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評論 · 六

熊十力 《韓非子評論》
韓非之人性論,實紹承荀卿性惡說,此無可諱言也。荀卿由道而歸儒,其形上學之見地猶是道家也,韓非援道以入法,其形上學之見地亦猶是道家也。凡政治哲學上大思想家,其立論足開學派者,必其思想於形上學有根據,否則為淺薄之論,無傳世久遠價值也。韓非紹承其師之性惡說,殆由其形上學未能融會天人。荀卿已有此病,故言性惡。韓非同其師之病,故紹承師說。此一大問題容當別為專篇,合荀韓而論定之,今此不暇及,但征明韓非為性惡論者而已。通觀韓非之書,隨處將人作壞物看,如防蛇蠍,如備虎狼,雖夫婦父子皆不足信。卷五備內篇曰:「人主之患,在於信人,信人則制於人。人臣之於其君,非有骨肉之親也,縛於勢而不得不事也。故為人臣者,窺覘其君心也無須臾之休,而人主怠傲處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弒主也。為人主而大信其子,則奸臣得乘於子以成其私,故李兌傅趙王而餓主父。為人主而大信其妻,則奸臣得乘於妻以成其私,故優施傅麗姬殺申生而立奚齊。夫以妻之近與子之親而猶不可信,則其餘無可信者矣。且萬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適子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早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愛則親,不愛則疏。語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則其為之反也,其母惡者其子釋。釋,被棄也,不相抱持也。 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衰美,謂衰其美色也。 事好色之丈夫,則身疑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後,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為後而子為主,則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之樂不減於先君,而擅萬乘不疑,此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扼昧,謂暗中絞縊也。 故《桃兀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處半。』人主弗知,則亂多資。故曰:利君死者眾則人主危。故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人,為戰與馳。醫善吭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王良愛馬,利所在也。勾踐為戰而欲士卒之死,故吭傷含血,亦為戰之利也。 故與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卷十八《六反篇》曰:「且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懷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男子於後為便也。 計之長利也。男有養親之利也。 故父母之於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況無父子之澤乎!」卷十一《外儲說篇》曰:「人為嬰兒也,父母養之簡,子長而怨。明子之於父,無天性之愛也,隨利養豐簡為恩怨而已。 子盛壯成人,其供養薄,父母怒而誚之。明父之於子,亦無天性之愛也,計利養而已。 子父至親也,而或譙或怨者,皆挾相為挾為己之私也。 而不周於為己也。不周於為己,則譙之、怨之。皆挾至此為句。 夫賣傭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調布而求錢易者,非愛傭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傭客而疾耘耕,盡巧而正畦陌者,非愛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錢布且易雲也。此其養功力,有父子之澤矣,而心周於用者,皆挾自為心也。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為心,則越人易和;以害之為心,則父子離且怨。」 上來所述,足征韓非以為人之性本無有善,凡人皆挾自為心,只知有利而已矣。韓非受學荀卿,卿言性惡,其所謂性,實就形骸而言,非孟子性善之性也。性善之性則指吾人所得於天命以有生者,是乃至善無惡也。夫無聲無臭、備萬理、含萬德而為萬有之原者,是謂之天;即於天之流行不息,名之以命。天命,名二而實一也,吾人稟天命以有生,譬如每一漚皆稟大海水以成漚形,每一漚之形雖小,而各各皆以大海水為其體,人人、物物皆具有天命全體,義亦猶是。 即於天命在人而言,則名曰性,故性即命也、即天也。《中庸》曰「天命之謂性」,之謂二字宜深玩。只天命在人謂之性,非性與天命有層級之分、內外之判也。故性者即萬理萬德咸備之實體,不可疑其有惡根也。然而人之生也,便成為形氣之個別物事,俗雲我者是也,此我乃與我以外之人或物對峙,且不能不迫於實際生活,於是挾自為之私而處處計利,因此難全其天命之本然。人生有失其本性而物化之虞,有墮沒之險,《大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懼修省」,正謂此也。佛氏臨歿謂弟子曰「以戒為師」,亦《震》《象》義也。清儒郭善鄰春山,平實士也,其《己說》曰:「世以己與我皆對人而立名,而義實有別。謂己則克就吾人性分而言,我則形骸也。故由己言之,天地萬物皆一體,《論語》「古之學者為己」,此己乃大己,即指天命之性言,非目形骸的小我也。春山己與我之分,蓋從《論語》《中庸》會得。 自我言之,膈膜之外,判不相屬矣。只愛護膈膜,猶雲愛護一身也,一身之外,皆痛癢不相關。 公也、正也、明也、覺也、厚也、寬平也、和愛也,皆己之發用也;偏也、私也、迷也、妄也、矯也、執著也、殘忍也、慘酷也、巧詐也、悍暴也,皆自我之見起也。充為己之量,足以保四海;推為我之盡,不足以事父母。《論語》言『君子求諸己』,而孟氏斷楊朱之蔽則曰『楊氏為我』,其旨豈不深哉!」又曰:「己與人,對待之名也。己惟一,一者,絕對義,人能不役於形骸之私而全其己,則相對即是絕對,是人即天也。 人則萬殊,此言人者,形骸之名。 內外、親疏乃至智愚、善惡之不齊,此言人之萬殊。 必處之各得、裁之各正,然後會眾人或眾小我為一而克盡其夫己也。」此處頗改正原文。盡者即孟子盡性之盡,謂全體大用畢顯,無一毫虧蔽也。 春山《己說》言近而旨遠,唯真見性者乃知性即是天,而所謂天者,非超越於吾人之上,蓋人即天也。人之性,本萬理、萬德咸備,不可疑人性有惡根也。惡者緣形骸而始起,物我對峙而實際生活迫之,則自為之私不得不起,計利之念不得不熾。實際生活不可無也。不可輕鄙也,人無實際生活即不生,人不生即天不生也,故曰不可無也,不可輕鄙也。然而人或殉沒於實際生活中,剝喪其天命之本然,是人不天也;人不天者,不成其為人也。然則人道當如何?曰:人必自識其性,必保住其天命之本然,毋以形害性,即形亦性也;無以人害天,即人亦天也。人而復其天,即無物我對峙見;無物我對峙見,即無自為之私;無自為之私,則天下之利不欲擅於我;利不欲擅於我,則與人均之;利均於人,則實際生活無非天理自然,是會眾小我為一以克盡其大己也。唯人易以形害性、以人害天,致陷於物我對峙中,有自為之私;我擅其利而剝人之利,故有教化;教之不率,故有政治與經濟制度;政之失平;經之不正,故有革命。革命者,雖著手於實際生活方面,平其不平,正其失正,其要歸於使人全其性;復其天,完成其大己也。今如韓非之說,只從人之形骸一方面著眼,專從壞處看人,本未嘗知性,而妄臆人之性惡,妄斷人皆唯利是視之天生惡物,是戕人之性,賊人之天,而人生永無向上之幾也。悲夫! 韓非所訾人之惡行,吾儒非不知也,然此惡行非自性生也,人失其性而後流於惡也。儒者之道,順人之性而為政教,故禮樂以養德,政刑以輔德化之所不逮,常因人之善端而扶勉之,使自由發展而無所禁錮、無所折撓,將令人皆由小我而會入大己,故不遺實際生活而自超脫於實際生活,以發揚靈性生活,此人生之大樂,人道之至尊也。 韓非以為人性本惡,無可以誠信相與,其實天下之為夫婦父子者雖遺棄、劫殺與計較等惡行不必無,要皆由人之失其大己而任小我用事以成乎惡,而孝慈、義順等常德本於大己之發用者,固恆存於人心而未嘗息也。父慈、子孝、夫義、婦順,此皆常德之存乎人者,何容否認? 傭之功力,主之優遇,其間實有正義感在。傭盡功力,主人不酬以優遇,必其心之不安也;主人優遇,傭不酬以功力,亦非其心所可安也。縱雲各有自為之私夾雜其間,要不能完全否認正義感。使正義感全無,則人類決無可以一息通力合作者,而傭主之關係何由構成乎?韓非偏從壞處衡人,即依此等偏見以言治道,則將不外於猜防、錮閉、誘誑、劫制四者,凡韓非所為法術與秦皇所奉行橫暴愚民之政,盡於此而己,斯非人之慘劇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