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講話 · 第十六章 中原和平時期中各國內政的變遷

顧頡剛 《國史講話》
從魯襄公二十七年,晉、楚再盟於宋之後,一直到定公四年,晉為召陵之會侵楚為止,約有四十年的時間,中原總算走入了和平階段。在這中原和平的時期中,中原方面的國際大事無甚可記,只是各國的內政頗有改革變遷,而社會組織和思想學術也較前大有動展,應該特別敘述一下。關於社會組織和學術思想我們放在下章去講,現在先敘述各國內政的變遷。 (一)晉國 晉國本是個貴族專政的國家。自從獻公盡滅桓、莊之族,其後驪姬之亂,又立誓不叫群公子住在國里,從此晉國沒有了公族,一切政權漸漸都歸異支和異姓的貴族去支配。後來又把卿族代為公族,諸卿憑藉了假宗室的勢力,把私邑作為爭政的根據,互相兼併;兼併愈甚,政權和土地也愈集中。到了春秋晚期,大族只剩了韓、魏、趙、范、知、中行六家,就是所謂六卿。他們擁有了盛大的政權和豐廣的領土,漸漸把國君不瞧在眼裡。那時晉國國內,公室因墮落的緣故,拚命向奢侈方面走:國君們是「宮室滋侈」,「女富溢尤」;諸大族因要各自造成特殊的勢力,也是「多貪」。國君和大族兩方面的交迫,弄得人民們「道殣相望」,「怨讟{音dú}並作」,於是造成了「寇盜公行」的結果。他們只得模仿了鄭國的辦法,把規定的刑法刻在鐵鼎上,用來鎮壓奸民;成文法從此公布。這與鄭國的鑄刑書都是春秋史上最重要的事跡,應該大書特書的。 (二)齊國 齊國同晉國的國情相似,也是個貴族專政的國家。晉國強族多,所以互相兼併的結果,分裂成幾個集團;齊國的強族較少,所以兼併的結果,政權歸到新興的最強的世族陳氏(陳亡臣公子完之後)手裡。先是,齊國世卿高、國二氏衰微後,執政的大族有崔、慶二氏,弒君專權,很是強橫。後來慶氏乘崔氏內亂,吞併了崔氏;慶氏獨自當國,又被自己部下盧蒲癸聯合諸貴族把他們攻掉。新興的強族陳氏就乘機起來厚施於民,取得了人民的信仰;又聯合鮑氏除滅欒、高二大族(都是惠公之後)。他又向其他的諸公族討好,得到高唐的賞邑,於是勢力大強,政權漸被他所統一,就立定了代齊的根基了。 (三)魯國 魯國因「秉周禮」的緣故,由公族執大掌政。魯公族中以季、孟、叔三家為最強,他們都是桓公之後,所以稱做「三桓」。季氏尤世秉國政,強於二家。他們也模仿齊、晉貴族的榜樣,把公田漸漸收為私有。當魯文公去世,大夫東門遂殺嫡立庶,魯君從此失了國政。魯宣公十五年,初立稅畝的制度,大致是想加重人民的貢賦(古代田有公私之別:人民耕種私田,用以自養;大家再合力來耕公田,用以奉公。公家但取公田的出產,無所謂稅。這次初定稅制,便是叫人民在耕種公田之外再納私田的賦稅,這是加倍侵略人民的經濟)。這無疑地由於三家的擴充自己勢力。到襄公十一年,魯作三軍,三家三分公室,各占其一:季氏盡取了一軍的實力和賦稅;孟氏也使一軍的子弟一半屬於自己(就是取了一軍的四分之一的所有權);叔氏則使一軍的子弟盡屬於自己(就是取了一軍的一半的所有權)。但孟、叔兩家都還把所屬軍隊的父兄所有權歸給公家,總算比季氏客氣些。從此以後,三家的勢力格外強盛。到襄公二十九年,襄公朝楚,季氏乘機又取了卞地作為私邑,襄公嚇得幾乎不敢回國。襄公去世,子昭公即位,三家更乘機起來廢了舊作的三軍,仍復為二軍,把它分成四股:季氏獨揀取了兩股,叔、孟二氏各取了一股,大家把公家的軍賦搶個乾淨。魯國人民只向三家納稅,再由三家轉向公家進貢。這樣一來,魯國在實際上已分成三國,魯君不過保存了一個宗主的虛名和一部分的民賦而已(關於各國的賦稅制度,其詳當在本講義附編里敘述)。到昭公二十五年,昭公因受不下季氏的凌逼,起兵攻襲季氏。季氏得到叔、孟兩家的援助,竟把昭公趕逐出國都去,終生不能回來。大夫專橫到這步田地,也就無以復加了。 (四)鄭國 鄭國因近於周室,保守周制,也是個公族執政的國家。當春秋晚期,鄭國因連受晉、楚兩國軍事和經濟上的壓迫,弄得民窮財盡,盜賊蜂起,甚至戕殺執政,威劫國君,所以鄭國的內政比較他國格外難治。幸而「時勢造英雄」,出來了一位很能幹的政治家叫做子產,由他來勉強維持危局。子產也是公族出身,是司馬子國的兒子;子國殉了國難,他嗣位為大夫。因為他特別能幹,被執政子皮看中了,把大權交給了他,委託他治理艱難的國政。他細心觀察當時的國勢,主張以猛治民,嚴禁寇盜。他先後定出了三種重要的制度:第一是分畫都鄙,制定田地的疆界,開浚溝洫,設立五家為伍的保甲制度;第二是創立丘賦的制度(一百四十四家為一丘,每丘出稅若干,大約是在公田以外另征賦稅,與魯國的改制相同),以增加國稅;第三是鑄造刑書。這第一點可以說是整理鄉制,開發農村;第二點可以說是統制經濟,充實國富;第三點是成文法的公布。這三點都是針對當時鄭國情勢而建立的,是一種近於後世法家的政治計劃。這種政策在封建社會崩潰的時候,自然比較容易成功。所以當他掌政的第一年,人民都痛罵他道:「拿我們的衣冠沒收了(這是禁奢侈)!拿我們的田地分割了(這是禁兼併)!誰去殺子產,我們一定願意幫他忙。」過了三年,大家又歌頌他道:「我們有子弟,子產替我們教訓了(這是振興教育)。我們有田地,子產替我們開發了(這是開發農村)。如果一天他死了,有誰來繼續他的工作呢?」後來子產死時,全國人民又都痛哭他道:「子產死了,還有誰來撫恤我們呢?」推原一般人民所以先前罵子產的緣故,是因為子產破壞了封建制度所造成的惡因而使人民感到了一種暫時的痛苦;後來人民所以又歌頌和痛哭子產的緣故,是因為他建立了開明的新制度而使人民得到了相當的利益。這一罵,一歌,一哭,就把當時鄭國社會改革的經過表示出來了。 以上敘述晉、齊、魯、鄭四國在中原和平時期中內政的變遷。其他中原的國家如宋、衛,西方的國家如秦,他們的內政變遷,因史料的缺乏,已不可確知了。至於楚國在這時期中的大事,外事比內事多而重要,我們將放在第十八和十九兩章里去敘述。就上四國的內政變遷看來,最重要的是貴族政治的集中和成文法的公布,——這兩點都是與後來的歷史有重大的關係的。 當鄭人公布刑書的時候(魯昭公六年),晉大夫叔向曾寄一封信給鄭執政子產道:「從前我很佩服你,現在失望了!刑書這東西是不能公布的,因為如果叫百姓知道了有一定的法律,他們就不怕官吏了。大家都用法律來做抵擋官吏的工具,人民還可管理嗎?」子產回他信道:「你的話固然不錯,但是我為的救世呵!」過了二十四年,到魯昭公的二十九年,叔向的祖國——晉國——也鑄造起刑鼎來,把前執政范宣子所作的刑書刻在上面,宣布國中。當時的聖人魯國孔丘也給他批評道:「晉國失了法度,快要亡了!百姓們應該尊重貴族,貴族們應該守住產業,貴賤不差,這才是法度。現在鑄了刑鼎,使百姓的眼光都集中在鼎上所鑄的法律,還用什麼來尊重貴族呢?貴族們還有什麼世業可守呢?貴賤失了次序,又用什麼來治國呢?」當時人看成文法的公布竟是這樣不合理的事情。這隻為古代的法律是藏在貴族們的匣子裡的,貴族可以自由定人民的罪,藉此壓服人民。如果把法律公布了,人民只要根據了一定的條文就可以抵抗貴族,這樣貴族就失去了固有的權威。叔向和孔子都是代表貴族階級說話的人,所以他們都反對公布法律。只有鄭國的子產是個比較開明的政治家,他知道當時的情勢已不容過度的高壓政策的存在,人民已不比古代那樣容易愚弄了,所以迫不得已把法律公布,用法治來代替一部分的人治。這是他眼光遠大的地方,也是他見識高過叔向孔子一輩人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