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故概論 · 一二 錢基博《某社存古小學教學意見書》
小學何能言存古!顧邑中某社諸君辦存古小學,以教科屬定於余,姑即余意以為說:人類者,歷史之動物也。法之哲家孔德(Comte,一七九三—一八五七)曰:「人道有二屬性:曰結合性,曰永續性。而永續性尤為顯著。今日之人道,乃古來之人道之連續也。人道,乃有歷史者也。吾人過去時代之精神生活,實傳於現今之人道之中。人道者,固不僅今人之所構成,而積多數之古人以構成之者也。」是則古者,今之所自也。無古安有今。有今,焉有不存古者?雖然,古者,又今之積也,無今,安所事於古?存古者,存其宜於今者也。老子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爰本斯旨而草為文。
(子)初等科(八歲至十歲)
(一)文 讀書必先識字,而識字以初文為主。
(二)理 《論語》 《孟子》
(三)史 《世說新語》 《唐語林》 《今世說》
(丑)高等科(十一歲至十四歲)
(一)理 《禮記》節讀 《春秋左氏傳》 《經余必讀》《老子》
《列子》 《莊子》 《管子》 《墨子》 《孫子》 《荀子》 以上諸篇可讀余刪。
(二)史 王船山《讀通鑑論》 嚴復《社會通詮》
(三)文 黎選《古文辭類纂》摘讀 《馬氏文通》講
讀書不貴多而貴精。曾滌生《聖哲畫像記》云:「書籍之浩浩,著述者之眾,若江海然,非一人之腹所能盡飲也。要在慎擇焉而已。」擇之奈何?曰:不貴考據而貴義理,不重事實而重觀感,要使教者受教者胥知人之所以為人,且知中國人之所以為中國人。其教授法,可參觀安邱王筠《教童子讀書法》此書甚佳,自識方字起,以至初學作文,皆有論列,乃存古小學教師不可不讀之書也。列入江標《靈鶼閣叢書》。及近人武進沈友卿通州張氏《經史國文補習科答問》,中國圖書公司印行。暨拙著《國文研究法》。岳武穆曰:「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非口說所能盡也。茲姑就鄙意略言之:
(一)讀書必先識字,而教兒童識方字,自來無善法。何者?以蒙師不識文字學者多也。須知獨體曰文,合體曰字。字者,文之所合而成也。文之不識,奚能識字?《說文解字》九千餘字,究其語根,不過五百餘文而已。夫《說文》所載獨體,皆蒼頡初文。然蒼頡作書,不僅獨體,其稍複雜者,如「二」、「三」諸文,即由「一」積畫而成,當準初文之例。合初文准初文計之,大抵五百有餘。詳見章炳麟所著《文始》。後世孳乳之字,在蒼頡當時,蓋即以此五百餘文當之。厥後孳乳雖多,究其語根,概不出初文以外也。鄙意教兒童識方字,當以初文為主,而參以習見之合體字。如兒童識「日」、「月」兩文,即授以「明」,而語之曰:「『日』、『月』皆光明體,合『日』、『月』兩文而為『明』字,即光明之意也。」次又授以「木」文,而教以「日在木上為杲」,《詩》:杲杲出日。「日在木下為杳」,張衡賦:日杳杳而西匿。而「日在木中為東」,則日出之方位也。《禮》:大明生於東。次又授以「囗」古圍字。文,而語以從「木」從「囗」,曰「束」、曰「困」。但「束」則囗在木之中腰間,而遍木四周囗之,則「困」矣。又如兒童識「一」之文,而教以「一大為天」、「一貫三為王」、「推十合一為士」。如此頭頭是道,觸類旁通,學者自有舉一反三之樂。蓋尋常教兒童識方字,僅令死記,每苦索然無味。若授受之次序,配當適度,而能以淺近之言說明其形聲義構成之則,使兒童心知其意,斯記憶自易矣。此文字配當之次序也。至教師於教授時,尤有不可不注意者數事:(1)教授象形文字,繪與字形相近之圖,對照以明之。如山,口等是也。指事文之有形可象者亦然。(2)複習時,集同從一字得聲、如仲、衷、忠同從中得聲,證、整、政同從正得聲之類。同從一字得形如江、湖、河、海同以水字得形,桃、梅、杏、李同從木字得形之類。之字列示之,俾確知形聲之組織。(3)複習時,集同從一字之會意字,如杲、東、杳同從日從木,困、束同以木以囗,棘同從朿之類。使知組織的意味。(4)複習時,集數字之同從一義者示之,使知此字與彼字有可互訓之處。其聲同訓通之字,複習時尤宜匯集一處,使知聲義之相通。(5)複習時,集假借字注釋之,先注其本義,次釋其假借之義。如彊字,(子)弓力足者為彊,(丑)國力盛者為彊,(寅)凡物力足者皆稱為彊。(6)類似字之易誤者辨明之,如偏、徧、折、拆、場、埸等。
(二)吾人修己接物之方,《論語》一書備言之。而明心見性,所以自淑淑世者,則《孟子》言之尤精。二書者,我中國數千年之蒙塾課本也。此次歐洲大戰方殷之時,德人召里烏司氏嘗舉此事以詔其國人曰:「中國三歲兒童,學中國大思想家之思想,洞徹其精神。而德人在學校中,於己國高等之文化,絕不得聞。德國之大思想家,雖有甚深微妙之論,而如群鶴之高翔於九天,地上之人曾不得聞其羽搏之微音。」見日本《東亞之光》雜誌。蓋有味乎其言之也。若論文章之妙,全在簡而能盡。然文之簡者,往往不能盡意,而能盡意者又苦辭繁不殺。孟子即能盡而不能簡。維《論語》簡而盡,千古無對也。何以千頭萬緒之事理,只《論語》三兩言即能了當?何以不必詳說,而意無不盡?能於此留心,則可悟文章之貴以簡馭繁。《書》曰:「辭尚體要。」此之謂也。然讀《論語》,觀其筆之何以斂;而讀《孟子》,則觀其筆之何以縱。蘇老泉以為「《孟子》之文,辭約而意盡」,此言未當。「語約意盡」四字,可以評《論語》,而不可以評《孟子》也。《孟子》之妙,尤在引譬取喻。尋常瑣屑事,一經孟子眼前指點,其中皆有理趣。故不讀《孟子》,不知瓦礫糠粃之中無非至道,不讀《孟子》,不知文章之面目變化百出,莫可端倪也。太史公稱「鄒衍作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其語宏大不經,必先驗小物,推而大之,至於無限」。博謂孟子之論王伯,亦先驗小物,推而大之。讀者能於此玩索有得焉,則思路不患不日恢拓矣。
(三)為兒童講書,最忌囫圇,忌籠統。宜咬得清,嚼得碎,逐字逐句分析解釋,使知其意義,然後併合全體授之,使知其全文之內容與形式之關係。
(四)兒童讀書,能背誦尚靠不住,以其隨口唱誦,往往於字形未曾體認,文義不必理會也。生字既識以後,須使之照書抄寫一遍,而後為之講解。及其能背誦以後,尤必責使默寫無訛而後已。諺云:「口過心過,不如手過。」斯言良信。
(五)初等科書法,講不到臨帖,最好與讀法聯絡。每日課書中之生字,由教師書範字,複習音義,為之講明結構,使之模寫,即寫即讀,自無認字不真及寫別字之弊。
(六)初等科年稚,使之作文頗難。然不可不漸使作文以養成其習慣。鄙意有二法焉:(1)筆述。《論語》為孔子記夫子之言,即聖門之筆述了。教師日常訓話,即可使兒童仿《論語》記言之體,以簡明之文言記之。(2)講《世說新語》之故事。其是非得失,教師不必即下斷語,可使之以己意作論以覘其判斷力。
(七)謝程山先生曰:「學明理於經,習事於史。」博以為先聖修齊治平之至理明言,盡於《禮記》一書;而古今御天下之變,莫備於《春秋左氏傳》。明其理,達其變,而人情世態之幻,可得而言也。但《禮記》四十九篇,其中不可不讀者,只《曲禮》、《檀弓》、《王制》、三篇可節讀。《禮運》、全讀。《內則》、節讀。《學記》、《樂記》、《孔子閒居》、《中庸》、《問喪》、《三年問》、《大學》、七篇全讀。《昏義》、《鄉飲酒義》、《射義》三篇節讀。十五篇而已。
(八)讀史之大病,在記憶事實,而不深究其所以。寧都魏禧稱:「程伊川先生每讀史到一半,便掩卷思其成敗,然後再看,有不合處,又更思之。其間有幸而成、不幸而敗者,不得徇其已然之跡與眾人之論。」王船山《讀通鑑論》即是如此做出。
(九)王船山《讀通鑑論》,每一篇未授之先,可先使檢《通鑑本事》,各抒所見,然後授以王氏之論,看其是異是同。如異,則使之申論己見,辟去王論而札記之。如此誦習一番,必能有所悟入也。
(一〇)王船山《讀通鑑論》或可看而不讀,而嚴復《社會通詮》則不可不熟讀。何者?以嚴氏之書,乃籀繹歷史之程序及其公例者也。或者疑此非中國古書,不適存古之用。而博則以為存古者,決非抱殘守缺者之所能存。必也放眼八表,時衡千古,如陳同甫所云上下五千年,縱橫九萬里,而後知古之何以不可不存,古之不可不存者又何在。須知古亦有不可存者也。否則,適成其高頭講章,村夫子之見而已矣,庸古之足存乎!博弱冠以前,反覆讀《資治通鑑》七遍而無所悟。至二十歲讀《社會通詮》,然後向之《二十四史》,不知從何說起,至是乃如珠得串,如土委地,心凝形釋而得其會通,至今思之,醰醰有餘味也。
(一一)《馬氏文通》一書,取四書三傳兼及諸子《語》、《策》為之字櫛句比,繁稱博引,比例而同之,觸類而長之,窮古今之簡編,字裡行間,渙然冰釋,皆有以得其會通,亦猶嚴氏書之於歷史也。學者於經傳章句粗明以後,讀此書以籀其大例,亦如珠之得串矣。
(一二)古者八歲入小學,而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御書數之文,固不僅以讀書作文為事。宋胡安定先生分經義治事,明體用之學以教諸生。鄙意存古小學,可仿此意。於諸生經經緯史之外,使之略習世務:(1)灑掃。(2)儀節。可仿修身做法,掛圖行之。(3)九九數口訣。以上三項,可於初等科課餘行。(4)算術。珠算、筆算。(5)尺牘。(6)尋常簿記。以上三科,可配高等科正課。
自新文化盛唱以來,而保存國粹之呼聲,亦隨之日高,國學專修館、存古學校,一時風起雲湧。博以為此中國教育之病理的現象也。夫古之存,必不能外於今。今有不適,即古亦奚以存為?而歐化之輸入,亦無妨於國之有粹。嗚呼,國之有粹無粹,一視今人之奮發自力如何,匪可藉古人以撐門面。苟今人不自振奮,而徒誦習孔子、孟子之言,曰:「我保存國粹者也!」是則老子所謂「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何國粹之有焉!
跋
余非某社社員也,顧余戚友多入某社者,以余粗治古學,屬為草定存古小學學程及教學法。然而某社之所欲存者,乃子不語「怪力亂神」之神怪,而非真如孔子之好古敏以求之,故吾說卒不能用也。姑錄之以質大雅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