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講話 · 西夏勃興和推行新法
宋朝對遼的交涉,固已處處示弱,無從諱飾,然而兩方維持和平很久。根本上的損失還不十分厲害。其實當時受累最酷的,卻在西夏。
西夏本拓跋氏,出於党項,或疑他們也是鮮卑人,大約在那邊做酋長的。唐朝末年,有叫做拓跋思恭的,因助討黃巢有功,賜姓李氏,用他為定難節度使,使鎮夏州(今陝西橫山縣)。唐朝亡後,他們便世有夏、銀(陝西米脂縣)、綏(陝西綏德縣)、宥(綏遠伊克昭盟鄂爾多斯右翼後旗地)、靜(米脂縣北)五州,雄視北方。宋太宗時,他的後人李繼捧入朝獻地;但他的弟弟李繼遷不肯,便叛走地斤澤(在夏州東北三百里,仍屬橫山境),於985(宋太宗雍熙二)年襲陷銀州。明年,繼遷降遼,遼便封他為夏王。宋朝卻用招徠政策,賜繼捧姓名為趙保忠,仍叫他做定難節度使。不久,繼遷居然也來請降,即便用他為銀州觀察使,賜姓名叫趙保吉。然而叛服不常,到底戢不住他們的野心。
1002(宋真宗咸平五)年,趙保吉攻取靈州(甘肅靈武縣),改稱西平府(後來他的孫兒元昊,改為興州),借為根據。從此,宋邊時有寇警,而西夏的基礎卻很結實地站住了。後來他又襲破西涼,被吐蕃酋潘羅支所紿,中流矢奔還,死在靈州道上。他的兒子趙德明便向遼告哀,遼又封他為西平王。那時宋朝方與遼盟,不欲另啟邊釁,只賜諭給德明,令他自審去就罷了。德明利中國的茶帛,表示恭順,宋也封他為西平王,兩下相安了三十多年。
1032(宋仁宗明道元)年,西平王趙德明死,子元昊(後改名曩霄)嗣,便大肆野心,建號稱帝。 1 宋朝與他連兵五六年,為他消耗了不少的財務和兵力, 2 結果還得歲送銀綺茶絹二十五萬五千,封他為西夏國主。他既取得歲幣,便可抵補他歷年用兵的損失,並供自己休養的用度,為計甚得。實際上他依然自帝其國,對於宋朝的關係,真不過一個換取歲幣的體面而已。
西夏既得穩住,宋朝的外交總算敷衍過去了。但後來經過英宗,一直到神宗時,宋朝為了這兩大筆歲幣,—對遼稱納,對夏稱賜,—真弄得民窮財盡,供給不暇。史稱神宗是個英明的君主,碰到這種境界,如何不思自振。然而大敵外壓,府藏內虛,非得想個法子來改革自己的內政,哪裡可以有為!因此,以經濟自負的王安石 3 便自然而然地與他合手猛幹了。
王安石本是意志堅強的政治家,當他登台執政的時候(1069—1076),看定亟待整理的,便是財政和軍政,所以他放手做去,不顧一切。今且分述他對於財政、軍政的設施:
(一)財政 宋朝承五代積弊,財政很是紊亂,王安石為要統一事權,便創設一個根本整理的機關,叫做「制置三司條例司」。把全國一應歲出和郊祀大計,都由司里編著定式,分頒照行;每歲裁省的冗費,差不多有十分之四。其餘一切積極的政策,大都也從此議行的。當時最影響於民生的重要設施,是青苗法和免役法。青苗法是陝西轉運使李參所行,當春種時,由官酌量情形,借錢給農民做耕作的資本,到收穫時加利還官。安石採取此法,推行到各路,便用常平廣惠等倉的錢穀做借本。這麼一做,富人重利盤剝的弊害,著實救濟了不少。免役法是改差役為雇役,令鄉戶各按等第輸免役錢;本來無役的人家出助役錢。官用此錢,另外募人充役,不再簽差。直到現在,百姓不再受差徭之苦,都是免役法的功效。所以輾轉變遷,此法竟不能廢。至於他整理賦稅最根本的方法,便是方田均稅法。其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之地為一方,每年九月,由縣令委佐官分地丈量,於每方地角,立一標識。丈量既畢,經界自正,然後考察它土性的高下,估定賦稅的數額。此外尚有市易、均輸等法, 4 也都是關於經濟的重要行政,但推行不很廣,便沒上述幾法的有力。
(二)軍政 宋初,矯藩鎮之弊,務弱外兵,軍政確也可觀。 5 後來中央軍政漸致腐敗,而兵額反日見增加, 6 到神宗時真無法處置了。王安石關於軍政的改革,他先著手裁兵,把不任禁軍的降為廂軍。不任廂軍的復為民。史家稱他「所裁減者甚眾」,可以想見他裁兵的勇決了。他對裁兵的善後,便把從前的番戍制度廢掉,置將統兵,分扎各路。另外又推行保甲法,以十家為一保,保有長;五十家為一大保,有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有都保正及都保副。戶有二丁的,以一丁充保丁。保丁中每日輪派五人備盜。後來又教保長弓馬武藝,使他們轉教保丁。這便是他主張民兵制度的實現。當時尚有保馬法,令民豢養官馬,免除一部分應納的租稅;又特置軍器監,以謀武器的改良。
如此做去,當然比沒有變更以前好得多,宋朝的聲勢,似乎也應該有點起色了。然而那時的士大夫頗有務為名高、好持苛論的氣習,凡事都喜起鬨,結果卻兩敗俱傷,徒然紛擾了一場。原來這種風氣,自從真宗以來簡直沒有安穩停息, 7 竟成了一種不可解的群眾心理了。王安石出頭辦事,正當濮議 8 之後,大家閒爭未休,忽然來了一個自任太甚的人,從事於大刀闊斧的改革,如何不把他們嚇壞!於是自居守正的,重又聯合起來一致攻擊,連平素替他延譽的歐陽修也變了反對黨了。凡是安石所創議推行的諸法,他們概稱做新法,沒有一項不起來反對的。新法黨雖有恢復河湟及經略西南蠻族 9 的功業,也只借為勞民傷財的口實,所以神宗一死,全功盡棄。後來竟把新法二字做了黨爭的武器, 10 直到徽宗用蔡京聚斂供用,仍借新法的名目。於是一般人便歸咎新法,連王安石也受了一輩子不白之冤。其實誰是君子,誰是小人,是要看各人的行事如何才得分別,決不能依憑反對黨的口實便可評定的。
注釋
1 元昊少時,常勸他的父親不要向宋稱臣,其志已可概見。及襲位,便以宋明道年號犯他父諱,改稱顯道,那時真很露反情了。未兩歲,遽發兵寇邊,殺掠居民。又西侵回鶻,盡有今陝甘北部及綏遠、西套一帶地,幅員幾及萬里。遂稱大夏皇帝,改元大慶。
2 元昊造反,宋朝先命范雍、夏竦分守鄜延、環慶和涇原、秦鳳四路(地當陝甘境上),以資戒備。後又專用夏竦做陝西招討使,以韓琦、范仲淹為副。韓范議論不協,尚沒出兵,而夏兵來攻,卻把大將任福戰死在好水川(在甘肅隆德縣東)上了。從此邊事棘手,雖重用韓琦守秦鳳,王沿守涇原,龐籍守鄜延,范仲淹守環慶,責以分路經略,依然不能得利。直到元昊自覺困疲了,才投書給龐籍請和。然而宋朝五六年用兵的消耗和沿邊的破壞,損失極大,陝西地方,差不多始終沒有恢復元氣。
3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江西臨川縣)人,少時便有矯世厲俗之志。歐陽修嘗為延譽,聲望因此日高。仁宗時,他曾上萬言書陳得失,朝廷不能用,遂以母憂去官,終仁宗、英宗之世不出。神宗立,因韓維薦,起知江寧府。數月,內召為翰林學士。奏對稱旨,不久便為宰相,傾心委任。
4 市易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罰其錢百分之二。均輸法則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凡上供之物,俱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
5 宋初要中央集權,革除藩鎮的弊端,便由收取軍權入手,所以把各州精壯的兵都選送京師,升為禁軍。留在本州的,名為廂軍,大都是汰剩的老弱,不過奔走給役罷了。各處需兵防守的地方,再由中央派兵分扎,一年一換,叫做番戍。於是一面使兵士習勞,不致疲玩;一面又得令禁軍周知各地的形勢。
6 番戍之制,積久弊生,到後來輸番的兵士反藉此要索衣糧,看出戍是個要錢的機會了。太祖以後,歷代多把廂軍升作禁軍;每遇荒年,又把招兵當作救荒的政策;於是兵額乃日見增大。譬如太祖開寶年間止三十七萬八千人,至英宗治平年間卻有一百一十六萬兩千人了。
7 真宗時王欽若與寇準相擠,已兆黨爭之端。後來仁宗時呂夷簡與孔道輔等之爭,《慶曆聖德詩》(國子監直講石介所作,大旨頌美韓琦、范仲淹、富弼等而斥夏竦為奸邪)發表後的朋黨之爭(歐陽修竟作《朋黨論》上諸朝,彰明較著地攻擊敵黨),便致掀動政潮,似乎有不可即已之勢。其實一個皇后的廢立,幾個顯官的進退,只是一人一家的事,本來用不著多大的口舌的。然而那輩士大夫的意氣盛極了,愈是爭點狹小,愈是鬧得厲害,所以濮議一起,他們便又抓到了絕好的題目。
8 英宗本是濮王允讓的兒子,入繼仁宗之後,知諫院司馬光知他必要追崇所生,嘗因奏事,暗示勸阻。既而宰相韓琦等言「禮不忘本,濮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禮」。於是盈廷爭執,韓琦、歐陽修等為尊親派,司馬光、王珪、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為繼統派,剌剌不休,至於互詆,很可見群公的意氣用事了。
9 王安石得志,很注意武功。用王韶為洮河安撫使,先復武勝(甘肅狄道縣),建為熙州。既而漸次開展,恢復河湟,開成熙河一路。又用章惇經制蠻事,平梅山蠻,開其地為安化、新化兩縣;平南江蠻,置沅州(今芷江縣)。熊本復將四川重慶以南的諸蠻打平,開建了一個南平軍。那時安南王李乾德入犯,也被郭逵打敗,他們便始終臣服於宋。
10 神宗死後,哲宗即位,改元元祐,年才十歲。太皇太后高氏(神宗母)臨朝,用司馬光、呂公著做宰相,舊黨便聯翩進用,不到一年,把王安石所行的新法全部推翻了。然舊黨中又自分洛(程頤為首)、蜀(蘇軾為首)、朔(王岩叟、劉安世、劉摯、梁壽為首)三黨,互相攻訐,對於政治卻並沒一定的主見,不過大家都捧定太皇太后作他們得君行道的護符罷了。所以高后一死,哲宗便有獨行其志之意。恰巧楊畏、李清臣、鄧潤甫等創紹述之議,他便改元紹聖,罷范純仁,起用章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