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帷簾 · 一無所獲
這個房間像一個幽靈,來自被掩埋已久的過去。「你要在這裡住多久?」乾癟的看門老頭問道。
要是湯森知道答案就好了,可他對自己的了解說不定還不如這個看門人呢。說不定一兩個小時後,那伙人就趕來了,又或許他要在這裡待上幾天,或者幾星期,哦不,待不了幾個星期,除非他能在這附近找到工作。現在,他身上的西裝口袋裡只有八美元七十九美分,那群人破門而入時他就穿著這一身。
他說:「這得看你收我多少房租了。」
滿臉皺紋的老頭搓搓手,說道:「像這樣的房間,四美元。」他蠱惑似的眨眨眼,緩和一下氣氛。
湯森一邊朝門口走去,一邊說:「四美元太貴了。」
「唉,你瞧,這裡能看到街景,每周都換乾淨床單,還有乾淨的自來水。」他走到一個生鏽的爪鉤似的龍頭邊上,費勁地擰開手柄,伴隨著一陣隆隆聲,管子裡流出一股細細的紅褐色水流。「一定是樓下的在用水,」他很知趣地關上龍頭,可是水流持續流了好一會兒才停住。
「我給你兩塊五租這房間。」湯森一邊說著,一邊朝門外走去。
「租給你,租給你了。」那老頭在他身後大聲喊。
湯森又走回來,從僅有的積蓄中抽出兩張一塊錢,又添了一枚硬幣,毫不客氣地把這些錢迅速放到老頭急切的手中,說道:「鑰匙給我。」
從未有人提過這個過分要求,湯森的新房東小聲地嘟噥著:「他還要鑰匙,接下來又會要什麼?」他從衣服口袋裡掏出幾把鑰匙,最後找到了那把,將鑰匙留在門上就走了。
現在只剩下湯森自己了,他走到朦朧的玻璃窗前,站在那兒,看著下面的街道。陽光從窗簾縫射進來,在他的袖子上留下一個明亮的V形光斑。下面就是他的新世界了。上樓前,他已經在他的新世界裡走完了一遍,這個世界並不大,只有四條街。提拉里街一頭連著蒙茅斯街,另一頭連著德格拉斯街,兩頭都是死路。
街道上的人們就像成群結隊地在沙堆上爬行的螞蟻一樣,黑壓壓的人流繞過堆放在街道兩邊的推車,那些推車幾乎排成了一條不間斷的直線。這條街上車輛很少,一方面是堆滿了推車,一方面也是因為這條街實在太短了,也沒真正通往什麼地方。偶爾有汽車以龜速在這裡艱難穿行,司機備受煎熬,一路上喇叭按個不停。
他想先休息一下再出去,昨晚他幾乎就沒有睡覺。現在,昨晚仿佛過去很久了,很遙遠了。他鬆開領帶,脫下外套搭在椅背上。
他躺在床上,打算只休息幾分鐘,可是不知不覺中,街道上的各種噪音經過窗玻璃的過濾,竟變成了愉快的催眠曲,一點兒也不尖利刺耳了。這些聲音最後混合成了輕柔的和聲,他在新世界中進入了第一次酣眠。
醒來的時候,已是下午三點了。他試著擰開角落裡那個緊繃的水龍頭,只見整條水管都尖叫著顫抖起來。他試了一次又一次,明白了房東先前說的這種情況,「樓下在用水」,其實不過是常態。不過,流了幾分鐘水之後,至少銹水終於沒了,水龍頭裡的水變清亮,可以用了。
他在身後鎖上門,倒不是為別的,只是習慣使然。走到門外,一陣飯菜的香味襲來,這本是午餐的香味,費了幾個小時從樓下飄到了樓上,他這才發現自己肚子餓了。就算是幽靈,也得吃飯。
下樓的時候,他意識到,昨晚那種強烈的負罪感已經蕩然無存,這可是個好兆頭。如果 這是對過去的感覺——當然,不可能全都是,因為他還沒有完全沉浸在過去中——這就說明,要麼他蒙受了不白之冤,要麼他就是一個冷酷無情的人。他依然有危機感,可這並不讓他感到鬱悶,相反,他還有幾分興奮,因為這帶著點冒險的意味。也許是因為弗吉尼婭已經安全離開了,他卸下了身上的責任,現在只需要去弄清楚自己的命運了。
他從出租屋出來,走了有一個街區,快到德格拉斯街了。他走進一家小吃店,不過這家店看上去壓根兒就沒人願意光顧。透過廚房門縫,他看到了一大堆垃圾桶。要是一天營業結束,有這麼多垃圾要處理,那說明他們的生意肯定不錯,就憑這一點,他決定在這裡吃東西。當然,現在這個點兒店裡一個客人也沒有。提拉里街的人收入都不高,沒有多少人會在兩餐之間吃點小吃。
他坐到一隻高腳凳上,一邊盯著服務生的後腦勺看,一邊琢磨著:「我以前來這裡吃過嗎?要是他仔細看看我,會不會認出我來?」
他摘下帽子,把臉露出來,又往前湊過去一兩英寸,待服務生從亮晶晶的鍋子上轉過身來,就能清楚地看到他。可是服務生轉過來,瞥了他一眼,什麼反應都沒有。服務生腦子裡現在想的只是客人點的餐。可不管是什麼,湯森突然意識到,他過去要是這裡的常客的話,應該馬上就被認出來,他也許以前來過這裡,但也許只來過一兩次,服務生每天會見到那麼多人,所以想不起來。
最後,他問服務生:「你在這裡幹了多久?」
「幾個星期了,先生。」他回答。
湯森覺得有點沮喪,第一次嘗試失敗了。
湯森坐在那兒,一邊攪著沉到杯底的糖渣,一邊在腦海里勾勒出他初步的行動計劃。以後的每一頓飯,他都要去這條街上的各個飯店吃,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吃遍這裡,因為提拉里街上的飯店總共才四五家。不管是店裡的員工,還是其他客人,他都一定要試試,看他們能不能認出他來。這就是他的行動計劃。
下一步是走進這四個街區上的各個店鋪,看看店主是否認得他。他要找一些理由,比如問他們要一些不太可能有貨的東西,如果他們有,就討價還價拖時間,哪怕最後失望地離開,也要保證待的時間足夠長,好確定他以前是否來過這裡。
但這都是次要的,他仍然寄希望於街道上的偶遇,希望有人一下子就能認出他來。在飯店或是其他商店裡,就算有人能認出他來,並不代表對他有所了解,也許他只光顧過那裡一兩次呢。他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住在哪兒,也不知道他有哪些朋友。
當然,他絕對不能放過任何機會,不管這機會看起來多麼渺茫。即便是這種粗淺的相識,也好過沒有,而這也許會是一個開始,讓他與過去有所連接,再不會像現在這樣,懸在真空中。
他回到了街上,重新戴上帽子,帽檐仰得高高的。他朝蒙茅斯街的方向走去,從這裡過去有三個街區呢。他走得很慢,沒精打采地拖著步子,周圍的人,男男女女、大人小孩,誰都比他走得快。無論誰看到他,如果第一眼感到納悶,都會有足夠的時間細看,確定他到底是誰。
無論如何,要是在城裡其他地方,他行進的速度會比現在快得多。要在擁擠的提拉里街上快速地前行,可是太考驗人了。那些買東西的人、只看不買的人擁擠著,旁邊的手推車已經將一側狹窄的人行道完全塞滿了。還有那些閒聊的、閒坐在門口的、趁著白天來商店逛的潛在顧客,又堵住了另一條人行道。兩條人行道之間空出來一條彎彎曲曲的車行道。即便如此,也沒人遵守什麼右行規則,這個時候,似乎人人都按照自己最方便的路線走。唯一讓人好受些的是,比起城裡那些交通更順暢的住宅區,這裡的居民脾氣似乎要好得多。要是碰到誰的胳膊肘,或者踩到誰的腳趾腳跟,都沒人介意,不會招致憤怒的目光。當然,許是這個原因,他們也並不常常道歉,反倒是道歉會讓人投以厭惡和不解的目光。
儘管他沒有計算時間,但穿過這三個街區肯定花了他足足三十分鐘,然後到了蒙茅斯街的那一頭,他走到對面的人行道上,開始慢慢地往回走。
夕陽開始落山,天邊一片緋紅,人行道上開始亮出一些空地兒來,手推車裡都空了。櫥窗前的女人們,對著人群高聲呼喊,叫孩子們回來。她們的呼喚仿佛有神秘的波長,總是能傳到對的那個人耳朵里,收到對方的應答,就算有時不是順從的聲音,至少也有不聽話的喊叫回應她們。
他再回到德格拉斯街那頭時,街上已經沒那麼擁擠了,不過依然很多人,像這樣一條貧民窟的街道,無論白天黑夜,永遠都是熱熱鬧鬧的。他又穿過馬路,朝住所走去,回到他花了兩塊五美元權且可稱之為「他的」那個地方,他打算站在住所那一側的街道上休息一下,原地不動碰碰運氣。
經過長時間緩慢又不自然地行走,他已覺得筋疲力盡,一身是灰,而且這樣走路總是比邁開步子走要難受得多。他今天第一次來回走在這條街上,的確吸引到了一些好奇的目光,但是他得承認這些人並沒有馬上就認出他來,他們大概只是為他不一樣的著裝和舉止感到好奇罷了。即便昨晚一整夜他都在街道上遊蕩,精疲力竭,比起這裡的居民,他依然還是穿得太體面了。這種感覺很難說清楚,跟衣服的剪裁和質地都無關。他觀察了眼前來來往往的成年男子的穿著,試圖做些力所能及的調整,不過他當下能做的,也只是一些細微的調整,重要的是看整體效果。他解開了背心,露出襯衣,就好像沒穿背心似的。接下來,他又將領帶扯得松一點,將襯衣從褲子裡拉出來一些,他的西裝看起來太皺了,不過過幾日,就會自己變平整一點了。
天色已晚,提拉里街上亮起了燈光。街邊樓上的許多窗戶里閃爍著煤氣燈綠幽幽的微光,街上的商鋪和攤位上卻有不少超大的玻璃燈泡發出炫目的亮光。剩下的幾輛還在工作的推車上也亮起了汽油燈。街上一副節日的樣子,要是你不仔細看,還覺得這有多麼歡天喜地呢。
他站了一會兒,希望天黑後運氣會比白天的時候好些。他站在那兒,就像一個乞兒渴求得到點施捨,只不過他渴求的是一點記憶,可是,這個世界似乎已經將他遺忘了。
最後,他轉身離開,上樓回到自己的房間。他捲起百葉窗簾,即使身處高處,樓下的亮光也射進了他房間,在窗戶對面的牆壁上留下一個窗戶大小的四四方方的對摺的影子,一半在牆上,一半在天花板上。他坐在床邊,沮喪地坐在黑暗中。忽然,就像放電影時,膠片的接縫經過投影儀時迅速閃了一下,然後又恢復正常,湯森內心的堅毅一下子垮掉了,他猛地垂下頭,埋到合攏的雙臂之間。
接著,他又抬起了頭,沒有再埋下頭。
在三十二歲的時候重頭來過,絕非易事。尤其是在你能有所作為時一切已成定局,而且你並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時間。
街對面那個成天亮著的「最後一天」清倉甩賣的燈光熄滅了,他房間裡的亮光也消失了,他本來可以在室內點亮煤氣燈,不過他沒什麼好看的東西,也就不用點燈了。
他脫掉鞋子,躺下來,只穿著內衣,拉過跟麻布口袋一樣粗糙的被罩蓋在身上。提拉里街仿佛一張不真實的幻燈片,暗淡了下來,進入沉寂的睡眠中。
他在過去的第一天一無所獲,心中仍舊茫然無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