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學基礎 · 第一章 事實

橫截面的設計者們與各種具體的細節保持距離,以便這樣來找到實際的「本質」或「標準」。以這種方式他們並沒有達到目的。我們嘗試從相反的方向來找到解答那兩個主要問題的通道。我們不是疏遠經濟實際的各種細節 ,而是要堅決地著手於經濟實際並且恰恰是著手於它的細節 。最初它可能顯得荒謬。我們想通過研究個別的東西而達到一般地提出問題和理論的分析嗎?那麼我們將會看到,此路通向何處。因為就是在這件事情上,也只有成就在作出裁決。 我們想與國民經濟學家們的習慣徹底決裂,這種習慣把精確地認識當前經濟的個別事實託付給實踐家們或企業經營者們,把對過去的這種認識託付給歷史學家們。我們正是要非常精確地研究個別的事實狀況。不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想簡單地陷入事實的海洋。不言而喻,單純日常的觀察是不夠的。一個在幾十年中去趕每周集市的農婦,對她所處於其中的各種聯繫知道得很少。科學從一開始就通過提問題上的激進主義 、通過思考地滲入事實狀況 而與這種對經濟的前科學的態度相區別。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已經說過的原因,我們首先研究經濟的各種秩序形式,然後才研究日常經濟過程的各種聯繫,這樣我們就對那兩個問題作出了與到目前為止不同的編排。 Ⅰ.當前的事實 要從最近的開始,從我今天生活於其中的當代開始。我看到什麼?——那麼比如:一個蔬菜商店和別的零售商店,一個製鞋作坊以及別的手工業廠家,一些工廠,農民的田莊,鐵路,我生活於其中的家計,其他的家計,以及還有許多類似的東西。我走進一些這樣的經濟構成物中並研究它們。 (27) 在此地的一家人造絲工廠工作的職員A,與他的三口之家一起住在一所居民區的住宅中。在研究這個家計時有兩件事實引人注目。首先是這一事實:這個家計並不是單獨存在的,而是與廠商以及其他的家計最密切地聯繫著:丈夫進了人造絲工廠並在那兒領取他的收入,妻子在商業行號里或者也從農夫和手工業者們那裡購買食品、服裝物品以及該家庭消費的大多數其他物品。此外,這個家庭在儲蓄銀行還有一個賬戶,從而與一個貨幣機構有關係。但是第二,這個家庭也獨自從事經濟活動,這是另一個重要事實。家庭的成員們根據一定的計劃在園子裡種上這個家庭自己吃的不同種類的蔬菜和土豆。在這一範圍內,生產的物品並不進入與別的家計和廠家的交換。因此,這個家計同時是兩個東西:一個巨大的交換經濟的成員和一個小的自給經濟的承擔者。兩個部分當然有聯繫。例如,這個家庭在它的園子裡種什麼這個問題,也是由它在交換蔬菜和其他物品的流通中心須支付的各種價格決定的。但是在這裡,它並不像確認這個家計的雙重性質那樣極為重要。 正是從這一點開始運用了那一種抽象法,對它的理解具有決定性的重要性。強調的是個別現象(家庭A的這一個家計)的各個方面並由此而得到了「理想類型」。「著重強調的」或「孤立的」抽象與「概括的」抽象形成尖銳的對比:「概括的」抽象想從許多事實狀況中抓住共同的東西,經濟階段和經濟風格的構思者們就以這種方法來工作;而「著重強調的」或「孤立的」抽象則是對個別的事實狀況所實施的。(我們還將經常碰到這兩種抽象法的極為重要的區別。)約翰·亨利希·馮·屠能從唯一的一個 莊園提煉出了他的理想類型孤立國。在這一個具體的家計A中出現了兩個組成的要素。我們每次著重地突出一個並且這樣發現了兩種不同的「經濟體制」:「交換經濟」和「集中領導的經濟」。 (28) 第二個比較難對付一些的情況:1929年在德國中部城市R的棉紡織廠T中只能找到交換經濟類的形式要素,找不到中央經濟控制的任何痕跡。但是廠家與市場聯繫所用的各種形式卻是多種多樣的。為了出售它的紗線,它與別的德國紡紗廠締結了卡特爾協定;因此它在這些市場領域內從屬於特別種類的壟斷體。與此相反,在它供給的許多織品市場上存在著競爭。當時各種工資是由僱主聯合會和紡織工人工會之間的談判規定的,從而是在不完全種類的壟斷體之間的談判中規定的。從城市的電廠獲得電,該電廠具有完全的壟斷。5年之後——1934年,景象完全變了。紡紗材料法和國家的其他措施把這個廠家像德國所有其他的紡織廠家那樣置於直接的中央控制之下。首先是停止了自由地購入原料。棉花和其他原料由中央機構分配。這樣,原料的分配就不再託付給無名的市場,而是通過一些一定的中央機構。投資禁令這時限制了新機器的建造;就是在這裡露出集中領導的經濟的特徵。但是,就是在廠家仍然是交換經濟的成員的範圍內,形勢也變了。僱主聯合會和工會消失了。國家對工資形成的干預比過去達到得遠為廣泛。禁止了卡特爾協定,大部分產品的價格或者是直接由國家固定,或者還是由詳盡的核算準則規定。我們通過著重的強調把這一個紡織廠家提供的各種具體的事實狀況還原為純粹的形式,並且這樣在那兩個主要類型「交換經濟」和「集中領導的經濟」之外發現,在交換經濟中清楚地形成了供給和需求的一定形式:競爭、壟斷,或者也有國家的規定價格。重要的就是這些純粹的形式。 第三,黑森的農民A的田莊像大部分的農民田莊一樣,既是家計,又是廠家。在這個田莊中,1938年在許多地方都碰到了集中領導的經濟的要素。田莊以內,蔬菜和水果供應農民的家庭。在這一範圍內存在著小式的集中領導的經濟的現象。同時大的集中領導的經濟體伸進了這個田莊並且塑造著它的結構:這個農民必須遵守對甜菜和啤酒花的種植限制。在這兩個生產領域內,該田莊只是兩個大的、處於公法的、中央的領導之下的經濟體的一個成員,這兩個經濟體包括了整個德國。同時它又在許多方面是交換經濟的成員,而且就是在這裡,聯繫也發生於各種最不同的、在時間上不斷變化的形式之中。1938年黑麥、豬、奶和其他產品都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向一定的機構出售,而在5年之前價格還是在市場上形成的。雖然1938年農民在賣葡萄酒時可以考慮到某些最低價格,但是在拍賣時才會得出事實上支付的那個價格。存在著國家為農業工人工資規定的工資率、國家控制的人造肥料的壟斷價格。對於該農民田莊日常經濟生活的過程來說,這些形式的每一個都是重要的:沒有種植限制這個農民就會種了更多的甜菜和更多的啤酒花;對豬的價格調節促使了他把更多的豬餵肥;國家降低氮肥的價格則促使了他更多地施肥。 通過強調當前的個別的農民田莊中的或個別家計中的或個別的工業廠家中的那些特殊的秩序要素,人們通向了一個重要的成果:雖然當前的幾乎每一個家計和幾乎每一個廠家都顯示出一種特別的性質——是的,人們鑽研得越深,越是研究了為數眾多的個別經濟,多種多樣性就變得越是明確可見;但是,多樣性只是產生於:各種秩序形式的組合每一次都不相同。然而,發現的各種純粹的秩序形式的數目 是可以全看清的。這是一個確認,它將表明它對於國民經濟學的全部性質來說後果極為豐富。正如可以用兩打字母構成組成不同 、長度不同的極為多種多樣的單詞一樣 ,也可以用經濟活動的數目有限的 、基本的 、純粹的形式構成無法估量地多種多樣的具體的經濟秩序 。科學的任務就是:用著重強調抽象的做法來從事儘可能完備的研究。「完備的」意味著:必須找到所有那些純粹的、理想類型的經濟形式,各種具體的經濟秩序現在和過去都是由它們組成的。 Ⅱ.過去的事實 由此也就簡略地說明了那種做法的特徵,國民經濟學家必須用這種做法來探討過去的或其他的國家和文化的經濟。在這裡同樣不容許與現實拉開距離。必須避免任何匆忙的概括。應該研究個別的事實狀況和個別的具體的經濟構成物。不是那種給出了有關幾十年和幾百年的概貌的歷史記載,而是那種理解地描述個別現象的歷史記載向國民經濟學(而且也正是向理論分析)提供得最多。 國民經濟學家們這樣完全轉換其對歷史的態度是極其必要的。這種轉換將會碰到阻力,這是確定無疑的。不管它們是如何遠離實際,各種舊的模式、階段和風格還將被長期隨身帶著。首先將必須實現的是(雖然它是那麼容易理解)國民經濟學家們的一種歷史的思考,它對準的是深入各個事實狀況。因此,必需的是,在研究例如1900年前後或1700年前後的德國經濟時,不是一般化地創立概括的類型,以簡略地說明時代的特徵:如盛期資本主義或早期資本主義;而是應該根據各個經濟構成物的秩序形式來分析它們。然後再進行綜合。 讓我們抓住中世紀。各種舊的類型說在它的了不起的豐富的歷史形式上散播了煙霧。讓我們撥開這些煙霧。我們在那裡發現了不同種類的領主統治,自由的農民們的田莊,城市裡的遠地貿易商們的商號,手工業者們、家庭手工業者們、零售商們的廠店,它們與家計最緊密地聯繫著。——應當詳盡地研究少數的一些經濟構成物。 1.首先我挑出北義大利的鮑比奧修道院——特萊比亞山谷中的一個領主。L.M.哈特曼繪出了有關它在9世紀從事經濟活動的一幅極其生動的圖景。鮑比奧是一個富有的修道院。它在倫巴第極不同的地區都擁有領地,其中有一些距離該修道院有200多公里遠,在波河和提契諾河上的自己的船隻部分地建立了與這些領地的聯繫。儘管如此,鮑比奧絕不是它的時代最富有的修道院;可以從其結構上把它看作表示了當時北義大利的宗教的和世俗的領主們的特徵。——這個巨大的經濟構成物的核心是有著它的36座附屬建築物的修道院本身。處於這兒的不僅有總的管理機構,而且在那兒還有用於自己經營最近周圍地區的各個地產和各個手工業分部的莊園建築物。這個領主的大部分土地是自己經營的,它是「薩爾蘭」。然而地產是這樣分散,以致該修道院不能直接經營所有的薩爾蘭;此外還有許多特別的附屬田莊在工作,它們嚴格地隸屬於總的管理機構,處於一個特別的上級的領導之下。實行了一定的勞動分工,以致各個附屬田莊以特殊的物品為專業:例如加爾達湖畔的各個莊園專門生產油。全部土地財產的一個較小部分出租,而且是租給自由的、半自由的或不自由的農民。總共約有650戶佃戶。就是在總管理機構的經濟核算中也清楚地表現出自己經營的薩爾蘭與出租的土地的分離。但是兩個部分卻又最緊密地聯繫著。在勞動憲法方面就已經是如此。有奴隸供薩爾蘭支配,但是他們不夠用。所以最重要的是佃戶們的勞役,在這方面出現了勞動契約的極不相同的形式:自由的佃戶們承擔了義務,除了繳納收穫的一定部分之外,還繳納一小筆貨幣額,而且此外在薩爾蘭上勞動一定數目的徭役勞動日。有時它只是一年一個或兩個星期,但是有時也是一星期一天或兩天。然而不自由的佃戶一般卻有義務進行沒有定量的勞役,而在他那裡,收穫的繳納則退居次要位置。偶爾強迫勞役是非自由人的唯一負擔,在這種情況下他是一個不自由的農村僱工,只是以自己的家計與奴隸相區別。 手工業生產集中在領主土地的核心,也就是集中在修道院的附屬建築物里。在這裡,在特殊的作坊里工作著麵包師和屠夫、鞋匠和織布匠、馬具匠和軍械鍛工、羊皮紙生產者、木工、箍桶匠等等。此外,在佃戶的田莊裡大概也生產手工業產品,部分供自己使用,部分也供應給修道院使用。各種文獻清楚地表明,控制這樣大的一個生產機構並把消費品分配給許多參與者以及文化和排場的目的都提出了困難的管理任務。 與當時的大多數別的領主一樣,鮑比奧在經濟上很少與外界隔絕。光是一年共有約220金索利第的農民們的貨幣租金已經暗示著貨幣經濟的關係。購買需要的不同物品,如某些織物和香料。此外,鮑比奧還從路德維希二世皇帝那兒得到了容許在它的地產上舉辦集市的特權。這個領主因而是市場的行政機關,這在當時也不是罕見的情況。該特權甚至明確規定,商人們在去程和歸途中都應當免稅。 從國民經濟學上看,在鮑比奧存在著什麼?不同的秩序形式獨特地「融合 」為一個具體的整體。處在這個宇宙的核心的是一個「集中領導的經濟」,與它相連接的是上百個小的不自主的經濟世界——佃戶們的各個個別經濟,它們本身又表示著小的、主要是「集中領導的」經濟體。它們仿佛是進了集中領導的經濟的一個巨大軀體之中。在這個巨大的修道院經濟的範圍內,不獨立的奴隸們或半自由人們的「自由的消費選擇」幾乎沒有存在過。就奴隸們或半自由人們從事薩爾蘭之上的勞動而言,勞動投入也不是自由的。就是這一事實在說明集中領導的經濟的特徵時也證明是本質性的。在每個方面人們都服從集中領導的命令。但是,在自由的人們與領主的管理機構締結契約的範圍內,存在著集中領導的經濟的一種有些不同的形態。同樣應該談到它。原則上不強迫自由的勞動者們在鮑比奧勞動。但是,這種自由緣於傳統並且受到通常持續29年的勞動契約的長期性的重大限制。 因此,「集中領導的經濟」的各種要素在鮑比奧「占優勢 」。它占著統治地位。但是不是僅有它們才存在。由於鮑比奧也為市場而生產,以便能夠從市場上購買,並且由於管理機構必須總是握有一筆一定的貨幣現金,以便滿足流通的需要,「交換經濟」的要素就「補充地 」與「集中領導的經濟」的各種要素相融合。這個經濟構成物的整體是理想類型的秩序形式的一個複合體;我們可以個別地強調這些秩序形式,以便如此而純粹地獲得這些形式。 (29) 如果我們對14世紀的農業進行類似的分析,那我們就會發現,類似的形式要素以別的組成造成了別的經濟構成物。眾所周知,農業大企業這時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解體了。農民的田莊成了農業的主要支柱。大部分物品這時是由農民家庭在家裡為自己的需要或者也為領主們生產的,而它們的生產受到了集中的控制,這種集中控制由下述處所分擔:小家庭本身的領導者,此外是馬爾克村社,它給村社社員們分配田地並作出有關阿里明達的規定,以及最後是領主。這樣三種經濟單位交錯連接地集中控制。但是,有些物品是為了與鄰居和與鄰近的城市交換而生產的;這種城市是交換經濟關係的一個中心,而有些農民也作為家庭手工業者為這種城市的中間商工作。這樣,兩種經濟體制的要素雖然也在這種經濟秩序中交錯連接,但是卻是以別的、特殊的形式。 2.就是中世紀的手工業也不是像城市經濟所認為的那樣是一個樣地組織的。完全相反。我們在這裡所遇到的非凡的多種多樣性幾乎是無與倫比的。它發出了特別程度的刺激,因為在這裡,能否發現統一的秩序形式這個問題特別尖銳地提了出來。 對於中世紀的個別手工業者來說,他的行業是「封閉的」還是「開放的」,這是第一位地決定性的。毫無疑問,各個行業經常處於「封閉的」狀態,但是封閉的程度和封閉的形式不同。例如,有些城市肉攤、麵包攤和鞋攤的數目是由行政機構規定的。此外廣泛流行著封閉一個行業的另外一種方法:行會強制。因為那樣一來,當行會有權拒絕允許參加或要求高額的入會費時,它、而不是行政機構,就能夠禁止進入這個行業。有時手工業者們甚至成功地把該行業限制於一定的家庭:巴黎的織布業者們在13世紀就已經如此了。——但是與此相對照,各行會在達到嚴格的行會強制上也常常失敗。它們常常不得不滿足於只是鬆弛地限制被允許者的範圍。並不罕見的是:城市管理機構規定,雖然任何不屬於行會的人都不准從事一種職業,但是行會無權拒絕入會和要求入會費。例如在13世紀的帕多瓦或14世紀科倫的好些行業中就是如此。然而,那時新加入者就常常必須估計到行會同伴們的違法抵制。但是,比較松的行會強制畢竟與嚴厲的行會強制在經濟上有點完全不一樣。 此外,中世紀在許多地方都有「開放的」行業,那裡進入自由,那裡也不必獲得一個行會的成員資格。如果參議會濫用行會的權力去任用自由的師傅,那麼這當然只是有限地開放該行業。但是許多城市管理機構都走得更遠。已經談到過紐倫堡。1280年布雷西亞明確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從事任何手工業而不需要加入行會。 認為每個「封閉的」行業都形成了壟斷,或者在「開放的」行業的範圍內競爭總是占統治地位,這是一個錯誤。然而,規定一個招收限額從而封閉該行業,對於那些得到了允許的手工業者們來說是一種寶貴的特權,它大大地便利了壟斷式地統治市場的協議。但是,如果獲得准許的麵包師或賣肉者或鞋匠的數目大——有的城市他們的總數有100以至更多——那麼儘管是封閉,造成壟斷並不容易。此外城市管理機構的政策常常起著反對壟斷協定的作用。而反過來,就是在實行一種營業自由政策的城市中,一個行業的手工業者們也能夠聯合起來並建立壟斷性地統治他們的市場的社團。13世紀的博洛尼亞在這方面引人注意。它像許多別的城市一樣推行營業自由的政策,但是在某些(不是在一切)行業中,它容許聯合。在那裡,例如在裁縫們和木匠們以及馬掌匠們那裡,也就真的形成了這樣的東西。而他們試圖通過對競爭者們的壓力來促使所有的人參加;在這方面使用的方法是我們從現代的各種壟斷鬥爭中所熟知的。但是,那時偶爾也形成了許多社團,在博洛尼亞的鞋匠們那裡就是這樣。那裡在13世紀作了有關4個不同的協會的報道,它們以簡樸的形式表現了一種獨特的寡頭壟斷。自然,在開放的行業中也並不罕見地存在著競爭,而且又是以好些形式:參議院方面常常禁止形成任何協會,在13世紀的進程中在蘭茨胡特、戈斯拉爾和蘇黎世就是這樣。或者一個城市的手工業者們也在彼此之間的以及與其他城市的手工業者們的競爭當中在大市場上出賣他們的產品,就像紐倫堡、科倫和奧格斯堡的金匠們那樣,他們自己在法蘭克福博覽會上供應他們的商品。但這是特殊情況。重要得多的是中世紀最大的出口手工業——紡織行業。例如,南德意志各城市的亞麻或單面絨布織工們經常在彼此間的競爭當中勞動並把他們的產品零星地賣給商人們,商人們在大市場上銷售這些產品。在這種情況下,個別資本雄厚的商人或中間商,或商人—中間商們的集團經常具有壟斷需求。當手工業者們聯合起來面對有需求的商人們的壟斷性集團並簽訂集體的供貨合同時,他們的地位就有利得多。例如,這發生於1424年呂貝克的琥珀車工行會和遠地貿易商們的一個集團之間,該集團將琥珀商品銷往西德和南德以及義大利。因此,這裡是壟斷與壟斷對抗。 最後,如果我們考慮到各城市的當局常常使用規定的價格來工作並因此而著重干預壟斷化了的市場,那麼我們就會得到有關中世紀手工業經濟形式的多樣性的一個印象,但是同時也得到了出發點,從這些出發點出發,可以通過著重強調的抽象而得出一定的理想類型的經濟體制及其形式。 (30) 3.可以用這種方法分析歷史上的一切經濟:不僅是歐洲各民族最近幾千年的經濟,而且也有古代埃及或巴比倫或中國在其歷史上的各個不同時期的經濟。以後有些場合還將談到這些。(在15世紀的印加國家中也許會找到那種最純粹地實行了的集中管理的經濟。 (31) ) 問題到處都在於充分地突出個別之物(例如中國的家庭經濟的特點),並且在任何地方都不陷入通過尋找「標準的東西」而磨掉個別之物的稜角的錯誤。到處都顯示出,正是這樣透徹地觀察個別之物(也許違反了預期)導致發現可以看清數目的某些種純粹的基本形式。這些基本形式的構成和它們在各種具體的構成物中「融合」的方式是各種各樣的。各個「占統治地位的」和「補充的」秩序形式也在變化,總的歷史環境同樣在變化。儘管如此,在人們過去和現在在其中從事經濟活動的各種經濟秩序的多樣性中,可以找到某些不斷重複的、基本的形式。 這些理想類型的形式或許可以用作克服重大的二律背反的基礎。現在已經開始認識這些形式。做出了一個開端。但是還缺乏兩種東西:首先是準確地、科學地說明各個個別的、純粹的、理想類型的形式。到目前為止只是不精確地以日常的語言描述過它們。而第二是系統地把握這些類型:應當個別地突出並且系統地編排在各個歷史上具體的個別經濟中找到的所有的理想類型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