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講話 · 第八章 教育與刑法

顧頡剛 《國史講話》
教育和刑法這兩件東西,在後世看來似乎無甚關涉,而在古代則是有相輔的作用的。在古代,正式的教育只限於貴族階級;平民階級雖有所謂「教」,其實只是統治階級對於人民的一種愚弄和威脅。看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兩句話,便可見古代治貴以禮,這便是教育;治民以刑,這便是刑法。唉,古代的平民階級哪裡談得到什麼教育呢! 周代的教育制度,古書上雖說得天花亂墜,其實多不可靠。現在只抽取他們所說的大致可靠的部分來敘述一下:那時的學制大概分為大學、小學二等;大學立在國都之內,小學立在鄉邑。學校所造就的人才,只是王子、公子和卿大夫士們的子孫。他們先進小學,然後循序進入大學。(當時的學校又是議論朝政的所在,《左傳》載鄭人游於鄉校議論執政,所謂「人」當是朝廷上一班執事的人員。) 那時教育的課程大致分為文武兩項:文的教育的科目是《詩》《書》、禮、樂以及其他的古典等。《詩》是祭祀用的頌神歌和當時文人們抒情的作品,其中最多的還推各國流行的民歌。《書》是王朝和侯國史官所記的誥誓等檔案。禮是各國通行的儀節。樂是古代和當代的音樂(詩便是奏樂時所歌唱的詞句)。《詩》《書》在當時不知道已否寫成書本?至於禮和樂兩項最重要的科目,則本來並沒有寫成的書本,它們只憑口頭的傳授和實際的演習。 武的教育的科目有射、御、技擊等項。他們也像現在的體育家一般,整天裸著臂膀練習射箭,御車和干戈的使用。武的教育是他們所最注重的。學校的「校」字似乎就從比較武藝的意義出來。 除了上述文武兩項普通的教育以外,還有許多專門的科目,如卜筮、歷數等等,那是專門家所學的東西,似是父子相傳,不授外人的。 當時的貴族女子似乎也受過相當的教育,所謂「姆教」;至於制度如何,沒有可靠的材料,不敢隨便說。 那時的貴族階級的教育雖說文武合一,但就實際情形推測,似乎比較偏重於武事。用西方的名詞說來,那時的教育是一種「武士教育」。這是封建時代的普遍情形。那時武士的生活:一方面以技藝為尚,一方面又沉浸於禮儀和音樂的空氣中。他們的教育目標,是要造成德、智、體、藝四位合一的「君子」的人格。 一般人都以為春秋是個禮學盛行的時代,這個觀念實在是錯誤的!我們知道春秋時士大夫的學問實在非常淺陋。現在姑且舉出兩個例子來一說: 魯宣公十六年,晉將士會帶兵滅掉赤狄甲氏和留吁、鐸辰等部落,立下大功,晉侯向周王請求封冊,命他為中軍主帥,兼做太傅的官,執掌國典。不久王室起了內亂,晉侯派士會去和協王室。周王接待他,等到獻上菜來,乃是些零碎的肉塊。士會不知道王室的禮節,私向旁人打聽。周王聽見了,便召他來,對他說道:「你難道不知道嗎?天子的享禮用體薦(把整隻的豬分成七塊做菜),宴禮用折俎(零碎的肉塊);諸侯當受天子的享禮,卿當受天子的宴禮。這是王室的典制呵!」士會碰了一個釘子,回國以後,才去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我們知道士會是晉國的賢大夫,又做著「博聞宣教」的太傅的官,他竟不知王室的普通典制,教周王給教訓一頓回來,這可以證明當時的貴族階級是怎樣的不學無術! 魯昭公七年,昭公到楚國去朝見,由大夫孟僖子做介(相禮的副使)。經過鄭國,鄭伯在本地慰勞昭公,孟僖子竟不能贊相儀節;到了楚國,他又不能答謝楚人郊勞的禮。回國以後,自覺羞恥,才去講習儀文;只要聽得有知道禮節的人,就向他去請教。到臨終的時候,又吩咐他的兩個兒子去做知禮的孔子的門徒,以蓋他的前愆。我們知道魯國是封建禮教的博物院,孟僖子又是魯國的賢大夫,他竟至於不能當相禮的差使,這又可見當時禮學是怎樣的荒蕪了。因為當時禮學荒蕪,一般賢士大夫有傳授禮節的師傅的需要,所以我們的大聖人孔子便應運而起。 孔子是春秋晚年的禮學大師。原來古代有一種儒者階級,所謂儒者就是靠勷助典禮和傳授儀文為生活的人;孔子便是這階級中的代表人物,——所以由他開創的學派,後來便稱為儒家。據傳說,孔子做小孩子的時候,平常遊戲已知道陳設俎豆,練習禮容。長大後又非常好學,各處向人去打聽儀制,所以他在很輕的年紀,便已有了「知禮」的名聲。四方來跟他求學的人很多,二千年來的私家教育就確立在他的手裡。據傳說,孔子後來共有弟子三千多人,這雖然近於誇張,但他的門徒眾多確是事實。 孔子開始把學術正式播傳到平民階級。他解放了教育的門閥,主張「有教無類」。他自己說過:「從具『束脩』(十斤臘肉)來做贄見禮的起,我沒有不加以訓誨的。」他真是一個大教育家,他的門下各色各樣的人都有:既有恂恂文士,又有糾糾武夫;既有貴族,又有平民,又有商人;甚至於有盜賊、乞丐之流的人物。他集合了各色各樣的人才而以舊日的低等貴族為中心,造成了一個新的士的階級。從此以後便有專靠私家教書講學為生的人了。 在春秋時,至少在孔子以前,平民階級可以說除了從小受父兄們各行職業的專門訓練以外,所受的國家教育只有打仗一事。他們受了統治階級的奴隸訓練去供給他們爭權奪利的犧牲;他們沒有較高的知識,剛好給貴族們愚弄和利用。貴族階級用以統治他們的,便是所謂「刑」。 「刑」的作用本在鎮壓被征服的人民,所以征伐所用的兵和誅罰所用的刑,在古代是不分的。到了人民已被壓服以後,刑便轉化成維持封建社會秩序的工具了。古代重要的刑罰,約有黥(刺面)、劓{音yì}(割鼻)、刵{音èr}(截耳)、刖{音yuè}(斬足)、椓{音zhuó}(宮刑)、大辟(斬)等若干種,以罪的輕重為施刑的等差。最輕的罪只用鞭撲的刑。至於貴族階級,犯了大罪才加以刑殺,犯了較輕的罪,則或奪爵位,或把他們流放到遠處去,就算了事。大辟以下殘傷肢體的刑,似乎是不大用在貴族們的身上的。凡是受了黥、劓、刵、刖、椓等刑的人大半都成為奴隸。有時一個家長或族長犯了罪,整家或整族便都降為奴隸了。據說,秦國在文公時已定下一人犯罪,誅滅三族(三族的說法很多,沒有一定)的刑律;在《左傳》中我們也時常看見有滅族的事:大約古代已有這種慘酷的刑法了。 據說,古時的刑律共有三千條之多,但在春秋晚期以前,似乎沒有公布的成文法。魯昭公六年,鄭子產鑄造刑書,公布國中,這是成文法典的初次公布。當鄭國鑄造公布刑書的時候,晉國有名的大夫叔向曾給子產一封信,責備他道:「古代先王臨事制刑,不豫造刑典,為的是怕人民有爭競的心思;那樣謹慎,尚且禁壓不住人民。如果把刑書公布了,百姓知道有一定的刑法,他們便不怕在上位的人了。人民們存了爭心,用了文書做依據,以冀徼倖成事,國家還可治理嗎?」子產回他信道:「你的話固然不錯,但是我為的救世啊!」這證明了古代的刑法是藏在貴族們的匣子裡的,他們不願把刑法公布,怕的是喪失了貴族們固有的生殺予奪的權柄。叔向的話正是代表頑固的貴族階級。但是時勢已逼迫得開明的政治家子產為了救世而甘冒不韙竟把刑典公布了。 魯昭公二十九年,叔向的祖國晉國也用鐵鑄成刑鼎,把前執政范宣子所作的刑書刻在上面,拿來公布。那時的聖人孔丘也給他批評道:「晉國應該遵守唐叔從周室受來的法度,用以治民,卿大夫依次遵守,這樣才可使人民尊重貴族,貴族也有世業可守。貴賤不亂,才是法度。現在造了刑鼎,使百姓的眼光都集中在鼎上,還用什麼來尊重貴族呢?貴族還有什麼世業可守呢?貴賤失了次序,還用什麼來治國呢?」孔子的話和叔向的一模一樣,那時的貴族階級是何等的反對成文法典的公布呀! 成文法的公布確是春秋晚期的事。但把法律著於典籍,那卻是早有的事。例如《左傳》載周文王之法,有「有亡荒閱」(有逃亡的奴隸,必定大閱尋查)的話;楚文王仆區之法,有「盜所隱器,與盜同罪」(隱藏盜贓的人與盜犯同等的罪)的話。此外晉文公有被廬之法,范宣子有刑書,《呂刑》更有「明啟刑書」的話:大概都是把簡要的條律記載在典籍上,以備治獄時的參考而已,並不是公布於人民的。(古代的公布法典只有臨時的誥誓等,但性質是不永久,不固定的。) 春秋末年似乎又有私家製造刑律的事,如魯定公九年,鄭執政駟歂殺了法律家鄧析,卻施用了他所作的竹刑。「竹刑」大約也是一種刑書,把條文寫在竹簡上的。據傳說,鄧析是一個擅長顛倒黑白,混亂是非的惡訟師,同時他又是一位大哲學家。 在春秋時雖已有較文明、較固定的刑法,但是刑制仍很混亂。非刑如車裂(用車將人的屍體分裂)、鑊{音huò}烹(把人放在鑊里烹煮)等等,仍是不斷的施行著。又貴族犯罪,多有賜自盡的,自儘是用繩絞或毒藥鴆死。又據說,女人犯罪,除死刑外,不加殘傷肢體的刑罰;就是犯了死刑,也不得暴露屍體的。此外,還有一件事須特別一提,那便是所謂贖刑的問題。據說,古代一般人犯罪有疑問的,准許他們用黃金(銅)或兵器等贖罪,但不知道確實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