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史論集 · 孫吳與山越之開發

傅樂成 《漢唐史論集》
一 三國之世,與孫吳作長期鬥爭之異族有三:一為交州之「南越」,一為荊州西部之「武陵蠻夷」,一為揚州之「山越」。前二者遠處邊陲,為害尚小;獨山越居腹心之地,為孫吳大患。自孫策渡江(西元一九五年)至孫權赤烏五年(西元二四二年),為亂幾達五十年,予孫吳對外以莫大牽制。《三國志》六十《賀全呂周鍾離傳》: 評曰:山越好為叛亂,難安易動。是以孫權不遑外御,卑詞魏氏。凡此諸臣,皆克寧內難,綏靜邦域者也。 又同書四十七《孫權傳》: 黃武元年……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內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厲:「若罪在難除,必不見置,當奉還土地民人,乞寄命交州,以終餘年。」 又同書五十七《張溫傳》: 以輔義中郎將使蜀,權謂溫曰:「卿不宜遠出,恐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以)故屈卿行。若山越都除,便欲大構於蜀,行人之義,受命不受辭也。」 以孫權之英雄,如無內憂,何至老死江表,屈膝於曹氏之豚兒!後人每以此罪權,蓋不明當時山越叛亂之嚴重性也。 山越盤據之地,根據《三國志》之片斷記載,散布廣至九郡,即吳、丹陽、會稽、鄱陽、豫章、新都、東陽、東安、建安九郡。其大致範圍即今北至長江,東至沿海,西至贛江西岸,南至閩江之長方形地帶。包括今日江蘇、安徽、江西、福建四省之一部,浙江省之全部。此地帶中之山地,如今日皖南之黃山,浙江之天目山、會稽山、括蒼山、仙霞嶺,福建之武夷山,浙贛交界之懷玉山,以及江西之九嶺山,大都為山越出沒之地。尤以丹陽郡南部山地(即今皖南及錢塘江以西山地)之山越,為禍最烈。其叛亂時間之長,次數之多,規模之大,均為其他諸郡所不及。 二 《三國志》對山越之記載,至為簡略。與前代異族,毫無銜接之跡象。故其來源,已不可考。孫吳九郡,大部為春秋時越國之領土,所謂「文身斷髮,披草萊而邑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秦末,吳中子弟之英勇,舉世震駭,於項羽之橫行天下,可以見之。漢初,會稽人亦以「輕悍」著稱(見《史記·吳王濞列傳》)。其時居於今日福州一帶之閩越,溫州一帶之東越諸部落,均受漢封為王,處於獨立狀態,故劉濞造反,閩越可以不從。據此,山越之來源雖不可考,然孫吳東南九郡之民風習俗,自古不同於中原,固可知也。至漢武帝時,更有徙東越閩越之民處江淮間事。《漢書》九十五《閩粵傳》: 元封元年冬……於是天子曰「東粵狹多阻,閩粵悍,數反覆」,詔軍吏皆將其民徙處江淮之間。東粵地遂虛。 以常理推之,「東粵地遂虛」一語,殆不可能。然武帝對此地帶之視如棄地,不欲聞問之態度,則甚顯然。故兩漢時,東南雖設郡縣,但對山地居民之教育及管理,均未措意。至東漢末年,乃有所謂「山民」者,依阻山險,自成聚落,與平地居民,老死不相往來。《後漢書》七十六《劉寵傳》(寵,桓帝時人): 拜會稽太守,山民愿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 此等山民,時人又稱之為山越。漢靈帝時,即曾發生叛亂。《後漢書》八《靈帝紀》: (建寧二年)九月,丹陽山越賊圍太守陳夤,夤擊破之。 此種現象之造成,與漢朝之忽視東南,不能說無關係也。 山越之生活情形,與漢人迥異,吳人蓋以異族視之。《三國志》六十四《諸葛恪傳》: 眾議咸以丹陽地勢險阻,與吳郡、會稽、新都、鄱陽四郡鄰接,周旋數千里,山谷萬重。其幽邃民人,未嘗入城邑,對長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逋亡宿惡,咸共逃竄。山出銅鐵,自鑄甲兵。俗好武習戰,高尚氣力,其升山赴險,抵突叢棘,若魚之走淵,猿狖之騰木也。時觀間隙,出為寇盜,每致兵征伐,尋其窟藏。其戰則蜂至,敗則鳥竄。自前世以來,不能也。 又云: 權嘉其功,遣尚書僕射薛綜勞軍。綜先移恪等曰:「山越恃阻,不賓歷世,緩則首鼠,急則狼顧。皇帝赫然,命將西征。神策內授,武師外震,兵不染鍔,甲不沾汗,元惡既梟,種黨歸義。蕩滌山藪,獻戎十萬,野無遺寇,邑罔殘奸。」 此為《三國志》關於山越生活情形僅有之介紹,據此可知山越類皆山居,與平地隔絕,其所以善於「升山赴險,抵突叢棘」者,即長久山居之結果。《恪傳》又言其能自鑄甲兵,則其文化程度,亦不甚低。又謂「自前世以來,不能也」,「山越恃阻,不賓歷世」,則山越至少在東漢,已自成集團,不受政府之管轄。此外就「種黨歸義」、「獻戎十萬」、「逋亡宿惡,咸共逃竄」等句觀之,可知吳人視山越為異族,而山越內部,且藏有若干漢人也。 三 山越之為害孫吳,除通常如《諸葛恪傳》所謂「時觀間隙,出為寇盜」外,有時其舉動且含有濃厚之政治意味。魏、蜀、吳三國經常以鼓動敵後異族或地方勢力之叛亂為制敵之慣技。如孫權之聯絡公孫淵,武陵蠻夷之響應劉備,均此類也。山越則時受曹魏之利用,乘機叛亂,而叛亂之直接領導者,亦多系漢人。《三國志》六十《賀齊傳》: (建安)二十一年,鄱陽民尤突受曹公印綬,化民為賊。陵陽、始安、涇縣皆與突應。 同書五十八《陸遜傳》: 會丹陽賊帥費棧受曹公印綬,扇動山越,為作內應。 又同書六十《周魴傳》: 以魴為鄱陽太守……被命密求山中舊族名帥為北敵所聞知者,令譎挑魏大司馬揚州牧曹休。 《齊傳》謂陵陽、涇縣、始安為「丹陽三縣」。按陵陽(今安徽石埭縣西北)、涇縣(今安徽涇縣)均屬吳丹陽郡,為山越出沒之地;始安不屬丹陽郡,恐系始新之誤。就「鄱陽民」三字看來,尤突當為漢人,而響應其叛亂者,則為山越地帶。費棧之以漢人煽動山越,更屬無疑。至周魴被命以山越為反間諜工作者,可知曹魏之教唆山越反吳,非一次矣。 此外吳國之頑劣地方官吏,亦有挾山越自重而為奸利者。《三國志》六十《賀齊傳》: 賀齊,字公苗,會稽山陰人也。少為郡吏,守剡長。縣吏斯從,輕俠為奸,齊欲治之。主簿諫曰:「從,縣大族,山越所附,今日治之,明日寇至。」齊大怒,便立斬從。從族黨遂相糾合,眾千餘人,舉兵攻縣。齊率吏民開城門突擊,大破之,威震山越。 此漢人利用山越之又一例也。 四 東吳之討治山越,可分三期。 第一期自興平二年(西元一九五年)孫策渡江始,至建安五年(西元二〇〇年)孫策被刺止。此期中對山越之討治,以丹陽郡南部地區為主。孫策自歷陽(今安徽和縣)渡江後,所遭遇之敵人,不過劉繇、王朗、華歆一般腐儒,其勢不啻摧枯拉朽,故吳會諸郡,迅速底定。而於此期中與孫策作激烈之鬥爭者,反為無軍事政治組織之丹陽郡南部之山越。孫策渡江前依其舅丹陽太守吳景時,即曾討伐涇縣山賊祖郎(《三國志》五十《孫破虜吳夫人傳》)。及至興平三年渡江,吳郡太守劉繇,敗奔豫章,繇部將太史慈奔涇縣,連絡山越以抗策。《三國志》四十九《太史慈傳》: 慈當與繇俱奔豫章,而遁於蕪湖,亡入山中,稱丹陽太守。是時策已平定宣城以東,惟涇以西六縣未服,慈因進住涇縣,立屯府,大為山越所附。策躬自攻討,遂見囚執。 其後策為鞏固根本,又繼續進討涇河以西之六縣山賊。《三國志》五十五《周泰傳》: 策討六縣山賊,權住宣城。使士自衛,不能千人,意尚忽略,不治圍落,而山賊數千卒至。權始得上馬,而賊鋒刃已交於左右,或中馬鞍,眾莫能自定。惟泰奮激,投身衛權,膽氣倍人。左右由泰,並能就戰。賊既解散,身被十二創,良久乃蘇。是日無泰,權幾危殆。 宣城乃六縣後方,而賊能卒至,其飄忽矯健,可想而知。孫策討治丹陽山越,以時間短暫,未著大效。故孫權時叛亂迭起,仍須屢作大規模之討伐。《三國志·孫策傳》雲策於建安五年曹操、袁紹官渡相拒之時,「陰欲襲許迎漢帝」。此說極不可信,晉人孫盛,固已疑之。(見《孫策傳》裴注)按諸當日形勢,孫策必無此力也。 第二期自建安五年孫權繼領江東始,至建安十三年(西元二〇八年)春江夏太守黃祖破滅止。此期主要為討伐鄱陽、豫章二郡山寇。權初繼兄位時,地僅五郡,情況危急。《三國志》四十七《孫權傳》: (建安)五年,策薨,以事授權。……是時惟有會稽、吳郡、丹陽、豫章、廬陵,然深險之地,猶未盡從。而天下英豪,布在州郡,賓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為意,未有君臣之固。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曹公表權為討虜將軍,領會稽太守,屯吳,使丞之郡,行文書事。待張昭以師傅之禮,而周瑜、程普、呂范等為將率。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魯肅、諸葛瑾等始為賓客,分部諸將,鎮撫山越,討不從命。 文中謂「深險之地,猶未盡從」,又謂「分部諸將,鎮撫山越」,可知山越之不賓,實為造成當日危急情況之主因之一。惟賴權選賢任能,得以粗定耳。 時江夏太守黃祖,據上游之勢(祖治西陵,今湖北黃岡縣西北),與權有殺父之仇。故權俟江東粗安,即麾師西征,此舉實為爭此形勝之地,以為安內攘外之資,非徒為復父仇也。黃祖昏耄,本不堪一擊,惟鄱陽、豫章、會稽一帶山越,乘時而起。會稽為東吳後方,鄱豫二郡更為孫權進軍必經之地,受此牽制,遂使建安八年(西元二〇三年)討黃之役,功虧一簣。《三國志·孫權傳》: 八年,權西伐黃祖,破其舟軍,惟城未克。而山寇復動,還過豫章,使呂范平鄱陽、會稽,程普討樂安,太史慈領海昏,韓當、周泰、呂蒙等為劇縣令長。 孫權於討黃班師後,一時名將,俱用於討治山越,使黃祖得以苟延殘喘,達五年之久,則山越固孫吳之大敵也。建安十年,復命賀齊討鄱陽郡。《三國志·孫權傳》: 十年,權使賀齊討上饒,分為建平縣。 建安十三年春,孫權破殺黃祖。此事為東吳興亡關鍵。蓋江夏為江東屏障,孫權用以保固根本,拒敵境外。故赤壁之戰,東南無警;而黃祖既梟,權無西顧之憂,乃得一意整頓內部也。 自黃祖破滅至赤烏五年(西元二四二年)鍾離牧討平新都建安郡山民,為第三期。此期仍以討治丹陽郡山越為主。丹陽郡山越,最為強大,孫策伐之,不過稍殺其勢。其後因孫權銳意西進,未能全力驅除,故建安十三年前後,其勢復熾。權遂命賀齊討黟(今安徽黟縣)、歙(今安徽歙縣),且分縣立郡,以便治理。丹陽郡山越之一部,遂得平定。《三國志·孫權傳》: 十三年……是歲,使賀齊討黟、歙,分歙為始新、新定、犂陽、休陽縣,以六縣為新都郡。 同書六十《賀齊傳》: 齊復表分歙為新定、黎陽、休陽,並黟、歙凡六縣,權遂割為新都郡。齊為太守,立府於始新,加偏將軍。 建安二十一年,又有丹陽三縣響應鄱陽叛民尤突之事,為賀齊、陸遜討平。《三國志》六十《賀齊傳》: 齊與陸遜討破突,斬首數千,餘黨震服,丹陽三縣皆降,料得精兵八千人。 其後又有丹陽賊帥費棧之亂,陸遜討平之。以山越補充兵員,亦遜所倡議。同書五十八《陸遜傳》: 鄱陽賊帥尤突作亂,復往討之,拜定威校尉,軍屯利浦。……遜建議曰:「方今英雄棋跱,豺狼窺望,克敵寧亂,非眾不濟。而山寇舊惡,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難以圖遠,可大部伍,取其精銳。」權納其策,以為帳下右部督。會丹陽賊帥費棧受曹公印綬,扇動山越,為作內應。權遣遜討棧,棧支黨多而往兵少,遜乃益施牙幢,分布鼓角,夜潛山谷間,鼓譟而前,應時破散。遂部伍東三郡,強者為兵,羸者補戶,得精卒數萬人。 黃武二年(西元二二三年),丹陽郡東部故鄣(今浙江安吉縣西北)一帶之山越,又復蠢動,朱治鎮撫之。《三國志》五十六《朱治傳》: 二年……是時丹陽深地,頻有奸叛,亦以年向老,思戀土風,自表屯故鄣,鎮撫山越。……在故鄣歲余,還吳。 黃武五年(西元二二六年)孫權以丹陽、吳、會稽三郡邊界上之「惡地」十縣,成立東安郡。命全琮討治此一區域中之山越,數年始平。《三國志·孫權傳》: 五年……秋七月……分三郡惡地十縣,置東安郡。(郡治富春,今浙江富陽。)以全琮為太守,平討山越。 《三國志》六十《全琮傳》: 是時丹陽、吳、會山民,復為寇賊,攻沒屬縣。權分三郡險地為東安郡,琮領太守。至,明賞罰,招誘降附,數年中,得萬餘人。權召琮還牛渚,罷東安郡。 嘉禾三年(西元二三四年)又有諸葛恪討伐丹陽山越事,恪以歷次討伐,未能澈底,故自告奮勇,求當此任。《三國志》六十四《諸葛恪傳》: 恪以丹陽山險,民多果勁,雖前發兵,徒得外縣平民而已。其餘深遠,莫能禽盡。屢自求乞為官出之,三年可得甲士四萬。 恪討山越,一反往昔之窮追力戰,改用封鎖及奇襲辦法,以逸待勞,製取主動。全郡山越區,均用同一方略。討治所需之時間及所收成果,均合預計。同傳: 權拜恪撫越將軍,領丹陽太守。……恪到府,乃移書四郡屬城長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從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分內諸將,羅兵幽阻,但繕藩籬,不與交鋒。候其谷稼將熟,輒縱兵芟刈,使無遺種。舊谷既盡,新田不收,平民屯居,略無所入。於是山民飢窮,漸出降首。……歲期,人數皆如本規。 同與此役者有顧雍之孫顧承,名將陳武之子陳表。《三國志》五十二《顧承傳》: 後為吳郡西部都尉,與諸葛恪等共平山越,別得精兵八千人,還屯軍章阬。 《三國志》五十五《陳武傳附子表傳》: 嘉禾三年,諸葛恪領丹陽太守,討平山越,以表領新安都尉,與恪參勢。 此役成功甚巨,孫權特遣薛綜勞軍,而綜對恪亦倍加讚揚。 會稽郡山越,其勢亦盛,孫策被刺時,地方政府防其變亂,致不敢赴喪。(見《三國志》五十七《虞翻傳》)孫權為將軍時,有潘臨之亂,陸遜討平之。(見《三國志》五十八《陸遜傳》)至黃武元年(西元二二一年),叛亂復起,吾粲、呂岱討平之。《三國志》五十七《吾粲傳》: 黃武元年……還,遷會稽太守……粲募合人眾,拜昭義中郎將,與呂岱討平山越。 十餘年後,又有建安、鄱陽、新都三郡山越之叛亂,鍾離牧討平之。《三國志》六十《鍾離牧傳》: 赤烏五年(西元二四二年),從郎中補太子輔義都尉,遷南海太守。還為丞相長史,轉司直,遷中書令。會建安、鄱陽、新都三郡山民作亂,出牧為監軍使者,討平之。賊帥黃亂、常俱等出其部伍,以充兵役。 至此,東吳境內山越之叛亂,可謂大體弭平,此後終東吳之世,不再見有關九郡山越活動之記載。而斯時孫權年已向老,不特名將凋謝,無力大舉;權亦心力日衰,轉而著意於垂統問題矣。然權與山越周旋四十年,其開發江南,廓清內部,實大有功於後世。不然以晉元帝之暗弱,群臣之荒頹,又豈能於胡虜披猖之日,立建康之小朝庭乎? 附記:關於討論山越問題之文章,前曾有人發表者計有:《禹貢》二卷八期葉國慶《三國時山越分布之區域》、《史觀》一七期井上晁《三國時代の山越に就て》、《食貨》五卷四期李子信《三國時孫吳的開發江南》等篇。前二文著重敘述山越之分布及生活情形,與本文主旨不同;李文失之簡略,且不無謬誤,如謂山越數目不過數千人云雲,即其例也。特記於此,以供參考。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於台北 原載《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三期,一九五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