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講話 · 第四章 詞 匯
第一節 詞彙與語音的關係
從前有一種唯心的看法,就是認為詞義和語音有必然的關係。最明顯的是所謂擬聲法,就是模仿自然的聲音。例如鴨聲 ap ap 就叫它作「鴨」,貓聲 mieu mieu 就叫它作「貓」,雀聲 tsiak tsiak 就叫它作「雀」等等。這是以動物的聲音為其名稱的。
至於模仿聲音以成副詞的,就更多了。例如鳩鳴「關關」,鹿鳴「呦呦」,風聲「蕭蕭」,水聲「潺潺」,蟲聲「唧唧」,鳥聲「磔格鉤輈」:多至不可勝數。然而這種擬聲法只能得其大略,不能逼真;所以同是一物之聲,在各族語裡可以譯成種種不同的語音。例如鴨聲在英語為 quack,在法語為 couin couin,在義大利語為 qua qua,在德語為 gack gack,gick gick,quack quack,pack pack,在丹麥語為 rap rap 等。
除了上述的擬聲法之外,詞彙與語音有沒有自然而且必然的關係呢?19世紀的語源學家多數相信是有關係的。法國 Larousse(1817—1875) 在他所著的「拉丁詞根考」( Jardin des Racines Latines) 第一課里,曾舉出許多例子,如:
[s-]表示尖銳破裂之音:signe(信號) ,source(泉水) ;
[r-,cr-,fr-,br-,pr-,gr-,tr-]表示粗或強之音:cri(叫聲) ,frotter(摩擦) ;
[fl-]表示液體流動或氣體動盪之音:fleuve(河) ,flot(波) ,souffle(風、氣) 。
後世語言學家有反對此說的:Grégoire 以為同一概念,在不同的族語裡,可成為不同的語音;Vendryes 以為 rivière(小河) 與 torrent(瀑布) 有流動之義而沒有[fl-]之音,fleur(花) 有[fl-]之音而沒有流動之義。我們如果拿漢語來比較,也覺得「江」「河」「溪」「澗」都與[fl-]之音相差很遠。因此,我們絕不能相信詞彙與語音有自然而且必然的關係。
但是,詞彙與語音,在原始時雖沒有必然的關係,在詞彙發展的過程中,卻可以有連帶的關係。換句話說,意義相近者其音往往相近,音相近者其意義也往往相近。例如:①
毌 kuan
穿物持之也
貫 kuan
錢貝之貫也
擐 koan
貫也(「擐甲」猶言「貫甲」)
環 goan
璧肉好若一也(「肉」是璧的邊,「好」是璧的孔)
觼 ki̯wat
環之有舌者也
koan
織以絲貫杼也
關 koan
以木橫持門戶也
舝 goat
車軸頭鐵也
扃 ki̯weng
外閉之關也
鉉 giwen
鼎扛也(謂所以貫鼎而舉之者)
鍵 g『ian
鉉也
即此一例,已可證明語音與意義可以有連帶的關係。我們可以假定原始先有一個詞(例如「毌」) ,後來加造新詞,就自然傾向於採取同音不同調或語音相近的詞了。不過,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說意義相近者其音必相近。如「貫」與「通」意義相近,而其音並不相近。我們尤其不能說音相近者意義必相近。如「官」「冠」「觀」皆與「貫」音相近,而其意義則相差甚遠。
凡兩詞的意義相對立者,其音亦往往相近。有些是聲母相同,所謂「雙聲」;另有些是韻母相同(包括韻腹韻尾) ,所謂「疊韻」。聲母相同或差不多的,例如:②
「古」kâ
「今」ki̯am
「疏」si̯â
「數」seok
「加」ka
「減」kem
「消」si̯au
「息」si̯ək
「生」si̯eng
「死」si̯ei
「燥」sau
「濕」si̯əp
「明」mi̯âng
「滅」mi̯at
「銳」di̯wad
「鈍」d『uən
「文」mi̯wən
「武」mi̯wâ
「規」ki̯we
「矩」ki̯wâ
「褒」pəu
「貶」pi̯am
「男」nəm
「女」ni̯â
韻母相同或差不多的,例如:
「旦」tan
「晚」mi̯wan
「晨」zi̯ən
「昏」xuən
「好」xəu
「丑」tɕ『i̯əu
「新」si̯en
「陳」d『i̯en
「聰」ts『ong
「聾」long
「起」k『i̯ə
「止」tsi̯ə
「央」i̯ang
「旁」b『ang
「寒」ɣan
「暖」nuan
「水」ɕi̯wəi
「火」xuəi
「祥」zi̯ang
「殃」i̯ang
「老」ləu
「幼」i̯əu
此外還有許多「雙音詞」,即古人所謂「 語」或「連綿字」,也是由雙聲或疊韻組合而成的:
其屬於雙聲者,如「流離」「含胡」「躊躇」「黽勉」「唐棣」等。
其屬於疊韻者,如「胡盧」「支離」「章皇」「蹉跎」「逍遙」等。
甚至古人的名字也喜歡用雙聲或疊韻,例如「胡亥」是雙聲,「扶蘇」是疊韻。錢大昕在《十駕齋養新錄》里,舉出這一類的例子很多。總之,雙聲疊韻在漢語歷史上曾有很大的任務,清代的學者已經注意到,而我們現在也不能否認這種事實。
漢語裡的字音,有「讀破」的辦法。例如「惡」字念入聲是善惡的「惡」(形容詞) ,念去聲是好惡的「惡」(動詞) ,念平聲是「惡乎成名」的「惡」(副詞) 。「樂」字讀若「岳」,是音樂的「樂」(名詞) ;讀若「洛」,是喜樂的「樂」(內動詞) ;如果讀為魚教切,則是「仁者樂山」的「樂」(外動詞) 。此外如「易」「為」「觀」「見」等字,都有兩音以上。顧炎武曾注意到上古沒有這種辦法,③ 例如《離騷》:
理弱而媒拙兮,恐導言之不固;世溷濁而嫉賢兮,好蔽美而稱惡。
「惡」字與「固」字叶韻,顯然是念去聲;在「好蔽美而稱惡」一句里,卻又顯然是「善惡」的「惡」。可見「善惡」的「惡」本來也可以念去聲。「讀破」的辦法是後起的,至少可以說不像後代這樣分得清楚。
我們推想「讀破法」之起源,大約是由於人類喜歡辨別的心理。「惡」字既有幾種意義,就索性把它念成幾種語音,以免相混。不過,等到音義都不相同之後,即使字形相同,
④ 我們也該認為兩字。因為文字只是語言的符號;在語言裡顯然有分別的兩個詞,在文字上不能分別,我們反該怪文字不能盡職了。
第二節 詞彙與意義的參差
依語言的原則說,每詞只該有一種意義,以免對話人猜測之勞;每一種意義也該只用一個詞為代表,因為「以一表一」已經夠用,多了反嫌重複。
但是,依語言的實際情形說,卻與上述的情形相反。如果我們把文字的形體問題也考慮在內,那麼,詞彙與意義的參差可分為三類:
1.同音詞 如英文 write,right
2.同形詞 如英文 fair(市場) ,fair(美)
3.同義詞 如英文 polite,courteous
(一)同音詞,是指字音雖同,字形字義各異而言。在漢語裡,此種情形頗多,在上古尤其是如此。例如「士、氏、示、事、視」,「工、公、功、攻、供、宮、弓、恭、躬」等,念起來聲音完全相同,寫起來才有分別。⑤ 因此有人說漢語是「以目治」的,不是「以耳治」的。甚至有人(如 Keraval) 說,中國人說話不能為對話人所了解的時候,要用指頭在掌上寫字給他看。這是污衊我們的民族的話。漢語發展到現階段,已經變了複音詞占優勢的語言,特別是在政治性的文章里,複音詞常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同音詞少到那種程度,已經和上古漢語有很大的差別了。
(二)同形詞,是指字音字形皆同,唯字義各異而言。⑥ 例如:
師 1.二千五百人為師;2.范也,教人以道者之稱
徒 1.黨也;2.弟子也;3.步行也;4.但也
巾 1.佩巾也;2.蒙首衣也
(三)同義詞,是指同一意義可由兩個以上的詞為代表。在漢語裡,意義相同的詞甚多。例如《爾雅》所載: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也。
儀、若、祥、淑、鮮、省、臧、嘉、令、類、 、彀、攻、穀、介、徽,善也。
由上述三種情形看來,詞與意義的參差是顯然的。但我們如果作精細的觀察,則見問題並不如此簡單。我們要知道,無論何詞,一到了句子裡,其意義就變為「適時的」,與別的時候的意義不一定相同;又是「唯一的」,與別的詞義絕不至於相混。由此而論,所謂同音詞(一音多義) 、同形詞(一字多義) 、同義詞(一義多詞) ,一用在一定的上下文裡,它的意義還是很明確的。現在試仔細討論如下。
(一)同音詞既是一音多義,似乎會有意義含糊的毛病;然而這一類的毛病,多半為上下文所補救了。譬如你說「工人做工 」與「戰士立功 」,絕對不致令人誤會為「工人做功 」或「戰士立工 」。這因為上下文的環境所限,絕不容我們有所誤解。況且最近二三十年來,漢語雙音詞漸漸占了優勢,同音的詞也跟著大大地減少。如「工作」的「工」,在白話里,絕不會與「公共」的「公」相混。這是就口語而論的,已經不會有含糊的毛病。至於寫下來的文章,既然字形不同,就越發不成問題了。
(二)同形詞本可與同音詞並為一談,因為如果遇著不識字的人,就沒有音與形的分別了。再說,從同形詞也可演變為同音詞。例如:
「原」 1.水源也→「源」,水源也;2.平原也→「原」,平原也
這本是同形詞,但後代已經把第一個意義寫作「源」,於是變為同音詞,因為字形已經不同了。
無論同形詞或同音詞,都是用同一的語音去表示幾個不同的概念。同形詞也像同音詞一般,其含糊的意義可為上下文所補救。「殲滅敵人一個師」的「師」與「尊敬我們的老師」的「師」,何嘗不是一聽就有了分別呢?它也可為複音詞所補救,「書信」的「信」與「信用」的「信」是絕不至於混淆的。
普通所謂一詞多義,往往有兩種誤解。第一,誤以已死的意義與現行的意義同列。如「信」字雖有「再宿」一義,然而此種意義早已死去。文言中雖可說「信 宿而行」,但「信宿」乃是已死的成語;我們再也不能如《詩經·豳風》「於女信 處」,或《詩經·周頌》「有客信信 」那樣活用了。在口語裡,連「信宿」也不說了。但「信」字在後代又產生了一種新意義,如「我昨天收到了他的一封信 」,「信」字當「書信」講。假使我們現在說「信」字有下列的六種意義:
1. 真實也 2. 信用也
3. 信任不疑也 4. 使者也
5. 書信也 6. 再宿也
這種說法是不妥的。當「信」字產生「書信」的意義的時候,「再宿」的意義已成過去,它們二者的時代不同,就不該相提並論。嚴格地說,「使者」的意義也不該與「書信」的意義並列;因為「書信」的意義是從「使者」的意義生出來的,「書信」即是「使者」的替身。除了「信使往還」一類的成語之外,一般人再也不會像《史記·韓世家》稱使臣為「信臣」那樣活用了。
第二,誤以為一詞可有兩種以上的並行的意義,換句話說,就是誤認這幾種意義是同樣重要,不相隸屬的。其實,嚴格地說,每詞只能有一個本義,其餘都是引申的意義。例如「媚」字,《說文》只注一種意義「說也」;《辭源》里卻注它有兩種意義:
1. 諂也。
2. 愛也,親順也。
其實「媚」的本義只是「說也」,「說」同「悅」,等於現代白話所謂「討好」。從壞的方面說,討好就是諂;從好的方面說,討好就是愛或親順了。又如「悉」字,依《辭源》所載,它有三種意義:
1. 知也。如審悉 ,熟悉 。
2. 詳盡也。古之治天下,至纖至悉 也。(《漢書 》)
3. 皆也。悉 引兵渡河。(《漢書 》)
其實「悉」的本義只是「詳盡」(第二義) ,是一個形容詞。引申為副詞,就是「盡」的意思(第三義) ;引申為動詞,就是「知道得詳盡」的意思。
本義是占優勢的,但它不一定能永遠占優勢。一旦失勢,引申之義起而奪取其優越之地位,原有的本義倒反湮沒無聞。例如「檢」字,依《說文》是「書署也」,本是書的標籤的意思,引申為「檢查」的「檢」。但自漢代以後,「檢查」的意義已占優勢,「標籤」的意義倒反湮沒無聞。輪著「檢查」為本義,而「檢討」的「檢」,卻又是「檢查」的引申義了。
本義只能有一個。如果一個詞包含著兩個勢均力敵的意義,我們只好把它們當作兩個詞看待。例如上述「信用」的「信」與「書信」的「信」,兩種意義勢均力敵,這與同音詞並沒有什麼分別。
(三)末了,說到一義多詞。所謂「同義詞」,只是一個一般的說法;實際上,沒有兩個詞的用途是完全相同的。例如上文所述「初」字與「始」字同義,「嘉」字與「善」字同義,這只是說在某一些情形之下,它們可以相通。「初 入學校」可以換為「始 入學校」,「嘉 言」可以換為「善 言」,這是可以通用的。但是,在大多數情形之下,它們卻各有不同的用途,如「八月初 一」,不能寫成「八月始 一」,「嘉 納」不能寫成「善 納」,「其志可嘉 」也不能寫成「其志可善 」。至於「首」「元」等字之與「始」,「令」「淑」等字之與「善」
(見上文所引《爾雅》) ,更不能謂為同義,只能說它們在千百種用途當中,偶然有幾種用途相仿佛罷了。
第三節 各地詞彙的異同
中國各地的漢族人民,互相聽不懂話,並非因為語法的不同(上章說過,各地語法的差別是很微的) ,而是因為語音或詞彙的差別。再拿語音與詞彙比較,我們覺得詞彙上的差別更足以障礙雙方的了解。這有兩種原因:第一,語音是可以類推的,詞彙是不可以類推的。我們知道了一個字音,便可用類推法去猜知許多字音。但我們知道了某地的一個詞之後,並不能用類推法去猜知許多詞。第二,各地語音雖說不同,畢竟有些仿佛。例如「見」字,北京音是 tɕian,蘇州音是 tɕie,客家音是 kian。北京與蘇州的聲母相同;客家與北京的韻母相同。蘇州人聽客家的「見」字,自然難懂些,然而到底大家都是齊齒呼,仍有相同之點。況且蘇州音與客家音,並不是每個字都像「見」字這樣差得很遠;例如「黑」字,蘇州音與客家音就很相近(蘇州念 həʔ,客家念 het或 hət) 。可惜蘇州人說的「黑 葛(的) 衣裳」,在客家人口裡卻變為「烏 介(的) 衣裳」!這只能怪詞彙上的差別了。
各地詞彙的異同,可分為(甲) 同詞同義;(乙) 同詞異義;(丙) 同義異詞三方面來討論。
(甲) 所謂同詞同義,就是兩地的語詞與意義完全相同,只在語音上有分別。假如把這些語詞寫下來,兩地都是一樣的寫法。例如「東方紅,太陽升」這一句話,是全中國可以通用的。甲地的人聽乙地的人說這句話,很容易聽得懂。即使聽不懂,也只能怪語音上的差別,與詞彙毫無關係。
(乙) 至於同詞異義,乃是甲乙兩地都有這個詞,乍聽起來是一樣的,實際上它們的含義各有不同。例如蘇州的「那麼」(讀如蘇州音的「難末」) ,乍聽起來很像北京的「那麼」,其實蘇州的「那麼」略等於文言的「於是」,北京的「那麼」略等於文言的「然則」。蘇州另有一個「格末」,略等於文言的「然則」,才與北京的「那麼」大致相當。又如嘉興的「阿爹」是父親,蘇州的「阿爹」是祖父,廣西博白的「阿爹」是外祖母。蘇州的「娘娘」是姑母,常州的「娘娘」是母親。粵語和客家話的「兄弟」等於文言的「兄弟」,官話和吳語的「兄弟」只等於文言的一個「弟」字⑦ ,另以「弟兄」去替代文言的「兄弟」。廣州的「交關」略等於北京的「厲害」,上海的「交關」略等於北京的「很」。蘇州的「北瓜」等於常州的「南瓜」,蘇州的「南瓜」等於常州的「北瓜」。東北的「地瓜」是北京所謂「白薯」,廣州所謂「番薯」,上海所謂「山芋」;四川的「地瓜」是廣州所謂「沙葛」,湖南所謂「涼茹」。北京的「走」等於文言的「行」,廣州的「走」等於文言的「走」。這種同詞異義的例子,可以舉得很多。我們聽外地的人說話,對於這一類的語詞,最容易上當。同詞同義,自然不生問題;同義異詞,完全聽不懂,也就索性不去管它;唯有同詞異義,聽起來似懂不懂,就最容易發生誤會了。
另有一種情形,是介乎同詞同義與同詞異義之間的:在某一些用途上,同此一詞,甲乙兩地都可通用;在另一些用途上,甲乙兩地所用的詞卻不相同了。例如「高」字,在官話、吳語、閩語、粵語、客家話的詞彙里都有它。乍看起來,它在這五系方言裡的用途,似乎是一樣的。不錯,譬如你說「這棵樹很高 」,在此情形之下,全國人大約都用「高」字。但是,廣州人說的「佢生得好高 」,譯成蘇州話卻是「俚長得蠻長 」,譯成北京話卻是「他長得個子很大 」。可見廣州的「高」與蘇州、北京的「高」,只在某一些用途上是同義的;在另一些用途上,廣州用「高」(客家同) ,蘇州、北京卻在一般習慣上不用「高」,⑧ 這就顯出用途廣狹的差別來了。又如:
廣州的:「講」══北京的:1.「講」;2.「說」
所以廣州的「講 道理」仍等於北京的「講 道理」,而不能譯為「說 道理」;廣州的「講 乜野」⑨ 可譯為北京的「說 什麼」,不大能譯為「講 什麼」。又如:
梅縣的:「愛」══北京的:1.「愛」;2.「要」
所以梅縣的「我愛 你」仍等於北京的「我愛 你」,而不能譯為「我要 你」;但梅縣的「我唔愛 去」只可譯為北京的「我不要 去」,卻不能譯為「我不愛 去」(「我不愛去」是另一意思) 。又如:
廣西南部的:「冇 」══廣州的:1.「冇 」(無也)⑩ ;2.「唔」(不也)
所以廣西的「冇 人」仍等於廣州的「冇 人」,而不能譯為「唔 人」;但廣西的「冇 怕」(不怕) 只可譯為廣州的「唔 怕」,不能仍用「冇 怕」。此外,如廣州的人瘦與肉瘦都叫「瘦」,蘇州人瘦叫「瘦」,肉瘦叫「精」(「精肉」) ;廣州的人肥與肉肥都叫「肥」,北京肉肥叫「肥」,人肥叫「胖」。諸如此類,不勝枚舉,都是介乎同詞同義與同詞異義之間的。這種參差的現象,在各地詞彙的差別上,最為重要;因為這不但是詞彙不同,而且連概念的範圍也不相同了。
(丙) 末了,說到同義異詞,又可細分為兩類。第一,詞雖不同,而它們的用途完全相同。我們可以照數學公式給它們一個「等號」。如:
北京的「等會兒」══蘇州的「晏歇」══紹興的「等歇」
北京的「明天」══蘇州的「明朝」══大埔的「天光日」
北京的「妻子」或「媳婦兒」══蘇州的「家小」══廣州的「老婆」
北京的「誰」══廣州的「邊個」══客家的「乜人」
北京的「小孩兒」══蘇州的「小干」══廣州的「細佬哥」══客家的「大細兒」
北京的「荸薺」══廣州的「馬蹄」
北京的「什麼」══上海的「啥」══廣州的「乜野」══客家的「乜介」
北京的「猴子」══蘇州的「活猻」══廣州的「馬騮」
北京的「棉襖」══蘇州的「 」══廈門的「棉裘」══廣州的「棉袍」
北京的「摔筋斗」══蘇州的「跌跟斗」══廈門的「跋倒」══客家的「跌倒」
第二,是詞既不同,用途又廣狹不等。這也是概念的範圍不同。例如:
北京的:「這麼」══上海的:1.「介」(表程度) ;2.「實介能」(表方式)
所以北京的「這麼 大」可譯為上海的「介 大」,而不能譯為「實介能 大」;北京的「這麼 辦」可譯為上海的「實介能 辦」,而不能譯為「介 辦」。又如:
上海的:「交關」══北京的:1.「很」(形容詞前) ;2.「多」(形容詞後)
所以上海的「交關 大」可譯為北京的「很 大」,而不可譯為「大多 了」;上海的「大交關 」可譯為北京的「大多 了」,而不可譯為「很 大」。又如:
廣州的:「啱」[ŋam]══北京的:剛(動詞前) ;巧(動詞後) ;對;合適;要好;……
廣州人說的「佢啱 翻嚟」,等於北京的「他剛 回來」;廣州「佢嚟得真啱 」,等於北京「他來得真巧 」;廣州「呢個題目佢答得唔啱」 ,等於北京「這題目他答得不對 」;廣州「呢件衣服唔啱 佢著」,等於北京「這一件衣裳不合 他穿」;廣州「我同佢好啱 」,等於北京「我跟他很要好 」。此外,「啱」字的用途還有許多。如廣州「唔啱 你就去」,略等於北京「要不 你就去吧」。可見有許多語詞都不能馬馬虎虎地給它們一個「等號」。
有些詞,是甲地所有而乙地所無的;非但沒有同一的詞(同詞同義) ,連相當的詞(同義異詞) 也沒有。因為沒有此種概念,自然沒有此詞。譬如乙地沒有某種東西或某種風俗,自然它的詞彙里就用不著與這種東西或這種風俗相當的詞了。江、浙、閩、粵沒有「窩窩頭」,我們就沒法子把北京的「窩窩頭」譯為吳、閩、粵語,於是它們也就缺少這一個詞。反過來說,北方沒有「龍眼」(閩粵的果名) ,北方的詞彙里自然也沒有它。遇著這種情形,若要翻譯,就只好用硬譯法。例如我們對廣東人說北京有一種「窩窩頭」,再詳細描寫「窩窩頭」是怎樣的形式與滋味。他們既然沒有這種概念,聽來總難免隔膜,這是沒有法子的事了。
由此看來,各地詞彙是參差不齊的,我們切不可誤以為甲地某詞在乙地一定有某詞與它相當,尤其不可誤認甲地某一個詞僅與乙地的某一個詞相當。詞彙的參差形成了方言的參差;將來全國交通發達,參差的程度就會大大地減低了的。
第四節 古今詞彙的演變
無論任何語言,其古今詞彙的演變,都可分為三種方式:(甲) 縮小式;(乙) 擴大式;(丙) 移動式。
(甲) 縮小式,例如法語 sevrer,出於拉丁 separare,原是「使分離」的意思。無論使任何物分離,都用得著這動詞。後來它的意義範圍漸漸縮小,末了,只指使嬰兒與乳分離而言,等於漢語所謂「斷乳」。(乙) 擴大式,例如英語 triumph,出於拉丁 triumphus,原是「凱旋」的意思(指堂皇的凱旋儀式) ,後來它的含義漸漸擴大,可以泛指一切勝利而言。(丙) 移動式是概念與詞的相配關係發生移動。例如法語 bouche(口) ,出於拉丁語 bucca,原是「頰」的意思。從「頰」轉到「口」,所以叫作「移動式」。當然,縮小與擴大也往往由於移動,但移動卻不一定就是縮小或擴大。
(甲) 縮小的例子,在中國字書中,頗為罕見。「瓦」字,《說文》注云:「土器已燒之總名。」《詩經·小雅·斯干》:「乃生女子,……載弄之瓦。」毛亨《傳》云:「瓦,紡 也。」紡 絕不是屋上的瓦。但現代一般人口裡的「瓦」字,卻專指屋上的瓦而言。著字書的人,大約比較喜歡從狹義引申到廣義,所以對於這一類縮小式的演變,不大記載下來。然而在現代白話里,我們可以舉出頗多的例子。例如「肉」字,本是一切肉類的通稱;但當我們叫人去買兩斤肉的時候,所謂肉,絕不是指一切的肉,卻是專指豬肉而言。由此類推,「買豬肝」可以說成「買肝」,「買豬肚子」可以說成「買肚子」。又如「屋」字,本是指一所房屋而言,但北京人所說的「屋子」,只指的是一個房間。又如蘇州人單說「飯」,是指午飯而言;單說「房」,是指臥房而言。
這種從大範圍轉到小範圍的演變,往往是某一部分的意義漸占優勢所致。「肉」的意義縮小為「豬肉」的意義,正因為漢族人在肉類中最常吃的是豬肉。蘇州的「飯」字專指午飯,也許因他們把午飯看得重要些,也許因午飯在晚飯之前。至於「房」字專指臥房,更易解釋,因為客房、書房、茅房之類,都比不上臥房重要的緣故。
實際上,當我們應用任何一個詞的時候,它的意義也往往比字典里的意義縮小些。例如牧牛人說的「把畜牲趕回家去」,這裡「畜牲」指的是牛;如果這句話到了牧羊人的口裡,「畜牲」卻指的是羊。又如賣水果的小販所謂「旺月」(生意很好的時節) ,與開戲院的人所謂「旺月」,其含義也各有專指的。
(乙) 擴大的例子就數不清了。譬如:
(例字)
(古義)
(今義)
雄
鳥父也
動物之陽性者
雌
鳥母也
動物之陰性者
雙
兩鳥也
猶言「一對」也
雛
雞子也
鳥類之幼子
蓮
荷實也
荷也
登
上車也
升也
都是從很狹的意義轉到很廣的意義的。古人所謂「引申」,多數就是我們這裡所謂擴大式。
極狹的意義,如果不擴大,就有被廢除的危險。例如:
蔈
苕之黃華也(音「標」)
芀
葦華也(音「迢」)
梂
櫟實也(音「求」)
馬白額也(音「的」)
牬
二歲牛也(音「貝」)
羳
黃腹羊也(音「煩」)
以上六字皆見於《爾雅》,只因意義太狹,後來又不擴大,只有漸趨於消滅了。消滅之後,原來一個詞所能表示的意義,現在只要不怕累贅,用兩三個詞去表示,就行了。例如現代不用「牬」字,我們要說「二歲牛」就說「二歲牛」,不是一樣地能夠達意嗎?
(丙) 移動的例子也很多。譬如「走」字原是快步的意義,但現在官話里的「走」字卻變了慢步的意義了。「媳婦」原是子婦的意義,但現在北京一般人所謂「媳婦兒」,卻是指「妻」而言的了(子婦則稱為「兒媳婦」) 。最有趣的是五官感觸的調換。例如,「聞」字原是耳的感受,但現在官話與吳語裡的「聞」字卻等於文言的「嗅」字,變了鼻的感受了;「聽」字原是用耳的一種行為,但現在廣西南部該說「嗅」的也說「聽」。北京的「聞一聞」等於廣西南部的「聽一聽」(遼東半島一帶也以「聽」字當「嗅」字用) 。「聞」字在現代官話與吳語裡,既失了原來耳的感受的意義,於是這耳的感受的意義只好借「聽見」二字組合成詞,以表示它了。假設古人復活,聽見現代北京人說話,一定會詫異說:「北京人奇怪極了!我們說的『嗅』,他們偏要說『聞』;我們說的『聞』,他們偏要說『聽見』!」這恰像天上的星宿,因為時令不同,都變更了位置了。
上述三種方式,系假定詞彙不增不減而言。然而事實上,詞彙絕不能不增不減。其增者,系因:(一)新事物的產生或輸入;(二)新觀念的產生或輸入。其減者,系因舊事物的消滅。
新事物,例如「火車」「電話」等;新觀念,例如「具體」「抽象」「本能」「直觀」等。無論新事物或新觀念,其詞彙之增加,不外三種方式:第一,是創造新字,如「鋅」「鐳」「鎳」等;第二,是譯音,在古代如「菩薩」「南無」,在現代如「邏輯」「沙發」等(第二與第一的分別,在乎第二類未造新字) ;第三,是譯意,如「火車」「電話」「輪船」「炸彈」等。
舊事物消滅以後,其詞自然也跟著消滅。除非在民間傳說中很占勢力,如「龍」才能保存在現代的口語裡。否則至多只能在古書中保存著它們的名稱。《爾雅》許多不經見的動植物名稱,大約都屬於此類。
另有一種情形,使詞彙的增減恰足相抵的,例如吳語稱「蟬」為「知了」,在口語裡,「蟬」字是死了,卻有「知了」一詞來替代它。又如《說文》「鰈,比目魚也」,後世不稱鰈而稱比目魚,也是拿「比目魚」一詞來替代「鰈」。在此情形之下,專就一般口語而論,詞彙只有變更,而沒有增減。除非在文人的口裡或筆下,文言裡的字眼或古代的詞彙都可應用,才令我們覺得有許多同義詞的存在,以致詞彙的數量也似乎因此增加。
詞彙的演變,其理由大致可如上述。我們不能說沒有其他的理由,但為避免繁瑣起見,只好說到這裡為止了。
① 舉例采自章太炎《文始》一,所擬的古音指上古音而言。
② 舉例大致采自章太炎「轉注假借說」(《國故論衡》),音值系暫時擬定的上古音。
③ 見《音論》「先儒兩聲各義之說不盡然」條。
④ 近代對於讀破的字,也有令其字形有分別的,就是在字的四角加上一個聲調符號。如「好惡」的「惡」寫作「惡 o」,「惡乎成名」的「惡」寫作「o 惡」。
⑤ 但在某些地方的客家話里,「供、宮、弓、恭、躬」和「工、公、功、攻」是有分別的。
⑥ 自然也可以是同形不同音,但究竟同音的占多數。
⑦ 就北京話來說,「兄弟」的「弟」念輕音時,「兄弟」等於「弟」;如果兩字都念重音,就等於「兄和弟」。
⑧ 自然還可用「高」字,但這只是書本的影響。
⑨ 「乜」字,廣州人念 mat。
⑩ 「冇」字,廣西人念 mao,廣州人念 mou。「唔」字,廣州人念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