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爭 · 18 首要及次要之事 (1942)
First and Second Things
我在1942年6月6日的《時代與潮流》雜誌上讀到,德國人將哈根,而不是齊格弗里德樹立為他們的民族英雄,我樂得差點笑出聲來。因為我是個浪漫人(romantic person)。青春年少之時的一個黃金夏日,我從留聲機上首次聽聞《女武神的騎行》, 並看到阿瑟·拉克姆給《尼伯龍根的指環》所配插圖。 打那時起,我就縱情於我的尼伯龍根,尤其是此故事的瓦格納版。甚至在今日,這些書卷的那股氣息仍能令我心馳神往,帶著初戀記憶的那絲痛楚。因此,當納粹攫取我的珍寶,把它弄成他們意識形態的一部分時,那是一個苦澀時刻。不過現在,一切都好了。他們自己已經證明,沒有能力消化它。他們保留這一故事,只能靠將它顛倒本末,把其中一個小壞蛋弄成英雄。無疑,他們立場裡的邏輯馬上會令他們走得更遠,將宣布阿爾伯里希為北方精神的真正化身。這時,他們就把所竊之物還給了我。
說到北方精神(Nordic spirit),就令我想起,他們企圖利用《指環》,只是他們整體利用「北方」這個更大企圖的一個實例。這一更大企圖同樣可笑。認強力(might)為正義(right)的人,有何資格去說,他們也是奧丁的崇拜者?奧丁的全部要義在於,他秉有正義,而無強力。 北方宗教的全部要義在於,所有神話中唯獨它告訴人們去侍奉諸神,毫不諱言諸神在負隅頑抗,而且註定最終落敗。「我要與奧丁一同赴死」,史蒂文森寓言故事裡的流浪者說。 這就證明,史蒂文森懂得一些北方精神,而德國壓根理解不了。諸神將隕落。奧丁的智慧、托爾的英勇 (托爾有點像約克郡人)及巴爾德耳的美, 終將被愚蠢巨人們及畸形巨怪的權力政治( realpolitik )所粉碎。但這一點也動搖不了自由人的忠誠。因而,如我等所望,真正的德國詩篇都關乎英勇抗爭,關乎殊死搏鬥。
說到這兒,我猛然想到,我好像撞上了一個引人矚目的悖論。全歐洲唯一的一批人,力圖將他們的前基督神話體系復興為活的信仰,卻怎麼顯得自己沒能力理解這一殘餘的神話體系?在任何情況下,倒退都可悲——其可悲,一如某人長大成人,卻退回到其預科學校的氣質(ethos)。不過,你倒能指望他,至少明白禁止搞小動作的規矩,至少清楚新生不應把手揣到口袋裡。為了小善而犧牲大善,最終又連小善都沒得到——這是出奇的愚蠢。為了一塌糊塗的神話體系而出賣其名分(birthright),接著又將神話體系全部弄錯——他們又是如何做到的?因為非常明顯的是,我(寧願用菘藍將自己的臉染得靛青,也不願說真的有個奧丁)從奧丁神話中得到了他所能提供的全部的善和趣(fun),而納粹的奧丁主義者一點都沒得到。
不過在我看來,如我所想,這或許並不像是一個悖論。或者至少說,它是個悖論,卻時時發生,人如今差不多已經習慣了。其他實例開始浮現腦際。直至相當晚近的現代——我想直至浪漫主義時期——尚無人提出,文學與藝術之目的在於自身。它們「屬於生活的裝點」,它們提供「無邪消遣」(innocent diversion);它們或是「閒情逸緻」(refined our manners),或「感發志意」(incited us to virtue),或頌讚諸神。偉大樂曲曾為彌撒而作;偉大繪畫曾被用來填補尊貴的庇護人的餐廳牆壁,或用來在教堂點燃敬虔。偉大悲劇要麼由宗教詩人編導,來禮拜狄奧尼索斯;要麼由商業詩人編導,以取悅休半日假的倫敦佬。
正是在19世紀,我們意識到藝術的全部尊嚴。我們開始對之「大講特講」(take it seriously),恰如納粹大講特講神話體系。但其結果看來卻是,審美生活之誤置。其中沒給我們留下什麼,除了高雅之作與「流行」之作,前者越來越無人願意去讀、去聽或去看,後者則無論創作者還是樂享者都感到羞慚。恰如納粹,把一個雖真實卻從屬的善(a real, but subordinate good),抬得太高,我們差點失去了那個善本身。
琢磨此事越久,我越是懷疑我窺見一項定律:無意對談,越像對談。把一條寵物狗當作生命中心的那個女人,都頭來,失去的不只是她做人的用處和尊嚴,而且失去了養狗的原本樂趣。把飲酒當作頭等大事的那個男人,不僅會丟掉工作,而且會喪失味覺,喪失享受醉酒之樂的全部能力。在人生的那麼一兩個時刻,感到宇宙的意義就集中在一位女人身上,這是件光榮事——只要其他義務或歡樂還能把你的心思從她身上移開,就是件光榮事。然而,諸事不顧,只是一心想她(這事有時行得通),後果會如何?當然,這一定律早被發現,但它還是經得住一再發現。它可以表述如下:每一次取小善舍大善、取部分之善而舍全體之善,此等犧牲的結果就是,小善或部分之善也一同失喪。
誠然,世界就是這個樣子。要是以掃果真以長子名分,換取了一碗紅豆湯的好處, 那麼他算是幸運的特例。把次要之事放在首位,你無法完成它;你只有藉著把首要之事置於首位,才能完成那次要之事。如此一來,「什麼事才是首要之事」這個問題,就不僅是哲學問題,而是每個人都該關切的事了。
在此語境下,不可能不去追問,我們自己的文明在過去三十年間,把什麼置於首位。答案很是明白。它將自己置於首位。維繫文明(to preserve civilization)成了偉大目標;文明之瓦解,成了最大煩惱。和平、生活高水準、衛生、交通、科學、娛樂——所有這些我們通常所謂的文明,成了我們的目的(ends)。人們會這樣答對:當文明危難之時,我們關心文明就極為自然,極為必需。可是,要是完全搞顛倒了呢?——要是文明之所以陷於危急,恰是因為我們所有人都把文明當成至善( summum bonum )呢?或許走這條路,無法保衛文明。或許,文明恐怕永無寧日,直到我們除了在意它之外,還在意點別的。
這一假設,蠻有事實根據。就拿追求和平(可以說是文明的要素之一)來說吧,我想,很多人如今都會同意,和平欲求所主導的外交政策,正是一條走向戰爭之路。 再說了,在文明成為人類活動一支獨大的目標之前,文明可曾萬分危急?對過去時代的魯莽的理想化,比比皆是,我不願為之煽風點火。祖先跟我們一樣殘暴,荒淫,貪婪,愚蠢。然而,當他們不只關切文明,而且關切其他事——在不同時代關心形形色色的事,關心神的旨意,榮耀,個人榮譽,正統(doctrinal purity),公義——難道因此經常陷於文明消失的嚴重危險之中麼?
這一提議,至少值得一思。誠然,除非我們把文明置於次要地位,否則文明永無寧日,假如此言不虛,那麼立即就會有個問題,對誰次要?誰是首要之事?我在此只能答覆說,要是我們並不知道,首要之事及唯一真正切實之事就是,動身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