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 第十五章 南北朝釋教撰述

研究我國佛教之依據,首重譯本。搜討我國佛教之思想,則當研前賢撰述。印度有印度佛教,中國有中國佛教。其異點不專在經典之不同,而多在我國人士對於傳來學說,有不同之反應也。佛法勢張,充滿於我國思想界,由是著述漸多。至南北朝時,遂占重要地位。梁時僧祐敘其情形曰:「自尊經神運,秀出俗典。由漢屆梁,世歷明哲。雖復緇服素飾,並異跡同歸。講議贊析,代代彌精。注述陶練,人人競密。所以記論之富,盈閣以牣房,書序之繁,充車而被軫矣。」 (《祐錄》十二) 我國佛教之成熟,學說之分派,悉可於此豐富之著作見之。惜佚失極多,百不存一。研究中國文化之變遷者,所深憾焉。茲分類述南北朝釋氏著述之情形,而附以兩晉,俾見其全焉。 (甲)註疏 佛典譯本,或卷帙太多,研讀不易,或意義深奧,或譯文隱晦,了解甚艱。不藉註疏,普通人士曷能通達?道安以前,雖有注經,然註疏創始,用功最勤影響甚大者,仍推晉之道安。《高僧傳》曰:「條貫既序,文理會通,經義克明,自安始也。」安公而後,註疏益多。遂為中土佛教典籍之要項矣。蓋我國佛法地域時代上之變遷,要當於撰述中見之。而研究註疏出世之先後,地點之不同,尤可瞭然其嬗遞之狀況。以地言之,則南朝尚文,重思想,故註疏較多。北朝尚質,重行為,故註疏較少。以時言之,則雖根源於翻譯,然亦視中國學者興趣及致力之所在。故魏晉二代,《老》、《莊》教行,而《般若》大興。什公之世,又崇《三論》。至若《成實》,其晚年所譯,明為小乘,乃《成論》反暢行於齊梁,《三論》直至陳隋乃得再興。學者如能考群經註疏之內容及其多寡,而明其變遷之故,則全部中國佛教史可以窺知也。 註疏之作,繁簡不同,宗趣各別。約略言之: (一)則隨文釋義,謂之曰注,此即普通之所謂章句。 (分散插入本文下者為子注。子注之所由生,已見前說。) 康僧會《安般經序》曰:「陳慧注義,余助斟酌,非師不傳,不敢自由也。」僧睿《思益經序》云:「予與道恆謬當傳寫之任,輒復疏其言,記其事, (指什公所言) 以貽後來之賢。」未詳作者之《雜心序》云:「余不以暗短,廁在二集 (宋元嘉三年及八年譯《雜心》,共前後二次。) 之末,取記所聞,以訓章句。」此皆受師口義,隨文作釋,乃註疏最重要之一種。因其多存大師 (如什公) 宗旨,而且其說原出西土也。道安《人本欲生經序》云:「敢以餘暇,為之撮注。其義同而文別者,無所加訓焉。」 (此注現存,欲知古注體裁,可以參看。) 其《安般經序》云:「魏初康會為之注義,義或隱而未顯者,安竊不自量,為解其下。」《道地經序》曰:「尋章察句,造以訓傳。」又曰:「故作章句,申己丹赤。」此則個人研尋所得,取作為注。註疏之大部分,想均如此。 (二)則明經大義,不必逐句釋文。道朗《涅槃序》云:「聊試標位,敘其宗格。豈謂必然 其弘要者哉!」僧睿《中論序》云:「予玩之味之,不能釋手。遂復忘其鄙拙,托悟懷於一序。並目品義,題之於首。」又其《十二門論序》云:「敢以鈍辭短思,序而申之。並目品義,題於首。」按竺道生《法華疏》,先出經名,次言經分三段,首十三品明三因為一因,次八品辨三果,末六品均三人為一人。分段者,猶道朗所言「標位」也。道生之疏,僅摘取經文,明其大致。此則似道朗所言之「敘宗格」也。後來僧人所作敘經大意 (如吉藏《大品游意》等) 均出於此。又道生疏,各品之首,類說明本品宗旨並其得名之由。如《藥草喻品》云:「聖教沾神則煩惱病癒,故寄藥草以目品焉。」《壽量品》云:「今祛其斯滯,假長壽遣之,故目此品名為壽量。」《屬累品》云:「以理深事大,要□□惣為是義,故立品耳。」此則僧睿所謂之「目品義」,乃謂就題目諸品之義加以敘釋。此與全經之序立意相同。蓋經序乃說全書宗致,目品乃說一品大意也。除上二類,尚有經之音義。此於南北朝時未見存書。又晉道慈因《中阿含》前後譯名不同,恐其違本。「故諸改名者,皆鈔出注下,新舊兩存,別為一卷,與目錄相連。」 (見經序) 此亦可另入一類也。 大凡釋章句之註疏, (此為文疏之始) 其文較繁。出大意之註疏, (此為義疏之始) 其文必簡。故《人本欲生經》本只一卷,而注亦有一卷。羅什《法華》原有七卷,而道生《疏》則只二卷。前者釋文而繁,後者談義而略故也。又魏晉之世,註疏較簡。蓋或只明事數, (文疏) 或略釋大義。 (義疏) 如陸澄《法論》所收之支道林《本業略例》及《道林旨歸》等,均卷數不多,當只述義旨,非如後來之詳疏廣解。蓋當時玄學盛行,主言簡意約,故所作書類卷帙不多。及其後譯品日多,口義愈繁。於是事數則分門別類,詳其同異,而義旨則廣選群家,作為集解。於是註疏則純為經師之學,由此而啟隋唐章疏之廣博。《隋書·儒林傳》曰:「大抵南北所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按佛經註疏,今未能以南北詳相比較。 (相傳魏劉謙之作《華嚴疏》六百卷,此乃南方所絕無。) 然吾人若比較魏晉南北朝註疏前後繁簡之分別,或庶幾近之。而儒經南北之不同,固亦由於南承魏晉玄學而北接漢代學術也。 註疏原不必均用科分。吉藏《法華義疏》云: 如天親解《涅槃》有七分 (詳見世親菩薩《涅槃論》,亦名《長壽偈論》,魏沙門達磨菩提譯。) 龍樹釋《般若》無章門,蓋是天竺論師開不開之二類也。河西制《涅槃》疏為五門, (上文引河西道朗《涅槃序》所謂之「標位」,即指此五門。) 道融《新法華》類為九轍。 (融因號九轍法師。詳見《法華文句記》。但誤融為僧睿。) 至如集解《淨名》之說, (即現存之《維摩疏》) 撰注《法華》之文,但析其玄微,又不預科起盡。蓋是震旦諸師開不開兩類也。 震旦諸師開分科門,實始於釋道安。而道安則稱「科分」為「起盡」。按智者《仁王疏》云: 道安別置序、正、流通。 良賁《仁王疏》云: 昔有晉朝道安法師,科判諸經,以為三分:序分,正宗,流通分。故至今巨唐,慈恩三藏譯《佛地論》,親光菩薩釋《佛地經》,科判彼經,以為三分。然則東夏西天,處雖懸曠,聖心潛契,妙旨冥符。 宗密《盂蘭盆經疏》云: 解本文分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以三分之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古今同遵。 吉藏《仁王疏》云: 然諸佛說經,本無章段。始自道安法師,分此經為三段。第一序說,第二正說,第三流通說。序說者,由序義,說經之由序也。正說者,不偏義,一教之宗旨也。流通者,流者宣布義,通者不壅義,欲使法音遠布無壅也。 (下略。) 道安原義雖不必與吉藏所傳相同。但科分之事,實始於道安,而其所分為三分。按道安註疏中有《放光般若起盡解》一卷。《法華文句記》有云:「起盡者,章之始末也。」可見起盡者,即後人所謂之科段也。《放光起盡解》已佚,其分章不詳。但《放光經》原有二十卷,而《起盡解》只一卷,可見其科分必不繁。或其書科分大段即用三分法也。 (梁《法華義記》謂經無大小,例分序、正、流通三段,並詳敘此經三段之「文句起盡」,亦可見起盡為科分之別名。隋慧遠《涅槃義記》稱「起盡」為「終始」,亦言諸人多用三分。《勝鬘寶窟》則稱科段為分齊。) 科分經文,至劉宋而益盛,其詳情不可知。然其最知名之人,為釋法瑤。北宋釋岳淨《科金剛錍序》曰:「科分《大經》章段,起自關內憑小山瑤,前代未聞也。吾祖章安作疏,益詳」,云云。《大經》者,指《涅槃》。章安灌頂有《涅槃經疏》三十三卷。又唐湛然《再治章安涅槃疏》卷一雲,「分章段起小山瑤、關內憑,因茲成則」,云云。由此可見法瑤曾為《涅槃》分科段。又《法華文句》上云:「天親作論,以七功德分《序品》,五示現分《方便品》。其餘品各有處分。 (詳見北魏譯《法華經優婆提舍》) 昔河西憑 (即關內憑) 、江東瑤,取此意節目經文,末代尤煩,光宅轉細。」又曰:「齊中興印、小山瑤,從廬山龍師受經,分文同。」湛然《文句記》云:「江東 (原作等) 瑤,即吳興小山寺。」則法瑤於《法華》亦曾科分章段也。 (又據吉藏《百論疏》,謂瑤採用憑法師之釋。則瑤與憑在《涅槃》、《法華》及《百論》所見均有相同,可見二人關係之密切也。又按法瑤《涅槃》、《法華》章疏頗為後稱述,而《勝鬘寶窟》上云:「末代相承,多開章門,以其章門,示經起盡。」瑤亦有《勝鬘疏》,或亦曾分章門也。) 又按《僧傳·僧印傳》雲,「後進往廬山,從慧龍咨受《法華》,龍亦當時著名,播於《法華》宗旨,印偏功構徹,獨表新異」,云云。小山瑤當與龍同時,而接受其《法華》者。智 《文句》卷一,吉藏《義疏》卷一,均述及僧印之說,則法瑤之科分,頗可由此推得。又吉藏《法華玄論》一雲,光宅受經於中興印法師,印從廬山慧龍學《法華》。又湛然《文句記》雲,「讀光宅法雲疏,唯見文句紛繁,章段重疊」,此所謂光宅轉細也。 梁光宅寺法雲法師《法華經疏》現存。《疏》實其門下所記,非光宅自作,共八卷。其釋甚詳細,取與道生之二卷疏相較,繁簡懸殊,具見註疏前後之不同。至若科判,則亦時愈後者分愈密。《金剛般若經》文本少,而相傳梁昭明太子分為三十二分。 (明宗泐註解謂其破碎) 即魏菩提流支亦分為十二。 (吉藏疏謂其穿鑿) 而晉朝道安為《放光般若》二十卷作《起盡解》只一卷。亦可見後來注經之密,而佛教義學頗轉而為經師之學也。 (註疏目錄,散見於伊藤義賢《支那佛教正史》,茲不詳列。) (乙)論著 註疏限於原經。故個人思想之發揮,則較能於自著論文中顯之。六朝中論著之文極多。其故有四:其一,當時出經極多,而又極重經序。什公在長安譯《大智論》訖,乃致書廬阜之慧遠為之作序。其書有曰:「此諸道士咸相推謝,無敢動手。」其重視作序如此。蓋研讀經文,最難通其大意,觀其全體。為之作序者,說本書之地位、之目的,總提全文,便利後學。道安、慧遠、僧睿、僧肇,其所作經序至為有名。所作雖關乎一經,而實代表作者觀察之心得者也。其二,佛法暢行既久,明宗義之指歸,敘一己之思慮,均為時人所需要。故有統系之著作,六朝頗不乏之。如道安之《性空論》,羅什之《實相論》,而最著者則為僧肇之諸論也。僧肇從鳩摩羅什遊學多年,才學理解為一時所驚服,所著諸論,我國釋氏常稱道之。其三,佛經譯出甚多,事數繁複,義旨各異。別其異同,定其優劣,於是有義章之作。其四魏晉南北朝思想最為自由,談論答辯,尤為風尚。一為專論特殊之問題,或著文討論,或書函辯答,如法身問題、神滅問題。考其聚訟所在,不但知當時向學之殷勤,且可識時代討論焦點之不同。一為爭論。或攻擊他教,或為佛教辯護。兩晉南北朝此類著作極多。以是四因,本期論著最富。爰本此意分類,並附雜文,列之於下。 (一)經序 本期經序極多。僧祐《出三藏記集》所錄甚富。 (其中亦多出經記,則不屬於本項內。) 但其未載或佚失者頗不少。近南京支那內學院取祐書中經序精校刊行。後又集《大藏》現存之序,刊為五卷,並搜集佚序,編為存目。但於偽作之序,則概不收。吾人若欲知歷代經序之內容及其存佚,內院所刊具有詳目,可以覆按,茲不具錄。 (二)通論或專論 劉宋陸澄奉敕撰《法論》,《祐錄》十二載其《目錄》。蓋其主體乃取劉宋以前釋教論著,輯為十六帙,共一百零三卷,中附以經序及雜文。誠魏晉佛教撰述之寶庫。及至梁時,寶唱奉敕撰《續法論》,當是繼陸之作。二書均佚。茲但選《祐錄·法論目錄》加以他書關於通論或專論之作,列為目錄於下。 (凡書名下注「陸」字者,謂見陸澄《法論》。注「房」字或「內」字者,謂長房或《內典錄》著錄。「傳」謂《高僧傳》。) 《即色游玄論》 支道林 (王敬和〔洽〕問,支答。〔陸〕〔房作一卷〕〔傳〕王之問載《廣弘明集》中。) 《辯著論》 支道林 〔陸〕 《釋即色本無義》 支道林 (王幼恭問,支答。〔陸〕) 《聖不辯知論》 支道林 〔傳〕 《不真空論》 僧肇 (〔陸〕〔傳〕今存) 《本無難問》 郗超 (竺法汰難並郗答,往反四首。〔陸〕〔傳〕) 《郗與法濬書》 〔陸〕 《郗與開法師書》 (〔陸〕傳謂支道林、於法開常爭即色空義,廬江何默申明開難,高平郗超宣述林解。) 《郗與支法師書》 〔陸〕 《心無義》 桓敬道 (王稚遠〔諡〕難,桓〔玄〕答。〔陸〕) 《釋心無義》 劉程之 (遺民) 〔陸〕 《法性論》上下 慧遠 (〔陸〕〔房作二卷〕《傳》及慧達《肇論疏》均引其文。) 《實相義》 道安 〔陸〕 《性空論》 道安 (見元康《肇論疏》,但不知是否即右項之別名。) 《實相論》 鳩摩羅什 〔傳〕 《實相論》 曇無成 (〔陸〕〔傳〕《肇論疏》引之。) 《實相通塞論》 道含 (〔陸〕《傳》謂宋道含著有《釋異十論》。) 《實相論》 支法詳問,釋慧儀答。 (〔元康《肇論疏》〕宋曉月注《肇論序》謂詳乃支遁弟子。) 《會通論》 支曇諦 〔陸〕 《支書與郗嘉賓(超)》 〔陸〕 《會通論》上下 慧義 〔陸〕 《始元論》 僧宗 (〔陸〕《傳》謂僧宗著《法性》、《覺性》二論,此當為《法性論》。) 《略論諸經》 〔陸,缺名〕 《佛性論》上下 僧宗 (〔陸〕此當即《傳》所言之《覺性論》。) 《涅槃無名論》 僧肇 (〔陸〕今存) 《涅槃三十六問》 竺道生 (〔陸〕問亦作門。) 《釋八住初心欲取泥洹義》 竺道生 (〔陸〕道生著作,詳第十六章中。) 《與諸道人論大般泥洹義》 范伯倫 (泰) 〔陸〕 《辯佛性義》 竺道生 (王問並竺答。〔陸〕據《內典錄》此王即王謐。) 《佛性義》 慧靜 〔陸〕 《佛性論》 〔陸,缺名〕 《佛性論》 明藏 〔《北史·崔暹傳》〕 《佛性論》 蘇綽 〔《北史》〕 《般若無知論》 僧肇 (劉遺民難,肇答。〔陸〕〔傳〕今存。) 《與釋慧遠論真人至極》 釋慧遠答 〔陸〕 《與諸道人論般若義》 范伯倫 (泰) 〔陸〕 《問竺道生諸道人佛義》 范伯倫 〔陸〕 《眾僧述范問》 〔陸〕 《范重問道生往反》三首 〔陸〕 傅季友 (亮) 《答范伯倫書》 〔陸〕 謝靈運《辯宗論》並與法勖等答辯 (〔陸〕詳目見第十六章中) 慧觀《漸悟論》等 (〔陸〕詳見第十六章中。) 《明漸論》 曇無成〔陸〕 〔傳〕 《論十住》上下 傅叔玉 〔陸〕 《書與謝慶緒》 (敷) 往反四道 〔陸〕 《傅叔玉重書與謝答》 〔陸〕 《三十二字十住義》 曇遇 〔陸〕 《實相標格論》 〔陸,缺名〕 《物不遷論》 僧肇 (〔陸〕今存。) 《申無生論》 曇無成 〔陸〕 《無生滅論》 慧嚴 〔陸〕 《慧遠羅什問答》 (〔陸〕詳目在第十章中。) 《王稚遠(諡)羅什問答》 (〔陸〕詳目在第十章中。) 《聖智圓鑒論》 僧含 〔傳〕 《無生論》 僧含 〔傳〕 《空有二諦論》 僧導 〔傳〕 《門訓義序》三十三科 慧基 〔詳《傳》〕 《玄通論》 慧亮 〔傳〕 《法性論》 慧通 〔傳〕 《二諦論》 智林 〔傳〕 《七玄論》 僧拔 〔傳〕 《淨住子》二十卷 蕭子良〔《祐錄》〕 (《廣弘明集》載其略文。) 《玄宗論》 慧光 〔《續傳》〕 《至道論》 亡名 〔《續傳》〕 《淳德論》 亡名 《遣執論》 亡名 〔《續傳》〕 《去是非論》 亡名 〔《續傳》〕 《修空論》 亡名 〔《續傳》〕 《影喻論》 亡名 〔《續傳》〕 《答法汰難》 道安 見《祐錄》卷五,但陸澄目內僅有下列三項: 《法汰問釋道安三乘並書》 《法汰問釋道安六通》 《法汰問釋道安神》 (此三篇外,法汰曾與道安論河源。) 《答法將難》 道安 〔《祐錄》五〕 《問釋慧嚴法身二義》 竺僧弼 〔陸〕 《丈六即真論》 僧肇 〔陸〕 《通佛影跡》 《通佛頂齒爪》 《通佛衣缽》 《通佛二疊不燃》 均顏延之作 〔陸〕 《法身論》 僧含 〔傳〕 《辯三乘論》 支道林〔陸〕 〔房作一卷〕 《無三乘統要》 慧遠 〔陸〕 《釋神足》 慧遠 〔陸〕 《妄書禪慧宣諸弘信》 顏延之 〔陸〕 《聞慧恩修禪定義在家習定法》 〔陸,缺名〕 《述竺道生善不受報義》 釋僧璩 (釋鏡難,璩答。) 〔陸〕 《識三本論》 謝敷 〔陸〕 《支 (亦作友) 道人書與謝論三識並答》 〔陸〕 《戴安道 (逵) 書與謝論三識並答》往反三首 《四執論》 〔陸,失名〕 《辯心意識》 慧遠〔陸〕 〔房作《辯心識論》一卷〕 《釋神名》 慧遠 〔陸〕 《驗寄名》 慧遠 〔陸〕 《問論神》 慧遠 〔陸〕 《五陰三違釋》 郗超 〔陸〕 《立本論》曇徽〔傳〕 〔房作一卷〕 《生死本無源論》 道盛 〔傳〕 《雜識觀》 顏延之 〔陸〕〔傳〕 《戒要論》 僧璩 〔傳〕 《僧尼要事》 僧璩 〔傳〕 《決正四部毗尼論》 道儼 〔傳〕〔房作二卷〕 《律例》 超度 〔傳〕〔房〕 《僧制》一卷 蕭子良 〔祐〕 《清信士女法制》三卷 蕭子良 〔祐〕 《教戒比丘尼法》一卷 僧盛 〔房〕 《僧制》四十七條 魏孝文帝敕僧顯作 《僧制》十八條 慧光 〔續傳〕 《僧家書儀》四卷 曇瑗 〔續傳〕 《優婆塞五學跡略論》上下 三藏法師 〔陸〕(即求那跋摩所作。《傳》作《五戒略論》,《房》曰《亦云五戒相》。) 《法社節度序》、《外寺僧節度序》、《節度序》 慧遠 〔陸〕 《般若台眾僧集議節度序》 支道林 〔陸〕 《比丘尼節度序》 慧遠 〔陸〕 《經律分異記》一卷 求那跋摩 〔傳〕 《眾經飯供聖僧法》五卷 寶唱等奉敕撰 〔房〕 《眾經懺悔滅眾方法》 同上 《論三行》上 郗超〔陸〕 (《文選·天台賦》注引之。) 《敘通三行》 郗超 〔陸〕 《郗與謝慶緒書》往反五首 〔陸〕 《論三行》下 郗超 〔陸〕 《郗與傅叔玉書》往反三首 〔陸〕 《答英郎書》一首 〔陸〕 《王季琰 (珉) 書》往反四首 〔陸〕 《與仰法師書》並答二首 〔陸〕 《張景胤與從弟玄書》 論西方並答 〔陸〕(張敷字景胤) 《支道林答謝長遐書》 〔陸〕 《調氣論》 曇鸞作,王邵注。 (鸞之著作詳第十九章,茲不詳列。) 《通神咒》 郗超 《明感論》 郗超 《散華論》 慧善錄《大智論》中引《毗曇》處加以解釋 (詳《房錄》。) 《六家七宗論》 曇濟 〔傳〕(詳第九章中。) 《實相六家論》 僧鏡 〔元康《肇論疏》〕(詳第九章中。) 《三宗論》 周顒 〔傳〕(詳第十八章中。) 《物有玄幾論》 支道林 〔慧達《肇論疏》〕 《通三世論》等 姚嵩 (詳目見《廣弘明集》。) (三)義章 義章之作,蓋撮諸經名相 (事數) 義旨,分門別釋。其類有二,一則取一類事數,專加解釋,雖義涉諸經,而所論甚少。漢代嚴浮調作《沙彌十慧章句》肇其端。魏晉以後,頗有繼作。 (參看第五章之末。) 其目列下: 《六度要目》 康僧會 〔傳〕 《十法句義連雜解》一卷 道安 (《祐錄》五及十,載有序文。) (《房錄》作《眾經十法連雜解》。) 《義指注》 《祐錄》五引道安之文雲,義指者,外國沙門於此土所傳義也。雲諸部訓異,欲廣來學視聽也。增之為注一卷。 《九十八結解連約通解》一卷 道安 〔《祐錄》五〕 《三十二相解》一卷 道安 〔《祐錄》五〕 《三十七品》 竺曇無蘭 〔《祐錄》十有序〕 《阿毗曇五法行義》 謝慶緒 (敷) 〔陸〕 《阿毗曇心略解數》 〔陸,失名〕 《阿毗曇心雜數》 〔陸,失名〕 《略解三十七品次第》 什法師 〔陸〕 《十報法統略》 〔陸,缺名〕 《六識指歸》十二首 曇徽〔傳〕 〔房作一卷〕 二則廣輯各經文義,各派理論,對於佛法作綜合之解釋。實為一種之佛學綱要。此類名為義章,其取材較上類為廣。然其源則似仍出於詮釋事類之書,而加以擴充也。其目如下: 《小乘義章》六卷 道辨 〔續傳〕 《大乘義》五十章 道辨 〔續傳〕 《大乘義章》 曇無最 〔續傳〕 《大乘義章》六卷 法上 〔續傳〕 《大乘義律章》 慧光 〔續傳〕 《大乘義》十卷 寶瓊 〔續傳〕 《大乘義章》二十六卷 慧遠 〔續傳〕 上列唯隋淨影、慧遠之書尚存。遠之《義章》分五聚,共二百四十九科,現存前四聚二十卷,二百二十二門。條述佛義及名相,先陳《毗曇》《成實》之說,而終之以大乘《地論》《涅槃》之旨。綱目井然,頗為佳制。按南朝僅在末年寶瓊作《大乘義》十卷。是否為義章體裁,不明。其餘作義章者均是北人。此殆亦「北學深蕪,窮其枝葉」歟! (四)爭論 或教內之爭,或駁外人之作。《弘明集》及《廣弘明集》所載極多。茲但著錄其所未載者於下: 《神無形論》 竺僧敷 (傳) 《習鑿齒難》 〔陸〕(據原目次序,當系《難羅含再生論》。《弘明集》失載。) 《書與何彥德論感果生滅》五往反 顏延之 〔陸〕 《山巨 (亦作伯) 源問》、《摯元禮咨》、《顏答山摯二難》 〔陸〕 《難范縝神滅論》 王琰 〔《南史》五十七〕 《全生論》 郗超 〔陸〕 《殺生問 (亦作門) 》 桓敬道 (殷伯道〔或是通字,即殷 〕答,桓〔玄〕難。) 〔陸〕 《報應論》 卞湛 (范伯倫難,卞答。) 〔陸〕 《業報論》 〔陸,缺名〕(《傳》僧含作《有業報論》,當即此。) 《窮通論》 曇詵 〔傳〕〔房作一卷〕 《顯驗論》 法愍因謝晦壞寺事作。 〔傳〕 《蘧顏論》 袁粲與慧通往反難詰。 〔傳〕 《不殺論》 亡名 〔續傳〕 《神本論》 支曇諦 〔陸〕 《命源論》 慧靜〔陸〕 (《傳》謂靜作《達命論》,當即此。) 《駁夷夏論》 袁粲 (託名通公) 〔《宋書·顧歡傳》〕 《十八條難道章》 僧勔 〔房〕 《釋老子化胡傳》 僧勔 〔房〕 《答謝宣明 (晦) 難佛理》 范泰作,《高僧傳》八《法愍傳》載謝壞寺斫像事。 《顯宗論》 帛法祚 〔傳〕 《釋矇論》 支道林作,時論以遁才堪經濟而潔己拔俗,有違兼濟之道,支因作此論。 〔傳〕 《顯證論》 慧通 〔傳〕 《無諍論》 暠法師 〔陳書〕 《明道論》 傅縡 〔陳書〕 (五)雜論 《坐右銘》 支道林 〔陸〕 《道學誡》 支道林 〔陸〕 《切悟章》 支道林逝時作 〔傳〕〔陸〕 《人物始義論》 康法暢 〔傳〕 《人物始義論》 支僧敦 〔傳〕 《爻象記》 慧通 〔傳〕 《述交記》 道盛 〔傳〕 《法事贊》 《受戒弘法寺等論》 智順 〔傳〕 蕭子良諸記序,見《祐錄》十二,不詳錄。 蕭昭胄諸記序,見《祐錄》十二,未錄。 僧祐《法苑集》中諸文,未錄。 《屋子論議法》明琛 (同) 《蛇勢法》 (同上) 《祇洹精舍圖偈》 隴西王源賀撰,趙柔注。 〔《魏書》五十二〕 《金藏論》七卷 道紀作,以類相從,敘寺塔幡燈之由,經像歸之本。 《名德沙門贊》 孫綽撰。《世說注》、《僧傳》均引之。 《名德沙門題目》 孫綽撰。見《世說·文學篇注》。《僧傳·道安傳》「題」誤作「論」。《於法開傳》有「孫綽為之目曰」云云。 《道賢論》 孫綽撰,以七道人比七賢,《僧傳》及《世說注》均引之。 《諸天錄》一卷 道安 〔祐〕(《內典錄》中無此,而有《三界混然諸雜偽錄》。) 《眾經護國鬼神名錄》 寶唱等奉敕撰 〔房〕 《眾經諸佛名》 同上 《眾經擁護國土諸龍王名錄》 同上 《十四音訓敘》 謝靈運咨,慧睿作,條例梵漢,昭然可了。 〔傳〕 《翻外國語》七卷 真諦作。一名《雜事》,一名《俱舍論因緣事》。 〔續傳〕 (丙)譯著撰集 梵胡譯本,中國自著,日積月累,遂極煩多,因常有纂集之舉。 一為單經之鈔錄。據僧祐所記,梁代以前,已有數百部。如《大智度論》本有百卷,慧遠鈔之,略為二十卷。自謂「開易進之路,則階藉有由。曉漸悟之方,則始涉有津」。其工作不但省約原文,並依經立本,系以問論。正其位分,使類各有屬。 (《祐錄·大智度論鈔序》) 齊竟陵王在雞籠山鈔五經百家為《四部要略》千卷。而其所鈔佛經亦多至三十六部。 (鈔《華嚴經》等,見《出三藏記》五。《釋教錄》十八作四十三部。) 又請僧柔、慧次鈔《成實論》為九卷。 (原有二十四卷) 則對於鈔經最出力者也。 二為群經之纂集。此以梁代為最盛。天監七年,武帝以法海浩瀚,淺識難尋。敕僧旻於定林上寺纂《眾經要鈔》八十八卷。又敕智藏纂眾經理義,號曰《義林》,凡八十卷。十五年,又敕寶唱鈔經律要事,以類相從,為《經律異相》五十五卷。帝又以律部繁廣,臨事難究,纂《出要律儀》十四卷。 (《續傳·法超傳》) 僧祐記中有《法苑》百八十九卷,亦佛經之類書,當亦為齊梁間所纂集。簡文纂《法寶聯璧》二百二十卷。元帝時,虞孝敬作《內典博要》三十卷。 (見《歷代三寶記》卷十一及《唐志》。《南史》謂元帝自作《內典博要》百卷。) 西魏文帝亦染梁風、令曇顯等依大乘經撰《菩薩藏眾經要》二十二卷,及《百二十法門》一卷。 (《歷代三寶記》卷十一。《續傳》卷一。) 北齊法上撰《增一法數》四十卷,為一種辭典之創作,或亦可附入群經纂集之類。 (《僧傳》謂曇宗作《數林》,當即《房錄》所載王宗之《佛制名數經》,或亦此類書。) 三為會譯。凡一種經典常經數人傳譯,遂有不同譯本多種。若校對其章句,比較其異同,則深晦者易顯,缺略者易補。東晉支愍度合三種《首楞嚴經》譯本為八卷,又三種《維摩經》為五卷。分章斷句,以各本相對處,差次附列,意使讀者「讀彼案此」,省節翻閱三本之勞,參考校異,顯互相發明之義。 (度有《合首楞嚴經記》,及《合維摩詰經序》,俱見《出三藏記集》。) 此種編制方法,後人奉為成規。 (《三寶記》十二,《寶貴錄》。) 四為我國人撰述之編輯。此項叢刊,名曰法集。劉宋明帝敕中書侍郎陸澄撰錄《法集》。陸博識洽聞,苞舉群集,銓品名例,隨義區分,凡十有六帙,一百十三卷。道安諸人著作均收入,其所閱古今號稱已備。其後僧祐亦有《法集》,分為八帙。《出三藏記集》、《弘明集》均各為其中之一帙。且纂集竟陵王所述作為《法集》十六帙一百一十六卷,纂集巴陵王 (竟陵之子) 《法集》十部。 (《出三藏記》卷十二) 梁武帝既敕纂集經典。亦敕寶唱「自大教東流,道門俗士有敘佛理著作宏義,並通鳩集,號曰《續法輪論》, (「輪」字疑衍) 合七十餘卷」。此外寶唱又撰《法集》一百三十卷, (《隋志》作百七卷) 梁武親覽,流通內外焉。 (以上多據《續高僧傳》) 故纂集之作,佛教中當首推梁代。其出書甚多,說者嘗以與《皇覽》比美也。 (《南史·陸杲傳》) 此外《房錄》等真諦錄中有《眾經通序》。或系纂集真諦所譯諸經之序也。至若僧人之詩文集,亦常有著錄。如《支遁集》、《慧遠集》、《慧休詩集》,均至有名,但現存亦極少也。 (丁)史地編著 欲知時代思想之不同,亦當尋其變遷之跡,則史地著述尚矣。尋當時人作僧史,記寺塔,或多意在弘法。而自後人視之,疏抉其信偽,考定其因果,史家所憑藉之鴻寶也。夫論者常謂印度以重宗教之故,偏於出世,而略於世事之記載。印度所有之史書,或雜神話,或殘缺不完。歐西史家,稱為大恨。而我國當佛教興盛之時,史書並未受其影響。對佛教史料,於中國則極意保存,於西域則常致力詮定。比之印度,豈不異歟!茲亦分類言之。 第一為釋迦傳記。如僧祐之《釋迦譜》是也。書分五卷,載佛一生事跡。「總鈔群經,附以世語。意在使聖言與俗語分條,古聞與今跡共證」。又梁中書侍郎虞闡、太子洗馬劉 (或到字之誤) 溉、後軍記室周捨,奉敕博尋經藏,搜采注說,撰為《佛記》三十篇。記如來之聖跡及佛法之感應,沈約為之作《序》。 (載《廣弘明集》) 所錄雖非限於釋迦,然當以之為主體,故亦屬此類。 第二印土聖賢傳記。印土聖賢傳記,為我國人所自作者,有玄暢之《訶梨跋摩傳》。羅什之馬鳴、龍樹、提婆諸傳,則目錄列為傳譯。至如真諦之《婆蘇槃豆傳》,雖亦標為譯出,按諸文體,似系真諦口傳,而由其助手筆錄者也。 第三為中國僧傳。為兩晉南北朝最發達之史書。其名見於《高僧傳》、《隋志》及諸目錄及類書者極多。 有一人之傳記。現所知者列下: 《佛圖澄傳》 《藝文類聚》八十一引之,而《世說·言語篇注》,引作《澄別傳》。 《佛圖澄別傳》 《御覽》引之。或與上同為一書。 《支法師傳》 《世說·文學篇注》引之。《高僧傳》謂郗超為作《序傳》,不知是此否。 《支遁傳》 《御覽》引之。 《安法師傳》 見《世說·文學篇注》。 《安和尚傳》 見《世說·雅量篇注》。 《釋道安傳》 《御覽》引之。 《高座道人別傳》 見《世說》《賞譽》、《言語》兩篇注。《僧傳》載王曼穎書曰,「王秀但稱高座」,或即此。 《於法蘭別傳》《高僧傳》引之。 《道人善道開傳》一卷 康泓撰。見《隋志》。《晉書·藝術傳》及《高僧傳》「善」均作「單」。《御覽》作「善」。王曼穎書有曰,「康泓專記道開」,即指此。 《竺法曠傳》 顧愷之撰,見《僧傳》。 《遠法師銘》 張野撰,見《文學篇注》。 《竺道生傳》 王微撰,見《僧傳》。 《僧瑜傳贊》 張辯撰,見《僧傳》。王曼穎書,謂「僧瑜卓爾獨載」,想即指此。 《曇鑒傳贊》 張辯撰,見《僧傳》。《梁故草堂法師傳》一卷 陶宏景撰,見《唐志》。法師謂慧約。 《草堂法師傳》一卷 蕭回理撰,見《唐志》。 《稠禪師傳》一卷 見《唐志》。 《僧崖菩薩傳》 亡名撰,見《房錄》。 《韶法師傳》 亡名撰,見《房錄》。 《慧達別傳》 見《續傳·感通篇·慧達傳》。 《真諦傳》 曹毗撰,見《續傳》。 有一類僧人之傳記。知名者有四: 《高逸沙門傳》一卷 竺法濟撰。濟乃竺道潛之弟子,或即道安友人之大陽竺法濟。居剡東峁山。此書《高僧傳》言及。《內典錄》、《法苑珠林》均著錄。《世說·言語》、《文學》、《方正》、《雅量》篇注引之。《志節傳》五卷 釋法安撰。法安,東平人。止建業中寺。《高僧傳》謂其曾著《淨名》《十地論疏》並《僧傳》五卷。慧皎《自序》中,謂「法安但序志節一行」,當即指五卷之《僧傳》。僧祐《法苑集》引其一段,見《祐錄》十二。 《遊方沙門傳》 釋僧寶撰。慧皎《序》謂「僧寶僅述遊方一科」。此書當名《遊方沙門傳》。《高僧傳》有三僧寶,附見於僧鍾、慧次、寶亮傳中。此僧寶不知何指。往天竺者,謂之遊方。故皎在《智猛傳》中有曰:「余歷尋遊方沙門,記列道路,時或不同」云云。則此書者,實義淨《求法高僧傳》之類也。 《沙婆多部相承傳》五卷 僧祐撰。此專記有部律師。詳目見《祐錄》。《隋志》《唐志》均著錄。《房錄》作《沙婆多師資傳》,《內典錄》同。 有一時一地僧人之傳記。慧皎《序》曰:「中書郗景興《東山僧傳》,治中張孝秀《廬山僧傳》,中書陸明霞《沙門傳》,各競舉一方,不通古今,務存一善,不及余行。」此三書,當均屬此類。 《東山僧傳》 郗超撰,據《僧傳·支遁傳》,東山當指剡之諸山。 《廬山僧傳》 張孝秀撰。孝秀博涉群書,專精釋典。於梁時與劉慧斐共隱廬山東林寺。 《沙門傳》三十卷 陸杲撰。杲字明霞,梁武帝時曾為御史中丞、義興太守、臨川內史等。素信佛,持戒甚精,曾舍宅為龍光寺。 (見陸廣微《吳地記》) 《南史》謂其撰《沙門傳》三十卷。 有尼傳,如梁釋寶唱作《比丘尼傳》四卷, (今存) 歷敘晉宋齊梁之女尼。 (《隋志》著錄皎法師撰《尼傳》二卷) 有感應傳。六朝人多記鬼神之作,亦系受佛教之影響。但此類著作既多,不能詳列。僅載與佛教有關者於下: 《搜神記》 干寶撰。《隋志》《唐志》著錄,《珠林》引之。 《搜神後記》 陶潛撰,《隋志》著錄。《高僧傳·序》稱之為《搜神錄》,謂其旁出諸僧。 《宣驗記》三十卷 劉義慶撰。《高僧傳·序》言及此書。《安清傳》引之。《珠林》、《御覽》、《廣記》、《初學記》、《藝文類聚》均引之。 《幽明錄》三十卷 劉義慶撰。《隋志》作二十卷,《唐志》作三十卷。《高僧傳·序》亦言及。常見引用。 (如《珠林》、《世說注》等,「明」亦作「冥」。) 《冥祥記》十卷 王琰撰。《僧傳·序》言及此書。《法苑珠林》引之極多。據之與《高僧傳》對校。則《僧傳·神異部·曇霍傳》等,全引用此書。《珠林》並載其《自序》。琰太原人,南齊建元初撰《冥祥記》。《隋志》《唐志》均著錄。《廣記》、《御覽》亦引之。 《徵應傳》 朱君台撰。亦見慧皎《序》中。《唐志》有《徵應集》二卷,無撰者姓名。《破邪論》曰:吳興朱君台。 《感應傳》八卷 王延秀撰。《僧傳·序》言及。《隋志》《唐志》均著錄。延秀太原人。據《宋書·禮志》,泰始中為祠部郎。 荀氏《靈鬼志》三卷 《唐志》著錄,《珠林》引之。 《觀音應驗記》 陸杲撰。《續高僧傳·法力傳》亦有《觀音感應傳》,乃另一書。或即下項亡名之書。《唐志》有陸杲《嚲應驗記》一卷。 《驗善知識》 釋亡名擬陸杲《觀音應驗記》而作,見《續傳》。 《續冥祥記》十一卷 王曼穎撰。 《搜神論》 曇永作,見《續傳》。 《冤魂志》三卷 顏之推撰。見《唐志》。《珠林》著錄作二卷。 《因果記》十卷 劉永撰,《唐志》著錄。 有通撰僧傳者。此不以時地性質為限。一則附之他書。如齊竟陵王之鈔《三寶記》十卷。 (《內典錄》著錄) 書分三部,一佛史,二法傳,三僧錄。又如僧祐《出三藏記集》十五卷,本為目錄,而其後三卷附以僧傳。一則敘列歷代諸僧,另立專書,所攝至廣,因至重要。隋以前此項撰述之知名者列下: (下列外有法論作《名僧傳》,未成,見《續傳》。) 宋 法進 《江東名德傳》三卷 (《慧皎傳序》引之,似為宋時書。) 〔《隋志》〕 齊 王中 《僧史》十卷 (見《慧皎序》。《隋志》稱為《法師傳》。) 梁 寶唱 《名僧傳》並序錄三十一卷今存節鈔一卷。 梁 慧皎 《高僧傳》古本十四卷,近刊十六卷。 (現存) 梁 裴子野 《眾僧傳》二十卷〔《隋志》〕 (《內典錄》十,著錄裴子野《沙門傳》三十卷,並注云,其十卷劉璆撰。) 梁 虞孝敬 《高僧傳》六卷〔《隋志》〕 (又《郡齋讀書志》著錄《高僧傳》六卷,梁釋惠敏撰,分譯經、義解兩門云云。按《珠林》末卷謂虞出家,名慧命。郡齋所見即此書。) 北齊 明克讓 《續名僧傳記》一卷,見《北史》。 此中最要者為慧皎之《高僧傳》。始於漢明帝永平元年,終至梁天監十八年。凡四百五十三載。包舉南北二百五十七人,而傍出附見者二百三十九人。採訪極廣,務求實信。其評同時作《僧傳》者 (系寶唱) ,謂其「或褒讚之下,過相揄揚。或敘事之中,空引辭費」。皎之所作,義例甄著,文詞婉約。唐釋智昇謂可傳之不朽。 (《釋教錄》六。) 後之作《高僧傳》者,均繼其成規焉。 寶唱之書今雖不存惟日本沙門有宗性者,於文歷二年 (宋理宗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 於東大寺藏三十卷中,鈔取一卷。多為彌勒感應之文。前全鈔原書目錄,後附說處。 (此即逐卷摘其要事) 號曰《名僧傳鈔》,載於日本《續藏》中。觀其所鈔,具見寶唱原書,搜集宏富,敘事或不如慧皎之謹嚴。但其材料之多,實可補正皎書。茲就宗性所鈔,敘其優處於下: (一)慧皎錄僧人作品甚少,且罕詳述僧人之學說。但寶唱書似多有之。如下列六項: 卷十三問三乘漸解實相。又問無神我,似出於慧觀之《漸悟論》。 卷十六曇濟《七宗論·序》。 卷十慧遠習有宗事。 卷十竺道生立佛性義、觀空義、善不受報義。 卷十二敘維摩詰事二條。 卷十三敘釋迦如來事二條。 (二)慧皎書僧人未立傳者,寶唱書中常有傳。今僅就宗性所鈔者列皎書無傳之人,如下: 僧行、曇濟、道韶、僧印、道海、僧業 (慈氏寺) 、僧表、法盛、道矯、曇副、法祥(?) 第四為佛教通史。其見於正史者,為北齊魏收之《魏書·釋老志》專記魏二教史事,兼及漢晉。此外南齊竟陵王之《三寶記傳》,北周淨藹之《三寶集》,想均敘佛之平生,直及教化東流以後之狀況。上列三書,均紀事本末體也。而編年體裁,則尚未有作者。 第五為名山寺塔記。僧人超出塵外,類喜結廬深山。故名山記略,恆於佛史有關。慧遠之《廬山記略》, (一卷,見《唐志》。) 支遁之《天台山銘序》, (《隋志》) 均為有名。而其記寺塔者,則宋曇宗有《京師寺塔記》, (二卷,見《高僧傳》十六。《隋志》有曇景《京師寺塔記》二卷,景字系宗字。) 又有劉悛之《益部寺記》, (《高僧傳·序》。悛,湎之子,南齊人,見《南史》。) 劉璆之《京師寺塔記》, (見《隋志》。據《法苑珠林》稱有二十卷,為梁尚書兵部郎中兼史學士劉璆奉敕撰。《隋志》著錄十卷,錄一卷。《說郛》引有《梁京寺記》,不悉是劉作否。又《內典錄》五,載《唐京寺錄傳序》曰:「江表梁室,著記十卷。東都後魏,亦流五軸。」五軸指《伽藍記》,十卷當系劉書。) 《晉南京寺記》, (見《法苑珠林》三十一,不知何人所撰。) 等是也。最有名者為東魏楊衒之所著《洛陽伽藍記》五卷。其所載錄洛陽諸寺,多系目睹,且敘述時事極詳,保存史實不少。宋雲之《西域遊記》一部,即為其所錄賴以得存者也。 第六為外國傳志。自我國沙門西行者多,遂有外國傳志之發達。茲列舉兩晉南北朝僧人此項著作於後: (此外尚有見於載籍者。然或非僧人所作,或失作者姓名,均未列入。) 晉 佛圖調《佛圖調傳》見《水經注》。僅雲《佛圖調傳》,不知是否即書名。據同書作《西域志》之釋氏曾引之。查釋氏指道安,調當為晉世人。《高僧傳·佛圖澄傳》,是佛調者,來自天竺,從佛圖澄受學。系與安公同學。又《僧傳》亦別有此《竺佛調傳》。 晉 釋道安《西域志》一卷 見《隋志》及《祐錄》五。又《水經注》錄有釋氏《西域志》多條。又引釋氏與法汰書。晉人因道安始改姓釋,稱為釋法師,或釋和尚。法汰又為其同學。則釋氏應即指道安。彼未至外國,此書系據西來人傳述而作。 晉 釋道安《四海百川水源記》一卷 《隋志》著錄。又《水經注》引釋氏與法汰論河源,又謂並宣為《西域圖》,以示法汰,當即指此。是此記並有圖。 晉 法顯《歷游天竺記傳》一卷 今存。按《隋志》,雜傳類著錄有(一)《法顯傳》二卷,(二)《法顯行傳》一卷。又地理類著錄有(三)沙門釋法顯撰《佛國記》一卷。後二項當為一書,重出別見,俱指法顯之遊記。而據《水經注》,《隋法經目錄》,則並稱此遊記為「《法顯傳》」。《法苑珠林》一百、《房錄》、《內典錄》、《開元錄》稱為《歷游天竺記傳》。 (均作一卷) 《開元錄》並注曰:「亦云《法顯傳》」。則法顯遊記,原名有四。(甲)《法顯行傳》,(乙)《佛國記》, (丙) 《法顯傳》, (疑乃《法顯行傳》之省略) (丁)《歷游天竺記傳》。 (《通典》又略作《游天竺記》) 但《祐錄》二,法顯錄中著錄《佛游天竺記》一卷。世人多疑「佛」字乃「歷」字之訛。但唐道宣《三寶感通錄》四、《藝文類聚》七六,引本書之佛為母說法條,均稱出於「《佛游天竺記》」。《初學記》二十三,引「《佛游天竺記》」記達嚫國事,文亦見於現存之書。故本書原亦名(戊)《佛游天竺記》。惟稱法顯為佛,殊費解。 通常多疑法顯遊記本有二書。其理由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 (子) 現存之書末有跋云:「先所略者,勸令詳載,顯復具敘始末。」由此可知顯傳本有詳略二種。 (丑) 《白帖》引法顯記有僧尼羅國佛像事,與佛生於殷末成道於周初事,及周平王時立像事三條,均為現本所無。又《祐錄》及《高僧傳》載黑師子事,亦為《佛國記》所無。此均引為《法顯傳》另有一書之證。但現書無僧尼羅國。而記黑師子事一段,尤與現本大相歧異,顯系後人附會訛傳之說。疑《祐錄》、《僧傳》、《白帖》所引,本出一種之小說。 (如《西遊記》小說,乃假託之玄奘遊記。) 其中故夾有佛初成道及平王時立像諸說。均非引自法顯之遊記,實不能據此而謂法顯有二傳也。 (寅) 《祐錄·法顯傳》云:「其所聞見,別有傳記。」《高僧傳》鈔祐原文,但改此句為「其遊歷諸國,別有大傳」。按此「大傳」,即指《佛國記》。「大傳」乃對《祐錄》或《僧傳》之略傳而言。實則慧皎未必知遊記有二種也。 (卯) 《隋志》著錄之二卷《法顯傳》,恐系即上文所言之小說,非遊記也。世人往往據此謂遊記有二,亦誤。總之顯之遊記原有詳略二種。及詳者出,略者早已不行。而《祐錄》等所引,及《隋志》所稱之二卷本,均非顯自述行程之作也。 中外學者研究本書之著作甚多。最近出版者,有岑仲勉之《佛游天竺記考釋》,及日人足立喜六之《考證法顯傳》。上來所論,均參考此二書。 晉 支僧載《外國事》見《水經注》。曾否往外國,不明。 晉 竺枝 《扶南記》 見《水經注》。自言曾到扶南,並曾目睹林楊國之不朽肉身。「枝」又作「芝」。 晉 曇景 《外國傳》五卷 見《隋志》,疑係晉時人。 北涼 法盛 《歷國傳》二卷 見《隋志》。《高僧傳》作四卷。 北涼 智猛 《遊行外國傳》一卷 見《隋志》。《出三藏記集》,引其一段。 北涼 竺法維 失書名 見《水經注》,及《釋迦方誌》。 北涼 僧表 失書名 據《釋迦方誌》,表似曾作有傳。 宋 曇無竭 《歷國傳記》 《高僧傳》卷三。 宋 法獻 (別記) 見《僧傳》。不詳書名卷數。 宋 寶雲 《外國傳記》 《祐錄》十五及《高僧傳》三。 宋 道普 《游履異域傳》四卷 見《釋迦方誌》,《僧傳》二。 北魏 道藥 《道藥傳》一卷 見《隋志》。 北魏 宋雲 《家記》 見《隋志》。《洛陽伽藍記》錄其大部分。《唐志》另有宋雲《魏國以西十國事》,不悉是否一書。 北魏 慧生 《行傳》一卷 見《隋志》。《伽藍記》引。 道安未至外國,所作並非遊記。支僧載之書,《水經注》引之,必在晉代,而不知其曾否往外國。宋雲非僧人。此外均僧人紀游之作也。上列各書,僅法顯《佛國記》全存。余均散失。 第七為史料之保存。一如諸種法集所載,於我國掌故思想,保存不少,二則特可注意者,為梁僧祐,集《諸寺碑文》四十六卷, (《隋志》著錄,另有《眾僧行狀》四十卷,亦祐撰。) 及梁元帝《內典碑銘集林》,三十卷之作。歷史之根本原料為同時人著述,而碑文自為其一種。元帝《內典碑銘集林》實佛教史料之寶藏,惟其書不傳。《金樓子》載其序曰:「峨眉廬阜之賢,鄴中宛鄧之哲,昭哉史冊,可得而詳。」此中峨眉宛鄧,吾人即不知其果何所指。惜哉! (僧祐有《法集雜記銘》,其內亦收入碑銘四篇。) (戊)目錄 翻譯著述既繁,目錄之作遂極重要。一傳鈔忽略,遺失譯者姓名, (此謂失譯) 宜考定其時代。二譯著淵源,譯者小傳,時代地點,均關重要。三年代久遠,易生偽經,宜表出之。四一書而同時或先後有二種 (或二種以上) 譯本者, (此謂異譯) 當訂其異同。五譯者往往於叢書中抽譯一二種, (此謂別生) 應考其出於何書。六已佚之書,宜存其目,以備後人參考。故佛典目錄之作,在我國遂為專門學問。《開元錄》卷十,敘列古今諸家目錄,隋以前有二十七部。 (沙門靈裕《目錄》屬於隋代。) 外加陳智敫之《翻譯歷》, (為真諦譯經目錄) 共二十八部。此中惟梁僧祐之《出三藏記集》現存。余均佚失。 《開元錄》所載,蓋本於隋費長房《歷代三寶記》。 (卷十五之末) 《房錄》載宋時之《別錄》等六家,為當時彼所得見。 (內有隋世目錄二種) 而另列《古錄》、《漢時目錄》、《舊錄》、《朱士行漢錄》等二十四家。謂僅「傳記有目,並未嘗見」。 (內有隋代一種,前後共三十家。除隋世三部,共二十七部。) 此中所謂《古錄》者,謂為秦始皇世室利防譯經錄。《漢時目錄》,謂明帝時譯經錄。《舊錄》乃劉向搜書所見經錄。此當均系諫言,未足為典據。而所謂《朱士行漢錄》,《房錄》頗引用之。 (長房未見此錄,當系據他書轉載。) 但確亦偽書。按《房錄》卷四,伽葉摩騰, (引二次) 安世高, (引十三次) 支讖, (引四次) 佛朔, (引一次) 支曜, (引一次) 康巨, (引一次) 康孟詳, (引一次) 諸錄,均引及《朱士行漢錄》。其可異者有三點。(一)安世高等所譯經,《祐錄》 (及其所引《道安錄》) 多不知其年月,而《房錄》則常載其年歲。如稱《五十校計經》元嘉元年出,《人本欲生經》元嘉二年出,《內藏經》元嘉三年十月出,等等。此皆據所謂《朱士行錄》。按此諸經,《安錄》、《祐錄》既均不知其年月。而安公《人本欲生經序》,謂「似世高所出」,是並不能斷定其譯人。乃所謂《朱士行錄》者,載其年月,不無可異。(二)《內藏經》安公斷為支讖譯。《朱士行錄》乃謂為安世高譯。(三)支讖與竺朔佛 (長房誤為佛朔) 共譯《通行經》一部。《祐錄》誤作為各譯一部。 (說見上第四章) 而《朱士行漢錄》乃謂竺譯《道行》於嘉平元年。與《祐錄》、《經序》所記年月亦不同 (光和二年十月八日) 。是沿僧祐之誤,謂先後二次譯出,故妄加「嘉平元年出」云云。夫《朱士行漢錄》,為現存隋前諸書所不載。《高僧傳》未言及其作錄。其為偽書,可以斷言。按《房錄》,謂其於迦葉摩騰事備載其委曲。而唐法琳上疏,言及秦始皇時室利房事,謂出於《朱士行錄》。則此錄者,乃佛徒偽造,以證佛法於秦漢時已來華。於是乃根據舊日傳說,加以年月等為之渲染,亦若實有可據。其用意與《漢法本內傳》等相同。疑為北朝末年佛徒所偽作也。 始作目錄確然可信者,為晉之支愍度。繼之者為釋道安。安公留心譯學,復以廣博之見聞,犀利之批判,備訪譯籍,證定人世,誠大業也。 (詳見上第八章) 其書成於東晉孝武帝寧康二年(公元374年),稱為《綜理眾經目錄》,略稱為《安錄》。原本久佚。惟從援引其文之《出三藏記集》,猶得想見其面影大概。內容草創,未能完備。有時列舉經籍,題目減缺,又無卷數,或至重複。 (《出三藏記集》卷三) 然所定體例數端,固後世據為定則,歷久不能改也。 第一 總集名目,表其時人,而詮品新舊。此即以譯人為經,臚舉所譯,而先後第次之。後來目錄多以此為主要部分,所謂各代錄也。 第二 考定別生經,歸入大部,以免雜亂。別生即從大部提出單行者,故須以大部系之。 第三 編列古異經等缺本,或殘篇者。 第四 集出失譯經,疑經,注經,及雜經志錄。以此土著述編入佛典,始此。 自此以後,目錄續出,考定嚴密,去偽存真,目錄之作遂有編定佛典之功用。及至翻譯為官家事業,帝王以護教為己任,遂有欽定目錄。由帝王飭譯人學者編定,進上審定。宣存內外,依此流行。佛典之編定,自此漸見諸實際。唯一方偽經濫出,皆受限制,而一方為帝王之所不尊尚者,亦往往至埃滅不彰。此則利弊參半也。欽定目錄始於天監十四年(公元515年)梁武帝之命僧紹撰《華林殿眾經目錄》。後二年又敕寶唱改定之。元魏孝武亦曾敕李廓撰《眾經目錄》。惟三書均久佚失。 本期所出目錄甚多,方法頗不一致。惟梁僧祐於天監年間作《出三藏記集》較為完善。 (《法經目錄》第七卷) 現存各經錄,亦惟此種為最古。其編制分四部。第一撰緣記,略記出經之歷史。第二詮名錄,記譯籍名目、人世及異譯、失譯、疑偽等。考訂頗多取材《安錄》而增補之。第三錄經序,以見譯籍之時代及其緣起。第四述列傳,以見譯者之風格。此後二部分,貽後人以無數研究資料,極為可貴。但自目錄之體裁言,未免喧賓奪主。祐編錄又於大小乘之三藏糅雜無別。 (《法經目錄》第七卷) 釐訂重譯,亦多疏忽。 (《開元錄》卷十) 皆缺點也。 (上段引呂澂《佛典泛論》。參看《圖書館學季刊》第一卷第一期梁任公《佛家經錄在中國目錄學上之位置》。) 我國經籍總目之載佛書者,當始於魏之《中經簿》。晉荀勖《中經簿》亦載佛經。 (參看《晉書斠注》三十九《苟勖傳》注) 繼之者有劉宋王儉。王儉承劉向之後,撰《七志》,而編入道佛二家,然俱不在《七志》之內。其後梁朝阮孝緒撰《七錄》,共載入四萬四千五百二十六卷。分內外二編。內編五錄,為經典,為記傳,為子兵,為文集,為術技。外編二錄,為佛法,為仙道。其佛法一錄之編定,如下列: 戒律部 七十一種 八十八帙 三百二十九卷 禪定部 一百四種 一百八帙 一百七十六卷 智慧部 二千七十七種 二千一百九十帙 三千六百七十七卷 疑似部 四十六種 四十六帙 六十卷 論記部 一百一十二種 一百六十四帙 一千一百五十八卷 右五部 二千四百一十種 二千五百九十五帙 五千四百卷 佛典之編定乃依目錄之製作。本期所以出目錄甚夥者,當亦因聚書之習,頗亦甚盛也。茲列現知之經藏於下: 劉宋 佛窟寺經藏 (《續高僧傳·法融傳》,謂宋初劉司空〔疑係劉穆之或劉秀之〕在丹陽南牛頭山造佛窟寺,其家巨富,訪寫藏經書,用以永鎮山寺,一佛經,二道書,三佛經史,四俗經史,五醫方圖符。直至貞觀十九年全毀於火,云云。又《江南通志》謂梁天監中司空徐度造石窟寺。查徐度乃陳時人。梁時有徐勉雖信佛,然非司空。) 蕭齊 大雲邑經藏 (見《祐錄》十二《法苑集目錄》應在齊世) 梁 華林園經藏 (阮氏《七錄序》言及訂《華林總目》事。證以《隋志》,則《阮錄》所載五千四百卷,系據華林園藏書數目。華林園內容,見陸雲《御講般若經序》。序載《廣弘明集》。) 梁 定林寺經藏 (寺在南京鐘山,經藏為臨川王造,見《祐錄》。又有言乃劉勰所立,見《梁書》本傳。) 梁 建初寺波若台經藏 (見《祐錄》十二) 梁 長沙寺經藏 (見《金樓子·聚書篇》。寺在荊州。) 北齊 藏經 (《廣弘明集》載魏牧《三部一切經願文》,此三部不悉藏於何處。) 北周 經藏 (《廣弘明集》載王褒《周經藏願文》,不悉藏於何處。) 北周 五張寺經藏 (《文苑英華》載周庾信《陝州弘農郡五張寺經藏碑》,藏書三百餘部。) 其餘湮沒未知名者,當亦不少。當時寫書藏書之風甚盛。《南史》稱劉慧裴工篆隸,在廬山手寫佛經二千餘卷。 (《南史》七十六) 梁元帝抄聚經籍,自稱「得招提琰法師眾義疏及眾經序,又得頭陀寺曇智法師陰陽卜祝冢宅等書」。抄僧正法持所有書。又常就「會稽宏普、慧皎道人搜聚之」。則當時沙門不乏藏書之人。此慧皎者,即《高僧傳》之作者。《僧傳序》曰:「輒搜檢雜錄數十餘家,及晉、宋、齊、梁《春秋》書史,秦、趙、燕、涼,荒朝偽歷,地理雜篇,孤文片記,並博咨故老,廣訪先達,校其有無,取其異同。」《僧傳》網羅之所以極多,蓋亦因其收書宏富也。 (己)偽書 六朝造偽書之風盛行,亦多偽造之佛典。在道安作目錄時,即有疑偽經之發見。其《疑經錄序》曰: (《祐錄》五) 外國僧法,學皆跪而口受。同師所受若十、二十,轉以授後學。若有一字異者,共相推校,得便擯之,僧法無縱也。經至晉土,其年未遠。而憙事者以沙糅金,斌斌如也。而無括正,何以別真偽乎?農者禾草俱存,后稷為之嘆息。金匱玉石同緘,卞和為之懷恥。安敢豫學次,見涇渭淆雜,龍蛇並進,豈不恥之! 《安錄》所載偽經有二十五部,二十八卷。約一百三十年後,僧祐作錄,而偽經又增四十五部, (內有經抄之類七部) 二百五十七卷。及至隋初法經等作《錄》,分有疑惑、偽妄二類。其數列下: 大乘經 疑惑 二十一部三十卷 偽妄 八十部一百九十六卷 (勘原卷數有誤) 小乘經 疑惑 二十九部三十一卷 偽妄 五十三部九十三卷 大乘律 疑惑 一部二卷 偽妄 二部十一卷 小乘律 疑惑 二部三卷 偽妄 三部三卷 大乘論 疑惑 一部一卷 偽妄 一部一卷 小乘論 疑惑 一部一卷 偽妄 二部十卷 總計疑惑五十五部,六十八卷。偽妄一百四十一部,三百一十四卷。 (內亦有經抄) 《法經錄》論偽經曰: 併名號乖真。或首掠金言,而末申謠讖,或初論世術,而後托法詞,或引陰陽吉凶,或明神鬼禍福。諸如此比,偽妄灼然。今宜秘寢,以救世患。 法經作《錄》,距陳亡不過六年。故其中所載疑偽,當均出於自漢至陳末也。 僧人造偽經之知名者,當以慧達道人為最早。《祐錄》卷五曰:「安公指慧達道人以為深戒。」乃因其作偽也。《安公錄》列覓歷所傳《大比丘尼戒》一捲入偽經。覓歷為帛屍梨密弟子。《祐錄》十一引《尼受大戒法後記》云: 此土無《大比丘尼戒文》斯一部僧法久矣。吳土雖有《五百戒比丘尼》,而《戒》是覓歷所出,尋之殊不似聖人所制。法汰道林聲鼓而正之,可謂匡法之棟樑也。 據此則覓歷出戒,法汰道林攻之,道安列之偽經,實為當時一重公案也。 (宋元嘉中竺法度造《異威儀》一卷,行於世。至隋世,揚州亦有行者,見《眾經錄》。齊世有法度造《毗跋律》一卷,均偽造戒律者。) 偽造由於神授,則常見於史書。《祐錄》五,載昔漢建安末濟陰丁氏之妻忽如中疾,便能胡語。又求紙筆,自為胡書。復有西域胡人,見其此書,雲是經莂。至南齊之末,太學博士江泌 (當即《南史·孝義傳》中之江泌) 有女尼子,自九歲時至十六歲常閉目靜坐,出經二十一種。或說上天,或稱神授。發言通利,有如宿昔。令人寫出,俄而還止。經歷旬朔,續復如前。其舅孫質以為真經。 (其時江泌已死) 好事者為之傳寫。梁武帝面見詢問。此女出家,名僧法也。北魏天平年中,有孫敬德者,犯罪將被殺。夢中見一沙門,教誦《救生觀世音經》,令誦千遍,刑時用刀斫之不傷。事聞於丞相高歡,表請得免死。此經因名《高王觀世音經》。 (此經《開元錄》入偽妄錄。又有《淨土盂蘭盆經》者,《開元錄》亦目為偽。二書現世俗均甚通行。) 及至隋時,有人造《觀音無畏論》一卷,是釋《高王觀世音經》者。 (見《開元錄》十八) 至若偽造佛經以欺世詐財,亦有其人。梁時郢州頭陀道人妙光,戒歲七臘,矯以勝相。諸尼嫗人,僉稱聖道。郢州僧正將擯之。乃至建康,造《薩婆若陀眷屬莊嚴經》一卷。蓋謂薩婆若陀是其父名,其弟名金剛德體,弟子名師子。並抄略諸經,以私意妄造成之。有路琰者,為之潤辭。又寫此經在屏風,紅紗映覆,香花供養。雲集四部, 供煙塞。事發被逮。梁武帝敕僧正慧超與宿德僧祐、曇准、法寵、慧令、智藏、僧旻、法雲等二十餘人辯問。妙光伏罪,依律擯治。帝恩免其死,惟長系之,防其復出惑眾,燒毀其經。 (上見《祐錄》卷五) 偽經常取材於圖讖方術,法經所謂「首掠金言,而末申謠讖,或初論世術,而後托法詞」,是也。沙門曇靖假託《提謂波利經》。以五行五方等配五戒。又有《首羅比丘經》 (英國博物館敦煌殘卷) ,即《法經錄》大乘偽妄經中所謂之《首羅比丘見月光童子經》。中稱「三千大眾在蓬萊山下」。又言「申酉年時,公不識兒,母不識女」。且載月光童子曰:「當來之年,必有水災。高於平地,四十餘里。」《法經錄》偽妄經中又著錄《缽記經》一卷,注曰:「經記甲申年洪水,月光菩薩出世事,略觀此經,妖妄之甚」云云。則月光童子之讖,隋以前盛行也。 佛徒常因與道教爭先後邪正而造偽經。自王浮作《化胡經》之後,佛子對於老子為佛弟子之說持之甚堅。最有名者,為《清淨法行經》。此經《法經錄》列入大乘疑惑經中。《開元錄》同,並注云:「記說孔、老、顏回事。」南齊僧順《釋三破論》有曰: 故《法行》雲,先遣三賢,漸誘俗教。後以佛教,革邪崇正。李老之門,釋氏之偏裨矣。《經》云:處處自說,名字不同,或為儒林之宗,國師道士,或寂漠無為,而作佛事。 (此經指支謙譯之《瑞應本起經》) 北周道安《二教論》載《法行經》文曰: 佛遣三弟子震旦教化:儒童菩薩,彼稱孔丘。光淨菩薩,彼稱顏淵。摩訶迦葉,彼稱老子。 此外《周書異記》、《法本內傳》等,亦為爭先後而作。 晉世以來,北方人民常遭禍亂,流離顛沛,罕能安居,於是多信神求福。於人世之罪惡受之既切,於國家兵患感之既深,於是多重懺悔滅罪,而有正法滅盡,已近末日之感。 (末日說當亦由於北方毀法之酷烈) 《佛說決罪福經》,僧祐、法經均入疑惑。 (原為一卷。但今敦煌本為二卷。) 文有曰: 世尊泥洹後,當有五亂世。 (原奪有字) 一者人民亂,二者王道亂,三者鬼神亂,四者人心憂怖亂,五者道法亂。 此經疑為諸胡亂華時所作之經,故至梁代,南北世皆流行。又《像法決疑經》亦《法經錄》中疑經之一。其中有曰: 未來世中,一切俗官,不信罪福。稅奪眾僧物,或稅畜生穀米,乃至一毫之物。或驅使三寶奴婢。或乘三寶牛馬。 又《小法滅盡經》, (英國博物館敦煌殘卷) 恐即《法經錄》偽經中之《法滅盡經》。文有曰: 自共於後, (共字誤) 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人修理,轉就毀壞。但貪錢物,積聚不散,不作功德。販賣奴婢,耕田墾殖。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愍。奴為比丘,婢為比丘尼,無有道德。淫佚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賤,皆由此輩。或避縣官,依猗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 上二經均不見於《僧祐錄》中,當為北土所造。而《法滅盡經》所言,尤似魏末亂世佛法情形。世亂極盛,生民塗炭。深感於過去罪惡之重,信教之念更為熾盛。小之則特行懺悔,建功德。大之則捨身林中,以供鳥獸。《法經錄》中有《為法捨身經》六卷。而敦煌殘卷中亦有《法要捨身經》一卷。 (英國博物館藏) 亟贊捨命「屍陀林」之功德。及至隋世,魏州信行禪師創三階偽法。教徒死後,類皆棄屍林中,以圖滅罪。上述數經雖偽妄亂真,然皆濁世必有之出產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