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代中短篇小說選 · 三怪客

英格蘭農業區有幾處地方雖經歲月流逝,但卻原封不動,幾乎絲毫未生滄桑之變,其中包括南部和西南部幾個郡里幅員遼闊,牧草繁茂,荊棘叢生的丘陵、山溝和高地牧羊場。在那裡,如果偶爾見到人類活動的痕跡,通常也就是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羊倌家的房子。 五十年前,在那一帶丘陵上有這麼一所孑然兀立的房子,如今可能依然兀立在那兒。儘管那所房子孑然獨處,真正測量一下,離開郡城其實不過三英里之遙。然而這卻於事無補。這三英里崎嶇不平的高地,再加上一年四季接連不斷下霰,下雪,下雨,多霧的壞天氣,也足以令人望而卻步,讓隨便哪個泰門[1]或尼布甲尼撒[2]與世隔絕;在天氣晴和的時節,對於那些比較合群的人、詩人、哲學家、藝術家和其他一些「一心嚮往賞心悅目事物」的人來說,這一路能勾起他們興致的東西就更加少得多了。 某一座土築的營地或是古冢,某一簇樹叢,至少是某一溜稀稀落落的古老樹籬,通常都派上用場,依勢搭蓋起這些孤零零的住所。不過,此處所講的這麼一種安身之地卻與此無關。這所名叫高鴉坡的房子獨居一方,沒遮沒攔。它蓋在這個地方,惟一的理由看來就是這裡靠近兩條小路的十字路口,這兩條路在這裡交叉,或許已足有五百年之久,從古至今,這所房子的四面八方一直都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暴露無遺。不過,儘管颳風時一定躲不過風吹,下雨時又准遭雨打,可是冬天在高地上所經歷的各式各樣天氣,卻不像下面低處住的人所想的那麼可怕。陰冷的白霜不像在凹地里的那樣傷身,黑霜也很少有那樣厲害。租住這所房子的羊倌和他的家人遭受這種沒遮沒攔之苦,有人對他們心生憐憫,他們卻說,總的說來,比起原先住在附近氣候溫和的山谷里溪水邊上的那陣子,他們「嗓子腫痛、咳嗽痰盛」的苦楚倒還少了。 一八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那天夜晚,正是人們慣常表示這類憐憫的時刻。狂風暴雨猛打在牆上、房頂斜坡上和樹籬上,就像在森拉克和克勒西[3]使用的長達一碼的長箭一樣。那些羊和戶外養的牲畜因為沒有藏身之處,只好調過屁股來迎風而立。使勁棲在乾枯荊棘條上的小鳥,尾巴給風吹得翻起來,就像張開的傘。小房子山牆的頂部都濕透了,房檐下的滴水直往牆上拍打。不過要是對那位羊倌表示憐憫,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那位興高采烈的鄉下佬正在舉行盛大的慶祝會,為他的第二個女兒施洗命名。 客人在開始下雨之前就到齊了,現在他們都匯聚在房子的正堂或者說起居室里。在這個了不起的晚上八點鐘時分,朝這個房子打量上一眼就會覺得,在這種風狂雨驟的時刻,這兒可真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安樂窩。這戶人家的行業,從那許多不帶木把、拋得鋥亮的牧羊杖鉤就可一目了然。杖鉤都當做擺設掛在壁爐上方,光閃閃的杖鉤的彎頭各式各樣,從舊時家庭用的大部頭《聖經》上畫著的那類老式的,到近時當地羊市上最流行的時新的,應有盡有。屋子裡點了六根蠟燭,燭芯比裹著它們的蠟油略小一點,都插在只有節假日、宗教節日和家宴才會使用的燭台上。這些蠟燭在屋子裡的各處點著,有兩根放在壁爐架上。蠟燭放在這個位置上,是有講究的。蠟燭放在壁爐架上總是表明有聚會。 壁爐裡面有根耐燒的粗大木頭墊底,木頭前面是著得通亮的荊棘,爆烈的聲音恰似「愚昧人的笑聲」[4]。 有十九個人聚在這兒。其中有五個婦人,穿著各種顏色鮮亮的長袍,一溜坐在沿牆的椅子上;怕羞的和不怕羞的姑娘們坐在窗前的凳子上;四個男的包括修籬工查雷·傑克、教堂執事伊萊加·牛、附近牛奶場主、羊倌的岳父約翰·皮切,懶洋洋地靠在長靠背椅里;一個小伙子和一個姑娘坐在牆角碗櫃跟前,滿臉羞紅相互試探,商量著終身大事;一個年逾半百才訂婚的老漢,這一處那一處心神不定地轉悠著,目的是朝他未婚妻待著的地方蹭過去。大家都很愉快,因為無拘無束不受傳統習俗的限制而更加高興。相互的信賴和彼此的善意使大家心情十分舒暢,大多數人並沒有任何表現和跡象希望在世上發跡,大展宏圖,或者從事任何有損聲譽的事情(眼下,這些通常都會破壞除社會兩極以外所有人的風華和溫良),因而都彬彬有禮,尊貴從容。 羊倌芬內娶了份好親,他媳婦是相隔不太遠一條山谷里那個牛奶場主的女兒,她過門時,口袋裡裝著五十個畿尼[5],準備應付那個未來家庭的不時之需。這位節儉的太太對於聚會的方式真是煞費苦心。大家安坐不動自有它的好處,可是安坐在椅子上或者高背長靠椅里一動不動,很容易讓男士們不知不覺就縱飲起來,有時會把家裡的酒喝得一乾二淨。舉行舞會是另外一個辦法,這固然可以避免上面所說開懷暢飲的缺點,可是對於佳肴美味又有相應的不利之處:活動過分胃口大開,可要給配餐間招來劫難。羊倌芬內的媳婦只好求助於那種交叉進行的計劃:一會兒跳舞,一會兒聊天,一會兒唱歌這樣輪流著來。這一來,哪樣兒也不會熱火得不可收拾。不過這個謀略只限於她自己心知肚明;羊倌本人卻是毫不在乎,一心只管慷慨款待客人。 拉提琴的是那塊地方上的一個男孩兒,十二歲上下的年紀[6],拉起捷格舞曲[7]和瑞樂舞曲[8]來,儘管他的手指過短,拉高音得經常移動指位,然後又縮回第一把位,弄得聲音不是那麼純正,但卻出奇地熟練,七點鐘,小傢伙就開始奏出他那尖厲的高音來了,教區執事伊萊加·牛事先考慮周到,早把他心愛的樂器蛇形管帶來了,這時也用那嗡嗡的低音伴奏著。大家立即聞聲起舞,於是芬內太太私下吩咐那兩位演奏的人,決不要讓舞曲超過一刻鐘。 可是伊萊加和小男孩吹拉得非常起勁兒,把這個叮囑早忘得一乾二淨。另外,跳舞的人中間還有那個十七歲的小伙兒奧利弗·賈爾斯,給他那位舞伴、芳齡三十有三的漂亮姑娘迷住了,毫不猶豫地把一枚嶄新的五先令硬幣塞給那兩位樂師,為的是買囑籠絡他們只要還有氣力就別停止,芬內太太看到客人臉上冒起熱氣來了,馬上穿過人群去杵了杵提琴手的胳膊肘,又把手按在蛇形管的喇叭口上。可是他們倆都沒理睬。她擔心如果幹涉過於明顯,有損她這女主人和藹可親的聲譽,也只好無可奈何地退回來坐下。於是舞曲越奏越狂熱,跳舞的人也像天上的行星似地團團旋轉起來,一會兒前進,一會兒後退,一會兒跳到最遠點,一會兒舞到最近點[9],一直跳到屋子盡頭那座走得很好的鐘上那根長針轉了一小時的一個圓周。 就在芬內那所鄉村房舍舞樂正歡的時候,房子外面蒼茫的夜色中發生了一件對這場聚會頗有影響的事情。正在芬內太太對這場舞越來越熱烈關切的當口,一個人影遠遠地從郡城那個方向朝高鴉坡這座孤零零的小山爬上來。這個人不停歇地冒著風雨大步疾走,他走的那條有些破損的小路剛好沿著羊倌的房子旁邊迂迴而過。 已經快到月圓的時候了,所以儘管天上布滿雨雲,戶外一般的東西還是看得清楚。慘澹的月光照出這個孤單的行人體格柔韌;他的步履則顯出他已經或多或少過了那種矯健敏捷的時期,不過情勢需要的時候也還能夠迅速動作。粗略估計,他可能四十歲左右。他身材顯得高大,不過招兵的軍士或是慣用肉眼測人高矮的人會看得出來,這主要是因為他身體瘦削,而他身高並不會超過五英尺八九英寸。 他的步子整齊勻稱,可是走得小心翼翼,好像是在內心裡摸索著通路似的;他穿的儘管不是黑色或者什麼暗色的衣服,可是他身上總有點兒什麼讓人覺得,他自然而然屬於那種身穿黑衣的族類[10]。他的衣服是粗斜紋布的,靴子底上釘有平頭釘,可是從他走路的樣子看,他倒不像個穿帶釘子的鞋和粗斜紋布走慣了泥巴路的農夫。 他走到羊倌住處跟前的時候,雨下得或者說追他追得更急更猛了。房子周圍的環境讓風威雨勢稍微減剎了一點,他於是停住不走了。羊倌住宅最觸目的是它那座沒有樹籬的花園前面犄角里那個空空的豬圈,因為在這一帶地方,一般人都不在屋前弄點普通的東西把不大雅觀的部分遮掩一下。小豬圈頂上鋪的石板瓦給雨水淋濕發出的灰光,把旅客的目光吸引住了。他轉過身去一看,見裡面是空的,便站在那單坡屋頂下避雨。 他站在那裡的時候,近在眼前的房子裡蛇形管的轟鳴聲和提琴較輕的鳴奏聲傳了出來,瓢潑大雨颯颯地沖刷著草地,噼噼啪啪地敲打著小路邊隱約可見八九十來個蜂箱上參差不齊的草頂和花園裡的白菜葉子,雨水從房檐嘩嘩啦啦地流進並排擺在房子牆邊的水桶和水盆里,這些聲音和音樂交響共鳴。因為在高鴉坡和像所有這類位於高地上的住所一樣,住家最大的困難就是缺水,所以每逢下雨就把屋子裡所有能貯水的家什都找出來貯水。有些奇怪的故事還講到,在夏天乾旱時節,高地居民想方設法節約使用肥皂水和洗碗水,這是絕對必要的。但是在目前這個季節,就沒有這種迫切的需要,只要把上天賜予的接受下來,就有充足的儲備了。 終於蛇形管的聲音止住了,屋子裡也安靜下來。活動中斷就把這個獨行人從苦思冥想中喚醒,他好像有了新的打算,從豬圈中出來,沿著小路向屋門口走去。一到門口,他第一個動作是在那排裝水的容器旁邊一塊大石頭上跪下來,從一個容器里牛飲了一通。解了渴以後,他站起身來舉手正要敲門,可是又停下了,眼睛對著門瞧著。木門黑黢黢的板面上根本什麼也看不出來,所以很顯然他是從心眼裡在往裡面看,似乎是希望估量一下,這樣一所房子究竟包含著多少可能性,這些對他進去又會發生什麼影響。 他遲疑不決,於是轉身看了看周圍的情況,到處都見不到人。他腳下的園中小路通到下面,像蝸牛爬過的痕跡一樣閃著微光。一口小井(幾乎全乾了)架上的蓋板和門框頂上的板面也閃著同樣暗淡的水光;而在山谷遠處,露出比平常更甚的一縷微弱的白色,這表明草場上的河水上漲了。再往前去,則有不多幾盞昏暗的燈火在急雨中閃爍——燈光指示了他離開的那座郡城所在的位置。那個方向是毫無聲息,這似乎使他下了決心,於是他才敲門。 屋子裡,東拉西扯的聊天已經取代了樂聲舞步。修籬工正向夥伴們提議唱個歌,可是誰也沒有響應的意思,所以這一敲門正好轉移了目標。 「進來吧!」羊倌應聲回答。 門閂咔噠一聲打開了,我們那位行人走出夜色出現在擦腳門墊上。羊倌站起身來,隨手剪去身邊兩根蠟燭的燭花,轉身注視著他。 燭光照出的這位不速之客膚色深暗,面貌不能說不引人注目。他起始並未脫帽,帽子低低地壓著,但並沒有把眼睛遮住。這對眼睛大而坦誠,堅決果斷,不是匆匆一瞥,而是炯炯一閃掠過整個屋子,他巡視了一遍,好像感到很高興,隨即摘掉帽子,露出他亂蓬蓬的頭髮,用深沉響亮的聲音說:「雨下得太大,所以我請求讓我進來,歇息一會兒。」 「當然可以,你這位生客。」羊倌說,「的確,你運氣好,選了個好時候,我們因為辦喜事,所以來了點兒跳跳蹦蹦的玩藝兒——當然,話雖這麼說,一個人也不大會願意這種喜事一年當中多過一次。」 「也不能少過一次。」一個婦人提高嗓門說,「因為頂好是早早成家立業,生兒養女,你越是能早早了了這樁差事,也就能早早了了這份兒勞苦啦。」 「那麼是什麼喜事呀?」那位生客問道。 「生了個孩子,受洗禮呢。」羊倌說。 這位生客表示希望主人在這種事情上不論孩子太多或是太少,都不要感到有什麼不痛快,主人則示意請他喝杯酒,他立即接受了。他進門以前的態度一直是猶猶豫豫,現在可是完全不同,變得又隨意又乾脆了。 「橫穿過這個山溝溜達晚了吧——嗯?」那位五十歲剛訂婚的人說。 「正像你說的,師父,是晚了——如果你沒有什麼要反對的話,太太,我想坐在壁爐旁邊;因為我讓雨淋過的那一邊全濕透了。」 羊倌芬內太太同意了,給這位不請自來的人讓了個地方。他到壁爐旁邊坐好了,就無拘無束大模大樣地把四肢完全攤開。 「不錯,我的鞋幫子都裂開了,」他看到羊倌媳婦的眼光落在他的皮靴上,就坦率地說,「而且大小也不合適。近來我日子不大好過,所以也只好將就著點兒,抓到什麼就穿什麼了,不過等我到了家,就得找身適合平常穿的衣著了。」 「住在附近嗎?」她問。 「不太近——還要往上走呢。」 「我也這麼想——我也不是附近的人;聽口音,你是從我老家附近來的。」 「不過,你大概不會聽人說起過我,」他馬上說,「你看,太太,我比你歲數大多了。」 這樣聲言女主人年輕,就把她堵住不再刨根問底了。 「這兒只要有一件事就會讓我高興了,」新來的人接下來又說,「就是來點兒菸葉,說來抱歉,我的菸葉抽完了。」 「我可以給你裝滿菸斗。」羊倌說。 「我還得請你借個菸斗給我。」 「抽菸的人,咋不隨手帶著菸斗?」 「我在路上什麼地方把它弄丟了。」 羊倌在一個新的陶土菸斗里裝滿了菸葉,一邊遞給他,一邊說:「把你的煙盒遞給我——我也把它裝滿吧,反正我也要裝煙。」 這人把自己的口袋兒統統搜了一遍。 「也弄丟了?」主人有點驚訝地問道。 「恐怕也丟了吧,」這人回答,顯得有點狼狽,「就用捲菸紙卷一點給我吧。」他就著蠟燭點著了菸斗,猛吸一口,把火苗都吸進了菸斗,然後又坐回壁爐旁邊,把眼睛盯著濕褲腿上輕輕冒起的一股熱氣兒,好像不願再說什麼。 這時候一般客人都不大注意這位來訪的人了,因為他們已經聚精會神地和樂隊討論起下一場舞奏什麼曲子。問題解決以後,他們正要站起身來,這時門口傳來一陣敲門聲,把他們打斷了。 聽到這陣敲門聲,壁爐邊那個人立刻抄起撥火棍,撥弄起燒著的木頭來,好像專心致志地那樣干,就是他在那裡的目的似的。羊倌第二次又這麼說:「進來吧!」另一個人立刻出現在草編的擦腳墊上。他又是一位不速之客。 這個人和第一個人根本不是同一個類型的。他的言談舉止比頭一個更為普通,他的臉帶有一種快快活活四海為家那種人的神情。他比先來的那位大幾歲,頭髮略顯灰白,眉毛豎立,腮幫上的絡腮鬍子一直刮到耳根。他的臉膛相當豐滿,有些虛松,但是整個看來卻並非沒有氣勢。鼻子周圍有點「酒糟」的痕跡。他把他那寬大的灰褐色厚呢大衣向後一掀,露出裡面從上到下穿的是一套淺灰色的衣服,表袋裡吊著用某種金屬或者可以打磨的材料製作的幾個又大又沉的印章,作為自己惟一的裝飾。他一邊把光閃閃的淺頂禮帽上的水珠抖掉,一邊說:「我得請你們讓我在這兒暫避幾分鐘,夥計們,要不,我還沒到卡斯特橋[11],里里外外就得濕透了。」 「請你自便,師父。」羊倌說,大概有點不像第一次那樣熱心了,這倒不是芬內為人有絲毫的小氣,而是屋子太小,空椅子又不多,身上濕漉漉的客人和穿鮮艷長袍的太太小姐們緊緊湊在一起太彆扭了。 然而第二位來人脫掉大衣,把帽子掛在橫樑上的一個釘子上,就像他是特地應邀把它掛在那兒似的。然後他走過來,坐在桌子旁邊。為了把所有的空地方讓給跳舞的人,桌子早已經推到壁爐緊跟前,所以桌子靠里的一邊蹭著了穩坐在壁爐旁邊那個人的胳膊肘;這樣這兩位不速之客就緊緊挨在一起了。他們互相點了點頭,打破互不相識的隔膜,先來的那位把家用的大酒缸子遞給自己的鄰座。這是一隻棕色的大杯,經過世世代代血肉之軀嗜飲成性的唇齒碰撞摩擦,它的上緣像門檻似的出現了磨損,圓形的杯身上還燒制著這樣幾個黃色的字跡: 我不來 這兒沒趣 後來的那位很高興地把缸子舉到嘴邊,喝了又喝,喝了又喝——直喝到羊倌媳婦整個臉上莫名其妙地發青;她一直看著這頭一個生人隨隨便便地對那第二個借花獻佛,心中不無驚訝。 「我早就知道!」這個好酒貪杯的人非常滿意地對羊倌說,「我走到你的花園還沒進來,就看見了那一大排蜂箱,那時候我就自言自語,『哪裡有蜂,哪裡就有蜂蜜;哪裡有蜂蜜,哪裡就有蜂蜜酒。』不過像這種真正讓人陶醉的蜂蜜酒,我從前倒是從來沒有嘗過。」接著他又舉杯痛飲,直喝得缸子裡所剩無幾。 「你愛喝它,我真高興!」羊倌熱情地說。 「這是挺不錯的蜂蜜酒,」芬內太太隨聲附和,不過缺乏那份熱情,這好像是說,讓地窖里藏的酒贏得讚美,可能代價花得太高了,「造這種酒太麻煩了——老實說,我簡直不想再造了,因為蜂蜜好賣;我們自己嘛,有一丁點兒蜂蜜酒,再用洗蜂箱的水釀點兒淡蜜酒,湊湊合合通常也就行了。」 「哦,不過那樣你就再也贏不得大家的心了!」身穿灰衣服的生客第三次舉起缸子來一飲而盡,放下空缸子,然後帶著責備的口氣說,「我喜歡像這樣的陳年蜜酒,這就像我每個星期天喜歡上教堂做禮拜,或是平時一周哪天都為人排憂解難一樣。」 「哈,哈,哈!」坐在壁爐旁邊那個人大笑起來,儘管那個裝滿煙的菸斗讓他一直保持沉默,可是對這位夥伴小小流露的興致,卻不能夠,或者說不願意一聲不吭。 那年月釀造的那種陳年蜜酒,用的是最純的頭年蜜或者頭茬蜜,一加侖用四磅蜜——再加蛋清、肉桂、丁香、豆蔻、迷迭香、酵母等配料,經過釀造、裝瓶、下窖儲藏這些程序製成的,口味極其醇厚,可是喝起來並不像它實際上的那麼有勁兒,所以坐在桌子邊上那位身穿灰衣服的生客慢慢覺出了它那股偷偷上來的勁頭兒,解開了背心上的紐扣,仰靠在椅背上,伸開兩腿,使自己受到全面的矚目。 「嗯,嗯,我說過,」他又說起來,「我是去卡斯特橋的,我必須去卡斯特橋。這時候我本來都差不多應該到那兒了,可是這場雨把我趕進了你們的家門;不過我可並不覺得後悔。」 「你並不住在卡斯特橋?」羊倌問道。 「現在還沒有,不過我很快就會搬到那兒去了。」 「去那兒開個買賣吧,也許?」 「不會,不會,」羊倌媳婦說,「一眼就看得出來,這位先生挺闊,啥也不用干。」 穿灰衣服的生客打住了,好像在考慮是不是要同意她說他的這番話。他隨即就反駁說:「說我闊,太太,這可不大合適。我幹活兒,我還必須幹活兒。甚至只要我半夜趕到了卡斯特橋,明天早晨八點我就得開始幹活兒。是的,管它是天熱還是下雨,颳風還是下雪,饑荒還是戰亂,我明天一天的活兒也非得幹完不可。」 「可憐的人呀!那麼說,要是不看表面,你可比我們還孬呀!」羊倌媳婦應聲說。 「我那個行當,性質就是這樣,弟兄閨女們,因為我的那個行當性質就是這樣,倒不是因為我窮。……不過,說句忠誠老實的話,我得起身走了,要不,我在城裡就找不著住處啦。」不過,說這話的人並沒有動,而且緊接著又加了一句,「我走以前還有時間為友誼再干一杯;要是缸子還沒空,我立刻就干啦。」 「這兒還有一缸子淡酒,」芬內太太說,「我們把它叫淡酒,說實在的,它還是洗蜂箱的頭一過水釀的呢。」 「不啦,」這位不速之客帶著一副不屑一顧的神氣說,「我不願意喝你們這第二杯,免得破壞了你們這第一杯的盛情。」 「當然不用啦,」芬內插進來說,「我們又不是每天都生兒育女添丁加口的,我去再滿一缸子。」他走到樓梯底下放酒桶的暗處。女羊倌也跟著他下去了。 「你幹嗎非要這樣干?」等到只有他們倆,她就埋怨他說,「他已經喝完一大缸子啦,那裡面盛的,本來十個人喝也夠了;而且他對淡酒還不過癮,一定要這種勁頭足的!還是我們誰也不認識的生人。我打心眼兒里就不喜歡那個人的樣子。」 「可他是在咱們家,親愛的,又在雨天晚上,還碰上命名洗禮。去他的吧,不過是一杯蜂蜜酒,又算得了個啥呢?等到下一回熏蜂[12],還會有更多呢。」 「那好——就這一次啦。」她回答道,還戀戀不捨地朝酒桶望了一眼,「可是,這個人究竟是幹什麼的,他從哪兒來,怎麼偏偏這樣跑來和我們摻和?」 「我不知道,我再問問他。」 芬內太太這一次可是穩穩噹噹地提防著那種倒霉事,不讓穿灰衣服的那位生客一口氣又把那大缸子酒喝得精光。她把準備讓他喝的酒倒在一個小杯里,把大缸子擱得遠遠的,讓他夠不著。等他把那一小杯一飲而盡,羊倌又問起這個生客的職業。 他沒有立刻回答,可坐在壁爐旁邊的那一位卻突然變得外向,說道:「誰都可以知道我的行業——我是造輪子的。」 「誰也可以知道我的——如果他們有眼力,能夠看得出來的話。」穿灰衣服的生客說。 「要知道誰是幹啥的,通常說來,看看他的手爪子就成,」修籬工一邊說,一邊看著他自己那雙手,「我的指頭上扎滿了刺,就像舊針插上扎滿了針似的。」 坐在壁爐旁邊的那位生客的兩隻手這時不由自主地就藏到了暗處。他死盯著爐火,又抽起菸斗來。坐在桌子旁邊的那位接上修籬工的話茬兒,說了句俏皮話:「說得對;不過我的行當有點怪,它的記號不是打在我身上,而是打在顧客的身上。」 誰也沒有開口來解答這個啞謎,於是羊倌的媳婦又要求大家唱歌。這一次又和前一次一樣,遇到了同樣的障礙——一個人嗓子不行,另一個忘了第一行歌詞,桌子旁邊的那位不速之客這時精神抖擻,情緒高昂,出來打破了僵局,大聲宣告:他願意先唱一曲來給大家起個頭。他把一隻手的大拇指塞進自己背心的袖口,另一隻手在空中擺動著,對壁爐架上那些閃閃發光的杖鉤看了一眼,就唱了起來: 噢,純樸的羊倌大夥聽—— 我的行當世上少, 我的行當真好瞧; 我把顧客牢牢捆,高高扯起往上吊, 送他們一個個上雲霄! 他唱完了這一段,屋子裡鴉雀無聲——惟一的例外是坐在壁爐旁邊的那個人,他一聽到唱歌的人說了聲:「幫腔!」就用深沉而又富有韻味的男低音隨聲唱道: 送他們一個個上雲霄! 奧利弗·賈爾斯、牛奶廠主約翰·皮切、教區執事、五十歲剛訂婚的老漢,靠在牆邊的那一排年輕女子,似乎都沉浸在了並不是十分歡快的思緒里。羊倌若有所思地看著地下,女羊倌一雙銳眼緊盯著那個唱歌的人,滿腹狐疑。她琢磨不透,那位不速之客僅僅是憑記性唱一首老歌,還是根據此時此地的情景現編了一首新歌。所有的人都像伯沙撒盛宴[13]上的客人一樣,對這個晦澀的啟示大惑不解,只有坐在壁爐旁邊的那個人安然不動地說:「第二段,生客。」又繼續抽菸。 唱歌的人咂了咂嘴潤潤嗓子,照要求又唱下一段: 純樸的羊倌大夥聽—— 我的傢伙很普通, 我的傢伙煞風景; 小小麻繩吊繩柱, 足夠讓我幹營生! 羊倌向周圍看了看,再也沒有疑問了,這位不速之客是在用唱歌來回答他的問題。客人一個個都嚇傻了,強壓住驚叫。同五十歲老漢訂了婚的那位年輕婦人走在半路上直發暈,本來她是可以一直走過去的,可是發現未婚夫沒有那麼敏捷的身手把她接住,就一下子坐在了地下,渾身哆嗦。 「啊,他就是那個——」後面的那個人低聲說道,提到了一種不吉利的公職的名稱。「他就是來干那個的!明天就在卡斯特橋監獄——那個人因為偷羊[14]——我們聽說過那個可憐的鐘表匠,他本來住在紹茨福德,沒有活兒干——那個蒂摩西·薩默斯,全家都在挨餓,所以他就索性出了紹茨福德,在光天化日之下牽走了一隻公羊,公然反對那個農場主和農場主太太和農場主的那個小子和他們中間的不管是誰。他(這時他們都朝那個從事要命行當的不速之客點了一下頭)從他老家那邊來這兒幹這個活兒,因為他在那個郡城裡沒有多少活兒可干,我們郡城裡幹這個活兒的人死了,他現在補了那個缺;他去了還是住在監獄大牆下面的那所房子裡。」 穿灰衣服的生客並沒有注意這番悄悄的議論,只是又舔了舔嘴唇。他見到只有坐在壁爐旁邊的那位朋友還算對他愉快的心情表示了回應,就對這位很有眼力的朋友舉起酒杯,這位朋友也舉起了自己的酒杯。他們碰了碰杯,屋子裡其餘的人目光都注視著唱歌人的動作,他開口正要唱第三段,可是這時候門口又一次響起了敲門聲。這一次敲得很輕,而且有些遲遲疑疑的。 大家好像都給嚇住了。羊倌帶著驚慌的神氣向門口望去,他費了些勁兒才抗住他媳婦那不大讚成的眼神,第三次說出了表示歡迎的話:「進來!」 門輕輕地推開了,又一個人站在擦腳墊上,他和前面兩個人一樣,也是個生客,這一次來的是個瘦小個兒,白皮膚,穿一套還算像樣的深色衣服。 「勞駕能告訴我去到——」他這樣開口,可是等他對屋子周圍掃視了一遍,弄清他遇到的這一伙人正在做什麼的時候,他的目光就落在穿灰衣服的生客身上。在這個當口,那個人正全心全意投入他那首歌,那麼專心致志,簡直沒有注意到這突如其來的打擾,他大聲唱起了第三段歌詞,一下子把竊竊私語和追詢探問全都壓得無聲無息了。 純樸的羊倌大夥聽—— 明天是我的工作日, 明天我就要上工; 有人宰了莊戶人的羊,又有人逮著了偷羊人, 願他的靈魂上帝能憐憫! 坐在壁爐旁邊的那位不速之客情緒激昂地舉起杯來,和唱歌人相互致意。他那麼激動,把蜜酒都灑到壁爐里了。像以前兩次一樣,他又用他那男低音附和著: 願他的靈魂上帝能憐憫! 這段時間,那第三位不速之客一直站在門口,因為他既沒進來,又沒把話說下去,那些客人就特別關注到了他。他們不禁大吃一驚,因為他站在那兒,嚇得魂飛魄散——兩個膝蓋直打哆嗦,扶著門閂的手顫抖得那麼厲害,震得讓人都聽見它嘎吱嘎吱的響聲了;他張著慘紅的嘴唇,兩眼死死盯住站在屋子中間的那個高高興興的行刑官,又過了一會兒,他調轉身來,把門關上就逃走了。 「這能是個什麼人呢?」羊倌問。 其餘的客人一方面覺得剛發生的事很可怕,另一方面又覺得這第三位來客行為古怪,看來好像都不知作何感想。大家都一言不發。他們不由自主地往後縮,離他們中間的那位陰森可怕的先生越來越遠。他們中間還有人好像把他看做是惡魔一般,後來他們圍成了一個大圓圈,把他遠遠地留在中間—— ……一個圓圈,把魔鬼圍在中央[15]。屋子裡寂靜無聲——雖然裡面足有二十多人——什麼也聽不到,只有雨打護窗板的嗒嗒聲,偶爾伴有零星落入煙囪掉在爐火上的雨滴的嗞嗞聲,還有就是坐在壁爐旁邊又抽起他那長杆菸斗的來客噴煙的聲音。 沉寂出人意外地給打破了。遠處傳來一聲槍響,在空中迴蕩——顯然是從郡城那個方向傳來的。 「糟了!」唱歌的不速之客一躍而起,喊了一聲。 「那是什麼意思?」幾個人異口同聲地問。 「犯人越獄了——就是這個意思。」 大家都仔細地聽。槍聲又響了,大家都沒說話,只有坐在壁爐旁邊的那個人平靜地說:「我常常聽說,在這個郡里碰到這種場合,他們總是開槍;可是我以前還從沒聽到過呢。」 「我不清楚,這是不是我的那個人?」穿淺灰色衣服的那個人嘴裡咕嚕著。 「一定是的!」羊倌不禁說了出來,「我們確實看見了他!那個小個子,他在門口朝屋裡張望,等到他看見了你,聽見了你唱的歌,他就渾身哆嗦啦!」 「還有,他的牙直打戰,連氣兒都喘不過來了。」牛奶場主說。 「還有,他的心在他的腔子裡邊像塊石頭一樣沉下來了。」奧利弗·賈爾斯說。 「還有,他一溜煙就跑了,好像挨了槍子兒似的。」修籬工說。 「不錯,他的牙直打戰;還有,他的心好像沉下去了;還有,他一溜煙兒就跑了,好像挨了槍子兒似的。」坐在壁爐邊的人慢條斯理地下了結論。 「我倒沒注意到。」那個劊子手說。 「我們大家都很納悶,他幹嗎那麼害怕,一下子就溜了?」靠牆坐著的那些女人中間有一個畏畏縮縮地說,「現在可都清楚了。」 報警的槍聲隔一會兒就傳來一聲,聲音又低又沉,於是他們懷疑的事也就確定無疑了。穿灰衣服的那位不吉利的先生站起身來。「這兒有警察嗎?」他瓮聲瓮氣地問,「如果有,請他站出來。」 那位五十歲剛訂婚的漢子哆哆嗦嗦地從牆邊站了出來,他的未婚妻則扶著椅背哭了起來。 「你是宣過誓的警察[16]嗎?」 「是,先生。」 「那麼帶幾個幫手立刻去追那個罪犯,把他帶回這兒來。他走不了多遠。」 「我就去,先生,我就去,等我拿了警棍。我先回家去取警棍,立刻就回這兒,然後和大夥一齊出發。」 「警棍!——別管你的什麼警棍啦,那傢伙就要跑得沒影兒了!」 「不過沒有警棍,我可啥也幹不了——威廉,還有約翰,還有查理斯·傑克,是不是?不行;因為上面有漆著黃色和金色的王冠,還有獅子和獨角獸的像,所以我舉起警棍打犯人的時候,打得合法。我可不願意沒有警棍去抓人——不行,我不行。如果沒有法律來給我壯膽,嘿,別說我抓不了他,他反倒可以抓我呢!」 「得了,我自己就是官家的人,可以給你充分的權力去干。」穿灰衣服的這位令人生畏的差官說,「快,你們全體,準備。你們有燈籠嗎?」 「是——你們有燈籠嗎?——我要一盞!」警察說。 「你們其餘那些身強力壯的——」 「身強力壯的男人——是——你們其餘的!」警察說。 「你們有什麼結結實實的棍棒和堆草的叉子——」 「棍棒和叉子——以法律的名義!你們把它們拿在手裡,去搜索,和我們一樣,按照法律的命令去行動!」 那些男人經過這樣一招呼,準備去追了。證據嘛,雖然是根據情況推測的,不過確也令人信服,根本不需要什麼證據來向羊倌的那些客人證明。他們親眼見到了這些,如果還不去追捕那個倒霉的第三個不速之客,那就很像是默認縱容[17]了,而他在這山路崎嶇的地帶,那時也不過逃出了幾百碼而已。 羊倌總都是備有燈籠的,於是他們匆匆點起燈籠,手持搭籬笆的木棍,擁出大門,朝著郡城相反的方向,沿著山脊追去。這時幸好雨已經小了一點。 剛剛受過命名洗禮的孩子讓嘈雜的聲音吵醒,也許是讓洗禮的噩夢驚醒,這時在樓上的屋子裡撕肝裂肺地大哭起來。悲痛的哭聲從樓板縫中間傳到了樓下那些女人的耳朵里,她們就一個接一個地飛奔上樓,好像很高興得到這個藉口,能上樓去哄哄那個嬰兒,因為剛才那半個鐘頭裡發生的種種事情讓她們感到憋悶得慌。這樣,樓下那間屋子裡有兩三分鐘就空無一人了。 可是這種情況為時不久。雜沓的腳步聲剛剛走遠,從追蹤的人去的那個方向,有一個人繞過房子犄角又轉回來了。他從門口偷偷往裡瞧了一眼,看見裡面沒有人,就從容不迫地走了進來。原來他就是坐在壁爐旁邊的那位不速之客;他本來是和那些人一起追出去的。他的舉動說明了他返回的目的:他從剛坐過的壁爐旁邊的架子上切下一塊麵餅吃了起來,顯然剛才他忘了帶一塊走。他又從剩下的蜂蜜酒里倒出了半杯酒,然後站在那裡狼吞虎咽。他還沒吃喝完,另外一個人同樣悄悄地進來了——是他那位穿淺灰色衣服的朋友。 「啊——你在這兒?」後來的那位笑著說,「我還以為你帶他們追捕逃犯去了呢。」說話人也顯露出了他返回的目的:他急切地掃視四周,尋找盛著甘醇誘人的蜂蜜酒的大缸子。 「我以為你走了呢。」另一位一邊說,一邊繼續使勁吞咽他那塊麵餅。 「我回頭一想,覺得沒有我,人手也足夠啦,」穿淺灰衣服的人推心置腹地說,「而且又是這樣一個大黑夜裡。另外,管理犯人是政府的事兒,又不是我們的事兒。」 「不錯,是這麼回事兒。我也和你想的一樣,沒有我,人手也足夠啦。」 「我可不想在這種荒山野嶺東跑西顛,摔斷胳臂摔斷腿的。」 「咱們說句知心話,我也不想。」 「這些放羊的人都幹得習慣了——這些頭腦簡單的人,你知道的,只要吆喝一聲,立刻就會去干任何事情。天亮以前,他們就會替我把他抓回來,根本用不著我去麻煩。」 「他們會把他抓住的,我們在這種事情上絲毫不用費力氣。」 「不錯,不錯。好啦,我是去卡斯特橋;我這兩條腿也就只能走那麼遠啦。走同一條路嗎?」 「不,我很抱歉!我得走那邊回家啦,」(他說著含含糊糊朝右邊點了點頭)「我也和你的感覺一樣,上床睡覺以前,這也夠我這兩條腿走的。」 另一位這時候也剛好喝乾了大酒缸子的蜂蜜酒,於是他們在門口互相熱烈握手,互相祝好,然後就各奔東西了。 這個時候,那追人的一夥已經追到雄踞這片高地牧場那座豬背嶺的盡頭了。他們本來就沒有確定什麼特別的行動方案;而且發現那個倒霉行當的人又不在自己一夥當中,這時似乎就不大能夠做出這種方案了。他們朝著四面八方向山下走,馬上就有幾個人落進大自然專為夜間迷路的人在這個白堊地質構造區[18]設下的陷阱里。圍著山頭斜坡上的那些「尖突」,或者說斜插著的石片,每隔十來碼就有一處,讓那些不大小心的人不知不覺就中了它的埋伏,踩在有這種碎石頭的陡坡上,一失足就徑直滑了下去,燈籠也就從他們手中掉進山谷,撂在那兒直到羊角架子燒掉了事。 等到他們再次聚到一起,對這一帶最為熟悉的羊倌就出來領頭,帶著大家繞過這些兇險的山坡。燈籠好像有些晃眼,而且不但無助於他們搜索,反而讓逃犯警惕起來,所以乾脆都吹滅了。這樣一來倒也清靜;於是就這樣更有秩序地下到了山谷里。這裡雜草遍地,荊棘叢生,羊腸小道潮濕泥濘。誰都可以在那兒找到棲身藏匿之處;但是這夥人在那裡搜尋一番一無所獲,於是又從另一面上山。他們散開往前走,走了一段又聚在一起報告進展。第二次集合的時候,他們發現身邊不遠有一棵孤零零的梣樹,在這條山溝一帶,這是惟一的一棵樹,大有可能是五十年前一隻飛過這兒的鳥兒撒下的種子。就在這裡,樹幹的一邊站著一個小小的身影,和樹幹本身一樣也一動不動,看來像是他們正在搜尋的那個人,他的輪廓在天幕下映襯得清清楚楚。這幫人於是不聲不響地包抄過去,正面對著他。 「拿錢,還是拿命!」警察厲聲對那個一動不動的人說。 「不對,不對,」約翰·皮切小聲說,「我們這邊的不該這麼說。這是他那幫流氓無賴的規矩,可我們是站在法律一邊的。」 「得啦,得啦,」警察不耐煩地說,「我總得說點啥呀,對不對?要是你心上整個壓著那麼重的任務,興許你也會說句把錯話的!——法庭的逃犯,快投降,以聖父的名義——我意思是說,以國王的名義!」 站在樹下的那個人好像到這時才第一次注意到他們,他並沒有給他們任何顯示勇氣的機會,反倒慢慢地向他們走過來。他確實是那個矮個兒,第三位不速之客;但是他已經不像剛才那樣嚇得發抖了。 「喂,過路人,我剛才聽見的是你們對我說話嗎?」 「一點不錯。你得過來,我們要立刻逮捕你!」警察說,「我們抓你的罪名是不好好服從卡斯特橋監獄明天早晨對你執行絞刑的命令。鄉親們,執行任務,把罪犯給我抓起來!」 聽到這個罪狀,那個人倒好像輕鬆了,而且二話不說,表現出不可思議的禮貌,面對這個搜索隊俯首就擒。搜查人員則手持棍棒四面八方把他團團圍住,簇擁著他轉回來,朝羊倌的房子走去。 他們回到那兒已經十一點了。他們走近房子的時候,就看見亮光從大開的門裡照出來,裡面傳出一些男人的聲音。這就是說,他們不在的時候又出了些新事兒。一進門他們就看見,羊倌的起居室里闖進了從卡斯特橋監獄來的兩位差官,還有一位住在離他們最近的莊園裡著名的治安推事,因為越獄的信息早已傳開了。 「先生們,」警察說,「我已經把你們的犯人抓回來了——可不是沒冒種種危險;不過人人都必須儘自己的職責!他現在給這伙身強力壯的男子漢包圍起來了,儘管他們對官家的工作一竅不通,還是給我幫了大忙。弟兄們,把你們抓的犯人帶上來!」於是那第三位不速之客給領到燈光前面來了。 「這是誰?」三位差官中有一位問道。 「那個人。」警察說。 「肯定不是。」監獄看守說,而且前面那一位證實了他的說法。 「可是,怎麼會不是呢?」警察問,「要不然,他幹嗎一看見坐在那兒唱歌的那位行刑官就嚇成那個樣兒呢?」他在這兒又把絞刑吏唱歌的時候這第三位不速之客進屋的奇怪舉止講說了一番。 「沒法明白,」那位差官冷言冷語地說,「我只知道,這不是那個判了刑的罪犯。他和這個人根本就不是一碼事兒;那傢伙瘦瘦的,黑頭髮,黑眼睛,相當漂亮,還有一副很好聽的男低音嗓子,只要你聽過一次,你一輩子也不會弄錯的。」 「啊,夥計們——那就是坐在壁爐跟前的那個人呀!」 「嘿——什麼?」治安推事走上前來問道,他剛剛向站在後面的羊倌催問過一些細節,「難道你到現在還沒弄清楚那個犯人嗎?」 「嗯,先生,」警察說,「他就是我們要追的那個人,一點不錯;可是他又不是我們要追的那個人。因為我們追的那個人,並不是我們想要的那個人,先生,要是你明白我這普普通通的道理,那就好了;因為那是坐在壁爐跟前兒的那個人!」 「真是一鍋糊塗粥!」治安推事說,「你最好馬上動手去抓另外那個人。」 抓到的那個人此時頭一次開口說話了。剛才他們提到壁爐旁邊的那個人,這可比別的什麼都讓他動心。「先生,」他走向治安推事說,「別再在我身上找麻煩啦。現在到了我也可以說說話的時候了。我啥都沒幹;我的罪過就是:那判了刑的人是我哥哥。今天下午我離開家從紹茨福德一路走向卡斯特橋,要去和他永別。我一直走到天黑才到了這兒,想來歇息一下,再問問路。我一開門就看見那個人,我的哥哥,在我面前,他正是我想到卡斯特橋死囚牢去見的那個人呀。他坐在壁爐跟前兒;緊挨著他的就是那個死刑執行人,所以我哥哥如果想要逃也逃不出來;行刑人是來要他的命的,而且還在就這件事唱一首歌,可是並不知道坐在他身邊參加幫腔裝樣子的,居然就是他的犧牲品。我哥哥給我丟過來一個難過極了的眼色,我懂得他的意思:『可別泄露你所見到的,這與我性命交關。』我嚇得站都站不住了;也不知道我都幹了些什麼,轉身趕快就跑。」 談話人的態度和語氣說明他說的是真話,他說的這件事讓周圍的所有人都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那麼你知道你哥哥現在這個時刻在哪兒?」治安推事問。 「我不知道。我把這扇門關上以後就再也沒見到他了。」 「這一點我可以證明,因為從那以後我們還一直在一搭兒。」 「他想朝哪兒遠走高飛?——他的職業是什麼?」 「他是個鐘錶匠,先生。」 「可他說是造輪子的——可惡的騙子。」警察說。 「他指的是鐘錶齒輪,沒問題,」羊倌芬內說,「我想,幹這一行,他的手一定是白白的。」 「嗯,依我看,把這個可憐人扣留在這兒,沒有任何好處,」治安推事說,「無可懷疑,你們的任務是抓另外那一個。」 於是那個小個子立刻就給放了,可是看來這絲毫也不能消減他的憂愁。他現在比對他自己還衷心關懷的另外那個人,正是治安推事和警察密切注意的,而平息銘刻在他腦子裡的愁煩,正是治安推事或警察權限範圍以外的事。等到事情一完,那個小個子走了,已經是深夜了。到明天清晨以前這段時間再繼續去搜查,並沒有什麼用處。 第二天,為了追捕那個聰明的偷羊賊,展開了全面緊張的行動,至少在整個表面上是如此。但是,打算施加的刑罰和所犯的罪行極不相稱,所以當地很多老鄉都對逃犯深深同情。不僅如此,他在羊倌家酒會上那種前所未見的環境裡和絞刑吏緊密周旋所表現的不可思議的沉著果敢,也贏得了他們的讚美。因此,所有那些人在搜索樹林、田野和街巷的時候裝得那麼忙忙碌碌,可是在私下盤查自己的閣樓和外屋[19]的時候,是不是十分徹底,也大可懷疑。有些故事傳說,在遠離大道某些樹林叢生的古老小道附近,有時看見一個神秘人物;可是等到搜查任何一個這種可疑地點的時候,卻又找不到任何人。這樣多少天、多少星期過去了,也沒有一點消息。 簡單一句話,壁爐旁邊那個嗓音深厚的人,從來沒給逮住。有人說他渡海走了;另外一些人說他沒有,只不過是隱身在稠人廣眾的城市之中。總而言之,穿淺灰色衣服的那位先生,既沒在卡斯特橋完成原定他在翌日清晨要乾的活兒,也從來沒有和在溝坡上那所孤零零的房子裡共同歇息過一小時的那位親切夥伴為了公務在任何地方碰過面。 羊倌芬內和他節儉成性的妻子墳墓上的草早已青青;參加洗禮慶會的客人大都追隨招待他們的主人進了墳墓。在他們大家參加的那次洗禮中受洗的嬰兒,現在已是老嫗,像一片凋零的黃葉[20],但是三位不速之客那天晚上到羊倌家裡,以及後來與此有關的故事,在高鴉坡周圍那一帶地方仍然和以往一樣家喻戶曉。 (1883) * * * [1] 泰門為公元前五世紀希臘豪富貴族,樂善好施,家財盡失,遂遭朋友遺棄,憤而厭世,離群索居。希臘作家魯西安(生於公元前120年)根據此事著有《諸神對談錄》;莎士比亞也著有《雅典的泰門》一劇。 [2] 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王(公元前605—公元前562年),據《聖經·舊約·但以理書》第4章,他因狂妄瀆神而受懲,「被逐離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髮長長,類似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 [3] 森拉克為英格蘭南部黑斯廷斯附近一座小山,黑斯廷斯之戰(1066年)以此為戰場。克勒西為英法百年戰爭初期英王愛德華三世在法國北部克勒西戰役(1346年)重創法軍之地,也是最早使用長箭的戰役之一。但是在黑斯廷斯之戰時,尚未使用這種武器。 [4] 《聖經·舊約·傳道書》第7章第6節:「愚昧人的笑聲,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這也是虛空。」 [5] 英國當時的一種金幣。 [6] 作家哈代本人在此年紀時即常充任此種舞會伴奏。 [7] 捷格舞為一種古老的三拍子舞蹈,輕鬆快速,曾廣泛流行於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在愛爾蘭流行最久。 [8] 瑞樂舞為蘇格蘭與愛爾蘭一種三拍子的民間舞蹈,節奏很快,音樂流暢,而愛爾蘭的節奏更快。通常由兩對舞伴對舞,有時多對參加。十八世紀末在英國舞廳頗為流行。 [9] 此處為借用月亮、衛星等運行在軌道上離其環行中心最遠和最近地點的天文學名詞。 [10] 當時英國和世界其它許多地方,城市中公務員、技術工人、教士等一般都穿著深色或黑色服裝。 [11] 卡斯特橋,以哈代故鄉多塞特郡城多切斯特為底本的市鎮。 [12] 熏蜂:昔日養蜂是以燒木柴冒出的煙把蜜蜂熏跑的辦法取蜜。 [13] 伯沙撒盛宴,巴比倫王伯沙撒設盛宴與群臣歡飲,因瀆神而遭神譴,在粉牆上出現神示,但群臣中無人能解。事見《聖經·舊約·但以理書》第5章。 [14] 當時英國有兩百種罪行須判死刑,偷羊即其中之一,直到二十世紀初其刑法才對這種罪行免去死刑。 [15] 原文為拉丁文。 [16] 舊時英國各教區都可任命警察,經宣誓即算正式就職,通常素質不高。直到一八七三年才由現代化郡警取代。 [17] 默認縱容罪犯,依法也是重罪。 [18] 白堊地質構造區,此種地質構造區土質結構鬆軟,易受風雨侵蝕,形成坑窪不平的地表。 [19] 指歐式建築獨立於主房或主樓之外的房屋、建築。 [20] 引自莎士比亞《麥克白》第五幕第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