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羅馬文學 · 評傅譯本《伊利亞特》137
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和《奧德賽》是歐洲最古的文學作品,從古至今被譽為世界名著,俄國學者羅蒙諾索夫認為這兩部史詩是藝術創作中的典範。傅東華先生早在1932年就翻譯了《奧德賽》(收入「萬有文庫」,商務印書館),但因為採用舊詞調,沒有引起大家注意。他現在根據里歐英譯本,用語體文翻譯了《伊利亞特》,這是翻譯界一件可喜的事。這部史詩出版後,有人對荷馬感覺失望。應負這責任的不是荷馬,而是譯者。我不是在這裡專指傅先生,其實英譯者里歐也應負一半責任。我認為傅先生的譯本,作為第一個全譯本,總算還過得去,因為這座山實在不容易開。在此以前只有徐遲的詩體選譯本《依利阿德》(上海群益出版社,1947年,另有重慶美學出版社版本)。荷馬史詩的翻譯,看來容易做來難。只要讀一讀安諾德的《評荷馬史詩的譯本》(這篇講演已收入《安諾德文學評論選集》,殷葆王荼譯,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就知道是多麼艱難。安諾德說:
我要說荷馬譯者,應當深切地領會到荷馬的四種特徵:他是非常輕快的;在思想發展和表現上,也就是說,在句法與文學上,他是非常樸素與直接的;在思想實質上,也就是說,在內容和觀念上,他是非常樸素與直接的;最後,他是非常崇高的……的確就因為不能深切領會到荷馬的第一種特徵,他的輕快,庫波與萊特的翻譯失敗了;就因為忽略了第二種特徵,荷馬造句與遣詞的樸素與直接,蒲伯和索斯畢的翻譯便失敗了;就因為忽略了第三種特徵,荷馬觀念的樸素與直接,賈蒲漫的翻譯便失敗了;同時也的確因為忽略了第四種特徵,荷馬的崇高,那位把前人的一些短處看得清楚的牛漫先生,便使自己的翻譯失敗得比前人更顯著。(第6—7頁)
據安諾德看來,從1611年(賈蒲漫的《伊利亞特》出版之年)到1860年的二百五十年間的英譯本都失敗了。安諾德自己是一位很有才華的詩人,也望而生畏。他在那篇講演的開頭這樣說:「有人要我翻譯荷馬史詩,已不止一次了。可惜我沒有時間和勇氣來承擔這件工作。」近百年來又有不少英譯本出現,若按安諾德的標準來衡量,都不能算成功。
以詩譯詩既然如安諾德所說這樣艱難,那麼就用散文來譯吧。荷馬史詩譯成散文也很能吸引讀者,就是因為其中的「事件」(或「動作」)有一致性138。荷馬並沒有描寫特洛亞的十年戰爭,而只描寫四天的戰鬥與二十一天的埋葬儀式(整個史詩約占五十天時間),這些都是希臘英雄阿喀琉斯一怒的後果。但因為這部長詩是口頭創作,其中有些情節不連貫,甚至矛盾,例如第一卷中說雅典娜回俄林波斯(眾神的住處),和其他的神重新在一起(頁8行21—22),但跟著又說眾神已於昨天到「大洋流」去了(見頁15行5—7)。所以不妨讀快一點,不要盡在細節上挑毛病。
里歐的散文本譯得比較自由,自然也就比較連貫,但和原著精神相去甚遠。他的第一句譯文「阿喀琉斯的忿怒是我的主題」,就像一句課堂里的講演辭,不像詩。原文意思是「女神,請唱珀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忿怒」。里歐把這一段極有名的「引子」弄得支離破碎,往後才譯出「詩歌女神啊,讓我們從人間王阿伽門農和珀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決裂開始吧。」而原文的意思卻是:「宙斯遂心如意」(傅譯),自從人間王,阿特柔斯之子,和阿喀琉斯決裂以來。里歐譯本有時未免太自由了,如把stemmata譯為chaplet,以致傅譯誤為「花冠」(頁2行2),這原是羊毛頭巾。又如把「阿耳戈斯殺戮者」譯為「巨人殺戮者」(頁405行21)。阿耳戈斯是一個有一百隻眼睛的人,不是巨人。又如把「阿特柔斯的高貴的兒子」譯為「陛下」,這樣翻譯不妥當,因為把荷馬時代權力有限的軍事首長看得太尊嚴了。至於刪改之處,則舉不勝舉。
荷馬風格的特點是樸素、自然、輕快、明朗,這些特點傅譯大致抓住了,美中不足是不夠輕快活潑,所以讀起來有點沉悶。有些詞句是譯者為求簡潔,故意刪去的。偶爾有漏譯的地方,如頁17行22漏譯「他說道」,此語不能刪,因為刪了,文義不清楚。誤譯的地方似乎不少,如頁15行6「大洋流」(Ocean Stream)應作「大河」,指環繞大地的河流139。希臘原文Oceanos到後來才指「大洋」。頁306行24「法庭」一詞,里歐譯本作a public Session,但Session不一定指法庭。蘭格(Andrew Lang)英譯本(Modern Library)作assembly,希臘原文作agora,指人民大會。頁314行2「會議室」,里歐譯本作Council-Chamber,希臘原文作Boule,則是指元老會議或軍事首長會議。頁316行6和頁318行15「惡魔」一詞,里歐本均作demon,即希臘原文daimon,應解作「神」,「惡魔」是「新約」中的轉義。頁8行22中的「神們」,希臘原文也是用的這個字,為複數。頁192行2把里歐譯本中的the demon Strife譯為「鬥爭女神」,是對的。頁196行1把Spirited horses譯為「發脾氣的馬」,不甚吻合,似應作「活潑的馬」或「烈馬」。頁295行26「不要吝惜(grudge)我這些眼淚」,似應作「不要嫌我這些眼淚」。因為阿喀琉斯問帕特洛克羅斯為什麼哭,後者怎麼會說「吝惜」呢?「樓船」一詞用了很多次,如頁4行17,希臘原文意思是Hollow ship,譯為「樓船」,易引誤解。荷馬時代的船隻只船尾才有「甲板」,為舵手坐的地方。頁412行9至10赫克托耳說,「在那偉大的阿喀琉斯重新出現的那最後一天晚上,我不該不聽他的忠告下命令收兵回城」,此句也易引起誤解。阿喀琉斯在頭一天才得到新的盔甲,第二天出戰即殺死赫克托耳,所以「阿喀琉斯重新出現的那最後一天晚上」講不通。里歐譯本作in this last night,蘭格譯本作during this night,希臘原文可解作in the course of this night,或under the cover of this night。《伊利亞特的故事》(水建馥譯,中國青年出版社,1957年)頁183行1譯為「趁黑夜」,似比較好。頁120行11「在那陌生地方替人家汲井擔水」,此句中「擔水」一詞破壞了美麗的聯想。荷馬時代是用土瓶盛水,頂在頭上運回家。此句里歐任意刪改,「陌生地方」希臘原文是兩個井泉的名字,一個井泉在墨涅拉俄斯的家鄉,另一個井泉在阿喀琉斯的家鄉,這兩個井泉暗示安德洛瑪刻日後會成為墨涅拉俄斯或阿喀琉斯的奴隸。頁423行3「一馬當先」與荷馬詩中敘述的作戰方式不合,因為荷馬戰士乘車赴戰場,然後下車作戰。
傅譯有些地方不甚好懂,如頁399行1「那天養河流」。又如頁377行7「我怕他也許要瞞過命運,竟把特洛亞的城牆攻下來」,此句應修改並加注,說明阿喀琉斯命中注定不能攻下特洛亞。又如頁414行4「他們是在爭奪那馴馬的赫克托耳的性命呢」,此句中的「他們」指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說赫克托耳自己爭奪自己的性命,很是難懂。
有些地方詞的安排不妥當,如頁10行22「我主阿特柔斯之子」似應作「阿特柔斯之子,我的主」。頁12行19「那至尊的阿特柔斯之子」有同樣語病。頁198行2「那聖明的普里阿摩斯之子」則是對的,因為「聖明的」一詞形容「普里阿摩斯」。「某某之子」在古希臘是兒子的第二個專名,為父名的所有格,放在兒子的本名之後。頁192行5「忒拉蒙氏埃阿斯」,似乎把「忒拉蒙」作為埃阿斯的姓氏了,應作「埃阿斯,忒拉蒙之子」。
希臘文anax,英文一般譯為lord。此字為神祇、祭司、將領等的尊稱,甚不好譯。傅譯作「王」或「爺」,如「阿波羅爺爺」(頁310行26)、「阿波羅王」(頁319行3)、「提托諾斯王」(頁192行1),似不甚好。稱阿波羅為「爺爺」,有些庸俗,稱他為「王」,勉強可以,至於稱提托諾斯王子為「王」,不如稱他為「親王」,但仍不甚好。傅譯本中阿喀琉斯稱他的好友帕特洛克羅斯為「爺」(頁298行26),又把阿喀琉斯作為帕特洛克羅斯的「主人」(頁295行2),均不甚妥當(此二處里歐譯本均作lord),希臘原文則作「宙斯所生的」與「軍隊的牧人」,即將領之意),因為帕特洛克羅斯是阿喀琉斯的副將,他們之間的關係不是侍從與主人的關係。又頁2行4稱阿伽門農弟兄為「王爺」也不甚好,該處里歐譯本作lords,希臘原文則作「阿特柔斯的兒子們」。
在散文譯本中,我們不要求保留荷馬的崇高風格,但也不要太口語化了,不要加進「最最」(頁6行14),「心癢巴巴」等庸俗字眼。
這譯本中的專名和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其他的希臘作品譯本和關於希臘文學的書籍中的專名是統一的,但有少數專名不統一,如頁133行8「戈耳工」(Gorgon)是拉丁讀音,希臘文作「戈耳戈」(Gorgo)。
這譯本註解太少,對讀者幫助不夠。頁8注2似不甚妥當。把Aegis譯為「法寶」是可以的,但注中說是「徽章」則會引起誤解。此物本是宙斯的皮製的盾牌,後來由他送給雅典娜。在雅典娜的雕像及晝像上,這「法寶」卻變成了一件短外衣,不是如頁402行25所說的「大氅」。
這譯本應該有一篇序文,對荷馬的時代背景140、 思想性和藝術性應該有簡單的介紹和評論。
我對這譯本未免太吹毛求疵,這些意見有許多不一定正確,希望傅先生和讀者指教。以傅先生的文筆和學識,只要多花一點功夫,我相信他能夠把荷馬史詩譯得更好。盼望傅先生能把《奧德賽》重新翻譯。如果仍採用里歐譯本,有些地方似可參考比較忠實的蘭格譯本,此外,還可參考Stanford(MacMillam)和Monro(Oxford)的原文本的註解。
195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