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爭 · 16 「可怕的東東」 (1944)
「Horrid Red Things」
許多神學家及一些科學家如今都準備宣告,19世紀的「科學與宗教之爭」業已結束,已成往事。可是,即便此言不虛,這也是真正神學家和真正科學家才知道的真相——也就是說,只有極少數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才知道。對於街男巷女,這一衝突依然十分真實。而且在他心目中,衝突襲取的是飽學之士實難夢見的形式。
普通百姓想到的,並非特定教條(dogmas)與特定的科學發現。困擾他的是,流布甚廣的兩種氛圍(atmosphere)之不同:一是他自己心目中的基督教,一是他因生活於科學時代而揀擇的宇宙圖景。他從使徒信經(the Creed) 中拼湊出來:上帝有個「兒子」(仿佛上帝是位神靈,像奧丁或朱庇特 那樣娶妻生子);這個兒子從「天」而「降」(像傘兵那樣),先是到了地面,後來處於地面以下的冥土;再後來,祂升天,坐上寶座,在父神的右邊。整個事仿佛隱含著:有方位的、物質的「天」——平流層上的一座宮殿——還有地平說, 以及其他古老的錯誤觀念。
普通百姓深知,我們會否認他歸結給我們的那些個信念(the beliefs),對我們的信條(creed)作另外一種詮釋。不過,他一點都不會買賬。「無疑,」他想,「一旦這幾大信條在那兒,你就能夠隨心所欲地給它們賦予寓意(allegorised),將它們靈化(spiritualized away)。可是,明擺著的難道不是,要是第一代基督徒對宇宙的真實樣貌有點了解,根本就不會有這些信條麼?一個歷史學家,其著作基於對某文獻的誤讀,他後來(當其錯誤曝光)或許會費盡心機去表明,他對某戰鬥的解說,仍能與文獻所載相容。可關鍵是,要是他當初沒誤讀文獻,這些費盡心機的解釋一個也不會存在。因而,這些解釋的確是浪費勞力;他要是有些丈夫氣,就承認錯誤,從頭再來。」
我想,基督徒要想說服這個「普通」現代人,必須做兩樣事情。首先,必須給他說得很清楚,經過解釋和再詮釋(reinterpretations)之後,信經中依然有某些東西毫不含糊地是超自然的(supernatural)、神跡的(miraculous)、難以置信的(shocking)。我們可以不信地平說,不信天庭。可是我們必須從一開始就堅信,像任何蠻夷(savage)或神智論者 那樣,堅信有一個屬靈世界(spirit-world),堅信它能夠而且的確侵入這一自然的宇宙或現象的宇宙(natural or phenomenal universe)。因為普通百姓懷疑,一旦我們開始解釋(explaining),我們就打算解釋掉(explain away)。 他們懷疑,我們為無知聽眾準備了神話,要是我們被受過教育的聽眾逼到牆角,我們就把神話化約為無傷大雅的道德共識(innocuous moral platitudes),人做夢也不會否認的共識。確實有一些神學家,印證了這一疑慮。我們必須跟這些神學家分道揚鑣。要是除了那些離開基督教信條(Christian formulae)依然能夠很好表述的東西,就一無所留,那麼所能做的誠實之事就是,承認基督信仰並不真實(untrue),舍卻基督信仰從頭再來。
其次,我們必須努力教給他,思想(thinking)與想像(imaging)之間的一些不同。假定所有的或絕大部分早期基督徒,跟我們相信太陽系那樣相信天庭,這當然是一個歷史錯誤。擬人說(anthropomorphism) 遭教會譴責,就在這個問題擺在她面前的那個當兒。 可是,一些早期基督徒或許曾提出擬人說;極有可能的是,成千上萬的基督徒,要是離開了擬人形象,就不會想到他們的信仰。我們為什麼必須區分信念內核(the core of belief)與輔助形象(the attendant imagining),原因就在於此。
想到倫敦,我眼前的畫面一直是尤斯頓站 。但我並不信,倫敦就是尤斯頓站。這只是個簡單例子,因為在這裡,思考者 知道 這意象(imagery)是假的。那我們就舉個更複雜的例子。有一次,我聽一位太太告訴她女兒說,要是你吃太多的阿司匹林片,你就會死。「可為什麼呀?」孩子問道,「要是把它們碾碎,你也找不到什麼可怕的紅色東東呀。」顯然,這孩子想到毒藥,她不僅會有「可怕的紅色東東」這個輔助形象,而且也真的相信,毒藥就是紅的。這是個錯誤。可是,這個錯誤在多大程度上會使她對毒藥的思考無效?她得知,過量的阿司匹林會致命;她的信念是對的。她具備一些有限知識,知道媽媽房間裡哪些東西有毒。假如我呆在那座房子裡,把一杯仿佛是水的東西舉到嘴邊,這時孩子說:「別喝。媽咪說它有毒。」要是此時,我不聽勸告,依據是「這孩子把毒藥看作『可怕的紅色東東』,這觀念早已過時且神秘兮兮」,那我就是個蠢貨。
因而不僅一般而論(in general),思想與想像之間有個分際,而且思想和思者(錯誤地)信以為真的形象之間也有個分際。當這孩子後來得知,毒藥並不總是紅色的,她不會感到,她關於毒藥的信念發生本質改變。她依然會知道,就像她一直知道的那樣,所謂毒藥就是你服下就會要你命的東西。這正是毒藥之本質。關於顏色的錯誤信念消散了,但對此毫無影響。
同理,一位早早就信基督的山野小民或許會想,說基督坐在父的右手,其實就蘊涵著,在天庭以內擺著兩把尊貴座椅,二者有一定的空間關係。可是,假如此人後來接受哲學教育,發現上帝並無身體、部位(parts)或激情(passions),因而既無右邊也無宮廷,那時他不會感到,他的信仰發生本質改變。即便在天真幼稚的那些日子,對他而言至關重要的東西,從來就不是關於天庭陳設的種種假想細節。至關重要的是確信,曾被釘死十字架的主,如今是至高的施者(the supreme Agent),整個宇宙依賴其上的不可思議的力量都來自祂。他會體認到,在這一點上,他沒上當。
批評家或許會問我們,為什麼這意象(imagery)——我們承認不正確——還要用?然而,他沒有注意到,我們企圖拿來取代這意象的任何語言,都會牽涉到向同樣反駁敞開大門的意象。說上帝「進入」自然秩序,牽涉到的空間意象,與說祂「降臨」毫無二致;只不過是用橫向移動(或不定向)代替了垂直運動。說祂「重入」(re-absorbed)本體界比說祂「升」天好一些,要是某種東西溶化在熱流之中的畫面或被吸入喉嚨的畫面,就比鳥飛升或氣球升起的畫面更少誤導的話。除了關於感覺對象的語言,所有語言都徹頭徹尾是隱喻(metaphorical)。 稱上帝為一種「力」([Force]也即像風或發電機一樣的東西),與稱祂為父或王,一樣都是隱喻。就此而論,我們能夠使得我們的語言更囉嗦,更乏味,但不能使它更平實(more literal)。這不是神學家獨有的難題。科學家、詩人、心理分析師以及形上學家,是同一條船上的螞蚱:「人之理性,欠感官太多。」
那麼,我們在何處劃界,區分解釋與「解釋掉」(explaining away)呢? 我不認為這很難。理解上帝未成肉身之時的一切舉動(the un-incarnate activities of God)——祂在感官無由進入的層面所作的工——必須隨身帶著我們知道嚴格說來並不真實的意象(imagery)。至於以同樣方法對待已成肉身的上帝(the Incarnated God)所行神跡,那就說不過去了。它們被當作給人留以感官印象的塵世事件,記錄在案。它們是我們可以忠實描寫(describe literally)的那種事情。基督變水為酒那時,要是我們在場,就會看到、聞見或嘗到。祂行神跡的故事,與祂「坐在父神右邊」不是同一層次的事。它要麼是事實(fact),要麼是傳說(legend),要麼是謊言(lie)。信與不信,你必須做個抉擇。