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猶太教 · 第一章 前言:猶太宗教史的社會學問題

韋伯 《古猶太教》
猶太教在宗教史與社會學上的獨特問題,若與印度的種姓制度來參對比較,便能得到最佳的理解。那麼,就社會學而言,猶太人到底是什麼?——一個賤民民族 (Ein Pariavolk)。意思是,正如我們所得知於印度人的:一個在禮儀上——無論就形式或事實而言——與周遭社會環境區隔開來的客族(Gastvolk)。猶太人對周遭環境所抱持的態度的所有基本特徵,都可以從他們這種賤民存在里推衍出來:特別是早在(中世紀的)強制隔離之前他們就已自願性地生活於猶太人區(Ghetto),以及他們對內道德與對外道德的二元分法。不過,猶太人在以下三種重要的情境上有別於印度的賤民部族。 (1)猶太人是在一個沒有種姓的周邊環境裡 的一個賤民民族(或更加成為這樣的民族)。 (2)猶太人禮儀上的殊異性之根基所在的救贖許諾和印度種姓的救贖許諾全然不同。對印度的賤民種姓而言,正如我們先前所論述的,禮儀上的正確態度,意即順服於種姓秩序的態度,會於再生之時得到地位上升的報償,而且就在這個被認為永恆且永不改變的種姓體制的現世里。種姓秩序的維持不墜,不止牽涉個人在種姓里的不變地位,而且也意味著種姓間的相互地位的保持不變。這種對社會的極端保守態度,便是一切救贖的前提條件,因為這個世界是永恆不變而且沒有「歷史」的。 對猶太人而言,救贖許諾與此正好相反。這個世界的社會秩序已被翻轉成相反於將來所被許諾的,但未來勢必會再翻轉過來,以此,猶太人便將再度回復到其為地上的支配民族的地位。這個世界既非永恆也非不變的,而是被創造出來的,而其現下的秩序乃是人類的所作所為尤其是猶太人的所作所為的產物,也是神對於其作為的反應的結果,換言之,現世是一種歷史的 產物,而且註定要回復到真正為神所喜的狀態。古代猶太人對人生的整個態度便是取決於這樣一種未來由神來領導的政治與社會革命 的觀念。 (3)這場革命必然有其獨特的方向。禮儀的嚴正,以及因此而與周遭世界的隔離,只不過是猶太人所被課予的誡命的其中一環而已。除此之外,還有一則高度理性的 、意即從巫術與一切形式的非理性救贖追求當中脫離出來的、現世內行動的宗教倫理(religiöse Ethik des innerweltlichen Handelns) 。此一倫理和亞洲諸救贖宗教的所有救贖之道都有著內在的遙遠隔閡。此一倫理甚至相當程度地成為現今歐洲與近東宗教倫理的基礎。世界史之對猶太民族關注有加,也是根植於此。 猶太民族的宗教發展對世界史具有重要的意義,特別是由於舊約的創造。因為,保羅的傳道事業最重大的精神成就之一,便是將此一猶太人的聖書保留傳承成為基督教的聖書,但與此同時卻也將聖書里所諄諄教誨的倫理當中,那些在禮儀上刻畫突顯出猶太人作為賤民民族之獨特地位的所有倫理特徵加以排除:這些特殊的倫理面相因為基督教救世主將之宣告無效而不再具有拘束力。 若要衡量此番作為的意義有多麼重大,只需設想:若是沒有的話,事情會是怎樣?基督教若未繼承舊約為其聖典,那麼崇拜主耶穌的各種屬靈教派與神秘教團將會存在於希臘化世界的土地上,而永不再有單一的基督教會和基督教的日常生活倫理。因為所需的基礎一概欠缺。若未從律法書 [1] 的禮儀規定——根植於猶太人有如種姓般的隔離——里解放出來,那麼基督教教團將如艾賽尼派 [2] 或特拉普提派 [3] 般,只不過是猶太賤民民族的一個小教派。從猶太人自己所建立的隔離區里解放出來的基督教救贖論的核心裡,保羅的傳道結合了一則源自俘囚民宗教經驗但半遭埋沒的猶太教教說。我們指的是那俘囚期偉大的不知名作者的獨特許諾,他應許的是先知的苦難的神義論(Theodizee des Leidens,《以賽亞書》40—55),特別是耶和華的僕人的教說,他不僅出之以言教,而且以無罪之身自願作為贖罪的犧牲而受難赴死。若不是有這種殊勝的神義論與教說,我們便很難想像即使後來有了人之子的奧義(Menschensohn-Esoterik)出現,神之子贖罪而死的基督教教義在面對外表相似的密教教說時能有如此獨特形式的發展。 另一方面,猶太教決定性地誘發了穆罕默德的預言,並且部分而言,成為其原型。所以,當我們在考察猶太教的各種發展條件時,我們其實是站在西方和近東的整個文化發展的樞紐點上。姑且不論猶太賤民民族本身在歐洲中世紀和近代的經濟里的重要意義,光是基於上述理由,即可明白其宗教對於世界歷史的影響。就歷史意義而言,唯有以下數端方足以和猶太教的發展相匹敵,亦即:希臘精神文化的發展,以及專就西歐而言羅馬法的發展和奠基於羅馬官職概念上的羅馬教會的發展,還有中世紀的身份制秩序的發展,以及最後在宗教的領域上以其影響力打破此種秩序但使其諸種制度得以延續推進的基督新教的發展。 因此,問題在於:猶太人是如何成為一個具有如此高度殊異性特質的賤民民族的? * * * [1] 律法書(Torah),即「摩西五書」,《舊約》的前五卷。——譯註 [2] 艾賽尼派(Essene),自公元前2世紀至1世紀末流行於巴勒斯坦的教派。該派與法利賽派(Pharisees)一樣,恪遵律法,嚴守安息日,嚴格區分潔與不潔之物,宣傳靈魂不滅,犯罪天罰。但是該派又與法利賽派不同,他們不相信肉體復活,反對參與社會生活。他們一般不參加聖殿禮拜,甘願勞動苦修,與世隔絕。每逢安息日竟日祈禱,思索律法書的道理。他們不輕易發誓,但誓願既發則恪守不渝。20世紀40年代末和20世紀50年代,在庫姆蘭(Qumran)附近陸續發現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大多數學者認為庫姆蘭教團屬於艾賽尼派。——譯註 [3] 特拉普提派(Therapeutae),猶太教苦修派別,與艾賽尼派十分相似,據說該派於1世紀定居在埃及亞歷山大附近馬里奧提斯(Mareotis)湖濱。關於此派的原始資料見《論沉思生活》一書,此書據說是亞歷山大的斐洛(Philo of Alexandria)所著。特拉普提派的源起和結局無從查考。他們紀律嚴格,束身謹慎。艾賽尼派反對知識,而據斐洛說,特拉普提派則以智能為主要爭取目標,這是兩派的主要區別所在。兩派都相信靈肉分別。——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