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譯註 · 第九卷

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第三十篇 積聚傳說內上編七種手段) 30.0.0 主之所用也七術,所察也六微 [1] 。 七術: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聽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 [2] ,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注釋】 [1] 微:隱微,隱蔽。 [2] 挾:持,懷有。 【譯文】 君主治理臣下所要使用的是七種手段,所要考察的是六種隱微的情況。 七種手段:第一種是從多方面來驗證觀察臣下的言行,第二種是對罪犯一定加以懲罰來顯示君主的威嚴,第三種是對立功的人確實地依法實施獎賞來鼓勵臣下竭盡才能,第四種是一一聽取臣下的言論和督責臣下的行動,第五種是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和詭詐的差遣來促使臣下謹慎盡職,第六種是拿自己已經了解的事去詢問臣下來考察臣下是否虛偽,第七種是說與本意相反的話、做與實情相反的事來刺探臣下的陰謀。這七種手段,是君主治理臣下時所使用的。 30.0.1 觀聽不參,則誠不聞;聽有門戶,則臣壅塞。其說在侏儒之夢見灶,哀公之稱「莫眾而迷」 [3] 。故齊人見河伯 [4] ,與惠子之言「亡其半」也 [5] 。其患在豎牛之餓叔孫 [6] ,而江乙之說荊俗也 [7] 。嗣公欲治不知 [8] ,故使有敵;是以明主推積鐵之類,而察一市之患。 參觀一 【注釋】 [3] 哀公:魯哀公,春秋末年與孔丘同時代的魯國君主,名蔣,公元前494年—公元前467年在位。 [4] 見:同「現」。河伯:黃河之神。 [5] 惠子:見22.18注。 [6] 豎:見10.1注。豎牛:叔孫的家臣,名牛。相傳是叔孫豹的私生子,深得叔孫豹之寵愛。叔孫:指叔孫豹,魯國的卿。 [7] 江乙:戰國時魏國人,後在楚國做官。 [8] 嗣公:即衛嗣君,戰國時衛國君主,公元前324年—公元前283年在位。 【譯文】 第一,驗證觀察臣下的言行 君主觀察臣下的行動、聽取臣下的言論而不加以多方面的驗證,那麼真實的情況就不可能了解到;聽取意見時只有一條門路,那麼臣下就會把君主蒙蔽。這種論點的說明在侏儒說自己夢見了灶,魯哀公稱引「沒有眾人合謀就要迷惑」的諺語。因為君主被蒙蔽了,所以齊國人能使河伯出現,而惠施要說「失掉了其中一半人的意見」。君主被蒙蔽的禍害在豎牛把叔孫豹餓死了,以及江乙所說的楚國的習俗會使白公之亂得逞。衛嗣公想治理好國家而不懂得治國的方法,所以再扶植其他的臣妾使得寵的臣妾有了對手;因此英明的君主從堆積鋼鐵來防箭之類的事情中推論出防止奸邪的方法,同時也明察全市的人都說假話所造成的禍害。 30.0.2 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是以刑罰不必,則禁令不行。其說在董子之行石邑 [9] ,與子產之教游吉也 [10] 。故仲尼說隕霜,而殷法刑棄灰;將行去樂池 [11] ,而公孫鞅重輕罪 [12] 。是以麗水之金不守 [13] ,而積澤之火不救 [14] 。成歡以太仁弱齊國,卜皮以慈惠亡魏王 [15] 。管仲知之 [16] ,故斷死人;嗣公知之,故買胥靡。 必罰二 【注釋】 [9] 董子:即董安於,見3.2注。石邑:地名,位於今陝西省東北部、黃河西岸。 [10] 子產:即公孫僑,子產是他的字。他是春秋時著名的政治家。鄭簡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他當上了鄭國的卿,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執政,實行改革,整頓田地疆界和溝洫,重新制定賦稅,大大有利了農業生產。游吉:即子太叔,是在子產後執政的鄭國大臣。 [11] 將(jiànɡ)行:帶領隊伍的人。 [12] 公孫鞅:見3.2注。 [13] 麗水:即灕江,在今廣西。 [14] 積澤:魯國沼澤名,位於今山東省曲阜市之北。 [15] 魏王:指魏惠王,見22.4注。 [16] 管仲:見3.2注。 【譯文】 第二,對罪犯一定加以懲罰 君主仁慈過分的,那麼法制就不能建立;君主威嚴不足的,那麼臣下就會侵害主上。因此,刑罰如果不堅決地加以實施,那麼禁令就不能實行。這種論點的說明在董閼於巡視石邑,與子產教導遊吉。所以孔丘要解說落霜,而商朝的法律規定對倒灰在大路上的人要處以刑罰;領隊因為沒有賞罰的權力辭別了樂池,而公孫鞅主張對輕罪加以重罰。刑罰不能完全實施,因此麗水的黃金不能守住,而積澤的大火不能撲滅。成歡認為齊王太仁慈會使齊國衰弱,卜皮認為魏惠王太慈惠會使魏王滅亡。管仲懂得刑罰的作用,所以用斬斷屍體來禁止奢侈的葬禮;衛嗣公懂得了對罪犯一定得加以懲罰的重要性,所以不惜代價去贖買逃到魏國的囚犯。 30.0.3 賞譽薄而謾者,下不用也;賞譽厚而信者,下輕死。其說在文子稱「若獸鹿」 [17] 。故越王焚宮室 [18] ,而吳起倚車轅 [19] ,李悝斷訟以射 [20] ,宋崇門以毀死 [21] 。勾踐知之,故式怒蛙 [22] ;昭侯知之 [23] ,故藏弊褲。厚賞之使人為賁、諸也 [24] ,婦人之拾蠶,漁者之握鱣,是以效之 [25] 。 賞譽三 【注釋】 [17] 文子:指尹文子,戰國初期的道家人物。 [18] 越王:指勾踐,見7.3注。 [19] 吳起:見3.2注。 [20] 李悝(kuī):戰國初魏國的法家人物,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廢除世卿世祿制度。 [21] 崇門:指宋國都城的東北門蒙門。毀:守喪時因哀傷過度、無心飲食而毀壞身體。 [22] 式:通「軾」,古代車廂前用作扶手的橫木,這裡用作動詞,表示低頭伏在軾上表示敬意。 [23] 昭侯:指韓昭侯,見7.2注。 [24] 賁、諸:見23.4注。 [25] 效:明。 【譯文】 第三,對有功的人一定加以獎賞表揚 獎賞表揚輕微而又欺詐不能兌現的,臣民就不肯被君主使用;獎賞表揚優厚而又確實守信用的,臣民就會不惜犧牲為君主效勞。這種論點的說明在文子說「臣子喜歡獎賞就像野獸中的鹿喜歡肥美的草」。所以越王焚燒宮室,而吳起將車轅靠在門外,李悝用射箭來判決訴訟,宋國君主獎勵了崇門一個因為守喪悲哀而餓壞身體的人以致使許多人都餓壞自己而死亡。勾踐懂得獎勵表揚的作用,所以低頭靠在車前的橫木上對鼓著腮幫子似含怒氣的青蛙表示敬意;韓昭侯懂得實施獎賞的原則,所以藏起破褲子不隨便賜給人。優厚的獎賞能使人成為孟賁、專諸那樣的勇士,婦女用手拾蠶,漁民用手捉黃鱔,這正可以用來證明這一點。 30.0.4 一聽則愚智不分 [26] ,責下則人臣不參 [27] 。其說在索鄭與吹竽 [28] 。其患在申子之以趙紹、韓沓為嘗試 [29] 。故公子汜議割河東,而應侯謀弛上黨 [30] 。 一聽四 【注釋】 [26] 不:衍文。 [27] 參:混雜。 [28] 鄭:指韓,見22.4注。 [29] 申子:即申不害,戰國時任韓昭侯的相十五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使韓國國治兵強。他是法家中主術治的一派。 [30] 應侯:即范雎,見3.2注。弛:放鬆,引申指捨棄。上黨:見1.4注,此時已為秦國攻取。 【譯文】 第四,一一聽取臣下的言論和督責臣下的行動 君主一一聽取臣下的意見,那麼愚蠢的和聰明的就能分清;君主督責臣下,那麼臣下就不能混淆視聽了。這種論點的說明在魏王索取韓國和南郭先生吹竽。君主不督責臣下的禍害在於申子用趙紹、韓沓去試探韓昭侯。所以公子汜建議割讓黃河以東的土地,而應侯范雎獻計放棄上黨。 30.0.5 數見久待而不任,奸則鹿散。使人問他則不鬻私。是以龐敬還公大夫,而戴歡詔視轀車 [31] ,周主亡玉簪 [32] ,商太宰論牛矢 [33] 。 詭使五 【注釋】 [31] 戴歡:宋國的太宰。轀(wēn)車:古代一種車廂四周有帷幕遮蔽的臥車。 [32] 周主:指東周國(見22.20注)的國君。簪(zān):一種長針形首飾。 [33] 矢:通「屎」。 【譯文】 第五,發出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使用詭詐的差遣 君主屢次召見一些人,讓他們長時間地待在自己身邊而又不委派他們做什麼事,但其他的人卻認為他們一定受到了君主的秘密指令,那麼奸邪之人就會害怕得像鹿受驚了那樣四散逃奔。派人去做事的時候,先用其他自己已經知道了的事情去責問,那麼被派去做事的人就不敢再兜售自己的小聰明來弄虛作假了。因此龐敬召回了管理市場的公大夫,而戴歡命令人去偵察臥車,周國的君主故意丟失了玉簪,宋國的太宰斷言有牛屎。 30.0.6 挾智而問 [34] ,則不智者至;深智一物,眾隱皆變 [35] 。其說在昭侯之握一爪也。故必南門而三鄉得 [36] ,周主索曲杖而群臣懼,卜皮事庶子 [37] ,西門豹詳遺轄 [38] 。 挾智六 【注釋】 [34] 智:通「知」。 [35] 變:通「辨」。 [36] 鄉:通「向」。 [37] 事:同「使」。庶子:指家臣。 [38] 西門豹:見3.2注。詳(yánɡ):通「佯」。 【譯文】 第六,拿自己已經知道的事去詢問臣下 拿自己已經知道的事去詢問臣下,那麼自己不知道的事也就能了解到了;深入地了解一件事情,許多隱微的事情就都可以分辨清楚了。這種論點的說明在韓昭侯握著一隻指甲。所以韓昭侯肯定了南門外的情況而其他三個城門外的情況也就獲知了,周國的君主下令搜尋彎曲的拐杖而群臣因此都害怕了,卜皮派家臣假裝去愛御史的小老婆,西門豹假裝丟失了車軸頭上的鐵銷。 30.0.7 倒言反事以嘗所疑,則姦情得。故陽山謾樛豎 [39] ,淖齒為秦使 [40] ,齊人慾為亂,子之以白馬 [41] ,子產離訟者,嗣公過關市。 倒言七 【注釋】 [39] 陽山:應作山陽。 [40] 淖(zhuō)齒:見14.8注。 [41] 子之:見7.3注。 【譯文】 第七,把話倒過來說、把事反過來做 把話倒過來說、把事反過來做以試探自己所懷疑的事,那麼奸邪的情況就能獲知。所以山陽君假裝誹謗樛豎,淖齒派自己的人假裝成秦國的使者,齊國有個想作亂的人假裝驅逐自己所愛的人,子之假裝說有白馬跑出了門,子產把訴訟雙方隔離開來,衛嗣公派人扮作客商經過關口上的集市。 30.0.8 右經 [42] 【注釋】 [42] 右:古書從右向左直行書寫,「右」即指上文。 【譯文】 以上是經文 30.1.0 一 【譯文】 對第一條經文的解說 30.1.1 衛靈公之時 [43] ,彌子瑕有寵 [44] ,專於衛國。侏儒有見公者曰:「臣之夢踐矣。」公曰:「何夢?」對曰:「夢見灶,為見公也。」公怒曰:「吾聞見人主者夢見日,奚為見寡人而夢見灶?」對曰:「夫日兼燭天下,一物不能當也 [45] ;人君兼燭一國人,一人不能擁也 [46] 。故將見人主者夢見日。夫灶,一人煬焉,則後人無從見矣。今或者一人有煬君者乎?則臣雖夢見灶,不亦可乎?」 【注釋】 [43] 衛靈公:見10.4注。 [44] 彌子瑕:見12.7注。 [45] 當:通「擋」。 [46] 擁:通「壅」,堵塞,隔絕。 【譯文】 衛靈公的時候,彌子瑕得到了衛靈公的寵愛,在衛國專權獨斷。有一個見到了衛靈公的侏儒說:「我的夢應驗了。」衛靈公說:「什麼夢?」這侏儒回答說:「我夢見了灶,大概是因為要見到您了。」衛靈公生氣地說:「我聽說將要見到君主的人會夢見太陽,為什麼你將要見到我而夢見了灶?」這侏儒回答說:「太陽的光輝普照天下,一樣東西是不能夠把它擋住的;君主的明察能同時洞悉全國的人,一個人是不能夠把他蒙蔽的。所以將要見到君主的人會夢見太陽。至於那灶,一個人在灶門烤火,那麼後面的人就沒有辦法看見火光了。現在或許有一個人在烤您的火而把您的光亮全擋住了吧?既然這樣,那麼我即使夢見了灶,不也是可以的嗎?」 30.1.2 魯哀公問於孔子曰:「鄙諺曰:『莫眾而迷。』今寡人舉事,與群臣慮之,而國愈亂,其故何也?」孔子對曰:「明主之問臣,一人知之 [47] ,一人不知也;如是者,明主在上,群臣直議於下。今群臣無不一辭同軌乎季孫者 [48] ,舉魯國盡化為一,君雖問境內之人,猶之人 [49] ,不免於亂也。」 【注釋】 [47] 知:通「智」。 [48] 季孫:指季康子,魯國執政的卿。 [49] 之:是,這。之人:此人,指季孫。 【譯文】 魯哀公問孔子說:「民間的諺語說:『沒有眾人合計就會迷惑。』現在我做事,總是和群臣一起來謀劃它,但是國家更加混亂了,這原因是什麼呢?」孔子回答說:「英明的君主諮詢臣子的時候,總是有一部分人對事情的見解很明智,有一部分人不明智;像這樣的話,那麼英明的君主在上面聽政,而群臣在下面直率地議論,通過爭議比較,就能取得較為正確的意見而不至於迷惑。現在臣子們沒有一個不是把說話的口徑統一於季孫的,整個魯國的人都變成了一個人,您即使去問國境內所有的人,就好像問了季孫這一個人,所以國家免不了會混亂。」 30.1.3 一曰:晏嬰子聘魯 [50] ,哀公問曰 [51] :「語曰:『莫三人而迷。』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何也?」晏子曰:「古之所謂『莫三人而迷』者,一人失之,二人得之,三人足以為眾矣,故曰『莫三人而迷』。今魯國之群臣以千百數,一言於季氏之私,人數非不眾,所言者一人也,安得三哉?」 【注釋】 [50] 晏嬰:春秋時齊國的卿。 [51] 哀公:當作「昭公」,因為魯哀公即位以前晏嬰就已死了。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晏嬰出訪魯國,魯哀公問他說:「俗話說:『沒有三個人來合計就會迷惑。』現在我和全國的人來謀劃事情,魯國卻仍然免不了混亂,這是為什麼呢?」晏子說:「古代所謂『沒有三個人來合計就會迷惑』,是指一個人失策,兩個人得計,三個人足夠用來形成正確的多數了,所以說『沒有三個人來合計就會迷惑』。現在魯國的臣子們雖然數以千計,但異口同聲地都為季氏的私利說話。所以人數不是不多,但所說的話卻只是一個人的,哪裡得到了三個人呢?」 30.1.4 齊人有謂齊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試與之遇乎?臣請使王遇之。」乃為壇場大水之上,而與王立之焉。有間 [52] ,大魚動,因曰:「此河伯。」 【注釋】 [52] 有間(jiàn):過了一會。 【譯文】 齊國有個人對齊王說:「河伯是個大神。大王為什麼不試著去和它見一面呢?請讓我使大王見它一下。」於是就在黃河邊上修築了祭神的土壇廣場,便和齊王站在那土壇上。過了一會兒,有條大魚遊動,他便說:「這就是河伯。」 30.1.5 張儀欲以秦、韓與魏之勢伐齊、荊 [53] ,而惠施欲以齊、荊偃兵 [54] 。二人爭之。群臣左右皆為張子言,而以攻齊、荊為利,而莫為惠子言。王果聽張子,而以惠子言為不可。攻齊、荊事已定,惠子入見。王言曰:「先生毋言矣。攻齊、荊之事果利矣,一國盡以為然。」惠子因說:「不可不察也。夫齊、荊之事也誠利,一國盡以為利,是何智者之眾也?攻齊、荊之事誠不可利,一國盡以為利,何愚者之眾也?凡謀者,疑也。疑也者,誠疑,以為可者半,以為不可者半。今一國盡以為可,是王亡半也。劫主者固亡其半者也。」 【注釋】 [53] 張儀:見22.14注,這時他為魏相。 [54] 惠施:見22.18注。 【譯文】 張儀想利用秦國、韓國和魏國聯合的形勢去攻打齊國、楚國,而惠施想與齊國、楚國罷兵不戰。兩個人為這件事爭吵起來。群臣百官、君主的侍從都為張儀說話,認為攻打齊國、楚國有利,而沒有人替惠施說話。魏王結果便聽從了張儀,而且認為惠施的意見是不行的。攻打齊國、楚國的事情已經確定了,惠施去進見魏王。魏王主動地發言說:「您不要再說了。攻打齊國、楚國的事情肯定是有利的了,全國的人都認為是這樣。」惠施便勸說道:「這事情不可以不加考察啊。攻打齊國、楚國的事情如果確實有利可圖,而全國的人都認為有利,那為什麼聰明的人會這麼多呢?攻打齊國、楚國的事情如果確實不可能得利,而全國的人都認為有利,那為什麼愚蠢的人會這麼多呢?凡是要謀劃的事,總是因為它還有疑惑不定的地方。這疑惑不定的地方,如果真是疑惑不定的話,那麼認為它可行的應該有半數的人,認為它不可行的也應該有一半的人。現在全國的人都認為它可行,這種情況說明大王已經失去了一半的人了。劫持君主的人本來就是使君主失去那持反對意見的一半人的人啊。」 30.1.6 叔孫相魯,貴而主斷。其所愛者曰豎牛,亦擅用叔孫之令。叔孫有子曰壬,豎牛妒而欲殺之,因與壬游於魯君所。魯君賜之玉環,壬拜受之而不敢佩,使豎牛請之叔孫。豎牛欺之曰:「吾已為爾請之矣,使爾佩之。」壬因佩之。豎牛因謂叔孫:「何不見壬於君乎?」叔孫曰:「孺子何足見也?」「壬固已數見於君矣。君賜之玉環,壬已佩之矣。」叔孫召壬見之,而果佩之,叔孫怒而殺壬。壬兄曰丙,豎牛又妒而欲殺之。叔孫為丙鑄鐘,鍾成,丙不敢擊,使豎牛請之叔孫。豎牛不為請,又欺之曰:「吾已為爾請之矣,使爾擊之。」丙因擊之。叔孫聞之曰:「丙不請而擅擊鐘。」怒而逐之。丙出走齊。居一年,豎牛為謝叔孫,叔孫使豎牛召之,又不召而報之曰:「吾已召之矣,丙怒甚,不肯來。」叔孫大怒,使人殺之。二子已死,叔孫有病,豎牛因獨養之而去左右,不內人 [55] ,曰:「叔孫不欲聞人聲。」不食而餓殺。叔孫已死,豎牛因不發喪也,徙其府庫重寶,空之而奔齊。夫聽所信之言而子父為人僇 [56] ,此不參之患也。 【注釋】 [55] 內:通「納」。 [56] 僇:通「戮」。 【譯文】 叔孫豹做魯國的相國,地位尊貴而專權獨斷。他所寵愛的人叫豎牛,也獨自執掌叔孫的命令。叔孫有個兒子叫仲壬,豎牛妒忌他而想殺了他,便和仲壬一起到魯國的君主處遊玩。魯國的國君賞給他一隻玉環,仲壬拜謝了國君,接受了這玉環,但不敢佩帶它,而讓豎牛去向叔孫請示這件事。豎牛欺騙他說:「我已經為你請示過了,讓你佩帶它。」仲壬便佩帶了這隻玉環。豎牛便對叔孫說:「為什麼不帶仲壬去拜見國君呢?」叔孫說:「小孩子哪裡夠得上去見國君?」豎牛馬上說:「仲壬早已多次見過國君了。國君還賞給他玉環,仲壬已經把它佩帶在身上了。」叔孫便召來仲壬一看,他果然佩帶著玉環,叔孫生氣了,便殺了仲壬。仲壬的哥哥名叫孟丙,豎牛又妒忌他而想殺了他。叔孫給孟丙鑄造一口鐘,鍾造成後,孟丙不敢敲,讓豎牛去向叔孫請示這件事。豎牛不給他去請示,又欺騙他說:「我已經為你請示過了,讓你敲它。」孟丙便敲了鍾。叔孫聽到鐘聲後說:「孟丙不來請示而擅自敲鐘。」於是憤怒地把他驅逐了。孟丙出國逃跑到齊國。過了一年,豎牛替孟丙向叔孫謝罪,叔孫便派豎牛把他召回,豎牛又不去召他而報告叔孫說:「我已經召過他了,孟丙憤怒得很,不肯回來。」叔孫大發雷霆,派人去把孟丙殺了。兩個兒子已經死了,叔孫生了重病,豎牛便單獨一個人來護理他而撤去了叔孫的侍從,不讓別人進去見叔孫,說:「叔孫不想聽見別人的聲音。」於是就不給叔孫吃東西而把他餓死了。叔孫已經死了,豎牛便不發喪,而去搬運叔孫金庫中的貴重寶物,把它們都搬光了,然後逃到了齊國。叔孫聽信了自己所信任的人的話而使父子三人被人殺害,這是對臣下的話沒有加以多方驗證的禍患啊。 30.1.7 江乙為魏王使荊,謂荊王曰:「臣入王之境內,聞王之國俗曰:『君子不蔽人之美,不言人之惡。』誠有之乎?」王曰:「有之。」「然則若白公之亂 [57] ,得庶無危乎!誠得如此,臣免死罪矣。」 【注釋】 [57] 白公:即白公勝,春秋時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公元前479年,白公勝在吳國被召回後作亂,殺死令尹子西、司馬子期,劫持楚惠王,控制了楚國國都,後被葉公打敗,自縊死。 【譯文】 江乙為魏王出使到楚國,對楚王說:「我進入到大王的國境內,聽說貴國的習俗是:『君子不掩蓋別人的善行美德,不談說別人的罪惡行徑。』真有這種習俗嗎?」楚王回答說:「有這種習俗。」江乙說:「這樣的話,那麼像白公之類的造反作亂,該差不多沒有危險了吧!果真能像這樣,臣子就可以免除死罪了。」 30.1.8 衛嗣君重如耳 [58] ,愛世姬 [59] ,而恐其皆因其愛重以壅己也,乃貴薄疑以敵如耳,尊魏姬以耦世姬,曰:「以是相參也 [60] 。」嗣君知欲無壅,而未得其術也。夫不使賤議貴、下必坐上 [61] ,而必待勢重之鈞也而後敢相議 [62] ,則是益樹壅塞之臣也。嗣君之壅乃始。 【注釋】 [58] 如耳:戰國時魏國人,在衛國做官。 [59] 世:通「泄」。世姬:衛嗣君的寵妃,姓泄。 [60] 參:並列,引申指對抗,牽制。 [61] 坐:判罪受罰,這裡指「連坐」。下必坐上:指上司有罪,部下不告發,就與上司同樣判罪受罰。 [62] 鈞:通「均」。 【譯文】 衛嗣君器重如耳,寵愛世姬,但又怕他們都靠了自己的寵愛、器重來蒙蔽自己,於是就提高薄疑的地位來和如耳匹敵,尊重魏姬來和世姬相對,說:「我用這種方法來使他們互相牽制。」衛嗣君意識到自己要不被臣子蒙蔽,卻還沒有懂得使自己不被蒙蔽的方法。如果不使地位卑賤的人去議論地位高貴的人,不使隱瞞上司罪行的部下一定與他們犯罪的上司同樣被判罪,而一定要等到臣下權勢相等以後才敢互相議論,那麼這便是更多地培植了蒙蔽自己的臣子。衛嗣君的被蒙蔽也就從此開始了。 30.1.9 夫矢來有鄉 [63] ,則積鐵以備一鄉;矢來無鄉,則為鐵室以盡備之。備之則體不傷。故彼以盡備之不傷,此以盡敵之無奸也。 【注釋】 [63] 鄉:通「向」。 【譯文】 箭射過來的時候如果有一定的方向,那就用鐵堆積成鐵牆來防備這一個方向;箭射過來的時候如果沒有一定的方向,那就要建造鐵屋來全面地防備它。這樣來防備箭,那麼身體才不會受到傷害。那防箭的人要靠全面地防備才能不受到傷害,這做君主的就要靠全面地去對付臣下才能不發生奸邪的事情。 30.1.10 龐恭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龐恭曰:「夫市之無虎也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之去魏也遠於市,議臣者過於三人,願王察之。」龐恭從邯鄲反 [64] ,竟不得見。 【注釋】 [64] 反:通「返」。 【譯文】 魏國的臣子龐恭將與太子一起到邯鄲去充當人質,就對魏王說:「現在有一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它嗎?」魏王說:「不相信。」龐恭又說:「有兩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它嗎?」魏王說:「不相信。」龐恭又說:「有三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相信它嗎?」魏王說:「我相信它了。」龐恭說:「集市上沒有老虎是很明顯的,但是三個人一說就變成了有老虎。現在邯鄲離魏國比集市遠得多,而議論我的又超過了三個人,希望大王明察他們的話。」龐恭從邯鄲回來後,終於不能夠再進見魏王了。 30.2.0 二 【譯文】 對第二條經文的解說 30.2.1 董閼於為趙上地守 [65] 。行石邑山中,澗深,峭如牆,深百仞,因問其旁鄉左右曰 [66] :「人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曰:「嬰兒、痴聾、狂悖之人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牛馬犬彘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董閼於喟然太息曰:「吾能治矣。使吾治之無赦,猶入澗之必死也,則人莫之敢犯也,何為不治之?」 【注釋】 [65] 上地:即上郡,在今陝西榆林至延安一帶。 [66] 旁(bànɡ):同「傍」,靠近,指臨澗而住的人。鄉(xànɡ):同「向」,面向,指面對山澗而住的人。 【譯文】 董閼於做了趙國上郡的郡守。有一次他巡視來到石邑的山中,那山澗很深,兩邊的山壁峻峭得像牆一樣,有七百多尺深,於是他便詢問那些居住在山澗附近的人說:「老百姓曾經有掉進這山澗的嗎?」他們回答說:「沒有。」他又問:「小孩、呆子、聾子、精神錯亂的人曾經有掉進這山澗的嗎?」他們回答說:「沒有。」他又問:「牛馬狗豬曾經有掉進這山澗的嗎?」他們回答說:「沒有。」董閼於感慨地長嘆說:「我能治理人民了。假如我對犯法的人堅決懲處而不加赦免,使他們像掉進這山澗一樣一定會死亡,那麼人們就沒有誰再敢違犯法令了,為什麼不能把他們治理好呢?」 30.2.2 子產相鄭,病將死,謂游吉曰:「我死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蒞人。夫火形嚴,故人鮮灼 [67] ;水形懦,人多溺。子必嚴子之形,無令溺子之懦故。」子產死,游吉不肯嚴形,鄭少年相率為盜,處於雚澤 [68] ,將遂以為鄭禍。游吉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僅能克之。游吉喟然嘆曰:「吾蚤行夫子之教 [69] ,必不悔至於此矣。」 【注釋】 [67] 鮮(xiǎn):少。 [68] 雚(huán):通「萑」(huán)。雚澤:又稱「萑苻(pú)之澤」,是蘆葦叢生的水澤,位於今河南省中牟縣。 [69] 蚤:通「早」。 【譯文】 子產做鄭國的相國,病得快要死了,對游吉說:「我死了以後,您一定會在鄭國執政,您一定要用嚴厲的手段來治理民眾。火的樣子是嚴厲的,所以人們很少被它燒傷;水的樣子是懦弱的,所以人們多被它淹死。您必須使您的形象嚴厲,不要使人們因為您懦弱的緣故而淹死了。」子產死了,游吉不肯使自己的形象變得嚴厲可怕,鄭國的青少年互相拉攏結夥做了強盜,盤踞雚澤中,將因此而發展成為鄭國的禍患。游吉帶了兵馬和他們作戰,打了一天一夜,才算把他們打敗了。游吉感慨地嘆息說:「我如果早一點奉行子產先生的教導,一定不會懊悔到這般地步了。」 30.2.3 魯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之記曰 [70] :『冬十二月, 霜 [71] ,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 [72] ,而況於人君乎!」 【注釋】 [70] 《春秋》:此指未經孔丘修訂過的魯國史書。今傳《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云:「冬十月,公如齊。十有二月,公至自齊。乙巳,公薨於小寢。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71] :通「隕」。 [72] 干:犯。 【譯文】 魯哀公問孔丘說:「《春秋》的記載說:『冬天十二月,下霜,沒有摧殘豆類作物。』為什麼要記載這件事呢?」孔丘回答說:「這是為了說明可以摧殘它而沒有摧殘它。應該加以摧殘卻不加摧殘,那麼桃樹、李樹就會在冬天結果實了。天失去了常規,草木尚且要侵犯它,更何況是君主呢?」 30.2.4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 [73] ,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斗,斗必三族相殘也 [74] ,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 [75] ,此治之道。」 【注釋】 [73] 子貢:見23.22注。 [74]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75] 離:通「罹」,遭受。 【譯文】 商朝的法律規定,對於倒灰在街道上的人要處以刑罰。子貢認為這種刑律太重了,便拿它去問孔丘。孔丘說:「這法律說明商朝人懂得了治理民眾的辦法。因為把灰倒在街道上就一定會到處飛揚而撲面蓋人,灰燼撲面蓋人,那麼人們就一定會發怒,發怒了就會爭鬥,爭鬥的結果就一定會使家族之間互相殘殺,所以這種把灰倒在街道上的行為是殘害家族的做法,就是懲處它也是可以的。況且那重刑,是人們所厭惡的;而不倒灰,是人們所容易辦到的事。使人們做他們所容易辦到的事,來避免遭受他們所厭惡的刑罰,這就是治理民眾的辦法。」 30.2.5 一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古人何太毅也 [76] ?」曰:「無棄灰,所易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所惡 [77] ,古人以為易,故行之。」 【注釋】 [76] 毅:嚴酷。 [77] 關:入。 【譯文】 另外一種說法是:商朝的法律規定,把灰倒在公用道路上的,要斬斷他的手。子貢說:「倒灰的罪行很輕,而斬斷手的刑罰很重,古代的人為什麼會這樣超乎尋常地殘酷無情呢?」孔子說:「不倒灰,是人們容易做到的;斬斷手,是人們所厭惡的。使人們做他們容易做到的事,而不陷入他們所厭惡的刑罰之中,古代的人認為這是容易實行的,所以才推行這種刑法。」 30.2.6 中山之相樂池以車百乘使趙,選其客之有智能者以為將行 [78] ,中道而亂。樂池曰:「吾以公為有智,而使公為將行。今中道而亂,何也?」客因辭而去,曰:「公不知治。有威足以服人,而利足以勸之,故能治之。今臣,君之少客也。夫從少正長 [79] ,從賤治貴,而不得操其利害之柄以制之,此所以亂也。嘗試使臣 [80] :彼之善者我能以為卿相,彼不善者我得以斬其首,何故而不治?」 【注釋】 [78] 將(jiànɡ)行:帶領隊伍的人。 [79] 從:以。 [80] 嘗試:如果。 【譯文】 中山國的相國樂池帶領一百輛車馬出使趙國,他選擇了自己門客中一個有才智有能力的人作為領隊,在半路上車隊卻混亂起來。樂池對他說:「我認為您是很有才智的,所以讓您當領隊。現在到了半路上卻亂作一團,這是為什麼呢?」這門客便告辭要離去,說:「您不懂得治人的方法。有了用刑的威權就可以用來使人屈服,而爵祿的獎賞可以用來鼓勵人,所以能將人治理好。現在我,只是您的一個年輕卑微的門客。由年輕的管理年長的,由地位低下的管理地位高貴的,而又不能掌握那賞罰大權來控制他們,這就是隊伍起亂的原因。假如您能使我有這樣的權力:隊伍中表現好的我能把他們任命為卿相,他們之中表現不好的我可以殺他們的頭,那還有什麼緣故不能治理好他們呢?」 30.2.7 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 [81] ,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注釋】 [81] 離:通「罹」,遭受。 【譯文】 公孫鞅制定的法律,把輕罪當作重罪來懲處。重罪,是人們不容易犯的;而小錯誤,是人們不難去掉的。使人們去掉他們容易去掉的小錯誤,不要去觸犯他們不容易犯的重罪,這是治理民眾的原則。因為那小錯誤如果不發生,那麼重大的罪行也就不會出現了,這樣,人們就沒有犯罪的,而禍亂也就不會發生了。 30.2.8 一曰:公孫鞅曰 [82] :「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去刑也。」 【注釋】 [82] 下面的話摘自《商君書·靳令》。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公孫鞅說:「執行刑罰,對那犯輕罪的人要處以重罰。這樣,犯輕罪的人就不會有了,而犯重罪的人就更不會出現了,這叫做用刑罰來去掉刑罰。」 30.2.9 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人多竊採金。採金之禁:得而輒辜磔於市 [83] 。甚眾,壅離其水也,而人竊金不止。大罪莫重辜磔於市,猶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於此曰 [84] :「予汝天下而殺汝身。」庸人不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雖予之天下不為也。 【注釋】 [83] 辜磔:見3.2注。 [84] 有:當作「有人」。 【譯文】 楚國南部某地的麗水之中出產金子,有很多人偷偷地去採金子。關於偷採金子的禁令規定:抓住就馬上在街頭分屍示眾。被分屍示眾的人很多,屍體堵塞中斷了那水流,但人們偷採金子還是沒個完。對大罪的懲處沒有比在街頭分屍示眾更重的了,而偷採金子仍然沒個完,這是因為偷採金子不一定被抓獲的緣故。所以,現在假如有人在這裡說:「給你統治天下的大權而把你殺掉。」那就是平常的人也不會去干。擁有統治天下的大權,是很大的利益,但是仍然不會去干,這是因為他知道自己一定要被殺死。所以,不一定被抓獲,那麼即使要被分屍示眾,那偷採金子的事仍然沒個完;如果知道一定會死,那麼就是給他統治天下的大權,人們也不會去干。 30.2.10 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趣救火 [85] 。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賞;救火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於人。請徒行罰。」哀公曰:「善。」於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 [86] ;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注釋】 [85] 趣(cù):通「促」。 [86] 比:比照,等同。 【譯文】 魯國人放火焚燒積澤。當時天刮北風,火勢向南偏斜蔓延,恐怕要燒到國都了。哀公害怕了,親自率領眾人趕去救火。身邊沒有人了,人們都去追逐積澤中跑出來的野獸,因而大火不能撲滅,於是就把孔丘召來詢問。孔丘說:「追逐野獸的人快樂而不受處罰,救火的人辛苦而沒有獎賞,這就是大火不能被撲滅的原因。」哀公說:「說得好。」孔丘說:「現在事情很急,來不及用論功行賞的辦法了;而且,救火的人都給他們獎賞,那麼國家的財富也不夠用來賞給這些救火的人。請您單單使用刑罰。」哀公說:「好。」於是孔丘就下命令說:「不去救火的,與投降敗逃的罪行相同;追逐野獸的,與闖入禁地的罪行相同。」命令下達後還沒有傳遍而大火已經撲滅了。 30.2.11 成歡謂齊王曰:「王太仁,太不忍人。」王曰:「太仁,太不忍人,非善名邪 [87] ?」對曰:「此人臣之善也,非人主之所行也。夫人臣必仁,而後可與謀;不忍人,而後可近也;不仁,則不可與謀;忍人,則不可近也。」王曰:「然則寡人安所太仁?安不忍人?」對曰:「王太仁於薛公 [88] ,而太不忍於諸田。太仁薛公,則大臣無重;太不忍諸田,則父兄犯法。大臣無重,則兵弱於外;父兄犯法,則政亂於內。兵弱於外,政亂於內,此亡國之本也。」 【注釋】 [87] 邪:通「耶」。 [88] 薛公:即靖郭君,見23.34注。 【譯文】 成歡對齊王說:「大王太仁慈,對人太不狠心了。」齊王說:「太仁慈,對人太不狠心,這不是好名聲嗎?」成歡回答說:「這是臣下的優良品德,而不是君主所奉行的道德準則。臣下一定要仁慈,然後才可以和他商量事情;對人不狠心,然後才可以和他接近;如果不仁慈,就不能和他計議事情;如果對人狠心,就不能和他接近。」齊王說:「這樣的話,那麼我什麼地方太仁慈?哪裡對人太不狠心?」成歡回答說:「大王對薛公田嬰太仁慈,而對田氏宗族太不狠心。對薛公太仁慈,那麼大權就被薛公所壟斷而大臣就沒有了權勢;對田氏宗族太不狠心,那麼您那些同族的叔伯和兄弟就會肆意違犯法令。大臣沒有了權勢,就無法指揮士卒,那麼對外必定會兵力削弱;您同族的叔伯和兄弟肆意違犯法令,那麼在國內必定會政治混亂。對外兵力削弱,國內政治混亂,這是亡國的禍根啊。」 30.2.12 魏惠王謂卜皮曰 [89] :「子聞寡人之聲聞亦何如焉?」對曰:「臣聞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則功且安至?」對曰:「王之功至於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對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與也。不忍,則不誅有過;好予,則不待有功而賞。有過不罪,無功受賞,雖亡,不亦可乎?」 【注釋】 [89] 魏惠王:戰國時魏國君主,又稱為梁惠王,名罃。 【譯文】 魏惠王對卜皮說:「您聽說我的名聲怎麼樣?」卜皮回答說:「我聽說大王為人仁慈惠愛。」魏惠王沾沾自喜地說:「這樣的話,那麼我的功業將達到什麼程度?」卜皮回答說:「大王的功業是走向滅亡。」魏惠王說:「仁慈惠愛,這德行是美好的。奉行了它卻會滅亡,這是為什麼呢?」卜皮回答說:「仁慈的人不狠心,而惠愛的人喜歡施捨。不狠心,那就不會懲處犯錯誤的人;喜歡施捨,那就不等人們立功就會行賞。有了錯誤不加懲處,沒有功勞卻受到獎賞,這種不懂賞罰的君主就是滅亡,不也是可以的嗎?」 30.2.13 齊國好厚葬,布帛盡於衣衾,材木盡於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 [90] ;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屍,罪夫當喪者。」夫戮死,無名;罪當喪者,無利。人何故為之也? 【注釋】 [90] 蔽:遮蔽,指軍隊中用來遮蔽車馬的帳幕。 【譯文】 齊國人喜歡奢侈地舉行葬禮,棉麻絲織品全都用於做死人的衣服和被子,好木料全都用於做棺材。齊桓公為此感到憂慮,把這事告訴給管仲說:「棉麻絲織品用完了,那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用來做遮蔽車馬的帷帳了;木材用完了,那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用來修築防禦工事了。但人們奢侈地舉行葬禮卻沒有個完,要禁止他們這麼搞,該怎麼辦?」管仲回答說:「大致說來,人們做某一件事,不是為了從這件事中取得名譽,就是為了從這件事中取得利益。」於是就下命令說:「壽衣、棺材超過規定的,就斬斷那屍體,並處罰那個掌管喪事的人。」斬斷死屍,就沒有了名譽;處罰掌管喪事的人,就沒有了利益。人們為什麼要去做它呢? 30.2.14 衛嗣君之時,有胥靡逃之魏,因為襄王之後治病 [91] 。衛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而魏王不予 [92] ,乃以左氏易之 [93] 。群臣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無小而亂無大。法不立而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而誅必,雖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主欲治而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注釋】 [91] 襄王:魏國國君,魏惠王之子,名嗣,公元前318年—公元前296年在位。 [92] 反:通「返」。 [93] 左氏:衛國的城邑,在今山東曹縣西北。 【譯文】 衛嗣君的時候,有個囚犯逃到了魏國,因而給魏襄王的王后治病。衛嗣君聽說了這件事,就派人去向魏襄王請求用五十金買回這個囚犯,往返了五次而魏襄王還是不肯給,於是衛嗣君就用左氏城去換回這個囚犯。大臣們以及衛嗣君身邊的侍從勸諫說:「用一個大城去買回一個囚犯,值得麼?」衛嗣君說:「這不是你們所能懂得的事。治亂之事並沒有小大之分。法令不能確立而處罰不能堅決實施,即使有了十個左氏城也沒有什麼好處;法令確立了而處罰一定能實施,即使失去了十個左氏城也沒有什麼妨害。」魏襄王聽到了這些話後說:「衛嗣君想要治理好國家,我如果不聽從他,就不吉利了。」於是就把囚犯用車子裝了送去,不收受錢物和城邑而白白獻給了衛嗣君。 30.3.0 三 【譯文】 對第三條經文的解說 30.3.1 齊王問於文子曰:「治國何如?」對曰:「夫賞罰之為道,利器也 [94] 。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猶獸鹿也,唯薦草而就 [95] 。」 【注釋】 [94] 利器:見21.4.1注。 [95] 薦:茂盛的草。 【譯文】 齊王問文子說:「怎樣來治理國家?」文子回答說:「賞罰作為治國的原則,是一種權術。君主要牢固地掌握它,不可以給別人看。至於像臣子這類人,他們貪圖厚賞,就像野獸中的鹿一樣,只要是肥美的草,便會跑過去。」 30.3.2 越王問於大夫文種曰 [96] :「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吾賞厚而信,罰嚴而必。君欲知之,何不試焚宮室?」於是遂焚宮室,人莫救之。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比死敵之賞;救火而不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人塗其體被濡衣而走火者 [97] ,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勝之勢也。 【注釋】 [96] 文種:見23.29注。 [97] 被:通「披」。 【譯文】 越王勾踐問大夫文種說:「我想討伐吳國,可以嗎?」文種回答說:「可以了。因為我們的獎賞優厚而且守信用,刑罰嚴厲而且必定實行。您如果想要了解這一點,為什麼不燒一下房子來試一試呢?」於是就放火焚燒房屋,人們都不去救它。於是下達命令說:「人去救火的如果死了,就比照戰死在敵陣的獎賞加以獎賞;救火如果沒有死的,就比照戰勝敵人的獎賞進行獎賞;不救火的,就比照投降敗退的罪行進行處罰。」命令一下達,人們用爛泥塗在自己的身體上披著濕衣服而奔赴火海的,左邊有幾千人,右邊有幾千人。從這件事情中就可以知道必將戰勝吳國的趨勢了。 30.3.3 吳起為魏武侯西河之守 [98] 。秦有小亭臨境,吳起欲攻之。不去,則甚害田者;去之,則不足以征甲兵。於是乃倚一車轅於北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門之外者,賜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還賜之如令 [99] 。俄又置一石赤菽東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於西門之外者,賜之如初。」人爭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國大夫,賜之上田宅。」人爭趨之。於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注釋】 [98] 魏武侯:名擊,文侯之子,戰國時魏國國君。西河:見3.2注。 [99] 還(xuán):通「旋」。 【譯文】 吳起做魏武侯的西河郡守。秦國有一座小的邊防崗亭面臨邊境,吳起想攻占它。因為如果不除去這個崗亭,那麼它對魏國的種田人危害很大,人們都不敢在那附近種地;但如果要除去它,那麼又不值得為了這點小事去徵集軍隊。於是他就把一根車轅靠在北門的外面而向人們發布命令說:「有誰能把這根車轅搬到南門的外面,就賜給他上等的農田和上等的住宅。」但人們沒有一個去搬動它。等到後來有人把它搬去了,就馬上按照命令給他賞賜。過了一會兒吳起又把一石赤豆放置在東門的外面而向人們發布命令說:「有誰能把這石赤豆搬到西門的外面,就像第一次那樣給他賞賜。」於是人們爭著去搬遷它。於是吳起又下令說:「明天將攻取那座崗亭,有誰能率先登上這崗亭的,任命他當國大夫的官,賜給他上等的農田和住宅。」人們爭相奔走前來應募。於是吳起下令攻打這崗亭,一個早晨就把它攻克了。 30.3.4 李悝為魏文侯上地之守 [100] ,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 [101] ,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射,日夜不休。及與秦人戰,大敗之,以人之善戰射也。 【注釋】 [100] 魏文侯:見22.11注。 [101] 的:箭靶子。 【譯文】 李悝做魏文侯上黨地區的郡守,想要人民善於射箭,於是就下令說:「人們有疑慮而不能決斷的訴訟,就叫他們射箭靶,射中箭靶的就勝訴,射不中箭靶的就敗訴。」命令一下而人們都急忙練習射箭,日夜不息。等到和秦國人打仗,便把秦國的軍隊打得大敗,因為他的人民都善於作戰射箭啊。 30.3.5 宋崇門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上以為慈愛於親,舉以為官師 [102] 。明年,人之所以毀死者歲十餘人。子之服親喪者,為愛之也,而尚可以賞勸也,況君上之於民乎! 【注釋】 [102] 官師:士一類的小官。 【譯文】 宋國崇門的一個里弄居民為親人守喪而哀痛地餓壞自己的身體,餓得很瘦弱,君主認為他對親人非常仁愛,於是就提拔他讓他做了個小官。第二年,人們因此而餓壞自己身體以致死亡的一年有十多人。子女為父母親服喪,是因為愛父母,但還是可以用獎賞來鼓勵,更何況是君主對於民眾呢! 30.3.6 越王慮伐吳,欲人之輕死也,出見怒蛙 [103] ,乃為之式。從者曰:「奚敬於此?」王曰:「為其有氣故也。」明年之請以頭獻王者歲十餘人。由此觀之,譽之足以殺人矣。 【注釋】 [103] 怒蛙:鼓著腮幫子的青蛙,因為它看上去好像有怒氣,所以稱為「怒蛙」。 【譯文】 越王勾踐圖謀討伐吳國,想要人們看輕死亡而拚死去作戰。他外出看見鼓著腮幫子似含怒氣的青蛙,於是就低頭靠在車前的橫木上對它表示敬意。隨從說:「為什麼要對這種東西表示敬意呢?」越王說:「因為它有勇氣的緣故。」第二年,願意拿自己的腦袋獻給越王的一年有十多個人。從這一點來看,讚譽足夠用來殺人了。 30.3.7 一曰:越王勾踐見怒蛙而式之。御者曰:「何為式?」王曰:「蛙有氣如此,可無為式乎?」士人聞之曰:「蛙有氣,王猶為式,況士人有勇者乎!」是歲,人有自剄死以其頭獻者。故越王將復吳而試其教:燔台而鼓之,使民赴火者,賞在火也;臨江而鼓之,使人赴水者,賞在水也;臨戰而使人絕頭刳腹而無顧心者,賞在兵也。又況據法而進賢,其助甚此矣 [104] 。 【注釋】 [104] 助:當為「勸」字之誤。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越王勾踐看見鼓著腮幫子似含怒氣的青蛙而低頭靠在車軾上對它表示敬意。駕車的說:「為什麼要靠在車軾上對它表示敬意呢?」越王說:「青蛙有這樣的勇氣,能不為它靠在車軾上表示敬意嗎?」武士們聽說了這件事,說:「青蛙有勇氣,大王尚且為它靠在車軾上表示敬意,更何況是武士中有勇氣的呢!」這一年,越國人之中便有自刎死了把自己的頭獻給越王的。過去越王將要報復吳國的時候試驗過自己的訓練效果:放火焚燒了高台而敲擊戰鼓令人前進,之所以能使人們撲向火海,是因為獎賞存在於撲進火里;面對大江而敲擊戰鼓令人前進,之所以能使人們撲進水裡,是因為獎賞存在於撲進水裡;面對戰爭能使人們斷頭剖腹而沒有反顧之心,是因為獎賞存在於作戰之中。更何況根據法制提升賢能的人,它的鼓勵作用就比這更大了。 30.3.8 韓昭侯使人藏弊褲,侍者曰:「君亦不仁矣,弊褲不以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非子之所知也。吾聞明主之愛一 一笑 [105] , 有為 ,而笑有為笑。今夫褲,豈特 笑哉?褲之與 笑相去遠矣。吾必待有功者,故收藏之未有予也。」 【注釋】 [105] (pín):通「顰」,皺眉,表示擔憂。 【譯文】 韓昭侯派人把破褲子藏了起來,侍從說:「您也太不仁慈了,連破褲子也不拿來贈送給身邊的侍從而把它都藏了起來。」韓昭侯說:「這不是您所能懂得的事情。我聽說英明的君主對自己的皺一皺眉頭或笑一笑都十分吝惜而不輕易表露,皺眉頭有皺眉頭的意圖,而笑有笑的目的。現在那條破褲子,難道只是皺一下眉頭和笑一下的事麼?贈送褲子與皺眉頭、笑一笑可相差得遠啦。我一定要等待那有功勞的人才賞給他,所以把它收藏起來而沒有送給人啊。」 30.3.9 鱣似蛇 [106] ,蠶似蠋 [107] 。人見蛇則驚駭,見蠋則毛起。然而婦人拾蠶,漁者握鱣,利之所在,則忘其所惡,皆為孟賁 [108] 。 【注釋】 [106] 鱣(shàn):同「鱔」。 [107] 蠋(zhú):豆葉上的大青蟲。 [108] 孟賁:春秋時衛國的勇士。 【譯文】 黃鱔像蛇,蠶像青蟲。人看見蛇就驚慌害怕,看見青蟲就汗毛豎起。但是婦女用手拾蠶,漁民手握黃鱔,有利可圖的地方,人們就忘記了他們所厭惡的形狀,都成了孟賁那樣的勇士。 30.4.0 四 【譯文】 對第四條經文的解說 30.4.1 魏王謂鄭王曰 [109] :「始鄭、梁一國也 [110] ,已而別,今願復得鄭而合之梁。」鄭君患之,召群臣而與之謀所以對魏。公子謂鄭君曰:「此甚易應也。君對魏曰:『以鄭為故魏而可合也,則弊邑亦願得梁而合之鄭 [111] 。』」魏王乃止。 【注釋】 [109] 鄭王:即韓王,參見22.4注。 [110] 梁:即魏。魏惠王九年(公元前361年)遷都大梁(今河南開封西北),所以魏又稱梁。 [111] 弊:通「敝」。 【譯文】 魏王對韓王說:「起初韓、魏是一個國家,都屬晉國,後來才分開,現在我希望再得到韓國而把它併入魏國。」韓王為這件事擔憂,就召見群臣和他們謀劃答覆魏國的方法。公子對韓王說:「這很容易回答。您答覆魏王說:『如果因為韓國是過去的魏國而可以合併,那麼敝國也希望得到魏國而把它併入韓國。』」魏王於是就罷休了。 30.4.2 齊宣王使人吹竽 [112] ,必三百人。南郭處士請為王吹竽 [113] ,宣王說之 [114] ,廩食以數百人。宣王死,湣王立 [115] ,好一一聽之,處士逃。 【注釋】 [112] 齊宣王:戰國時齊國國君,田氏,名辟疆,他曾繼其祖桓公、父威王在稷下廣置學宮,招攬學者。 [113] 處士:隱居未做官的讀書人。 [114] 說:通「悅」。 [115] 湣王:見14.8注。 【譯文】 齊宣王讓人吹竽,一定要三百個人一起吹。南郭先生請求為宣王吹竽,宣王很喜歡他,由官倉供給他的糧食與供養幾百個人一樣多。宣王死了以後,湣王登上了王位,喜歡一個一個地聽人吹竽,南郭先生就逃跑了。 30.4.3 一曰:韓昭侯曰 [116] :「吹竽者眾,吾無以知其善者。」田嚴對曰:「一一而聽之。」 【注釋】 [116] 韓昭侯:戰國時韓國國君,公元前358年—公元前333年在位。 【譯文】 另一種說法是,韓昭侯說:「吹竽的人眾多,我沒有辦法了解那吹得好的。」田嚴回答說:「那就一個一個地聽他們吹吧。」 30.4.4 趙令人因申子於韓請兵,將以攻魏。申子欲言之君,而恐君之疑己外市也;不則恐惡於趙;乃令趙紹、韓沓嘗試君之動貌而後言之。內則知昭侯之意,外則有得趙之功 [117] 。 【注釋】 [117] 得:使……得意。 【譯文】 趙國派人通過申子向韓國的國君請求援兵,準備用它來攻打魏國。申子想把這件事說給君主聽,卻又怕君主懷疑自己在與外國搞交易;如果不說,那麼又怕得罪了趙國;於是就叫趙紹、韓沓先去試探君主的態度後再向君主說這件事。這樣,在國內就知道了韓昭侯的心意,在國外便有討好趙國的功效。 30.4.5 三國兵至韓 [118] ,王謂樓緩曰 [119] :「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慾割河東而講,何如?」對曰:「夫割河東,大費也;免國於患,大功也。此父兄之任也,王何不召公子汜而問焉?」王召公子汜而告之,對曰:「講亦悔,不講亦悔。王今割河東而講,三國歸,王必曰:『三國固且去矣,吾特以三城送之。』不講,三國也入韓,則國必大舉矣,王必大悔。王曰:『不獻三城也。』臣故曰:『王講亦悔,不講亦悔。』」王曰:「為我悔也,寧亡三城而悔,無危乃悔。寡人斷講矣。」 【注釋】 [118] 韓:通「函」,指函谷關。 [119] 王:指秦昭王。樓緩:戰國時趙國人,當時任秦昭王的相。 【譯文】 韓、魏、齊三國的軍隊已經到了函谷關,秦昭襄王對樓緩說:「三國的軍隊已經深入了!我想割讓黃河以東的土地來和他們和解,怎麼樣?」樓緩回答說:「割讓黃河以東的土地,這是一個很大的損失;而使國家從禍患中擺脫出來,又是一個偉大的功績。這種事情的決策是您叔伯、兄長的責任,大王為什麼不召公子汜來向他諮詢一下呢?」秦昭襄王召來公子汜而把這件事告訴了他,公子汜回答說:「和解也要後悔,不和解也要後悔。大王現在如果割讓黃河以東的土地去和他們講和,三國的軍隊回去了,大王一定會說:『三國的軍隊本來就要撤離了,我只是把這三個城邑白白地送給了他們。』如果不和他們講和,三國的軍隊一進入函谷關,那麼國都咸陽一定會全部淪喪,大王一定會非常悔恨。大王一定會說:『這是因為沒有獻上三個城邑的緣故啊。』所以我說:『大王和解也要後悔,不和解也要後悔。』」秦昭襄王說:「如果我後悔的話,寧願丟了三個城邑而後悔,也不能讓國家遭到危亡後才後悔。我決定和他們講和了。」 30.4.6 應侯謂秦王曰:「王得宛、葉、藍田、陽夏 [120] ,斷河內 [121] ,困梁、鄭,所以未王者,趙未服也。弛上黨 [122] ,在一而已,以臨東陽 [123] ,則邯鄲口中虱也。王拱而朝天下,後者以兵中之 [124] 。然上黨之安樂,其處甚劇,臣恐弛之而不聽,奈何?」王曰:「必弛易之矣。」 【注釋】 [120] 宛、葉、藍田、陽夏:原來都是楚國的領地。宛位於今河南南陽市,葉位於今河南葉縣,藍田位於今湖北荊門市東南,陽夏位於今河南太康縣。 [121] 河內:魏國之地,即今河南北部黃河以北地區。 [122] 上黨:見1.4注,此時已為秦國攻取。 [123] 東陽:見1.4注。 [124] 中(zhònɡ):擊。 【譯文】 應侯范雎對秦昭襄王說:「大王已經奪取了宛、葉、藍田、陽夏,封鎖了河內地區,圍困了魏國、韓國,之所以還沒有成就稱王天下的大業,是因為趙國還沒有被制服。放棄上黨,損失的不過是一個郡罷了,將這兵力逼近東陽,那麼邯鄲就好像是放到嘴裡的虱子一樣難逃厄運了。大王拱著手使天下諸侯都來朝拜,來得晚的就用軍隊去攻打他。但是上黨現在安定和樂,它的地勢又十分險要,我怕放棄它的主張您不會聽從,怎麼辦呢?」秦王說:「我決定放棄上黨而把它的兵力調到東陽了。」 30.5.0 五 【譯文】 對第五條經文的解說 30.5.1 龐敬,縣令也。遣市者行,而召公大夫而還之 [125] 。立以間 [126] ,無以詔之,卒遣行。市者以為令與公大夫有言,不相信,以至無奸。 【注釋】 [125] 公大夫:管理市場的官。 [126] 以:相當於「有」。 【譯文】 龐敬,是縣令。他派遣市場管理員去巡視,而招呼管理市場的公大夫讓他們回來。站了一會兒,也沒有命令他們什麼,最後也就派遣他們去巡視了。市場管理員以為縣令和公大夫另有什麼囑咐,也就不信任他們了,因此就不敢再為非作歹了。 30.5.2 戴歡,宋太宰。夜使人,曰:「吾聞數夜有乘轀車至李史門者,謹為我伺之。」使人報曰:「不見轀車,見有奉笥而與李史語者 [127] ,有間,李史受笥。」 【注釋】 [127] 奉:通「捧」。笥:一種方形竹器。 【譯文】 戴歡,是宋國的太宰。他在夜裡派遣一個人,對他說:「我聽說這幾天夜裡有人坐著臥車來到李史的家門口,你要謹慎地為我監視他。」派出去的人回報說:「沒有看見臥車,只看見有個捧著方形竹器的人在和李史講話,過了一會兒,李史接過了這竹器。」 30.5.3 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間。周主曰:「吾之吏之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 [128] 。」於是吏皆聳懼 [129] ,以為君神明也。 【注釋】 [128] 不移日:日影沒移動,指時間很短。 [129] 聳:通「悚」。 【譯文】 周國的君主丟了玉簪,叫差役去找它,找了三天也沒有能找到。周國的君主又叫別人去找,便在人家的屋裡找到了它。周國的君主說:「我的差役竟然這樣不賣力辦事。讓他們找玉簪,找了三天也沒有把它找到,我叫別人找它,不一會兒就把它找到了。」於是差役們都很恐懼,認為國君神通聖明。 30.5.4 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 [130] ,顧反而問之曰 [131] :「何見於市?」對曰:「無見也。」太宰曰:「雖然,何見也?」對曰:「市南門之外甚眾牛車,僅可以行耳。」太宰因誡使者:「無敢告人吾所問於女。」因召市吏而誚之曰:「市門之外何多牛屎?」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乃悚懼其所也。 【注釋】 [130] 商:指宋國,因為宋國的君主是商王朝王族的後代,因而後世稱宋為商。太宰:相當於宰相的官。 [131] 顧:回。反:通「返」。 【譯文】 宋國的太宰派一個年輕的家臣到市場上去,回來後便問他說:「在市場上看見了些什麼?」這家臣回答說:「沒有看見什麼。」太宰說:「即使這樣,你還是要說說看見了什麼?」這家臣回答說:「市場南門外有很多的牛車,擠得僅僅可以通行罷了。」太宰便告誡這派出去的家臣:「不要大膽地把我對你的問話告訴給別人。」於是就召來管理市場的官吏而責備他說:「市場門外為什麼有那麼多的牛屎?」管理市場的官吏對太宰了解情況的迅速感到十分驚奇,於是就誠惶誠恐地謹守自己的職責了。 30.6.0 六 【譯文】 對第六條經文的解說 30.6.1 韓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誠不 [132] 。 【注釋】 [132] 不:通「否」。 【譯文】 韓昭侯握著指甲,而假裝掉了一隻指甲,找它找得很急,他身邊的侍從便剪了自己的指甲來獻給他。韓昭侯就用這種方法來考察身邊侍從的忠誠不忠誠。 30.6.2 韓昭侯使騎於縣。使者報,昭侯問曰:「何見也?」對曰:「無所見也。」昭侯曰:「雖然,何見?」曰:「南門之外,有黃犢食苗道左者。」昭侯謂使者:「毋敢泄吾所問於女。」乃下令曰:「當苗時,禁牛馬入人田中固有令,而吏不以為事,牛馬甚多入人田中。亟舉其數上之;不得,將重其罪。」於是三鄉舉而上之 [133] 。昭侯曰:「未盡也。」復往審之,乃得南門之外黃犢。吏以昭侯為明察,皆悚懼其所而不敢為非。 【注釋】 [133] 鄉:通「向」。 【譯文】 韓昭侯派騎士到縣城視察。這派出去的人來匯報,昭侯問他說:「看見了什麼?」他回答說:「沒有看見什麼東西。」昭侯說:「即使這樣,你還得說說看見了什麼?」他說:「南門的外面,有頭黃色的小牛在大路左邊吃禾苗。」韓昭侯對這派出去的人說:「不准你隨便把我對你的問話泄露出去。」於是就下達命令說:「當禾苗生長的時候,禁止牛馬闖入農民的田裡本來就有了命令,而小吏們卻不把這命令當作一回事,以致有很多牛馬闖入農民的田裡。趕快把闖入農田的牛馬數目舉報上來;如果查不出來,就加重你們的罪責。」於是東門、西門、北門三個方向闖入農田的牛馬數目被舉報了上來。韓昭侯說:「還沒有完全舉報上來。」小吏們又去仔細查看了一下,便發現了南門外那黃色的小牛。小吏們認為韓昭侯能明察秋毫,於是都恐懼地謹守自己的職責而不敢為非作歹了。 30.6.3 周主下令索曲杖,吏求之數日不能得。周主私使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乃謂吏曰:「吾知吏不事事也 [134] 。曲杖甚易也,而吏不能得,我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豈可謂忠哉?」吏乃皆悚懼其所,以君為神明。 【注釋】 [134] 事事:做事。前一個「事」是動詞。 【譯文】 周國的君主下達命令去搜尋一根頭部彎曲的拐杖,小吏們找它找了好幾天都沒能找到。周國的君主私下派人去找它,沒有多久就找到了它。於是他就對小吏們說:「我知道你們不肯好好辦事。一根彎曲的拐杖很容易找到,而你們卻不能找到,我叫人去找它,沒有多久就找到了它。這難道可以說是你們對我的忠心嗎?」小吏們於是都恐懼地謹守自己的職責,認為國君是神通聖明的。 30.6.4 卜皮為縣令,其御史污濊而有愛妾 [135] ,卜皮乃使少庶子佯愛之,以知御史陰情。 【注釋】 [135] 御史:監察官。濊:通「穢」。 【譯文】 卜皮做縣令,他的御史行為下流骯髒而有一個寵愛的小老婆,卜皮便派了一個年輕的家臣假裝去愛她,用這種辦法來了解御史的隱私。 30.6.5 西門豹為鄴令 [136] ,佯亡其車轄,令吏求之不能得,使人求之而得之家人屋間。 【注釋】 [136] 鄴:在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 【譯文】 西門豹做鄴縣的縣令時,假裝丟了那車軸頭上的鐵銷,命令小吏去找它而沒能找到,派別人去找它,便在老百姓的屋裡找到了它。 30.7.0 七 【譯文】 對第七條經文的解說 30.7.1 陽山君相衛 [137] ,聞王之疑己也,乃偽謗樛豎以知之。 【注釋】 [137] 陽山:應作山陽。衛:指魏。當時衛國削弱而依附於魏國,所以「魏」與「衛」混稱,參見6.1注。 【譯文】 山陽君做魏國的相國,聽說魏王猜疑自己,於是就假裝誹謗魏王的寵臣樛豎來探測國君是否真的猜疑自己。 30.7.2 淖齒聞齊王之惡己也,乃矯為秦使以知之 [138] 。 【注釋】 [138] 矯:假託。 【譯文】 淖齒聽說齊湣王厭惡自己,於是就派人假裝成秦國的使者來打聽這件事。 30.7.3 齊人有欲為亂者,恐王知之,因詐逐所愛者,令走王知之 [139] 。 【注釋】 [139] 之:與上文「知之」的「之」相同,指代「為亂」。 【譯文】 齊國有個人想要造反作亂,他怕齊王已經知道了這件事,於是就假意驅逐他所親愛的人,讓他們逃到齊王那裡去了解齊王是否已經知道他要作亂。 30.7.4 子之相燕,坐而佯言曰:「走出門者何?白馬也?」左右皆言不見。有一人走追之,報曰:「有。」子之以此知左右之不誠信。 【譯文】 子之做燕國的相國時,坐在那裡假言假語說:「跑出門的是什麼?是匹白馬嗎?」身邊的侍從都說沒看見。有一個人跑著追出去觀看,回報說:「有的。」子之用這種方法了解到了侍從中不老實的人。 30.7.5 有相與訟者,子產離之而無使得通辭,倒其言以告而知之。 【譯文】 有相互爭訟的人,子產把他們隔離開來,使他們不能互相通話,然後把他們的話倒過來去告訴另一方,從而了解到了他們的實情。 30.7.6 衛嗣公使人為客過關市 [140] ,關市苛難之 [141] ,因事關市,以金與關吏 [142] ,乃舍之。嗣公為關吏曰 [143] :「某時有客過而所 [144] ,與汝金,而汝因遣之。」關市乃大恐,而以嗣公為明察。 【注釋】 [140] 關:關口。市:集市。 [141] 關市:這裡以地代人,指代管理關市的人。 [142] 關吏:相當於30.5.1的「公大夫」。 [143] 為:通「謂」。 [144] 而:通「爾」,你。 【譯文】 衛嗣公派人假扮成外來的客商經過關口上的集市,那集市上的管理員刁難他,他便奉承賄賂他們,並拿金子送給了守關的小吏,於是這小吏便放了他。衛嗣公對守關的小吏說:「某某時間,有一個外來的客商經過你這個地方,給了你金子,你便放他過去了。」這集市上的管理員於是十分恐懼,以為嗣公能明察秋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