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史論集 · 荊州與六朝政局

傅樂成 《漢唐史論集》
一 緒論 荊州一地,在中國史上南北分裂時期南方政權之領土中,無論對內對外,均占極重要之地位。三國時孫權重視荊州,西土之任,無一非名臣宿將;每值荊州有事,常親自解決,甚至徙都武昌以鎮定危疑。以孫晧之狂妄,猶知以陸抗守荊州。故孫吳一代,荊州形勢穩固,對外能屢摧大敵,而內亂亦止一步闡。東晉荊州地方政府之組織,益形龐大,荊州刺史,轄全國半數之領土。每任刺史,據上流,握強兵,遙制朝權,甚至稱兵作亂。所謂「三吳之命,懸於荊江」,蓋當時之實況也。東晉中央對荊州專事猜防而不知自強,故始終無法挽回此外重之局,徒事增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惡感。王敦、桓玄之凶頑,固不必論,即如陶侃之忠賢,庾亮、庾翼國之懿親,亦莫不與中央對立。中央既時時感到荊州之威脅,而疆臣之所為,不問是非,朝廷亦必百計阻撓以敗其事。故庾翼、桓溫欲以荊州之資,北伐中原,均歸無功。結果乃至外既不能攘,內亦不能安。孝武帝時,謝安執政,建立北府兵。中央之實力漸強,而劉裕因之以篡。故東晉之不能有為,與此種中央地方鉤心鬥角之牽制局面,大有關係也。 宋武宋文開始擬定一種有系統之政策,以謀穩定荊州。以宗室出鎮以防異姓之二心,分荊州之土地建立新州以削弱其實力。孝武帝更繼續割裂。荊州之局面既穩,而蕭道成於中央輕移宋柄。南齊沿襲宋之荊州政策,於宗室亦不敢信任,更加重典簽之權,用以鉗制出鎮之諸王。由是荊州益弱,於大局無關輕重。而蕭衍以雍州起事,又取南齊之天下矣。梁武帝一反南齊猜忌宗室之作風,而不明分割荊州之弊病;厚愛子孫,諸王各轄一州,互不相下。侯景亂起,西土失卻政治重心,遂演成荊、雍、湘、郢、益諸州骨肉相殺之慘劇,使西魏乘機南取益州。其後蕭詧又引魏兵陷江陵殺元帝,詧復為魏藩臣,而上流江北之地盡失。至陳乃與北虜劃江為界,處於防不勝防之狼狽形勢矣。 綜觀六朝興衰,可知荊州一地,關係六朝政局者甚大。孫吳之堅強有賴荊州之穩固。東晉、宋、齊對荊州之猜防削弱,尤系乎六朝國運。東晉之不能有為,宋文以後南朝武力之不振,皆與此種荊州政策有關。而梁陳衰亡,更顯受宋以來割裂荊州之影響。內外不同心,則防制愈工,而為禍亦愈烈。一切花樣,皆適足為他人謀也。 茲略述荊州之範圍。《讀史方輿紀要》七十五《湖廣一》: 《禹貢》:荊及衡陽惟荊州。《周禮·職方》:正南曰荊州。春秋至戰國並為楚地。其在天文,翼、軫則楚分野。秦並天下,置南郡、黔中、長沙等郡。漢武置十三州,此亦為荊州。後漢因之。三國初分有其地,其後蜀漢之地,為吳所並。宋分置荊州、郢州、雍州、湘州,齊並因之,梁、陳分割滋多,不可殫析。 據《漢書》二十八《地理志》,西漢荊州,共轄六郡一國,即南陽、南、江夏、桂陽、零陵、武陵六郡及長沙國。所控範圍,大致以今湖北、湖南二省之地為主,其北境則至今河南南陽以北,南至兩廣北部,西至今四川、貴州二省東部,東至今安徽、江西二省之西界。東漢荊州,除改長沙國為郡,其餘一仍西漢。三國時魏吳分割荊州,荊州之名,南北並置。魏荊州分有長江以北之南陽郡及南、江夏二郡之大部,以其地改置七郡。其北境較東漢故界略向北移,而七郡中之魏興、上庸二郡,系魏文帝以「漢中遺黎」而設,其地擴展至今陝西省東南隅。吳荊州分有東漢江南四郡及江北南、江夏二郡之南端,以其地改設十五郡。其中臨賀郡之地,則原屬東漢交州蒼梧郡,西晉統一,荊州並為二十二郡,雖郡名頗有更改,其範圍大抵仍魏吳之舊。及至東晉偏安,因南北戰爭頻繁,荊州北疆,屢有變遷。然自東晉至梁,大致總在今河南省南陽、襄陽二縣一帶以北,雖東晉時襄陽一度淪於前秦,然旋即收復。直至梁末,襄陽始陷於西魏。至陳,荊州乃以長江為北界矣。 至於分割荊州,始於晉惠帝之分荊揚十郡立江州。(《晉書》十五《地理志下》)湘州則為晉懷帝永嘉元年分荊州七郡江州一郡而成立者,成帝時罷入荊州,至宋武帝乃又置湘州。湘州治臨湘(今湖南長沙),所轄蓋荊州南部地。雍州系宋文帝時割荊州南陽、襄陽等五郡而置者,蓋荊州北部地。郢州系宋孝武帝時所置,其所轄江夏、竟陵等郡,本荊州西部地。(並見《宋書》三十七《州郡志》)梁陳劃分益繁,據《隋書》二十九《地理志上》,謂梁武帝天監十年,有州二十三,而陳以區區江南,竟有二十四州,可見割裂之甚。《隋志》又謂侯景亂後「墳籍散逸,註記無遺,郡縣戶口,不能詳究」。故梁陳對荊州之分割,至今已難知其詳矣。 二 荊州與孫吳 荊州形勢之重要,東漢末年,已形顯著。時中原大亂,而劉表治下之荊州,物阜民安,為一時樂土。因此引起群雄之垂涎,當時智計之士,莫不以荊州為取天下之根本。《三國志》十《荀彧傳》: 彧言曰:「……而袁譚懷貳,劉表遂保江漢之間,天下未易圖也。願公急引兵先定河北,然後修復舊京,南臨荊州,責貢之不入。則天下咸知公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 同書三十五《諸葛亮傳》: 亮答曰:「……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而其主不能守,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若跨有荊益,保其嚴阻,西和諸戎,南撫夷越,外結好孫權,內修政理。天下有變,則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眾,出於秦川,百姓孰敢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 同書五十五《甘寧傳》: 寧陳計曰:「今漢祚日微,曹操彌,終為篡盜。南荊之地,山陵形便,江川流通,誠是國之西勢也。」 又同書五十四《魯肅傳》: 劉表死,肅進說曰:「夫荊楚與國鄰接,水流順北,外帶江漢,內阻山陵,有金城之固,沃野萬里,士民殷富。若據而有之,此帝王之資也。」 曹操、孫權、劉備諸人所以拚死以爭荊州,造成赤壁、猇亭二大戰役者,皆此諸說動其心也。其後吳末陸抗、東晉何充,亦均嘗論荊州之重要。《三國志》五十八《陸抗傳》: (鳳皇)三年夏,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既處下流,受敵二境。若敵泛舟順流,舳艫千里,星奔電邁,俄然行至,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 《晉書》七十七《何充傳》: 充曰:「……荊楚國之西門,戶口百萬,北帶強胡,西鄰勁蜀。經略險阻,周旋萬里,得賢則中原可定,勢弱則社稷同憂。」 綜輯以上諸說,可知當日荊州,除交通便利,地勢險固外,其經濟條件之優越,戶口之繁盛,亦為構成其重要形勢之主要因素。荀、諸葛、甘、魯四人之說,主旨皆在進取;而陸、何之論,則在闡釋荊州對長江下游之屏障作用也。 孫權於漢獻帝建安五年初繼兄位時,地不過吳會五郡,情況緊急。此在他人,方不暇自保,而權竟能於略事安頓之後,即定西進之策。兩征黃祖,取江夏之地,以為江東屏障。建安十三年,於危疑萬狀之中,破曹操於赤壁。其後與劉備劃分荊州,權之勢力,乃得達於湘水東岸。建安二十四年又盡取蜀漢所控湘水以西南郡、零陵、武陵諸郡之地。於是東漢荊州之大部,入其掌握,遂成自擅江表之業。自建安八年(西元二〇三年)權開始討黃至魏黃初三年(西元二二二年)猇亭之役止,其為經略西方所費之時間,前後凡二十年。設權無遠識,赤壁戰時,不過又一劉琮也。 孫權對荊州疆吏之揀選,亦極慎重。所任如周瑜、魯肅、呂蒙、陸遜等,皆名臣宿將,國家柱石。且多終身委任,授以全權,統一方之務。甚至國際間外交事宜,疆吏亦可更改中央之意見,自作主張。《三國志》五十五《陸遜傳》: 備尋病亡,子禪襲位,諸葛亮秉政,與權連和。時事所宜,權輒令遜語亮。並刻權印,以置遜所。權每與禪、亮書,常過示遜,輕重可否,有所不安,便令改定,以印封行之。 不特此也,每值荊州有事,權必親身西上以解決之。其滅黃祖,破曹操,擒關羽,固莫不躬與其事。而黃初二年劉備稱帝圖謀窺吳之際,權更徙都武昌,親臨艱險,以應付此「一世所憚」之梟雄。《三國志》四十七《孫權傳》: (黃初)二年,劉備稱帝於蜀,權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以武昌、下雉、尋陽、陽新、柴桑、沙羨六縣為武昌郡。 其後猇亭之役,卒成大功。終孫權之身,荊州所以屢遭大難而無恙者,孫權之英略及決心有以致之也。 孫權都武昌達九年之久,至黃龍元年始遷建業。至孫晧又有徙都武昌之舉。《三國志》四十八《孫晧傳》: 甘露元年……九月,從西陵督步闡表徙都武昌。御史大夫丁固、右將軍諸葛靚鎮建業。 闡表內容如何,史無記載。故晧遷都目的,說法不一。《資治通鑑》七十九: 初,望氣者云:荊州有王氣,當破揚州,故吳主徙都武昌。及但(永安山賊施但)反,自以為得計,遣數百人鼓譟入建業,殺但妻子,雲天子使荊州兵來破揚州賊。 孫晧雖熒惑巫祝,然以常理推之,步闡必不致以此種可笑之理由,表請徙都。岡崎文夫則認為晧之徙都,可能為「籌畫北伐」。其所著《魏晉南北朝通史》內編第一章第十節: 孫晧舉措之出人意表,可以暫時遷都武昌為例。此事乃因聽從居今湖北宜昌當時之西陵督步闡上表而起。晧遷都理由不詳,想係為籌畫北伐故也。 晧於徙都後,確有人勸其北伐。《三國志》四十八《孫晧傳》: 寶鼎元年正月,遣大鴻臚張儼、五官中郎將丁忠弔祭晉文帝。及還,儼道病死。忠說晧曰:「北方守戰之具不設,弋陽可襲而取。」晧訪群臣,鎮西大將軍陸凱曰:「夫兵不得已而用之耳。且三國鼎立已來,更相侵伐,無歲寧居。今強敵新並巴蜀,有兼土之實,而遣使求親,欲息兵役,不可謂其求援於我。今敵形勢方強,而欲徼幸求勝,未見其利也。」車騎將軍劉纂曰:「天生五才,誰能去兵?譎詐相雄,有自來矣。若其有闕,庸可棄乎!宜遣間諜,以觀其勢。」晧陰納纂言,且以蜀新平,故不行,然遂自絕。 岡崎所謂「籌畫北伐」之推測,或系由此而來。然孫晧徙都武昌,為期僅一年。其間雖有人勸其北取弋陽,但因「蜀新平」未成事實。據此可知晧對西方較為重視。蓋蜀亡之後,吳蜀邊界,屢有衝突。魏炎興元年(西元二六三年)蜀亡之時,魏人曾東侵吳界,為鍾離牧所破。《資治通鑑》七十八: 吳人以武陵五溪夷與蜀接界,蜀亡,懼其叛亂,乃以越騎校尉鍾離牧領武陵太守。魏已遣漢葭縣長郭純試守武陵太守,率涪陵民入遷陵界,屯於赤沙,誘動諸夷進攻酉陽,郡中震懼。……牧曰:「外境內侵,誑誘人民,當及其根柢未深而撲取之,此救火貴速之勢也。」敕外趣嚴。……即帥所領,晨夜進道,緣山險行,垂二千里;斬惡民懷異心者魁帥百餘人,及其支黨凡千餘級,純等散走,五谿皆平。 次年(咸熙元年)鍾會造反,吳主孫休亦思乘亂西並蜀土,遣兵圍攻永安,為蜀巴東太守羅憲所破。《資治通鑑》七十八: 吳聞蜀敗,起兵西上,外托救援,內欲襲憲。……憲力弱不能御。遣參軍楊宗突圍北上,告急於安東將軍陳騫。又送文武印綬、任子詣晉公。(步)協攻永安,憲與戰,大破之。吳主怒,復遣鎮軍陸抗等帥眾三萬人,增憲之圍。 同書同卷又云: 羅憲被攻凡六月……陳騫言於晉王,遣荊州刺史胡烈將步騎二萬攻西陵以救憲。秋七月,吳師退。 蜀亡,魏吳均乘亂為「混水摸魚」之舉,孫晧徙都,又適在此二事之後。故如謂步闡以經略西方為理由,表請徙都,或為較近情理之推測。如此,則晧猶能遵循孫權之政策也。 由於孫權對荊州之重視,故孫吳荊州秩序之穩定,為六朝僅見。孫晧之狂暴,史所罕見,獨能以荊州委之陸抗而不疑,得以延必亡之國祚達十數年之久,亦一可奇之事也。 三 東晉荊州之外重局面 晉武平吳後,以杜預治理荊州。……預於荊州之教育、治安、交通、經濟諸方面,均有所改善,政績極佳。史稱其「江漢懷德,化被萬里……公私同利,眾庶賴之,號曰杜父」。(《晉書》三十四《杜預傳》)而後繼非人,疆吏如石崇輩,至有盜賊之行。惠帝末,蜀中有李氏之亂,梁、益流人,散居荊州者極眾,而為土人所虐苦。張昌因之倡亂,賴劉弘平之。弘鎮撫有方,荊州得以穩定。其時中原業已大亂,荊土猶足為當時之安定力量,而弘不幸早世。王衍老賊,禍國之餘,復思營「狡兔三窟」,以其弟驕暴荒誕之王澄,繼當弘任,流人一時俱反者四五萬家。其後山簡、周顗,亦均適以益亂,大難卒為陶侃所蕩平。上流既固,元帝始得安然立建業之小朝廷。 元帝於永嘉初自下邳徙鎮建業,其謀出自王導。經營江左,有賴王氏之力亦多。故元帝寵任王氏,至有「王與馬,共天下」之諺。終至王敦為逆,帝以憂死。推其禍源,乃在左遷陶侃,委西土軍政全權於敦之故。《晉書》九十八《王敦傳》: 侃之滅(杜)弢也,敦以元帥進鎮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都督江揚荊湘交廣六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封漢安侯。敦始自選置,兼統州郡焉。 同書六十六《陶侃傳》: 王敦深忌侃功。將還江陵,欲詣敦別,皇甫方回及朱伺等諫,以為不可。侃不從。敦果留侃不遣,左轉廣州刺史、平越中郎將。以王廙為荊州。 王船山於此事論之甚詳。《讀通鑑論》十二: 元帝之得延祚於江東,王氏贊之也。而卒致王敦之禍,則使王敦都督江、湘軍事,其禍源矣。王氏雖有翼戴之功,而北拒石勒於壽春者,紀瞻以江東之眾,捍之於淮右;相從渡江之人,未有尺寸之效也。若夫輯寧江湘,奠上流以固建業者,則劉弘矣。弘之所任以有功,則陶侃矣。平陳敏,除杜弢,皆侃也。侃功甫奏,而急遣王敦奪其權而踞其上,左遷侃於廣州,以快敦之志。使侃欲效忠京邑,而敦已扼其吭而不得前,何其悖也! 蓋侃與元帝本無密切關係,且侃曾充華軼部將,而軼與帝素不能平,故帝忌而疏之,豈獨快敦之志而已。觀此可知元帝之不足有為也。 荊州之資,助長王敦之凶逆,自不待言。而荊州實力之所以強大,亦與當時之政治組織有關。晉自南渡後,北方州郡,猶有虛存其名且任用官吏者,實則其領土已大部或全部喪失,此種州郡,當時稱為「僑州」、「僑郡」。東晉諸州刺史兼督他州軍事,多系僑州,惟荊州所兼者為實土。故荊州實力,遠過他州。《晉略》表五: 南渡以後,豫、徐、江三州皆為重鎮,紛紛兼督,多是僑州;或只一郡,或只一縣。唯荊兼梁、益、寧、交、廣,乃為實土,是以上流偏重,卒成王桓之變。 東晉荊州刺史,率皆兼督數州,有荊州實等於割江南之半,故當時有「分陝」之稱。(《晉書》八十四《殷仲堪傳》)此種強枝弱干之局面,既由元帝造成,迨事態嚴重,已無補救之術。其出譙王承為湘州,任劉隗、戴淵為都督,皆黔驢之技。是時元帝方救死之不暇,而張駿貽書責其「雍容江表,坐觀成敗」,何期許之深也! 自元帝以迄桓玄之亂之百年中,東晉外重之局,始終未革。王敦亂後,中央執政,既無革新能力,復與荊州疆吏,多不相能。中央地方間之意見既深,遂使荊州處於半獨立狀態,予中央以莫大威脅。陶侃以非元帝嫡系,久受排擠。明帝時,侃復為荊州刺史,帝死侃不預顧命,庾亮至修石頭以備之,可知其始終受中央歧視。《晉書》七十三《庾亮傳》: 又先帝遺詔褒進大臣,而陶侃、祖約不在其例。侃、約疑亮刪除遺詔,並流怨言。亮懼亂,於是出溫嶠為江州以廣聲援,修石頭以備之。 嫌隙既成,故蘇峻之亂,侃觀望不進,而後遂有「登天之夢」,《晉書》六十六《陶侃傳》: 及都督八州,據上流,握強兵,潛有窺窬之志。每思折翼之祥,自抑而止。 其後王導輔政,亦與侃不協。侃死,庾亮繼理荊州,與導情感尤惡。《晉書》七十三《庾亮傳》: 時王導輔政,主幼時艱,務存大綱,不拘細目。委任趙胤、賈寧等,諸將並不奉法,大臣患之。陶侃嘗欲起兵廢導,而郄鑒不從,乃止。至是亮又欲率眾黜導,又以諮鑒,而鑒又不許。 同書六十五《王導傳》: 時亮雖居外鎮,而執朝廷之權。既據上流,擁強兵,趣向者多歸之。導內不能平,常遇西風塵起,舉扇自蔽,徐曰:「元規塵污人。」 及至晉室仗殷浩以抗桓溫,而荊州儼然割據。《晉書》九十八《桓溫傳》: 時知朝廷杖殷浩等以抗己,溫甚忿之。然素知浩,弗之憚也。以國無他釁,遂得相持彌年,雖有君臣之跡,亦相縻而已。八州士眾資調,殆不為國家用。 其後謝安與桓沖,亦意見不合。而桓玄與司馬元顯至以兵戎相見,遂移晉祚。中央政要與荊州首長之相互猜忌,實東晉內亂釀成之主因也。 荊州之任,陶侃以後,漸成世襲之局。陶侃自明帝時刺荊州,至婆娑垂歿,始請解職。庾亮繼侃,亮死弟翼繼之;翼臨終更上表求以後任委其子爰之。何充薦桓溫以制庾氏,此後荊州乃成為桓氏之囊中物,溫弟豁、沖,豁子石民,沖子謙均相繼掌荊州之政。乃至桓玄席累世之威,發動叛亂。然陶、庾、桓諸氏治理荊州之政績殊美,因此益增荊州之富強。《晉書》六十六《陶侃傳》: 侃在軍四十一載,雄毅有權,明悟善決斷。自南陵迄於白帝,數千里中,路不拾遺。 《南齊書》二十二《蕭嶷傳》: 僕射王儉箋曰:「……公臨蒞甫爾,英風惟穆,江漢來蘇,八州慕義。自庾亮以來,荊楚無復如此美政。」 《晉書》七十三《庾翼傳》: 翼以帝舅,年少超居大任,遐邇屬目,慮其不稱。翼每竭智能,勞謙匪懈,戎政嚴明,經略深遠,數年之中,公私充實,人情翕然,稱其才幹。 《晉書》七十四《桓謙傳》: 以桓氏世在陝西,謙父沖有遺惠於荊楚。 同卷《桓石民傳》: 桓氏世蒞荊土,石民兼以才望,甚為人情所仰。 陶、庾、桓美政下富強之荊州,晉室中央不但無法利用,反因而益增其苦惱。中央既時受荊州之威脅,而中央對荊州首長之舉措,不問是非,亦必百計乖阻,以敗其事。故庾亮欲移鎮石城,以為北伐之準備,而郄鑒撓之。其後,庾翼欲伐石虎,而舉朝謂之不可。桓溫伐前秦,朝廷屢詔制止;及伐前燕,申胤亦料其必敗。《晉書》九十八《桓溫傳》: 使侍中顏旄宣旨,召溫入參朝政。溫上疏曰:「方攘除群凶,掃平禍亂,當竭天下智力,與眾共濟,而朝議咸疑,聖詔彌固。……乞時還屯,撫寧方隅。……」詔不許,復征溫。 《資治通鑑》一百二: 封孚問於申胤曰:「溫眾強士整,乘流直進,今大軍徒逡巡高岸,兵不接刃,未見克殄之理,事將何如?」胤曰:「以溫今日聲勢,似能有為,然在吾觀之,必無成功。何則?晉室衰弱,溫專制其國,晉之朝臣未必皆與之同心。故溫之得志,眾所不願也,必將乖阻,以敗其事。」 東晉多次北伐之無功,皆此種相制相剋之局面所造成。假使桓溫功成而篡,豈不猶勝與胡虜共天下,政治鬥爭之不可理喻,往往類此。 四 北府兵之建立與外重局面之轉移 東晉中央軍力之強大,始於謝玄之練北府兵。北府兵之分子,為當時之徐州(今江蘇、安徽二省江北及山東、河南二省南部一帶地)人。徐州人號稱勁勇,元帝時,紀瞻、祖逖均曾用之立功。故桓溫常謂「京口酒可飲,兵可用。」(《晉書》八十七《郗超傳》)謝安命玄招募之,不數年而成勁旅。《晉書》八十四《劉牢之傳》: 太元初,謝玄北鎮廣陵。時苻堅方盛,玄多募勁勇。牢之與東海何謙、琅邪諸葛侃、樂安高衡,東平劉軌、西河田洛及晉陵孫無終等以驍勇應選。玄以牢之為參軍,領精銳為前鋒,百戰百勝,號為北府兵,敵人畏之。 而斯時桓溫所未嘗翦滅之前秦,業已統一北方,乘勝南下,賴謝玄拒之於淝水,幸而不亡。淝水戰時,桓沖欲以荊、江兵三千入援,謝安卻之。及破走苻堅,沖慚恥發病而死。 淝水戰後而桓沖又死,中央之勢力既振,此時實為中央控馭荊州之良機。而謝安無魄力,竟以荊州復歸桓氏。《晉書》七十九《謝安傳》: 桓沖既卒,荊、江二州並缺。物論以玄勛望,宜以授之。安以父子皆著大勛,恐為朝廷所疑;又懼桓氏失職,桓石虔復有沔陽之功,慮其驍猛,在形勝之地,終或難制。乃以桓石民為荊州,改桓伊於中流,石虔為豫州。既以三桓據三州,彼此無怨,各得所任。其經遠無競,類皆如此。 史書盛讚謝安「經遠無競」,不知其後桓玄據荊州以移天步者,與此事有密切關係也。 謝玄死後,北府兵權,落於反覆無常之劉牢之手中。牢之始則與王恭討司馬道子元顯父子而出賣恭,其後桓玄稱兵東下,又出賣司馬元顯而降玄。玄立解牢之兵柄,乃又謀反玄,事未成而牢之倉皇自殺。北府陷於無首狀態,玄遂得乘機篡晉。及劉裕等起義京口,而桓玄為之震動。玄不惜與舉國為敵,何獨懼一草莽匹夫之劉裕?蓋裕等所糾集起義者,皆北府舊人也。觀於桓玄之急去劉牢之而以桓脩領北府者,則玄亦深知北府兵之可畏也。 劉裕終以北府士眾擊滅桓玄,玄之精銳盡喪,而荊州亦因之虛耗。《晉書》八十五《劉毅傳》: 毅表荊州編戶不盈十萬,器械索然。廣州雖凋殘,猶出丹漆之用,請依先准。於是加督交、廣二州。毅至江陵,乃輒取江州兵及豫州西府文武萬餘,留而不遣。 荊州既敝,而劉毅欲以桓氏餘孽以抗劉裕北府之強兵,實同夢想。毅敗,東晉外重之局,乃完全改觀。其後劉裕所以能滅南燕、後秦,「生擒數天子」,因而取晉自立者,皆仗北府兵也。 劉裕滅後秦,以其子義真統兵鎮關中,而諸將互斗,為賀連勃勃所乘。於是劉裕部下之百戰精銳,大部喪失,名將只剩一檀道濟。裕死,徐羨之、謝晦、傅亮等聯道濟廢少帝,迎立文帝於荊州。而徐等欲久專朝權,於文帝未抵京前,急以謝晦為荊州刺史,以為外援。《宋書》四十四《謝晦傳》: 少帝既廢,司空徐羨之錄詔命,以晦行都督荊湘雍益寧南北秦七州諸軍事、撫軍將軍、領護南蠻校尉、荊州刺史,欲令居外為援。慮太祖至或別用人,故遽有此授。精兵舊將,悉以配之,器仗軍資甚盛。 又云: 初,晦與徐羨之、傅亮謀為自全之計,晦據上流,而檀道濟鎮廣陵,各有強兵,以制持朝廷;羨之、亮於中秉權,可得持久。 因此荊州復強,而晦敢以之作難。文帝殺徐、傅而以檀道濟平晦,蓋斯時亦惟檀可以敵晦也。晦滅,宋室強兵,悉操檀手,故檀自詡為「萬里長城」。文帝終又殺檀,而宋之武力遂衰。王船山以為北府諸將之命運,乃宋武、宋文有計畫之安排。《讀通鑑論》十五: 夫江東之不振也久矣。謝玄監軍事,始收驍健以鼓勵之,於是北府之兵,破苻堅而威震淮北。宋武平廣固,收洛陽,入長安,而姚興、拓拔(跋)嗣不能與之敵,皆恃此也。已而宋武老矣,北府之兵,老者退,少者未能興也。宋武顧諸子無駕御之才,而慮其逼上,故斗王鎮惡、沈田子諸人於關中,使自相殘劉而不問。文帝入立,懲營陽之禍,急誅權謀之士,區區一檀道濟,而劍已擬其項領。上之意指如彼,下之禍福如此。王曇首諸人雍容談笑,以俟天下之澄清,雖有瑰瑋之才,不折節以趨荏苒者,幾何也? 此說雖嫌附會,然宋之不振,實由於北府兵之解體。故宋武聞關中陷,登城北望流涕而無可如何。其後拓跋燾臨江欲渡,文帝亦慨然謂「若使檀道濟在,胡馬焉能至此」也。 五 宋齊之荊州政策 東晉荊州與中央政府之摩擦,幾乎與國終始,其影響已如上述。劉裕篡晉後,乃立即對荊州實行有效的防制計畫。宋武之「荊州政策」,不外三項。 一、限制荊州將吏之數目,使不得自由擴展武力。《宋書》三《武帝紀下》: (永初)二年……三月乙丑,初限荊州府置將不得過二千人,吏不得過一萬人,州置將不得過五百人,吏不得過五千人。 二、割荊州一部分土地,建立新州,以縮小荊州之面積。同書同紀: 三年……又分荊州十郡,還立湘州。左衛將軍張邵為湘州刺史。 三、以宗室出鎮荊州,以防異姓之二心。《宋書》六十八《劉義宣傳》: 初,高祖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遺詔諸子次第居之。 其後文帝自荊州入承大統,而徐羨之等乃以荊州遽授謝晦。謝亂平後,乃實行武帝「諸子次第居之」之遺詔。文帝弟義康、義恭、義慶、義季、義宣,均曾先後出鎮荊州,且多有治績。《宋書》五十一《劉義慶傳》: 在州八年,為西土所安。 同書六十一《劉義季傳》: 義季躬行節儉,畜財省用,數年間還復充實。 同書六十八《劉義宣傳》: 義宣至鎮,勤自課厲,政事修理。 此外文帝亦繼續分割荊州。《宋書》三十七《州郡志》: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荊州之襄陽、南陽、新野、順陽、隨五郡為雍州。 然文帝並未過分割裂荊州,湘州且屢立屢省。《宋書》五《文帝本紀》: (元嘉)八年……十二月,罷湘州還並荊州。 又云: (元嘉)十六年……(正月)癸巳,復分荊州置湘州。 同書三十七《州郡志》則謂湘州於元嘉十七年復立,蓋誤。《文帝本紀》又云: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甲午,罷湘州並荊州。 據此宋武、宋文二代,荊州面積不過較東晉時略小,而疆吏得人,荊州遂得有三十年之蘇息,是亦元嘉美政之一也。然中央親倚宗室,過久其任,以是又生問題。孝武帝時,劉義宣乃以荊州發難。《宋書》六十八《劉義宣傳》: 義宣在鎮十年,兵強財富,既首創大義,威名著天下。凡所求欲,無不必從。朝廷所下制度,意所不同者,一不遵承。 《宋書》六十六《何尚之傳》: 史臣曰:「……是以義宣藉西楚強富,因十載之基,嫌隙既樹,遂規問鼎。」 此點乃二帝荊州政策所未曾顧到者也。 劉義宣既以宗室倡亂,孝武謀加緊削弱荊州,乃不親任宗室,遂改易宋武「諸子次第居之」之政策。故朱修之討平義宣,帝即以荊州付之。劉義恭復希孝武意上禁例二十四條以限制宗室。此外並繼續分割荊州,於孝建元年復立湘州,同年更立郢州。《宋書》六《孝武帝本紀》: (孝建)元年……六月……分荊、湘、江、豫州立郢州,罷南蠻校尉。 及至明帝,於宗室猜疑益甚,一舉而殺孝武二十八子。荊州雖曾委之其弟休祐、休若,然亦旋即誅除,臨死乃不得不以荊州付於蔡興宗。蔡未之任,沈攸之代蔡,乃蓄意叛變。《南齊書》一《高帝本紀上》: 攸之為郢州,值明帝晚運,陰有異圖。自郢州遷為荊州,聚斂兵力,將吏逃亡,輒討質鄰伍。養馬至二千餘匹,皆分賦戍邏將士,使耕田而食,廩財悉充倉儲。荊州作部歲送數千人仗,攸之割留,簿上供討四山蠻。裝治戰艦數百千艘,沈之靈溪里。錢帛器械巨積,朝廷畏之。 《宋書》七十四《沈攸之傳》: 其年(順帝升明元年)十一月乃發兵反叛。攸之素蓄士馬,資用豐積。至是戰士十萬,鐵馬二千。 沈攸之久涉軍旅,自明帝泰始五年為郢州起至順帝升明元年反叛,蓄謀幾達十載,準備充足。然迅速敗滅者,則雍、郢二州牽制之效也。《南齊書》二十五《張敬兒傳》: 太祖(蕭道成)以敬兒人位既輕,不欲便使為襄陽重鎮。敬兒求之不已,乃微動太祖曰:「沈攸之在荊州,公知其欲何所作?不出敬兒以防之,恐非公之利也。」太祖笑而無言。乃以敬兒為持節,督雍梁二州郢司二郡軍事、雍州刺史。 《南齊書》二十四《柳世隆傳》: 是時朝廷疑憚沈攸之,密為之防,府州器械,皆有素蓄。世祖將下都,劉懷珍白太祖曰:「夏口是兵衝要地,宜得其人。」太祖納之,與世祖書曰:「汝既入朝,當須文武兼資人與汝意合者,委以後事,世隆其人也。」 因朝廷有此種預防,故攸之兵鋒,東受郢城之阻,而北受雍州軍之襲擊,才三月而敗。此不得謂非宋文、孝武分割荊州政策之成功,惟蒙其利者為蕭道成耳。 南齊一代之荊州政策,亦全襲有宋舊規。對荊州土地,繼續割裂。《南齊書》十五《州郡下》: 建元二年,分荊州巴東、建平,益州巴郡為(巴)州,立刺史。 至於荊州之最高長官,悉以宗室充任,南齊一代,荊州從無異姓之刺史。然中央對宗室亦不放心,更加重典簽之權,用以鉗制出鎮諸王,而諸王遂成傀儡。《通鑑》一百三十九: 初,諸王出鎮,皆置典簽,主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時入奏事,一歲數返。時主輒與之間語,訪以州事,刺史美惡,專系其口。自刺史以下,莫不折節奉之,恆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郡,大為奸利。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干。典簽趙渥之謂人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見世祖,盛毀之,曄遂免還。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暫游東堂,典簽姜秀不許。子罕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簽不在,不敢與。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劉寅等,世祖聞之,謂群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唯巴東!」上問其故,對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皆咨簽帥;簽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唯聞簽帥,不聞有刺史,何得不反!」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簽帥?」參軍范雲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簽帥立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及宣城王誅諸王,皆令典簽殺之,竟無一人能抗拒者。 據此,南齊防制荊州之政策,可謂變本加厲。以是終南齊之世,荊州相當穩定。實因當時荊州在西部諸州中,勢力已不算強大。故蕭衍能以雍州之眾,並荊州而直搗建康。此又非南齊之君所可逆料者也。 六 梁陳荊州之變化與六朝國運 由於有宋連續分割荊州,至孝武帝立郢州,荊州之實力大衰。《宋書》六十六《何尚之傳》: 荊揚二州,戶口半天下。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閫外。至是並分,欲以削臣下之權,而荊揚並因此虛耗。 又云: 而建郢分揚,矯枉過直,藩城既剖,盜實人單,閫外之寄,於斯而盡。 齊時,荊州在西部諸州中,已非最強。而宋文帝時割荊州北部地而成立之雍州,因系南北兵沖,實力已駕荊州而上。《梁書》一《武帝紀上》: 高祖(蕭衍)謂諸將曰:「荊州本畏襄陽人,加唇亡齒寒,自有傷弦之急,寧不暗同邪?我若總荊雍之兵,掃定東夏,韓白重出,不能為計。況以無算之昏主,役御刀應敕之徒哉!」 《梁書》十《蕭穎達傳》: (席)闡文曰:「蕭雍州蓄養士馬,非復一日。江陵素畏襄陽人,人眾又不敵,取之必不可制;制之,歲寒復不為朝廷所容。今若殺山陽,與雍州舉事,立天子以令諸侯,則霸業成矣。」 故蕭衍舉事,荊州不敢不從,而郢州亦終不能敵雍荊之眾。沈攸之起事,以雍郢之牽制而敗;蕭衍起事,並荊郢而取天下。於此亦可知雍州軍力冠於西部諸州矣。 梁武帝一掃南齊猜忌宗室之鳳,親任子孫,分掌各州。但失之寬縱,致諸王互不相下。《資治通鑑》一百五十九: 上年高,諸子心不相下。邵陵王綸為丹陽尹,湘東王繹在江州,武陵王紀在益州,皆權侔人主。太子綱惡之,常選精兵,以衛東宮。 其後侯景之亂,西部諸州,失卻政治中心,遂演出諸王相殺之慘劇。當時任荊州刺史之梁元帝,於平亂之初,殺信州刺史桂陽王慥、湘州刺史河東王譽,逼走郢州刺史邵陵王綸。內鬨之不足,又聯魏兵攻殺益州刺史武陵王紀,而益州遂淪於西魏。當時之雍州刺史,為久藏禍心之蕭詧。《周書》四十八《蕭詧傳》: 初,昭明卒,梁武帝舍詧兄弟而立簡文,內常愧之。……詧既以其昆弟不得為嗣,常懷不平。又以梁武帝衰老,朝多秕政,有敗亡之漸,遂蓄聚貨財,交通賓客,招募輕俠,折節下之。其勇敢者多歸附,左右遂至數千人,皆厚加資給。中大同元年,除持節,都督雍梁東益南北秦五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諸軍事,西中郎將,領寧蠻校尉,雍州刺史。詧以襄陽形勝之地,又是梁武創基之所,時平足以樹根本,世亂可以圖霸功。遂克己勵節,樹恩於百姓,務修刑政,志存綏養。 詧又引西魏師陷江陵,殺元帝,而梁祚繼之以亡。詧既殺元帝,遂為西魏藩臣,西魏置詧於江陵而自取襄陽。《周書》四十八《蕭詧傳》: 及江陵平,(周)太祖立詧為梁主,居江陵東城,資以江陵一州之地。其襄陽所統,盡歸於我。 《資治通鑑》一百六十五: 魏立梁王詧為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里,仍取其雍州之地。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將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御,內實防之。 當時西部諸州如聯合無猜,不特可迅滅侯景,西魏亦難收漁利。而自相殘殺,盡失江北之地,至於國家滅亡。誠所謂「骨肉之戰,愈勝愈酷」者矣。然諸州各不相下,使西部失卻重心者,實受宋齊以來過分割裂荊州之影響也。 陳時荊州江北之地既失,府治遂遷於江南之公安。荊州地利,已與北虜共之。薛道衡所謂「量其甲士,不過十萬,西至巫峽,東至滄海,分之則勢懸而力弱,聚之則守此而失彼。」(《隋書》五十七《薛道衡傳》)此種狼狽失據之局面既成,長江乃失其天塹之效。梁武之世,南朝之勢仍強,江左蕭翁,為中原士大夫所遙奉之正統。其後侯景入建康,梁元帝遣一王僧辯即討平之。而一失江陵,南朝遂趨不振。觀此固可知地利之不可輕棄,然益可知人事之重於地利也。 附記:文中所引日人岡崎文夫著作,原系日文,承韓國金俊燁兄代為譯成中文,特此志謝。 一九五二年八月於台北 原載《台灣大學文史哲學報》第四期,一九五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