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昌黎文集校注 · 韓昌黎文集第四卷

序 送陸歙州詩序 陸傪也。或無「詩」字,或作「送陸員外出刺歙州詩並序」。〔補註〕沈欽韓曰:權德輿陸歙州志云:在途發瘍,卒於洛師。 貞元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祠部員外郎陸君出刺歙州,朝廷夙夜之賢,都邑游居之良〔一〕,齎咨涕洟,咸以為不當去。歙,大州也;刺史,尊官也:由郎官而往者,前後相望也。當今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宣使之所察,歙為富州:宰臣之所薦聞,天子之所選用,其不輕而重也較然矣。如是而齎咨涕洟以為不當去者:陸君之道行乎朝廷,則天下望其賜;刺一州,則專而不能咸〔二〕;先一州而後天下,豈吾君與吾相之心哉〔三〕?於是昌黎 韓愈道願留者之心泄其思,作詩曰: 〔一〕「居」,一作「從」。 〔二〕或作「或」而屬下句。方從閣本作「咸而」,屬上句。今按:莊子有「周遍咸」之語,方本得之。 〔三〕「先」上,諸本有「謂」字。方從閣本云:杭本訛「咸」作「或」,然尚無「謂」字,蜀本始作「或為」,今本易「為」作「謂」,訛轉甚也。 我衣之華兮,我佩之光〔一〕,陸君之去兮,誰與翱翔〔二〕。斂此大惠兮,施於一州;今其去矣,胡不為留?我作此詩,歌於逵道;無疾其驅,天子有詔。 〔一〕「華」,一作「美」。 〔二〕諸本如此。方從閣、杭本「光翔」下皆有「兮」字;「去」下無「兮」字。今按:古詩賦有句句用韻及語助者,賡歌是也;有隔句用韻及「兮」,而「兮」在上句之末,韻在下句之末者,騷經是也;有隔句用韻,而上句不韻不「兮」,下句押韻有「兮」者,橘頌之類是也。今此詩方本若用賡歌之例,則「華」、「光」有「兮」而不韻,其「去」字一句又並無也。若用騷經之例,則「光」、「翔」當用韻,而不當有「兮」,「華」雖可以有「兮」,而「去」復不可以無「兮」也。若用橘頌之例,則下三句為合,而首句不當有「兮」也。韓公深於騷者,不應如此。蓋方所從之本失之也。今定從諸本,以騷經及賈誼吊屈首章為例。若欲以橘頌為例,則止去方本首句一「兮」字,尤為簡便。但無此本,不敢以意創耳。〔補註〕曾國藩曰:洒然而來。 送孟東野序 據集貞元十九年與陳給事書云:「送孟郊序一首,生紙寫,不加裝飾。」此序呂汲公以為是年作。序云:「東野之役於江南也,有若不釋然者。」時東野為溧陽尉雲。〔補註〕何焯曰:句法雖似考工,然波瀾要似莊子。劉大櫆曰:雄奇創辟,橫絕古今。張裕釗曰:儀禮之細謹,考工之峭宕,惟此與畫記與之相肖。 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盪之鳴。其躍也或激之,其趨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無聲,或擊之鳴。人之於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後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凡出乎口而為聲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一〕!樂也者,郁於中而泄於外者也;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者,物之善鳴者也。維天之於時也亦然,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二〕;是故以鳥鳴春〔三〕,以雷鳴夏,以蟲鳴秋,以風鳴冬,四時之相推敚〔四〕,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五〕! 〔一〕「為」,一作「有」。〔補註〕按:以上「不得其平則鳴」,此鳴之一例也。 〔二〕〔補註〕張裕釗曰:奇宕。 〔三〕「鳥」下,閣本有「獸」字,非是。 〔四〕「敚」,古「奪」字,或作「奪」。 〔五〕〔補註〕按:以上「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此鳴之又一例也。其讀曰:豈言四時之運行,豈必有不得其平者乎?此正破前段之說,以下遂二義並舉,說者往往失之。事文類聚有曰:「公雲物不得其平則鳴,然其雲咎陶、禹、伊、周鳴國家之盛,非所謂不得其平者也。」是知其一說而不知其又有一說,故有此疑。 其於人也亦然:人聲之精者為言,文辭之於言,又其精也〔一〕,尤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二〕。其在唐 虞,咎陶 禹其善鳴者也,而假以鳴〔三〕;夔弗能以文辭鳴〔四〕,又自假於韶以鳴;夏之時,五子以其歌鳴;伊尹鳴殷;周公鳴周:凡載於詩 書六藝,皆鳴之善者也。周之衰,孔子之徒鳴之,其聲大而遠。傳曰:「天將以夫子為木鐸。」其弗信矣乎!其末也,莊周以其荒唐之辭鳴〔五〕。楚大國也,其亡也,以屈原鳴。臧孫辰 孟軻 荀卿以道鳴者也,楊朱 墨翟 管夷吾 晏嬰 老聃 申不害 韓非 昚到〔六〕田駢 鄒衍 尸佼 孫武 張儀 蘇秦之屬,皆以其術鳴〔七〕。秦之興,李斯鳴之。漢之時,司馬遷 相如 揚雄最其善鳴者也。其下魏 晉氏,鳴者不及於古,然亦未嘗絕也〔八〕;就其善者,其聲清以浮,其節數以急,其辭淫以哀,其志弛以肆〔九〕,其為言也,亂雜而無章。將天丑其德莫之顧邪?何為乎不鳴其善鳴者也〔一〇〕? 〔一〕方從閣、杭、蜀本去「又」字,而取下句「尤」字足成一句。不成文理。 〔二〕按:上文已再言「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矣,則此又言「人聲之精者為言,而文詞又其精者」,故「尤擇其善鳴者而假之鳴」。「又」字、「尤」字正是關鍵血脈首尾相應處,方以三本之誤,遂去「又」字而以「尤」字屬上句,不唯此句不成文理,又使此篇語無次第,其誤尤甚。今悉正之。 〔三〕「在」下,或有「於」字。「假」下,或有「之」字。 〔四〕「弗」,或作「不」,而無「能」字。 〔五〕「辭」,或作「說」,下或有「於楚」二字。莊子,蒙人。蒙,梁地也。且辭楚威王之聘,未嘗仕於楚也。 〔六〕昚到在申、韓前,申、韓稱之,有書四十二篇。「昚」,古「慎」字。 〔七〕〔補註〕陳景雲曰:尸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逃入蜀。見班志。 〔八〕「其下」,方無「其」字。「然亦未嘗絕也」,諸本皆有此句,方從閣本刪去。今按:有此一句,文意乃足,閣本脫也。 〔九〕「善」下,或有「鳴」字。「浮」,方從諸本作「淳」,唯蜀本及文苑作「浮」。今按:此數句皆言魏、晉以下文章之病,不應用「淳」字以美之。諸本皆誤。「數以急」、「弛以肆」二句,諸本皆如此,方從謝本刪去二「以」字。今按:自「其聲」至此四句,當為一列。其第二第四句,古本偶皆脫一字,而方必從之,遂使句之短長參差不齊,而不可讀,正與上李巽書相似。其意以為必如是而後為古,而不知所謂古者不在是也。 〔一〇〕諸本如此,方從閣本以「亂」為「詞」,又從閣、杭本刪去「將天」以下十九字。今按:方本極無理,蓋因「亂」而誤為「辭」,又因「辭」而轉作「詞」耳。今當改「詞」為「亂」,又補十九字,文意乃足。〔補註〕張裕釗曰:奇盪處超邁無前,意態橫溢,可想其筆力之雄。 唐之有天下,陳子昂 蘇源明 元結 李白 杜甫 李觀皆以其所能鳴。其存而在下者,孟郊 東野始以其詩鳴;其高出魏 晉,不懈而及於古,其他浸淫乎漢氏矣〔一〕。從吾游者,李翱 張籍其尤也,三子者之鳴信善矣〔二〕,抑不知天將和其聲,而使鳴國家之盛邪?抑將窮餓其身,思愁其心腸,而使自鳴其不幸邪?三子者之命,則懸乎天矣〔三〕。其在上也奚以喜,其在下也奚以悲! 〔一〕「魏晉」,方作「晉魏」;或無「古」字;「氏矣」,方從閣本無此二字:皆非是。 〔二〕或無「信」字,或作「善鳴」,皆非是。左傳云:「克己復禮,仁也,信善哉。」公雖未必用此語,然亦偶合也。 〔三〕閣、杭、蜀、苑「則」下有「有」字,非是。若果有「有」字,即「天」下當有「者」字,更詳之。 東野之役於江南也,有若不釋然者,故吾道其命於天者以解之〔一〕。 〔一〕「釋」,或作「懌」,「然者」或作「者然」,云:顧命:「王不懌。」或作「不釋」,「釋」,猶開釋也。按:嘉祐本作「不釋然者」,其語本出莊子,或本皆誤也。「以解」,或無「以」字,非是。 送許郢州序 或作「送許使君刺郢州序」,仍注「仲輿」二字,或作「志雍」。樊云:志雍 貞元九年進士。時於頔節制山南東道,郢于山南為屬邑,是時頔斂民方急,公因志雍之行,序以規之。公貞元十八年上於頔書,故云「愈嘗以書自通於於公頔」。此序十九年作也。〔補註〕陳景雲曰:郢州字叔載,仲輿乃名也。志雍,郢州子。歸有光曰:於頔賦斂苛急,故托文諷諫。 愈嘗以書自通於於公,累數百言〔一〕。其大要言:先達之士,得人而托之〔二〕,則道德彰而名問流〔三〕;後進之士,得人而托之,則事業顯而爵位通。下有矜乎能,上有矜乎位,雖恆相求而喜不相遇〔四〕。於公不以其言為不可,復書曰:「足下之言是也。」於公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五〕,而能與卑鄙庸陋相應答如影響,是非忠乎君而樂乎善,以國家之務為己任者乎?愈雖不敢私其大恩,抑不可不謂之知己,恆矜而誦之。情已至而事不從〔六〕,小人之所不為也;故於使君之行,道刺史之事,以為於公贈。 〔一〕「公」下,或有「頔」字。 〔二〕「要」下,或有「也」字。 〔三〕「問」,或作「聞」。 〔四〕諸本無「喜」字,方從閣、杭、蜀、苑,得之。〔補註〕方苞曰:「喜」應作「苦」。陳景雲曰:文章軌範無「喜」字。 〔五〕「世」下,或有「出群」字。 〔六〕「事不從」,謂不能卒言之也。 凡天下之事成於自同而敗於自異。為刺史者恆私於其民,不以實應乎府〔一〕;為觀察使者恆急於其賦,不以情信乎州?繇是刺史不安其官〔二〕,觀察使不得其政,財已竭而斂不休,人已窮而賦愈急〔三〕,其不去為盜也亦幸矣。誠使刺史不私於其民,觀察使不急於其賦〔四〕,刺史曰,吾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惠不可以獨厚;觀察使亦曰,某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斂不可以獨急〔五〕:如是而政不均、令不行者,未之有也。其前之言者,於公既已信而行之矣〔六〕;今之言者,其有不信乎?縣之於州,猶州之於府也。有以事乎上,有以臨乎下,同則成,異則敗者皆然也。非使君之賢,其誰能信之〔七〕? 〔一〕謂觀察府。 〔二〕「繇」,一作「縣」。 〔三〕「賦」,或作「怒」,非是。 〔四〕或無下「其」字。 〔五〕或無「以」字。 〔六〕「前」下,或無「之」字,非是。「既」,一作「即」。 〔七〕「信」,或作「從」,非是。 愈於使君非燕遊一朝之好也,故其贈行,不以頌而以規。 送竇從事序 竇平,貞元五年登進士第。 逾甌 閩而南,皆百越之地〔一〕,於天文,其次星紀,其星牽牛。連山隔其陰,鉅海敵其陽〔二〕,是維島居卉服之民,風氣之殊,著自古昔〔三〕。 〔一〕「甌」,或作「越」,以下文重出「越」字考之,非是。或無「甌」字,亦非。「越」或作「粵」。 〔二〕「敵」,一作「歊」,氣上烝也。方從閣、苑作「敲」,云:「敲」,橫擿也。謂鉅海敲盪其南也。今按:「敲」,微扣也。字書訓以橫擿,而漢書注又訓「擿」為發動,蓋不以杖末奮擊,但以杖身微扣而發動之,所謂橫擿也。海之為物最鉅,其所震盪,豈微扣之謂邪?閣本蓋誤,而方必為曲說以附之,殊不可曉。作「歊」亦非是,但當作「敵」,乃當抵對捍之意,與上句「隔」字正相對也。〔補註〕陳景雲曰:「敵」,南宋本作「敞」,為「長海敞其陽」,謂越地之南,風氣宣洩太甚也。上句「山隔其陰」,則謂越北風氣與中原否閡不通也,故下雲「風氣之殊自古昔」。 〔三〕「維」,一作「皆」,「島」作「鳥」,「居」作「夷」。「氣」,閣、蜀本作「俗」。今按:「島居卉服」,已見其民俗之陋,因又言此以見其風氣之惡,自是兩事;故下文云:「民俗既遷,風氣亦隨也。」閣、蜀皆誤。「古」或作「在」,非是。 唐之有天下,號令之所加,無異於遠近。民俗既遷,風氣亦隨,雪霜時降,癘疫不興〔一〕,瀕海之饒,固加於初〔二〕;是以人之之南海者,若東西州焉〔三〕。 〔一〕「疫」,或作「疾」。 〔二〕或云:「瀕」,濱也。篆文無「濱」字,漢志「瀕南山,又瀕河十郡」,只用「瀕」字。「加於」,或作「如其」,非是。 〔三〕「之之」,諸本無復出「之」字。方從閣、杭、蜀、苑,得之。「若」或作「如」。〔補註〕劉大櫆曰:起得雄直,惟退之有此。張裕釗曰:起勢如河之注海,如雲出而風驅之,而造意雄堅,無一字懈散,讀之但覺騰邁而上耳。吳汝綸曰:平以文士不得志於京師,而遠出南海從幕職,故為言此;其意微妙高遠,非苟為壯麗也。 皇帝臨天下二十有二年〔一〕,詔工部侍郎趙植為廣州刺史〔二〕,盡牧南海之民。署從事扶風竇平〔三〕。平以文辭進。於其行也,其族人殿中侍御史牟〔四〕合東都交遊之能文者二十有八人,賦詩以贈之。於是昌黎 韓愈嘉趙南海之能得人,壯從事之答於知我,不憚行之遠也〔五〕;又樂貽周之愛其族叔父〔六〕,能合文辭以寵榮之,作送竇從事少府平序。 〔一〕「臨」下,或有「御」字。 〔二〕貞元十七年,以工部侍郎趙植充嶺南節度使。 〔三〕平,扶風 平陵人。 〔四〕牟字貽周,為東都留守判官。 〔五〕「我」,或作「己」。「行之遠」,文苑如此。諸本「之」或作「於」,或作「我於行遠」,或無「行之」二字,皆非是。 〔六〕「貽」上,或有「其宗」二字。 上巳日燕太學聽彈琴詩序 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於溱、洧水上執蘭招魂。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用上巳。時公為四門博士,作此序。〔補註〕茅坤曰:風雅。劉大櫆曰:韓公文往往從頭直下,其氣甚雄。此篇運辭典雅雍容,而雄直之氣自在,足徵才力之大。又曰:句腳多用平聲,尤奇。曾國藩曰:和雅淵懿,東京遺調。 與眾樂之之謂樂,樂而不失其正〔一〕,又樂之尤也〔二〕。四方無鬥爭金革之聲,京師之人既庶且豐,天子念致理之艱難,樂居安之閒暇,肇置三令節〔三〕,詔公卿群有司,至於其日,率厥官屬〔四〕飲酒以樂,所以同其休、宣其和、感其心、成其文者也。 〔一〕「正」,一作「節」。 〔二〕「尤」,一作「光」。 〔三〕舊史云:貞元四年九月詔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節日,宜任文武百僚選勝地追賞為樂。五年正月,詔以二月一日為「中和節」,代正月晦日,備三令節數。此序在貞元壬午癸未間,公為四門博士,其雲「肇置三令節」,蓋謂德宗朝始置耳。 〔四〕或無「屬」字。 三月初吉,實惟其時,司業武公〔一〕於是總太學儒官三十有六人,列燕於祭酒之堂。罇俎既陳,餚羞惟時,斝序行〔二〕,獻酬有容,歌風雅之古辭,斥夷狄之新聲,褒衣危冠,與與如也〔三〕。有儒一生〔四〕,魁然其形,抱琴而來,歷階以升〔五〕,坐於罇俎之南,鼓有虞氏之南風〔六〕,賡之以文王 宣父之操〔七〕,優遊夷愉,廣厚高明,追三代之遺音,想舞雩之詠嘆,及暮而退,皆充然若有得也〔八〕。武公於是作歌詩以美之,命屬官咸作之,命四門博士昌黎 韓愈序之。 〔一〕下或有「少儀」二字。 〔二〕一作「有序」。 〔三〕「與與」,或作「愉愉」,從杭、蜀本,云:詩「我黍與與」,淮南子「善用兵者,陵其與與」,皆音余。今按:論語有此全句。 〔四〕「儒一」,或作「一儒」。 〔五〕「以」,或作「而」。 〔六〕見家語。 〔七〕見史記孔子學琴於師襄事。〔補註〕沈欽韓曰:見樂記。 〔八〕「有」下,或有「所」字。 送齊下第序 「暭」,或作「曎」,考唐宰相世系表當作「暭」。序雲「齊生之兄,為時名相,出藩於鎮」,謂齊映也。以世系考之,映兄弟六人,昭、旼、映、暭、照、煦,無有曎者,豈曎後改名暭或煦耶?諸本或作「齊暭」,或作「齊曙」。按登科記:映 大曆五年,昭 貞元十五年,暭十九年,煦 元和二年踵登進士第,而曎亡焉。〔補註〕何焯曰左 國之文,最為雄直。 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邇,惟其宜可焉。其下之視上也,亦惟視其舉黜之當否,不以親疏遠邇疑乎其上之人〔一〕。故上之人行志擇誼〔二〕,坦乎其無憂於下也;下之人克己慎行,確乎其無惑於上也。是故為君不勞,而為臣甚易:見一善焉,可得詳而舉也;見一不善焉,可得明而去也〔三〕。及道之衰,上下交疑,於是乎舉讎、舉子之事,載之傳中而稱美之,而謂之忠〔四〕。見一善焉,若親與邇不敢舉也〔五〕;見一不善焉,若疏與遠不敢去也。眾之所同好焉,矯而黜之乃公也;眾之所同惡焉〔六〕,激而舉之乃忠也。於是乎有違心之行,有怫志之言,有內愧之名;若然者,俗所謂良有司也〔七〕。膚受之訴不行於君,巧言之誣不起於人矣。烏虖!今之君天下者,不亦勞乎!為有司者,不亦難乎!為人向道者,不亦勤乎〔八〕!是故端居而念焉,非君人者之過也;則曰有司焉,則非有司之過也;則曰今舉天下人焉,則非今舉天下人之過也。蓋其漸有因,其本有根,生於私其親〔九〕,成於私其身。以己之不直,而謂人皆然。其植之也固久,其除之也實難,非百年必世不可得而化也,非知命不惑不可得而改也。已矣乎,其終能復古乎! 〔一〕下或有「也」字,或無「之人」二字,而有「也」字。 〔二〕或無「故」字「之」字。 〔三〕閣、杭、蜀、苑無「詳」「明」二字。 〔四〕或無下「而」字,見左氏襄公三年,晉 祁奚請老,舉讎、舉子事。 〔五〕或無「敢」字。 〔六〕「眾」下,或皆有「人」字。 〔七〕「然」,或作「是」。 〔八〕「烏虖」猶「嗚呼」也。古文「於乎」、「烏虖」、「嗚呼」皆一義。或作「於是乎」,非是。「為有」,或無「為」字。「為人向道」,諸本皆同,但「向」或作「鄉」。閣、苑以「人」為「仁」,殊無文理。蓋所謂「人」者,指應舉者而言;為之作向道者,謂指引其道路所向,如公之於侯喜 侯雲長之徒是已。其作「鄉」者,亦音向,與兵書所謂「以鄉人為導」者,音義皆不同也。 〔九〕「其」下,或有「所」字。 若高陽 齊生者,其起予者乎?齊生之兄為時名相〔一〕,出藩於南〔二〕,朝之碩臣皆其舊交。齊生舉進士,有司用是連枉齊生,齊生不以雲,乃曰:「我之未至也,有司其枉我哉〔三〕?我將利吾器而俟其時耳。」抱負其業,東歸於家。吾觀於人,有不得志則非其上者眾矣;亦莫計其身之短長也。若齊生者既至矣〔四〕,而曰:「我未也。」不以閔於有司,其不亦鮮乎哉〔五〕!吾用是知齊生後日誠良有司也,能復古者也,公無私者也,知命不惑者也。 〔一〕「之兄」,或無「之」字。 〔二〕「於」下,杭、苑有「鎮」字,閣本無。今按:齊映以貞元七年由桂管改江西,是時洪州只為江西觀察使,至咸通中,乃有「鎮南」之號耳。杭、苑皆誤。 〔三〕「其枉」,或作「豈枉」,今從閣、杭、蜀本。 〔四〕一雲「既屈矣」,一作「既不得志矣」。今按:上文曰「我之未至也」,下文曰「我未也」,則此作「至」為是。 〔五〕「未」下,或有「至」字。 送陳密序 〔補註〕曾國藩曰:閒淡有體。 太學生陳密請於余曰:「密承訓於先生,今將歸覲其親,不得朝夕見,願先生賜之言,密將以為戒〔一〕。密來太學,舉明經,累年不獲選〔二〕,是弗利於是科也。今將易其業而三禮是習〔三〕,願先生之張之也。密將以為鄉榮。」〔四〕 〔一〕「覲」,或作「拜」。 〔二〕「經」下,或有「者」字。「獲」下,或有「其」字。 〔三〕唐制:取士有明經科,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三禮科,貞元五年二月置。 〔四〕或無「以」字。 余愧乎其言,遺之言曰:「子之業信習矣,其容信合於禮矣〔一〕;抑吾所見者外也?夫外不足以信內;子誦其文則思其義,習其儀則行其道,則將謂子君子也。爵祿之來也不可辭矣,科寧有利不利邪?」〔二〕 〔一〕「其」下,或有「儀」字,非是。 〔二〕「誦其」、「習其」,或並無「其」字。 送李願歸盤谷序 此序貞元十七年作,公年才三十四耳。東坡云:「歐陽公言:晉無文章,惟陶淵明歸去來辭而已。余謂唐無文章,惟韓退之送李願歸盤谷序而已。平生欲效此作,每執筆輒罷。因自笑曰:不若且放,教退之獨步。」此序孟州 濟原縣有石本,其間小有異同。〔補註〕陳景雲曰:同時有兩李願:一隱,一為西平王 晟子。劉大櫆曰:極力形容得志之小人與不得志之小人,而隱居之高尚乃見。行文渾渾,藏蓄不露。又曰:兼取偶儷之體,卻非偶儷之文,此哲匠之妙用也。惲敬曰:字字有本,句句自造,事事披根,惟退之有此。曾國藩曰:別出蹊徑,跌宕自喜。 太行之陽有盤谷〔一〕,盤谷之間,泉甘而土肥,草木藂茂,居民鮮少。或曰:謂其環兩山之間,故曰「盤」;或曰:是谷也,宅幽而勢阻,隱者之所盤旋。友人李願居之〔二〕。 〔一〕「太行」,山名,在懷州。「陽」,南也。「盤谷」,地名,在孟州 濟原縣。 〔二〕「盤」下,諸本皆有「旋」字。洪氏石本杭本同,或作「桓」。樊氏石本閣、蜀、苑刪去。今按:石本之不同,說見於後。「友人」,諸本及洪氏石本皆作「友」樊氏石本作「有」。 願之言曰:人之稱大丈夫者,我知之矣:利澤施於人〔一〕,名聲昭於時,坐於廟朝,進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其在外,則樹旗旄,羅弓矢,武夫前呵,從者塞途,供給之人,各執其物,夾道而疾馳。喜有賞,怒有刑〔二〕,才畯滿前〔三〕,道古今而譽盛德,入耳而不煩。曲眉豐頰,清聲而便體,秀外而惠中,飄輕裾,翳長袖,粉白黛綠者,列屋而閒居,妒寵而負恃,爭妍而取憐。大丈夫之遇知於天子,用力於當世者之所為也〔四〕。吾非惡此而逃之,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窮居而野處,升高而望遠〔五〕,坐茂樹以終日,濯清泉以自潔。采于山,美可茹;釣於水,鮮可食;起居無時,惟適之安〔六〕。與其有譽於前,孰若無毀於其後;與其有樂於身,孰若無憂於其心〔七〕。車服不維,刀鋸不加,理亂不知,黜陟不聞,大丈夫不遇於時者之所為也,我則行之。伺候於公卿之門,奔走於形勢之途,足將進而趦趄〔八〕,口將言而囁嚅〔九〕,處穢污而不羞。觸刑辟而誅戮〔一〇〕,徼幸於萬一,老死而後止者,其於為人賢不肖何如也?〔一一〕 〔一〕「於」,諸本作「於」,今從石本。 〔二〕文苑「賞」作「賜」。樊氏石本無此六字。 〔三〕「畯」,或作「俊」。 〔四〕「天子」,諸本作「主上」。方從石本。「為」上,諸本有「所」字,方從石本刪去,下文「於時者之所為也」同此。 〔五〕「望遠」,諸本如此,石閣、苑作「遠望」。 〔六〕蜀本及洪氏石本「之」作「所」。苑、粹、樊氏石本作「之」。 〔七〕「與其」下,諸本並有「有」字,方從石本刪去。 〔八〕「趦趄」,上七思切,下七餘切。 〔九〕「囁嚅」,上之舌切,又而舌切;下女居切,又音如。 〔一〇〕「穢污」,諸本作「污穢」,今用石本改。「不羞」,一本作「弗羞」。「辟」,石本作「法」。 〔一一〕〔補註〕張裕釗曰:含蘊無盡。 昌黎 韓愈聞其言而壯之,與之酒而為之歌曰:盤之中,維子之宮。盤之土,可以稼〔一〕。盤之泉,可濯可沿〔二〕。盤之阻,誰爭子所。窈而深,廓其有容。繚而曲,如往而復。嗟盤之樂兮,樂且無殃〔三〕;虎豹遠跡兮,蛟龍遁藏;鬼神守護兮,呵禁不祥〔四〕。飲則食兮壽而康,無不足兮奚所望〔五〕;膏吾車兮秣吾馬,從子於盤兮,終吾生以徜徉。 〔一〕諸本作「惟子之稼」,今從石、閣如此。 〔二〕石、閣、杭本「沿」作「湘」,方從蜀本云:洪慶善以為作「湘」者,石本磨滅,以閣本意之也;然此文自「如往而復」以上,皆二語一韻,以「稼」葉「土」,此類固多;以「容」葉「深」,以詩 七月、易 恆卦卜象考之,亦合古韻;獨「湘」不可與「泉」葉。按公論語筆解。以「浴於沂」作「沿於沂」,政與此「沿」同義,今只以「沿」為正。今按:方以古韻為據,舍所信之石杭、閣本而去「湘」從「沿」,其說當矣。然必以筆解為說,又似太拘。今世所傳筆解,蓋未必韓公真本也。又按:洪慶善云:「石本在濟源 張端家,皆缺裂不全,惟『可濯可湘』一句甚明。」又與方引洪氏磨滅之說不同,不知何故,姑記之以俟知者。然其大歸,只為從「湘」字耳,政使實然,亦不足取,其說詳於下條雲。或曰:「湘」字考之說文,雲「烹」也。詩 采:「於以湘之。」從「湘」為正。 〔三〕「殃」,方從洪校石本作「央」,又云:樊本只作「殃」,然閣、杭、蜀本皆作「央」。王逸注離騷云:「央,盡也,已也。」方又云:「此文如『叢』作『藂』、『俊』作『畯』、『時』作『旹』,皆石本字也。」今按:作「殃」於義為得。又按:此篇諸校本多從石本,而樊、洪兩石已自不同,未知孰是?其有同者,亦或無理,未可盡信。按歐公集古跋尾云:「盤谷序石本,貞元中所刻,以集本校之,或小不同,疑刻石誤。然以其當時之物,姑存之以為佳玩,其小失不足校也。」詳公此言,最為通論。近世論者專以石本為正,如水門記、溪堂詩,予已論之,南海廟、劉統軍碑之類亦然,其謬可考而知也。 〔四〕「禁」,或作「御」。 〔五〕「則」,或作「且」。 送牛堪序 此篇或在後卷之首,閣、杭、蜀本置此。公時為四門博士,堪為太學生,在貞元十九年雲。 以明經舉者,誦數十萬言〔一〕;又約通大義、征辭引類、旁出入他經者,又誦數十萬言:其為業也勤矣。登第於有司者,去民畝而就吏祿,由是進而累為卿相者,常常有之,其為獲也亦大矣。 〔一〕〔補註〕沈欽韓曰:六典注云:「經注兼舉。」按:漢法亦兼治章句。 然吾未嘗聞有登第於有司而進謝於其門者〔一〕,豈有司之待之也,抑以公不以情〔二〕?舉者之望於有司也,亦將然乎?其進而謝於其門也,則為私乎?抑無乃人事之未思,或者不能舉其禮乎?若牛堪者,思慮足以及之,材質足以行之,而又不聞其往者,其將有以哉〔三〕!違眾而求識〔四〕,立奇而取名,非堪心之所存也。由是而觀之,若堪之用心,其至於大官也不為幸矣〔五〕! 〔一〕「門」上,或無「其」字。 〔二〕「抑」,一作「御」,一無「抑」字。 〔三〕或無「將」字。 〔四〕「眾」,一作「俗」。 〔五〕「於」,一作「為」。 堪,太學生也;余,博士也。博士師屬也,於其登第而歸,將榮於其鄉也,能無說乎? 送董邵南序 邵南,壽州 安豐人,舉進士不得志,去遊河北,公作此送之。公詩有嗟哉董生行,亦為邵南作也。「南」下,或有「遊河北」三字。〔補註〕劉大櫆曰:退之以雄奇勝,獨此篇及送王含序深微屈曲,讀之覺高情遠韻,可望不可及。曾國藩曰:沈鬱往復,去膚存液。 燕 趙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董生舉進士,連不得志於有司,懷抱利器,鬱郁適茲土,吾知其必有合也。董生勉乎哉!夫以子之不遇時,苟慕義強仁者皆愛惜焉,矧燕 趙之士出乎其性者哉〔一〕? 〔一〕「性」下,一有「情」字。 然吾嘗聞風俗與化移易,吾惡知其今不異於古所云邪?聊以吾子之行卜之也〔一〕。董生勉乎哉! 〔一〕「於古」,閣作「於吾」雲,或作「聞」,而無「邪」字。今按:篇首云:「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諸本作「古所云」,語乃相應,作「吾所聞」,猶為近之,而語勢已微舛矣。若曰「吾所云」,則都無來歷,不成文字,必是謬誤無疑也。然此篇言燕、趙之士仁義出於其性,乃故反其詞,以深譏其不臣而習亂之意;故其卒章又為道上威德,以警動而招徠之,其旨微矣。讀者詳之。 吾因子有所感矣,為我吊望諸君之墓〔一〕,而觀於其市復有昔時屠狗者乎〔二〕?為我謝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三〕! 〔一〕樂毅去燕之趙,趙封於觀津,號曰望諸君。張華云:望諸君家在邯鄲西數里。 〔二〕荊軻至燕,愛燕之屠狗者高漸離,日飲燕市,酒酣,歌於市中。 〔三〕〔補註〕張裕釗曰:寄興無端,如此乃可謂之妙遠不測。 贈崔復州序 公此序大概與送許郢州之意同。郢、復在唐皆隸山南東道,兩序皆言於公 頔,又皆言民窮斂急,意必有所屬也。頔時為山南東道節度使雲。 有地數百里,趨走之吏,自長史司馬已下數十人〔一〕;其祿足以仁其三族及其朋友故舊;樂乎心,則一境之人喜;不樂乎心,則一境之人懼:丈夫官至刺史亦榮矣〔二〕! 〔一〕長史、司馬,刺史之佐。唐制,每州刺史而下,長史一人,司馬一人。 〔二〕「丈」上,或有「大」字。 雖然,幽遠之小民,其足跡未嘗至城邑〔一〕,苟有不得其所〔二〕,能自直於鄉里之吏者鮮矣,況能自辨於縣吏乎?能自辨於縣吏者鮮矣,況能自辨於刺史之庭乎〔三〕?由是刺史有所不聞,小民有所不宣。賦有常而民產無恆,水旱癘疫之不期,民之豐約懸於州,縣令不以言,連帥不以信,民就窮而斂愈急:吾見刺史之難為也〔四〕! 〔一〕〔補註〕張裕釗曰:折。 〔二〕或無「苟有」二字,或無「有」字。 〔三〕〔補註〕張裕釗曰:作數層頓跌。 〔四〕「州」,或作「前」;「縣」下,或有復出「縣」字:皆非是。 崔君為復州,其連帥則於公。崔君之仁足以蘇復人〔一〕,於公之賢足以庸崔君:有刺史之榮而無其難為者,將在於此乎? 〔一〕「崔君之仁」上,或有「愈以為」三字。 愈嘗辱於公之知,而舊遊於崔君,慶復人之將蒙其休澤也,於是乎言。 贈張童子序 「子」下或有「兵曹」字,唐制有「童子科」,公此序甚備,公貞元八年陸贄門下及第,童子時亦升於禮部,故謂俱陸公之門人。〔補註〕唐順之曰:止是科舉常事,而敘得何等頓挫。曾國藩曰:前半志選舉,疏健;夜半勖童子,簡宕。 天下之以明二經舉於禮部者,歲至三千人。始自縣考試定其可舉者,然後升於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州若府總其屬之所升,又考試之如縣,加察詳焉,定其可舉者,然後貢於天子而升之有司——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謂之鄉貢。有司者總州府之所升而考試之,加察詳焉,第其可進者,以名上於天子而藏之屬之吏部,歲不及二百人:謂之出身。能在是選者,厥惟艱哉!二經章句,僅數十萬言——其傳注在外——皆誦之,又約知其大說〔一〕,繇是舉者,或遠至十餘年然後與乎三千之數,而升於禮部矣;又或遠至十餘年然後與乎二百之數,而進於吏部矣:班白之老半焉〔二〕。昏塞不能及者,皆不在是限,有終身不得與者焉。 〔一〕或無「大」字。 〔二〕「之老」二字,或作「者」。 張童子生九年,自州縣達禮部,一舉而進立於二百之列〔一〕;又二年,益通二經。有司復上其事,繇是拜衛兵曹之命〔二〕。人皆謂童子耳目明達,神氣以靈;余亦偉童子之獨出於等夷也。童子請於其官之長,隨父而寧母。歲八月,自京師道陝南至虢東及洛師,北過大河之陽,九月始來及鄭〔三〕。自朝之聞人以及五都之伯長群吏,皆厚其餼賂〔四〕,或作歌詩以嘉童子,童子亦榮矣! 〔一〕「百」下,或有「人」字。 〔二〕「衛」,謂左右衛。「兵曹」,謂兵曹參軍。 〔三〕「洛師」,或作「洛陽」。「及鄭」,或作「反鄭」雲。此序疑作於鄭。序雲「愈與童子俱陸公之門人」,是童子以貞元八年升於禮部,又二年拜衛兵曹,蓋十年也。公十年曾往河陽省墳墓,見祭老成文,序當作於此時,童子豈或鄭人邪?今按:「反」字諸本多作「及」字,蓋自洛東出便可至鄭,今以北過河陽,故九月始及鄭,童子未必為鄭人也。 〔四〕「聞」或作「文」。「五都」:當謂雍、陝、虢、蒲、洛。「群吏」,從以閣、苑本定。蜀本訛作「郡吏」,今本並訛「吏」為「縣」,其失遠矣。 雖然,愈將進童子於道,使人謂童子求益者,非欲速成者。夫少之與長也異觀〔一〕:少之時,人惟童子之異;及其長也,將責成人之禮焉〔二〕。成人之禮,非盡於童子所能而已也,然則童子宜暫息乎其已學者,而勤乎其未學者可也! 〔一〕「與」,或作「於」。 〔二〕「禮」上,或無「之」字。 愈與童子俱陸公之門人也。慕回 路二子之相請贈與處也,故有以贈童子〔一〕。 〔一〕「與處」上,或有「出」字,非是。禮檀弓:子路去魯,謂顏子曰:「何以贈我?」顏子請曰:「何以處我?」義不當有「出」字也。 送浮屠文暢師序 公時為四門博士作。後有詩送文暢師北游,其略云:「昔在四門館,晨有僧來謁。謂僧當少安,草序頗排訐。」蓋謂此也。〔補註〕唐順之曰:開闔宛轉,真如走盤之珠,此天地有數文字。通篇一直說,而前後照應在其中。梅曾亮曰:公於生人立命之理,瞭然於心,故言無枝葉如此。曾國藩曰:立言有本,故真氣充溢,歷久常新。 人固有儒名而墨行者〔一〕,問其名則是,校其行則非,可以與之游乎?如有墨名而儒行者,問之名則非,校其行而是〔二〕,可以與之游乎?揚子云稱:「在門牆則揮之,在夷狄則進之。」吾取以為法焉。 〔一〕「儒名」,或作「名儒」,非是。 〔二〕「之名」,或作「其名」。「而是」,或作「則是」。 浮屠師文暢喜文章〔一〕,其週遊天下,凡有行,必請於搢紳先生以求詠歌其所志〔二〕。貞元十九年春,將行東南,柳君 宗元為之請。解其裝〔三〕,得所得敘詩累百餘篇〔四〕;非至篤好,其何能致多如是邪?惜其無以聖人之道告之者,而徒舉浮屠之說贈焉〔五〕。夫文暢,浮屠也。如欲聞浮屠之說,當自就其師而問之,何故謁吾徒而來請也?彼見吾君臣父子之懿,文物事為之盛,其心有慕焉〔六〕;拘其法而未能入,故樂聞其說而請之。如吾徒者,宜當告之以二帝三王之道,日月星辰之行〔七〕,天地之所以著,鬼神之所以幽,人物之所以蕃,江河之所以流而語之〔八〕,不當又為浮屠之說而瀆告之也〔九〕。 〔一〕或無「浮屠師」三字。「喜」下或有「為」字。 〔二〕「歌」,或作「哥」。 〔三〕「請」,或作「序」。 〔四〕「所」下,或無「得」字。 〔五〕「告」下,或無「之」字。 〔六〕「事為」,或作「禮樂」。「心」下,或有「必」字。 〔七〕「行」上,或有「所以」字。 〔八〕「江河」,或作「河江」。 〔九〕「瀆告之」,或無「瀆」「之」二字。「告」,工毒切。 民之初生,固若禽獸夷狄然;聖人者立,然後知宮居而粒食〔一〕,親親而尊尊,生者養而死者藏。是故道莫大乎仁義,教莫正乎禮樂刑政〔二〕。施之於天下,萬物得其宜;措之於其躬,體安而氣平。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 武,文 武以是傳之周公 孔子;書之於冊,中國之人世守之。今浮屠者,孰為而孰傳之邪〔三〕?夫鳥俛而啄,仰而四顧;夫獸深居而簡出:懼物之為己害也,猶且不脫焉。弱之肉,強之食〔四〕;今吾與文暢安居而暇食,優遊以生死,與禽獸異者,寧可不知其所自邪〔五〕? 〔一〕「粒」,或作「谷」。 〔二〕「大」,或作「過」。「大乎」,或作「過於」。「正」,或作「大」。 〔三〕「為」下,或有「之」字。 〔四〕「脫」,或作「免」。 〔五〕〔補註〕張裕釗曰:深婉。又曰:此文所謂「醇乎醇者」也。綴此一段,便爾奇特;然要止是切中要害處。故理至而文自奇。舍理而求奇,不知文者也。 夫不知者,非其人之罪也;知而不為者,惑也;悅乎故不能即乎新者,弱也;知而不以告人者,不仁也;告而不以實者,不信也〔一〕。余既重柳請〔二〕,又嘉浮屠能喜文辭,於是乎言。 〔一〕「不為」上,或無「而」字。「為」下,或有「之」字。「悅」,或作「惑」。「弱」,或作「溺」。「告人」,或作「告之」。 〔二〕「請」,或作「詩」,非是。 送楊支使序 或作「送楊八弟支使歸府」。貞元十八年九月,以太常少卿楊憑為御史中丞、湖南觀察使;憑奏辟儀之為觀察支使。此序乃貞元二十年公在陽山作。 愈在京師時,嘗聞當今藩翰之賓客惟宣州為多賢〔一〕。與之游者二人:隴西 李博、清河 崔群〔二〕。群與博之為人吾知之:道不行於主人〔三〕,與之處者非其類,雖有享之以季氏之富,不一日留也。以群博論之,凡在宣州之幕下者,雖不盡與之游〔四〕,皆可信而得其為人矣。愈未嘗至宣州,而樂頌其主人之賢者,以其取人信之也。 〔一〕「嘗」,或作「常」。 〔二〕「二人」下,或有「為」字。 〔三〕或無「於」字;「於」下,或有「其」字。 〔四〕「盡」,或作「得」,或別有「得」字在「盡」字下。 今中丞之在朝〔一〕,愈日侍言於門下,其來而鎮茲土也〔二〕,有問湖南之賓客者,愈曰:知其客可以信其主者,宣州也;知其主可以信其客者,湖南也。去年冬,奉詔為邑於陽山〔三〕,然後得謁湖南之賓客於幕下,於是知前之信之也不失矣。及儀之之來也,聞其言而見其行,則向之所謂群與博者,吾何先後焉?儀之智足以造謀,材足以立事,忠足以勤上,惠足以存下〔四〕;而又侈之以詩 書六藝之學,先聖賢之德音〔五〕以成其文、以輔其質,宜乎從事於是府而流聲實於天朝也。 〔一〕「中丞」乃楊憑也。 〔二〕「而鎮」,或無「而」字,「鎮」或作「領」。 〔三〕貞元十九年十二月,公貶連州 陽山令。 〔四〕本或無「於是知」以下十七字,一本並無「聞其言而見其行」七字,方從閣、杭本,「幕」下即雲「及支使之來也,聞其言而見其行;是知前之信之也不失矣,支使智足以造謀」。今按:此數本互有得失,而方尤疏略,獨今所定詳密有序,且及群 博,乃與上文相應。 〔五〕「賢」,或作「人」。 夫樂道人之善以勤其歸者,乃吾之心也〔一〕;謂我為邑長於斯而媚夫人云者,不知言者也。工乎詩者,歌以系之。 〔一〕「勤」,或作「勸」。「心也」下,一有「非文則不能」五字。 送何堅序 「堅」下,本或有「歸道州」字。〔補註〕曾國藩曰:前半磊落而含遊戲之聲,收復奇情幻出,讀之但覺狡獪不測。 何於韓同姓為近〔一〕;堅以進士舉,於吾為同業;其在太學也,吾為博士〔二〕,堅為生,生、博士為同道〔三〕;其識堅也十年,為故人。同姓而近也,同業也,同道也,故人也,於其不得願而歸〔四〕,其可以無言邪? 〔一〕「於」,或作「與」。按何氏出周成王母弟唐叔虞後,十一代孫食采於韓,為列侯,韓王安為秦所滅,子孫分散居江 淮,晉以韓為何,遂為何氏。〔補註〕沈欽韓曰:容齋隨筆:唐韻云:江 淮間音,以韓為何,字隨音變,遂為何氏。 〔二〕公時為四門博士。 〔三〕「生博士」,或作「生與博士」。 〔四〕「不」上,或有「志」字。 堅,道州人,道之守陽公賢也〔一〕;道於湖南為屬州,湖南 楊公又賢也〔二〕;堅為民,堅又賢也。湖南得道為屬,道得堅為民,堅歸唱其州之父老子弟服陽公之令,道亦唱其縣與其比州服楊公之令〔三〕。吾聞鳥有鳳者,恆出於有道之國。當漢時,黃霸為潁川,是鳥實集而鳴焉〔四〕。若史可信〔五〕,堅歸,吾將賀其見鳳而聞其鳴也已〔六〕。 〔一〕或無「賢」字。貞元十五年九月,以國子司業陽城為道州刺史。 〔二〕貞元十八年九月,以太常少卿楊憑為湖南觀察使。或無「湖南」「又」字,「楊」作「陽」,皆非是。 〔三〕「楊」,或作「陽」,非是。 〔四〕「川」下,或有「守」字。「是鳥」,或作「是鳳鳥也」。 〔五〕「史」,或作「使」。 〔六〕或無「已」字。 送廖道士序 公永貞元年自陽山徙掾江陵,道衡山而作。〔補註〕劉大櫆曰:此文如黑雲漫空,疾風迅雷,甚雨驟至,電光閃閃,頃刻盡掃陰霾,皎然日出,文境奇絕。 五嶽於中州,衡山最遠〔一〕;南方之山巍然高而大者以百數〔二〕,獨衡為宗〔三〕:最遠而獨為宗,其神必靈。衡之南八九百里,地益高,山益峻,水清而益駛〔四〕;其最高而橫絕南北者嶺。郴之為州,在嶺之上,測其高下得三之二焉〔五〕,中州清淑之氣,於是焉窮〔六〕。氣之所窮,盛而不過〔七〕,必蜿蟺扶輿磅礴而鬱積〔八〕。衡山之神既靈,而郴之為州,又當中州清淑之氣蜿蟺扶輿磅礴而鬱積〔九〕,其水土之所生,神氣之所感,白金冰銀丹砂石英鐘乳橘柚之包,竹箭之美,千尋之名材,不能獨當也〔一〇〕;意必有魁奇忠信材德之民生其間,而吾又未見也:其無乃迷惑溺沒於老佛之學而不出邪〔一一〕? 〔一〕衡,南嶽也。 〔二〕或無「之」字。 〔三〕「衡」下,或有「山」字。 〔四〕或無「峻水清而益」五字,非是。「駛」,或作「」,音快。 〔五〕「測」,如周禮「測土深」之「測」,或作「側」,下別有「南」字,皆非是。 〔六〕「州」下,或有「之」字。 〔七〕或無「盛」字。 〔八〕選「虬龍騰驤以蜿蟺」。「蜿」,蜒也。「蟺」,蚯蚓也。「扶輿」,相如子虛賦:「扶輿猗靡。」「磅礴」,莊子「將磅礴萬物以為一」。註:「磅礴,猶混同也。」「蜿」,於元切,又音宛。「蟺」,市衍切,又音善。「磅」,音旁。「礴」,音薄。〔補註〕姚范曰:相如賦張揖註:「扶持楚王之車輿也。」按:摯虞思游賦:「乘雲車,電鞭之,扶輿委蛇。」似「抉輿」非如張揖之解。 〔九〕「郁」上,或無「而」字。 〔一〇〕或無「英」及「橘柚之包」五字。「當」下,或有「奇」字。非是。〔補註〕張裕釗云:噴薄雄肆。張裕釗曰:「白金」云云是插筆,與對禹問體格不同,而用筆則一。 〔一一〕「學」,或作「教」。 寥師 郴民,而學于衡山,氣專而容寂,多藝而善游,豈吾所謂魁奇而迷溺者邪〔一〕?廖師善知人,若不在其身,必在其所與游;訪之而不吾告,何也?於其別,申以問之〔二〕。 〔一〕「迷」下,或有「惑沒」字。 〔二〕〔補註〕曾國藩曰:磊落而迷離,收處絕詭變。 送王秀才序 或作「進士王含」。〔補註〕劉大櫆曰:含蓄深婉近子長。曾國藩曰:淡折夷猶,風神絕遠。 吾少時讀醉鄉記〔一〕,私怪隱居者無所累於世而猶有是言,豈誠旨於味邪〔二〕?及讀阮籍 陶潛詩,乃知彼雖偃蹇不欲與世接〔三〕,然猶未能平其心,或為事物是非相感發,於是有托而逃焉者也〔四〕。若顏氏子操瓢與簞〔五〕,曾參歌聲若出金石〔六〕:彼得聖人而師之,汲汲每若不可及,其於外也固不暇,尚何麴櫱之託而昏冥之逃邪〔七〕?吾又以為悲醉鄉之徒不遇也〔八〕! 〔一〕王績字無功,隋末大儒通之弟也,著醉鄉記,以次劉伶酒德頌。含,其子孫也。序雲「建中初,天子嗣位」,當作於德宗之世,次前後篇,當貞元二十年雲。 〔二〕〔補註〕張裕釗曰:此與公它文有剛柔之別,然空中起步,其來無端,則一也。又曰:轉折處,宜細玩。 〔三〕「乃」上,或有「然後」字。 〔四〕「或」,或作「不」,或無「發」字。〔補註〕「於是有托而逃焉者也」一句,原本無,據別本校補。 〔五〕一雲「顏氏之子,操瓢與簞食」,或無「子」字。 〔六〕〔補註〕沈欽韓曰:莊子讓王篇「曾子曳蹝而歌商頌,聲滿天地,若出金石」。 〔七〕「何」下或有「事」字。 〔八〕〔補註〕沈欽韓曰:韓公知道處。張裕釗曰:拗一筆,截處。「為」字疑衍。 建中初,天子嗣位〔一〕,有意貞觀 開元之丕績,在廷之臣爭言事〔二〕。當此時,醉鄉之後世又以直廢。吾既悲醉鄉之文辭,而又嘉良臣之烈〔三〕,思識其子孫。今子之來見我也,無所挾,吾猶將張之;況文與行不失其世守,渾然端且厚。惜乎吾力不能振之,而其言不見信於世也!於其行,姑與之飲酒〔四〕。 〔一〕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十五年正月改元建中。 〔二〕「廷」上,或有「朝」字。 〔三〕或無「又」字。 〔四〕「其世」,或作「於世」。「於其」,或作「於是」。 送孟秀才序 或注「琯」字,元和五年,刑部侍郎崔樞知舉,試洪鐘待撞賦,孟琯中第,唐書 藝文志有琯嶺南異物志一卷,其嶺南人歟?據序云:「今年秋,見孟氏子於郴,其十月,吾道于衡 潭以之荊。」此永貞元年十月作。「琯」,古滿切。〔補註〕曾國藩曰:敘述絜,訓詞當。 今年秋,見孟氏子琯於郴,年甚少,禮甚度〔一〕,手其文一編甚鉅;退披其編以讀之,盡其書,無有不能,吾固心存而目識矣〔二〕。其十月,吾道于衡 潭以之荊,累累見孟氏子焉,其所與偕盡善人長者,吾益以奇之〔三〕。今將去是而隨舉於京師,雖不有請,猶將強而授之以就其志〔四〕,況其請之煩邪? 〔一〕「度」,或作「修」。 〔二〕「識」,音志。「矣」,或作「也」。 〔三〕「吾益」,或作「余益」。 〔四〕「強而」,或作「強有」,非是。 京師之進士以千數,其人靡所不有,吾常折肱焉,其要在詳擇而固交之。善雖不吾與,吾將強而附;不善雖不吾惡,吾將強而拒:苟如是,其於高爵猶階而升堂,又況其細者邪? 送陳秀才彤序 公貞元十九年冬自御史出為陽山令,過潭州,見陳彤於楊湖南門下,永貞元年,徙掾江陵,送彤舉進士,彤後以元和十三年登第。 讀書以為學,纘言以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一〕;蓋學所以為道,文所以為理耳。苟行事得其宜,出言適其要,雖不吾面,吾將信其富於文學也。 〔一〕「非以」,或無「以」字。 潁川 陳彤始吾見之楊湖南門下〔一〕,頎然其長〔二〕,薰然其和。吾目其貌,耳其言,因以得其為人;及其久也,果若不可及。夫湖南之於人,不輕以事接;爭名者之於藝,不可以虛屈:吾見湖南之禮有加,而同進之士交譽也,又以信吾信之不失也。如是而又問焉以質其學,策焉以考其文〔三〕,則何信之有〔四〕?故吾不征於陳〔五〕,而陳亦不出於我,此豈非古人所謂「可為智者道,難與俗人言」者類邪〔六〕? 〔一〕謂潭州刺史、湖南觀察使楊憑也。「之」下,或有「於」字。 〔二〕「頎」,音祈。 〔三〕時公為考官。 〔四〕諸本「何」下有「不」字。舊讀此序嘗怪「則何不信之有」以下,文意斷絕不相承應,每竊疑之。後見謝氏手校真本,卷首用建炎奉使之印,末有題字,云:用陳無己所傳歐公定本讎正,乃刪去此一「不」字,初亦未曉其意,徐而讀之,方覺此字之為礙,去之而後一篇之血脈始復通貫,因得釋去舊疑。嘗謂此於韓集最為有功,但諸本既皆不及,方據謝本為多,而亦獨遺此字,豈亦不嘗見其真本耶?嘗以告之,又不見信,故今特刪「不」字,而復詳著其說雲。〔補註〕曾國藩曰:只此一意,再作往復,亦復傲兀自喜。 〔五〕「吾」,一作「余」,下同。 〔六〕〔補註〕沈欽韓曰:司馬遷報任少卿書語。 凡吾從事於斯也久,未見舉進士有如陳生而不如志者〔一〕,於其行,姑以是贈之。 〔一〕「志」上,或有「其」字。今從閣本。 送王秀才序 或作「王塤」。〔補註〕方苞曰:北宋諸家皆得退之之一體,此序淵雅古厚,其支流與子固為近。劉大櫆曰:韓公序文,掃除枝葉,體簡辭足。曾國藩曰:讀古人書而能辨其正偽醇疵,是謂知言。孟子以下,程朱有此識量。張裕釗曰:其淵厚,子固能得之;其朴老簡峻,則不及也。 吾常以為孔子之道大而能博〔一〕,門弟子不能遍觀而盡識也,故學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其後離散分處諸侯之國,又各以所能授弟子,原遠而末益分〔二〕。 〔一〕或無「為」字。「大而」下,或有「其」字。 〔二〕方從閣本作「引」。今按以「分」為「引」,蓋草書之誤;然幸有他本可證,方乃不取,而獨信其誤,何哉? 蓋子夏之學,其後有田子方;子方之後,流而為莊周:故周之書〔一〕,喜稱子方之為人。荀卿之書〔二〕,語聖人必曰孔子、子弓,子弓之事業不傳,惟太史公書弟子傳有姓名字,曰臂子弓,子弓受易於商瞿〔三〕。孟軻師子思,子思之學蓋出曾子,自孔子沒,群弟子莫不有書〔四〕,獨孟軻氏之傳得其宗,故吾少而樂觀焉〔五〕。 〔一〕「故」下,或有「莊」字。 〔二〕「卿」下,或無「之」字。 〔三〕「名字」,或作「名耳」。或云:子弓,史記作子弘,漢書作子弓。又云:商瞿授子庸,子庸授子弓。傳授之序,與此不同。「」,音寒。「瞿」,音渠。 〔四〕「書」上,或有「師」字,非是。 〔五〕「吾」,或作「余」。 太原 王塤示予所為文,好舉孟子之所道者;與之言,信悅孟子而屢贊其文辭。夫沿河而下,苟不止,雖有遲疾〔一〕,必至於海;如不得其道也,雖疾不止,終莫幸而至焉〔二〕。故學者必慎其所道,道於楊 墨 老 莊佛之學,而欲之聖人之道,猶航斷港絕潢以望至於海也;故求觀聖人之道,必自孟子始。今塤之所由,既幾於知道;如又得其船與楫,知沿而不止,嗚呼,其可量也哉! 〔一〕「疾」,或作「疾遲」。 〔二〕「幸」,或作「得」。 荊潭唱和詩序 此謂裴均、楊憑。唐藝文志有裴均荊潭唱和集一卷,諸本作「裴垍」,非也。均字君齊,貞元十九年五月為荊南節度使,憑十八年九月為湖南觀察使。荊即荊南,潭即湖南也。公以永貞元年佐均為江陵法曹,詳見外集 河南同官記。〔補註〕劉大櫆曰:言議甚簡,而雄直之氣鬱勃行間。 從事有示愈以荊潭酬唱詩者,愈既受以卒業〔一〕,因仰而言曰: 〔一〕或作「集」,或雲「卒業」。字見漢 楚元王傳。 夫和平之音淡薄〔一〕,而愁思之聲要妙;謹愉之辭難工,而窮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恆發於羈旅草野;至若王公貴人氣滿志得〔二〕,非性能而好之,則不暇以為。今僕射裴公開鎮蠻荊〔三〕,統郡惟九〔四〕;常侍楊公領湖之南壤地二千里〔五〕:德刑之政並勤,爵祿之報兩崇。乃能存志乎詩書,寓辭乎詠歌,往復循環,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鏤文字,與韋布里閭憔悴專一之士較其毫釐分寸,鏗鏘發金石,幽眇感鬼神〔六〕,信所謂材全而能鉅者也。兩府之從事與部屬之吏屬而和之〔七〕,苟在編者咸可觀也〔八〕,宜乎施之樂章,紀諸冊書。 〔一〕「之音」,或作「者之語」,非是。 〔二〕「至若」,或作「若至」。「氣滿志得」,或作「氣得志滿」。 〔三〕或無「僕射裴」三字。 〔四〕荊南管夔、忠、萬、灃、朗、涪、峽、江陵九郡也。〔補註〕沈欽韓曰:江陵即節度使治所,不足九郡之數。按:寰宇記有歸州,通荊州為九也。 〔五〕「之南」,或作「南之」,或無「之」字。 〔六〕「鬼神」,或作「神鬼」。 〔七〕「屬」,音蜀,吏屬,之欲切。 〔八〕「在」,或作「有」,非是。 從事曰:子之言是也。告於公〔一〕,書以為荊潭唱和詩序。 〔一〕「公」謂裴均。 送幽州李端公序 李益時佐幽州 劉濟幕。今相國,李藩也。公因益來東都,序以送之,蓋勉其歸使為濟言,率先來覲,奉職如開元時也。〔補註〕陳景雲曰:唐人稱御史為「端公」。虞集曰:命意高,結體奇,絜提從天降。方苞曰:句法皆學三禮,與史記不類。儲欣曰:立言無裨世道,文雖奇不足尚也。讀此及送董序,公之言所以奇而益純,久而益尊。劉大櫆曰:諷司徒以來覲奉職,而運詞簡古濃麗。曾國藩曰:骨峻上而詞瑰偉,極用意之作。張裕釗曰:用意高妙,造言瑰奇,可見下筆時經營措注,擺落一切。又曰:體制字法皆仿三傳 三禮,而鹿門以為描畫得史記之髓,誤矣。 元年,今相國李公為吏部員外郎〔一〕,愈嘗與偕朝〔二〕,道語幽州司徒公之賢〔三〕,曰:某前年被詔告禮幽州〔四〕,入其地,迓勞之使里至〔五〕,每進益恭。及郊,司徒公紅帓首、鞾袴、握刀,左右雜佩〔六〕,弓服〔七〕,矢插房〔八〕,俯立迎道左〔九〕。某禮辭曰:「公天子之宰,禮不可如是。」及府又以其服即事,某又曰:「公三公,不可以將服承命。」卒不得辭〔一〇〕。上堂即客階〔一一〕,坐必東向。 〔一〕「年」下,或有「春」字。洪玉父云:是年春,公猶在江陵,安得有「偕朝道語」? 〔二〕元年六月,公始自江陵召為國子博士。 〔三〕貞元二十一年三月,濟檢校司徒。 〔四〕二十一年正月,德宗崩,以藩為告哀使,故至幽州。 〔五〕「里」,或作「累」,或作「狹」。 〔六〕「帓」,或作「帕」。「鞾」,或作「靴」。方從杭本「刀」下有「在」字,而讀連下文「左」字為句。謝本又校作「在右」。今按:若如方意,則當雲「左握刀右雜佩」矣,不應雲「握刀在左」,亦不應唯右有佩也。「在」為衍字無疑。杭本誤也。禮疏云:「帶劍之法在左,右手抽之為便。」則刀不當在右。謝本亦非矣。「左右雜佩」,當自為一句,內則所謂「左右佩用」者也。「鞾」,許戈切。〔補註〕姚鼐曰:此當從杭本作「握刀在左」,蓋「握刀」者,其佩刀之名,若不連「在左」二字,則真為手執刀而見,無是理也。此「雜佩」止是戎事之用,如射決之類,與內則之雜佩不同,右有而左無不害。弓矢亦在右,「右雜佩弓服矢插房」九字相連,送鄭尚書序「左握刀,右屬弓矢」,文正與此同。按:歐本「握刀在右」,姚從杭本以「右雜佩」為句,謂與「左握刀右屬弓矢」文同。吳曰:當從歐本,考異云:「不應惟右有佩」是也。其引禮疏帶劍之法在左,不必然也。蓋右屬弓矢,則握刀在左,此文「弓矢」在「雜佩」下,蓋不必身負之,則握刀在右可也。下文「迎於賓左」,握刀在右,所以向賓而為敬;若在左,賓不見握刀矣。 〔七〕「」,作「」,或作「在」。閣、杭、蜀、苑作「張」,引說文云:弓施弦為張。又云:服,弓衣也。今按:服皆弓室也,然詩云「言其弓」,又曰「交二弓」,則「」字又可通作虛字用矣。此「弓服」謂納弓於服耳,況弓雲施弦與否,於服無利害,作「張」非是。「」,丑亮切。 〔八〕左傳:「抽矢納房。」房,箭舍也。 〔九〕方從閣、杭本「道」作「賓」,非是。 〔一〇〕「卒」上,或有「及館又如是」一句。方從閣、杭、苑、粹無之。今按:據次第當有此句,但下文雲,「上堂即客階,坐必東向」,若至館如此,即是常禮,不足言;唯在府如此,乃見其尊事天子使者,不敢以主禮自居之意。當從方本為是。 〔一一〕「階」下,一本復出「即客」二字雲,文粹亦有「即」字,則知古本誠然也。今按:復出二字,古本雖有,然不知是何文理,不足為正也。 愈曰:「國家失太平於今六十年矣。夫十日十二子相配〔一〕,數窮六十,其將復平;平必自幽州始,亂之所出也〔二〕。今天子大聖,司徒公勤於禮,庶幾帥先河南 北之將來覲奉職,如開元時乎?」李公曰:「然。」今李公既朝夕左右,必數數為上言,元年之言殆合矣。 〔一〕〔補註〕陳景雲曰:甲乙之屬,十日為母,子丑十二辰為子。見周禮 匠人疏。 〔二〕按天寶十四載,范陽節度使安祿山反,范陽,幽州也。其年歲在乙未,至元和九年甲午數窮六十一,,甲子終矣。公此序元和四年二月以後為之,故云。「平」,或作「乎」。今按:若作「」乎字而屬上句,則下文不應便重出「如開元時乎」。下句但云「必自幽州始」而上無「平」字,即又不成文理。今定作「平」,仍屬下句。〔補註〕陳景雲曰:兩「平」字,文粹與宋、浙、蜀二本並同。張裕釗曰:高卓精簡,筆力天縱。 端公歲時來壽其親東都〔一〕,東都之大夫士莫不拜於門〔二〕。其為人佐甚忠〔三〕,意欲司徒公功名流千萬歲,請以愈言為使歸之獻。 〔一〕益父時官洛陽,公時亦官洛陽。 〔二〕或無復出「東都」字,「大夫士」,或作「士大夫」。 〔三〕「佐」,謂為幽州從事。 送區冊序 洪謂區冊即區弘,考其始末,非也。貞元十九年冬,公自御史出為陽山令,此序在陽山作,其曰「歲初吉」,當在明年正月也。〔補註〕方苞曰:風調與柳州相近。劉大櫆曰:昌黎 陽山後文字,尤高古簡老。曾國藩曰:送區弘南歸詩當是一時作,故蹊徑與句法之廉悍並相類。張裕釗曰:不獨鑱辭精瑩,要其命意最幽潔,故讀之有味。又曰:遒郁醇宕,風致與柳相近,惜抱文頗似之。吳汝綸曰:敘貶所往往舍荒涼而矜佳勝,公此文乃正言其窮陋;然止以反跌區生耳:故文勢為之益峻。 陽山〔一〕,天下之窮處也。陸有丘陵之險,虎豹之虞;江流悍急,橫波之石廉利侔劍戟〔二〕,舟上下失勢,破碎淪溺者往往有之。縣郭無居民,官無丞尉,夾江荒茅篁竹之間〔三〕,小吏十餘家,皆鳥言夷面〔四〕。始至言語不通〔五〕,畫地為字,然後可告以出租賦、奉期約:是以賓客游從之士無所為而至〔六〕。 〔一〕陽山,縣名,屬連州。 〔二〕「江」上,或有「水有」字。「廉」,或作「其」。 〔三〕「荒茅篁竹」,蜀本作「荒榛茅竹」。「篁」,諸本作「叢」。漢書嚴助傳:「溪谷之間,篁竹之中。」顏曰:「竹田曰篁。」 〔四〕〔補註〕沈欽韓曰:後漢書 度尚傳,抗徐試守宣城長,悉移深林遠藪椎髻鳥語之人置於縣下。 〔五〕「語」,或作「說」。「不」下,有「相」字。川本北本又作「言語不相通」。 〔六〕「士」,或作「事」。〔補註〕張裕釗云:退之此種,真有雕刻萬物之能。 愈待罪於斯且半歲矣〔一〕。有區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挐舟而來〔二〕,升自賓階,儀觀甚偉〔三〕,坐與之語,文義卓然。莊周云:「逃虛空者,聞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四〕況如斯人者〔五〕,豈易得哉!入吾室,聞詩 書仁義之說,欣然喜,若有志於其間也〔六〕。與之翳嘉林,坐石磯,投竿而漁,陶然以樂,若能遺外聲利而不厭乎貧賤也〔七〕。 〔一〕貞元二十年,公貶陽山令,或無「矣」字。 〔二〕〔補註〕沈欽韓曰:莊子 讓王篇:「漁父方將杖挐而引其船。」司馬彪曰:「挐,橈也。音饒。」 〔三〕「觀」,或作「冠」。 〔四〕見莊子 徐無鬼篇。「跫」,許恭切。 〔五〕「虛」,或作「谷」。「斯」,或作「其」,或無「斯」字。皆非是。 〔六〕「欣然」下,或有「以」字。「於」,或作「乎」。「間」,或作「聞」。 〔七〕「樂」上,方無「以」字。「厭」下,方無「乎」字。今按:「欣然喜」、「陶然樂」當為一例,故諸本皆有「以」字而方本皆無,然竊詳其文勢之緩急,恐上句應無而下句應有也。故定從此本。 歲之初吉〔一〕,歸拜其親〔二〕,酒壺既傾,序以識別〔三〕。 〔一〕或作「告」。毛氏詩傳云:「初吉,朔日也。」此蓋通言歲首也。 〔二〕「拜」,或作「覲」。 〔三〕「識」,音志。 送張道士序 公逸詩有飲城南道邊古墓上逢中丞過贈兵部衛員外少室張道士,豈此道士耶?〔補註〕方苞曰:此篇善於立言。 張道士,嵩高之隱者〔一〕,通古今學,有文武長材,寄跡老子法中,為道士以養其親。九年,聞朝廷將治東方貢賦之不如法者〔二〕,三獻書,不報,長揖而去。京師士大夫多為詩以贈,而屬愈為序。詩曰: 〔一〕「高」,或作「南」,下同。「隱」,或作「有道」。今按:「有道」語似太重,當且作「隱」。 〔二〕「方」下,或有「諸侯」字。〔補註〕孫葆田曰:元和九年,淮南節度使吳少陽卒,子元濟自為留後,詔山南東道節度使嚴綬等討之。 大匠無棄材,尋尺各有施。況當營都邑,梓用不疑。張侯 嵩高來,面有熊豹姿。開口論利害,劍鋒白差差〔一〕。恨無一尺捶〔二〕,為國笞羌夷。詣闕三上書,臣非黃冠師。臣有膽與氣,不忍死茅茨。又不媚笑語,不能伴兒嬉。乃著道士服,眾人莫臣知。臣有平賊策,狂童不難治〔三〕。其言簡且要,陛下幸聽之。天空日月高,下照理不遺。或是章奏繁,裁擇未及斯〔四〕。寧當不俟報,歸袖風披披。答我事不爾,吾親屬吾思。昨宵夢倚門,手取連環持。今日有書至,又言歸何時。霜天熟柿栗,收拾不可遲。嶺北梁可構,寒魚下清伊〔五〕。既非公家用,且復還其私。從容進退間,無一不合宜。時有利不利,雖賢欲奚為?但當勵前操,富貴非公誰。 〔一〕「白」,或作「自」,非是。 〔二〕「捶」,或作「箠」。 〔三〕「治」,平聲。 〔四〕或從閣、杭作「期」,非是。〔補註〕曾國藩曰:述上書不報事,立言飄灑,不著痕跡。 〔五〕「伊」,或作「漪」。今按:伊水在嵩北,若前兩處作「嵩南」,即此處不可作「伊」;若彼作「嵩高」則此乃可作「伊」耳。「漪」字雖可通用,然本不從水,只是語助辭,如書「斷斷猗」。大學作「兮」。莊子「猶為人猗」,亦是此類。故說文 水部無之,但因伐檀「漣漪」、「淪漪」,故俗遂加水用之,而韓公亦有「含風漪」之句,則此作「漪」亦未可知。今上文既作「嵩高」,則此且作「伊」亦無害。若有他證見得上文果當作「南」,則此卻當改為「漪」矣。 送高閒上人序 贊寧高僧傳云:閒,烏程人,克精書字。宣宗嘗召入,對御草聖,遂賜紫衣,後歸湖州 開元寺終焉。閒嘗好以霅川白紵書真草,為世楷法。〔補註〕薛敬軒曰:莊子文,好學古文者多觀之。公此序,學其法而不用其辭,學之善者也。方苞曰:子厚天說類似莊子;若退之為之,並其精神意趣皆得之矣。觀高閒上人序可辨。劉大櫆曰:奇崛之文,倚天拔地。 苟可以寓其巧智,使機應於心,不挫於氣,則神完而守固,雖外物至,不膠於心〔一〕。堯 舜 禹 湯治天下,養叔治射〔二〕,庖丁治牛〔三〕,師曠治音聲〔四〕,扁鵲治病〔五〕,僚之於丸〔六〕,秋之於弈〔七〕,伯倫之於酒〔八〕,樂之終身不厭,奚暇外慕?夫外慕徙業者〔九〕,皆不造其堂,不嚌其胾者也〔一〇〕。 〔一〕〔補註〕姚鼐曰:「機應於心,故物不膠於心,不挫於氣,故神完守固。」韓公此言,本自所得於文事者,然以之論道,亦然。牢籠萬物之態,而物皆為我用者,技之精也;曲應萬事之情,而事循其天者,道之至也;必離去事物,而後靜其心,是公所斥「解外膠」、「泊然」、「澹然」者也。以是為道,其道淺;以是為技,其技粗矣。曾國藩曰「機應於心」,熟極之候也,莊子 養生主之說也;「不挫於氣」,自慊之候也,孟子 養氣章之說也。韓公之於文技也,進乎道矣。張裕釗曰:退之奇處,最在橫空而來,鑿險縋幽之思,雲乘風之勢,殆窮極文章之變矣。 〔二〕史記:養由基善射,去柳葉百步射之,百發百中。 〔三〕莊子 養生主篇:庖丁為文惠君解牛,文惠君曰:「嘻,善哉,技蓋至於此乎!」 〔四〕曠字子野,晉平公時人。 〔五〕扁鵲即秦越人。晉昭公時人。 〔六〕莊子:市南宜僚弄丸,而兩家之難解。 〔七〕孟子: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 〔八〕劉伶字伯倫,晉人。 〔九〕「徙」,或作「從」,非是。 〔一〇〕「嚌」,音劑。「胾」,側吏切。 往時張旭善草書〔一〕,不治他伎,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二〕。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故旭之書,變動猶鬼神〔三〕,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 〔一〕旭,蘇州 吳郡人。「時」,或作「者」。「善」,或作「喜」,非是。 〔二〕「喜怒」,文苑作「喜焉草書,怒焉草書」;「不平」,監本作「平生」:皆非是。或無「焉」字。 〔三〕或無「猶」字,非是。 今閒之於草書,有旭之心哉?不得其心,而逐其跡,未見其能旭也〔一〕。為旭有道:利害必明,無遺錙銖,情炎於中〔二〕,利慾斗進,有得有喪,勃然不釋,然後一決於書,而後旭可幾也〔三〕。今閒師浮屠氏,一死生,解外膠〔四〕,是其為心,必泊然無所起;其於世,必淡然無所嗜〔五〕:泊與淡相遭,頹墮委靡,潰敗不可收拾〔六〕,則其於書得無象之然乎〔七〕?然吾聞浮屠人善幻多技能〔八〕,閒如通其術,則吾不能知矣〔九〕。 〔一〕〔補註〕按:以治天下與丸弈並言,亦莊生齊物之恉。見古人各有自得之真至,其業之所成,無大無小,皆其寓焉者也。果能自得,則凡天地間所有,皆足為吾之用。若浮屠之法,內黜聰明,既無可寓其巧知;外絕事物,又莫觸發其趣機;蓋彼懼外憂之足為累也,乃一切絕之,而何有於書乎?意謂閒學草書,亦可終身自樂,不奪於外,無俟乞靈彼教。汪武曹乃疑首言「不外慕」,後幅止言必有不平之心,草書乃工,不當遺「不外慕」意,殆未窺其深矣。書乃六藝之一,逃儒入釋,是即所謂外慕徙業也。 〔二〕「情」,或作「精」。 〔三〕或無「後」字。 〔四〕諸本並作「膠」,杭、歐、謝本作「繆」,莫侯切。猶綢繆也。莊子「內韄者不可繆而捉」,義蓋同此。今按:膠者,黏著之物,而其力之潰敗不黏為解,今以下文「頹墮潰敗」之語反之,當定作「膠」。 〔五〕二「所」下,方從杭本皆有「於」字,非是。 〔六〕「敗」,或作「散」。 〔七〕東坡送參寥詩云:「退之論草書,萬事未嘗屏。憂愁不平氣,一寓筆所騁。頗怪浮屠人,視身如丘井。頹然寄淡泊,誰與發豪猛。」正謂此一段文意也。 〔八〕「善」,或從閣本作「喜」。今按:「善幻」說見酬崔少府詩。 〔九〕「閒」下,或有「師」字。方云:「此篇用意皆本於莊子所稱『宋元君畫圖,有一吏後至,解衣槃礴臝』,郭注云:『內足者神閒而意定。』」又云:「王彥法謂退之此數語,乃深得祖師向上休歇一路,其見處勝裴休遠甚。」今按:韓公本意,但謂人必有不平之心,鬱積之久而後發之,則其氣勇決而伎必精。今高閒既無是心,則其為伎,宜其潰敗委靡而不能奇;但恐其善幻多伎,則不可知耳。此自韓公所見,非如畫史祖師之說也。 送殷員外序 一作「殷侑員外使回鶻序」,元和十二年也。據傳,詔侑副宗正少卿李孝誠使回鶻,可汗驕甚,侑不為屈,虜責其倨,侑曰:「可汗唐婿,欲坐屈使者拜,乃可汗無禮,非使臣倨也。」虜憚其言,不敢逼。還遷虞部員外郎。皆與序合。惟年次稍先後,當以序為正。〔補註〕劉大櫆曰:莊嚴簡重,另具一體,與楊少尹等序正相反。曾國藩曰:字字峭立,倜儻軒偉。 唐受天命為天子,凡四方萬國〔一〕,不問海內外,無小大,咸臣順於朝〔二〕。時節貢水土百物,大者特來,小者附集。 〔一〕閣、杭無「萬」字,非是。 〔二〕杭本無「於」字,非是。 元和睿聖文武皇帝既嗣位〔一〕,悉治方內就法度。十二年詔曰:「四方萬國,惟回鶻於唐最親,奉職尤謹,丞相其選宗室四品一人,持節往賜君長,告之朕意。又選學有經法通知時事者一人〔二〕,與之為貳。」由是殷侯 侑自太常博士遷尚書虞部員外郎兼侍御史〔三〕,朱衣象笏,承命以行〔四〕,朝之大夫莫不出餞。 〔一〕憲宗 元和三年正月上此尊號。 〔二〕「法」,或作「術」。 〔三〕〔補註〕沈欽韓曰:舊傳:侑 貞元末以五經登第,使還,拜虞部員外郎。蓋使時假官,還後真拜。 〔四〕杭本無「命」字,非是。 酒半,右庶子韓愈執盞言曰〔一〕:殷大夫〔二〕:今人適數百里,出門惘惘有離別可憐之色;持被入直三省〔三〕,丁寧顧婢子語,刺刺不能休〔四〕。今子使萬里外國,獨無幾微出於言面,豈不真知輕重大丈夫哉!丞相以子應詔,真誠知人〔五〕。士不通經,果不足用。於是相屬為詩以道其行雲。 〔一〕元和十一年五月,公為太子右庶子。 〔二〕或作「殷侯」。 〔三〕「持」,或作「襆」。「入直三省」,洪慶善謂唐無三省,「持被入直」當為句絕。「三」,息暫反;「省」,息井切。朱新仲云:唐以侍中兩令為三省長官,張籍寄白舍人詩「三省比年名望重」,說者以唐無三省,非也。若不言「三省」,不知入直何所;以上下文考之,朱說為長。 〔四〕「刺刺」,方云:洪慶善云:「刺」,音慮達切;樊澤之雲「刺,七跡切」,若如洪讀,則當以戾為義;顧婢子語,何戾耶?潘岳閣道謠:「和嶠刺促不得休。」語意皆同,此當以七跡切為正。 〔五〕「人」下,或有矣字。 送楊少尹序 一有「巨源」二字。新 舊史無傳,藝文志云:楊巨源字景山,貞元五年第進士,以能詩名,嘗有「三刀夢益州,一箭取遼城」之句。白樂天贈詩云「早聞一箭取遼城」,以此詩遂知名。既引年去,命為其都少尹。楊蓋河中人,張籍有詩送云:「官為本府當身榮,因得還鄉任野情。」意蓋指此。二疏事見前漢。此序長慶中公為吏部侍郎時作,故序謂「余忝在公卿後」雲。〔補註〕唐順之曰:前後照應,而錯綜變化不可言。此等文字,蘇、曾、王集內無之。何焯曰:反覆詠嘆,言婉思深。劉大櫆云:馳驟跌宕,生動飛揚,曲盡行文之妙。曾國藩曰:唱嘆抑揚,與送王秀才序略相類,歐公多似此體。 昔疏廣 受二子以年老一朝辭位而去〔一〕,於時公卿設供張〔二〕,祖道都門外,車數百兩,道路觀者多嘆息泣下,共言其賢。漢史既傳其事,而後世工畫者又圖其跡,至今照人耳目,赫赫若前日事。國子司業楊君巨源方以能詩訓後進〔三〕,一旦以年滿七十〔四〕,亦白丞相去歸其鄉。世常說古今人不相及,今楊與二疏其意豈異也〔五〕? 〔一〕「疏」,或作「疎」,漢書作「疏」。今按:「疏」正字,「疎」,俗體也。〔補註〕沈欽韓曰:「二子」當作「父子」。 〔二〕「張」,或作「帳」,謂供具張設也,音竹亮切。公送石弘序「張上東門」,只用「張」字,況二疏本傳自可考。漢書如「高祖留沛張飲」,黥布傳「張御食飲」,皆謂張設也。 〔三〕因話錄云:楊巨源在元和中,詩韻不為新語,體律務實,工夫頗深,以高文為諸生所宗。 〔四〕或無「一旦」二字。 〔五〕「及」,閣、杭本作「方」。「及」上,或別有「方」字。「其意豈異也」,或作「豈其異意邪」。皆非是。 予忝在公卿後,遇病不能出,不知楊侯去時,城門外送者幾人?車幾兩?馬幾疋〔一〕?道邊觀者亦有嘆息知其為賢以否〔二〕?而太史氏又能張大其事為傳繼二疏蹤跡否〔三〕?不落莫否?見今世無工畫者,而畫與不畫固不論也〔四〕。然吾聞楊侯之去,丞相有愛而惜之者〔五〕,白以為其都少尹〔六〕,不絕其祿,又為歌詩以勸之,京師之長於詩者亦屬而和之;又不知當時二疏之去有是事否?古今人同不同,未可知也〔七〕。 〔一〕或無「幾人」字。「疋」或作「駟」。 〔二〕「以」、「與」通用。 〔三〕閣本無「蹤跡否」三字,非是。或但無「否」字,亦非。 〔四〕〔補註〕張裕釗曰:奇思異景,東坡謂文須可驚可喜,惟退之文乃足語此耳。 〔五〕「惜」下,閣、杭本無「之」字。 〔六〕「白」,或作「署」,或無「白」字。〔補註〕陳景雲曰:「其都」者,中都也。唐以河中府為中都,設大尹、少尹如東西兩都制。 〔七〕「不」下,或無「同」字。〔補註〕張裕釗曰:此轉更神妙不測。 中世士大夫以官為家,罷則無所于歸〔一〕。楊侯始冠舉於其鄉〔二〕,歌鹿鳴而來也;今之歸,指其樹曰:「某樹吾先人之所種也,某水某丘吾童子時所釣游也。」鄉人莫不加敬,誡子孫以楊侯不去其鄉為法。古之所謂「鄉先生沒而可祭於社」者,其在斯人歟,其在斯人歟〔三〕! 〔一〕或無「於」字,非是。 〔二〕「鄉」,或作「家」。 〔三〕二語閣、杭本皆無「在」字。〔補註〕張裕釗曰:前幅已極文之變態,末段又別出邱壑,讀之如尋幽覽勝,探之不窮。 送權秀才序 公時佐汴州,權自汴舉進士京師,送以此序。〔補註〕曾國藩曰:應酬之作,亦自不俗。 伯樂之廄多良馬〔一〕,卞和之匱多美玉〔二〕,卓犖瑰怪之士〔三〕,宜乎游於大人君子之門也! 〔一〕孫陽字伯樂,秦穆公時人也,事見戰國策。 〔二〕卞和獻玉事,見韓非子。 〔三〕「怪」,或作「奇」。 相國隴西公既平汴州〔一〕,天子命御史大夫吳縣男為軍司馬〔二〕,門下之士權生實從之來〔三〕。權生之貌,固若常人耳。其文辭引物連類,窮情盡變,宮商相宣,金石諧和〔四〕,寂寥乎短章,舂容乎大篇:如是者,閱之累日而無窮焉〔五〕。 〔一〕「西」下,或有「董」字。貞元十二年七月,以隴西公 董晉為宣武軍節度使,平汴州之亂。 〔二〕「縣」,或作「郡」,非也。董晉祭文石本可考,下同。是年八月,以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吳縣男 陸長源為節度行軍司馬使。 〔三〕下或有「觀」字。 〔四〕「和」,方從閣、杭、蜀、苑作「聲」,云:晉 范啟謂孫綽天台山賦曰,「恐此金石非中宮商」,故文章以諧聲為尚。公進平淮西表曰「叢雜乖戾,律呂失次」,亦謂此也。今按:「諧和」即謂其聲之和耳,若作「諧聲」,卻犯本字,而語意亦不活,方說非是。 〔五〕「閱」,或作「聞」。 愈常觀於皇都,每年貢士至千餘人,或與之游,或得其文,若權生者,百無一二焉。如是而將進於明有司,重之以吳縣之知,其果有成哉!於是咸賦詩以贈之。 送湖南李正字序 或作「送李礎判官正字歸湖南」。礎之父仁鈞也。貞元十九年登進士第,元和初為秘書省正字,湖南觀察推官。公分司東都,礎自湖南請告來覲其父,於其還,公以詩及序送之。〔補註〕方苞曰:三番敘述,不覺其冗,良由筆力天縱。姚范云:敘交遊聚散之感,老潔自不可及。 貞元中,愈從太傅隴西公平汴州〔一〕,李生之尊府以侍御史管汴之鹽鐵〔二〕,日為酒殺羊享賓客,李生則尚與其弟學讀書,習文辭,以舉進士為業。愈於太傅府年最少,故得交李生父子間。公薨軍亂,軍司馬從事皆死〔三〕,侍御亦被讒為民日南〔四〕。其後五年,愈又貶陽山令,今愈以都官郎守東都省,侍御自衡州刺史為親王長史〔五〕,亦留此掌其府事〔六〕。李生自湖南從事請告來覲。於時,太傅府之士惟愈與河南司錄周君獨存〔七〕,其外則李氏父子,相與為四人〔八〕。離十三年〔九〕,幸而集處,得燕而舉一觴相屬,此天也,非人力也〔一〇〕! 〔一〕貞元十二年七月,以董晉鎮宣武。 〔二〕「府」,或作「父」。 〔三〕貞元十五年二月,晉卒,軍亂,殺行軍司馬陸長源、判官孟叔度等。 〔四〕「日」,或作「由」,仁鈞以讒流愛州。 〔五〕「官」下,或有「員外」字。「王」下,或有「府」字。此謂「東都」,蓋李亦分司也。 〔六〕「亦留此」,或無「亦」、「此」二字,「留」作「收」,皆非是。 〔七〕周君名願,字君巢,時為河南府司錄參軍。「君」下,或有「巢」字。 〔八〕「外」下,或無「則」字。「子」下,或無「相」字。 〔九〕時元和六年,自貞元己卯至元和庚寅才十二年耳,此言十三年,豈退之與礎別在戊寅歲乎? 〔一〇〕〔補註〕張裕釗云:風神蕭竦,以靜氣得之,熟玩此種,自能遠絕俗囂。 侍御與周君於今為先輩成德〔一〕,李生溫然為君子〔二〕,有詩八百篇,傳詠於時。惟愈也業不益進,行不加修,顧惟未死耳。往拜侍御,謁周君,抵李生,退未嘗不發愧也〔三〕。 〔一〕「成」,或作「盛」。 〔二〕「李」上,或有「若」字。 〔三〕或無「退」字。 往時侍御有無盡費於朋友〔一〕,及今則又不忍其三族之寒飢,聚而館之,疏遠畢至〔二〕,祿不足以養〔三〕;李生雖欲不從事於外,其勢不可得已也〔四〕。重李生之還者皆為詩,愈最故,故又為序雲〔五〕。 〔一〕〔補註〕曾國藩曰:「有無」,猶「多寡」也。檀弓「稱家之有無」。 〔二〕「寒飢」,或作「饑寒」。「至」,文苑作「在」。今按:「在」乃「至」字之誤,書史多互用者,如此則當作「至」;而「治道不至多言」,「不至學古兵法」之類,以他書所引考之,卻當作「在」也。 〔三〕「養」下,或有「為」字。 〔四〕「已」,或作「止」。 〔五〕「為序」,或作「序之」,或作「之序」。 送石處士序 或有「赴河陽參謀」字。「謀」,或作「謨」,或有「詩」字。洪字濬川,洛陽人,罷黃州錄事參軍,退居於洛,十年不仕,及是為河陽參謀。歐公云:洪始終無可稱,而名重一時,以嘗為退之稱道耳。洪之河陽幕府之明年,召為京兆 昭應尉、集賢校理,又明年六月卒,於是公志其墓。〔補註〕沈欽韓曰:唐節度使幕有「參謀」無「參謨」,此等謬字不必列。茅坤曰:以議論行敘事,是韓之變調。何焯曰:此篇命意,蓋因石之行,望重胤盡力轉輸,使朝廷克成討王承宗之功,不可復若盧從史之陰與之通,而位置有體,藏諷諭於不覺。吳汝綸曰:洪出,公有贈詩及序,其卒有祭文及志;李習之亦有薦洪狀,其人故自非世俗人。此文深譏其輕出,所以惜之也。 河陽軍節度御史大夫烏公為節度之三月〔一〕,求士於從事之賢者,有薦石先生者。公曰:「先生何如?」曰:「先生居嵩、邙、瀍、穀之間〔二〕,冬一裘,夏一葛,食朝夕飯一盂、蔬一盤〔三〕。人與之錢則辭,請與出遊,未嘗以事辭,勸之仕,不應〔四〕。坐一室,左右圖書。與之語道理,辨古今事當否,論人高下,事後當成敗,若河決下流而東注,若駟馬駕輕車就熟路,而王良造父為之先後也,若燭照數計而龜卜也。」〔五〕大夫曰:「先生有以自老,無求於人,其肯為某來邪?」從事曰:「大夫文武忠孝,求士為國,不私於家〔六〕。方今寇聚於恆,師環其疆〔七〕,農不耕收〔八〕,財粟殫亡,吾所處地,歸輸之塗〔九〕,治法征謀,宜有所出〔一〇〕。先生仁且勇,若以義請而強委重焉,其何說之辭!」於是撰書詞〔一一〕,具馬幣,卜日以授使者,求先生之廬而請焉。先生不告於妻子,不謀於朋友〔一二〕,冠帶出見客,拜受書禮於門內,宵則沐浴戒行李〔一三〕,載書冊,問道所由,告行於常所來往;晨則畢至,張上東門外〔一四〕。 〔一〕元和五年四月詔用烏公 重胤為河陽軍節度使御史大夫,治孟州。其曰「節度之三月」,則是歲六七月間也。 〔二〕嵩、邙,山名,瀍、穀,水名:皆在洛陽之境。穀,即澗水。書云:「卜澗水東」是也。後改名澗。 〔三〕或無「食」字。 〔四〕「事辭」,或作「事免」。「不」上,或有「則」字。 〔五〕「東」上,或無「而」字。或並無「下流而東注」五字。「熟」,或作「夷」。「卜」,或作「兆」。 〔六〕「於家」,或作「為家」。 〔七〕元和四年三月,成德軍節度王士真卒,其子承宗叛。十二月,詔吐突承璀率諸道兵討之。地理志:鎮州 恆山郡,本恆州,天寶元年,更名鎮,成德軍所治也。〔補註〕沈欽韓曰:按地理志,天寶元年,更恆山郡為常山郡,元和十五年,避穆宗諱更名鎮州。 〔八〕「收」,蜀本作「牧」。 〔九〕「歸」,閣、杭本作「師」。今按:當從諸本作「歸」,而讀作「饋」,謂漕運也。 〔一〇〕「所出」,閣、杭本作「主出」。 〔一一〕〔補註〕沈欽韓曰:容齋隨筆:唐世節度、觀察諸使辟置僚佐,以至州佐差掾屬,牒語皆用四六,大略如告身,故云「撰書詞」。 〔一二〕「朋友」,閣、杭本作「其朋」。 〔一三〕或無「則」字。「李」,或作「事」。 〔一四〕「張」下,或有「筵於」二字,或只有「別」字。 酒三行,且起,有執爵而言者曰:「大夫真能以義取人,先生真能以道自任,決去就,為先生別。」〔一〕又酌而祝曰:「凡去就出處何常,惟義之歸。遂以為先生壽。」又酌而祝曰:「使大夫恆無變其初,無務富其家而飢其師,無甘受佞人而外敬正士,無味於諂言,惟先生是聽〔二〕,以能有成功,保天子之寵命。」又祝曰:「使先生無圖利於大夫而私便其身。」〔三〕先生起拜祝辭曰:「敢不敬蚤夜以求從祝規。」〔四〕 〔一〕「真」,閣作「其」,非是。方從閣、杭本無「為先生別」以下十二字。今按:此閣、杭本由有二「去就」字而脫其中字,遂使下句全無文理,方從之,誤矣。〔補註〕吳汝綸曰:創調。 〔二〕或無「敬」字;「諂」,或作「諍」:皆非是。或無「是」字。 〔三〕「圖」,閣本作「固」。 〔四〕「不」下,或有「只」字。 於是東都之人士咸知大夫與先生果能相與以有成也。遂各為歌詩六韻,退〔一〕,愈為之序雲。 〔一〕「退」,或作「遣」。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 溫造字簡輿,大雅之五世孫。文宗朝終禮部尚書,公前年送石洪,今又送造。二生皆東都處士之秀者,公時為河南令。〔補註〕姚鼐曰:意含滑稽,而文特票姚。 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夫冀北馬多天下〔一〕,伯樂雖善知馬,安能空其群邪〔二〕?解之者曰:吾所謂空,非無馬也;無良馬也。伯樂知馬,遇其良,輒取之,群無留良焉。苟無良,雖謂無馬〔三〕,不為虛語矣。 〔一〕「多」下,或有「於」字。 〔二〕「能」下,或有「遂」字。〔補註〕張裕釗曰:承上按語,翻剝以期盡意,公文往往如此。 〔三〕「苟無」下,或有「留其」二字。「雖」下,閣、杭本無「謂」字。 東都固士大夫之冀北也。恃才能,深藏而不市者〔一〕,洛之北涯曰石生〔二〕,其南涯曰溫生〔三〕。大夫烏公以鉞鎮河陽之三月,以石生為才,以禮為羅,羅而致之幕下。未數月也,以溫生為才,於是以石生為媒,以禮為羅,又羅而致之幕下。東都雖信多才士,朝取一人焉,拔其尤;暮取一人焉,拔其尤〔四〕: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執事〔五〕,與吾輩二縣之大夫〔六〕,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諮而處焉〔七〕?士大夫之去位而巷處者,誰與嬉遊?小子後生於何考德而問業焉?搢紳之東西行過是都者,無所禮於其廬〔八〕。若是而稱曰:大夫烏公一鎮河陽,而東都處士之廬無人焉,豈不可也? 〔一〕「恃」,或作「懷」。「市」,或作「賈」。 〔二〕石生,石洪也。 〔三〕即造也。二處士皆居洛陽南北之涯,即贈盧仝詩所謂「水北山人、水南山人」是也。 〔四〕〔補註〕吳汝綸曰:盡力蓄勢。 〔五〕「居守」,謂東都留守鄭餘慶。 〔六〕東都郭下二邑洛陽 河南也。 〔七〕「諮」,或作「咨」。「處」,或作「取」。 〔八〕〔補註〕劉大櫆曰:溫去皆失所恃,此是造出奇崛處。 夫南面而聽天下,其所託重而恃力者惟相與將耳。相為天子得人於朝廷〔一〕,將為天子得文武士於幕下:求內外無治〔二〕,不可得也。 〔一〕或無「朝」字。 〔二〕閣、杭、蜀本無「內外」二字,或作「內外求」,無理。皆非是。 愈縻於茲不能自引去〔一〕,資二生以待老;今皆為有力者奪之〔二〕,其何能無介然於懷邪?生既至〔三〕,拜公於軍門,其為吾以前所稱為天下賀〔四〕,以後所稱為吾致私怨於盡取也。 〔一〕或無「自」字。 〔二〕閣、杭本無「之」字。 〔三〕或無「至」字。 〔四〕「其」,或作「具」。 留守相公首為四韻詩歌其事,愈因推其意而序之〔一〕。 〔一〕「之」,或作「焉」。 送鄭尚書序 鄭權,汴州 開封人,貞元六年舉進士第。〔補註〕方苞曰:字句皆學儀禮。劉大櫆云:措語形容,一一奇崛,乃韓公本色。曾國藩曰:氣體似漢書 匈奴傳。張裕釗曰:從史記 匈奴、外夷諸傳出,簡古奧峭,卻有餘意。吳汝綸曰:此序譏鄭不足當其任也。 嶺之南其州七十,其二十二隸嶺南節度府,其四十餘分四府〔一〕,府各置帥,然獨嶺南節度為大府。大府始至〔二〕,四府必使其佐啟問起居,謝守地不得即賀以為禮。歲時必遣賀問,致水土物。大府帥或道過其府,府帥必戎服,左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袴靴迎郊〔三〕。及既至,大府帥先入據館〔四〕,帥守屏〔五〕,若將趨入拜庭之為者;大府與之為讓至一再〔六〕,乃敢改服,以賓主見;適位執爵皆興拜,不許乃止,虔若小侯之事大國。有大事諮而後行〔七〕,隸府之州離府遠者至三千里,懸隔山海,使必數月而後能至。蠻夷悍輕,易怨以變,其南州皆岸大海,多洲島,風一日踔數千里〔八〕,漫瀾不見蹤跡。控御失所,依險阻,結黨仇〔九〕,機毒矢以待將吏〔一〇〕,撞搪呼號以相和應,蜂屯蟻雜不可爬梳〔一一〕,好則人,怒則獸;故常薄其征入,簡節而疏目〔一二〕,時有所遺漏,不究切之,長養以兒子;至紛不可治,乃草薙而禽獮之〔一三〕,盡根株痛斷乃止。其海外雜國若躭浮羅 流求 毛人 夷亶之州〔一四〕,林邑 扶南 真臘 於陀利之屬〔一五〕,東南際天地以萬數,或時候風潮朝貢,蠻胡賈人〔一六〕舶交海中〔一七〕。若嶺南帥得其人,則一邊盡治,不相寇盜賊殺,無風魚之災,水旱癘毒之患,外國之貨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於中國,不可勝用;故選帥常重於他鎮。非有文武威風,知大體,可畏信者,則不幸往往有事〔一八〕。 〔一〕通典曰:嶺南五府經略使治廣州,領州二十二;邕管經略使治邕州,領州十三;容管經略使治容州,領州十四;桂管經略使治桂州,領州十四;鎮南經略使安南都護府治交州,領州十一。至德元年,升五府經略使為嶺南節度使。 〔二〕閣、杭本無下「大府」字。 〔三〕「郊」上,或有「於」字。「帕」,莫轄切。「靴」,許戈切。 〔四〕或無「先」字。 〔五〕「屏」,必郢切。 〔六〕「一」下,或更有「至」字。 〔七〕「諮」,或作「咨」。 〔八〕「」與「帆」同。「」或作「飄」。「踔」音逴,又敕教切。 〔九〕或作「仇黨」。 〔一〇〕或無「將」字。 〔一一〕或作「把疏」。 〔一二〕〔補註〕張裕釗云:前面如互流漭沆,至此則暴怒噴薄矣。 〔一三〕「薙」,音雉,芟也。「獮」,息淺切。 〔一四〕「州」,或作「洲」。 〔一五〕躭浮羅國、流求國、毛人國、夷州、亶州、林邑國、扶南國、真臘國皆海外蠻夷之國雲。林邑一曰環玉,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真臘一曰吉蔑,在林邑西北,去京師二萬七百里。「躭」音耽。〔補註〕沈欽韓曰:躭浮羅,舊書 劉仁軌傳作「躭羅」。南史:於陀利國在海南洲上。明史:三佛齊古名於陀利。 〔一六〕「胡」,或作夷。 〔一七〕〔補註〕張裕釗云:造語雄闊,唯太史公有此。 〔一八〕〔補註〕何焯曰:前半盛稱其任之重以戒勉之,而以兩語反覆微諷,使知所自處。知其為諷則愈覺有味,猶詩之有楚茨也。宋人自歐公而外,無復得其意矣。 長慶三年四月,以工部尚書鄭公為刑部尚書兼御史大夫往踐其任〔一〕。鄭公嘗以節鎮襄陽〔二〕,又帥滄 景 德 棣〔三〕,歷河南尹,華州刺史〔四〕,皆有功德可稱道。入朝為金吾將軍、散騎常侍〔五〕、工部侍郎、尚書〔六〕。家屬百人,無數畝之宅,僦屋以居,可謂貴而能貧,為仁者不富之效也〔七〕。 〔一〕長慶三年四月,權為嶺南節度使。 〔二〕「嘗」,或作「常」。元和十一年七月,權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三〕十三年四月,權為德州刺史,德、棣、滄、景節度使。 〔四〕初,權自河南尹帥山南東道,為華州刺史。 〔五〕元和十四年十一月,權為右金吾衛大將軍,充左街使;穆宗即位,改左散騎常侍,充入回鶻告哀使。 〔六〕長慶元年權使還為河南尹,自河南尹入為工部侍郎,二年十月,遷本曹尚書。 〔七〕「貴而能貧」,此左氏襄二十二年語。權本傳云:「用度豪侈」,復與此異,何邪?今按通鑑:權家多姬妾,祿薄不能贍,因鄭注干王守澄求節鎮,得廣州,此語蓋譏之也。 及是命,朝廷莫不悅;將行,公卿大夫士苟能詩者咸相率為詩以美朝政,以慰公南行之思,韻必以來字者,所以祝公成政而來歸疾也〔一〕。 〔一〕「祝」上,或無「以」字,或「祝」下有「使」字。 送水陸運使韓侍御歸所治序 考食貨志:憲宗用李絳議,以韓重華為振武 京西營田和糴水陸運使。振武乃單于大都護府故地,後改名振武。重華後名約,預「甘露之禍」,洪謂唐志無所考,非也。今按漢書 王尊傳有「治所」字,此「所治」字當乙。〔補註〕陳景雲曰:魏文帝與陳思王 與吳質書並有「所治」字。蔡世遠曰:敘事古奧詳盡,錯落雕琢極自然。學韓文但喜誦其疏宕者,此等不究心,終不能得其藩籬而入。曾國藩曰:此即條議時事之文,鋪敘處絕警聳。張裕釗曰:似西漢人氣格。 六年冬,振武軍吏走驛馬詣闕告飢,公卿廷議以轉運使不得其人〔一〕,宜選才幹之士往換之〔二〕,吾族子重華適當其任〔三〕。 〔一〕或無「轉」字。 〔二〕〔補註〕姚鼐曰:「換」字見薜宣傳。 〔三〕元和六年四月,以盧坦為戶部侍郎,判度支;會振武告飢,時薜謇為代北水陸運使,坦以重華代謇也。 至則出贓罪吏九百餘人,脫其桎梏,給耒耜與牛,使耕其傍便近地,以償所負,釋其粟之在吏者四十萬斛不征。吏得去罪死,假種糧,齒平人有以自效,莫不涕泣感奮,相率盡力以奉其令;而又為之奔走經營〔一〕,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故連二歲大熟,吏得盡償其所亡失四十萬斛者而私其贏餘〔二〕,得以蘇息,軍不復飢。君曰:「此未足為天子言。請益募人為十五屯,屯置百三十人而種百頃,令各就高為堡;東起振武,轉而西,過雲州界,極於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際〔三〕,六百餘里,屯堡相望,寇來不能為暴,人得肆耕其中,少可以罷漕輓之費。」朝廷從其議,秋果倍收,歲省度支錢千三百萬。 〔一〕「為」下,或無「之」字。 〔二〕「私其」下,或有「有」字;「其」,或作「有」:皆非是。 〔三〕「際」,或作「險」。 八年,詔拜殿中侍御史,錫服朱銀〔一〕。其冬來朝,奏曰:「得益開田四千頃,則盡可以給塞下五城矣〔二〕;田五千頃,法當用人七千,臣令吏於無事時督習弓矢為戰守備,因可以制虜,庶幾所謂兵農兼事,務一而兩得者也。」〔三〕大臣方持其議〔四〕。吾以為邊軍皆不知耕作〔五〕,開口望哺,有司常僦人以車船自他郡往輸,乘沙逆河,遠者數千里,人畜死,蹄踵交道,費不可勝計。中國坐耗〔六〕,而邊吏恆苦食不繼。今君所請田,皆故秦 漢時郡縣地,其課績又已驗白;若從其言,其利未可遽以一二數也。今天子方舉群策以收太平之功,寧使士有不盡用之嘆,懷奇見而不得施設也?君又何憂?而中台士大夫亦同言侍御韓君前領三縣,紀綱二州,奏課常為天下第一;行其計於邊,其功烈又赫赫如此;使盡用其策,西北邊故所沒地〔七〕,可指期而有也。聞其歸,皆相勉為詩以推大之,而屬余為序。 〔一〕或作「朱金銀緋」,唐五品服。 〔二〕「五城」東、西、中三受降城,朔方、振武二軍也。 〔三〕或無「幾」字。「務一」,或作「一務」。「兩得」,或作「得兩」。 〔四〕八年冬,重華入朝,會宰相李絳已罷,後宰相持其議而止。語見食貨志。志所載營田事,大抵與公此序相表里。 〔五〕〔補註〕曾國藩曰:接筆絕遒緊。 〔六〕「坐耗」,或作「坐見耗虛」,或作「坐耗虛」,今從閣、杭本定。 〔七〕〔補註〕沈欽韓曰:沒於吐番,河西 隴右之地。 送鄭十校理序 舊史云:鄭餘慶之子瀚,本名涵,以文宗藩邸時名同,改名瀚,貞元十年舉進士,以父謫官累年不仕,自秘書省校書郎遷洛陽尉,充集賢院修撰,改長安尉,集賢校理。公以元和四年六月為都官員外郎,分司東都,涵求告來寧,公於其行,作是序以送之,蓋五年春也,故有「歸騎春衫薄」之句。 秘書,御府也。天子猶以為外且遠,不得朝夕視,始更聚書集賢殿,別置校讎官,曰「學士」、曰「校理」〔一〕,常以寵丞相為大學士〔二〕。其他學士皆達官也,校理則用天下之名能文學者〔三〕;苟在選,不計其秩次,惟所用之。由是集賢之書盛積,盡秘書所有不能處其半;書日益多,官日益重。四年,鄭生 涵始以長安尉選為校理〔四〕,人皆曰:是宰相子,能恭儉守教訓,好古義施於文辭者;如是而在選,公卿大夫家之子弟其勸耳矣〔五〕。 〔一〕「士」下,或無「曰」字。 〔二〕開元十三年改集仙殿為集賢殿,聚四部書其中,置修撰、校理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以宰相張說為大學士。 〔三〕「名」下,或有「士」字,又或有「而」字。 〔四〕「為」,一作「授」。 〔五〕「家」下,或有「選」字,非是。〔補註〕吳汝綸曰:此譏鄭公以公卿子弟為之,非其任也。 愈為博士也,始事相公於祭酒;分教東都生也,事相公於東太學;今為郎於都官也,又事相公於居守〔一〕:三為屬吏,經時五年,觀道德於前後,聽教誨於左右,可謂親薰而炙之矣〔二〕。其高大遠密者,不敢隱度論也;其勤己而務博施,以己之有,欲人之能,不知古君子何如耳〔三〕。今生始進仕,獲重語於天下,而慊慊若不足,真能守其家法矣。其在門者可進賀也〔四〕。 〔一〕「居」上,或無「於」字。按舊史:元和元年,鄭余 慶罷相,為太子賓客,遷國子祭酒,冬十一月庚戌,遷河南尹。三年夏六月甲戌,自河南尹拜東都留守,六年十月,除吏部尚書。唐制:東都置六館學,與京師同;故掌其職者謂之分教。而舊史又云:愈始舉進士,投文於公卿間,故相鄭餘慶為之延譽,由是知名於時。 〔二〕或無「後」字。「炙」,之石切。 〔三〕或無「耳」字,或作「爾」。 〔四〕「門」下,或有「下」字。 求告來寧〔一〕,朝夕侍側,東都士大夫不得見其面;於其行日,分司吏與留守之從事〔二〕,竊載酒肴席定鼎門外〔三〕,盛賓客以餞之。既醉,各為詩五韻,且屬愈為序。 〔一〕涵以元和四年為校理,五年寧親東都,時餘慶為東都留守。 〔二〕「司」下,或有「郎」字。 〔三〕古今地名曰:河南有鼎門,九鼎所定也,即成王定鼎於郟 鄏之所。〔補註〕沈欽韓曰:續漢志:河南郡 洛陽東城門名鼎門,劉昭註:帝王世紀云:東南門九鼎所從入。又曰:武王定鼎洛陽,西南洛水,九鼎中觀是也。 詩 洛字 詩下或有「曰」字。注,「洛」上或有「得」字。 相公倦台鼎,分正新邑洛〔一〕。才子富文華,校讎天祿閣。壽觴佳節過,歸騎春衫薄〔二〕。鳥哢正交加,楊花共紛泊。親交誰不羨〔三〕,去去翔寥廓。 〔一〕「正」,或作「政」。 〔二〕「衫」,或作「和」。 〔三〕「親交」,或作「交親」。 韋侍講盛山十二詩序 「講」,或作「御」。或作「盛山唱和詩序」。唐史:韋處厚字德載,京兆萬年人。中進士第,又擢才識兼茂科賢良異等。憲宗時,歷考功員外郎,坐與宰相韋貫之善,出為開州刺史。穆宗立,為翰林侍讀學士,再遷中書舍人。文宗時為相。初在開州有盛山詩十二篇:一宿雲亭、二隱月岫、三茶嶺、四梅溪、五流杯渠、六盤石磴、七桃塢、八竹嵓、九琵琶台、十胡盧沼、十一繡衣石塌、十二上士瓶泉。盛山,開州也。開州 隋 巴東郡之盛山縣,武德元年改為開州。〔補註〕沈欽韓曰:劉禹錫相國韋公集序云:「上方用威武以讋不庭,宿兵寖久,韋丞相 貫之酌人情上言,不合意,冊免。因歷詆所善,公在伍中,出為開州刺史;居二年,執友崔敦詩為相,征拜戶部郎中。」又曰:張司業集有和韋十二詩,無「瓶」字。歸有光曰:跌宕自喜。劉大櫆曰:直敘之中,造出奇崛。 韋侯昔以考功副郎守盛山。人謂韋侯美士,考功顯曹,盛山僻郡;奪所宜處,納之惡地以枉其材,韋侯將怨且不釋矣。 或曰:不然。夫得利則躍躍以喜,不利則戚戚以泣〔一〕,若不可生者,豈韋侯謂哉〔二〕?韋侯讀六藝之文,以探周公 孔子之意〔三〕,又妙能為辭章,可謂儒者。夫儒者之於患難,苟非其自取之,其拒而不受於懷也,若築河堤以障屋霤;其容而消之也,若水之于海,冰之於夏日;其玩而忘之以文辭也,若奏金石以破蟋蟀之鳴,蟲飛之聲;況一不快於考功、盛山一出入息之間哉〔四〕! 〔一〕「躍躍」,閣、杭本無下「躍」字,以下句偶之,非是。「不利」,「不」下或有「得」字。 〔二〕「謂哉」上,或有「之」字。 〔三〕「藝」下,或無「之」字。「探」,杭作「深」。「子」下,或無「之」字。皆非是。 〔四〕〔補註〕張裕釗曰:「夫儒者」以下,從天而降,驚嚇凡庸,昌黎本色。 未幾,果有以韋侯所為十二詩遺余者,其意方且以入溪谷〔一〕,上岩石,追逐雲月不足日為事。讀而歌詠之〔二〕,令人慾棄百事往而與之游,不知其出於巴東以屬也〔三〕。 〔一〕或無「方」字。 〔二〕「歌詠」,或作「詠歌」。 〔三〕「朐」,說文:蟲名。巴中有,地下濕,多此蟲,因以為名。「朐」從肉,句聲。考其義,當作潤蠢。唐韻音蠢閏。劉禹錫音屈忍。漢書:「朐」,音劬。通典曰:開州,漢之地也。〔補註〕姚范曰:韋貫之初貶果州,後改巴州。盛山今夔州府開縣。「朐」,漢志:「朐」,音劬,「,作忍。說文作「朐」。徐鉉讀「朐」音蠢,「」音允。今雲陽縣,唐 雲安縣也。 於時應而和者凡十人〔一〕。及此年,韋侯為中書舍人,侍講六經禁中〔二〕,和者通州 元 司馬為宰相〔三〕,洋州 許使君為京兆,忠州 白使君為中書舍人〔四〕,李使君為諫議大夫〔五〕,黔府嚴中丞為秘書監〔六〕,溫司馬為起居舍人〔七〕,皆集闕下〔八〕。於是盛山十二詩與其和者〔九〕,大行於時,聯為大卷,家有之焉;慕而為者將日益多,則分為別卷。韋侯俾余題其首。 〔一〕樊謂考下文只六人。一曰:「和者十人,而時集闕下者六人耳。」 〔二〕諸本作「及此年」,閣本作「明年」,杭本作「時年」,謂此時之年也。韋以元和十一年刺盛山,韓以長慶二年作序,閣本作「明年」,由「時」字訛也。今按:作「明年」則非實,作「時年」則不詞,當從諸本作「及此年」則無可疑矣。諸本「禁中」下有「名處厚」字。元和十五年三月,處厚以侍講學士講詩 關雎、書 洪範於太液亭。長慶二年四月,為中書舍人。 〔三〕元和十年三月,稹為通州司馬。長慶二年二月,同平章事。 〔四〕元和十三年十二月,居易為忠州刺史,長慶元年十二月,為中書舍人。 〔五〕景儉字寬中,元和中為忠州刺史。長慶元年八月為諫議大夫。不言某州使君者,連上忠州文也。澤之云:「景儉時為楚州,疑有脫誤。」 〔六〕元和十四年二月,以商州刺史嚴謩為黔中觀察使。長慶元年入為秘書監,卒。 〔七〕溫造時為武陵司馬。今諸本皆亡州名,亦疑脫誤。 〔八〕「和者」下六人,諸本亦各書其名云:「元司馬名稹,許使君名康佐,白使君 居易,李使君 景儉,嚴中丞 武,溫司馬 造。」方從閣、杭本並上文「名處厚」共刪十四字,云:蜀本側書「稹、康佐、居易、景儉、造」五名,獨嚴不書其名,今考嚴謂嚴謩,時為秘書監,樂天集有制詞,可考。諸本改作「嚴武」,蜀本又作「少監」,皆非也。李景儉自楚州召還,溫造自朗州召還,今皆不著其郡,亦文也。 〔九〕「山」下,或有「之」字。 石鼎聯句詩序 閣本無此篇,洪慶善曰:「張文潛本校與諸本特異,蓋原於蔡文忠也。然增損太多,不知得於何本。今姑以杭、蜀本為正。」今按:張本多可取,當附見以備參考。洪興祖雲,石鼎聯句詩或雲皆退之所作,如毛穎傳以文滑稽耳。軒轅寓公姓,彌明寓公名,侯喜、師服皆其弟子也。余曰不然。公與諸子嘲戲見於詩者多矣:皇甫湜不能詩,則曰「掎摭糞壤間」;孟郊思苦,則曰「腸肚鎮煎」;樊宗師語澀,則曰「辭慳義卓闊」,止於是矣,不應譏誚輕薄如是之甚也。且序云:衡山道士軒轅彌明。貌極丑,白須黑面,長頸而高結喉,中又作楚語,年九十餘。此豈亦退之自謂邪?予同年李道立云:嘗見唐人所作賈島碣云:「石鼎聯句所稱軒轅彌明即君也。」島 范陽人,彌明 衡山人;島本浮屠,而彌明道士:附會之妄,無可信者。獨仙傳拾遺有彌明傳,雖祖述退之之語,亦必有是人矣。聯句若以為公作,則若出一口矣;今讀其劉侯句,不及彌明遠甚,何至是邪?蓋聞君子損己以成人之美,未聞抑人以取勝也。其曰「吾不解世俗書」,見孔武仲雜記。〔補註〕沈欽韓曰:蘇絳賈島墓誌無此說。盧軒曰:此詩蓋譏時宰之辭也。曾國藩曰:傲兀自喜,此等情事亦適與公筆勢相發也。吳汝綸曰:此序最不易學,恐入叫囂類小說,其雅俗之辨甚微。 元和七年十二月四日,衡山道士軒轅彌明自衡下來〔一〕,舊與劉師服進士衡 湘中相識,將過太白,知師服在京,夜抵其居宿〔二〕。有校書郎侯喜,新有能詩聲,夜與劉說詩,彌明在其側,貌極丑,白須黑面,長頸而高結喉,中又作楚語〔三〕,喜視之若無人。彌明忽軒衣張眉指爐中石鼎謂喜曰:「子云能詩〔四〕,能與我賦此乎?」劉往見衡湘間人說雲年九十餘矣〔五〕,解捕逐鬼物,拘囚蛟螭虎豹;不知其實能否也〔六〕。見其老,頗貌敬之,不知其有文也。聞此說大喜,即援筆題其首兩句〔七〕,次傳於喜,喜踴躍即綴其下云云〔八〕。道士啞然笑曰〔九〕:「子詩如是而已乎!」即袖手竦肩倚北牆坐〔一〇〕,謂劉曰:「吾不解世俗書,子為我書!」〔一一〕因高吟曰:「龍頭縮菌蠢,豕腹漲彭亨。」〔一二〕初不似經意〔一三〕,詩旨有似譏喜,二子相顧慚駭〔一四〕。欲以多窮之,即又為而傳之喜,喜思益苦〔一五〕,務欲壓道士,每營度欲出口吻〔一六〕,聲鳴益悲,操筆欲書〔一七〕,將下復止,竟亦不能奇也。畢,即傳道士,道士高踞大唱曰:「劉把筆,吾詩云雲。」〔一八〕其不用意而功益奇〔一九〕,不可附說,語皆侵劉 侯〔二〇〕。喜益忌之。劉與侯皆已賦十餘韻,彌明應之如響,皆穎脫含譏諷。夜盡三更,二子思竭不能續,因起謝曰:「尊師非世人也,某伏矣,願為弟子,不敢更論詩。」〔二一〕道士奮曰〔二二〕:「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又謂劉曰:「把筆來,吾與汝就之!」〔二三〕即又唱出四十字為八句;書訖,使讀;讀畢,謂二子曰:「章不已就乎?」〔二四〕二子齊應曰:「就矣。」道士曰:「此皆不足與語〔二五〕,此寧為文邪?吾就子所能而作耳〔二六〕,非吾之所學於師而能者也;吾所能者子皆不足以聞也,獨文乎哉?吾語亦不當聞也〔二七〕,吾閉口矣。」二子大懼,皆起立床下〔二八〕,拜曰:「不敢他有問也,願聞一言而已。先生稱吾不解人間書,敢問解何書?請聞此而已。」道士寂然若無聞也〔二九〕,累問不應,二子不自得,即退就座,道士倚牆睡,鼻息如雷鳴,二子怛然失色不敢喘〔三〇〕。斯須,曙鼓動冬冬〔三一〕,二子亦困,遂坐睡〔三二〕;及覺,日已上,驚顧覓道士不見〔三三〕。即問童奴,奴曰〔三四〕:「天且明,道士起,出門,若將便旋然,奴怪久不返,即出到門覓,無有也。」〔三五〕二子驚惋,自責若有失者。閒遂詣余言,余不能識其何道士也。嘗聞有隱君子彌明,豈其人耶?韓愈序。 〔一〕「下」,或作「山」。 〔二〕「知」下「師服」,張本作「劉」,或無「夜」字。 〔三〕蔡、張本皆作「長頸而結喉」,無「高」與「中」字。唐子西曰:「結」,古髻字也。「高結」當句斷,漢陸賈傳:「尉佗魁結。」顏曰:「讀為椎髻,雲一撮之髻,其形如椎。」「高結」語原此。今按:古語自有「城中好高髻」,不必引「椎結」也。但道士之首加冠,不作椎結,讀「結」為「髻」而以「喉」屬下句者,雖有據而非是。蓋長頸故見其結喉之高,而此「高結喉,中又作楚語」也,不然,則當從蔡、張本刪「高」「中」二字。〔補註〕孫葆田曰:當從蔡、張本刪「高」、「中」二字。山海經「海外有結胸國」,郭註:「謂臆前胅出,如人結喉。」可知「結胸」、「結喉」,古有此語。 〔四〕「雲」,或作「之」,又無「能詩」二字,非是。 〔五〕張本「年」上有「其」字。無「矣」字。 〔六〕方無「解」字。「解」,張作「能」。「拘囚」,張作「罔兩」。「不」上,方有「然」字,而無「其」字。或無「否」字。 〔七〕張無「說」字。「即」,方作「既」。 〔八〕「於」下,兩「喜」字,張本並作「侯」。方無「下」字。 〔九〕「啞」,烏格切。 〔一〇〕「袖」,杭 蜀本作「抽」。「倚」,或作「旁」。或無「坐」字。 〔一一〕「解」,或作「能」,後同。「子為」上,或有「弟」字。「我書」下,有「吾句」字。 〔一二〕〔補註〕陳景雲曰:「菌蠢」,見南都賦。易 大有「匪其彭」;干寶註:「彭亨,驕滿貌。」 〔一三〕「不似」,張本作「似非」,疑當乙作「似不」。 〔一四〕「二子」,張作「一人」。 〔一五〕或無「思」字。 〔一六〕或無「欲」字。 〔一七〕「欲書」,張作「而書」。 〔一八〕或無「詩」字。張本作「劉進士把筆則又高吟」云云。 〔一九〕此從張本,下四字或作「益切奇出」,非是。或疑「其」當作「若」。 〔二〇〕或無「侯」字。 〔二一〕「夜盡三更」,諸本在「不能續」之下,下更有「一子」二字;此從張本。方從杭、蜀本,文粹無「益忌」至「譏諷」二十四字,及「思竭不能續」五字,但有「喜」字屬上句,又「盡」作「益」,「二子」二字下便連「因起謝」。張本又以「盡」為「蓋」,而一本並無「盡」、「益」、「蓋」三字。今按:方本簡嚴,諸本重複;然簡嚴者似於事理有所未盡,而重複者乃得見其曲折之詳。但今恐有漏落,故且從諸本及張本,而方本固在其中,但方本「語侵劉喜」,劉既書姓,喜不當獨書名。恐「劉」下本有「侯」字,而下文別有「喜」字之誤也。諸本「喜益忌之」之下復云:「劉與侯皆已賦十餘韻」,語亦太冗。張本「夜盡三更」四字屬於「含譏諷」之下,固善,然似不若移於「喜益忌之」之下。此皆未敢自以為然,讀者詳之。「非世人也」,或無「世」字,或作「非世人能出也」。張本「某」下有「等」字。「伏」,或作「服」。 〔二二〕「奮」下,或有「髯」字,或有「目」字,或有「然」字。今按:恐或有「髯」字。 〔二三〕或無「來」字。或無「吾與汝就之」五字。 〔二四〕張無「即」字。「出」,或作「書」,非是。「訖使」,方作「止即」。下「讀」字,張本作「之」,屬上句。方無「不」字。 〔二五〕「此」,或作「子」。 〔二六〕「就」下,或無「子」字。「作」下,或有「之」字。「耳」,或作「矣」。 〔二七〕「吾所能」,或作「吾所聞」。「語」下,張本有「子」字。 〔二八〕張無「皆」字。 〔二九〕方無「敢問解何書」五字。「請聞」下十三字,張本但存「寂然」二字,無十一字。 〔三〇〕「喘」上,張本有「少」字。 〔三一〕「冬」,音彤。 〔三二〕或無「遂坐睡」三字。 〔三三〕「上」,張本作「出」,方無「驚」字。 〔三四〕「童」,張本作「僮」。「奴曰」上,張有「僮」字。 〔三五〕張無「到門」二字,「覓」下有「之」字。 石鼎聯句詩 或無此題 巧匠斫山骨,刳中事煎烹。師服直柄未當權,塞口且吞聲。喜龍頭縮菌蠢,豕腹漲彭亨。彌明外苞乾蘚文,中有暗浪驚。師服在冷足自安〔一〕,遭焚意彌貞。喜謬當鼎鼐間,妄使水火爭。彌明大似烈士膽,圓如戰馬纓。師服上比香爐尖,下與鏡面平。喜秋瓜未落蒂,凍芋強抽萌。彌明一塊元氣閉,細泉幽竇傾。師服不值輸寫處,焉知懷抱清。喜方當洪爐然,益見小器盈。彌明睆睆無刃跡〔二〕,團團類天成。師服遙疑龜負圖,出曝曉正晴。喜旁有雙耳穿〔三〕,上為孤髻撐〔四〕。彌明或訝短尾銚,又似無足鐺。師服可惜寒食球,擲此傍路坑。喜何當出灰灺〔五〕,無計離瓶罌。彌明陋質荷斟酌,狹中愧提擎。師服豈能煮仙藥,但未污羊羹。喜形模婦女笑,度量兒意輕。彌明徒示堅重性〔六〕,不過升合盛〔七〕。彌明傍似廢轂仰〔八〕,側見折軸橫。喜時於蚯蚓竅,微作蒼蠅鳴。彌明以茲翻溢愆〔九〕,實負任使誠。師服常居顧眄地,敢有漏泄情。喜寧依暖熱弊,不與寒涼並。彌明區區徒自效,瑣瑣不足呈〔一〇〕。喜迴旋但兀兀,開闔惟鏗鏗〔一一〕。師服全勝瑚璉貴,空有口傳名。豈比俎豆古,不為手所撜〔一二〕。磨礱去圭角〔一三〕,浸潤著光精〔一四〕。願君莫嘲誚,此物方施行〔一五〕。四韻並彌明所作 〔一〕方從杭、蜀、文粹作「安自足」,既無文理,對偶又差。方本誤改多類此。 〔二〕莊子:「睆睆然,有繳之中。」註:「視貌,華綰切。」 〔三〕「雙」,或作「只」。 〔四〕諸本此下無「彌明」字。今按:此似二子譏道士之詞,恐實非彌明語。 〔五〕「灺」,徐也切。 〔六〕「示」,或作「爾」。 〔七〕「過」,或作「合」。「合」,或作「斗」。「盛」,或作「成」。 〔八〕「傍」,或作「仍」。 〔九〕「以茲」,或作「忽罹」。 〔一〇〕諸本此下無「喜」字。 〔一一〕「鏗」,丘耕切。 〔一二〕「撜」,除庚切。博雅「,揬也」。淮南 齊俗訓「子路撜溺而受牛」,謝注「撜,舉也」。平上聲通。洪本一作「振」。 〔一三〕〔補註〕陳景雲曰:禮儒行篇:「毀方而瓦合。」鄭注「去己之大圭角,與眾人小合。」 〔一四〕「著」,附也。 〔一五〕年譜云:或謂軒轅,寓公姓;彌明,寓公名:蓋以文滑稽耳。是不然,劉 侯雖皆公門人,然不應譏誚如是之甚。且言彌明形貌聲音之陋,亦豈公自謂耶?而列仙傳又有彌明傳,要必有是人矣。今按:此詩句法全類韓公,而或者所謂「寓公姓名」者。蓋「軒轅」反切近「韓」字,「彌」字之義又與「愈」字相類,即張籍所譏與人為無實駁雜之說者也。故竊意或者之言近是。洪氏所疑容貌聲音之陋,乃故為幻語,以資笑謔,又以亂其事實使讀者不之覺耳。若列仙傳則又好事者因此序而附著之,尤不足以為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