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六朝樂府文學史 · 第二章 樂府之產生及其沿革

樂府者何?顧亭林曰:「樂府是官署之名。其官有令,有音監,有游徼。《漢書·張放傳》:使大奴駿等四十餘人群黨盛兵弩,白晝入樂府,攻射官寺。《霍光傳》:奏昌邑王,大行在前殿,發樂府樂器。《後漢書·律曆志》:元帝時,郎中京房知五聲之音,六十律之數,上使太子太傅韋元成、諫議大夫章雜,試問房於樂府是也。後人乃以樂府所采之詩,即名之曰樂府。」(《日知錄》卷二十八)是知樂府者本一制音度曲之機關,其性質與唐之教坊,宋之大晟府,初無大異。惟其職責,在於採取文人詩賦及民間歌謠,被之管弦而施之郊廟朝宴,故後世遂併此種入樂之詩歌,亦名曰樂府焉 [1] 。 樂府之制,其來已久,殷有瞽宗,周有大司樂,秦有太樂令、太樂丞,皆掌樂之官也。然樂府之名,則始見於漢。 [2] 按《後漢書·南蠻傳》:「閬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俗喜歌舞,高祖觀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則高祖之時,固已有樂府之設。至惠帝二年,乃以名官,即《漢書·禮樂志》所謂「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者是也。然樂府之立為(采詩)專署 [3] ,則實始於武帝。考班固言武帝立樂府事凡三見:一見於《兩都賦·序》: 大漢初定,日不暇給。至武、宣之世,乃崇禮官,考文章。內設金馬石渠之署,外興樂府協律之事。 再見於《漢書·禮樂志》: 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 樂府采詩夜誦。 [4] 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三見於《漢書·藝文志》: 自孝武立 樂府而采歌謠,於是有趙代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其文甚明,其事易曉。此實樂府娩生之第一聲,亦即漢樂府所以為漢樂府之第一義也。凡今所存,而為吾人徘徊詠嘆者,自貴族樂章之《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外,固無一而非武帝以後作品也。 歷昭、宣、元、成以迄於西漢之末,將百年間,皆一仍舊貫。民間樂府,實臻全盛。《漢書·藝文志》雖未存其文,然觀其著錄之目,則有:《吳、楚、汝南歌詩》十五篇,《燕、代謳、雁門、雲中、隴西歌詩》九篇,《邯鄲、河間歌詩》四篇,《淮南歌詩》四篇,《齊、鄭歌詩》四篇,《左馮翊、秦歌詩》三篇,《京兆尹、秦歌詩》五篇,《河東、蒲反歌詩》一篇,雜各有主名歌詩十篇,《雜歌詩》九篇,《洛陽歌詩》四篇,《河南、周歌詩》七篇,《周謠歌詩》七十五篇,《周歌詩》二篇,《南郡歌詩》五篇,綜計不下一百六十篇,其地域幾及當日中國之全部,蓋皆出於民間者也。雖其時朝士大夫多目此種風謠為鄭衛之音,然在政治上固仍與貴族樂府處於同等之地位,被諸管弦而播之廊廟。於此,有一事堪注意焉,即哀帝之詔罷樂府是也。《漢書·禮樂志》載其本末云: 是時(成帝)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疆、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貴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爭女樂。哀帝自為定陶王,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詔曰:「……鄭衛之聲興,則淫僻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樸家給,猶濁其源而求其清流,豈不難哉?……其罷樂府官!郊祭樂,及古兵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別屬他官。」……然百姓漸積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據《禮樂志》所載,當時樂府人員凡八百二十九人,其經丞相孔光奏可罷免者凡四百四十一人。其中如鄭四會員六十一人,秦倡員二十九人,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銚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謳員三人,齊謳員六人……則皆當日以為「鄭聲可罷」者也。其未罷之三百八十八人中,除夜誦員五人外,殆全為從事於郊祀宴饗諸貴族典禮之人員。觀此,則知哀帝之詔罷樂府,非真罷樂府也,特罷樂府中之屬於民間部分者耳。若武帝時「趙代秦楚之謳」,班固稱為「足以觀風俗,知薄厚」者,至此已全然認為鄭衛之聲而在排擯之列矣。雖雲「豪富吏民,湛沔自若」,樂府罷遣人員,或仍操其舊業,轉徙民間,在當日似無若何影響,然自是而後,民間風謠,因不見政府採取,遂失其政治上之憑藉力,與夫樂工傳習之賡續性,富有文學價值之漢民間樂府,其殘佚不完,雖緣班固《漢書》之失載,此亦一因也。樂府之衰,蓋兆於此。 東漢一代,樂府之立,史無明文。按《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三年改太樂為太予樂。」(《漢官儀》曰:太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又蔡邕《禮樂志》:「漢樂四品:一曰大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饗射六宗社稷之樂;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其短簫鐃歌,軍樂也。」(《後漢書·禮儀志》注引)則樂府在東漢初年殆已恢復,規模似頗宏大。更觀今所存《雁門太守行》諸作,樂府且仍必采詩,一如武帝故事也。(詳第二編)然而文士擬作,亦漸繁矣。 魏晉而下,代有樂府之制,不乏識樂之人,或改用前調,或自度新曲,或因聲而作歌,或因歌而造聲,然其內容,大率不過食舉上壽之文,大會行禮之節,歌功頌德之什,娛心悅耳之音,於民間樂府,俱闕焉不採,竟千載而一轍。是以孤兒寡婦之哭聲,倉浪黃泉之嘆息,無所聞焉。唐室私家《新樂府》之代興,非偶然也。 * * * [1] 按《宋書》卷五十:「鮑照嘗為古樂府 ,文甚遒麗」,又同書卷一百載:「沈林子所著詩、賦、贊、三言、箴、祭文、樂府 、表、箋、書、記、白事、啟事、論老子,一百二十一首。」以樂府與詩賦等並列,沈,鮑乃劉宋初人,則以「樂府」名詩,當始於晉宋之際。 [2] 按據最新考古發現,樂府之名實始於秦。但樂府而采詩則始於漢。顏注誤解,此說不確。詳見本書補輯第365頁。 [3] 「釆詩」二字據先生意補。詳見本書補輯第311頁。 [4] 此句標點據先生意改。見本書補輯第3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