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寄簡 下 · 二二
知人論世,是一宗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一個人的時間、精力、興趣,很有限度,勢難樣樣兼通,更不宜以己之長,繩人之短,那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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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拜讀《杜臆增校》後,不禁引起我研究杜詩的興趣。我先把書房裡有關杜詩的選本、傳記、論著拿來閱讀;再進一步,我要托中華書局到香港去買全套連史紙的大字本。因為年紀長大,最重要的是保重眼力,所以今後買書,儘可能多買些大字本,比較適宜。
今天我要和你討論
胡適
先生的《
白話文學史
》論
杜甫
的文章。胡先生的書的「自序」於1928年6月5日寫成,離今天剛好是四十四年。那時我還在燕大求學,我曾研讀《胡適文存》各集,得益頗多。因此,他的《白話文學史》出版後,我即刻買來,從頭到尾看完。經過離亂和搬遷,原書早已不知去向,現在我手頭所有的是1958年香港應鐘書局印行的。
平心而論,白話文運動應以胡先生為首功。雖然他的《
文學改良芻議
》發表後,立刻得到
陳獨秀
先生、
錢玄同
先生、
劉半農
先生等同志的贊助,但首先發難的人,當然算是提議者,其餘各人僅算是附議者。這是鐵的事實,毋庸爭辯。至於他本人的政治主張的落後,文藝創作沒有特殊的表現,為人太過官僚化,甚至淪為學閥,專門霸占地盤,爭取支配權,那又是一回事,和白話文倡導者的地位毫無關係。知人論世的作家,對這問題應該辨別清楚,不能夠混為一談。
這部《白話文學史》共16章,337頁,約20萬字。從唐以前說起,到
元稹
白居易
止。唐以後的文學,皆付闕如。因此,他這部書,像他一舉成名的《
中國哲學史大綱
》一樣,神龍見首不見尾,僅有上冊,沒有下冊。這兒我更相信《
詩經
》的名句:「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想當初,一年半載的工夫,甚至僅需一個假期,就可以完成一冊;後來因為兼職太多,酬酢繁忙,致精力渙散,使兩部專著的下冊,始終沒法子完成。
這部《白話文學史》,顧名思義,重點是以白話寫成的文學,其餘用古文或駢文寫成的東西,都不在他寫作的範圍內。在全書16章里,有的以整個形式寫成一章,有的以幾位詩人文豪合寫成一章,僅有杜甫獨得一章,篇幅竟達34頁,占全書百分之十,這兒可見作者對杜甫的成就,特別重視。
胡適研究過哲學、邏輯學,對於西洋文學名著涉獵頗廣,造詣也很深。因此,他的文章,條分縷析,不蔓不枝,初學者從他的文字入手,好像學書法的人從正楷和大字入手一樣,絕對不至走入邪路。
就這篇《杜甫》而論,他把杜甫一生分為三大時期:第一期是大亂以前的詩;第二期是他身在離亂之中的詩;第三期是他老年寄居成都以後的詩。
第一期的重要的詩,他舉出《
麗人行
》、《兵車行》、《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第二期的詩,他舉出《哀江頭》、《哀王孫》、《北征》、《羌村》、《新安吏》、《石壕吏》、《無家別》。第三期,才談到杜甫的小詩和律詩,可惜他這篇論文的毛病,就出在律詩上邊。
雖然他承認「老杜是律詩的大家,他的五言律和七言律都是最有名的」。但是,他有一種極濃厚的偏見,認為「律詩是一種文字遊戲,最宜於應試、應制、應酬之作;用來消愁遣悶,與圍棋踢球正同一類。老杜晚年作律詩很多,大概只是拿這件事當一種消遣的玩藝兒」。又說:「大概做律詩的多是先得一兩句好詩,然後湊成一首八句律詩。老杜的律詩也不能避免這種毛病。」
上述一段所引的胡適對於律詩的見解,恐怕當代詩壇健將極少人會贊成。
老杜的七律如《登高》、《聞官軍收河南河北》,五律如《春望》、《旅夜書懷》、《登
岳陽樓
》都是千古絕唱。假如有人硬說律詩都是文字遊戲,那麼從宋元明清以至現代的許多詩人,都應該把作品扔在字紙簍里去了。
俗語說得好:「砍柴看山勢,破柴看柴勢。」一個富有經驗的木匠,當他看一大堆木柴的時候,他的心裡早已有數,那種木柴可做棟樑,那種木柴可做大大小小的家具。同樣的,當詩人把筆寫詩之前,他早已很有把握地支配他的題材:什麼題材應該用五古、七古,什麼題材應該用五律、七律、排律,什麼題材又應該用五絕、七絕。什麼內容必須配合什麼形式,把形式和內容配合得適當,然後看得順眼,讀得順口,聽得順耳。此中千變萬化,沒有一定的規矩,這完全靠詩人的創作天才和長期經驗,局外人不能贊一詞。
在文學上,胡適最得意的作品是議論文。他對於韻文沒有什麼興趣,對於詩學沒有下過苦工,所以他一提到律詩需要四句對仗,簡直沒法子忍耐。他不但沒有寫過什麼好舊詩,連他所提倡的白話詩《
嘗試集
》,僅是嘗試罷了。一個人的時間、精力、興趣是極有限的,顧此失彼,誰也難免。最好的辦法,就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自認所見有限,不可隨便批評。假如以外行人的身份,冒充內行,結果,難免使行家笑掉了牙齒。
胡適年輕時,學的是文言文。雖然二十五歲以後,他立志寫白話文,但文言虛字仍散布於字裡行間。例如文言虛字的「故」字,白話應改為「所以」;「遂」字,應改為「就」字或「便」字;「何等」應改為「多麼」。經過改正之後,才能夠接近口語。
簡單說一句,知人論世,是一宗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一個人的時間、精力、興趣,很有限度,勢難樣樣兼通,更不宜以己之長,繩人之短,那是很不公平的。
於此布達,此請
著安!
子云(197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