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制考 · 漢制考卷二
宋王應麟撰
春官註:鄭師農云:「唐虞歷三代,以宗官典國之禮與其祭祀,漢之大常是也。」疏:代異法殊,禮有沿革,故至漢時,祭祀之禮使大常主之。
「典瑞」註:瑞,節信也。典瑞,若今符璽郎。疏:舉漢法而況之。「守祧奄八人」註:奄如今之宦者。疏:漢以奄人為內宦,則名奄人為宦。世婦,每宮卿二人,中士八人。註:世婦,後宮官也。王后六宮,漢始大長秋、詹事、中少府、大仆亦用士八人。疏:見周時用奄之義。
「鞮鞻氏」註:鞮屨,四夷舞者所屝也。今時倡蹋鼓㳫行者,自有屝。疏:謂漢時倡優作樂蹋地之人,並擊鼓㳫㳫作聲者,行自有屝屨,證四夷舞者亦自有屝,與中國不同也。
太宗伯「副辜」註:故書「副」為「罷」。鄭司農云:「罷辜,披磔牲以祭,若今時磔狗祭以止風。」疏:舉漢法以況義,狗屬西方金,金制東方木之風,故用狗止風也。
「五命賜則」註:則,地未成國之名。王莽時以二十五成為則,方五十里,合今俗說子男之地,獨劉子駿等識古有此制焉。疏:「時有孟子、張、包、周及何休等,並不信周禮有五百里已下之國,以王制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等為周法,故鄭指此等人為俗說也。」
「孤執皮帛」註:「帛,如今璧色繒也。」疏:「漢時有璧色繒,故鄭舉而言之,未知色之所定也。」
小宗伯「立軍社」註:「社之主,蓋用石為之。」疏:「案許慎云:今山陽穀祠有石主。」
「甫竁」註:「今南陽名穿地為竁。」
「肄儀為位」註:「謂若今時肄司徒府也。」
肆師「治其禮儀」註:「故書儀為義。鄭司農:義讀為儀。古者書儀但為義,今時所謂義為誼。」
司尊彝「皆有舟」註:「鄭司農云:舟,尊下台,若今時承盤。」疏:「漢時酒尊下盤,象周時尊下有舟,故舉以為況也。」
「獻酌、修酌」註:「獻讀為摩莎之莎,齊語,聲之誤也。修讀為滌濯之滌,今齊人命浩酒曰滌。」
司几筵「黼依」註:「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絳帛為質。依,其制如屏風然。」疏:「屏風之名,出於漢世,鄭以今曉古,故舉屏風為況也。」
「繅席、次席」註:「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疏:「漢有合歡席,故舉漢法況之。漢世以桃枝竹為席,次第行列成文章。」
「紛純」註:「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疏:「漢世綬是薄帔,有文章而狹。」
典瑞「祼圭有瓚」註:「漢禮:瓚盤大五升,口徑八寸,下有盤,口徑一尺。」疏:「此漢器制度文,叔孫通所作。」
「珍圭」註:「杜子春云:珍當為鎮,以徵召守國諸侯,若今時征郡守以竹使符也。玄謂珍圭,王使之瑞節,如今時使者持節矣。」疏:「持節,即子春所云竹使符也。」高帝紀註:「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將命者持之以為信。」武帝紀:「征和元年,更節加黃旄。」光武紀註:「節所以為信,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旄牛尾為其眊三重。」馮衍與田邑書:「今以一節之任,建三軍之威,豈特寵其八尺之竹、氂牛之尾哉!」
「牙璋」註:「鄭司農云:以牙璋發兵,若今時以銅虎符發兵。」疏:「銅虎,竹使符,漢時皇帝使者之瑞節。」
漢齊王傳:「魏勃紿召平曰:王欲發兵,非有漢虎符驗也。」吳王傳:「弓高侯責膠西王曰:未有詔虎符,擅發兵擊義國。」嚴助傳:「上曰:新即位,不欲出虎符發兵郡國。乃遣助以節發兵會稽,會稽守欲距法,不為發。」
司服「韋弁服」註:「韋弁,以襪韋為弁,又以為衣裳。今時伍伯緹衣,古兵服之遺色。」疏:「鄭襪為赤色,韋猶以為疑,故舉漢事以為況。言伍伯者,伍,行也;伯,長也,謂宿衛者之行長。」見服?赤之衣,是古兵服赤色遺象,至漢時,是其兵服赤之驗也。
「奠衣服」註:「今坐上魂衣也。」疏:「守祧云:遺衣服藏焉,至祭祀之時,則出而陳於坐上。」
冢人「丘封之度」註:「王公曰丘,諸臣曰封。」漢律曰:「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疏:「周禮丘封高下樹木之數無文,以漢法況之也。」
「職喪」註:「國之喪禮喪服、士喪、既夕、士虞今存者,其餘則亡。」疏:「儀禮三千條,漢興,惟得十七篇,高堂生所傳,即今儀禮是也。」
大司樂「成均」註: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學。」疏:「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繁,多。露,潤。為春秋作義。潤,益處多。」
「弛縣」註:「弛,釋下之,若今休兵鼓之為。」疏:「樂縣在於虡,釋下之,與兵鼓縣之於車上。休亦釋下之,義相似,故舉今以況古。」
樂師「帗舞」註:「帗,析五采繒,今靈星舞子持之是也。」「皇舞」註:「皇,雜五采羽,如鳳皇色,持以舞。」疏:「漢世鳳皇數出五色。」
「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註:「鄭司農云:人君行步,以肆夏為節。趨疾於步,則以采薺為節。若今時行禮於太學,罷出以鼓陔為節。」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註:「鄭司農云:版,籍也。今時鄉戶籍,世謂之戶版。」卿大夫之諸子,則案此籍以召之。漢大樂律曰: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五大夫子,先取適子高七尺已上,年十二到年三十,顏色和順,身體修治者,以為舞人,與古用卿大夫子同義。疏:「漢法,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酎,則元士之子不入,故知卿大夫之諸子也。」月令四月云:「天子與群臣飲酎。」鄭注云:「酎之言醇,謂重釀之酒。春酒至此始成,作此酎,亦謂重釀之酒,祭宗廟而用之,祭末有相飲之法。」漢紀注云:「漢承秦爵二十等,五大夫九爵,關內侯十九爵,列侯二十爵。」宗廟舞人用貴人子弟,與周同,故引以為證。「十二」誤,當雲「二十至三十」。卿大夫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案韓詩二十從役,與國中七尺同,是七尺為二十矣,不得為十二也。
小師「簫管」註:「簫,編小竹管,如今賣飴餳所吹者。管如笛而小,並兩而吹之,今大予樂官有焉。」
鞀註:如鼓而小,持其柄搖之,旁耳還自擊。疏:「後鄭解鞀,依漢法而知。」
鍾師「祴夏」註:杜子春云:「祴讀為陔鼓之陔。」疏:「漢有陔鼓之法。」樂師註:鼓陔見上。笙師「笛管、舂牘、應雅」註:鄭司農云:「舂牘以竹大五六寸,長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空,髹畫,以兩手築地。應長六尺五寸,其中有椎。雅狀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圍,長五尺六寸,以羊韋鞔之,有兩紐。」疏:畫。杜子春讀笛為蕩滌之滌,今時所吹五空竹笛。疏:此皆約漢法知之。
旄人「教舞散樂」註: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疏:不在官之員內,謂之為散。漢倡優之人,亦非官樂之內,故舉以為說也。
漢禮樂志:成帝時,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藝文志:黃門倡車忠等歌詩十五篇。
占夢註:以日月星辰占夢者,其術則今八會其遺象也,用占夢則亡。疏:按堪輿大會有八,小會亦有八。
大祝「六曰說」註: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瀸滅無光,奈何以陰侵陽,卑侵尊?」是之謂說也。「九祭」註:鄭司農云:「衍祭,羨之道中,如今祭殤無所。」「王命九拜」註:杜子春云:「奇讀為奇偶之奇,謂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或云:「奇讀曰倚,倚拜謂持節持戟拜,身倚之以拜。」鄭司農云:「褒拜,今時持節拜是也。肅拜,但俯下手,今時撎,於至反。即今之揖是也。」疏:儀禮鄉飲酒賓客有撎入門之法,推手曰揖,引手曰撎。
左傳郤至敢肅使者。註:肅手至地,若今撎。字林云:「舉首下手也。」漢何武舉方正,所舉者召見,盤辟雅拜,有司以為詭眾虛偽。
小祝「置銘」註:「鄭司農云:銘,書死者名於旌,今謂之柩。」疏:「漢時謂銘為柩。」
「設道齎之奠」註:「杜子春云:齎當為粢,道中祭也。漢儀每街路輒祭。」疏引漢法為證。後鄭不從者,按既夕禮祖廟之庭禮,道中無祭法。
甸祝「禂牲」註:「今侏大字也。」疏:「今漢時人傍侏,是侏大之字。」司巫「掌巫降之禮」註:「巫,下神之禮。今世或死,既斂,就巫下□其遺禮。」疏:「郊特牲鄉人□,鄭注云:□,強鬼。彼逐疫癘之事,此□當家之鬼,非強鬼也。」
「女巫」註:「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釁浴,謂以香薰草藥沐浴。」疏:「一月有三巳,據上旬之巳而為袚除之事,見今三月三日水上戒浴是也。」
大史「正歲年以序事」註:「中數曰歲,朔數曰年。中朔大小不齊,正之以閏,若今時作曆日矣。」「抱天時」註:「鄭司農云: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時,處吉凶。」疏:「據當時占文謂之式,以其見時候有法式,故謂載天文者為式。」藝文志有羨門式法。
馮相氏「十有二歲」註:「歲謂大歲,歲星與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樂說說歲星與日常應大歲月建以見。然則今歷大歲非此也。」疏:「以今歷大歲,歲星北辰,大歲無跳辰之義,非此經大歲者也。」會天位註:「合此歲、日、月、辰、星、宿五者,以為時事之候,若今曆日大歲在某月某日某甲朔日直音值某也。」
保章氏「星土」註:「堪輿雖有郡國所入度,非古數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紀,吳、越也。玄枵,齊也。娵訾,衛也。降婁,魯也。大梁,趙也。實沈,晉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楚也。壽星,鄭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氣為象。」疏:「古黃帝時堪輿亡,後代有作堪輿者,非古數。雖非古數,時有可言者。」
占夢註:天地之會,建厭所處之日辰。疏:「堪輿天老曰:假令正月陽建於寅,陰建在戍。張逸問厭對之義,答曰:案堪輿黃帝問天老事云:四月陽建於巳,破於亥;陰建於未,破於癸,是為陽破陰,陰破陽。故四月有癸亥,為陰陽交會,十月丁巳為陰陽交會。」藝文志:堪輿金匱十四卷。註:「許慎云:堪,天道。輿,地道也。」「十有二歲」註:「歲星為陽,右行於天。大歲為陰,左行於地。十二歲而小周。其妖祥之占,甘氏歲星經,其遺象也。」
「五雲之物」註:鄭司農云:「以二至二分觀雲色,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疏:「蓋據陰陽。」書
內史「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註:「若今尚書入省事。」疏:「漢法,奏事讀之,故舉以況之也。」
霍光傳:「尚書令讀奏,
以方出之。」註:杜子春云:「方,直謂今時牘也。」疏:「古時名為方,漢時名為牘,故舉以說之。」
「外史達書名」註:「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書之文字,得能讀之。」疏:「聘禮記云:百名以上,書之於策;不滿百名,書之於方。古者之文字少,直曰名。後代文字多,則曰字。字者,滋也,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御史掌贊書」註:「贊為辭,若今尚書作詔文。」疏:「謂若今出詔敕之書。」
續漢百官志:尚書侍郎三十六人,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安帝時,陳忠上疏薦周興曰:「諸郎多文俗吏,鮮有雅材,每為詔文,宣示內外,轉相求請,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辭多鄙固。」乃拜興尚書郎。「巾車」註:「纓,今馬鞅。」
「容蓋」註:鄭司農云:「容謂幨車,山東謂之裳幃,或曰潼容。」玄謂蓋如今小車蓋也。疏:「此舉漢法小車有蓋以況周。」
「翟車有握」註:「有握則此無蓋矣,如今軿車是也。」疏:「漢法軿車無蓋,故舉以況之。」
「蒲蔽」註:「鄭司農云:謂嬴蘭車,以蒲為蔽,天子喪服之車。漢儀亦然。」疏:「漢時有嬴長蘭乘,不善之車,故舉以說之也。」
「藩蔽」註:「藩,今時小車藩,漆席以為之。」
「良車散車」註:「不在等者,謂若今輜車後戶之屬,作之有功有沽。」疏:「漢時輜車與古者從軍所載輜重財貨之車,皆車後開戶,故舉以說之。」「典路」註:「漢朝上計律,陳屬車於庭。」疏:「漢朝集使上計律。法謂上計會之法。」
安帝紀:「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日,會,徹樂,不陳充庭車。」註:「每大朝會,必陳乘輿法物車輦於庭,以年飢,故不陳。」
「司常九旗之物名各有屬。」註:「屬,謂徽識也。大傳謂之徽號。」「令城門僕射所被,及亭長著絳衣,皆其舊象。」疏:「引今漢法,欲見古有此物,遺及漢時也。」「司爟」註:「爟讀如予若觀火之觀。今燕俗名湯熱為觀,則爟火謂熱火與?」
司甲註:「甲,今之鎧也。」疏:「今古用物不同,其名亦異,古用皮謂之甲,今用金謂之鎧,從金為字也。」
「司戈盾」註:「戈,今時句孑戟。」疏:「漢時見戈有旁出者為句孑,亦名胡孑,故號戈為胡孑戟也。」「句」,古侯字。
大司馬「師帥執提」註:「鄭司農云:提謂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故謂之提。」疏:「據當時已有單騎,舉以況周,其實周時皆乘車,無輕騎法也。」
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正義:「古人不騎馬,經典無言騎者,今言騎者,當是周末時禮。」左傳正義:「六國之時,始有單騎,左師展將以公乘馬而歸,此騎馬之漸也。」
「誓民」註:「誓以犯田法之罰也。誓曰:無干車,無自後射。」疏:「此據漢田律而言。」
「左右和之門」註:「軍門曰和,今謂之壘門,立兩旌以為之。」疏:「漢時軍壘為門,名曰壘門,與古和門同,故舉為說。」
「司勛祭於大烝」註:「今漢祭功臣於廟庭。」疏:「引漢法,欲見古者祭功臣在廟庭也。」
漢舊儀:「宗廟祭功臣四十人,食堂下,惟御仆滕公祭於廟門外塾。」
「加田」註:「鄭司農云:祿田亦有給公家之賦貢,若今時侯國有司農少府錢穀矣。」疏:「漢法谷入司農,錢入少府,故舉以為況。」掌固「設其飾器」註:「兵甲之屬,今城郭門之器亦然。」疏:「漢時城郭門守器所飾,亦若今城郭門傍所執矛戟,皆有幡飾之等。」
挈壺氏「分以日夜」註:「異晝夜漏也。」漏之箭,晝夜共百刻,冬夏之間有長短焉。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疏:「馬氏云:漏凡百刻,春秋分,晝夜各五十刻;冬至,晝則四十刻,夜則六十刻。夏至,晝六十刻,夜四十刻。鄭注堯典云:日中者,日見之漏,與不見者齊。日長者,日見之漏五十五刻,於四時最長也。夜中者,日不見之漏,與見者齊。日短者,日見之漏四十五刻,於四時最短。此與馬義異。以其馬雲春秋分晝夜五十刻,據日見之漏,若兼日未見、日沒後五刻,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若夏至晝六十刻,通日未見、日沒後五刻,則晝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一年通閏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四時之間九日有餘,較一刻為率。雲大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者,此據漢法而言,則以器盛四十八箭,箭各百刻,以壺盛水,懸於箭上,節而下之水,水淹一刻,則為一刻。四十八箭者,蓋取倍二十四氣也。」書正義:漢初,率九日增減一刻,和帝時,霍融始請改之。鄭注書緯考靈曜仍雲九日增減,猶未覺誤也。
續漢歷志:「永元十四年詔曰:今官漏以計率分昏明,九日增減一刻,違失其實。大史待詔霍融上言:不與天相應。」令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式,官府當用者,計吏到班,予四十八箭。
「射人射牲」註:「今立秋有貙劉雲。」疏:漢時苑中有貙劉,即爾雅「貙似貍」。劉,殺也。雲立秋貙殺物。
武帝紀「?五日」註:如淳曰:「漢儀註:立秋貙?。」蘇林曰:「?,祭名。貙,虎屬。常以立秋日祭獸,王者亦以此日出獵,還以祭宗廟,故有貙?之祭。」顏師古曰:「續漢書作貙劉,?、劉義通。」法言「?臘」註:「?,八月旦也。今河東俗奉以為大節,祭祀先人也。」「羅氏」註:「今俗放火張羅,其遺教。」疏:「漢之俗,間在上放火,於下張羅丞之,以取禽獸,是周禮之遺教。」
「羅春鳥」註:「若今南郡黃雀之屬。」
「方相氏」註:「冒熊皮者,以驚敺疫厲之鬼,如今?頭也。」「敺方良」註:「天子之槨,柏黃腸為里,而表以石焉。」疏:「引漢法為證。」
「霍光傳」註:如淳曰:「漢儀註: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四寸,周二丈,內梓宮,次楩槨,柏黃腸題湊。」蘇林曰:「柏木黃心,故曰黃腸。」
「大仆大寢之門外」註:「大寢,路寢也。其門外,則內朝之中,如今宮殿端門下矣。」
「達窮者與遽令」註:鄭司農云:「窮,謂窮冤失職,則來擊此鼓以達於王,若今時上變事擊鼓矣。」「遽,傳也,若今時驛馬軍書當急聞者,亦擊此鼓。」
「前驅」註:「前驅,如今道引也。」
「小臣燕出入則前驅」註:「燕出入,若今游於諸觀苑。」疏:「引漢法證之。」
「隸仆掌蹕宮門之事」註:「鄭司農云:蹕,謂止行者清道,若今時儆蹕。」
弁師「延紐」註:「延,冕之覆在上,是以名焉。紐,小鼻在武上,笄所貫也。今時冠卷當簪者,廣袤以冠?,其舊象與?」疏:「古之紐,武笄貫交處,若今漢時冠卷當簪所貫
者,於上下之廣及隨?之袤,以冠?者貫簪之處,當冠?之中央,是周冕垂紐於武貫笄之舊象。」以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凡冕體,周禮無文,叔孫通作漢禮器制度,取法於周,今還取彼以釋之。案彼文「凡冕以版廣八寸,長尺六寸,以上玄下朱」覆之,乃以五彩繅繩貫五采玉,垂於延前後,謂之「邃延。」
「繅斿」註:「鄭司農云:繅當為藻。繅,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
「會五采」註:「鄭司農云:沛國人謂反紒為?。玄謂會讀如大會之會。」疏:「漢歷有大會、小會,取會聚之意。」「玉璂」註:「璂讀如薄借綦之綦。綦,結也。」疏:漢時有「薄借綦」之語,故讀從之,亦取結義。「薄借」之語未聞。
司戈「盾設藩盾」註:「藩盾,盾可以藩衛者,如今之扶蘇與?」疏:舉漢法以況之。
司弓矢枉矢註:枉矢者,取名變星,飛行有光,今之飛矛是也。疏:案援神契云:「枉矢射慝。」考異郵曰:枉矢精,狀如流星,蛇行有尾,見天文志曰:狀大流星。是其妖變之星,行時有光。漢時名此矢為飛矛,故舉以為說也。
廋人註:鄭司農云:「散讀為中散大夫之散。」
圉師註:杜子春讀椹為齊人言鐵椹之椹。
職方氏天下之圖註:天下之圖,如今司空輿地圖也。疏:大司徒掌九州,不言夷狄,九州之內有邦國,故以郡國言之。此職方兼主夷狄,夷狄中漢時不置郡國,惟置校尉掌之,故此注亦不言郡國也。
司圜註:鄭司農云:圜土謂獄城也。今獄城圜。疏:東方主規,規主仁恩,凡斷獄以仁恩求出之,故圜也。
司隸註:隸,給勞辱之役者。漢始置司隸,亦使將徒治道溝渠之役,後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郡。疏:以漢時司隸官與周同,故舉以為況也。
萍氏註:今天問,萍號作苹。疏:離騷有天問篇,天不可問,故以天問為名。
冥氏註:鄭司農云:「冥讀為冥氏春秋之冥。」疏:冥氏作春秋,書名若晏子、呂氏春秋之類,取其音讀也。漢儒林傳:堂溪惠授泰山冥都,都與筦路又事顏安樂,故顏氏復有筦、冥之學。冥氏春秋即冥都也。疏恐誤。
「薙氏」註:鄭司農云:「今俗間謂麥下為夷下,言芟夷其麥,以其下種禾豆也。」
「蟈氏」註:「蟈,今御所食蛙也。」
霍山曰:「丞相擅減宗廟羔莵蛙。」
「伊耆氏」註:「今姓有伊耆氏也。」大司寇「兩劑」註:「劑,今劵書也。」
「欲有復於上」註:「復猶報也。報之者,若上書詣公府言事矣。」
「以邦成弊之」鄭司農云:「邦成,謂若今時決事比也。」疏:「若今律,其有斷事,皆依舊事斷之,其無條,取比類以決之,故云決事比也。」
晉志:「漢時決事,集為令甲以下三百餘篇。」
小司寇「讀書則用法」註:鄭司農云:「如今時讀鞫已乃論之。」疏:「鞫謂劾囚之要辭,讀已乃論其罪也。」
「八辟」註:鄭司農云:「議親,若今時宗室有罪先請是也。議賢,若今時廉吏有罪先請是也。議貴,若今時吏墨綬有罪先請是也。」疏:「漢法,丞相、中二千石,金印紫綬。御史大夫、二千石,銀印青綬。縣令六百石,銅印墨綬。」
「前王而辟」註:鄭司農云:「小司寇為王道辟除奸人也,若今時執金吾下至令尉奉引矣。」疏:「漢時執金吾及令尉為帝奉引,猶如小司寇為王導,故引以為況。」士師「五禁」註:「古之禁書亡矣。今宮門有符籍,官府有無故擅入,城門有離載下帷,野有田律,軍有囂?夜行之禁,其觕可言者。」疏:「舉漢法以況之,在車離耦,載而下帷,恐是奸非,故禁之。」
「三曰禁」註:「禁則軍禮曰無干車,無自後射」,比其類也。「追胥」註:「胥讀如宿胥之胥,胥謂司搏盜賊也。」疏:「時有夜宿逐賊,謂之胥。」
「士之八成」註:鄭司農云:「八成者,行事有八篇,若今時決事比。」疏:「凡言成者,皆舊有成事品式,後人依而行之。決事,依前比類決之。」
「邦汋」註:鄭司農云:「斟酌盜取國家密事,若今時刺探尚書事。」疏:「漢時尚書掌機密,有刺探尚書密事,斟酌私知,故舉為況也。」
「詔司寇」註:「若今曰聽正法解也。」
「傅別」註:故書「別」為「辯」。鄭司農云:「傅或為符,辯讀為風別之別,若今時市買為劵書以別之,各得其一,訟則案劵以正之。」
「鄉士辯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註:「要之,為其罪法之要辭,如今劾矣。」疏:劾,實也。
左傳疏:「漢世名斷獄為劾。」
「士師受中協日。」註:鄭司農云:「協,和合支幹善日,若今時望後利日也。」「士師受中,若今二千石受其獄也。」疏:「漢時受二千石祿稟郡守之等,受在下已成之獄。」利日,即合刑殺之日。三公若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辟。註:鄭司農云:鄉士為三公道也,若今時三公出城。郡督郵,盜賊道也。疏:郵謂郵行往來,盜賊謂舊為盜賊,即不良之人。故郡內督察郵行者,是盜賊之人使之道,以況古鄉士為道相類也。
訝士有治於士者造焉。註:如今郡國亦時遣主者吏詣廷尉議者。疏:漢時獄官號廷尉。
四方有亂獄,則往而成之。註:猶呂步舒使治淮南獄。疏:呂步舒明春秋公羊,為丞相長史。淮南王反,武帝詔使宗正劉德與步舒窮驗其事。
朝士外朝之法註:雉門設兩觀,與今之宮門同。疏:舉漢以況周,
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會殿,亦古之外朝哉。疏:舉漢法況義。
得獲貨賄、人民、六畜者註:鄭司農云:若今時得遺物及放失六畜,持詣鄉亭縣廷,大者公之,大物沒入公家也。小者私之,小物自畀也。
期外不聽註:鄭司農云:若今時徒論決滿三月不得乞鞫,
有判書註:鄭司農云:「謂若今時辭訟有劵書者為治之。」犯令者註:若今時加貴取息。坐臧
殺之無罪。註:鄭司農云:若今時無故入人室宅廬舍,上人車船,牽引人慾犯法者,其時格殺之無罪。疏:先鄭舉漢賊律云:晉志:魏李悝著法經,其律始於盜賊。鹽鐵論:一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亂。
司民皆書於版。註:版,今戶籍也。
司刑註:今東西夷或以墨劓為俗,古刑人亡逃者之世類與?宮,若今宦男女也。鄭司農云:「漢孝文帝十三年除肉刑。」疏:宦男女即宮人婦女及奄人,使守內合者也。文帝赦肉刑,所赦者唯赦墨、劓與刖三者,其宮刑至隋乃赦也。書呂刑正義:漢除肉刑,除墨、劓、剕耳,宮刑猶在。隋開皇之初,始除男子宮刑,婦人猶閉於宮,
詔刑罰法,處其所應,不如今律家所署法矣。
司刺三宥註:鄭司農云:「過失,若今律過失殺人不坐死。」玄謂識,審也。不審,若今仇讎當殺甲,見乙誠以為甲而殺之者。過失,若舉刃欲斫伐而軼中人者。遺忘,若間帷薄忘有在焉者,而以兵矢投射之。疏:甲乙者,興喻之之義。三赦註:鄭司農云:「幼弱老旄,若今時律令,年未滿八歲,八十以上,非手殺人,他皆不坐。」
司約丹圖註:丹圖,未聞。或有雕器簠簋之屬,有圖象者與?今俗語有鐵劵丹書,豈此舊典之遺言與?
職金楬而璽之註:鄭司農云:「今時之書,有所表識,謂之楬櫫。」疏:「楬即今之板。」
「金罰」疏:「夏侯、歐陽說云:墨罰疑赦,其罰百率,古以六兩為率。古尚書說百鍰,鍰者,率也,一率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也,百鍰為三斤。鄭玄以為古之率多作鍰。」
蕭望之傳:「張敞曰:甫刑之罰,小過赦,薄罪贖,有金選之品。」註:「選音刷,字本作鋝,鋝即鍰也,其重十一銖,二十五銖之十三,一曰重六兩,
用金石。」註:作槍雷音誄。「椎槨宅耕反。」「之屬」疏:「皆謂守城御捍之具。」
「司屬掌任器貨賄,入於司兵」註:「鄭司農云:若今時傷殺人所用兵器。」「盜賊臧加責,沒入縣官。」疏:「加責者,即今時倍臧。」
「其奴」註:「鄭司農云:今之為奴婢,古之罪人也。玄謂奴從坐而沒入縣官者。」疏:漢時名官為縣官,非謂州縣也。
史記索隱云:「夏家王畿內名縣內,即國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縣官。」
「司圜任之以事」註:「鄭司農云:若今時罰作矣。」史記馮唐傳:「雲中守魏尚削其爵,罰作之。」
「掌戮」註:「斬以?鉞,若今要斬也。殺以刀刃,若今棄市也。」「宮者使守內」註:「以其人道絕也,今世或然。」
「野廬氏比修除道路者」註:「比較治道者名,若今次金敘丈功。」疏:「謂漢時主役之官,官名次金敘,主以丈尺賦功。」
「凡道禁」註:「禁謂若今絕蒙大巾,持兵杖之屬。」疏:「古時禁書亡,故舉漢法而言也。」蠟氏「置楬焉」註:「鄭司農云:今時楬櫫是也。有地之官,有部界之吏,今時鄉亭是也。」
司寤氏「掌夜時」註:「夜時,謂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戌。」疏:「甲乙則早時,戌亥則晚時也。」疏:「以戊為戌,誤。甲乙至戊,謂夜有五更。」西域傳:「杜欽曰:斥候士五分夜擊刁斗自守,一夜有五更,故分而持之。」天文志有甲夜乙夜。袁宏漢舊儀:「晝漏盡,夜漏起,省中用火。」「中黃門闕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相傳授,守火闕內戶外。」「鼓五止,宮中衛官城門擊刁斗,傳五夜,百官各徼直符行,衛士周廬擊木柝,唯呼備
夜士。」註:「主行夜徼候者,如今都候之屬。」疏:「行夜來往周旋,謂徼候者。」
司烜氏「以鑒取明水於月。」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疏:「漢世謂之方諸。」
「明竁」註:「若今楬頭,明書其罪法也。」
條狼氏「執鞭以趨辟」註:「趨而辟行人,若今卒辟車之為。」庶氏「毒蠱」註:「賊律曰:敢蠱人及教令者棄市。」
薙氏「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註:「萌之者,以茲其斫其生者。夷之,以鉤鐮迫地芟之也,若今取菱矣。」疏:「漢時茲其,即今之鋤也。」
「蟈氏」註:「齊、魯之間謂蛙為蟈。」
「伊耆氏齒杖」註:「鄭司農云:今時亦命之為工杖。」
大行人「諭書名」註:書名,書之字也。古曰名。聘禮曰:「書名以上。」小行人「秋獻功」註:「若今計文書斷於九月,其舊法。」「管節」註:「如今之竹使符也。」
「賻補」註:「鄭司農云:若今時一室二屍,則官與之棺也。」司儀「旅擯」註:「旅讀為鴻臚之臚。」
行夫「傳遽」註:「傳遽,若今時乘傳騎驛而使者也。」
掌訝次於舍門外註:「次,如今官府門外更衣處。」疏:「舉漢法以況之,即今門外亦然。」
考工記註:胡,今匈奴鮑書或為「鞄」,蒼頡篇有「鞄□」。疏:「藝文志:蒼頡有七章,秦丞相李斯所作,鞄□是其一篇,內有治皮之事,故引為證也。」
「既建而迆」註:「鄭司農云:迆,讀為倚移從風之移。」疏:司馬長卿上林賦云:
「戚速。」註:「齊人有名疾為戚者。」
「終古」註:「齊人之言終古,猶言常也。」
「?」註:「鄭司農云:?讀為旃仆之仆,謂伏兔也。」疏:「伏兔,漢時名,今人謂之車屐是也。」
輪人「三材」註:「今世轂用雜榆,輻以檀,牙以橿也。」疏:「鄭舉今世所用木為此三者。」
「牙也者」註:「鄭司農云:謂輪?也,世間或謂之罔。」
「視其綆」註:「鄭司農云:綆讀為關東言餅之餅。」疏:「依俗讀也。」
「察其菑」註:「鄭司農云:菑讀如雜廁之廁,泰山平原所樹立物為菑,博立梟棋亦為菑。」疏:「史游章:分別部居,不雜廁,博戲時,立一子於中央,謂之梟棋。」
「為之弱」註:「今人謂蒲本在水中者為弱。」疏:「史游章云:蒲蒻蘭席,謂取蒲之本在水者為席。」「?」
註:鄭司農云:「蜀人言?曰?。」
「弓」註:「蓋橑也。」疏:「漢世名蓋弓為橑子也。」
輈人「?其牛後」註:鄭司農云:「關東謂紂為?。」
築氏「為削」註:「今之書刀。」疏:「古者未有紙筆,則以削刻字,至漢雖有紙筆,仍有書刀,是古之遺法也。」漢書刀筆吏註:「刀所以削書,古者用簡牒,故吏皆以刀筆自隨。」
冶氏「戈廣二寸」註:戈,今句孑戟也,或謂之「雞鳴」,或謂之「擁頸」。「鋌」讀如麥秀鋌之鋌。疏:「據漢法而言,漢時見胡橫之句孑戟。雞鳴者,以其胡似雞鳴故也。擁頸者,以其胡曲,故謂之擁頸,有此數名也。」
「倨句」註:「俗謂之曼胡,似此。」疏:「胡外廣而本寬,曼胡然。」案莊公四年左氏傳:「楚武王荊屍,授師子焉以伐隨。」註:「孑,句孑。凡戟而無刃,秦、晉之間謂之子,或謂之鏖;吳、揚之間謂之伐。」東齊、秦、晉之間,其大者謂之曼胡,其曲者謂之句子。「曼胡
重三鋝」註:「許叔重說文解字云:鋝,鍰也。今束萊稱或以大半兩為鈞,十鈞為環,環重六兩大半兩。鍰、鋝似同矣,則三鋝為一斤四兩。」疏:「鋝、鍰輕重無文,故王肅之徒皆以六兩為鍰,是以鄭引許氏及東萊稱為證也。」「戟」註:「今三鋒戟也。」疏:「三鋒者,見此經言援言胡,又言刺。」
「桃氏謂之下制」註:「下制長二尺,重一斤一兩三分兩之一,此今之匕首也。」疏:「漢時名此小劍為匕首也。」
「鳧氏鍾縣謂之旋」註:「今時旋有蹲熊、盤龍、辟邪。」疏:「舉漢法,鍾旋之上,以銅篆作蹲熊及盤龍、辟邪。辟邪亦獸名,古法亦當然也。」
「篆間謂之枚」註:「今時鐘乳俠鼓與舞,每處有九,面三十六。」疏:「舉漢法一帶有九,古法亦當然。鐘有兩面,面皆三十六也。」
「栗氏量之以為鬴」註:「鬴,六斗四升也。鬴十則鍾方尺,積千寸,於今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其數必容鬴,此言大方耳。」疏:「算術有算粟為米之法。」
「畫繢山以章」註:「齊人謂麇為獐。」
「五入為?」註:「?,今禮俗文作爵,言如爵頭色也。」
「㡛氏漚其絲」註:「楚人曰漚,齊人曰涹。」玉人「侯用瓚」註:瓚讀為「?□」之□,作旦反。疏:「醢人職有?食,漢時有膏?。」
「玉多則重,石多則輕」疏:盈不足術曰:「玉方寸,重七兩,石方寸,重六兩。」
「大圭」註:終葵,椎也。相玉書曰:「珽玉六寸,明自炤。」疏:「齊人謂椎為終葵。」
「祼圭」註:瓚如盤,其柄用圭。「有流前」注。
矢人「夾而搖之」註:今人以指夾矢舞衛是也。「梓人顧」註:鄭司農云:「讀為鬜,頭無發之鬜。」疏:「時俗有以無發為鬜。」
「觚三升」註:觚當為「觶」。疏:禮器制度云:「觚大二升,觶大三升。」
廬人「句兵椑」註:齊人謂柯斧柄為裨。
匠人「四阿重屋」註:四阿,若今四注屋。重屋,復笮也。疏:燕禮云:「設洗當東霤。」則此四阿四霤者也。復笮,重承壁材。上林賦「高廊四注,
大扃小扃。」註:大扃,牛鼎之扃,長三尺。小扃,膷鼎之扃,長二尺。疏:此約漢禮器制度知之。
「外有九室」註:九室,如今朝堂諸曹治事處。疏:「據漢法,謂正朝之左右為廬舍者也。」
「宮隅城隅」註:「謂角浮思也。」疏:鄭以浮思解隅者,案漢時雲「東闕浮思災」,言災,則浮思者小樓也。明堂位「疏屏」,注亦云:「今浮思也,刻之為雲氣蟲獸,如今闕上為之矣。」則門屏有屋覆之,與城隅及闕皆有浮思,刻畫為雲氣並蟲獸。
文帝紀:「未央宮東闕罘罳災。」顏師古註:「罘罳,謂連闕曲閣也,以覆重刻垣墉之處,其形罘罳然,一曰屏也。」王莽傳:「遣使壞渭陵、延陵園門罘罳,曰:毋使民復思也。」
「耜廣五寸」註:「古者耜一金,兩人並發之。今之耜歧頭兩金,象古之耦也。」疏:「後漢用牛耕種,故有歧頭兩腳耜,今猶然也。但以牛種用一耜,則畎下布種,與古異矣。」
「堂塗」註:「謂階前,若今令甓祴也。」疏:「漢時名堂塗為令甓祴。令甓則今之?也,祴則?道也。令音零。甓,薄歷反。祴音階。」
車人「一?有半謂之柯」註:「鄭司農云:蒼頡篇有柯?。」車人「為耒」疏:「古法耒下惟一金,不歧頭。先鄭雲耒下歧,據漢法而言。其實古者耒不歧頭,是以後鄭上注亦云今之耜歧頭。」「以其一為之首」註:「首六寸,謂今剛關頭斧。」疏:「漢時斧近刃,皆以剛鐵為之,又以柄關孔,即今亦然,故舉漢法為說也。」
「羊車」註:「羊,善也。善車,若今定張車。」疏:「雖舉當時漢法以曉人,漢世去今久遠,亦未知定張車將何所用,但知在宮內所用,故差小為之,謂之羊車也。」
弓人「茭解」註:「茭讀如齊人名手足掔為骹之骹。」
故剽註:鄭司農云:「剽」讀為「湖漂絮」之漂。疏:時有此語,從俗讀之。
樴脂膏殖敗之殖。疏:若今人頭髮有脂膏者,則謂之殖。
漢制考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