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爭 · 4 教條與宇宙 (1943)

C. S.路易斯 《古今之爭》
Dogma and the Universe 對基督教的一個常見指責就是,其教條保持不變而人類知識則持續增進。因而,在不信者(unbelievers)看來,我們一直在做無用功,企圖將新知識硬塞進那業已過時的舊模子裡面。我想,比起某條教義與某科學理論之不一致來,這一感受更使得教外人士疏離基督教。雖然如我們所說,我們可以「克服」成打的孤立「困難」,但這難以改變他的感覺:這一努力作為整體,註定失敗且適得其反;越是自出機杼,越是適得其反。因為在他看來昭然若揭的是:要是祖先具有我們的宇宙知識,基督教根本就不會存在;而且,無論我們如何修修補補,任何思想體系只要自稱萬世不易,終究無法使自己適應知識之不斷增長。 以上就是我打算嘗試回應的一個立場。在直奔我所認為的根本回答(the foundamental answer)之前,我更願意就基督教義與我們業已擁有的科學知識之間的真實關係,澄清幾點。其關係,與我們所想像的未來的知識持續增進是兩碼事,無論我們想錯了還是想對了;更與某些人以為最終註定打敗我們的知識持續增進,是兩碼事。 一方面,正如許多基督徒已經注意到的那樣,當代科學近來已經與基督教義路線一致,而與古典形態的唯物論分道揚鑣。假如說現代物理學有什麼明顯突變的話,那就是自然界並非亘古長存的理論。宇宙有始,也將有終。而過去偉大的唯物論體系都相信,物質不滅,並進而相信物質之自存(self-existence)。恰如魏泰克(Whittaker)教授在1942年的「里德爾講堂」 中所說:「除非堅持認為,這個世界亘古以來或多或少以其當前狀態存在,否則,永遠不可能嚴肅地反對創世之教條。」 唯物論的這一根基現已撤除。雖然我們不應過於倚重它,因為科學理論會變。不過霎時間,取證的擔子不再在我們肩上,而在那些否認自然有其自身之外原因的人肩上。 在流行思想中,宇宙起源所占分量(我想)小於其特徵——宇宙無比巨大,它對人類生命即便不是充滿敵意也顯然是無動於衷。 這一點往往給人印象至深,因為它被認為是一項現代發現——是先祖未知之事的一個範例,要是他們知道這些事,就會防基督教於未然。這裡有一個簡單的歷史錯誤(historical falsehood)。托勒密像愛丁頓 一樣知道,與整個太空相比,地球無比渺小。 這裡沒有所謂的知識增長以至於古老思想框架無法涵蓋的問題。真正問題是,千百年來都知道地球乃渺滄海之一粟,為何在最近一個世紀,卻突然成了對基督信仰的一個反駁。雖然我並不知道為何會發生此事,但我可以肯定,它並非標誌著思想之愈加清晰。因為依我看,基於宇宙之大的論辯,很是脆弱。 當法醫根據器官狀況斷定死者中毒身亡之時,他的論證是理性的(rational),因為他清楚知道,要是沒中毒,這些器官會是什麼狀況。同理,假如我們藉空間之廣漠與地球之渺小來駁斥上帝之存在,我們應當清楚知道,要是上帝確實存在,我們所料想的是何種宇宙。然而我們清楚麼?無論空間本身可能是什麼樣子——當然一些現代人認為它是有限的——我們肯定把它感知為三維的,對於三維空間我們想不到會有邊界。由於我們的感知的形式(forms) ,我們必然感到,我們仿佛居住在無限空間中的某個地方。在此無限空間裡,假如除了那些對人有用的客體(我們自己的太陽或月亮)之外,我們發現不了任何客體,那麼,這一廣漠虛空肯定就會被用作對上帝之存在的有力反駁。假如我們發現了其他天體,那麼它們要麼可以居住要麼不可居住:奇怪的是,這兩個假設都被用來拒斥基督信仰。假如宇宙里充滿生命,那麼就有人告訴我們,陷於荒謬的是基督教的這一主張——或被認為是基督教的主張——即人獨一無二,還有這一基督教義,即神降臨地球,為了我們人類及我們之救贖,道成肉身。另一方面,假如地球的確獨一無二,這就證明生命只是宇宙中偶然的副產品,因而再次駁斥了我們的宗教。我們真是難於取悅(hard to please)。我們對待上帝,就像警察對待被捕之人;無論他做了什麼,都成了對他不利的證據。我並不認為,這歸因於我們的邪惡(wicked ness)。我懷疑,就在我們的這一思維模式中有某種東西,使得我們常為真實存在(actual existence)所困擾,無論真實存在具有 何種 特徵。或許,一種有限而又偶然的被造——這種被造本可不存在——會一直發覺,難以默認這一殘酷事實,即它此時此刻附著於一個真實的萬物秩序(an actual order of things)。 無論會是何種情況,確定的是,大小之辯基於這一預設,即大小之別對應於價值之別。因為除非二者相對應,否則,就不會有理由認為:小小地球及地球上面更微乎其微的人類被造,在包括眾多漩渦星雲的宇宙中,不應成為最重要的事物。現在問題是,這一預設是理性的(rational),還是情感的(emotional)?我和其他任何人一樣感到,推想在上帝眼裡,相對於原子一樣的人類,銀河系不大重要,這荒誕絕倫。但我注意到,推想一個五尺高的人可以比另一位五尺三寸半高的人更重要,就不那麼荒謬了。更不用說,推想一個人可以比一棵樹更重要,大腦比腿更重要。換言之,只有當大小之別非常巨大之時,才會產生這種荒謬感。然而,由理性所領會的關係,應當是普遍適用的。假如大小與價值確有聯繫,大小方面的小差別也應伴隨著價值方面的小差別,恰如大小方面的大差別伴隨著價值方面的大差別。可是,沒有哪個頭腦清醒的人會如此推想。我並不認為,高個比矮個 略 有價值。我容不下樹比人約略占優,並進而忽視人,因為人小得無足為慮。在處理大小方面的小差別時,我領會到,大小之別與無論何種價值之別都沒聯繫。我因而得出結論,給大小方面的巨大差別所附加的重要性,並非關乎理性,而是關乎情感——只有當絕對大小到達某一點時,大小方面的優勢才會產生的那種特殊情感。 我們是積習難改的詩人(inveterate poets)。當量很大之時,我們就不再認為它只是量。 我們的想像力甦醒了。不只是量,我們現在有了一種質——崇高(sublime)。 除非如此,否則,銀河系算術意義上的巨大(arithmetical greatness)就不比電話號碼本上的數字,更令人印象深刻。因而在某種意義上,物質宇宙從我們自身汲取令我們敬畏的力量。對一顆並無我等之情感亦缺乏我等之想像力的心靈來說,大小之辯毫無意義。人帶著敬意仰望星空:猴子則否。空間之永恆沉默令帕斯卡爾恐懼, 然而正是帕斯卡爾之偉大,使得空間如此。當你我震撼於宇宙之浩渺,你我(嚴格說來幾乎)是被自己的影子所震撼:光年及千萬世紀只有算術意義,除非人的影子(shadow of man),也即詩人或神話作者的影子落在它上面。我並不是說,人因其影子而戰慄就是錯誤;那可是上帝的形像的影子啊。 即便物質之廣袤有蓋過我們的靈的威脅,我們必須謹記,只有靈化了的物質(matter spiritualized)才能如此。仙女座的大星雲某種意義上配得上偉大,歸功於有個謙卑的人。 這又驅使我再次說,我們真是難於取悅(we are hard to please)。要是我們發現自己身處的世界不夠廣漠不夠陌然,不能給我們帕斯卡爾式的恐懼,我們將會是何等可憐的造物啊!我們這等造物,是有義且有生的兩棲動物, 從感官世界(world of sense)出發,經由神話(myth)和隱喻(metaphor),到達屬靈境界(world of spirit)。我實在看不出,若無宇宙之大所提供的暗示,我們如何能夠知道上帝之偉大。 再者,我們到底要什麼樣的宇宙?要是它小得溫馨,就不會大得崇高。要是它大得足以讓我們伸展屬靈手腳,它就必定大得讓我等迷惑。感到侷促還是感到恐懼,在任何可以想見的世界中,我們必居其一。我傾向於感到恐懼。在一個可以看到盡頭的宇宙之中,我會感到窒息。在林中漫步之時,難道你不曾刻意轉身,生怕很快走到林子那頭,使得它在你日後的想像中淪為可憐兮兮的幾綹樹? 我期望你並不認為我在提出,上帝造漩渦星雲只是為了或主要為了給我這種敬畏或迷惑體驗。關於祂為何造它們,我茫然無緒;總而言之,要是我有點頭緒,那才是咄咄怪事。據我所知,基督信仰總體上並不固執於一種人類中心的宇宙觀。《創世記》第一章,無疑以民間傳說(folk-tale)的形式講述創世故事,這是早在聖耶柔米 時代就體認的一個事實。要是你斷章取義只看這章,你可能會得到人類中心的印象。但是,聖經總體上並不支持這一印象。很少有文學像《約伯記》那樣嚴厲警告我們,不要把人當作萬物之尺度:「你能用魚鉤釣上鱷魚嗎?豈肯與你立約,使你拿它永遠作奴僕嗎?人指望捉拿它是徒然的;一見它,豈不喪膽嗎?」 在聖保羅那裡,空中掌權者似乎通常與人為敵。 當然,基督信仰之要旨在於,上帝愛人,正是為了人,祂才降世為人並為人而死。但這並不證明,人是自然的唯一目的。在比喻中,正是那頭迷失的羊才是牧人四出尋找的: 它不是羊群里唯一的羊,我們也沒有聽說它就是最寶貴的——除非說,那最為窮乏者,只要依舊窮乏,在愛的眼裡,就具有一種特別價值。只有當我們也知道,在此浩瀚宇宙中,還有其他理性物種(rational species),他們也像我們這樣,墮落,也需要同樣的救贖,卻並未得到垂憐——只有這時,道成肉身的教義,才與我們所知的宇宙之浩瀚相衝突。可是,我們對此等事一無所知。宇宙中或許到處都是不需拯救的生靈。或許到處都是生靈之外的事物,它們令神的智慧(the Divine Wisdom)滿意的方式,我們無法想見。我們並無名分,勾畫上帝的心靈地圖,或給祂的興致設限。甚至對一個我們知道比自己更偉大的人,我們也無此名分。神就是愛(God is love) 以及祂喜悅人(He delights in man)的教義,乃肯定性教義(positive doctrines),而非限定性教義(limiting doctrines)。祂不是比這教義更少。至於祂超出的是什麼,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祂必然超出我們所能想見的。可以預料,祂的創造對於我們,大體上應是難以索解。 對這些事情的此等誤解,基督徒自身亦難辭其咎。他們有個壞習慣,談起啟示(revelation),仿佛啟示之存在只是為了滿足求知慾,仿佛啟示通過照亮全部造物,因而變得自明(self-explanatory),並回答了所有問題。可是在我眼中,啟示只是關乎實踐(practical),只針對墮落了的人(the Fallen Man)這一特殊動物,只為解其於倒懸——而不是針對人身上的探索精神,不是為了滿足他的自由求知慾。 我們知道上帝曾探訪並贖回祂的子民,這就告訴了我們,人類這一造物的一般品質(general character);就好比給大農場裡一隻瘟雞的一劑藥,告訴了它英格蘭養殖業的一般品質。我們知道,自己必須做什麼,必須要走的通往生命之源的是哪條路。我們也知道,那些鄭重其事遵此方向的人,沒人抱怨自己上了當受了騙。至於是否還有我們這樣的造物,他們得到何等對待?無生之物之存在,只是為了服務於有生之物,還是另有理由?空間之廣袤是某些目的之手段,是個幻象,抑或不過是一種無盡能量有用武之地的自然模式(natural mode)? ——凡斯種種,我想,我們只有揣想的份。 需要因浩渺宇宙擔驚受怕的,並非基督教,而是把存在的全部意義(the whole meaning of existence),置於此星球上生物進化或社會進化之上的那些體系。 是創造進化論者、 柏格森主義者或蕭伯納主義者,或共產主義者,仰望星空時才應感到戰慄。因為,他其實委身於一條要沉的船(a sinking ship)。 他其實試圖無視事物明擺著的本性,仿佛藉全神貫注於單個星球上的可能的上升趨勢,就可以讓自己忘記整個宇宙中無可避免的下降趨勢,溫度漸低以及無可挽回的解體趨勢。因為,熵(entropy) 才是真正的宇宙波,地球上的進化只是其中的瞬間漣漪。 基於此,我主張,我們基督徒和其他任何人一樣,無須為已實際獲得的知識而擔驚受怕。然而,恰如我在一開始所說,這並非根本回答。科學理論反覆無常,今天看起來比上個世紀友好很多,明日或許又轉而反對我們。根本回答(basic answer)在別處。 請允許我提醒一下大家,我們試圖回答的問題。它就是:如何能夠在持續不斷的知識增長中,維繫一成不變之體系?在某些情況下,我們深知它如何能夠。一位成熟學者,閱讀柏拉圖的某一偉大篇章,一眼就能看到形上學、文學之美以及二者在歐洲史上的地位。他與正在學習希臘字母的學童,處於很不相同的位置。可是,藉助不變的字母表,這一闊大的精神和情感活動才得以展開。字母表並未被新知識打破。它並未過時。它要是改變,就會一團糟。一位偉大的基督徒政治家,會考慮某一措施道德與否,考慮到它會如何影響千萬人的生活,這一考慮牽涉到無比複雜的經濟、地緣及政治考慮。他就與首次得知人不能欺騙或撒謊或不能傷害無辜者的某個孩子,處於不同位置。可是,這一政治家身上只有完好無損地保留著兒時首次習得的偉大的道德共識,他的深思熟慮才會是道德的。丟了這一知識,就不會有進步,只有變化。因為,變化並非進步,除非其核心保持不變。小橡樹長成大橡樹:要是它成為一棵山毛櫸,那就不是生長,而只是變化。再舉一個例子,數蘋果與得出現代物理學的一個數學公式,差別甚大。可是,二者都用乘法表,乘法表並未過時。 一言以蔽之,無論何處有真正的知識進步,總有一些知識並未作廢。進步的可能性,恰好要求應有某些不變因素。 新瓶裝新酒, 務必如此:可是並非新口腔、新喉嚨以及新脾胃。否則,對於我們,它就不再是「酒」。我想,我們都應同意,在數學基本法則中,會找到此類不變因素。我會給這類不變因素,添上道德基本準則。我還會添上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用專技語言來說,我斷言,基督教所作的肯定性歷史陳述(the positive historical statement),具備這樣一種能力:知識愈長進,會使其意涵愈趨豐富複雜,不會使其發生內在變化。這種能力在別處,大抵在形式原理(formal principles)中才能找到。 比如說,當尼西亞信經里說「祂從天而降」,其作者腦海中就是從天的位置到地表位置的一個位移——就像傘兵空降。這可能是實情(儘管我一時半會不會以為就是這樣)。後來,其他人或許連空間之天(spatial heaven)也加以拋棄。可是這一轉變,一點都沒影響所斷定之事的重要意義,也沒影響其可信性。無論怎麼看,這事是個神跡;無論怎麼看,有助於形成信仰的那些心像(mental images)都並非關鍵所在。當一位中非歸信者和哈萊街醫學專家都斷定基督死後復活時,毫無疑問,他們的思想有著巨大不同。對於其中一位而言,已死之身站了起來這幅圖像已經足夠;而另一位或許會想到,一系列的生物化學進程以至物理進程,開始倒過來運行。醫生知道,就他經驗所及,這些進程從未倒過來運行;黑人則知道,死人不會站起來行走。他們都面對神跡,也都知道這是神跡。要是二人都認為神跡絕無可能(impossible),那麼其唯一不同就在於,醫生會詳細闡明這一絕無可能,給死人不會走動這一簡單陳述塗上濃墨重彩。要是二人都信神跡,醫生會說的全部內容,就無過於分析並疏解「祂起身」(He rose)這些詞了。當《創世記》的作者說,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他心中的畫面或許是,一個隱隱約約有形有體的上帝正在造人,就像一個小孩在用橡皮泥捏人。一個現代的基督教哲學家或許會想到這樣一個進程:從物質之創造開始,一直延續到這一星球上出現一種有機體,適合領受屬靈生命及生物生命的有機體。二人本質上都指的是同一件事。二人也共同否認同一件事——即靈性(spirituality)之產生靠的是物質之內的某種盲目力量這一學說。 這是否意味著,教育層次不同的基督徒,讀著同樣的文字,心中所懷的卻是截然不同的信念?當然不是了。其一致之處在於實質(substance),分歧之處在於皮相(shadow)。 一個人想像,地是平的,上帝則坐在高天之上。而另一個人則根據懷特海教授之哲學, 去看上帝和創世。二人之不同恰好無關痛癢。或許在你看來,這有些誇大其詞。是嗎?就物質實存(material reality)而言,我們而今終於被迫下結論說,除了其數學(its mathematics),我們對此一無所知。人最初用作算籌的沙灘上的石子、德謨克利特所想像的原子、平民百姓的空間圖景,最終都是皮相(shadow):知識之實質是數字(number),數字是心靈與事物之間的唯一聯絡者。自然本身是什麼,我們捕捉不到;關於她,在天真之人看來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最終卻最為虛幻。我們關於屬靈實存(spiritual reality)的知識,也是這樣。上帝本身到底是怎樣的一位,哲學家應如何去想祂,一直逃離於我們的知識之外。伴隨著宗教的精細的世界圖景,曾經看上去那麼堅不可摧,到頭來只是皮相(shadows)。長遠看來,我們走向實存的唯一通道,就是宗教本身——禱告(prayer)、聖禮(sacrament)、悔改(repentance)及敬拜(adoration)。恰如數學,宗教之成長來自內部,其朽壞也來自內部。猶太人比異教徒知道得多,基督徒比猶太人知道得多,而現代的模稜兩可的宗教人士(vaguely religious man)則比這三者任何一個知道得少。可是就像數學,它依然是它自己,依然能被應用於關於物質宇宙的任何新理論,不會被淘汰。 無論何人來到神面前,他都會發現,使得他不同於其他時代人甚至不同於昨日之我的那些東西,都會從他身上掉落。不管他是否有此心愿。他重歸故里(where he always was),重歸人人所居之地(where every man always is)。「新的遊戲同老的遊戲一樣。」 切莫自欺。我們的宇宙圖景變得再複雜,也不會阻止我們見到上帝:並無屍布、森林或灌木叢,厚得可以屏蔽上帝。我們在《啟示錄》里讀到,祂坐在寶座上面,「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 任何時刻,對我們每個人,這或許都會發生。轉眼之間,在小得無法度量的一段時間裡,在任何地方,一切仿佛將我們與上帝分開的事物,都可能逃避,都可能消失,將我們赤裸在祂面前,仿佛我們就是世間第一個人,世間唯一的人,仿佛世間一無所有只有祂和我。 由於這一接觸終究躲不過去,由於它既不意味著福音也不意味著恐怖,所以生命要務就是學著歡喜它。這是第一誡命,也是最大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