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猶太教 · 第七章 基督教使徒的宣教

韋伯 《古猶太教》
實際上具支配性的狀況清楚地表現在保羅的傳道於古代基督教與猶太教里為了解放所挑起的鬥爭上。新約的敘述,在決定性的重點上,帶有完全值得信賴的印記,然而引發衝突與風暴的,並不是 ——有如現今仍廣為人所相信的——開始在異教徒 (與未行割禮的改宗者)當中進行傳道。嚴格堅守儀式與神殿禮拜立場的(基督教的)耶路撒冷教團的領導者,在此一方面徹底立足於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另一方面對於未行割禮的改宗者信守傳統的處理態度。他們對後者課以最低程度的倫理要求,並且派遣兩位使者送信去給在安提阿的傳道教會 [1] :要他們避忌偶像崇拜、血、勒殺動物與姦淫,除此不再受其他儀式的拘束。如果他們如此遵行,他們便是有如這書信上所稱呼他們的:「外邦的(異教徒出身的)眾弟兄。」這也與法利賽派的立場完全不相衝突。然而,消息傳回耶路撒冷說,保羅也在完全猶太人里傳道,並且誤導他們鬆脫禮儀的維持。根據這封書信,雅各與長老們以耶路撒冷教會之名令保羅說分明 [2] ,並且要求他針對這項疑點而帶領四名發了誓願的懺悔者進入神殿來進行慣常的潔淨測試,保羅接受了。然而許多在場的離散外邦的猶太人一看到保羅出現在神殿里,就試圖對他動用私刑,因為(1)據說他鼓吹反律法與神殿禮拜,也就是宣揚背叛律法(在猶太人當中!),並且(2)他把一名未受割禮者(特羅非摩)帶進神殿里(這是路加所非議的) [3] ;因此而引發的暴動使保羅遭到逮捕。在異教徒和未受割禮的改宗者當中傳道並未使他遭受非難,而且毋寧是雅各和各長老們所明白讚賞的 [4] 。幾乎毫無例外的,保羅是在猶太會堂里布道,而且清楚明白並經常被強調的是,未受割禮的改宗者大眾乃是構成其布道教團的核心部隊。猶太教已在這些人當中預備好了基督教傳道的溫床。對基督教的傳道而言,耶路撒冷人的改宗者妥協當然並未盡然解決種種困難,即使純就外在而言。無論是耶路撒冷的長老還是保羅,雙方都是舉棋不定且步履蹣跚踟躕。關於與未受割禮者同桌共食的問題,保羅與彼得在安提阿似乎已達成首肯的定論,然而在雅各的影響下,彼得又反悔了 [5] 。不過,相對於他對提多所抱持的態度 [6] ,保羅本身卻為提摩太行割禮 [7] ,為的是使他能夠與小亞細亞的猶太人同桌共食。耶路撒冷人是一步一步且僅只部分地踏入保羅的立場,彼得顯然是在雅各死後才如此 [8] 。反之,一直忠誠於律法的古老的巴勒斯坦貧者教團則視保羅有如叛教者。迫使耶路撒冷的領導人迎向保羅立場的決定性理由在於,如史料所證示的 [9] ,他們體驗到:異教出身的改宗者,也如同猶太人的基督徒那樣被靈所降,而且顯現出一模一樣的現象。依照彼得的觀點——這樣的事發生在他於該撒利亞布道時——他們也因此得行洗禮且不被否定同等地位。撇開個別細節的歷史價值不談,如此基本事實確實無誤,並且強烈映照了偉大的變化:在猶太教里,先知的靈是依律法來評量其宣告的辦法而受到檢驗,並且依此而被拒斥或接受;對古代基督教而言,靈及其徵兆與稟賦本身就是猶太教儀式的束縛到底被要求到多大程度的判准。不過,可以說相當清楚的是:這個「靈」(Geist, Pneuma)具有和嚴正猶太教的ruach-ha-kodesh本質上不同的動力。 猶太教與基督教在改宗傳道上的競爭,自神殿的第一次崩毀及哈德良治下的第二次最終崩毀以來,劃下了句點,而且尤其是在終戰時,許許多多的改宗者背叛了猶太人。在猶太教團內部,原先對於製作改宗者的疑慮就從未止息,如今他們占了上風。 接受改宗者的條件就此受到規制,而且接受與否受制於全由拉比所組成的法庭的同意。改宗者,「對於以色列有如麻風那般討厭」的此種見解浮現出來。改宗者的數目在反猶太氣氛的壓力下減少下來。皇帝也加以干涉,因為改宗使人無法擔任公職,這是無法忍受的。狄奧·卡西烏斯 [10] 報告說,甚至在圖密善 [11] 治下就頒布了嚴厲的法律。非猶太人的割禮被禁止,並且視同去勢。不只完全改宗者,連同而且或許正是半改宗者,快速減少:3世紀時,半改宗者似乎就已少見,後來的看法是,他們的存在不過是在聖經里,既然以色列還是個國家。在基督教徒皇帝治下,理所當然的,猶太教的宣教(398)連同基督教徒奴隸的擁有(將使這些奴隸曝身於改宗者製造的誘惑下),全都被無條件禁止。圖密善的禁制令必定對基督教的宣教起了有利的作用,後者四處接收著猶太教的遺產。猶太教與基督教之間極為尖銳的緊張關係,如同福音書各按其時代之差異的不同態度所顯現的 [12] ,尤其是後面的文獻所呈現的,首先基本上是由猶太教這邊所挑起的。猶太人在合法宗教的保障下擁有免除皇帝崇拜義務的特權,但基督教徒卻未享有這樣的掩護,所以他們就利用基督教徒這種不安穩的狀況,通過告發來發動國家權力對付他們。因此,基督教徒認為猶太人是迫害的激活者。雙方所築起的壁壘,如此一來變成無法逾越:從猶太教改宗基督教的人數急遽下降,到了大約4世紀時實際上數目等於零,尤其是在小市民的廣大階層里,其實在中世紀的歐洲諸侯因財政利害關懷,而認為保存猶太人是有價值的事務之前,實情如此。讓猶太人改宗的目標是基督教經常一再公告的,不過通常只是口頭說說而已,總之,無論是布道的企圖或是強制改宗,不管何時或何處總歸是徒勞無功。先知的應許,對於基督教多神信仰的嫌惡與輕蔑,尤其是通過一種在儀式完全確固、井然有序的生活樣式里教導青年的那種無與倫比的密集教育所創造出來的極為牢固的傳統,以及強固有組織的社會共同體、家庭與教團的力量——叛教者一旦失去它,必定無從指望和基督教教團擁有同等價值且確實的連結——所有這些都在在使得猶太人的共同體堅守在其為賤民民族的自我選擇的狀態里,只要而且既然猶太教律法的精神,亦即法利賽人與古代末期拉比的精神,牢不可破地維持不墜的話。 * * * [1] 《使徒行傳》15:23ff.。 [2] 《使徒行傳》21:21ff.。 [3] 《使徒行傳》21:28、29。只是《使徒行傳》22:21這一段採取了某種看似有點不同的立場(當中說保羅自稱是被派到異教徒那兒的救世主,所以引起群眾的憤怒)。不過,顯然不管是哪個版本,真實不誤的是雅各立場的敘述以及企圖動用私刑的動機說明。此外,猶太人當然也不會高興使他們未受割禮改宗者背離他們的企圖。不過,這當中倒未發現攻擊律法的事。 [4] 《使徒行傳》21:20。 [5] 《加拉太書》2:11ff.。 [6] 《加拉太書》2:3。 [7] 《使徒行傳》16:3;當然提摩太有個猶太人母親,而他的父親是希臘人(16:1)。 [8] 此處所謂「保羅的立場」,或許可以參考韋伯在《印度的宗教》里的說法:「在《加拉太書》2:12—13里,保羅指責彼得在安提阿起先和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一同吃飯,但隨後卻在耶路撒冷人的影響下退出而與外邦人隔開,『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假裝』。這段對於偽裝的指責,尤其是針對著這麼一個使徒,並未被刪除,或許正清楚地顯示出事件本身對於當時的基督教徒而言是多麼的重要。確實,顛覆同桌共食的儀式障礙,實意味著打破猶太人自發性的聚居(Ghetto)——其作用遠遠超乎任何強制性的聚居;這不但破除了猶太人在儀式上所被賦予的賤民的地位,對基督教徒而言,這更意味著基督教之終獲『自由』,保羅對此一再額手稱慶,畢竟這實現了他所宣揚的普世博愛的教說,換言之,打破了國與國之間、身份與身份之間的壁壘。為聖餐共同體而打破血統出身上一切的儀式障礙(正如在安提阿所發生的)——作為宗教上的先決條件,同時也就是西方『市民』概念誕生的時刻,儘管要等到一千多年後,中古城市的革命性『誓約共同體』(conjurationes)的出現,才算真正的落實了此一概念。因為,若無同桌共食,或換個基督教的說法,若非共進聖餐,那麼,誓約兄弟團體與中古的市民體制將永無可能。」(頁58)——譯註 [9] 《使徒行傳》10:45—47。 [10] 狄奧·卡西烏斯(Dio Cassius,150—235),古羅馬行政官和歷史學家。父為達爾馬提亞(Dalmatia)和西利西亞總督。父死後,他前往羅馬(180)任元老院議員,後歷任非洲地方總督和執政官。他用希臘文寫的《羅馬紀》共80卷,所敘從埃涅阿斯(Aeneas)在義大利登陸起到亞歷山大·塞維魯(Alexander Severus)統治結束為止,用語十分精確,文字樸實無華。——譯註 [11] 圖密善(Domitian,81—96年在位),羅馬皇帝,韋斯巴息安的次子。接替其兄長提圖斯即帝位,羅馬貴族對他的統治極為不滿,性情暴戾、好大喜功是他不受歡迎的主要原因。他的軍事和外交政策沒有一項是成功的。即使提高軍費開支以維持軍隊的忠心,但在不列顛和日耳曼的戰事仍相繼失敗。89年更是變本加厲,為了排除異己,用所謂「叛逆法」隨意懲治元老院議員。圖密善在財政方面十分困難。他以搜刮來的金錢來供其揮霍。他可能是被謀殺的,暗殺他的人包括他的妻子,他的繼承人內爾瓦可能也是其中一員。——譯註 [12] 特別是在《約翰福音》里。在其中,作為耶穌對手的「聖經學者」與「法利賽人」往往一徑以「猶太人」代之,而且尤其是他們迫害耶穌的程度,比起其他福音書來,提升到極端高度。在《約翰福音》里,猶太人幾乎不時地在追索耶穌的命,情形和在對照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書)里的程度有所不同。在《路加福音》里已有多處,例如8:7、11:5把約翰和耶穌的敵對者「法利賽人」代置為「民眾」或「某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