子。
一刻鐘後,她踩著六八拍的節奏回來了,打破了站台上的寂靜。像這樣的小站,沒有列車到站時候,就是一片死寂。
她走近了,他從藏身的地方望出去,問道:「現在好了?」
「好了。我在廣場對面的喬丹藥店裡要了點碘酒擦在手上。我得找個藉口拖延點時間,所以就在櫃檯上喝了瓶汽水。我從藥店的窗口看到他直接回警局了。像這樣只有一條大馬路的鄉下小鎮有一點好,就是發生什麼事兒你都知道。」
「你怎麼知道他下班了呢?他難道不是一直盯著你嗎?」
「我一回到這兒他就不管我了。在這裡,我不過是一周七天工作睡覺,他對我可不感興趣。只有在城裡,他才緊盯著我不放。他跟我坐同一趟火車回來,可能就是因為下一班車要到明天早晨六點。可他一天都不讓我安寧!這次太險了,差點沒脫身!我差點沒發現他在跟蹤我,差一點就把他帶到你這裡來了。跟你說,丹,當時我一隻腳已經上了開往提拉里街的公交車,突然我就看到了他。」她想起那可怕的一幕,嘆了一口氣接著說道:「幸好他還沒發現我已經看到他了。所以,我就裝作什麼也沒看到似的上了車!但我幾乎可以感到腳底冒上來一股寒氣!」
他疑惑地看著她。
「我只能這樣了,他已經看到我上車了,我就不能再倒回去,否則他馬上就能看出我想甩掉他,我可不想這樣。你看,就算去提拉里街,一路上也會經過瓦特街,所以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不同,只不過我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盯梢了。所以我就在姐姐家那站下車,整個下午都跟他們一起,還在她家吃了晚飯。我從包里拿了些東西送給姐夫,說是特地給他的禮物,這樣才掩飾過去了。你知道我一晚上都在哪兒嗎?我一直在勒夫劇院裡,離火車出發還有一個小時才離開。我得找地方待著,離你越遠越好,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我都再也不敢冒險靠近你了。」
湯森說:「露絲,你真聰明。」
他的表揚讓她臉紅了,她接著說:「你能想像我的感受嗎,我坐在那兒,看著凱撒·羅摩洛,但從開始到最後我的眼裡都是你的臉。埃姆斯可能就在觀眾席里,但是我沒有看到他。我上了公交車後也沒見到他,直到上了火車,找到位置坐下,我才再看到他。被人跟蹤,還要裝作沒事兒似的,這比跟蹤別人還要難。」
湯森說:「他為什麼要跟著你?」
「還不是因為你嘛。他一定是預感到我已經見過你了。天曉得為什麼呢!有人說警察都是廢物,這話可說錯了!他們精明著呢,他們不僅知道你在想什麼,簡直就是魔法師!」
「不,他們不是,」湯森不以為然,「他們就是普通人。」他咬斷了一截指甲,把手指扯痛了。他說:「他們也會犯錯,他們以為我殺了迪德里希,我發誓我沒殺。」
「如果你這麼說,我也就這麼認為。現在的問題是,怎麼讓你離開這兒去迪德里希家呢?」
「平常你一個人是怎麼去的?」
「我會在廣場上坐公交車去,直接抵達大門口。但是這個法子對你行不通。」她著急地東張西望,然後說:「對了,我回來的時候看到一輛卡車停在車站前面,就在另外一邊。司機一定是在喬家飯店吃飯,要是我能弄清楚這輛車是不是跟我們去一個方向,就可以請他們搭我們一程,而且他們也不認得我們。他們不是本地人,只是路過這裡而已。你繞著車站外圍走,不要橫穿候車廳。警察雖然下班了,但是還有個看門的。」
他跟著她在這棟只有一層樓的低矮候車廳的一頭轉了一圈。她停下腳步,指給他看:「看到了嗎,就在下面,那就是我說的卡車。」
他欽佩地捏了下她的胳膊,說道:「你真行。」
「你給心愛的人探路的時候,不得不行。」她直截了當地說,「他們要出來了,待在這兒別動,等我弄清楚情況,要是他們是走我們去的方向,我會朝你揮手,你就快點下來,儘量別在開闊處逗留。埃姆斯可能會在辦公室寫大半夜的報告,不過誰知道呢,萬一……」
他看著她走了,站在那兒跟其中一個司機說了一會兒話,那個司機還碰碰自己的帽子向她行禮。然後,在一片黑暗中,他看到一隻戴白手套的手舉起來向他示意。
他迅速地衝出候車廳,穿過車站後面被燈光照得亮晃晃的開闊地帶,走進高大的卡車投下的令人愉悅的陰影中。
「現在好了,吉米,」她大聲喊著,蓋過了卡車轟轟的發動機的噪音,「這些先生們同意載我們一程,好去我們幹活的地方。我跟他們說了你丟錢包的事兒,你得坐到車後去,前面只有三個座位。」
他沒有走近,只是向坐在她身邊的那個穿工裝的人影揮揮手致意,對他們表達了感謝。
卡車後的擋板早已放下來了,顯然,他們的貨已經卸完,準備空車返回。湯森爬上去,往裡走到車廂最裡面,然後躲在一個三角形的陰影里,他膝蓋以上的部分都看不見了。
卡車轟隆隆地上路了,新傑里科的村落幾乎看不見了,像燈光斑駁的棋盤一樣落在他們身後。此時展現在眼前的是一條長長的磁帶一樣的鄉村公路,兩邊是漆黑的行道樹,偶爾經過一戶人家,頭頂的夜空中閃爍著星星。
他們中途沒有停,他覺得車開了足足有三四十分鐘,但實際並沒有這麼久。期間有一輛小車從後面超上來,讓他不舒服了一小會兒。那輛車從後面駛過來的時候,燈光在卡車車廂內壁上打出一個大大的黃色圓形光斑,正對著他。然後,小車超車的時候,燈光開始朝他的一側移動,照亮了他的腿,接著是他的身子。他蹲在地上,兩手抱膝,頭埋在膝間,仿佛他坐著睡著了一樣。小轎車從外側超車開過去後,他才站了起來。
五分鐘後,卡車顫動著停了下來,在發動機的隆隆聲中,她聽到露絲在喊:「多謝了,先生們,你們真是幫了我們大忙。吉米,你下車了嗎?」
他從車擋板上翻身跳下來,不一會兒,就只剩下他倆站在帶著些許汽車尾氣的路邊。她拍拍髖關節,在狹小的空間裡坐久了身上疼得很。
「剛才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兒了,剛才你看到那輛車裡是誰嗎?」
「我低著頭呢。」
「是比爾·迪德里希和阿爾瑪·迪德里希!我認得那輛車。看看他們幹的好事!我外出的時候他們本該待在家裡照顧老爺子的!天哪,丹,這簡直就是犯罪!你知道,家裡除了這個可憐巴巴的老人就沒別的人了,而那個瘋妹妹阿德拉,要是她出了自己的房間,天曉得她會對他做什麼呢。什麼事都可能發生,一個短路就能引發一場火災呢……」
也許,湯森暗自心想,就算那樣,他們也不會太難過。
露絲指著他們身後不遠處依稀可辨的一段柏油馬路,說:「這就是我來的路。快點,我們趕緊離開這裡,別被人看見。前面還有好長一段路呢。」
他忍不住回頭朝那個方向看去,遲疑了好一會兒。謀殺案就是發生在那邊。那裡肯定有一塊隨風晃動的告示牌,他猜測上面寫的一定是:私人領地,禁止通行。
他們穿過馬路,跟馬路保持著相當的距離,她帶路,兩人一前一後地沿著路邊走著。「其實還有一條近道,」她說,「從他家房子經過,直接通往那個小屋,但是我不想帶你走,要是他們剛好在我們之前到家,他們還沒睡覺,從窗口就能看到你了。」
他們已經離開大路走得很遠了,她還是一直走在他前面。這一帶都是迪德里希家族的地產,簡直有一個小郡縣那麼大。
她終於停下了腳步,說:「這是他們的界標了,你看到了嗎?那棵樹樹幹上漆的白色圓圈。我們就從這裡穿過去,前面有一段沒有路,我們只能憑著感覺走,然後我們會回到那條我說過的路上,拐過一個急彎,我們順著路走,就能走到地方了。」
他走在前面,以免她被灌木叢劃傷或者腳下不穩跌倒,她則在他身後,給他指點方向。
「他們怎麼不給莊園裝上圍欄?」他問,「像這樣敞開著,不就是誰都可以進來嗎……」
「太摳門了唄,我猜。他們自從彼得·史蒂文森那個時代起就有這片莊園了,你知道這些名門望族是啥樣,他們的日子跟我住在瓦特街上的姐姐也差不多。不到萬不得已,他們才不會花一個子兒來維護呢。說不定老爺子願意,要是他能說清楚話的話。」
又走了幾分鐘,他們意外地走到了一條狹窄的土路上,這條路上落滿了樹葉和樹枝,不仔細看幾乎辨認不出來。「從現在起接下來都很好走了。」她說。
這條路經過了一幢兩層小樓,這是已經廢棄了的看門人的小屋,一樓是粗糙的卵石和水泥混合砌起來的,二樓是木屋,房頂是傾斜的。屋子的窗戶都沒玻璃了,房子的大門底下跟地面齊平。他們在房子前停住了腳步。
「丹尼,給我一根火柴。今天下午我走的時候在門裡留了一支蠟燭,就在地上。」
「找到蠟燭了?」
「先進來,把門關上。」
黑暗讓他們感到窒息。然後,一絲火柴的光在她的指間閃爍著,接著變成了蠟燭的火光,仿佛晃動的觸手,伸到房間的各個角落,將他倆籠罩在昏黃的光暈中。燭火照亮了整個一樓大半個房間,但是角落裡還是黑的。
「你怎麼上樓的?」湯森看到天花板一頭有一個黑洞洞的敞口。
「上不去的。以前這裡有一個梯子,可以搭著梯子爬上去,不過肯定有人把梯子拿走了。這房子太老了,不知道樓上的地板還能不能承重呢。你得待在樓下,丹尼。」
「窗戶怎麼辦呢?」
「我盡力把窗戶遮擋好了。面朝主屋的窗戶,我從地下室里找了一張破檯球桌的綠氈墊縫好了,後面的那些窗戶只能讓它敞開著。不管怎麼樣,你在這裡,從主屋那邊是看不到的,不過你要留心的是在外面路上走動的人,不要讓他們看到這裡的光亮。我在這裡忙活了整整一周,每天藏點東西在老爺子的輪椅下面,帶到這裡來。」她微微一笑,「有時候他坐得比平時高了六英寸,幸好還沒人發現。每天我把他推到這裡,給他讀上一兩個小時的書,只要老人離開了他們的視線,他們才不管我把他帶到哪兒去了呢。他們就是這樣對他的。」
她指著平放在地上的麵粉和土豆袋,上面鋪了一條對摺起來的毯子,說:「丹尼,我最多就只能給你這些了。這條毯子是我自己用的,我還想把我的床墊也給你,可是太大了,我要是搬到這兒來,肯定會被發現的。」
他把她擁入懷中。他們摟在一起默默地站了一會兒,他不知道說什麼好,不過她似乎很滿足了。
「我現在得回去了。」她說。
「你能進去嗎,必須叫醒他們嗎?」
「我自己有鑰匙。」
「要不要我陪你走一段?外面那條路太偏僻了。」
「不!我費了這麼大勁才把你安全地帶到這兒來,我沒事兒的,這裡從來都沒人來。把蠟燭熄了,等你關上門了再點燃。」
他陪她走出去,走了幾步,說:「我什麼時候能再見到你?」
「每天早晨十一點左右,我會把他推出來,到時候我會悄悄過來。」
「小心點,別冒險。」他看著她走上那條小路,直到夜色將她完全吞沒了,他才轉身回到室內,關上了門。
他重新點亮了蠟燭,看了看這昏黃的燭光里的屋子,他脫掉外套,捲起來當作枕頭。他冷冷地笑了笑,輕聲地念道:「出海的殺手已返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