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寄簡 上 · 一八

連士升 《海濱寄簡 上》
xx: 最近台北因美國軍曹雷諾殺死劉自然,被美國軍事法庭宣判無罪,致掀起嚴重的反美風潮。當這事件發生後,各地報章一致譴責美國,不是說美國根本不應該在台灣設立軍事法庭,便是說美國派到遠東來的人員的才幹很成問題。老實說,無論左翼或右翼的報紙,對於美國這種橫行霸道的行為,沒有一個敢替它辯護;因為雷諾的兩顆子彈真是威力無比,它可以把戰後美國在各地區所投下的百億元的「美援」的效果一筆勾銷。 關於這次事件的本末,你在報紙上早已看到詳細的報道,用不著我多說。我最注意的卻是中文的妙用。你瞧,劉自然的太太在台北美國大使館前告地狀時,以悲憤沉默的態度,站在標語的木牌邊;標語說:「殺人者無罪?我控訴!我抗議!」寥寥11字,比較洋洋大觀的萬言書更見有力!更有分量! 台北某報所發表的讀者來函,其中有兩句:「殺人無罪!無罪該殺!」寫這封信的人,不愧為第一流的宣傳家。第一句是指軍事法庭審判不公道,把蓄意行兇的人,隨便開釋。照規矩,「殺人者死」,現在竟可無罪開釋,這無非說明美國仗著自己的武力,到處可以為非作歹,不受神聖法律的制裁。凡是看到「殺人無罪」這句話的人,心裡沒有不替美國惋惜! 至於第二句「無罪該殺」!這顯然是要鼓勵人採取報復的行動。因為劉自然是個無辜的平民,他既然可以格殺勿赦,其他平民遲早難免要陷於同樣的命運。誰不愛惜生命?現在處於暗無天日的環境中,有罪固死,無罪也該殺;不如拼將老命,跟對方來個你死我活。難怪在20分鐘內,馬上會聚集整萬人,包圍使館,搗毀家俬,連整天荷槍實彈維護治安的警察也來不及救援。 剛才說過:「殺人無罪!無罪該殺!」同樣四個字,只須文字上稍微更動一下,馬上見出分量的高低。上一句,至多只能說明事實;下一句,卻鼓勵人同仇敵愾。文字的妙用,非老於此道的人不容易體會得到。 你知道,這次台北美國軍曹雷諾殺人的事件,第一要看他是「謀殺」(murder)還是「誤殺」(manslaughter)?現在事實證明雷諾的浴房沒有滴水,同時,子彈是從死者的背後穿入,這顯然是「謀殺」。事實昭彰,無論多麼雄辯的律師也沒法子幫忙,所以台北比較冷靜的官員也要求美方重審。 須知「謀殺」和「誤殺」,相差不過一個字,可是後果有天淵之別。「謀殺」應該判定死刑,「誤殺」至多是有期徒刑。 記得從前有個殺人的案件,原告律師控告被告「用刀殺人」,但是被告的律師卻輕描淡寫地把「用」改為「甩」字,即「甩刀殺人」。區區一個字,把「謀殺」改為「誤殺」。這兒可見刀筆吏的厲害,雖然現代的審判法,人證物證比較文字更重要。 從前 曾國藩 和 洪秀全 打仗的時候,他的軍隊「屢戰屢敗」。假如照這樣報告,他的腦袋恐怕要搬家。可是他把這四個字的位置對調一下,意義就完全不同。「屢敗屢戰」,這是多麼英勇!原來血戰疆場的人,只要英勇無比,生死置於度外,那麼勝利固然受人頌揚,失敗也情有可原。為著把「屢戰屢敗」改為「屢敗屢戰」,曾國藩這才能夠博得清廷的信任,終於在軍事上贏得勝利。 相傳我們的家鄉發生搶劫的事件。原告的律師控告嫌疑犯的呈文上有「從大門入」這幾個字,可是被告的律師卻在「大」字右上邊再加了一點,成為「犬」字。這樣一來,分量就完全不同;因為「從大門入」,這當然是強盜。事實上,只有強盜,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模大樣地「從大門入」。現在把「大門」改為「犬門」,這當然是小偷;因為小偷膽子不夠,他絕對不敢那麼跋扈,破門而入。 拉雜寫來,不知不覺地已經寫了好幾張稿紙。我現在要去開會,恕不多談。 此祝 健康! 子云(一九五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