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故概論 · 五 胡適之《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

錢基博 《國故概論》
一 研究歐洲學術史的人,知道科學方法不是專講方法論的哲學家所發明的,是實驗室里的科學家所發明的;不是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倍根(Bacon)、彌兒(Mill)一般人提倡出來的,是格利賴(Galileo)、牛敦(Newton)、勃里斯來(Priestley)一般人實地試行出來的。即如世人所推為歸納論理的始祖的倍根,他不過曾提倡知識的實用和事實的重要,故略帶著科學的精神。其實他所主張的方法,實行起來,全不能適用,決不能當「科學方法」的尊號。後來科學大發達,科學的方法已經成了一切實驗室的公用品,故彌兒能把那時科學家所用的方法編理出來,稱為歸納法的五種細則。但是彌兒的區分,依科學家的眼光看來,仍舊不是科學用來發明真理解釋自然的方法的全部。彌兒和倍根都把演繹法看得太輕了,以為只有歸納法是科學方法。近來的科學家和哲學家漸漸的懂得假設和證驗,都是科學方法所不可少的主要分子,漸漸的明白科學方法不單是歸納法,是演繹和歸納相互為用的。忽而歸納,忽而演繹,忽而又歸納,時而由個體事物到全稱的通則,時而由全稱的假設到個體的事實,都是不可少的。我們試看古今來多少科學的大發明,便可明白這個道理。更淺一點,我們走進化學實驗室里去做完一小盒材料的定性分析,也就可以明白科學的方法,不單是歸納一項了。 歐洲科學發達了二三百年,直到於今,方才有比較的圓滿的科學方法論。這都是因為高談方法的哲學家和發明方法的科學家向來不很接近,所以高談方法的人,至多不能得到一點科學的精神和科學的趨勢,所以創造科學方法和實用科學方法的人,也只顧他自己研究試驗的應用,不能用哲學綜合的眼光,把科學方法的各方面詳細表示出來,使人了解。哲學家沒有科學的經驗,決不能講圓滿的科學方法論。科學家沒有哲學的興趣,也決不能講圓滿的科學方法論。 不但歐洲學術史可以證明我這兩句話,中國的學術史,也可以引來作證。 二 當印度系的哲學盛行之後,中國系的哲學復興之初,第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方法論,就是一種邏輯。那個時候,程子到朱子的時候,禪宗盛行,一個「禪」字,幾乎可以代表佛學。佛學中最講究邏輯的幾個宗派,如三論宗和法相宗,都很不容易研究,經不起少許政府的摧殘,就很衰微了。只有那「明心見性不立文字」的禪宗,仍舊風行一世。但是禪宗的方法,完全是主觀的頓悟,決不是多數人「自悟悟」的方他法。宋儒最初有幾個人,曾採用道士派關起門來虛造宇宙論的方法,如周濂溪、邵康節一班人。但是他們只造出幾種道士氣的宇宙觀,並不曾留下什麼方法論。直到後來宋儒把《禮記》裡面一篇一千七百五十個字的《大學》提出來,方才算是尋得了中國近世哲學的方法論。自此以後,直到明代和清代,這篇一千七百五十個字的小書,仍舊是各家哲學爭論的焦點。程朱、陸王之爭,不用說了。直到二十多年前,康有為的《長興學記》里,還爭論「格物」兩個字究竟怎樣解說呢! 《大學》的方法論,最重要的是「致知在格物」五個字。程子、朱子一派的解說是: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未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朱子補《大學》第五章) 這一種「格物」說,便是程朱一派的方法論。這裡面有幾點很可注意:(1)他們把「格」字作「至」字解。朱子用的「即」字,也是「到」的意思。「即物而窮其理」,是自己去到事物上尋出物的道理來。這便是歸納的精神。(2)「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這是很偉大的希望。科學的目的,也不過如此。小程子也說:「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學者皆當理會。」倘宋代的學者,真能抱著這個目的做去,也許做出一些科學的成績。 但是這種方法何以沒有科學的成績呢?這也有種種原因:(1)科學的工具器械不夠用。(2)沒有科學應用的需要。科學雖不專為實用,但實用是科學發展的一個絕大原因。小程子臨死時說:「道著用,便不是。」像這種絕對非功用說,如何能使科學有發達的動機!(3)他們既不講實用,又不能有純粹的愛真理的態度。他們口說「致知」,但他們所希望的,並不是這個物的理和那個物的理,乃是一種最後的絕對真理。小程子說:「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又說:「自一身之中至萬物之理,但理會得多,自然豁然有覺悟處。」朱子上文說的「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這都可證宋儒雖然說「今日格一事,明日格一事」,但他們的目的,並不在今日明日格的這一事,他們所希望的,是那「一旦豁然貫通」的絕對的智慧。這是科學的反面。而科學所求的知識,正是這物那物的道理,並不妄想那最後的無上智慧。丟了具體的物理,去求那「一旦豁然貫通」的大徹大悟,決沒有科學! 再論這方法本身也有一個大缺點。科學方法的兩個重要部分:一是假設,一是實驗。沒有假設,便用不著實驗。宋儒講格物,全不注重假設。如小程子說:「致知在格物。物來則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則意誠不動。」天下哪有「不役其知」的格物?這是受了《樂記》和《淮南子》所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那種知識論的毒。「不役其知」的格物,是完全被動的觀察,沒有假設的解釋,也不用實驗的證明。這種格物,如何能有科學的發明? 但是我們平心而論,宋儒的格物說,究竟可算得是含有一點歸納法的精神。「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這一句話里,的確含有科學的基礎。朱子一生,有時頗能做一點實地的觀察。我且舉《朱子語錄》里的兩個例: (1)今登高山而望,群山皆為波浪之狀,便是水泛如此。只不知因甚麼事凝了。 (2)嘗見高山有螺蜯殼,或生石中。此石即舊日之土,螺蜯即水中之物。下者卻變而為高,柔者卻變而為剛。此事思之至深,有可驗者。 這兩條都可見朱子頗能實行格物。他這種觀察,斷案雖不正確,已很可使人佩服。西洋的地質學者觀察同類的現狀,加上膽大的假設,作為有系統的研究,便成了歷史的地質學。 三 起初小程子把「格物」的物字解作「語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語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又解作「自一身之中,至萬物之理」。像這個「物」的範圍,簡直是科學的範圍。但是當科學器械不完備的時候,這樣的科學野心,不但做不到,簡直是妄想。所以小程子自己先把「物」的範圍縮小了,他說:「窮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處其當然。皆窮理也。」這是把「物」字縮到窮經、應事、尚論古人三項。後來朱子便依著小程子所定的範圍。朱子是一個讀書極博的人,他的一生精力,大半都用在「讀書窮理」、「讀書求義」上。他曾費了大工夫,把四子書、四經(《易》、《詩》、《書》、《春秋》)自漢至唐的註疏細細整理一番,刪去那些太繁的和那些太講不通的,又加上許多自己的見解,做成了幾部簡明貫串的集注。這幾部書,八百年來在中國發生了莫大的勢力。他在《大學》、《中庸》兩部書上用力更多,每一部書有《章句》,又有《或問》,《中庸》還有《輯略》。他教人看《大學》的法子:「須先讀本文,念得;次將章句來解本文,又將或問來參章句,須逐一令記得;反覆尋究,待他浹洽,既逐段曉得,將來統看溫尋過,這方始是。」看這一條,可以想見朱子的格物方法在經學上的應用。 他這種方法,是很繁瑣的。而在那禪學盛行的時代,這種方法自然很受一些人的攻擊。陸子批評他道:「易簡工夫終久大,支離事業竟浮沉。」「支離事業」,就是朱子一派的「傳注」工夫。陸子自己說:「學苟知本,則六經皆我註腳。」又說:「六經注我,我注六經。」他所說的「本」,就是自己的心。他說:「宇宙即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他又說:「萬物皆備於我,只要明理。然理不解自明,須是隆師親友。」 朱子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這是說「理」在物中,不在心內,故必須去尋求研究。陸子說:「此心此理,實不容有二。」心就是理,理本在心中,故說「理不解自明」。這種學說和程朱一系所說「即物而窮其理」的方法,根本上立於反對的地位。 後來明代王陽明也攻擊朱子的格物方法。王陽明說: 眾人只說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說去用。我著實曾用來。初年與錢友同論做聖賢,要格天下之物,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錢子早夜去窮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於三日,便致勞神成疾。我當初說他是精力不足,因自去窮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勞思致疾。遂相與嘆聖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 王陽明這樣挖苦朱子的方法,雖然太刻薄一點,其實是很切實的批評。朱子一系的人,何嘗真做過「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的工夫?朱子自己說:「夫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蘊則已具於聖賢之書,故必由是以來之。」從「天下之物」縮小到「聖賢之書」,這一步可算跨得遠了。 王陽明自己主張的方法,大致和陸象山相同。王陽明說:「心外無物。」又說:「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又說:「如吾心發一念孝親,即孝親便是物。」他把「格」字當作「正」字解,他說:「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也。」他把「致知」解作「致吾心之良知」,故要人「於其良知所知之善者,即其意之所在之物而實為之,無有乎不盡,於其良知所知之惡者,即其意之所在之物而實去之,無有乎不盡」。這就是格物。 陸王一派把「物」的範圍限於吾心意念所在的事物,初看去似乎比程朱一派的「物」的範圍縮小得多了,其實並不然。程朱一派高談「即凡天下之物」,其實只有「聖賢之書」是他們的「物」。而程王明明承認「格天下之物」是做不到的事,故把範圍收小,限定「意所在之事謂之物」。但是陸王都主張「心外無物」的,故「意所在之事」一句話的範圍,可大到無窮,比程朱的「聖賢之書」廣大得多了!還有一層,陸王一派,極力提倡個人良知的自由,故陸子說:「六經為我註腳。」王子說:「夫學貴得之心。求之於心而非也,雖其言之出於孔子,不敢以為是。」像這種獨立自由的精神,便是學問革新的動機。 但是獨立的思想精神,也是不能單獨存在的。陸王一派的學說,解放思想的束縛,是很有功的,但他們偏重主觀的見解,不重物觀的研究,所以不能得社會上一般人的信用。我們在三四百年後觀察程朱陸王的爭論,從歷史的線索上看起來,可得這樣一個結論:「程朱的格物論,注重『即物而窮其理』,是很有歸納的精神的。可惜他們存一種被動的態度,要想『不役其知』以求那豁然貫通的最後一步。那一方面陸王的學說,主張真理即在心中,抬高個人的思想,用良知的標準來解脫『傳注』的束縛。照這種自動的精神,很可以補救程朱一派的被動的格物法。而程朱的歸納手續,經過陸王一派的解放,是中國學術史一大轉機。解放後的思想,重新又探取程朱的歸納精神,重經過一番『樸學』的訓練,於是有清代學者的科學方法出現,這又是中國學術史的一大轉機。 四 中國舊有的學術,只有清代的「樸學」確有「科學」的精神。而「樸學」一個名詞,包括甚廣,大要可分四部分: (1)文字學(Philology) 包括字音的變遷,文字的假借通轉等等。 (2)訓詁學 訓詁學是用科學的方法,物觀的證據,來解釋古書文字的意義。 (3)校勘學(Textual Criticesm) 校勘學是用科學的方法,來校正古書文字的錯誤。 (4)考訂學(Higher Criticesm) 考訂學是考定古書的真偽、古書的著者及一切關於著者的問題的學問。 因為範圍很廣,故不容易尋一個總包各方面的類名。而「樸學」又稱為「漢學」,又稱為「鄭學」。這些名詞都不十分滿人意。比較起來,「漢學」兩個字,雖然不妥,但很可以代表那時代的歷史背景。而「漢學」是對於「宋學」而言的。因為當時的學者不滿意於宋代以來的性理空談,故抬出漢儒來想壓倒宋儒的招牌。因此我們暫時沿用這個字。 「漢學」這個名詞,很可表示這一派學者的公同趨向。這個公同趨向,就是不滿意於宋代以來的學者用主觀的見解來做考古學問的方法。這種消極方面的動機,起於經學上所發生的問題,後來方才漸漸的擴充,變成上文所說的四種科學。現在且先看漢學家所攻擊的幾種方法: (1)隨意改古書的文字。 (2)不懂古音,用後世的音來讀古代的韻文,硬改古音為「叶音」。 (3)增字解經。 例如「致知」為「致良知」。 (4)望文生義。 例如《論語》「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本有錯誤,故「而」字講不通。宋儒硬解為:「恥者,不敢盡之意;過者,欲有餘之辭。」卻不知道「而」字是「之」字之誤。(皇侃本如此) 這四項,不過是略舉幾個最大的缺點。現在且舉漢學家糾正這種主觀的方法的幾個例:唐明皇讀《尚書·洪範》「無偏無頗,遵王之義」,覺得下文都協韻,於是下敕改「頗」為「陂」,使與義字協韻。至顧炎武研究古音,以為唐明皇改錯了。因為古音「義」字本讀為我,故與頗字協韻。他舉《易象傳》「鼎耳革,失其義也。覆公,信如何也」,又《禮記·表記》「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義也」,證明「義」字正讀為我,故與左字何字頗字協韻。 又《易·小過》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朱子說當作「弗過遇之」。至顧炎武引《易·離》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證明「離」字古讀如羅,與過字協韻,本來不錯。 「望文生義」的例,如《老子》「行於大道,唯施是畏」,王弼與河上公都把「施」字當作「施為」解。王念孫證明「施」字當讀為迤,作邪字解。他舉的證據甚多:(1)《孟子·離婁》:「施從良人之所之。」趙岐註:「施者,邪施而行。」丁公著音迤。(2)《淮南·齊俗訓》:「去非者,非批邪施也。」高誘註:「施,微曲也。」(3)《淮南·要略》:「接徑直施。」高註:「施,邪也。」以上三證,證明施與迤通,《說文》說:「迤,衺行也。」(4)《史記·賈生傳》「庚子日施兮」,《漢書》寫作「日斜兮」。(5)韓非子的《解老》篇解《老子》這一章,也說:「所謂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謂貌施也者,邪道也。」以上兩證,證明「施」字作邪字解。照這種考證法,還不令人心服嗎? 這幾條隨便舉出的例,可以表示漢學家的方法。他們的方法的根本觀念,可以分開來說: (1)研究古書,並不是不許人有獨立的見解,但是每立一種新見解,必須有物觀的證據。 (2)漢學家的「證據」,完全是「例證」。例證就是舉例為證,看上文所舉的三件事,便可明白「例證」的意思了。 (3)舉例作證,是歸納的方法。倘舉的例不多,便是類推(Analogy)的證法。舉的例多了,便是正當的歸納法(Induction)了。而類推與歸納,不過是程度的區別。其實他們的性質是根本相同的。 (4)漢學家的歸納手續,不是完全被動的,是很能用「假設」的。這是他們和朱子大不相同之處。他們所以能舉例作證,正因為他們觀察了一些個體的例之後,腦中先已有了一種假設的通則,然後用這通則所包涵的例,來證同類的例。他們實際上是用個體的例,來證個體的例,精神上實在是把這些個體的例所代表的通則演繹出來,故他們的方法是歸納和演繹同時並用的科學方法。如上文所舉的第一件事,顧炎武研究了許多例,得了「凡義字古音皆讀為我」的通則。這是歸納。後來他遇著「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一個例,就用這個通則解釋他,說這個義字古音讀為我,故能與頗字協韻。這是通則的應用,是演繹法。既是一條通則,應該總括一切「義」字,故必須舉出這條「義讀為我」的例來,證明這條「假設」的確是一條通則。印度因明學的三支,有了「諭體」(大前提),還要加上一個「諭依」(例),就是這個道理。 五 我現在且舉幾個最精密的長例,來表示漢學家的科學方法。清代漢學的成績,要算文字學的音韻一部分為最大,故我先舉錢大昕考定古今音變遷的一條例。錢氏於古音學有兩大發明:一是「古無輕唇音」,一是「古無舌頭、舌上之分」。前一條,我已引在我的《中國哲學史大綱》里了。現在且舉他的「古無舌頭、舌上之分」一條。舌上的音,如北方人讀知、澈、澄三組的字,都是舌上音,舌頭音為端、透、定三組的字(西文的P、T兩母的字)。錢氏發明現讀舌上音的字,古音都讀舌頭的音。他舉的例如下: (1)《說文》:「沖,讀若動。」《書》:「惟予沖人。」《釋文》:「直忠切。」古讀直如特。沖子,猶童子也。字母家不識古音,讀沖為蟲,不知古讀蟲亦如同也。《詩》:「蘊隆蟲蟲。」《釋文》:「直忠反。」徐:「徒冬反。」《爾雅》作爞爞,郭:「都冬反。」《韓詩》作炯,音徒冬反。是蟲與同音不異。 (2)古音中如得。《三倉》云:「中,得也。」《史記·封禪書》:「康後與王不相中。」《周勃傳》:「子勝之尚公主,不相中。」小司馬皆訓為得。 (3)古音陟如得。《周禮》:「太卜掌三夢之法……三曰咸陟。」註:「陟之言得也,讀如王德翟人之德。」 (4)古音趙如。《詩》:「其鎛斯趙。」《釋文》:「徒了反。」《周禮·考工記》注引此作「其鎛斯」,大了反。《荀子》楊倞註:「趙,讀為掉。」 (5)古音直如特。《詩》:「實惟我特。」《釋文》:「《韓詩》作直,云:相當值也。」《檀弓》:「行並植於晉國。」註:「植或為特。」《王制》:「天子犆礿。」《釋文》:「犆,音特。」 (6)古音竹如篤。《詩》:「綠竹猗猗。」《釋文》:「《韓詩》作,音徒沃反。」與篤音相近,皆舌音也。篤、竹並從竹得聲。《論語》:「君子篤於親。」《汗簡》云:「古文作竺。」《書》:「篤不忘。」《釋文》:「本又作竺。」《釋詁》:「竺,厚也。」《釋文》:「本又作篤。」《漢書·西域傳》云:「無雷國比與捐毒接。」師古曰:「捐毒,即身毒,天毒也。」《張騫傳》:「吾賈人轉市之身毒國。」鄧展曰:「毒,因督。」李奇曰:「一名天竺。」《後漢書·杜篤傳》:「搉天督。」註:「即天竺國。」然則竺、篤、毒、督四字同音。 (7)古讀豬如都。《禮·檀弓》:「洿其宮而豬焉。」註:「豬,都也,南方謂都為豬。」《書》:「大野既豬。」《史記》作「既都」。「榮波既豬」,《周禮注》引作「榮播既都」。 (8)古讀追如堆。《郊》:「特牲母追。」《釋文》:「多雷反。」枚乘《七發》:「逾岸出追。」李善註:「追,古堆字。」 (9)古讀倬如菿。《詩》:「倬彼甫田。」《韓詩》作「菿」。 (10)古讀棖如棠。孔子弟子申棖,《史記》作申棠。因棖有棠音。可悟古讀「長」丁丈切,與黨音相似。正是音和,非類隔。 (11)古讀池如沱。《詩》:「滮池北流。」《說文》引作「滮沱」。《周禮·職方氏》:「并州其川虖池。」《禮記》:「晉人將有事於河,必先有事於惡池。」即滮沱之異文。 (12)古讀廛如壇。《周禮·廛人》註:「故書廛為壇。」杜子春讀壇為廛。「載師以廛里任國中之地。」註:「故書廛或為壇,司農讀為廛。」 (13)古讀秩如豑。《書》「平秩東作」,《說文》引作豒,從豐,弟聲。凡從失之字,如跌、迭、瓞、蛈、,皆讀舌音,則秩亦有迭音,可信也。 (14)姪娣本雙聲字。《公羊釋文》:「姪,大結反。娣,大計反。」此古音也。《廣韻》姪有「徒結」、「直一」兩切。 (15)古讀陳如田。《說文》:「田,陳也。」陳完奔齊,以國為氏,而《史記》謂之田氏,是古田陳同聲。 錢氏所舉的例,不止這十五個,我不能全鈔了。看他每舉一例,必先證明那個例,然後從那些證明了的例上,求出那「古無舌頭舌上之分」的大通則。這裡面有幾層的歸納和幾層的演繹。他從《詩》釋文、《檀弓》注、《王制》釋文各例上尋出「古讀直如特」的一條通則,便是一層歸納。他用同樣的方法,去尋出「古讀竹如篤」、「古讀豬如都」等等通則,便是十幾次的歸納。然後把這許多通則貫串綜合起來,求出「古讀舌上音皆為舌頭音」的大通則,便是一層大歸納。而經過這層大歸納之後,有了這個大通則,再看這個通則,有沒有例外。如字書讀「沖」為「蟲」,他便可應用這條大通則,說「蟲」字古時也讀如「同」。這是演繹。他怕演繹的證法還不能使人心服,故又去尋個體的例,如「蟲」字的「直忠」和「都冬」兩切,證明「蟲」字古讀如「同」,這又是歸納了。 這是漢學家研究音韻學的方法。三百年來的音韻學,所以能成一種有系統有價值的科學,正因為那些研究音韻的人,自顧炎武直到章太炎都能用這種科學的方法,都能有這種科學的精神。 六 我再舉一個訓詁學的例。清代講訓詁的方法,到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兩人,方才完備。二王以後,俞樾、孫詒讓一班人,都跳不出他們兩人的範圍。王氏父子所著的《經傳釋詞》,可算得清代訓詁學家所著的最有統系的書,故我舉的例也是從這部里來的。古人注書,最講不通的,就是古書里所用的「虛字」。「虛字」在文法上作用很大,古人沒有文法學上的名詞,一切統稱「虛字」(語詞語助詞等等),已經是很大的缺點了,不料有一些學者,竟把這些「虛字」當作「實字」用。如「言」字在《詩經》里常作「而」字或「乃」字解,都是虛字,被毛公、鄭玄等解作代名詞的「我」字,便更講不通了。王氏的《經傳釋詞》全用歸納的方法,舉出無數的例,分類排比起來,看出相同的性質,然後下一個斷案,定他們的文法作用。我要舉的例,是用在句中或句首的「焉」字。 「焉」字用在句尾,是很平常的用法。例如「殆有甚焉」、「必有事焉」,都作「於此」解,那是很容易的。但是「焉」字又常常用在一句的中間,或一句的起首,他的功用等於「於是」、「乃」、「則」一類的狀詞,大概是表時間的關係,有時還帶著一點因果的關係。王氏舉的例如下: (1)《禮記·月令》:「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備具於天子,天子焉(於是)始乘舟。」 (2)《晉語》:「盡逐群公子,乃立奚齊,焉(於是)始為令於國。」 (3)《墨子·魯問》:「公輸子自魯南遊,焉(於是)始為舟戰之器。」 (4)《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後開焉(於是)始得歌九招。」 (5)《祭法》:「壇有禱,焉(則)祭之,無禱乃止。」 (6)《三年問》:「故先王焉(乃)為之立中制節。」 (7)又:「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8)《大戴禮·王言》篇:「七教,修焉(乃)可以守。三至行,焉(乃)可以征。」 (9)《曾子制言》篇:「有知,焉(乃)謂之友;無知,焉為之主。」 (10)《齊語》:「鄉有良人,焉(乃)以為軍令。」 (11)《吳語》:「吾道路悠遠,必無有二命,焉(乃)可以濟事。」 (12)《老子》:「信不足,焉(於是)有不信。」 (13)《管子·幼官》篇:「勝無非義者,焉(乃)可以為大勝。」 (14)又《揆度》篇:「民財足,則君賦斂焉(乃)不窮。」 (15)《墨子·親士》篇:「焉(乃)可以長生保國。」 (16)又《兼愛》:「必知亂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 (17)又《非攻》:「湯焉(乃)敢奉率其眾以鄉有夏之境。」 (18)《莊子·則陽》篇:「君為政,焉(乃)勿鹵莽;治民,焉(乃)勿滅裂。」 (19)《荀子·議兵》篇:「若赴水火,入焉(則)焦沒耳!」 (20)又:「凡人之動也,為賞慶為之,則見害傷焉(乃)止矣。」 (21)《離騷》:「馳椒丘,且焉(於是)止息。」 (22)《九章》:「焉(於是)洋洋而為客。」「焉(於是)舒情而抽信兮。」 (23)《九辯》:「國有驥而不知乘兮,焉(乃)皇皇而更索。」 (24)《招魂》:「巫陽焉(乃)下招曰。」 (25)《遠遊》:「焉(乃)逝以徘徊。」 (26)僖十五年《左傳》:「晉於是乎作爰田。晉於是乎作州兵。」《晉語》作:「焉作轅田,焉作州兵。」則是「焉」與「於是」同義。 (27)《荀子·禮論》篇:「三者偏亡,焉無安人。」而《史記·禮書》用此文,焉作則。《老子》:「故貴以身為天下,則可寄天下。」又在《淮南·道應訓》引此則作焉。則是「焉」與「則」同義。 照這種方法,先搜集許多同類的例,比較參看,尋出一個大通則來,完全是歸納的方法。但是以我自己的經驗看起來,這種方法實行的時候,決不能等到把這些同類的例都收集齊了,然後下一個大斷案。而當我們尋得幾條少數同類的例時,我們心裡已起了一種假設的通則。有了這個假設的通則,若再遇著同類的例,便把已有的假設去解釋他們,看他能否把所有同類的例,都解釋的滿意,這就是演繹的方法了。演繹的結果,若能充分滿意,那個假設的通則,便成了一條已證實的定理。照這樣的辦法,由幾個(有時只須一兩個)同類的例,引起一個假設,再求一些同類的例,去證明那個假設是否真能成立,這是科學家常用的方法。假設的用處,就是能使歸納法實用時,格外經濟,格外省力。凡是科學上能有所發明的人,一定是富於假設的能力的人。宋儒的格物方法所以沒有效果,都因為宋儒既想格物,又想「不役其知」。不役其知,就是不用假設,完全用一種被動的態度。那樣的用法,決不能有科學的發明。因為不能提出假設的人,嚴格說來,竟可說是不能使用歸納方法。為什麼呢?因為歸納的方法,並不是教人觀察「凡天下之物」,並不是教人觀察亂七八糟的個體事物。歸納法的真義,在於教人「舉例」,在於使人於亂七八糟的事物裡面尋出一些「類似的事物」。當他「舉例」時,心裡必已有了一種假設。如錢大昕舉沖、中、陟、直、趙、竺等字時,他先已有了一種「類」的觀念,先有了一種假設。不然,他為什麼不舉別的整千整萬的字呢?又如王氏講「焉」字的例,他若先沒有一點假設,為什麼單排出這些句中和句首的「焉」字呢?漢學家的長處,就在他們有假設通則的能力。因為有假設的能力,又能處處求證據來證實假設的是非,所以漢學家的訓詁學,有科學的價值。道光年間有個方東澍,做了一部《漢學商兌》,極力攻擊漢學家,但他對於高郵王氏的《經義述聞》也不能不佩服,不能不說「實足令鄭、朱俯首,自漢唐以來,未有其比」。可見漢學家的方法精密,就是宋學的死黨,也不能不心服了! 七 吾在上文已舉了音韻學和訓詁學的例,我現在再舉清代校勘學作例。古書被後人鈔寫刻印,很難免去錯鈔錯刻的弊病。譬如我做了一篇一百字的文章,寫好之後,我自己校看一遍,沒有錯字。這個原稿,可叫做「甲」。我的書記重鈔了一篇,送登《北京大學月刊》,因為「甲」是用草字寫的,鈔本誤認了一個字,遂錯鈔了一個字。這篇「乙」稿,拿去排印,商務印書館的排工又排錯了一字,這個印本可叫做「丙」。這三個字本子的「可靠性」有如下的比例: 「甲」本100;「乙」本99;「丙」本97.02。 這一個本子,只經過三手,已比原本減少.0298[1]的可靠性了。何況古代的著作,經過了一兩千年的傳鈔翻印,哪能保得住沒有錯誤呢!校勘學的發生,只是要救正這種「日讀誤書」的危險。但是這種校勘的工夫,初看似乎很容易,其實真不容易。譬如上文說的「丙」本,只得尋著我的「甲」本,細細校對一遍,就可校正了。但是這種容易的校勘,是不常有的。有些古書,並沒有原本可用來校對。所有的古本,無論怎樣古,終究是鈔本。而有時一部書,只有一個傳本,並無第二本。校書的人,既不可隨意亂改古書,又不可穿鑿附會,勉強解說(說詳本篇第四篇),自不能不用精密的方法,正確的證據,方才能使人心服。清代的校勘學所以能使人心服,正為他用的是科學的方法。 校勘學的方法,可分兩層說。第一是根據,第二是評判。根據是校勘時用來作比較參考的底本。根據大約有五種:(1)根據最古的舊本子。例如阮元的《論語註疏校勘記》,引據的本子是《漢石經殘字》、《唐石經》、《宋石經》、皇侃《義疏》、高麗本(據陳鱣《論語》古訓引的),十行本(宋刻的元明修補的)、閩本(明嘉靖時刻)、非監本(明萬曆時刻)、毛本(明崇禎時刻),共計九種古本。(2)根據古書里引用本書的文句。例如《群書治要》、《太平御覽》等書,引了許多古書,可以用作參考。又如阮元校勘《論語》「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一句,先說:「皇本、高麗本而作之,行下有也。」這是前一種的根據。阮元又說:「按《潛夫論·交際》篇孔子疾夫言之過其行者,亦作之字。」這是第二種的根據。又如《荀子·天論》「內外無別,男女淫亂,則父子相疑,上下乖離」,這四項是平等的,不當夾一個「則」字。《韓詩外傳》有這一段,沒有「則」字。《群書治要》引的也沒有「則」字。故王念孫根據這兩書說則字是衍文。(3)根據本書通行的體例。最明顯的例,是《墨子·小取》篇:「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第二[2]個「也」字,初看似乎無意思,故畢沅校《墨子》便刪了這個字。王念孫後來發見「《墨子》書通以也為他」一條通例,故說這個「也」字也是「他」字,「舉他物以明此物謂之譬」,這就明白了。他的兒子王引之又用這條通例來校《小取》篇「無也故焉」的「也」字,也是「他」字;又「無故也焉」一句,也應改正為「無也故焉」,那「也」字也是「他」字。後來我校《小取》篇「是猶謂也者同也」、「吾豈謂也者異也」兩句,也用這條通例來把第一和第三個「也」字都讀作「他」字。(4)根據古注和古校本。古校本最重要的,莫如陸德明的《經典釋文》。古注自漢以來多極了,不能遍舉。我且舉兩個應用的例:《易》《繫辭傳》「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議字實在講不通。《釋文》曰:「陸、姚、桓元、荀柔之作儀。」而「儀」字作效法解,與擬字並列,便講得通了。《繫辭》又有「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我不懂得此處何故單說「吉」,不說「吉凶」。後來我讀孔穎達《正義》,說「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無也」,方才知道唐初的人,還見過有「凶」字的本子,可據此校改。後來我讀《漢書·楚元王傳》:「穆生曰:《易》稱知幾其神乎!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此又可證我的前說。(5)根據古韻。我引王念孫《讀書雜誌》一段作例: 《淮南子·原道訓》:「是故無所私而無所公,靡濫振盪,與天地鴻洞;無所左而無所右,蟠委錯,與萬物始終。」按始終,當作終始(上文雲「水流而不止與萬物終始」)。公、洞為韻,右、始為韻(右古讀若「以」,說見《唐韻正》)。若作始終,則失其韻矣。 又《俶真訓》:「若夫真人則動溶於至虛而游於滅亡之野,騎蜚廉而從敦圄,馳於外方(外方據道藏本各本作方外),休乎宇內,燭十日而使風雨,臣電公,役考父,妾宓妃,妻織女。」按「宇內」當為「內宇」(內宇猶宇內也。大林中謂之中林,谷中請[3]之中谷矣),內宇與外方相對為文。宇與野、圄、雨、父、女為韻(野古讀若「墅」、說見《唐韻正》)。若作「宇內」,則失其韻矣。 《說林》篇:「無鄉之社,易為黍肉;無國之稷,易為求福。」案「黍肉」當作「肉黍」。後人以肉與福韻相協,故改為「黍肉」。不知福字古讀若「偪」,不與肉為韻也。社、黍為韻(社古讀若「墅」。《說文》:社從示,土聲。《甘誓》「不用命戮於社」,與祖為韻。《郊特牲》「而君親警社」,與賦、旅、伍為韻。《左傳》閔二年成季將生卜辭「間於兩社」,與輔為韻。《管子·揆度》篇「殺其身以釁其社」,與鼓、父為韻),稷、福為韻。若作黍肉,則失其韻矣。 以上五項,是校勘學的根據。但是這幾種根據,都有容易致誤的危險。先說古本。我們所有的古本,已不知是經過了多少次口授手寫的鈔本了,其中難保沒有錯誤。近人最崇拜宋版的書,其實宋版也有好壞,未必都可用作根據。次說古書轉引本書的文句,也有兩大危險:第一,引書的人未必字字依照原文,往往隨意增減字句。第二,初引或不誤,後來傳鈔翻印,難免沒有錯誤。次說本書的通例,也許著書的人偶然變例。次說古注與古校本。古校本往往有許多種不同的,究竟應該從哪一個校本。古注本也有被後人妄改了的。例如《老子》二十三章「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這句本當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看上文第六節),故王弼注云:「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也。」(此據《永樂大典》本)但今本王注改作「忠信不足於下焉,有不信焉」,這便不成話了。最後說古韻的根據,有時也容易致誤。我且引一條最可注意的例: 《易經·剝象傳》:「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又《豐象傳》:「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這兩條的韻,很不容易說明。顧炎武作《易音》,竟不懂「用」何以能與「載」、「事」為韻。楊賓實說,兩「用」字皆「害」字之誤。盧文弨贊成此說,說:「害在十四泰,載在十九代,事在七志,古韻皆得相通。古害字作,故易與『用』字相混。」這一說從表面看去,似乎很圓滿了。後來王念孫駁他道:「凡《易》言君子小人者,其事皆相反。君子得輿,小人剝廬,亦取相反之義。……非謂小人不能害君子也。右肱為人之所用,右肱折,則終不可用……折肱,則害及肱矣,何言終不可害乎?今案『用』讀為『以』。《蒼頡篇》:『用,以也。』『用』與『以』聲近而義同,故用可讀為以。猶『集』與『就』聲近而義同,故集可讀為就,『戎』與『汝』聲近而義同,故戎可讀為汝也。……《剝象傳》以災、尤、載用為韻,《豐象傳》以災、志、事用為韻……於古音並屬『之』部……若『害』字則從豐聲,豐讀若介,於古音屬『祭』部(在諸經中與害為韻者)……凡發、撥、大、達、敗、晳、逝、外、未、說、牽、邁、衛、烈、目、揭、竭、世、艾、歲等字,皆屬『祭』部。遍考群經、《楚辭》,未有與『之』部之災、尤、載、志、事等字同用者。至於老、莊諸子,無不皆然。是害與災、尤、載、志、事五字,一屬『祭』部,一屬『之』部,兩部絕不相通。」(《經義述聞》卷二) 因為這些根據,都容易弄錯,故校勘學不能全靠根據。校勘學的工夫,在於「評判」。校勘兩字,都是法律的名詞,都含有審判的意思。英文Textual Criticism,譯言「本子的評判」。我們顧名思義,可知校勘學決不單靠本子或他種的根據,可知校勘重在細心的判斷。上文王念孫校一個「用」字,便是評判的工夫。段玉裁有《與諸同志書論校書之難》一篇,說這個道理最明白。 校書之難,非照本改字,不訛不漏之難也,定其是非之難。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說之是非。必先定其底本之是非,而後可斷其立說之是非。二者不分,如治絲而棼,如算之淆亂其法實而瞀亂乃至不可理。何謂底本?著書者之稿本是也。何謂立說?著書者所言之義理是也。《周禮·輪人》:「望而視其輪,欲其幎爾而下迤也。」自《唐石經》以下各本,皆作「下迤」。唐賈氏作「不迤」。故疏曰:「不迤者,謂輻上至轂,兩兩相當,正直不旁迤,故曰不迤也。」文理甚明。今各本疏文皆作「下迤」(下迤者,謂輻上至轂,兩兩相當,正直不旁迤,故曰下迤也),其語絕無文理,則非賈文之底本矣。此由宋人以疏合經注者,改疏之「不」字,合經之「下」字。所仍之經,非賈氏之經本也。然則經本有二,「下」者是歟?「不」者是歟?曰:「下者是也。」「望而視其輪」,謂視其已成輪之牙。輪圜甚,牙皆向下迤邪,非謂輻與轂正直兩兩相當也。經下文「縣之以視其輻之直」,自謂輻。「規之以視其圜」,自謂圜輪之圜在牙。上文「轂、輻、牙為三材」。此言輪、輻、轂、輪,即牙也。然則《唐石經》及各本經作「下」是,賈氏本作「不」非也。而義理之是非得矣。倘有淺人校疏文「下迤」之誤,改為「不迤」,因以疏文之「不迤」而改經文之「下迤」,則賈疏之底本得矣,而於義理乃大乖也。(段氏共引五例,今略。)故校經之法,必以賈還賈,以孔還孔,以陸還陸,以杜還杜,以鄭還鄭,各得其底本,而後判其義理之是非,而後經之底本可定,而後經之義理可以徐定。不先正註疏、釋文之底本,則多誣古人。不斷其立說之是非,則多誤今人。(《經韻樓集》) 我們看了這種校勘學方法論,不能不佩服清代漢學家的科學精神。在淺學的人,只覺得漢學家斤斤的爭辯一字兩字的校勘,以為「支離破碎」,毫無趣味。其實漢學家的工夫,無論如何瑣碎,卻有一點不瑣碎的元素,就是那一點科學的精神。 凡成一種科學的學問,必有一個系統,決不是一些零碎堆砌的知識。音韻學自從顧炎武、江永、戴震、錢大昕、段玉裁、王念孫直到章炳麟、黃侃,研究古音的分部、聲音的通轉,不但分析更細密了,並且系統條理也更清楚明白了。訓詁學用文字假借、聲類通轉、文法條例三項作中心,也自成系統。惟校勘學的頭緒紛繁,很不易尋出一些通則來。但清代的校勘學,卻真有條理系統,故成一種科學。我們看王念孫《讀淮南子雜誌》的後序,說他訂正《淮南子》共九百餘條,推求「致誤之由」,可得六十四條通則。這一篇一萬二千字的空前長序(《讀書雜誌》九之二十二),真可算是校勘學的科學方法論。又如俞樾的《古書疑義舉例》的五、六、七三卷,也提出許多校勘學的通則,也可算是校勘學的方法論。 八 我想上文舉的例,很可以使讀者懂得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了。他們用的方法,總括起來,只是兩點:(1)大膽的假設,(2)小心的求證。假設不大膽,不能有新發明。證據不充足,不能使人信仰。上文舉的許多例,大概多偏重求證一方面。我現在且引清學的宗師戴震論《尚書·堯典》「光被四表」的光字的歷史作為最後的一條例,作為我這一篇方法論的總結束。 考《堯典》「光被四表,格於上下」,蔡沈解「光」為「顯」,這是最普通的解法。但是孔安國《傳》說:「光,充也。」光字作顯解,何等近情近理,為什麼古人偏要解作「充」字呢?豈不是舍近而求遠嗎?但是戴震說: 孔《傳》:「光,充也。」陸德明《釋文》無音切。孔沖遠《正義》曰:「光,充,釋言文。」據郭本《爾雅》,「桄、熲,充也」。注曰:「皆充盛也。」《釋文》曰:「桄,孫作光,古黃反。」用是言之,光之為充,《爾雅》具其義……雖孔《傳》出魏晉間人手,以仆觀此字,據依《爾雅》,又密合古人屬詞之法,非魏晉間人所能。必襲取師師相傳舊解,見其奇古有據,遂不敢易爾。後人不用《爾雅》及古注,殆笑《爾雅》迂遠,古注膠滯,如光之訓充,茲類實繁。余獨以謂病在後人不能遍觀盡識,輕疑前古,不知而作也。 戴震是不信偽孔《傳》的人,但他卻要為「光,充也」一句很不近情理的話作辯護士。我們且看他的說法: 《爾雅》桄字,六經不見。《說文》:「桄,充也。」孫愐《唐韻》:「古曠反。」《樂記》:「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鄭康成注曰:「橫,充也,謂氣作充滿也。」《釋文》曰:「橫,古曠反。」《孔子閒居篇》:「夫民之父母乎,必達於禮樂之原,以至五致而行三無,以橫於天下。」鄭注曰:「橫,充也。」疏家不知其義出《爾雅》。 《堯典》古本必有作「橫被四表」者。橫被,廣被也。正如《記》所云「橫於天下」、「橫於四海」。橫四表,格上下對舉……橫轉寫為桄,脫誤為光,追原古初,當讀「古曠反」。庶合充霩廣遠之義。 這真是大膽的假設。他見郭本《爾雅》的桄字在孫本作光,又見《說文》有「桄,充也」的話,又見《唐韻》讀桄為古曠反,而《禮記》的橫字既訓為充,又讀古曠反——他看了這些事實,忽然看出他們的關係來,遂大膽下一個假設,說《堯典》的光字就是桄字,也就是橫字。但是《尚書》的各本,明明都作「光」字。戴震於是更大膽的提出一個很近於武斷的假設,說「《堯典》古本必有作橫被四表者」。這話是乾隆乙亥(一七五五)年《與王內翰鳳喈書》里說的,過了兩年(一七五七),錢大昕和姚鼐各替他尋著一個證據: (證一)《後漢書·馮異傳》有「橫被四表,昭假上下」。 (證二)班固《西都賦》有「橫被六合」。 過了七年多(一七六二),戴震的族弟受堂又替他尋著兩個證據: (證三)《漢書·王莽傳》:「昔唐堯橫被四表。」 (證四)王褒《聖主得賢臣頌》:「化溢四表,橫被無窮。」 過了許多年,他的弟子洪榜又尋得一證: (證五)《淮南·原道訓》:「橫四維而含陰陽。」高誘註:「橫,讀桄車之桄。」是漢人橫桄通用,甚明。 他的弟子段玉裁又尋得一證: (證六)李善注《魏都賦》引《東京賦》「惠風橫被」,今本《東京賦》作「惠風廣被」,後人妄改也。 這一個字的考據的故事,很可以表示清代學者的學問的真精神。假使這個光字的古本作橫已無法證實了,難道戴震就不敢[4]下那個假設了嗎?我可以斷定他仍是要提出這個假設的。如果一個假設是站在很充分的理由上面的,即使沒有旁證,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假設。但他終究只有一個假設,不能成為真理。後來有了充分的旁證,這個假設便升上去變成一個真理了。 戴震自己論這個字的考據道: 述古之難,如此類者,遽數之不能終其物。六書廢棄,經學荒謬,二千年以至今……仆情僻識狹,以謂信古而愚,愈於不知而作。但宜推求,勿為株守。例以光之一字,疑古者在茲,信古者亦在茲。 「但宜推求,勿為株守」八個字,是清學的真精神。 註解: [1] .0298,原文如此,今當寫作0.0298。 [2] 二,當作「一」。 [3] 請,當為「謂」之誤。 [4] 敢下原有「不」字,據文意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