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帷簾 · 琺瑯煙盒

伍爾里奇 《黑色帷簾》
第二天下午,湯森就遭到一個傷心的打擊。那天下午三點,他沿著提拉里街走到第三圈了,街上的人流量達到了最高峰。從擠得水泄不通的道路來看,似乎整條街的人都出來了。他逆著人群走,就像一個逆流而上游泳的人,覺得非常累。忽然,他覺得有人從後面拍了他肩膀一下,聽到一個粗啞的聲音懇切地問道:「你今天還好嗎?」 那時他正望著街對面,他飛快地扭過頭一看,那個神秘的打招呼的人已經消失在人海中。他無法辨認走在他前面的人到底是誰拍了他的肩膀。沒有人回頭看看是否有人回應。從那隻粗糙而友好的手以及話音的方向,他能判斷出,那人跟他是朝同一方向走的,只不過比他走得快,因此那人現在走到了他前面,而不是還在他身後。這就是他唯一能確定的。可當時他太吃驚了,還沒反應過來,沒來得及回應,否則那人會更容易注意到他的。 這就是他一直期待一直渴望的機會,也許就這樣從指縫裡溜走了,再也不會回來了。他拚命地往前跑,抓著人家的袖子和衣襟,氣喘吁吁地一個個問:「剛才是你嗎?是你拍了我的肩膀嗎?」 可是所有人都搖搖頭,一臉的茫然不解。可剛才真的有人拍了他的肩膀,真的有人跟他打招呼啊!而且那人是很友好地,實實在在地拍了他一下。就在湯森沮喪得要發瘋的時候,他抓住的第四個男人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抱歉,我認錯人了,我把你的背影弄錯了。」說著,就把自己的袖子從湯森緊緊攥著的手裡扯出來,走開了。 湯森呆呆地在原地站了一分鐘,任憑身邊人潮湧動,他突然感到如此失望,備受打擊。 他剛來提拉里街的時候是周一,確切的說是周一的清晨。周二過去了,然後是周三、周四、周五、周六。最開始的幾天他記得十分清楚,可是漸漸地,日子一天天變得模糊起來,他都不記得這些天是怎麼過的,也許是因為他沒有工作,也許是他每天都過得那麼單調。直到這天,他正要出去,在下面的樓梯口碰到房東,他才知道自己已經在這裡呆了整整一周,今天又是周一了。 他每天吃飯都不規律,也十分節省,待他準備付下周房租時,卻發現口袋裡只剩兩塊錢了。 他把那兩塊錢遞給房東,說道:「今晚或者明天我會把剩下的五十美分給你。」實際這個時候他都不知道怎麼湊到那些錢。 不過,那天半夜他回來的時候,的確湊到了錢。他把錢遞給了房東。他去了剛來這裡時第一次吃飯的那家餐廳,洗了一個下午和晚上的碗,由於兩手在水裡浸泡時間太長,手指通紅,皮膚全起皺了。幸運的是,那家餐廳缺人手,他掙來的錢足夠他再撐一兩天了,但是他知道,只要有可能,這輩子他再也不想洗一個盤子了。接下來的幾天,他都還能想起那難聞的油膩膩滿是泡沫的洗碗水一直從他的手臂沒過胳膊肘的感覺。 幾天前他就已經完成了巡查商鋪的計劃。雖然他給店主們留下了一個遊手好閒的糟糕印象,甚至可能被一些人看成小偷,以至於每次他從人家店門口經過時,那些人都給他一副臭臉看,但至少他明白了一點,這些人以前都沒有見過他。 他有規律地沿街散步,天天如此,從一頭走到另一頭,再走回來,這肯定會讓提拉里街上的不少居民對他熟悉起來,可這種熟悉是當下的,跟過去無關,為了避免二者混淆以及被人認錯,他一副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樣子,一開始就遠離誤會。 當然,收益遞減法則最終會成為他的障礙,只要他在這裡待的時間足夠長,那麼這種新鮮感就會變得熟悉起來,總有一天,他就再也無法辨認那種熟悉感是來自當下,還是那段遙遠的過去,那段他想重新進入的過去。不過現在還沒到時候。 現在,他時常憂心忡忡,夜裡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房間裡,望著街上的燈光在牆壁上打出一個窗戶大小的影子,鬼魅似的閃爍著。一種揮之不去的失敗感湧上心頭,似乎他全部的努力都是徒勞的。 也許一開始他的調查方向就錯了。那天,帷幕落下,掩蓋了過去的那一天,也許他只是剛巧路過提拉里街,也許只是偶爾偏離路線走到這兒來,並無特別的意義。現在,他也許把一條錯誤的路線當成了日常的路線,這樣一來,他怎能知道他當時是從哪裡來,到哪裡去呢?如果只偏離一兩個街區,他繼續查下去,也許還會有所收穫,若非這樣,橫穿整個城市也不是沒有可能。 就算他的方向是對的,提拉里街在他過去的人生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那又怎樣呢?即便如此,他仍然只能憑運氣和巧合,難道不是嗎?而好運並不一定會眷顧他。比如說,假設那一兩個原本可以給他啟示的人已經離開這裡了呢?要是他們已經不再待在這兒了,那這條街對他而言就沒有任何意義,不過一條平淡無奇的街道而已。又或者,有一些人想找他,他們來過又離開了,那期間他正好不在。他們沒有找到他,自然以為他已經離開提拉里街而且再也不會回來了。這樣的話,他就算在這兒待到死,也無法對自己的神秘過去有一絲絲的了解了。 一天晚上,在不斷失敗帶來的無望感中,他畫了一張附近地區的草圖,試著看看附近來往的線路里哪些會因為省時把提拉里街視為捷徑或者最方便走的路線。可是沒有用,這受到太多外部因素的影響,而他掌握的信息太少了。他得知道當初自己的習慣,當時自己在辦什麼事兒等等。可他對這些一無所知。就這條街而言,本身並無地理上的優勢,似乎可以排除抄近道的可能。你沿著兩邊跟它平行的街道走,需要的時間都差不多。這條街的頭尾都是死胡同,莫名其妙地開始,經過四個街區,又莫名其妙地結束。它甚至不是斜著或者橫向連接兩條不平行的道路,它穿過那些街道,形成一個個規規矩矩的方塊。 幾個小時的冥思苦想後,他把這張紙揉成一團扔掉了。追尋過去並非易事。這世上並沒有一幅地圖給你指明通往過去的路,同時,時間正在流逝。 儘管房租已經付了,可洗碗賺來的錢兩天內就全用完了。他身無分文,在那些他吃過飯的各個餐館裡,靠著夥計趁老闆不注意偷偷遞給他的咖啡又挨過了一天。可是,不能指望店夥計們再這樣做了。提拉里街上這些店都是小本經營,他們要是被老闆逮著,就會從工資里扣掉五美分。現在他需要工作,而這個節骨眼兒上,哪個餐館需要洗碗工,哪個商店正好缺銷售員之類的好事兒,再沒發生過,也不太可能發生了。時機太不巧了。他並不是要找一份固定工作——他每天都不得空閒——所以他並沒有離開這條街,而在這裡他又一無所獲。但他還得吃飯呢。被迫餓肚子的第一天,他感到胃裡空空如也,徒勞地徘徊著,小腿肚子也極度疲乏。 他一直隨身帶著那個琺瑯煙盒,就是那天在這條街上發生意外後出現在他口袋裡的那個華麗的煙盒。回到家跟弗吉尼婭相聚的那幾個星期,他一直揣著這個煙盒,並沒有把它藏在公寓裡。這麼做,是為了消除她的不安,怕她哪天發現這個奇怪的東西會擔心。逃出來的那天晚上,他就揣著這個煙盒,而且,這是現在他身邊唯一可能還值點錢的東西。所以,他決心把它當掉,他並不知道這個煙盒到底值多少錢,但也許能幫他撐過一兩周,或者幾天,隨便多少天都可以。 奇怪的是,提拉里街上並沒有當鋪,不過他走了一兩個街區,在蒙茅斯街右側找到了一個。他走進當鋪,屋裡散發著一股樟腦味兒,這個時候一個人也沒有。他取出煙盒,吹吹灰,用外衣袖子擦了擦煙盒。 聽到開門聲,店鋪老闆從後面的儲藏室走出來,順著櫃檯內側走到湯森面前,用他特有的敏銳的眼光審視著他,不置可否地說了一句:「你好啊?」 湯森把煙盒打開,手伸進櫃檯上的絲網裡把煙盒遞給他。 湯森應該注意到一個細節,老闆根本沒有仔細查驗這個煙盒,也沒有掂量掂量多重。典當這一行,湯森完全不懂。 忽然,當鋪老闆懶洋洋心不在焉地說了句:「又來當了,啊?」這話帶來的震動可真不小。 湯森完全沒有料到會有這麼一出。這太讓他措手不及了,完全猝不及防,電光石火似的,還沒回過神來就發生了。等他忽然明白過來,他眨眨眼,臉色發白,接著又緊緊抓住了櫃檯邊緣。又來當了。又來了。他隱隱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就像是待在一個漆黑的房間裡,房門開始鬆動,開了一條窄窄的縫,第一縷光線照了進來。 他以前一定在這裡當過同樣一個煙盒。 儘管他盡力讓自己顯得冷靜,他的聲音依然有點打顫,他想讓自己只是顯得健忘,而不是別的什麼,便說道:「哦?我上次就是在這裡當的煙盒?我看所有的當鋪都長得一個樣。」他希望這個說辭對當鋪老闆來說還算過得去,儘管他覺得這個理由太蹩腳了。 店老闆不屑一顧地說:「我都認得這個煙盒了,你在這兒當了有三次了,對吧?」他一邊說,一邊把煙盒遞過來,好像不打算做這筆生意了。然後,他馬上又改變主意開了個價:「好吧,四美元。」 湯森看到希望,不顧一切地要抓住這個機會:「你以前給我的不是這個價錢。」 老闆立即擺出一副行家的樣子,兇巴巴地說:「你還想怎麼樣,討價還價?這東西現在就值四美元。我憑什麼要給你開比上次更高的價?對我來說,它可沒有上次值錢了,不是嗎?」 湯森緊張地說:「你還保留著上次贖回之後的票據嗎?管你怎麼稱呼,我說的就是那個客戶簽了姓名和地址,你保留到東西贖回時候的那個收據,還在嗎?」 「當然了。你要我去查一下?我幹嗎要去查呢?我記得這個煙盒的形狀,當著你的面驗過,瞧這裡。」說著,他指了指煙盒上之前用酸液測試留下的小印記給他看。湯森還以為那個地方是磨損了的。「你沖我喊,還記的嗎,說是十四開的,鍍銀煙盒,我給了你四美元。」 湯森討好似的央求他:「好吧,讓我確定一下吧,看你能不能找到單子,我要親眼看看。」 「你的意思是我做個生意稀里糊塗的?每一件抵押品的價值我都清清楚楚!」話到這份兒上店老闆反而來了勁,「你上次是什麼時候來的?」 湯森是五月十號回到弗吉尼婭身邊的。他支支吾吾碰運氣地說道:「是在今年,四月份。看看你的賬本,肯定記著呢。」 店老闆回到後面屋子裡,啪地擰亮一盞燈,接下來對湯森而言就是惱人的漫長的等待。湯森靠著櫃檯,櫃檯邊緣直硌得身體痛,似乎這種身體上的疼痛才能減輕那種等待的煎熬。 「四月十八號,」忽然,店老闆在屋裡說道,「是鍍銀煙盒,黑色琺瑯,銀條紋。票號嘛……四美元。我說沒錯吧?」 「把那票據拿出來,我想看看。」湯森喊道,他的聲音聽上去非常急切。 店老闆拿著一個長方形素色賬本出來了,他懷疑地看著湯森:「這個就是了。你要說我弄錯了,是你弄錯了吧?」 湯森歪著頭,看著店老闆手裡的票根簿,找票據上的簽名。那上面的簽名並不是他自己的筆跡,不過湯森一點也不覺得意外。記憶都會被篡改,還有什麼不能。 票據上的名字是喬治·威廉斯,湯森一眼就看出這是個假名。這名氣起得也太草率,太敷衍了。倒不是說沒人會叫做喬治·威廉斯,而是湯森絕對不會取這個名兒。再說了,他的帽子防汗帶上的字母縮寫是DN。這個票據上的地址是蒙茅斯街705號,這個地址跟名字一樣,也是假的嗎?不過他有機會知道了。 湯森朝門口走去,店老闆在背後大聲叫起來:「喂,怎麼樣?你到底當不當啊?」 「我等會兒回來。」他說著,奪門而出,兩扇門猛烈地來回晃了好一陣子。 他在蒙茅斯街上急匆匆地朝700號那邊走去,很快就到了,就在前面。 他的腿腳不聽使喚地停了一下,又蹣跚著往前走了幾步,仿佛是出於慣性似的,然後就徹底停住了腳步。這裡根本就沒有什麼705號,只有一個703號,隔壁就是707號。這是一個公共澡堂。 微微打開的門又一次「砰」地關上了。他再一次陷入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