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 第十四章 佛教之北統
東晉之末葉,姚秦僭號關中,沮渠稱王隴西,均奉佛法。長安之譯經者有鳩摩羅什,涼州之譯經者有曇無讖,俱集一時名宿。其影響並及於南北。及至晉末宋初,拓跋氏自代北入主中原。秦、涼佛教,頗受兵殘。自後政治上形成南北之對立,而佛教亦且南北各異其趣。於是南方偏尚玄學義理,上承魏晉以來之系統。北方重在宗教行為,下接隋唐以後之宗派。唐僧神清《北山錄》 (卷四) 有曰:
宋人魏人,南北兩都。宋風尚華,魏風猶淳。淳則寡不據道,華則多游於藝。 (宋僧慧寶注曰:晉宋高僧藝解光時,弘闡教法,故曰華也。元魏高僧以禪觀行業據道,故曰淳。) 夫何以知,觀乎北則枝葉生於德教,南則枝葉生辭行。 (「生」下似奪「於」字。)
由此言之,則唐世已有分佛教為南北二系之論也。<
涼州與黃龍
元魏拓跋氏原居極北,非佛教勢力之所及。後與中國交通,始知佛法。道武帝攻略黃河北岸,所過僧寺,見沙門道士均加敬禮。染中國之風,好黃、老,覽佛經。遣使致書泰山僧朗。天興元年(公元398年)始敕建寺塔於都城。明元帝(公元409年至公元422年)於京內外建圖像,令沙門敷導民俗,以沙門法果為道人統,管攝僧徒。 (詳《魏書·釋老志》) 蓋約當羅什在長安譯經時也。羅什歿後,關中疊經變亂,加以赫連氏之破佛。 (參看《僧傳·曇恕、僧導傳》) 長安佛教當漸衰頹。魏雖進至黃河流域,但其於佛法,亦自未特加提倡。當時北方佛法稍盛之地,想為西北之涼與東北之燕。
按自秦姚興末年以至魏太武帝之世,(公元416年至公元452年)北方佛法情形,諸書失載。吾人只可就關於南方記載推測得之。按《高僧傳》謂曇無竭 (此雲法勇) 姓李,幽州黃龍人。幼為沙彌,便修苦行,持戒誦經,為師僧所重。以宋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招集同志僧猛、曇朗二十五人西行求法。又謂宋釋僧詮,姓張,遼西海陽人。少游燕齊,遍學外典。弱冠出家,復精三藏。先於黃龍國 (江南稱燕為黃龍國) 造丈六金像。又謂釋法度,黃龍人。少出家,遊學北土,備綜眾經。宋末南遊。又謂釋曇弘黃龍人。少修戒行,專精律部。宋永初中南遊番禺。又言釋慧豫,黃龍人。來游京師 (建業) ,少而務學,遍訪眾師。考上列諸僧南遊之年,均在宋之初葉。可見當時幽、燕、遼西一帶,佛法頗盛。按《釋老志》載魏文成帝詔有曰:
世祖太武皇帝開廣邊荒,德澤遐及。沙門道士,善行純誠,惠始之倫,無遠不至。風義相感,往往如林。
惠始號白腳禪師,事詳見《釋老志》。《高僧傳》稱為曇始,謂為關中人。 (《志》云:姓張氏,清河人。) 於晉孝武帝太元之末,齎經律數十部往遼東宣化,為高句麗聞道之始。義熙初復還關中, (上見《僧傳》。) 後至平城,為太武帝所重。太延中(公元435年至公元439年)卒。 (此據《釋老志》。《高僧傳》謂為太武帝所殺,並著神異,所載與《志》所言均不合,當是訛傳。) 據此則始原亦曾游東北,後乃至平城。依《高僧傳》所載,黃龍僧頗多南遊。則獻文帝之所謂無遠不至者,或亦頗有來自東北者也。 (北燕馮氏頗於魏朝宮禁信佛有關,下詳。)
北涼沮渠氏,本可謂為佛法之國家。其於元魏釋教,尤有密切之關係。《釋老志》曰:
涼州自張軌後,世信佛教。敦煌地接西域,道俗交得。其舊式村塢相屬,多有塔寺。太延中,涼州平,徒其國人於京邑。沙門佛事,皆俱東,象教彌增矣。
太武帝在太延五年(公元439年)滅涼。徙沮渠牧犍宗族及吏民三萬戶 (或作十萬戶,見《通鑑考異》。) 於平城。《續高僧傳·僧朗傳》,謂魏軍東歸,擄掠沙門與之俱還。其文曰:
釋僧朗,涼州人。魏虜攻涼。城民素少,乃逼斥道人,用充軍旅,隊別兼之。及轒䡴所擬,舉城同陷。收登城僧三千人至軍,將魏主所,謂曰:「道人當坐禪行道,乃復作賊,深當顯戮,明日斬之。」至期,食時,赤氣數丈貫日直度。天師寇謙之為帝所信,奏曰:「上天降異,正為道人,實非本心,願不須殺。」帝弟赤堅王亦同謙請。乃下敕止之。猶虜掠散配徒役。唯朗等數僧別付帳下。及魏軍東還,朗與同學中路共叛。 (下略)
按魏太武帝曾遣使求曇無讖。可見其徙沙門至平城,固不必全因僧人曾充軍役也。太武獻文之世,沙門特知名者有玄高、曇曜、師賢,與元魏佛法之興衰並有重大關係,則均自涼州至平城者也。
釋玄高
《高僧傳》曰,釋玄高,姓魏,本名靈育,馮翊萬年人也。母寇氏,本信外道。始適魏氏,首孕一女,即高之長姊。生便信佛,乃為母祈願,願門無異見,得奉大法。母以偽秦弘始三年夢見梵僧散華滿室,覺便懷胎,至四年(公元402年)二月八日生男。家內忽有異香,及光明照壁,迄旦乃息。母以兒生瑞兆,因名靈育。時人重之,後稱玄高。按寇謙之亦為馮翊萬年人,玄高與之同縣。而其母又姓寇氏,高本名靈育,又似道教稱號,則其母或原奉道者也。
年十二, (約公元413年) 入中常山, (疑中南山之誤,中南即終南,在萬年縣之南。) 堅求出家,改名玄高。出家時,謂有神人迎送。年十五,已為山僧說法,專精禪律。聞關右有浮馱跋陀禪師,在石羊寺弘法,高往師之。旬日之中,妙通禪法,跋陀稱之。按佛陀跋多羅在弘始十三年已離長安南下,其時玄高只十歲。而佛陀跋多羅亦未聞住石羊寺,則此所謂浮馱跋陀者,不悉指何人。若系覺賢,則《高僧傳》謂高於弘始四年生,必有誤也。 (參看伊藤義賢《支那佛教正史》四八七頁)
後高杖策西秦,隱居麥積山。山在天水東南八十里。庾子山作《麥積崖佛龕銘·序》,有「方之鷲島跡遁三禪」之句,蓋隴右之名山也。從高學者百餘人。長安釋曇弘亦隱於此,均以禪法為業。時西秦乞伏熾槃據隴西,(義熙八年(公元412年)至元嘉四年(公元427年)凡十六年。)稱河南王。 (事在義熙十年) 有外國禪師曇無毗,深於禪法,來入其國。玄高率其徒眾從之。時河南有二僧,雖形為沙門,而權侔偽相,恣情乖律,頗忌眾僧。曇無毗既西返舍夷 (當即迦夷) ,二僧乃向河南王世子曼, (當即熾槃子慕末) 讒構玄高。擯高往河北林陽堂山。 (不詳) 山古老相傳雲,是群仙所宅。高徒眾三百往居山舍,遊刃六門 (禪法六妙門) 者百有餘人。有十一人備著靈異。中有玄紹,秦州隴西人。即《僧傳》長安太后寺慧通之師涼州禪師慧紹。紹後入堂術山蟬蛻而逝。堂術山即小積石山,《水經注》謂相傳有神仙往返,蓋亦仙山也。 (參看《雲笈七籤》二八) 時曇弘法師已往岷蜀行化。河南王藉其高名,遣使迎接。弘既至,即言於王,請高還國,崇為國師。後高游涼土,沮渠蒙遜亦相敬禮。時海西有樊僧印,亦從高學。 (《高僧傳》作樊會僧印,據《珠林》八十四,「會」字衍。) 印後行化江陵。 (《名僧傳抄》有傳,僧印原姓樊。) 蓋玄高在西北已為禪學之宗師矣。
魏太武帝滅涼,(公元439年)其舅陽平王杜超,請高同還平城,大流法化。太子晃事高為師。晃一時被讒, (《南齊書·魏虜傳》,謂為大臣崔氏、寇氏所譖。) 為父所疑,高令作金光明齋七日。太武帝夢其祖及父責問何故信讒。太武帝乃下詔令太子共參國政。 (事在元嘉二十年。《宋書·索虜傳》有此詔書,但未言其信讒及感夢事,與《南齊書》及《僧傳》所載不同。) 後崔浩 (傳原作皓) 寇天師又譖 (傳原作贊) 曰:「前夢玄高所為,宜誅之以除害。」太武帝從之。時有涼州沙門慧崇,乃尚書韓萬德門師,亦並被幽縶。均以太平真君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害。 (《廣弘明集》所載《釋老志》謂「是時太子幽死」,但晃之死在此後七年,其言妄。按道宣於《釋老志》原文常加增刪,不可為據。《宋書》、《南齊書》雖有太子被殺之說,但均未言與佛教有關係。) 玄高年四十三。 (生於弘始四年) 是歲宋元嘉二十一年也。(公元444年)死時備著靈異雲。
按《高僧傳》所載玄高為太子作齋事,亦見《南齊書·魏虜傳》,但《魏書》、《宋書》均不見錄,《通鑑考異》謂應從《魏書》。疑《僧傳》所載不全為實錄。查太武帝在元嘉十五年已詔罷沙門年五十以下者。 (玄高死時年四十三) 十七年改元太平真君。十九年受寇天師法籙。是在玄高死前數年,太武帝已抑佛尊道,至太平真君五年,其殘害益甚。玄高之死無論原因如何,但必為毀法步度之一。《高僧傳》言玄高被殺後,又復活,預言大法將滅,實則在當時有識者必已可見及此也。
太武帝毀法
天師寇謙之集道教方術之大成,假託神人,依傍佛典,製作偽經,除去三張之法,租米錢稅及男女合氣之術,對於道教徒,加以整齊嚴肅之戒規與組織,實為道教復興之功臣。而漢代以來,圖讖歷數之學頗流行於北方。謙之備悉其術,自稱新經應運出世,神人作誥,謂以經付謙之,轉佐北方太平真君。其所言與于吉所謂「太平氣至,德君將出」之說相似。崔浩明歷數,嘗論古今治亂之跡,自夜達旦。故深有契于謙之之學。在明元帝之世,謙之已謂浩曰:「吾行道隱居,不營世務。忽受神中之訣,當兼修儒教,輔助太平真君,繼千載之絕統。而學不稽古,臨事暗昧。卿為吾撰列王者治典,並論其大要。」浩乃著書二十餘篇,上推太初,下盡秦漢變弊之跡。 (上見《魏書·浩傳》) 按謙之之意,竊三統五德說之餘緒,上承漢代之經學,故謂之兼修儒教。夫既以長生仙化之術眩人主,又用繼古聖王道統之說,上干拓拔氏之君。其為英武有大志之太武所嘉納,固不足怪。故崔浩上疏太武曰:「臣聞聖王受命,則有天應。而《河圖》、《洛書》皆寄言於蟲魚之文。未若今日人神接對,手筆燦然,辭音深妙,自古無比。 (中略) 今清德隱仙,不召自至。斯誠陛下侔蹤軒、黃應天之符也。豈可以世俗常談而忽上靈之命。」世祖欣然,乃始崇奉天師。 (《釋老志》) 後遂改元太平真君。(公元440年)
太武帝銳志武功,每以平定禍亂為先務。太延四年(公元438年)三月癸未,魏主詔罷沙門年五十以下者。《通鑑》胡注云:「以其強壯,罷使為民,以從征役。」按是年魏大舉伐柔然。次年遠征涼州。胡氏之說,必有所據。又明年而改元為太平真君。又二年而帝備法駕,詣道壇受符籙。是時涼州沙門已來平城。太子晃奉玄高,尚書韓萬德師慧崇。然太武帝則已信寇謙之,於崔浩尤言聽計從。浩既奉道,以謙之為師,尤不信佛。與帝言,數加非毀,常謂虛誕為世費害,帝頗信之。 (《釋老志》) 太平真君五年正月戊申,詔王公以下至庶人以私養沙門巫覡於家者皆遣詣官曹。過二月十五日不出,沙門巫覡死,主人門誅。並斥佛教為「西戎虛誕,妄生妖孽」。 (《釋老志》載此詔於七年入長安之後。按帝於七年二月乃入長安,而同年正月無戊申,今從《魏書》本紀、《北史》卷二與《通鑑》。) 其年九月而玄高、慧崇被殺。二僧必因是當時佛徒上首而遭難。朝廷排斥佛法,已甚積極。又先是沙門慧始本葬平城城內。至真君六年,制城內不得留瘞,乃葬於南郊之外。其時送者六千餘人。中書監高允為之傳頌其德跡。 (《釋老志》) 按《高僧傳》載玄暢本玄高之弟子,值虐虜翦滅佛法,害諸沙門。玄暢乃於元嘉二十二年閏五月十七自平城遁。查真君六年有閏五月,則是年已有害諸沙門之事。 (其翦滅佛法則在明年,《僧傳》稍誤。) 又同年冬,蓋吳謀亂關中。魏主西征。明年(公元446年)二月,帝至長安,在佛寺見大有兵器。帝怒,疑與蓋吳通謀。命誅闔寺沙門。閱其財產,得釀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萬計,又為窟室以匿婦女。崔浩因說帝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帝從之。寇謙之與浩固爭,浩不從。 (《北山錄》五亦言謙之諫浩勿誅沙門) 先盡誅長安沙門,焚毀經像。並敕留台下四方,令一用長安法。於是年(公元446年)三月下詔,其文自謂「承天之緒,欲除偽定真, (按浩上《五元寅歷表》有曰,「今遭陛下太平之世,除偽從真」云云。又世傳太安二年中嶽嵩高靈廟碑,廟系寇天師所奏立。碑文中並有「除偽寧真」及「《河圖》授羲,《洛書》授農」諸句。) 復羲、農之治」。此蓋自以為繼王者之統,用寇、崔之說也。又謂胡本無佛,「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強之徒, (元真乃晉竺法深之師,呂伯強未詳。根據近人考訂,疑即《僧傳·康法朗傳》之呂韶。) 乞胡之誕言,用《莊》、《老》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此則謂佛非胡神,非所應奉也。詔書末曰:「有非常之人,然後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歷代之偽物。有司宣告征鎮諸軍刺史諸有佛圖形像及胡經,盡皆擊破焚燒。沙門無少長悉坑之。」時太子晃監國,雖屢諫不用。然猶緩宣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沙門多亡匿獲免,或收藏經像。唯塔廟在魏境者,無復孑遺。 (上見《釋老志》及《通鑑》)
太武毀法,固亦可謂為佛道鬥爭之結果。但其主動人為崔浩。浩之妻郭氏,敬好釋典,時時讀誦。其從弟模,雖在糞土之中,禮拜形像。 (《魏書·浩傳》) 其同事高允信佛,時設齋,好生惡殺。早年曾出家為沙門。 (見《允傳》) 寇謙之亦不欲毀滅佛教。(據《釋老志》謙之本認佛得道,在四十二天。《集古今佛道論衡》載道士郭行真文,謂「陶 (貞白) 、寇 (謙之) 兩傑,攝敬釋宗,詳於梁魏之書」云云。)浩獨昌言毀佛,可謂一意孤行也。 (後世佛徒痛恨浩即因此) 蓋浩既修服食養性之術,又精漢代以來經術歷數之學。深欲帝「除偽從真」,以應新運。毀佛乃與其勸帝改歷以從天道, (見本傳) 用意相同。據此,毀謗胡神具有張中華正道正統之義,其事又非一簡單之佛道鬥爭也。按南朝佛道之爭,純用筆舌,以義理較長短。北朝則於其開始即用威力,作宗教之鬥爭。且北魏僧人最早之領袖為習禪之玄高。南重義學,北重實行,於此已見之矣。
曇曜復興佛法
崔浩於毀法後四年(公元450年)被誅。 (《水經注》謂同年寇謙之所奏造之靜輪宮亦毀。) 太武帝頗悔前事, (《僧傳·曇始傳》。《續傳·曇曜傳》均有太武帝因白足禪師事而生悔心之說。但證以《釋老志》,其事不確。) 但已行,難修復。太子晃潛欲興之,而未敢言 (《釋老志》) 。又明年,太子薨。又一年(公元452年)太武被弒。計終帝之世,法廢積七年。然禁稍寬弘,篤信之士,得密奏事。 (《釋老志》) 至文成帝 (晃之子) 即位,佛法又興。主其事者為沙門師賢與曇曜。蓋仍均原從涼州來者。
《高僧傳·玄高傳》云:「涼沮渠牧犍時有沙門曇曜,亦以禪業見稱,偽太傅張潭伏膺師禮。」此曇曜當即魏世復興大法之沙門。道宣作傳,謂未知為何許人,實則來自涼州也。《釋老志》稱其有操尚,為太子晃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余能自效,還俗求見。曜誓欲死守。太子再三親加勸喻,仍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嘆重之。按文成帝即位時,年只十二歲。其父晃奉佛虔至。文成帝原必亦常得見玄高及曇曜等。即位約一年,即下詔復佛法。年甚幼而作巨大之興革,必其左右之大臣及與接近之僧人所主張,曇曜亦或與有力也。 (《釋老志》謂曇曜以復佛法之明年,自中山奉命赴京。是曜早受知於文成帝之證。) 文成帝詔書 (《釋老志》) 盛稱釋迦如來之化,而於太武毀法,則歸過於有司之失旨。令得聽性行素篤出於良家者出家。率大州五十,小州四十人,其郡遙遠台者十人。是時為興安元年(公元452年)十二月。天下承風,朝不及夕。毀壞圖寺,仍還修復。佛像經論,又得再顯。 (《釋老志》)
沙門師賢者,本罽賓國王種人。少入道,東遊涼州。涼平,赴魏京。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道不改。於復法日,與同輩五人反為沙門。帝親為下發。師賢為道人統。賢於和平初(公元460年)卒。曇曜代之,更名沙門統。帝師事之。 (《釋老志》) 師賢、曇曜並為僧統,於喪滅之餘,召集流亡,必多有盡力也。《高僧傳》謂有僧周者,常在嵩山頭陀坐禪。及滅法,乃與數十人入距長安西南四百里之寒山。及永昌王鎮長安,奉旨復法。聞周名,迎之。周令弟子僧亮應命。於是修復故寺,延請沙門。關中大法更興,亮之力也。按曇曜以禪業見稱,師賢以醫術行世,僧周頭陀坐禪,均為文成帝世之主要人物。 (《釋老志》謂時有道進、僧超、法存等並有名。三人未詳。但《僧傳·曇無讖傳》,有道進善禪法。又《法朗傳》謂有師法進,亦似業禪。或亦即道進。又《僧傳》有《法進傳》云:「法進或曰道進」,當均為同一人。) 則北魏佛法在復興後之性質,可以推知也。
北朝上下之奉信,特以廣建功德著稱。文成帝即位元年詔有司為石像。興光元年(公元454年)秋敕有司於五級大寺 (級原作緞) 為太祖以下五帝鑄釋迦立像五,各長丈六,都用赤金二萬五千金。太安初(公元455年)有師子國沙門邪奢遺多、浮陀難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師。又沙勒沙門赴京師,致佛缽並畫像跡。和平初曇曜為沙門統,白帝於京西武州塞辟鑿石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雕飾奇偉,冠於一時。 (《釋老志》) 獻文、孝文常駕幸此山石窟。武州塞之最高峰名雲崗。曇曜所鑿造,即今日世界馳名之大同雲崗石窟也。按據近人考證,在此前,涼州鳴沙山已大規模開山造像。涼州僧人移於平城,其中當不乏善工藝者。武州造像,必源出涼州,且曇曜亦來自涼土,開窟又為其所建議。涼州佛教影響於北魏者,此又一大事也。
但曇曜於復興佛法要以在經濟上最著功績。《釋老志》曰:
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至於儉歲,賑給饑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灑掃,歲兼營田輸粟。高宗並許之。於是僧祇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郡矣。
按《魏書·術藝傳》雲,蔣少游「見俘入平城,充平齊戶」。又《崔道固傳》,「徙青齊士望共道固守城者數百家於桑乾,立平齊郡於平城西北北新城」。則平齊戶者,乃討平青齊,用所徙民以充之 (並立郡) ,故有此名。又按《釋老志》高肇奏云:「涼州軍戶趙苟子等二百家為僧祇戶。」則上文所謂「諸民」中有涼州徙來之民。大概曇曜所奏請充僧祇戶者多魏平諸國之俘虜。而佛圖戶則品格更卑,為犯重罪者及官奴。 (犯重罪者充佛圖戶,自赦免其罪。) 僧祇戶原所以賑濟饑荒,且為僧伽之共有財產。 (《釋老志》高肇奏云:「依內律,僧祇戶不得別屬一寺。」) 但其後冒濫,僧人誅求無厭,且用以謀私利。然曇曜於寺院毀滅之後,謀經濟權之確定,其於復興必助益不少也。 (參見《東洋史研究》二卷二號塚本善隆論文。)
《釋老志》云:「曇曜又與天竺沙門常那邪舍等 (此人不詳) 譯出新經十四部。」按《房錄》著錄曇曜譯有三部, (謂在和平三年於石窟寺內譯。據此則石窟寺和平三年前已工畢。) 吉迦夜譯有五部, (孝文帝延興二年為曇曜譯於北台) 前後共只八部。此中曜譯有《付法藏傳》四卷。吉迦夜又譯有《付法藏因緣傳》六卷,《房錄》等謂與曜譯者不同。《房錄》云:
昭玄統沙門釋曇曜慨前陵廢,欣今載興。故於北台石窟寺內集諸僧眾,譯斯傳經,流通後賢,庶使法藏住持無絕。
按太武帝毀法之時,誣言佛法本是虛誕,胡無此教,乃漢人之無賴者所偽造。曇曜於大法再興之後,乃譯《付法藏傳》以明釋教之傳來歷然可考。而且不數年中,吉迦夜又為曜重譯之。蓋皆意在昭示傳燈之來由,而「庶使法藏住持無絕」也。
北魏諸帝與佛法
北魏諸帝,雖漸被華化,然其奉佛則與中國南方之君主不同。景穆 (太子晃) 、文成父子所交遊者為禪師,大修功德以求福,與同時之宋文帝能辯論佛義者自異其趣。文成崩御,子弘嗣立,是為獻文帝。相傳宋孝武帝大明四年, (《釋老志》作文成帝太安末,誤。) 建業中興寺設齋,有一沙門容止獨秀,舉眾莫識。問之,答言「從天安來」。言訖忽然不見。 (事詳《高僧傳·道溫傳》,《宋書·天竺傳》,《珠林》卷十七。) 其後七年 (原作六年,誤。) 而獻文帝踐祚,改元天安。 (上見《釋老志》) 蓋自以繼天安人自許,並引南朝神話自重也。帝於平城起永寧寺,構七級浮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 (《水經注·漯水篇》云:「工在寡雙。」) 於天宮寺造釋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十萬斤,黃金六百斤。又構三級石浮圖,榱棟楣楹,上下重結,大小皆石,高十丈,鎮固巧密,為京華壯觀。 (《水經注》云:「三層浮圖真容,鷲架悉結石也。裝制麗質,亦盡美善也。」) 獻文帝雅薄時務,常有遺世之心。在位六年而禪位於太子宏。詔書自謂希心玄古,志存澹泊。移居於北苑崇光宮, (《水經注《云:「崇光宮為獻文帝為太上皇所居之故宮。」) 覽習玄籍。建鹿野佛圖於苑中之西山,去崇光右十里。岩房禪堂,禪僧居其中。 (《釋老志》) 按獻文於天安元年親受道籙。 (《通鑑》云:太平真君以後,魏帝均受道籙。) 高允《鹿苑賦》 (載《廣弘明集》) 敘帝之志願,有云:「資聖王之遠圖,豈尋常以明教,希縉雲之上升,羨頂生之高蹈。」帝蓋希求鼎湖仙去,故爾棄位,其所信並不專在佛教。但因信道而至於禪位,則其對宗教之熱情,似又非南朝帝王愛好玄理者所可比也。
然《釋老志》云:「獻文帝覽諸經論,好《老》、《莊》,每引諸沙門及能談玄之士與論理要。」或帝於佛道理論,亦有興趣。但確於佛義有研求提倡者,北魏終當推孝文帝。其父獻文及祖母文明太后並崇佛,故帝早受薰陶。即位後,整飭僧綱 (下詳) ,並建功德。令曇曜於濟州迎靈像於永寧寺設齋。 (《釋老志》) 立思遠寺。 (見志及本紀) 詔諸鷙鳥傷生之類宜放之山林。為太后起塔,罷鷹師曹,以其地為報德佛寺。 (見《文明皇后傳》,參看《釋老志》。) 具見奉信之誠。帝善文學,雅好讀書,博覽經史,並能講說。 (《魏書·韋纘傳》云:「高祖每與名德沙門談論往復。纘掌綴錄,無所遺漏。」) 善談《老》、《莊》,尤精釋義。 (本紀) 太和三年,幸永寧寺,設會行道聽講,命中秘二省與僧徒討論佛義。(《魏書》二十四雲,高祖聞崔僧淵知佛經,善談論。敕以白衣入聽於永樂經武殿。)詔於羅什法師之常住寺建三級浮圖,並訪其後胤。遷洛後屢詣金墉城西王南寺,與沙門論議,因此於城開一新門。 (《伽藍記》) 《釋老志》云:「其時沙門道順、慧覺、僧意、慧紀、僧范、道弁、惠度、智誕、僧顯、僧義、僧利並以義行知重。」
諸僧中道順、慧覺、 (按出《賢愚經》者有慧覺,或即此人。) 僧范、智誕、僧利均不詳。僧顯為方山思遠寺主,孝文以之為沙門統,繼曇曜之後。 (據《廣弘明集》載有孝文《歲施道人應統帛詔》,應統亦帝世沙門統。) 僧義為平城皇舅寺主, (寺見《水經注》) 孝文敕為都維那。 (上見《廣弘明集》孝文帝詔書) 僧意住泰山朗公谷山寺,貞確有思力,每登座講說,輒天花散於法座。 (詳《續僧傳》) 道弁《續高僧傳》作道辯,曾注《維摩》、《勝鬘》、《金剛》、《般若》,撰《小乘義章》六卷,《大乘義》五十章,及《申玄照》等。並欲廣注眾經,未果。魏有經《大法尊王》八十餘卷,辯知其偽,集而焚之。雖耳聾,但對孝文,不爽帝旨。初住北台,後隨南遷。剖定邪正,開釋封滯,是其所長,確為一義學僧人也。慧紀 (亦作記) 與道登、曇度, (當即上文所引之惠度,《續僧傳·道登傳》作法度。) 同受學於僧淵。淵為羅什門下彭城僧嵩之弟子。嵩精於《成實》、《毗曇》二論,原信《大品》,後乃信《涅槃》。 (據《中論疏》所載) 淵受二小乘論於嵩,慧解之聲,馳於遐邇。慧紀通數論,曾講經於鹿苑。 (當即獻文帝所住地) 逝世後,孝文帝下詔為之施帛設齋。 (上詳《廣弘明集》孝文詔書) 道登為孝文之師,善《涅槃》、《法華》及《成實》、《勝鬘》,孝文重之,常與談論。 (《釋老志》及《靈微志》。《南齊書》四十五《遙昌傳》。) 太和二十年卒,帝哭之,為之施帛設齋。 (《釋老志》) 曇度受淵之《成實》,兼善《涅槃》、《法華》、《維摩》、《大品》。亦為孝文所重。在北方大開講席,聽者千餘,所撰《成實義疏》八卷,盛行北土。 (《僧傳》本傳。按嵩、淵、紀、登、度均彭城僧。又《廣弘明集》載孝文贈徐州僧統、僧逞帛詔。徐州名僧甚多,乃當時佛法之中心。) 蓋魏之義學如《成實》、《涅槃》、《毗曇》均導源於孝文帝之世。 (關於《成實》、《涅槃》在北方之發展,另詳之。) 北方義學沈寂於魏初者,至此經孝文之誘挹,而漸光大也。孝文帝嘗為佛陀禪師 (《釋老志》作跋陀) 於嵩山立少林寺。佛陀禪師有弟子慧光,尤為魏末義學之大師。又有惠猛法師,亦義學僧。孝文帝與之清談移日,後受宣武帝之知遇。 (《陶齋藏石記》九碑文並跋。)
《廣弘明集》載孝文帝《聽諸法師一月三入殿詔》,可見北魏諸帝提倡義學實始於孝文。其文有曰:
先朝之世,經營六合,未遑內范,遂令皇庭闕高邈之容,紫闥簡超俗之儀,於欽善之理、福田之資良為未足。將欲令懿德法師時來相見,進可餐稟道味,退可光飾朝廷。其敕殿中聽一月三入。
同書又載有《令諸州眾僧安居講說詔》。文有曰:
可敕諸州令此夏安居清眾,大州三百人,中州二百人,小州一百人,任其數處講說。皆僧祇粟供備。若粟鮮徒寡,不充此數者,可令昭玄量減還聞。其各欽旌賢匠,良推叡德,勿致濫濁,惰茲後進。
孝文提高僧人學識之熱心,於此可知矣。
孝文以後,北魏義學僧人輩出,朝廷對於譯經求法講論均所獎勵。宣武帝篤好佛理,每年常于禁中親講經論。廣集名僧,標名義旨。沙門條錄為《內起居》焉。 (見《釋老志》。又本紀云:「永平二年十一月,帝於式乾殿為諸僧群臣講《維摩經》。」又云:「帝尤長釋氏之義,每至講論,連夜忘疲。」又卷七十二云:「世宗委任群下,不甚親覽,好桑門之法。」) 魏自太武帝,兵威甚盛,西域暢通。天竺於宣武世數來朝貢。天竺有沙門曇摩流支在景明正始年中在洛陽為宣武帝譯經三部。 (《房錄》) 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二天竺僧亦繫於宣武帝世至洛,為魏代譯人之重鎮。當譯《十地經論》時,帝親御大殿筆受,一日後乃付沙門畢其功。
晉末宋初,北方佛法三寶興隆之地當推涼、燕。 (已見前) 其時據在幽燕者為馮氏。 (史稱為北燕) 馮跋與弟弘相繼為王。弘有子朗,朗為魏臣,坐事誅。有女入宮掖,後為文成帝皇后,即文明太后也。後曾立思燕佛圖於龍城。其兄熙信佛法,自出家財,在諸州鎮建佛圖精舍,合七十二處。 (《水經注》言平城有皇舅寺,即熙所建。) 寫一十六部一切經。延致名德沙門,日與講論,精勤不倦。所費亦不貲。而在州營塔寺,多在高山秀阜。 (詳《魏書》本傳) 熙有二女,並曾為孝文皇后。姊即幽皇后。嘗出家為尼。妹被廢,為練行尼,終於瑤光寺。魏世宮闈佛法之盛,蓋必得力於燕之馮氏也。瑤光寺乃宣武帝所立。《伽藍記》云:
椒房嬪御,學道之所。掖庭美人,並在其中。亦有名族處女,性愛道場,落髮辭親,來依此寺。屏珍麗之飾,服修道之衣,投心八 (原作「入) 正,歸誠一乘。
計自孝文皇后馮氏以後,出家為尼居瑤光寺者,尚有宣武皇后高氏,孝明皇后胡氏。 (俱見本傳) 而與佛法最有關係者,為宣武靈皇后胡氏。 (其父國珍奉佛事,見《魏書》本傳。) 胡太后以孝明帝即位之初,臨朝稱制,專權十有餘年。性聰悟,有才藝。有姑為尼,頗能講道。後幼相依,略得佛經大義。 (見本傳) 在後之世菩提流支、勒那摩提、佛陀扇多在洛譯經。而般若流支、毗目智仙亦於是時至洛陽。 (見《開元錄》) 詔處菩提流支於永寧寺, (胡後立) 四事將給。七百梵僧,敕以流支為譯經之元匠。蓋自宣武帝以來,西方僧人來者日眾,宣武帝曾造永明寺以居之。 (《伽藍記》) 孝明帝神龜元年(公元518年)十一月冬, (《魏書·釋老志》作熙平元年,《西域傳》作熙平中,此從《伽藍記》。) 太后詔遣沙門慧生使西域,采求佛經。同行者有宋雲。 (《西域傳》言尚有王伏子統及沙門法力) 正光二年(公元521年)二月 (志作三年冬。) 還京師,所得經一百七十部,皆是大乘妙典。同時有沙門道藥 (一作榮) 亦至西域。 (上見《伽藍記》) 蓋譯經求法之風,自是時而又盛。
魏世諸王亦多有奉佛者。如城陽王徽、 (舍宅為宣忠寺) 廣陵王恭、 (即前廢帝,曾住龍華寺。) 高陽王雍、 (《續傳·法建傳》,雍作邕。) 彭城王勰、 (立明懸尼寺) 北海王詳、 (立追聖寺) 清河王懌、 (立景樂、沖覺、融覺諸寺。) 汝南王悅、 (與懌同敬事法貞,見《續傳》。) 廣平王懷, (立平等、大覺二寺。) 均或曾立寺 (《伽藍記》) ,或與僧人交遊。《北史》謂彭城王勰死,景明、報德寺僧鳴鐘欲飯,忽聞勰薨,二寺一千餘人皆痛,為之不食。其與僧人之交情可想。但諸王罕知義學,不能談理。《北史》謂汝南王悅好讀佛經,然又記其好左道。則諸王於佛教可知多偏於信仰也。北魏臣工自諸王以下,以至閹宦、羽林、虎賁等,多舍宅立寺。 (見《伽藍記》。又胡太后時劉騰,《魏書》謂有五寺修建,皆其所主持。劉不解書,僅能署名,其奉佛動機可以想見。唐法琳《辯正論》,詳列北朝臣下,謂其信佛,並盛稱其文學德操。不盡可信,茲不採錄。) 學士文人與佛法在義理上之結合,初實不多見。至宣武帝胡太后時,始有崔光、王肅、王翊、孟仲暉、馮亮、裴植、裴粲、徐紇,均文士學人而奉佛法。 (《伽藍記》謂常景受敕為永寧寺碑,邢子才為景明寺碑,二人雖以文名,但其奉佛否不明。) 光好學,孝文帝稱之為「今日文宗」,崇信佛法 (《伽藍記》謂其施正始寺錢四十萬) ,禮拜讀誦,老而愈甚。沙門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譯經,光常筆受。《十地經論》筆受後,並為《序》文。沙門朝貴,請講《維摩》、《十地》,聽者數百人。為二經作《疏》,識者知其疏略。 (光有弟出家為僧,名惠順,見《續傳》。光弟敬友,精心佛道,日夜誦經。從弟長文,亦讀佛經,俱見《魏書·光傳》。) 肅涉獵經史,於洛陽造正覺寺。 (《伽藍記》) 翊好學,有文才,舍宅為願會寺。 (《伽藍記》) 孟仲暉志性聰明,學兼釋氏四諦之義。窮其旨歸,常與沙門談論。時號為玄宗先生。 (詳《伽藍記》) 馮亮博覽諸書,篤好佛理。宣武帝令侍講《十地》諸經。 (詳《魏書》九十) 裴植少而好學,覽綜經史,尤長釋典,善談義理。死時遺命以沙門禮葬。弟粲好釋學,親升講座。雖持義未精,而風韻可重。 (均見《魏書》本傳) 徐紇少好學,有名理,頗以文詞見稱。時與沙門講論,或通宵達旦,而心力無怠。 (《魏書·恩幸傳》) 按魏世朝臣奉佛者固不少,然自高允以後,以文學見知而信法者,亦只此數人。而此中崔光之祖與父,均仕於劉宋。光十七歲乃來北方。王肅、王翊乃王導後裔,均年長歸順魏朝。馮亮本在南方,為魏人虜獲,後乃隱居嵩山。裴植先亦仕於江南,弟粲當亦來自南方。 (上俱見本傳) 則此六人以文士而信佛,並談義理,雖不必精深,固仍襲南朝之風也。
自孝文帝提倡義學以還,至宣武、孝明之世,而譯經講論之事頗盛。然朝廷上下之奉佛。仍首在建功德,求福田饒益。故造像立寺,窮土木之力,為北朝佛法之特徵。世宗於恆農荊山造珉玉丈六像一,永平三年冬迎置於洛濱之報德寺,帝躬致敬。 (《釋老志》) 又立瑤光、景明、永明諸寺。瑤光寺有五層浮圖,去地五十丈,尼房五百餘間。景明寺處形勝之地,有一千餘間。復殿重房,交疏對轓。青台紫閣,浮道相通。雖外有四時而內無寒暑。房檐之外,皆是山池。松竹蘭芷,垂列階墀。含風團露,流香吐馥。正光中胡太后造七層浮圖一所,去地百仞。 (《釋老志》謂此寺浮圖為永寧之亞) 永明寺,宣武帝為外國沙門立。房廡連亘一千餘間,居百國沙門三千餘人。 (上均見《伽藍記》) 及至孝明帝熙平元年,胡太后立永寧寺於洛陽城內。 (此寺乃准平城之永寧寺而建。按《釋老志》任城王澄奏引孝文都城制曰,城內唯擬一永寧寺地,則孝文已有此計畫。) 中有九層浮圖,去地千尺。去京師百里,已遙見之。上有金鐸一百二十,金鈴五千四百枚。殫土木之功,窮造形之巧。佛事精妙,不可思議。繡柱金鋪,駭人心耳。至於高風永夜,寶鐸和鳴,鏗鏘之聲,聞及十餘里。浮圖北有佛殿一所,形如太極殿。中有丈八金像一,中長金像十,繡珠像三,織成五軀,作功奇巧,冠於當世。僧房樓觀,一千餘間。常景碑云:「須彌寶殿,兜率淨宮,莫尚於斯也。」 (詳《伽藍記》) 又宣武帝景明初,詔大長秋卿白整准代京靈岩寺石窟,於洛南伊闕山為高祖、文昭皇太后營石窟二所。初建之始,窟頂去地三百一十尺,至正始二年中始出斬山二十三丈。至大長秋卿王質謂斬山太高,費功難就。奏求下移就平,去地一百尺,南北一百四十尺。永平中中尹劉騰 (騰亦曾為長秋卿,見《伽藍記》。) 奏為世宗復造石窟一。凡為三所。從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已前,用功八十萬二千三百六十六。 (《釋老志》) 此龍門造像,其石工之偉大,與永寧浮圖土木之壯麗,在中華均首屈一指。北方帝王奉佛之虔至,求福之熱誠,誠亦有異於南朝也。
正史中,雖未記洛都帝王常開法會。但《伽藍記》景明寺條下有曰:
時 (宣武帝) 世好崇福。四月八日,京師諸像,皆來此寺。尚書祠曹錄像,凡有一千餘軀。至八日,以次入宣陽門。向閶闔宮前,受皇帝散花。於時金光映日,寶蓋浮雲。幡幢若林,香菸似霧。梵樂法音,聒動天地。百戲騰驤,所在駢比。名僧德眾,負錫為群。信徒法侶,持花成藪。車騎填咽,繁衍相傾。時有西域胡沙門見此,唱言佛國。
按姚秦時羅什於長安傳法譯經,時人嘆美,幾比之祇洹之集。 (僧肇《致劉遺民書》) 今此胡僧睹洛中法事而唱言佛國。言雖差同,而所稱美者殊異。觀於此而二代奉佛性質之殊異,與北方釋教之變遷,可以推知也。
北朝造像
北朝法雨之普及,人民崇福之熱烈,可於造像一事見之。北朝造像,以龍門雲崗為最大。而在北齊幼帝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即所謂天龍山造像,亦均與伊闕武州齊名。此皆竭國家之力,慘澹經營。其時人民立塔造像,風尚普遍。經晚近所發現者,所在皆有。其宗旨自在求福田利益:或願證菩提,希能成佛;或冀生安樂土,崇拜彌陀;或求生兜率,得見慈氏 (彌勒) 。或於事先預求饒益;或於事後還報前願 (《鎮池寺李磨侯造像記》) 。或願生者富貴 (《邊定定造像題字》) ;或願出征平安 (《北海王元祥題記》、《尼法光題記》等) ;或願病患除滅 (《比丘惠鑒題記》) ;以至因「身常瘦弱,夙宵喑喑」,而雕造七佛徒眾 (《僧淵造像記》) 。或一人發心,獨建功德;或多人共同營造,於是題名,有自數人至數十人,乃至三百餘人者。 (參看葉昌熾《語石》) 在已通行金石書所載造像記,已稱極多。至於近今發現而未著錄者,尤不知凡幾。若能搜齊其文,研求其造像之性質。 (如彌勒彌陀等崇拜,年代上及地域上之分布等。) 則於北朝宗教之了解所得必不小也。今僅錄王昶《金石萃編》北朝造像諸碑總論於下:
按造像立碑,始於北魏,迄於唐之中葉。大抵所造者釋迦、彌陁、彌勒及觀音、勢至為多。或刻山崖,或刻碑石,或造石窟,或造佛堪, (或作龕,或作碪。) 或造浮圖。其初不過刻石,其後或施以金,塗彩繪。其形模之大小廣狹,製作之精粗不等。造像或稱一區 (或作 ,或作軀) ,或稱一堪,其後乃稱一鋪。造像必有記。 (記後或有頌銘) 記後題名。昶所得拓本,計自北魏至惰,約百餘種。則其餘之散軼寺廟塔院者,當不可勝紀也。嘗推其故。蓋自典午之初,中原板蕩。繼分十六國,沿及南北朝魏齊周隋,以迨唐初,稍見平定。旋經天寶安史之亂,干戈擾攘。民生其間,盪析離居,迄無寧宇。幾有「尚寐無訛」「不如無生」之嘆。而釋氏以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上升兜率天宮之說誘之。故愚夫愚婦,相率造像,以冀佛佑。百餘年來,浸成風俗。釋氏謂彌陁為西方教主,觀音勢至又能率念佛人歸於淨土,而釋迦先說此經,彌勒則當來次補佛處。故造像率不外此。綜觀造像諸記,其祈禱之詞,上及國家,下及父子,以至來生,願望甚賒。其餘鄙俚不經,為吾儒所必斥。然其幸生畏死,傷離亂而想太平,迫於不得已,而不暇計其妄誕者。仁人君子,閱此所當惻然念之,不應遽為斥詈也。考造像之人官職姓氏地名有資考證者,悉已分疏本條。其稱謂之無關典實,而散見各碑者,今更匯錄於此。凡造像之人,自稱曰佛弟子、正信佛弟子、清信士、清信女、優婆塞、優婆夷。凡出資造像者,曰像主、副像主、東西南北四面像主、發心主、都開光明主、光明主、天宮主、南面北面上堪中堪像主、檀越主、大像主、釋迦像主、開明像主、彌勒像主、彌勒開明主、觀世音像主、無量壽佛主、都大檀越、都像主、像齋主、左右葙齋主。造塔者曰塔主。造鐘者曰鍾主。造浮圖者曰東面西面南面浮圖主。造燈者曰登 (同燈) 主、登明主、世石主 (未詳) 。勸化者曰化主、教化主、東西南北面化主、左右葙化主、都化主、大都化主、大化主、都錄主、坐主、高坐主。邑中助緣者曰邑主、大都邑主、都邑主、東西面邑主、邑子、邑師、邑正、左右葙邑正、邑老、邑 (疑同胥) 、邑 (疑同諝,亦同胥) 、邑政 (疑同正) 、邑義、邑日 (未詳) 、都邑、忠正、邑中正、邑長、鄉正、邑平正、鄉黨治律 (並未詳) 。其寺職之稱曰和上、比丘、比丘尼、都維那、維那、典錄、典坐、香火、沙彌、門師、都邑維那、邑維那、行維那、左右葙維那、左右葙香火。其名目之繁如此。撮其大凡,以廣異聞。而造像題記之梗概備於此矣。入唐以後,不復贅論雲。
北魏寺僧數目
魏自文成帝復興佛法以後,僧人寺廟數目,代有增加。茲依《魏書·釋老志》所載,列表於下:
北魏僧尼之激增,亦可於出家人數知之。自文成帝復興佛法,限制出家人數,大州五十人,小州四十人。 (時在公元452年) 其後孝文帝太和十六年,(公元492年)詔限每年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大州准一百人,中州五十人,下州二十人出家。至胡太后擅政,熙平二年(公元517年)令年常度僧依限大州應百人者,州郡於前十日解送三百人,其中州二百人,小州一百人。州統 (州沙門統) 維那與官選充。若無精行者,不得濫采。由此言之,則文成之制實未奉行,故孝文又令限止,而孝文之法亦未遵行,故胡太后又申前制,並禁私度。而其後僧數復大增,則朝廷禁令可謂等於虛設也。
朝廷限制出家乃懼其冒濫。然提倡大法之政策則歷代不變。孝文帝承明元年於平城永寧寺設大法供,度良家男女為僧尼者百有餘人 (《釋老志》) 。又京兆王子太興願入道,請舍王爵為沙門。表十餘上,乃見許。時孝文南討,在軍詔太子於四月八日為之下髮。 (詳《魏書》十九) 孝文既親度僧尼,則其餘宣武胡太后以及王公大臣等之度人者,自必大有其人。平民私行出家者,自更不知凡幾。蓋度人為僧,本為功德。故信教之徒努力為之,自不知其於國計民生有大害也。
北方造寺之風亦盛。孝明時官私寺塔,其數已甚眾。而至魏末,天下喪亂,京邑第舍,大略為寺。 (《釋老志》) 楊衒之《伽藍記序》記其盛況曰:
逮皇魏受圖,光宅嵩、洛。篤信彌繁,法教愈盛。王侯貴臣,棄象馬如脫屣。庶士豪家,舍資財若遺蹟。於是招提櫛比,寶塔駢羅。爭寫天上之姿,競模山中之影。金剎與靈台比高,廣殿共阿房等壯。豈直木衣綈繡,土被朱紫而已哉!
《釋老志》任城王澄奏疏中有曰:
今之僧寺,無處不有。或比滿城邑之中,或連溢屠沽之肆,或三五少僧,共為一寺。梵唱屠音,連檐接響。象塔纏於腥臊,性靈沒於嗜欲。真偽混居,往來紛雜。下司因習而莫非,僧曹對制而不問。其於污染真行,塵穢練僧。熏蕕同器,不亦甚歟!
京城已外,州鎮寺廟亦侵奪民居,廣占田宅。史稱馮熙一人於州郡造寺有七十二所,則天下立寺之多,可以知也。
北朝對於僧伽之限制
南朝佛法以執麈尾能清言者為高。其流弊所極,在乎爭名,而缺乏信仰。北朝佛法,以造塔像崇福田者為多。其流弊所極,在乎好利,而墮於私慾。蓋北朝上下,崇法未嘗不熱烈,其信仰亦不可謂不真誠也。但通常事佛,上焉者不過圖死後之安樂,下焉者則求富貴利益,名修出世之法,而未免於世間福利之想。故甚者貪婪自恣,浮圖竟為貿易之場 (如僧祇粟之誅求) ;盪檢踰閑,淨土翻成誨淫之地 (參看《伽藍記》敘瑤光寺事) 。究其原因,皆由其奉佛之動機在求利益。信教雖或虔至,但終含商業性質。印度古婆羅門教特重祠祀,但終為「給我我則給汝」 (我謂天神,汝指崇拜者。) 之宗教。於是其僧人道德漸壞,至專在金錢中討生活。此所以釋迦世尊出世痛斥為「邪命自活」者也。北朝佛教之性質,准此可知。其建築之偉,造像之多,一方固可表現宗教之熱情,但一方亦可窺見其目的專在功德利益之希冀。夫北朝禪法盛行禪定,本所以修心,而終未見當日佛子均能淨行精進。嵩山為北朝禪法之重心,而距此咫尺之洛都,其僧人之穢德已彰聞於時人之記載。 (如《釋老志》載洛中寺院情形) 則其流風之壞,可以驚也。
宗教既以利誘人,於是出家者若鶩。剃落名為功德,於是私度者乃如鯽。北魏對於度僧常有限制,而究不能禁絕。胡太后於熙平二年下令詳定規律。有曰:
自今奴婢悉不聽出家。諸王及親貴亦不得輒啟請。有犯者以違旨論。
又曰:
自今有一人私度,皆以違旨論。鄰長為首,里、黨各相降一等。縣滿十五人,郡滿三十人,州鎮滿三十人,免官。僚吏節級連坐。私度之身,配當州下役。
詔令雖嚴。然《釋老志》雲當時法禁寬褫,實不能改肅也。
僧祇粟本意用以飢年拯濟災民,但其後漸得為僧人享受。如孝文帝下詔,令諸州僧人安居講說,曾許以僧祇粟供給。 (已見前) 其後僧祇粟當漸為僧人所私有。宣武帝永平二年沙門統惠深上言有曰:
僧尼浩曠,清濁混流。不遵禁典,精粗莫別。輒與經律法師群議立制。諸州鎮郡維那、上座、寺主,各令律戒自修,咸依內禁。若不解律者,退其本次。又出家之人,不應犯法,積八不淨物。 (依律,八不淨者,一田園,二種植,三谷帛,四畜人仆,五養禽獸,六錢寶,七褥釜,八象金飾床及諸重物。) 然經律所制,通塞有方。依律,車牛淨人,不淨之物,不得為己私蓄。唯有老病年六十以上者,限聽一乘。又比來僧尼或因三寶出貸私財緣州外。
至永平四年,宣武帝下詔痛論僧粟之冒濫。有曰:
僧祇之粟,本期濟施。儉年出貸,豐則收入。山林僧尼,隨以給施。 (由此可見僧人可取粟自用。) 民有窘敝,亦即賑之。但主司冒利,規取贏息。及其征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貧下,莫知紀極。細民嗟毒,歲月滋深。
詔定此後可令刺史共加監括,脫有冒濫,依律治罪。又同時尚書令高肇上疏曰:
謹案故沙門統曇曜,昔於承明元年奏涼州軍戶趙苟子等二百家為僧祇戶。立課積粟,擬濟飢年,不限道俗,皆以拯施。又依內律,僧祇戶不得別屬一寺。而都維那僧暹、僧頻等進違成旨,退乖內法。肆意任情,奏求逼召,致使吁嗟之怨,盈於行道。棄子傷生、自縊溺死五十餘人。豈是仰贊聖明慈育之意,深失陛下歸依之心。遂令此等行號巷哭,叫訴無所。至乃白羽貫耳,列訟宮闕。悠悠之人,尚為哀痛。況慈悲之士,而可安之。請聽苟子等還鄉課輸。儉乏之年,周給貧寡。若有不虞,以擬邊捍。其暹等違旨背律,謬奏之愆,請付昭玄,依僧律推處。
帝可其奏。但於暹等則特原之。 (上均見《釋老志》)
僧徒游手而得衣食,又可託名三寶,經營私利。出家者動機因之不純潔。而且一為僧徒,即可避租稅力役,故天下愈亂,則出家者益眾。此又非僅世亂則迷信以求福田也。故正光(公元520至524年)以後,國家多事,官役至繁,遂令編民相率入道。出家之猥濫,史官嘆為前所未有。 (《釋老志》) 延及周齊對峙,北方連年構兵,而佛徒又大增。齊都鄴城,寺至數千。周武毀法,僧人還俗者三百萬。世亂而出家愈多,其故可知。且出家不但為避役之方。而僧人用內律,非全依國法。 (下詳) 寺院幽深,又可以藏奸宄。 (如太武帝在長安寺搜得兵器) 僧徒猥濫,更可以朋比匪人。故寺院紀綱之敗壞者,甚至可以為逋逃之藪。作奸謀亂者且得挾宗教之威力,並以邪說左道蠱惑愚民。因而變禍疊起。此雖由於政治之腐敗,經濟之崩壞,但亦由於宗教本身原不健全也。茲依《魏書》所載,列沙門謀叛者於下:
孝文帝延興三年(公元473年)十二月,沙門慧隱謀反,伏誅。 (見本紀,下同。)
孝文帝太和五年(公元481年)二月,沙門沙秀謀反,伏誅。三月詔曰:法秀妖詐,常妄說符瑞。 (九年正月禁圖讖,謂為妖妄所憑,留者以大辟論。) 亂平,或欲誅道人,以馮太后之言而止。
孝文帝太和十四年(公元490年)五月,沙門司馬惠御自言聖王,謀破平原郡,擒獲伏誅。
宣武帝永平二年(公元509年)正月,涇州沙門劉惠汪聚眾反。詔華州刺史奚康生討之。
宣武帝永平三年(公元510年)二月,秦州沙門劉光秀謀反,州郡捕斬之。 (同年十二月王敞謀反伏誅,事連嵩山中沙門,見《魏書》九十。又次年五月詔禁天文之學。)
宣武帝延昌三年(公元514年)十一月,幽州沙門劉僧紹聚眾反,自號淨居國明法王,州郡捕斬之。
孝明帝即位之年 (延昌四年,公元515年) 六月,沙門法慶聚眾反於冀州。法慶既為妖幻,遂說渤海人李歸伯合家從之,招率鄉人,推法慶為主。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平魔軍司、定漢王。自號「大乘」。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又合狂藥,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識,唯以殺害為事。於是聚眾殺阜城令,破渤海郡,殺害吏人。 (《魏書》十九) 詔元遙攻討之。
宣武帝熙平二年(公元517年)正月,「大乘」余賊復相聚結攻瀛州,刺史宇文福討平之。 (五月,重申禁天文之法。)
計在四十餘年中,沙門謀亂者八次。 (熙平以後未見沙門叛亂者,疑因天下變亂,奸宄之人另有所歸。) 大概系託名佛教,實行邪術。 (北魏禁圖讖天文,疑並因此。) 此雖非佛法流毒,然僧人之冒濫,可謂至極矣。
北朝帝後,雖多奉法,然因僧伽之腐敗,不能不加以限制。孝文帝勵精圖治,故於整飭僧紀極為注意。其即位之明年(公元472年)四月,下詔沙門不得浮遊民間。 (本紀及《釋老志》) 文略曰:
比丘不在寺舍,游涉村落,交通姦猾,經歷年歲。令民間五五相保,不得容止無稽之僧;精加隱括,有者送付州鎮。其在畿郡,送付本曹。若為三寶巡民教化者,在外齎州鎮維那文移,在台者齎都維那等印牒,然後聽行。違者加罪。
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冬,有司承旨,奏因愚民僥倖,假稱入道,以避輸課。其無籍僧尼,罷遣還俗。而道行粗者,無論有籍無籍,齊還歸齊民。計罷遣者諸州僧尼一千三百二十七人。先是魏朝已立有僧禁,至太和十七年帝因其欠詳,乃與沙門統僧顯等依正典,共立僧制四十七條。 (《初學記》二十三載有詔書,參看《釋老志》。) 其後宣武胡太后對於出家立寺亦有限制。但終魏朝頗未見奉行也。
魏初京內立道人統。文成帝時改為沙門統,亦有都維那。諸州似亦有僧統、維那。《釋老志》曰:魏先立監福曹,孝文帝時改為昭玄,備有官屬,以斷僧務。官屬者為沙門統 (故《僧傳》常稱為昭玄統) 、都維那 (有照玄都維那,《惠猛法師碑》可證。照與昭通。) 等。於是僧尼有專官。宣武帝永平元年(公元508年)秋,詔曰:
緇素既殊,法律亦異。故道教彰於互顯,禁勸各有所宜。自今以後,眾僧犯殺人以上罪者,仍依俗斷。余犯悉付昭玄,以內律治之。
其明年,沙門統惠深上言,令僧尼戒律自修,咸依內禁。又言外國僧無道行,若不還本國,依此僧制治罪。其後高肇請以都維那僧暹付昭玄依僧律推處。任城王澄奏言擅造寺者,須依僧制,按法科治。據此則僧人犯罪,自專用僧人戒律, (上所謂僧制者,或即孝文帝之僧制。但孝文亦系依內典立制。) 不受國法之懲治。其最大之刑罰,無非為擯諸僧伽之外。 (即令還俗) 在性情惇良者,僧戒固已足用。而桀傲者,其法未必能懲勸。按沙門統惠深上疏,曾言僧尼之法不得為俗人所使,若有犯者,還配本屬。據此,俗人當因僧法較國法為輕,故願受僧律處罰,而逃避國家法律也。
北朝競崇功德,出家可避租課官役,好人又藏身於僧法之下。於是出家者日眾,而立寺者亦多。靈太后時,民多絕戶而為沙門。 (《魏書》五十三) 三五少僧,即得共立一寺。 (任城王澄奏疏) 孝文帝遷都洛陽,定製城內唯擬一永寧寺地。郭內唯擬尼寺一所。迨景明之初,(公元500年)微有犯禁。宣武帝雖亦發明旨令城內不得造立浮圖僧尼寺舍,其實城內仍有營造。正始三年(公元506年)沙門統惠深上言,已營之寺,不忍毀棄,求自今以後,乃不聽立。於是詔書乃不奉行,後來私謁,彌以奔競。永平二年(公元508年),深等復立條制,啟云:自今以後,欲造寺者,限僧五十以上。違者擯出外州。但其後十年,私營轉盛,罪擯之事,寂無所聞。至神龜元年(公元518年)任城王澄乃令檢括計都郭之內寺舍,數乘五百。上疏極言其弊,謂「自遷都已來,年蔪二紀,寺奪民居,三分且一」。寺僧混雜為變亂 (如法秀、法慶。) 之源,不可不慎。僧人屢違明詔:「豈非朝格雖明,恃福共毀。僧制徒立,顧利莫從者也。」蓋僧人外托崇福,內實圖利。故立寺頻繁,不可遏止。任城王雖詳定規制,朝廷並可其奏,未幾,天下喪亂,加以河陰之酷,朝士死者,其家多舍宅為寺,洛都第舍,略為寺矣。前日禁令,不復行也。
東方佛法與經學
魏末孝莊、節閔、孝武諸帝,享國日淺,禍亂相尋。至孝靜帝立,而魏分東西。(公元534至535年)高歡遷孝靜帝都於鄴。洛中諸寺,僧尼亦與俱徙。 (《伽藍記》) 臣民多擅舍宅地,任立新寺。至元象元年(公元538年)秋,特下詔禁止,並令天下不得立新寺。但其後三年,又詔以鄴城舊宮為天平寺。 (《釋老志》) 可見雖經喪亂,立寺之風猶盛。北齊篡位,(公元550年)仍都於鄴。其諸帝對於佛法,仍循前規。《隋書·百官志》云:北齊置昭玄寺,掌諸佛教,置大統一人,統一人,都維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續高僧傳·法上傳》雲,昭玄一曹,純掌僧錄,令史員置五十餘員。又謂齊天保之中,國置十統。文宣帝手令法上為大統,余為通統。則昭玄寺有統九人,大統一人也。東魏孝靜帝 (《北齊書·杜弼傳》) 、北齊文宣帝 (《續傳·那連提黎耶舍傳》,《貞玉》《慧嵩》《法上》《道慎》《靈裕》《僧稠傳》) 、武成帝 (《慧藏傳》) 、後主 (《彥琮傳》) 並敬禮僧人, (皇后李氏、斛律氏並為尼。而據武成胡後事言之,則宮闈僧尼,甚為不淨。) 獎勵譯經,建立寺塔。(文宣帝造寺見《北史》七及《續傳·法上傳》。但傳記其立報德寺乃係魏孝文帝之誤。又武成及後主經營興聖寺,見《北齊書》及《北史》,然年歲互異。)都下大寺略計四千,所住僧尼將八萬。講席相拒,二百有餘。聽者常過一萬。 (《續傳·靖嵩傳》) 天下僧尼二百餘萬,寺四萬餘。 (《續傳·法上傳》) 文宣及其後諸帝,常幸晉陽。亦於其地建寺造像。幼帝承光元年,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一夜油萬盆,光照宮內。 (《北史》卷八) 而北齊之造像刻經,比之元魏更為有名。
元魏自孝文帝後,佛教義學始漸興盛。當時徐州名僧聚居。前有僧淵、僧嵩,後有道登、慧紀、曇度,均傳《成實》、《涅槃》之學。而約在同時,僧人智游兼擅《毗曇》、《成實》。逮及魏末齊初,渤海明彥稱為《成實》元緒。彭城慧嵩號為《毗曇》孔子。而合水法上、淨影、慧遠,均以《涅槃》命家。於是《涅槃》、《成實》、《毗曇》之學,普及於燕、齊、趙、魏諸地矣。宣武帝時,洛陽出《十地經論》,學者紛起。道寵、慧光,聲名高廣,學者如雲。及孝靜遷鄴,僧人與之俱徙。於是《地論》之學,轉以鄴城為中心。而有相州南北二道之分,四宗五宗之別。慧光兼修《華嚴》,復精律學。門下學者亦多在東方。至若禪學之盛,原稱嵩、洛。但其後佛陀與達磨諸師之學,大行於大河南北。齊文宣帝末年,幸遼陽甘露寺,深居禪觀,不理政務。禪法於北齊亦影響深厚也。
東方義學之光大,不但由於名僧之傳授,帝王之提倡,而亦由於其與南方之交通。彭城本為南北交通之樞紐,亦為北方義學之源泉。在孝文帝世,朝臣之知佛教義學者,如崔光、王肅等則原均系出江南。及至魏齊之際,士大夫為學,頗重談論,與南方之風從同。孝靜帝召名僧於顯德殿講說佛理。杜弼、楊愔、邢邵、魏收並侍法筵。杜弼升師子座,當眾敷演,昭玄都僧達及僧道順並緇林之英,問難鋒至,往複數十番,莫有能屈。弼耽好玄理,嘗與孝靜帝談佛性法性。又在齊文宣時,與邢邵扈從東山,共論名理,辯神形之生滅。孝靜帝讀《莊子》,弼注《莊子》、《周易》,並注《老子》,且表上之。孝靜帝詔答有曰:「卿息棲儒門,馳騁玄肆,既啟專家之學,且暢釋、老之言。」蓋其時北朝君臣已略具江南之格調矣。《續高僧傳》敘魏末佛教有云:「山東江表,乃稱學海。」 (《菩提流支傳》) 蓋不但山東義學之盛,有似江表。而二地學風,至南北朝末葉已有相同,因此而可並稱也。
但概括論之,南北二朝,究有不同。南朝之學,玄理佛理,實相合流。北朝之學,經學佛學,似為俱起。合流者交互影響,相得益彰。俱起者則由於國家學術之發達,二教各自同時興盛,因而互有關涉。蓋魏帝信佛,始於道武,而道武即重經學。北方佛義之興由於孝文,而孝文帝並益崇儒術。北方佛教信仰與南迥異,其經學崇尚與南方亦不同, (參看《北史·儒林傳序》) 南方學術之主流為玄學,而北方經學則亦較江左為盛。 (參看趙甌北《二十二史札記》卷十五《北朝經學》條) 至宣武時,天下承平,學業大盛。故燕、齊、趙、魏之間,橫經著錄不可勝數。 (迨及隋初,齊、魯、趙、魏儒學負笈者尤多。語均見《北史·儒林傳序》。) 儒風極盛之區,亦即佛教義學流行之域。北朝文治,至此大興。儒經,佛義,乃同時在山東並盛。南方佛理,因與玄學契合無間,故幾可視為一流。北方經學之於佛教雖少交互之影響,但經術既與佛義俱起俱弘,儒師遂不免與僧徒發生學問上之因緣。經師最初知名者為高允,已言頗信佛法。劉獻之注《涅槃經》。 (《魏書》本傳) 孫惠蔚正始中侍講禁中,夜論佛經,有愜帝旨。詔使加法師之號。盧景裕在鄴,寓托僧寺,聽講不已。李同軌兼讀釋氏,又好醫術。在洛平等寺與僧徒論難,往復可觀。 (上均見《北史·儒林傳》) 崔暹頗好佛經, (令沙門明藏著《佛性論》) 儒者權會館於其家。 (《北史·暹傳》及《儒林傳·會傳》) 名僧曇遷乃會之甥。並從之學《易》、《禮》、《詩》、《書》、《老》、《莊》等。杜弼好名理,知佛義,亦通經術。 (見本傳) 釋道寵,俗姓張,名賓。釋僧范,俗姓李,名洪範。原俱遊學於大儒熊安生之門。 (熊《續僧傳》原作雄。按《北史·熊安生傳》云:安生將通名,見徐之才、和士開,以徐諱雄,〔其父名〕和諱安,〔亦父名〕乃自稱「觸觸生」云云。則熊雄二字,同音相諱。而《續傳》之雄安生,即熊安生也。) 時人語曰:「相州李洪範,解徹深義。鄴下張賓生,領悟無遺。」二人後並背儒入釋,均為《地論》大師。《續高僧傳》曰:「僧范旋趾鄴都,可謂當時明匠。遂使崔覲注《易》,咨之取長。 (崔瑾受《易》於徐遵明,見《北史·儒林傳序》,覲即瑾也。) 宋景造歷,求而舍短。」 (宋景即《北史·藝術傳》之宋景業,造《天保歷》。) 則似范出家以後,仍講儒術也。傳又曰,大儒徐遵明、李寶頂等 (李鉉字寶鼎,乃遵明弟子。) 一見僧范,信於言前,授以菩薩戒法。按熊安生受禮經於李鉉,鉉則傳遵明之業。如范為安生弟子,則徐、李受戒之說,恐不可信。然道寵、僧范甚通經術,則當系實情,並非誣罔也。此外兗州沙門曇衍,定州沙門靈裕,亦並早修儒書,後乃出家。大師慧光門下稱有十哲,儒生馮兗,亦入此數。 (定興北齊石柱頌與曇遵同學居士馮昆字叔平,當即兗。曇遵本慧光弟子。) 兗本冀人,通解經史。被貢入台,往候光師,因而篤信。 (慧光本為律學元匠。僧范、馮兗均為儒生,從之出家。而當時儒之三禮、釋之戒律俱盛行於世。疑此中亦有關係,但證據缺乏,未敢臆說也。上均見《續傳》。) 魏齊之際,儒佛二家常生關係,實至顯著之現象也。
北朝經學上承漢代,本雜讖緯。而元魏僧人,頗兼知術數,則亦漢世佛道與陰陽曆數混雜之餘緒。漢魏以後,北方釋教巨子:後趙之佛圖澄,姚秦之羅什,北涼之曇無讖,均善方術。而澄之弟子道安亦特精七曜,謂有注《素女經》四紙。 (《續傳·道辯傳》) 魏世殷紹,自言以姚秦之世,受《九章》要術於游遁大儒成公興。 (即寇謙之之師,見《釋老志》。) 後又問術數於陽翟九崖岩沙門釋曇影, (即羅什弟子) 及道人法穆。約在文成之世,有沙門曇靖山《提謂經》,糅雜陰陽五行五方五常五臟十二月與五戒等。 (下詳) 又李修學醫術於沙門僧坦,略盡其術。崔彧在青州逢隱逸沙門,教以《素問》九卷,及《甲乙》,遂善醫術。 (醫術本為陰陽之學) 僧化識星分,案天占,以言災異。沙門靈遠有道術,能預言成敗。綦母懷文有道術,遇一胡沙門及一蠕蠕客,客有異算術。 (上均見《北史·藝術傳》。又胡沙門即勤那漫提,見《續僧傳》。此外有檀特師,善法術。而精術數之陸法和來自江南,其行事亦似沙門。) 胡太后曾使沙門惠憐咒水療百姓病,清河王懌上表諫,謂為張角之法。 (見《魏書》二十二) 釋僧范原業儒,亦精《七曜》、《九章》、天文筮術。崔瑾注《易》,宋景業造歷,均有所咨稟。 (已見前引) 元魏之世,甚至多有奸人假名佛法,兼用方術,以謀叛亂。《續高僧傳·超達傳》曰:「魏氏之王天下也,每疑沙門為賊。」又曰:「魏帝 (不知是何帝) 禁圖讖尤急,所在搜訪,有人誣達有之。」據此則沙門當嘗藏圖讖,善術數也。及至北周,甚重經術。而陰陽術數之學亦流行。蕭吉博學多通,尤精陰陽算術。闍那崛多譯經,曾為筆受。《五明論》 (一聲明,二醫方明,三工巧明,四咒術明,五符印明) 、《婆羅門天文》,亦在關中譯出。又周僧衛元嵩善術數,能預言,原奉釋教,後乃破僧。並著《元包》,幽贊《易》學。則亦以一身而兼習釋教及圖讖之學也。由此言之,陰陽讖緯,為北朝經師以及沙門釋子之所嘗同習。則二者之所以常生關係,其故應亦在乎此也。
總之,中國溯自漢興以來,學術以儒家為大宗,文化依中原為主幹。而其所謂外來之瞿曇教化,方且附庸圖讖陰陽之說,以爭得地位於道術之林。漢末以來,世風漸變。孔教衰微,《莊》《老》興起。中朝文物,經亂殘廢。北方仕族,疊次渡江。於是魏晉釋子,襲名士之逸趣,談有無之玄理。其先尚與正始之風,留跡河、洛。後乃多隨永嘉之變,振錫江南。由是而玄學佛義,和光同流,郁而為南朝主要之思想。返觀北方,王、何、嵇、阮,本在中州。道安、僧肇,繼居關內。然疊經變亂,教化衰熄,其勢漸微,一也。桓、靈變亂,以及五胡云擾,名士南渡,玄學骨幹,不在河、洛,二也。胡人入主,漸染華風。而其治世,翻須經術,三也。以此三因,而自羅什逝世,北方玄談,轉就消沉。後魏初葉,仕族原多託身於幽、燕,儒師抱晚漢經學之殘缺於隴右。而燕、隴者,又為其時佛法較盛之地。則佛教之與經學,在北朝開基已具有因緣。及北方統一,天下粗安,乃獎勵文治,經術昌明。而昌明經術之帝王,又即提倡佛學最力之人。於是燕、齊、趙、魏,儒生輩出,名僧繼起,均具樸質敦厚之學風。大異於南朝放任玄談之習氣。蓋其所謂儒學,仍承炎漢通經致用之義,終成北周之政治。而致用力行,乃又北方佛子所奉之圭臬也。元魏經學,上接東都,好談天道,雜以讖緯。而陰陽術數者,乃北方佛子所常習,則似仍延漢代「佛道」之餘勢者也。及至隋帝統一中夏,其政治文物,上接魏周。而隋唐之佛理,雖頗採取江南之學,但其大宗,固猶上承北方。於是玄學澌盡,而中華教化以及佛學乃另開一新時代。夫佛學在北之與經學,固不如其在南與玄學之密契。然俱起俱盛,其間轉移推進最相同,故在全體文化上,此一大事因緣,實甚可注意也。
關西佛法
西魏徙都長安,百事草創,僧徒相聚,綴旒而已。然文帝及宇文泰皆信佛法,立大中興寺,尊道臻為魏國大統,大立科條。又命沙門曇顯依大乘經撰《菩薩藏眾經要》及《百二十法門》。其後開講,恆以宣述,香火梵音,禮拜唱導,咸承其則。 (《續僧傳》道臻及菩提流支傳) 周朝諸帝,並常立寺。有大陟岵、大陟屺二寺為明帝下詔所營造。 (詔見《廣弘明集》,參看法琳《辯正論》卷三。) 國家年別,大度僧尼。 (《續傳·靈藏傳》) 其時沙門曇延、道安,世號二傑。 (語出《靜藹傳》) 譯經僧人則多得宇文護之贊助。 (參看《開元錄》) 又西魏用蘇綽議改修官制。大宗伯職掌沙門道士之法。其屬官有司寂者,掌法門之政 (指佛教) 。有司玄者,掌道門之政。司寂位在正三命。蘇綽酷好經術,其官制悉依《周禮》。並亦知佛法,著有《佛性論》。 (見《北史》本傳) 又彥琮為周隋譯經巨子,深善佛義,朝士如薛道衡 (修定三禮) 、辛德源 (注《春秋》) 等多與之為友,皆經師也。蓋周代重經學,佛道亦盛。至周武帝,本信道教,兼奉佛法。然終因治國在於名教,故提倡儒學。又以佛道鬥爭之結果,終致並毀二教焉。
魏末周初,南北交通漸繁。南方學術,頗傳於北。而周世平定巴蜀,兼併江陵,江南僧人,更有入關者。 (王褒、庾信均自江陵入蜀。二人均有關於佛教文字。但其信仰與否不詳。) 其見於《續高僧傳》者列下:
釋亡名,善製作,常慕阮嗣宗之為人。梁元帝深見禮待。及江陵變亂,西入岷蜀。及周人取蜀,乃至長安。帝王公卿,甚致敬禮。 (其弟子蜀人衛元嵩亦由蜀入關)
釋僧實,傳云:逮周太祖 (宇文泰) 平梁荊後,益州大德五十餘人,各懷經部送像至京。以真諦妙宗,條以問實。既而慧心潛運,南北疏通,即為披抉,洞出情外,並神而服之。
釋智炫,益州成都人。後入長安。周武毀法時,冒死力爭。
隋文帝奪取宇文氏之版圖,並滅南陳,帝深崇佛法,天下大德,群集關中。於是佛學南北潮流,互相汲引,遂演進為一統時代隋唐之佛學。而周之占有巴蜀、荊襄,實先已與關中僧人以接近南方教化之機緣。國土之變遷實與學術之演進有甚大之關係也。
北朝之排佛者
北朝排佛,其至激烈者見諸行事,而以筆舌爭者甚少。並且排佛文字,多從治道立說,罕有如南朝之爭玄理,以至往復不已者。高謙之,字道讓,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據涼土,國書漏缺,乃修《涼書》十卷。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廣弘明集·敘列代王臣滯惑解》載其文:
釋氏之化,聞其風而悅之。義生天地之外,詞出耳目之表。斯獎教之洪致,九流之一家。而好之既深,則其術益高。而圖寺極壯,窮海陸之財。造者勿吝金碧,殫生民之力,豈大覺之意乎!然至敬無文,至神不飾。未能盡天下之牲,故祭天地以 栗。未能極天下之文,故藉神以槁秸。苟有其誠,則蘋藻侔於百品。明德匪馨,則烹牛下於礿祭。而況鷲山之術,彼岸之奇,而可以虛求乎!乃有浮游都鄙,避若逃劇,原其誠心,百裁一焉。既朱紫一亂,城社狐鼠,穢大法之精華,損農蠶之要務。執契者不以為患,當衡者不以為言。有國者宜鑒而節之。
論中稱佛為九流之一家,當世名士,競以佛理來難。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 (《魏書》七十七)
宣武帝時陽固有文才,因朝廷廣訪得失。乃上讜言。中有曰:
絕談虛窮微之論,簡桑門無用之費,以存元元之民,以救饑寒之苦。
蓋其時宣武帝委任群下,不甚親覽,好桑門之法。 (《魏書》七十二) 故固言及之。同時裴延㑺因帝專心釋典,不事墳籍,上疏諫之。 (《魏書》六十九) 文有曰:
陛下道悟自然,淵鑒獨得。升法座於宸闈,釋覺善於日宇。凡在聽矚,塵蔽俱開。然五經治世之模,六籍軌俗之本。蓋以訓物有漸,應時匪妙,必須後精,乘近即遠。伏願經書互覽,孔釋兼存,則內外俱周,真俗斯暢。
元魏佛法極盛時,其反佛之最有名者為張普惠。 (《魏書》七十八有傳。《廣弘明集》「惠」作「濟」。) 普惠以儒學見稱,精於三《禮》,兼善《春秋》。百家之說,多所該覽。魏孝明帝立,不親視朝,過崇佛法。郊廟之事,多委有司。營造寺像,略無休息。普惠上疏諫之。文有曰:
殖不思之冥業,損巨費於生民。減祿削力,近供無事之僧。崇飾雲殿,遠邀未然之報。昧爽之臣,稽首於外。玄寂之眾,遨遊於內。愆禮忤時,人靈未穆。愚謂從朝夕之因,求祇劫之果,未若先萬國之忻心,以事其親,使天下和平,災害不生者也。
按《魏書·普惠傳》,任城王澄為司空,表議書記多出惠手。任城王諫崇佛法,有二表。一因靈太后繕興佛寺齋會,費損庫藏,曲賚左右。澄上表諫之。二神龜元年奏私造僧寺。二者或皆出於普惠。諸疏均注重人民生計,而未敢請毀法也。
崔光曾有諫靈太后幸永寧寺及嵩高二表。一則言人主不可輕動,一則以擾民為慮。然光實信佛法者。其深於儒釋華夷之辯者,則為李崇及李瑒。李崇上書靈太后,請減佛寺功材以修學校。引劉向之言,謂「王者宜興辟雍,陳禮樂,以風化天下」。 (《魏書》六十六) 李瑒上書靈太后,謂宜禁絕戶為沙門。文有曰:
一身親老,棄家絕養,既非人理,尤乖禮情。堙滅大倫,且闕王貫。交缺當世之禮,而求將來之益。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斯言之至,亦為備矣。安有棄堂堂之政,而從鬼教乎!
沙門都統僧暹等忿瑒「鬼教」之言,以瑒為謗毀佛法,泣訴靈太后。太后責之,瑒引經卷自理,謂佛道幽隱,名之為鬼。但太后不免暹等之意,罰瑒金一兩。 (事詳《魏書》五十三)
楊衒之亦反對佛法,所言亦至質直。在元魏末,見寺宇壯麗,損費金碧,王公相競,侵漁百姓,乃撰《洛陽伽藍記》,言不恤眾庶也。後上書述釋教虛誕,有為徒費,無執戈以衛國,有饑寒於色。養逃役之流,仆 之類,避苦就樂,非修道者。又佛言有為虛妄,皆是妄想。道人深知佛理,故違虛其罪。啟又廣引財事乞貸、貪積無厭。又云:讀佛經者,尊同帝王。寫佛畫師,全無恭敬。請沙門等,同孔、老拜俗,班之國史。行多浮險者,乞立嚴敕,知其真偽。然後佛法可遵,師徒無濫。則逃兵之徒,還歸本役,國富兵多,天下幸甚。 (上見《廣弘明集·敘列代王臣滯惑解》)
北齊佛法甚盛,然劉晝、章仇子陁、樊遜諸人,均引中國固有文化誹議之。劉晝之言有曰: (《廣弘明集·滯惑解》)
尼與優婆夷實是僧之妻妾,損胎殺子,其狀難言。今僧尼二百餘萬,並俗女向有四百餘萬。六月一損胎,如是則年族二百萬戶矣。驗此佛是疫胎之鬼也。全非聖人之言。道士非《老》、《莊》之本,藉佛邪說,為其配坐而已。
章仇子陁武平中上疏,請禁抑僧尼,凡十餘紙。齊帝震怒,禁錮經年。周武平齊,出之。其疏有曰: (《廣弘明集·滯惑解》)
帝王上事昊天,下字黎庶。君臣夫婦,綱紀有本。自魏晉以來,胡妖亂華。背君叛父,不妻不夫。而奸盪奢侈,控御威福。坐受加敬,輕欺士俗。妃主晝入僧房,子弟夜宿尼室。臣不惶不恐,不避鼎鑊,輒沐浴輿櫬,奉表以聞。
北齊文宣帝天保五年樊遜 (字孝謙) 舉秀才對策中,論及釋、李兩教。 (詔及對策見《廣弘明集·僧行篇》,參看《北齊書》本傳。) 末有曰:
二班勒史,兩馬制書。未見三世之辭,無聞一乘之旨。帝樂王禮,尚有時而沿革。左道怪民,亦何疑於沙汰。
又北齊李公緒 (《北齊書》有傳) 曾著論斥信佛者,「損六親,舍禮義」,「棄華即戎」。 (《廣弘明集·滯惑解》) 公緒博通經傳,著《喪服章句》等。樊遜乃大儒徐遵明弟子,博通群經。劉晝受學於李寶鼎、馬敬德,通《禮》及《春秋》。 (子陁事不詳,曾為儒林學士。) 蓋元魏自孝文以來以至北齊,華風已振,經術大昌。反佛者漸起,且多出儒門。其言論亦崇禮教,重文治,其辯佛義、談玄理如南朝人士之所為者,則殊未見。
北朝佛道之爭
元魏太武時因寇謙之大行其道,以致佛法毀滅。其後二教並見流行,帝王歷受法籙。孝文帝並立崇虛寺,給戶五十,供養道士。後代因之。惟道士罕能精至,又無才術可高, (《釋老志》) 但其在社會中勢力當甚不小。孝文、宣武諸帝甚重佛法,道教在朝廷上自不能與佛法爭。至孝明時,乃有佛道爭論於殿庭之事,道教幾敗。《續高僧傳》云:正光元年(公元520年)孝明帝加元服,大赦。請釋、李兩宗上殿,齋訖。侍中劉騰 (原作「滕」) 宣敕,請諸法師與道士論議,時清通觀道士姜斌與曇無最 (《廣弘明集》及《伽藍記》「無」作「謨」) 對論。斌引《老子開天經》,言佛為老子侍者。最引《周書異記》、《漢法本內傳》等,謂佛生於老子之前,以駁斌之說。帝乃令尚書令元叉宣敕,道士姜斌論無宗旨,宜令下席。又詔令議《開天經》之真偽,於是魏收等一百七十人讀訖,奏曰:「老子只著五千文,余無言說。臣等所議,姜斌罪當惑眾。」孝明帝將加斌極刑,西國三藏法師菩提流支苦諫乃止,配徒馬邑。曇無最者,武安人,先行化河北,後敕住洛都融覺寺。善《涅槃》、《華嚴》,徒眾千人。菩提留支翻其所著《大乘義章》為梵文。 (《續傳·曇無最傳》)
據《魏書》本紀,孝明帝即位不久,胡太后即臨朝稱制。神龜三年(公元520年)七月丙子,侍中元叉、劉騰,奉帝幸前殿,矯太后詔,令帝親政。幽太后於北宮。辛卯,帝加元服,大赦,改元正光。《續高僧傳》所記之事,當在此時。據《伽藍記》,劉騰曾立長秋寺。《釋老志》劉騰奏為世宗造石窟,則騰固為奉佛者。正光之變,由騰主謀。 (《伽藍記》) 與元叉總勒禁旅,決事殿內,權勢傾人主。其命佛徒與道士論議,顯由二人主持,加之孝明亦信佛法,二教勝負固可不俟辯論而已可預決。群臣奉詔,自不能不直陳《開天經》之為偽,而請加斌惑眾之罪。至若曇無最所引之書,同是偽造,乃不見指摘,亦勢所必然。幸其時最有聲望之菩提留支未加贊同,否則依騰等之力,雖毀滅道教,亦非不可能也。
元魏佛道之爭,自太武帝以後當極劇烈。所謂《老子開天經》,乃上接寇謙之謂浮屠為四十二天延真宮主之說。而佛徒假造《周書異記》及《漢法本內傳》以駁道說,亦當作於北魏中葉。此時二教暗鬥之詳情,今已不可知。其在北齊之世,《續高僧傳》乃記有釋曇顯與道士陸修靜對校道術之事。其略謂南方道士陸修靜因梁武帝舍道歸佛,叛入北齊。(按北齊初年,在梁武舍道後四十餘年。)文宣帝為其所惑。僧人乃與之捔試於帝殿,終為曇顯所敗,道徒皆舍邪歸正,不伏者被殺。 (上均見《曇顯傳》) 按此事疑點甚多。 (參看常盤大定《儒佛道三教關係》書中所論) 即如在北周天和年中,甄鸞作《笑道論》,言及宋人陸修靜所撰《道經目錄》,並明言修靜宋明帝時人。 (《廣弘明集》) 是修靜固為劉宋時人。而假使其果於北齊文宣帝時北來,並與佛徒鬥爭,甄鸞在後僅十餘年,必不致言其為宋明帝時人也。按《北史·儒林傳》云:宗道暉好著高翅帽,大屐。時人為之語曰:「顯公鍾,宋公鼓,宗道暉屐,宋洛姬肚」,謂之四大。顯公,沙門也。《續傳》謂曇顯「儀服猥濫,常因醉臥道旁,不為俗所知」。或者顯為一異僧,常有奇蹟。所謂「顯公鍾」者,亦關於曇顯之故事,而與陸修靜鬥法,乃後人對於此異奇人物之神話,固未足置信也。
按北齊天保五年秀才對策,文宣帝曾詔問及沙汰釋、李。 (見《廣弘明集》) 其文有曰:
自祖龍寢跡,劉莊感夢。從此以歸,紛然遂廣。至有委親遺累,棄國忘家。館舍盈于山藪,伽藍遍於州郡。若黃金可化,淮南不應就戮。神威自在,央掘豈得為剌?若以御龍非實,荊山有攀髯之戀。控象為虛,瀍洛寤夜光之詭。是非之契,朕實惑焉。乃有緇衣之眾,參半於平俗,黃服之徒,數過於正戶。所以國給為此不充,王用因茲取乏。欲擇其正道,蠲其左術。一則有潤邦家,二則無惑群品。且積競由來,行之已久。頓於中路,沙汰實難。至於兩家升降,二途修短,可指言優劣,無鼠首其辭。
據此佛道二教在周齊之世,已徒侶半天下,為國計民生之毒。文宣帝頗信佛教, (其兄文襄王高澄,敬禮道士張遠遊、趙靜通等,見《釋老志》。) 又狃於積習,未敢輕於沙汰。周武帝英武有為,力修治道,遂有並毀二教之舉。
周武帝世之法難
周明帝世佛道二教爭執亦烈, (《續傳·僧猛傳》) 至武帝而其爭鬥成兩敗俱傷之結果。武帝初本循例事佛,造功德。 (參看《辯正論》卷三。《續僧傳》載其以曇崇為周國三藏詔,亦可證其初未與佛子絕緣。) 但勵精圖治,最重儒術,殊不以戎狄自居而提倡胡教。復深知沙門病國,欲革其敝。其所以毀法,並及道教,主因蓋在於此。復加以衛元嵩、張賓之扇惑,法難終於實現。衛元嵩者,益州成都人。初出家為亡名法師弟子。明陰陽曆數,從其師之意,謂「佯狂乃可以得聲名」。乃佯狂漫走,觸物摛詠。 (《周書·藝術傳》謂嵩為江南寶志之流。按《高僧傳》稱志公常跣行街巷,時或賦詩,言如讖記。又亡名美阮嗣宗之為人。阮籍亦以佯狂著名。) 後以蜀土狹小,不足展懷,乃易俗服入關,交遊權貴。上書請廢佛法,並自還俗,著《佛道二論》,立主客,論大小。武帝尊禮而不敢臣之。封爵蜀郡公。嵩與道士張賓相結,扇惑武帝,遂致毀法。
嵩於天和二年(公元567年)請省寺減僧,其言略謂「國治不在浮圖 (此指寺廟) 。唐虞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寺舍而祚失。大周啟運,遠慕唐虞之化,宜遺齊梁之末法」。佛以大慈為本,安樂含生。故嵩請造平延大寺,「容貯四海萬姓,不偏立曲見迦藍,偏安二乘五部」。夫平延寺者,「無選道俗,罔擇親疏。以城隍為寺塔,即周主是如來,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為聖眾,推令德作三綱,尊耆老為上座,選仁智充執事,求勇略作法師,行十善以伏未寧,示無貪以斷偷劫。是則六合無怨紂之聲,八荒有歌周之詠。飛沉安其巢穴,水陸任其長生」。嵩旨在擴充佛之慈心,惠及黎庶。不偏於僧徒,不立曲見迦藍。 (所謂立平延寺者乃譬喻也) 所上書中有十五條,俱本此意。其言特並重治道,請上追古代聖王,深合武帝之心。 (武帝即位元年下詔有云:「舍末世之弊風,蹈隆周之睿典。」) 故其言得見用。
按《廣弘明集·滯惑解》雲,時有讖記,忌於黑衣,謂沙門當次襲運為天子。武帝信之,遂行廢盪。所謂黑衣之讖,始於北齊。據《北齊書·上黨王渙傳》云:「初術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后,每出行,不欲見沙門,為黑衣故也。是時文宣幸晉陽,以所忌問左右曰:『何物最黑?』對曰:『莫過漆。』帝以渙第七當之。乃征渙至地牢下,歲余見殺。」在北周,此說或亦甚流行。按《廣弘明集》云:「張賓定霸,元嵩賦詩,重道疑佛,將行廢立。」按元嵩觸物摛詠,其所詠詩,當即讖記。而張賓亦盛言代謝之事。 (見《隋書·律曆志》。所謂定霸者,疑即定王霸之代興。) 二人毀法,或嘗援用黑衣當興之讖。 (按周宇文護《致僧亡名書》有曰:「豈虛緇染?」是周時僧人仍衣黑。) 雖道宣《廣弘明集》與《僧傳》所記以及史書頗相抵捂,其事不無可疑。但衛、張二人均善術數,同以讖緯熒惑人君,以致大得信任,則亦毀法之議所以實行之助因也。 (詳《輔仁學志》二卷二期余嘉錫《北周毀佛主謀者衛元嵩》)
衛元嵩於天和二年(公元567年)上書,武帝未能即決。自天和至建德年中七次令爭辯三教先後。天和三年(公元568年)八月,帝御大德殿,集百僚及沙門道士等,親講《禮記》。此時帝重儒術之意已甚顯。四年(公元569年)二月戊辰,帝御大德殿,集百僚道士沙門等討論釋老義。 (上均見《周書》本紀) 是當為論二教大小之始。 (元嵩曾作《論辯二教大小》) 三月十五日,敕召眾僧道士名儒百官二千餘人於正殿,帝升御座,親量三教優劣。 (原有廢立二字,但此年似武帝尚未欲廢教。) 眾議紛紜,未決。同月二十日,又依前集,眾論乖咎,是非滋生。四月初,又敕廣召道俗,令極言陳理。 (《續僧傳·道安傳》) 武帝本欲定儒教為先,佛教為後,道教最上,以道出於無名之前,超於天地之表故也。乃數集議,論者不同,未有決定。 (此據《廣弘明集》敘周武滅法事所載) 乃令群臣詳論二教,定其先後淺深同異。至天和五年(公元570年)二月十五日,甄鸞上《笑道論》三卷。五月十日,帝大集群臣,詳鸞上論,以為傷蠹道法,即於殿廷焚盪。於時道安法師又上《二教論》,二論破斥道教,至為劇烈。 (二論均載入《廣弘明集》中) 按《廣弘明集》載周武帝之《二教鍾銘》,系作於天和五年五月丙寅十四日,文中二教並重。 (有「二教並興,雙鑾同振」之句) 可見其時帝於二者未顯加軒輊。又據《北史·儒林傳》,天和中復於紫極殿講三教義,朝士儒生桑門道士至者二千餘人。沈重辭義優洽,樞機明辯,凡所解釋,咸為諸儒所推。此或即四月三月十五日事。按沈重原為梁五經博士,武帝厚禮迎至長安,方其在殿講論,必為帝所嘉許。 (六年授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露門博士,令為皇太子講論。) 蓋以儒術治天下,為帝一貫之政策。故自天和五年佛道爭論以後,敕定二教優劣之議雖暫擱置,然至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十二月癸巳,又集群臣沙門道士等。帝升高座,辨釋三教先後。以儒教為先,道教為次,佛教為後。 (見本紀) 儒教為先者,乃帝歷來之宗旨。而先道後佛者,則疑道士張賓及叛佛沙門衛元嵩等扇惑所得之結果。此時已見帝於釋氏確已予以排斥。於是佛道之爭益甚。僧勔著《十八條難道章》一卷,又作《釋老子化胡傳》一卷,並陳道教諸說之偽妄。 (《續傳》本傳) 又有猛法師,躬抗帝旨,言頗激切。靜藹、道積,詣闕直陳。 (《續傳·靜藹傳》) 其言當均在辨佛道邪正。蓋帝因圖讖關係,與張賓、衛元嵩頗密切,其左袒李宗,亦勢所必至。 (《廣弘明集》、《續僧傳》均記帝奉道教事,茲不錄。《靜藹傳》記帝令佛徒入殿行道事,似不可信。) 故凡護教者,必破斥道教。毀法之舉愈迫,而佛徒攻擊道教之言論愈多。至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五月,始議毀法。詔僧道大集京師。於太極殿陳設高座,帝自躬臨。道士張賓與僧人智炫辯論不勝。帝乃自升座,斥佛之不淨。炫答言:「道教之不淨尤甚。」至直言牴觸武帝之短。帝不悅而退。 (詳《續傳·炫傳》) 明旦五月十五日丙子,乃下敕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民。 (《周書》本紀) 三寶福財,散給臣下。寺觀塔廟,賜給王公。 (《廣弘明集》) 蓋道教竊取佛法之餘瀝,加以中土之方術,其經典悉出偽造,而病民費財,不減佛教。雖附會於《老》、《莊》之玄理,而全用之於迷信方術。其偽妄經甄鸞、道安諸僧之揭發,自暴露無遺。武帝雖欲偏護,亦不可得,故並毀之。而心猶以為大道玄理,殊途同歸,雖廢其枝葉,尤宜存其本根。乃立通道觀,取釋老名人,普著衣冠,為學士,共百二十人,監護吏力各有差。 (《廣弘明集》敘周武帝更興道法事) 令講《老》、《莊》、《周易》。 (見《續傳·彥琮傳》。《廣弘明集》敘任道林事亦云通道觀所學者唯是《老》《莊》,好設虛談,通伸三教。) 而佛道經義,亦言並宜弘闡。於六月戊午二十九日下詔曰:
至道宏深,混成無際。體包空有,理極幽玄。但歧路既分,派源愈遠。淳離朴散,形氣斯乖。遂使三墨八儒,朱紫交競,九流七略,異說相騰。道隱小成,其來舊矣。不有會歸,爭驅靡息。今可立通道觀,聖哲微言,先賢典訓,金科玉篆,秘跡玄文,所以濟養黎元,扶成教義,並宜弘闡,一以貫之。俾夫玩培 者識嵩岱之崇崛,守磧礫者悟渤海之泓澄,不亦可乎。
據此則通道觀之立,所以謀大道之歸一,息爭端之迭起。似帝於二教相殘,已甚厭倦。故周末僧人之冒死抗爭,力攻道教,既足以表現僧人護法之真摯,又實道教並毀之張本也。 (道宣《廣弘明集》指周武立通道觀為復興道教,非是。)
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周滅齊。正月武帝入鄴城。召僧人赴殿。帝升御座,敘廢立義。謂六經儒教之弘政術禮義忠孝,於世有宜,故須存立。佛教費財,悖逆不孝,並宜罷之。於是僧眾五百默然無聲,俯首垂淚。名僧慧遠獨出與帝往復爭論。但帝仍不辭墮入阿鼻地獄,仍令毀齊境之教。 (《廣弘明集》敘慧遠抗武帝廢教事) 至十一月四日,帝臨鄴宮新殿。 (是年十月帝幸鄴) 任道林 (原為僧人) 上表,諫毀佛法,與帝爭辯多番。帝意仍不可回。蓋帝因廢佛,即在求國安民樂。潛思校量,驗之以行事,算之以得失,理無可疑。並謂佛生西域,朕非五胡,心無敬事,既非正教,所以廢之。 (上詳見《廣弘明集·敘任道林辨武帝除佛法詔》) 帝自以為見之明,而信之篤,所以舉動非常。其屢次召僧人辯論,皆親自臨座。均見其審察周詳,非率爾從事也。故其廢毀至為酷烈。《房錄》卷十一云:
建德敦牂, (三年甲午) 迄於作噩, (六年丁酉,平齊。) 毀破前代關山西東數百年來官私所造一切佛塔,掃地悉盡。融刮聖容,焚燒經典。八州 (《續僧傳·靜藹傳》) 八州上有禹貢二字)寺廟出四十千,盡賜王公,充為宅第。三方釋子減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編戶。
武帝平齊之明年,六月崩御。宣、靜二帝繼位,復興佛法。 (參看《廣弘明集》敘任道林事及《周書》本紀) 鄴城有故僧人王廣明者,上書駁衛元嵩毀法表文。 (詳載《廣弘明集》) 可見當時人士,認元嵩之奏乃滅法之主要動力也。宣、靜二帝之復教,疑實出丞相楊堅之意。故佛法再興,實由隋主也。按建德法難為期雖短,而政令至為嚴酷。北方寺像,掃地悉盡。僧徒流離顛沛,困難莫可名狀。或以身殉法 (《續僧傳》載靜藹因不能護法,手自臠割,現骨剖心而死) ,或隱跡塵俗 (《續僧傳》載北周之費長房、曇崇、法純、靜端、道宗、法詳、僧淵、智藏,北齊之法上、靈裕、曇榮,均外還俗,而內守道) ,或遁匿山林 (北周之曇相、靜淵、普安、法應、法藏、靜藹、道判,北齊之慧藏、慧瑱、僧邕,均避匿山林。又志念逃匿海隅) ,或入通道觀 (如彥琮任道林普曠等,均為通道觀學士) 。及大法復興,經像賴其保存,塔寺由其修復。而終南太白尤為周末僧人聚居之所,至隋唐而郁為佛教重鎮,華嚴宗由斯托始。此外釋子多南奔陳朝。 (北周之慧海、法彥) 最重要者北齊學僧曇遷、靖嵩逃至江南,得習《攝論》。 (法侃、慧遷亦北方《十地》學者,至南方學《攝論》。) 智者大師謂亦因毀法南下。 (據隋柳顧言《禪師碑文》) 前者乃法相宗之先河,後者奠天台宗之基礎。而《楞伽》禪法亦疑在此時南趣。此宗興起,原在嵩岳。二祖以後,乃移江北。夫自魏孝文以後,南方僧人嘗來北方。 (見前) 周武毀法,北方僧人又驅而之南方。於是學術交流,文教溝通,開闢隋、唐一統之局勢,而中華佛教諸大宗派亦於是釀成焉。 (參看伊藤義賢《支那佛教正史》七七九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