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立國同農業和國民經濟的關係 · 附錄
一、 第七節的說明
特洛田莊的輪作次序
(一)田舍附近的農田實行十區農作如下:
1. 土地休閒育肥,
2. 菜籽,
3. 小麥,
4. 牧場,
5. 燕麥,
6. 馬鈴薯,
7. 豌豆及其他豆類,
8. 種小麥施肥,種大麥不施肥,
9. 刈割用的苜蓿,
10. 牧場。
每區面積約為7,000平方丈。
第七區如果種豌豆,則在收穫以後種小麥,然後再施肥;如果種其他豆類則於春季施肥。如肥料不足,那麼沒有施肥的那部分豌豆地在來年春天就播種大麥。
(二)離田舍遠的農田實行五區農作如下:
1. 土地休閒育肥,
2. 黑麥和小麥,
3. 燕麥和大麥,
4. 牧場,
5. 牧場。
每區面積約為14,600平方丈。 [51]
兩種輪作關係的示意圖如下:
實行十區農作,休閒區和馬鈴薯區每五年互換位置,例如第一區現在是休閒,五年後種馬鈴薯,而現在種馬鈴薯的第六區,五年 後則予休閒。上述的輪作次序就是由這種更迭排列出來的。
由於實行這兩種輪作及其相互關係將產生下列各種結果:
1. 靠近田舍的農田的各種勞動費用比遠處農田的低廉得多 ,所以近處較大面積必然用於耕種,施以肥料,種植各種作物;反之,遠處的農田則大部分用作牧場。
2. 人們總是將遠處田地闢為牧場,不將近處農田用於放牧。
3. 農作的改進和土地肥力的增長,並不必須改變輪作次序,因為肥力的增長可以縮小五區農作擴大十區農作,從而得到好處。
4.這裡沒有三年的牧場,因為三年的牧場在青草生長,尤其是產肥方面遠不如兩年的牧場,而良田的農作總有豐厚的收益。
由這兩種輪作制可以製成下列地力均衡表,為求計算的簡單和理解的方便,各表都假設每區只種一種作物。
我在設計這些表格時,將我三十六年來各個時期所記載的均衡觀點再次作了審訂,將我三十年來對同一田莊所作的計算的結果編排在一起,將這些計算的結果作為為本地土性和本地情況所設計的表格的根據。
對表內的陳述起初我本想作些解釋和說明理由,然而我沒有這麼做,因為我覺得,任何證明都將追溯到前面的研究,而前面的研究本來需要有新的證明,新的證明最終需要賴以成立的經驗和計算的報告。如果這麼做,就會與本卷研究的對象和意向不相適應。
二、 第十節的說明
我們討論孤立國的農業是以肥瘠適中的土地為根據,在這種土地上實行不種草休閒比實行種草休閒要少費工作,因為:
1. 翻墾種草休閒地犁溝工作完全可以節省;
2. 為破碎草皮、為從土中分離草根和苜蓿根的很大一部分耙地工作,完全可以節省。
我曾經認為,如果從經驗得來的命題肯定正確無疑,那麼實行「不種草的休閒比種草的休閒省勞動」的命題,在這裡所設的前提條件下應當屬於這一類。
然而並非沒有異議,異議還是出自重要人物之口,所以我也不能予以忽視。
已故的政府顧問特爾在對本書的評論中(可能在《年鑑》第十九卷,第23頁)對這一命題提出過不同意見,我的一位朋友在一次談話中又添加了一些別的不同意見,其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點:
1. 翻墾種草的休閒地 [52] 通常在7月才能開始,因為牲畜非常需要牧場,所以翻墾必須在短時間內完成。
2. 如果在陰雨之後遇到乾旱,犁就難以深入被牲畜踩實的土地。耙松翻起的堅硬土塊,遠較種草休閒地費工,有時不得不用棒槌才能將土塊擊碎。在不種草的休閒地播種小麥,如果要使土地宜於小麥生長,需費工四倍。
3. 沙土地實行三區農作通常很容易滋生莠草,在不種草的休閒地除去莠草遠比種草的休閒地費工,在種草的休閒地,莠草根的下端已經枯死。
4. 實行三區農作,休閒地占的是田畝的第三部分, [53] 這一面積與現有的力量相比太大,以致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將休閒地全部妥善耕作完畢。
上列不同意見無疑是由經驗總結而得,值得人們注意。
但是現在問題的焦點是:這些異議對三區農作——猶如孤立國中所假設的情況——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應用。
我冒昧地回答如下:
1. 孤立國實行三區農作的牧場占農田面積的64%,所以決不可能由於牧場不足而必須在7月才開始翻墾休閒地。
2. 上述第二種情況僅限於黏土地。在孤立國中,為求研究的簡單化,避免發生混亂,假設土質只有一種,亦即是大麥田或中等土地。這種土地很少會,幾乎絕對不會長期不翻墾。凡是大麥田可行施的耕作,不會因為不適用於另一種土地,即小麥田,而不適用於孤立國的土地。
3. 沙土地比沃土良田容易滋生莠草,但是莠草滋生並不是三區農作的必然現象,因為休閒地墾種得當是清除莠草最有效的手段。田地滋生莠草通常是由於耕作管理不當,或由於休閒地種植豌豆經過夏季所致,也就是背離了純粹三區農作製造成的。
沙土地的莠草往往長得不密,草根容易從所依附著的沙土中分離出來,所以在種草的休閒地犁耕三次往往就已足夠了,種草的休閒地和不種草的休閒地所需耕作費用的差別,也不很大。然而孤立國中所談論的不是沙土地,而是中等土地,因此這裡所講的絕不會影響孤立國討論的正確結果。
4. 如果一個歷來安排很得當的田莊,夏天耕畜的工作亦是均勻的,然而由於土地肥力的減低,穀物產量隨之下降,那麼即使耕作仍能如舊,而收穫和肥料的運輸則見減少。於是原有耕畜的數量就維持不下去了,結果是田地不能及時和細緻地耕作。
實際上,產量降至3斗到5斗的許多三區農作田莊的情況就是如此。
然而,收穫和耕作量的比例失調,耕畜的數量和需要耕作的休閒區面積的不相稱,並不是必然與三區農作相聯繫的,這種現象僅僅是由於縮小牧場、不合理地擴大耕地、因而土地肥力耗竭所致。
孤立國中實行標準三區農作制的土地肥力與輪作休閒制的相等,那裡並不缺乏牧場,春播結束以後即可開始翻墾休閒地,所以各處都不存在上述比例失調和不相稱的現象。
總而言之,上述的不同意見部分談的是另一種不同於我們這裡所指那種土質,部分談的是實行三區農作的衰敗沒落的田莊,這種田莊實際上並不少見,由於存在這些弊病,因此不能判斷說,這是一個經營合理的三區農作田莊。
此外,從事輪作休閒制的田莊主肯定能知道,耕作不種草的休閒地和種草休閒地,哪種更耗費勞動,因為每年耕作大麥田區和休閒田區,他自會作出比較。
特洛田莊在1810—1815年的五年中,每10,000平方丈土地的耙地平均費用為:
1. 大麥田區的不種草休閒地
耙直行………………………… 6.5新塔勒
耙橫行…………………………19.4新塔勒
耙播種用的行…………………22.4新塔勒
總計48.3新塔勒
2. 種草休閒地
耙種草的行……………………17.6新塔勒
耙第二遍………………………24.3新塔勒
耙橫行…………………………21.4新塔勒
耙播種用的行…………………26.2新塔勒
總計89.5新塔勒
由此可見1和2之比為48.3∶89.5,即100∶185。
不種草的休閒地,如大麥田區,只需耙三次,所以在不長莠草的中等土地上不種草休閒和種草休閒的關於耙地費用的比例,幾乎與上述相同。
三、 第十六節的說明
本文所談論的只是、只允許是一種 受一定氣候條件影響的土地。然而休閒地的利用程度決定於氣候和土質。
氣候炎熱的地方,陽光的熱力能大大促進土地有機物的分解,土地進行墾殖,只需短期準備就能冬播。這裡,自收穫到秋播時隔很久,所以土地在收穫之後還能作充分的準備。休閒制在炎熱的地方可以廢除,用以種植,但在寒冷的地帶則為必需。
在非常寒冷的地帶,例如在俄國,那裡陽光的熱力很弱,收穫和秋播在同一時間,土地的休閒就很必要了。
然而,即使氣候條件相同,土地性質對休閒的效用也有重大的影響。沙土地,如果不長莠草,易於耙松,將草根從其所依附的沙土中分離出來並不困難。而黏土地則恰恰相反,如果是中等土地,雖然很需要休閒,但還是廢除休閒為好。
沙土地廢除休閒而黏土地則保存休閒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本文只能提示一下,不能展開詳細的討論。
肥料和腐殖質在沙土中只不過與土壤摻和而已,然而在黏土中兩者則與土壤產生化合作用。沙土多孔,空氣容易侵入土中的有機物質;黏土則相反,結成團塊,每當大雨之後地面形成殼層,可以防止腐殖質逃逸。再則,黏土能夠從大氣中吸收對植物有益的氣體,而沙土則不能。土地與大氣關係的不同,產生土地性質的不同。土地耕作越頻繁,越細,特別是在炎熱的季節,腐殖質逃逸就越多,但黏土吸收對植物有益的氣體也越多;如果黏土中腐殖質不很豐富,吸收的有益氣體也許能超過逃逸的;反之,沙土地在耕作時由於腐殖質的逃逸,植物的養料就更貧乏,不能靠吸收有益氣體予以補償。
對於進入穩定狀態的農作經濟來說,可從施於農田的肥料和農田的收穫量的比較中確定土地的性質。由於施於土地的肥料逃逸越多,為農作物所利用的肥料就越少,所以根據上述觀點,沙土地實行純粹休閒會降低土質,黏土地實行純粹休閒將提高土質。
本文中我們討論的是介乎沙土和黏土之間的中等土地,土地的肥力在產量為8斗時,肥力的逃逸和土地對有益氣體的吸收,得失相當。在純粹休閒之後及在前茬作物之後,這種土地的收成情況不能作為衡量別種土地的標準,甚至不能作為處於不同氣候條件下同類土地的標準。但是人們可以在任何地點根據那裡的實際情況得出類似的結論。
只有從研究的方法中,而不是從數字中,才能求得普遍有效規律。
如果有人問「在哪種土地並在哪種情況下廢除休閒為好」,那麼在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注意下列重要之點,即:
實行土地休閒的重大好處是,整個夏天耕畜的活可以均勻分配。
如果土地休閒廢除,那麼運肥和犁田工作必須在春秋兩季之內完成,六七兩月一部分耕畜將無所事事。為了妥善地完成農田的耕作,所飼養的耕畜,必須多於均勻分配工作時所必需的數量。因此勞動日的費用將大大增長,從而農田工作的費用將大於實行純粹休閒制的田莊。
四、 第十八節的說明
人們往往相信,梅克倫堡的輪作休閒制基本上是三種莖稈作物依次輪作,其實不然;梅克倫堡人幾乎總是在第二穀物田區,或稱作大麥田區,種植豌豆和馬鈴薯,然後再種大麥或燕麥。然而以前馬鈴薯和豌豆的種植很受限制,一部分農田不種那些作物,確實依次種植三種莖稈作物。
較近時期以來,牧羊業發展非常迅速,幾乎所有中等土地在施以泥灰土和石膏以後,可以種植豆科作物,所以豌豆和馬鈴薯的種植已非常普遍,大多數田莊現在僅僅還有一小部分土地用以依次種植三種莖稈作物。
菜籽種植的引進對作物輪作是一種改良,一些土地肥沃、乾草收穫豐富的田莊,現在種植的次序為:1.休閒,2.菜籽,3.小麥,4.豆科作物和馬鈴薯,5.黑麥和大麥,其後是牧場二區或三區。
儘管作物輪作有了改良,但這種農作制只要仍然保留純粹的休閒地和2—3年制的牧場,那麼它仍具有輪作休閒制的特徵,還不是純粹的輪栽作物制。
在孤立國中,為簡化研究,我們不得不將輪作休閒制的最簡單形式——每一田區只種植一種 作物——作為根據,所以又不得不將依次種植三種莖稈作物的農作制視為考察的對象。
五、 第二十節的說明
本節的內容有不少缺漏,這裡應予指出和討論。
Ⅰ
施韋茨在敘述《比利時農作》(第2卷,第396頁)中稱,比利時每邦德 [54] 收穫食用馬鈴薯300袋,等於每100平方丈產115柏林斗。
在第二十節的計算中,我假定自由農作圈境內土地肥沃,馬鈴薯的產量與施韋茨所說的比利時的產量相等。
但是,這裡 肥沃土地能達到這麼高平均產量的卻是牲畜用的飼料馬鈴薯,並非大城市中食用的上等馬鈴薯。所以,比利時所說的食用馬鈴薯很可能比我們食用的要粗劣一些。這種粗劣的馬鈴薯在大城市中僅為較貧窮的國民階級所食用,每斗價格僅為黑麥的1/4,而不是1/3。然而大城市中高檔的食用馬鈴薯的價格,每斗為黑麥的2/5到1/2。但是這種馬鈴薯的產量大約僅為假設數量的2/3。
所以,關於自由農作圈境種植馬鈴薯的純收益的計算必須作一番修正。
Ⅱ
計算馬鈴薯吸收土地肥力的程度有兩種不同的方法:
1. 將同一塊土地上在馬鈴薯之後所種植的作物的產量與在非馬鈴薯之後所種植的該項作物的產量作比較。
2. 觀察大規模 引種馬鈴薯,在幾經循環之後,對土地肥力的增減產生什麼影響。
就我的情況來說,計算馬鈴薯的吸收肥力只能採用第一種方法,根據這種辦法,我曾假定,生產飼料用馬鈴薯8斗,每斗100磅,耗費農田的肥料相當於生產黑麥1斗所耗費的。
土地肥力相等,在不同的前茬作物之後,同一種作物的產量可能很不相同;要區別前茬作物的影響和土地肥力的影響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同一種方法所得出的結果總不很可靠。
第二種方法達到目的要可靠和肯定得多。這種方法雖然不能直接解決上列問題,然而我們卻能知道——這一點更為重要——馬鈴薯吸收的肥力是否能為馬鈴薯所產的肥料所抵消,或抵消以後是否尚有剩餘。如果吸收的肥力肯定能得到補償,那麼由此也能計算出所吸收的量。
布蘭登堡許多田莊多年來廣泛地種植馬鈴薯,整片田區全部栽種馬鈴薯。若問馬鈴薯吸收肥力與穀物相比,我們當可期待那裡的農民解答這一重要問題。
那裡大多數農民認為,他們的田地自大規模引種馬鈴薯以來,肥力大有提高,即使大部分馬鈴薯用作釀酒,牲畜只食糟粕,情況也是如此。
這類經驗積累已有多年,所以現在解答上述問題的時機看來是成熟了。
然而,在這裡下斷語之前,還需研究一個問題,即自引種馬鈴薯以後,是否同時進行了土壤改良,是否同時提高了耕作技術。
在這一方面,我覺得下列各點值得人們仔細考慮:
1. 據我知道,布蘭登堡自廣泛引種馬鈴薯之後才大量使用泥灰土肥田。泥灰土施於適應的土地,功效很大,即使不種馬鈴薯——如梅克倫堡的情況——土地產量的提高也令人驚訝。泥灰土的功效消失得很緩慢,在施泥灰土以後一直要到第四次循環與第五次循環種植作比較時才表現出來,經六到七年的輪作,人們才有把握判斷,馬鈴薯種植對土地是否能增加肥力。
2. 我的侄子,我從前的學生,利本的柏林先生,他對我講過一種觀點,這種觀點看來對考察上述問題頗值得注意。
柏林先生認為,大規模用馬鈴薯釀酒的布蘭登堡的田莊之所以發達的原因,不是馬鈴薯吸收肥力少,而是羊群食用酒糟後所排的糞肥非常適用,這種羊糞不會發霉,總是保持潮濕,所以氨的成分不易消失。
施普倫格爾的研究認為,尿越用水稀釋,尿中的氨就越不易逃逸。這足以證實柏林先生見解的可靠性。
然而,要使羊糞中氨肥凝結不散,不僅可用以馬鈴薯酒糟飼羊,似乎也可用水灌澆羊糞,或用草場腐土覆蓋,根據利比希的說法——尚待證實——只需用石膏撒蓋在羊糞之上就能辦到。
因此,這種良好的作用不能僅僅 歸功於馬鈴薯,在計算馬鈴薯吸收肥力時,不能過分重視這種作用。
3. 隨著馬鈴薯種植的推廣,運肥的季節有了根本的改變。過去在仲夏季節才將肥料運往休閒地,現在種馬鈴薯,則於冬末就必須將肥料運往田間,保存在那裡,因為堆在糞場上發酵,會喪失大量肥素。
4. 由於種植馬鈴薯,牲畜得到優良的飼料,僅此一項就能為田莊增加可觀的純收益。由於飼料精良,牲畜的糞,肥效也高,這就提高了土地的肥力。
然而引種苜蓿也會收到類似的功效。所以這種良好的作用不能完全歸因於馬鈴薯。然而,布蘭登堡大多數土地都系沙質,不宜種植苜蓿,所以馬鈴薯仍然是不可取代的無價之寶。
我必須請布蘭登堡的,特別是弗里岑附近的合理經營的田莊主研究,上述種種情況對於改進農事起多大作用,區別和確定種植馬鈴薯的功效。
雖然上述種種考慮,對修正目前布蘭登堡一般人的關於馬鈴薯吸收土地肥力很少的見解,可能有所幫助;然而,該地大規模種植馬鈴薯的田莊已經獲得的昌盛是非常顯著的,所以過去幾乎全都認為「馬鈴薯是非常吸取肥力的」見解,不再為人們所堅持,不再被認為是正確的了。
普魯士某個大地主——他的田莊大規模種植馬鈴薯,此外還從事燒酒業——就我提出的關於馬鈴薯吸收肥力的問題回答說:
「如果將收穫的馬鈴薯的一半用以燒酒,另一半用以飼養牲畜,那麼在中等土地,馬鈴薯所吸收的肥力可以為牲畜排泄的糞肥所補償。」
如果假定酒糟中還存有馬鈴薯的一半營養,關於馬鈴薯變成肥料的價值,根據我的計算得知,生產10.7斗馬鈴薯所消耗的肥力相當於生產1斗黑麥所消耗的。
上述數字系根據長期和多方面的經驗獲得的,同時從我在布蘭登堡獲得的關於馬鈴薯吸收肥力微不足道的資料來看,這一數據是最適中的,因此我很贊成這一數據,現在我可以假定,生產一斗馬鈴薯消耗土地肥力為0.094度。
Ⅲ
在第二十節所考察的第一種田莊中,馬鈴薯一區必須配以苜蓿11 / 2 區,這樣便能保持土地肥力不變而無須購買肥料。種植苜蓿所提供的地租,是根據施韋茨關於比利時利用苜蓿的資料所計算的。
然而,在自由農作圈境通過出售鮮牛奶從奶牛得到的好處,大大超過施韋茨所講的在比利時通過出售黃油所得的好處。所以,在自由農作圈境內種植苜蓿提供的地租必定大大超過以比利時農作為根據的計算。
現在我們把種植苜蓿所多得的地租額稱為R,那麼第一種田莊的地租便由(1,695-182.8x)/(182+x)增至(1,695-182.8x)/(182+x)+R。
由於第一種田莊和第二種田莊的地租相等,則a,或者說一車肥料的價值=(980-206.6x)/(182+x)-R/3,600。
如果x=0,則a=5.4塔勒-R/3,600,
x=1,則a=4.2塔勒-R/3,600。
由此可見,苜蓿的價值,只要按照出售牛奶就比按照出售黃油所計算的要高一些,但一車肥料的價值a必定比第二十節中所計算的低一些。
因此,R的價值越高,a的價值就越低,如果R3,600=(980-206.6x)/(182+x),那麼a甚至等於零。如果x=1,那麼R/3,600=4.2塔勒,R=15,120塔勒。
R如能達到這麼高的價值,只有在最靠近城市的郊區,園圃除外,才能有這種情況。
這一公式頗有意思,它顯然表明,肥料的購買價格取決於務農和畜牧而產生的地租的差別。
通過對本節的改寫而提出這裡指出的種種缺點,這將是很費時費力的,然而並不值得。因為一方面我現在像以前一樣不能以數字表示R的價值;另一方面,研究的方法,即計算肥料的方法依然如舊,不論用哪種數字進行計算,方法仍然不變。
本節研究的結論是:種植馬鈴薯以供應城市為目的,應當在城市的附近,造林圈境的前面,因此上述計算總是一成不變的。
六、 第二十六節的說明
這裡所述特洛田莊在1810—1815年間奶牛的奶產量和黃油的產量雖然不高,然而與當時梅克倫堡較好的奶牛場相比並不遜色。從特洛田莊也可看到當時梅克倫堡奶牛場的經營狀況。
後來,特洛田莊以及幾乎梅克倫堡全境的奶牛,都因牧場的改良和越冬飼料的豐富,產奶量大有增加。
我的朋友和昔日的學生,大維斯登費爾德的施陶丁格爾先生告訴我,他在《梅克倫堡年鑑》第20期第1頁上刊登了一篇關於近期梅克倫堡一個奶牛場的產量最詳盡的文章。
施陶丁格爾文章的結論說,在1827至1833年的六年內,一個養奶牛104頭奶牛場,每頭奶牛每年平均產奶1,635波特(Pott)和97.2漢堡磅黃油,每漢堡磅合32洛特(Lot)。
特洛田莊在1832—1836年的四年內,每頭奶牛每年平均產奶為1,826波特。
產奶量達到上述標準的奶牛,活著時的體重為500—550磅,每100磅體重每年至少產20磅黃油。
如果將奶牛的體重與黃油產量之比作為標準,同我們所掌握的各國奶產量和黃油產量——儘管數據得自產地,但並不很可信——作比較,那麼梅克倫堡奶牛目前的收益只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越冬飼料的質量進一步得到改善,無疑奶牛的奶產量還能大大提高,看來很值得一試。這裡牛奶產量較高只能歸功於梅克倫堡輪作休閒牧場的優越性。
七、 第二十六的說明
我所尊敬的老師,已故的政府顧問特爾先生,他在評論本書的文章中甚至都說,在匆匆閱讀本書以後,還沒有認識到這裡已發現了一個對孤立國情況普遍有效的規律。
由於沒有這種認識,所以產生了極大多數是指責孤立國畜牧業純收益微薄、輪栽作物制不可取的非議,因此我以為不必再予討論了。
特爾先生自我年輕時代至他逝世為止始終是我的老師,他對我所研究的整個農業方向及我的造就產生過決定性的影響,我在修訂本書第二版之際利用對這位偉大人物的回憶,表示對他的感謝。
八、 第二十七節的說明
在第六節中,我把各種畜產品的價值以黑麥折算,收入則以黑麥若干斗表示。
這種方法應用於特定的地點是可以的,然而,黑麥和畜產品的這一價值比移用於孤立國的其他地方則會出現誤差,因為黃油和羊毛的運輸費用按其價值與黑麥相比,要比穀物的運輸費用小。
於是人們會問,由這種計算方法所產生的差別有多大,通過修正以貨幣表示的支出,這一差別能否得到矯正。
現舉某一情況為例,為弄清這一問題,我們必須將穀類和畜產品的收入及運輸費用分別計算。
我現在不十分精確地假定,穀物的運輸費用每英里為售價的1/50,畜產品的運輸費用為1/150,十分精確對這例子也無多大關係。
在某一田莊
黑麥(斗) 金額(塔勒)
穀物總產量 6,000 ——
畜牧收入 —— 2,400
收入總計 6,000 2,400
貨幣支出在扣除莊上佃工和手藝工人等購買自用穀物的回收以後為 2,250
穀物支出(包括上述出售給佃工等的穀物)為 3,600
支出總計3 3,600 2,250
尚余 2,400 150
如果田莊所在地黑麥每斗的價值 為1.25塔勒,2,400斗黑麥值 —— 3,000
所以純收益 3,150
如果這一田莊離市場更遠,純收益將會發生什麼變化?
1. 與市場距離增加10英里
黑麥價值便下跌10×1/50=1/5,即每斗由1.25塔勒跌至1塔勒;畜產品的收入則下跌10×1/150=1/15。
所以兩項收入為:
黑麥每斗1塔勒,2,400斗……………………2,400塔勒
畜產品為2,400×14/15=……………………2,240塔勒
收入總計4,640塔勒
支出仍為2,250塔勒
純收益為2,390塔勒
2. 與市場距離增加20英里
黑麥每斗0.75塔勒,2,400斗………………1,800塔勒
畜產品為2,400×13/15=……………………2,080塔勒
收入總計3,880塔勒
支出仍為2,250塔勒
純收益為1,630塔勒
3. 與市場距離增加30英里
黑麥每斗0.50塔勒,2,400斗………………1,200塔勒
畜產品為2,400×12/15=……………………1,920塔勒
收入總計3,120塔勒
支出仍為2,250塔勒
純收益為870塔勒
由此可見,與市場的距離每增加10英里,或者說黑麥每斗價值每跌0.25塔勒, [55] 純收益依次遞減760塔勒。
與前面使用方法的比較
黑麥(斗) 金額(塔勒)
如果將畜產品的收入折算為黑麥,在黑麥每斗價值為1.25塔勒的地點,畜產品收入2,400塔勒可折算為2,400/1.25=……………… 1,920 ——
於是以穀物表示的收入總數為6,000+1,920=………… 7,920 ——
支出總數:黑麥3,600斗,每斗為1.25塔勒,共計
4,500
貨幣………………………… 2,250
總計 6,750
如果這項貨幣支出的3/4,即5,062塔勒,以黑麥表示,則5,062/1.25=……………… 4,050 ——
以貨幣表示的支出為6,750×0.25=………………………… 1,688
總收入為…………………… 7,920 ——
支出為………………………… 4,050 + 1,688
尚余 3,870 - 1,688
在黑麥每斗價格為1.25塔勒時,3,870斗價值為3,870×1.25=………………………… 4,838
扣除支出……………………… 1,688
純收益為 3,150
如果與市場的距離更遠,使用這種計算方式,田莊的純收益將發生什麼變化?
1. 與市場距離增加10英里
那裡黑麥的價值每斗為1塔勒,
3,870斗黑麥的收入為……………………3,870塔勒
支出不變,為………………………………1,688塔勒
田莊的純收益為2,182塔勒
2. 與市場距離增加20英里
那裡黑麥的價值每斗為0.75塔
勒,3,870斗黑麥的收入為……………2,902.50塔勒
支出為………………………………………1,688塔勒
純收益為1,214.50塔勒
3. 與市場距離增加30英里
那裡黑麥的價值每斗為0.50塔
勒3,870斗黑麥的收入為…………………1,935塔勒
支出為………………………………………1,688塔勒
純收益為247塔勒
由此可見,與市場距離每增加10英里,按這種方法計算,純收益遞減967.50塔勒;根據前一種計算方法,遞減僅為760塔勒。
由此可見,隨著與市場距離的增加,純收益的減少比按前一種計算方法大得多。
使用本文的計算方法,如果將以貨幣表示的支出部分較現在縮小,那麼純收益的下降也將減少,這使人不禁要問,能否找到一個適當數字作為支出的金額,在使用兩種計算方法時將得到一致的結果。
根據這一要求計算,設以貨幣表示的部分為總支出的x分之一。
以穀物表示,全部支出為3,600+2,250/1.25=5,400斗黑麥。
其中1/x的部分為5,400/x斗黑麥,這一部分以貨幣表示,當黑麥價格每斗為1.25塔勒時,則為6,750塔勒/x。
支出中以穀物表示的部分為:5,400-5,400/x=
5,400((x-1)/x)斗
毛收益為6,000+1,920=7,920斗。
支出為5,400((x-1)/x)斗+5,400x塔勒。
純收益為:7,920斗-5,400((x-1)/x)斗-5,400/x塔勒。
根據這一式子計算,純收益當
1. 黑麥價格每斗為1.25塔勒時,
=9,900塔勒-6,750((x-1)/x)塔勒-5,400/x塔勒;
2. 黑麥價格每斗為1塔勒時,
=7,920塔勒-5,400((x-1)/x)塔勒-5,400/x 塔勒。
差距為=1,980塔勒-1,350((x-1)/x)塔勒。
按照第一種方法計算的結果,差別為760塔勒。
現在使兩種計算方法的結果相等,則
1,980-1,350((x-1)/x)=760
即1,220=1,350((x-1)/x)
1,220x=1,350x-1,350
130x=1,350
x=10.4
在x=10.4時,5,400/x=520。
亦即是以貨幣表示的支出部分為
520斗,每斗價格為1.25塔勒,共計…………650塔勒
以穀物表示的支出部分為5,400-520=4,880斗
毛收益為…………………………………7,920斗
支出為……………………………………4,880斗+650塔勒
因此純收益為……………………………3,040斗-650塔勒。
將上列計算田莊純收益的式子應用於離市場遠近不等的地點
1. 在某一地點,
收入為3,040斗黑麥,每斗為1.25塔勒,
共計………………………………………3,800塔勒
支出為………………………………………650塔勒
純收益為3,150塔勒
2. 與市場的距離增加10英里
收入為3,040斗黑麥,每斗為1塔勒,共計3,040塔勒
支出為…………………………………………650塔勒
純收益為2,390塔勒
3. 與市場的距離增加20英里
收入為3,040斗黑麥,每斗為0.75塔勒,
共計………………………………………2,280塔勒
支出為…………………………………………650塔勒
純收益為1,630塔勒
4. 與市場的距離增加30英里
收入為3,040斗黑麥,每斗為0.50塔勒,
共計………………………………………1,520塔勒
支出為…………………………………………650塔勒
純收益為870塔勒
以上我們所得的結果與用第一種方法所求得的結果完全相同。
由此可見,雖然穀物和畜產品的價值隨著與市場距離的增加變化並不一致,然而畜產品折算為黑麥仍是許可的,是能夠得出正確的結果的,因為折算產生的差別可以通過以貨幣表示的支出部分的變化予以矯正。
在全部收入中,如果畜牧收益所占的比例越大,那麼在使用上述計算方法時,以貨幣表示的支出部分必定越小。
* * *
[1] 農田面積原有160,000平方丈,因沙土地種植松林占去一些面積,現在農田尚有143,000平方丈。
[2] 疑是不種草的休閒地之誤。——譯者
[3] 參閱第八節。——譯者
[4] 1邦德(Bunder)=1公頃。——譯者
[5] 這裡尚缺少一個條件:畜產品每減少1/15。——譯者
對下列孤立國示意圖的幾點說明
下列四幅示意圖系我的一位友人所畫,雖然這四幅圖對理解本卷所論述的對象並不必要,前面我也不曾涉及它們,然而它們卻清晰地展示了我們研究成果的概貌。所以我相信,關心本書的讀者對這些示意圖不會不表示歡迎。
此外,我還想作幾點說明,為了不中斷前文的論述,我一直沒有找到機會談。
關於圖1
本圖示意孤立國的輪廓,它根據本卷第一章所設的前提條件及由此推論繪製。
第二十六節敘述,畜牧圈境一直延伸到離城50英里;這裡為節省篇幅,畜牧圈境只畫到離城市40英里的地方。
本圖以及後面幾幅圖,只畫了環城各圈境的一半,因為另一半不僅相似,而且完全相同,這一點是很容易想像的。
關於圖2
如果孤立國有一條通航的河流貫穿全境,那麼本圖就是孤立國的概貌圖。
這裡的敘述有一個前提條件,即水運的費用為陸運的十分之一。
實行輪栽作物制的圈境,在第1圖中只占狹窄一條地帶,在第2圖則開展寬闊,沿著河流一直延伸到孤立國的邊境。而畜牧圈境則有收縮,靠近河流的地方則完全消失。
修築公路也有類似的功用,不過影響較小。如果平原上的公路四通八達,那麼實行較高級農作制的圈境的幅員將擴大,但仍將保持第1圖所示的規則形式。
圖中未加點畫的空白地帶表示小城市地區。第二十八節所述的小城市地區 就是指所產的糧食都供應小城市而不供應首都的地區。
我們也可以把小城市及其附屬境地想像為一個獨立的國家。這種小城市的穀物價格,正如我們在第二十八節中所述,完全取決於中心城市的價格。
歐洲各國與能支付最高穀物價格的富國英國,或者說其首都倫敦的關係,猶如上述小國與中心城市的關係。
在歐洲各國,即使它們既不輸入也不輸出穀物,穀物的價格也受世界市場倫敦的控制。如果這個市場關閉,整個歐洲的穀物價格將下跌。
關於圖3
這裡假定,土地的產量為10斗,但是城市中穀物的平均價格甚至很不相同,黑麥每斗高至1.5塔勒,低至0.6塔勒。
圖3形象地表明,城市中穀物價格對平原的耕作面積發生什麼樣的影響。本圖只畫了平原上耕作土地和各個同圓心的圈境的一半。現在設穀物的價格,例如為1.05塔勒,如果願意像孤立國第1圖那樣設計一張示意圖,那麼必須用圓規量出城市到穀物價格為1.05塔勒的地方的距離,以此為半徑圍著城市畫出一個圓圈。
同樣我們也可以這樣來畫各同心圈境,其半徑可以在從城市到「1.05塔勒」地點這一直線上量得。
由於本書前面未曾提及城市平均價格發生變化對孤立國平原的影響,所以現在有必要在這裡闡明一項公式,第3圖中各圈境的半徑長度即根據這一公式求得。
如果黑麥每斗的價格在城市中為a塔勒,在鄉間則為b塔勒,並且根據第四節中所述平均價格為1.5塔勒計算,那麼即可求得黑麥每斗在鄉間的價值,
或者說 b=[(12,000-150x)a-136.92x]/(12,000+65.88x),
簡化之, b=[(182-2.3x)a-2.1x]/(182+x),
由此得出 x=182(a-b)/(2.3a+b+2.1)。
根據第十四節所述,如果黑麥每斗的價值在鄉間為0.38塔勒(準確些說為0.381塔勒),那麼三區農作經濟在產量為10斗時,地租等於零。為了求得三區農作經濟的境界,應當設b=0.38塔勒。
如果我們依次規定價值為1.5,1.35,1.20等等,那麼按照上述公式即可求得a在不同的量時的x值。
結果如下:
在平均價格 平原耕種土地的半徑
1.50塔勒……………………34.7英里
1.35塔勒……………………31.7英里
1.20塔勒……………………28.6英里
1.05塔勒……………………25.0英里
0.90塔勒……………………20.9英里
0.75塔勒……………………16.1英里
0.60塔勒……………………10.4英里
根據第十四節所述,輪作休閒制經濟與三區農作制經濟在黑麥價格每斗為0.51塔勒(準確些說為0.516塔勒)的地方分界。現在設b=0.51,則用類似的計算方法可求得當a在不同值時,或者說當首都的平均價格發生變動時的輪作休閒制經濟的界限。
原野墾殖面積的大小和所產糧食的總數必定與城市人口有一精確的比例,因此墾殖面積的縮小都會影響城市的規模。
自由農作圈境和造林圈境的大小,與城市的規模成正比,也與原野墾殖面積成比例。至於輪栽作物制——這裡所談的亦即是第二十一節所說的——,在穀物價格為1.5塔勒時,其範圍假定為離城市向外延伸9.4英里;如果穀物價格下降,這一範圍便隨之迅速縮小,當價格為0.9塔勒時,則等於零。
如果將輪作休閒制圈境和輪栽作物制的圈境合併,那麼這兩個圈境在
穀物價格 範圍延伸 占平原的半徑 [56]
1.50塔勒 21.4英里= 62%
1.05塔勒 13.4英里= 54%
0.60塔勒 1.6英里= 15%
三區農作圈境在
穀物價格 範圍延伸 占平原的半徑 [57]
1.50塔勒 4.5英里= 13%
1.05塔勒 5.4英里= 21%
0.60塔勒 6.2英里= 60%
由此可見,穀物價格下降不僅會縮小平原的耕作面積(實際是放棄貧瘠的土地),而且會影響土地的積極耕作。
現在設穀物價格為1.5塔勒時平原的耕作面積為1,000,則根據第3圖所示:
穀物價格 平原的耕作面積
1.35塔勒………………844
1.20塔勒………………687
1.05塔勒………………525
0.90塔勒………………367
0.75塔勒………………217
除最後一個數字以外,表示面積的一行數字由大而小,似有一定的規律性。
如果我們假定:
1. 凡運往城市出售的穀物均需徵稅;
2. 城市中穀物價格不變,即黑麥每斗價格永遠為1.5塔勒,那麼徵稅對農民的影響,猶如穀物價格的下跌,第3圖清楚地說明了這種徵稅的作用。
如果進城銷售黑麥,每斗需征通行稅或麵粉稅,例如為0.3塔勒,那麼農民每斗僅僅得到1.2塔勒,平原耕種的面積便從34.7英里縮減為28.6英里。
如果我們想像徵稅不斷增長,那麼耕種面積將不斷縮減。如果徵稅每斗增至0.9塔勒,那麼平原耕種面積的半徑只有10.4英里。如果徵稅繼續增長,那麼整個國家最終必將滅亡。由此顯然可見,橫徵暴斂能使沃土良田變成荒野。
橫徵暴斂固然會使徵稅對象消失,國庫不再有收入;但另一方面,如果完全無稅,儘管國家的幅員極大,則仍然沒有收入。所以必須規定一個最佳稅率,按此徵稅收益最大。現在要問稅率定多少才能出現這種收益最大的局面。
如果黑麥每斗稅額為 則平原的耕作面積為 徵稅收益的比例數
0 塔勒…………1,000…………0
0.15塔勒…………844…………126.60
0.30塔勒…………687…………206.10
0.45塔勒…………525…………236.25
0.60塔勒…………367…………220.20
0.75塔勒…………217…………162.75
在這裡所舉的各種情況中,以黑麥每斗徵稅0.45塔勒這一稅率對國庫最有益。徵稅每有增長,國庫收入便減少,值得注意的是,如每斗徵稅0.75塔勒,國庫收入並不比徵稅0.22塔勒時更多些。
由此可見,如果政府無視民眾利益,只把民眾看作增稅的工具,那麼政府的橫徵暴斂是完全達不到既定的目標的。
關於圖4
本圖表明,在穀物價格不變——黑麥每斗為1.5塔勒——的條件下,土地產量的變化對孤立國所產生的影響。不過應注意,這裡所講的產量的變化是以第十四節所述的條件為前提的。
第3圖表明了穀物的各級價格,本圖則表明穀物產量從10斗降至4斗的情況,平原上耕作土地和各個同圓心的圈境在兩圖上僅畫出一半。
本圖的尺寸按第十四節計算,平原的耕作面積如下:
穀物產量 平原的半徑
10斗……………………34.7英里
9斗……………………33.3英里
8斗……………………31.5英里
7斗……………………28.6英里
6斗……………………23.6英里
5斗……………………13.3英里
4斗…………………… 2.2英里
從前圖與本圖的比較可知,土地產量下降比穀物價均勻下降對積極從事農作的危害要大些。例如,當黑麥價格每斗為1.5塔勒×0.5=0.75塔勒時,實行輪作休閒制的面積還占平原耕作半徑的38%,而產量為10斗×0.5=5斗時,輪作休閒制則完全消失了。
* * *
[1] 應為平原的耕作半徑。——譯者
[2] 應為平原的耕作半徑。——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